陪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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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检管理制度

陪检管理制度

陪检管理制度一、前言陪检工作是医疗机构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的权益,做好陪检工作,加强陪检管理,制定陪检管理制度,对加强陪检管理,规范陪检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陪检管理制度的目的为了规范陪检工作,加强陪检管理,做好医疗服务,切实保障患者的权益,特制定陪检管理制度。

三、陪检管理制度的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陪检工作的相关管理规范。

四、陪检工作的基本原则1. 依法保障:陪检工作应当依法进行,并且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2. 公正独立:陪检工作需独立公正,不受任何非法干扰。

3. 专业技术:陪检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医学知识和技术水平。

4. 保密性:陪检工作需要严格保守患者的隐私信息。

五、陪检人员的要求1. 具备专业素养:陪检人员应当具备医学知识和相关专业背景。

2. 严谨细心:陪检人员需要认真细致,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陪检结果的真实可信。

3. 全面了解:陪检人员需要全面了解陪检对象的病历和病情,进行专业的陪检工作。

4. 心理素质:陪检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心理素质,能够处理好与患者和家属的关系。

六、陪检工作的开展1. 接受委托:医疗机构接到患者家属的陪检委托后,应当及时安排陪检工作。

2. 确认身份:陪检工作人员在进行陪检工作之前,应当与患者家属确认身份,并且核对委托书。

3. 相关调查:陪检工作人员需要进行相关调查,全面了解患者的病情和病历,确保陪检工作的准确性。

4. 陪检过程:陪检工作人员需要全程陪同患者就医,记录陪检过程中的相关信息。

5. 结果报告:陪检工作结束后,需要将陪检结果及时报告患者家属,并且提供相关建议。

七、陪检管理的监督和评估1. 监督机制:医疗机构应当建立陪检管理的监督机制,加强对陪检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2. 评估制度:对陪检工作进行定期的评估,检查陪检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3. 整改措施:对于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且落实到位。

4. 效果评估:对整改措施的效果进行评估,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医院陪检工作制度

医院陪检工作制度

医院陪检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医院陪检工作有序、高效进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机构陪检工作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陪检工作,是指在患者诊疗过程中,由经过专门培训的陪检人员陪同患者进行各项检查、治疗和手术等活动,以保障患者安全、提高医疗服务效率的工作。

第三条陪检工作应遵循患者自愿、服务优质、安全高效的原则,注重人性化、规范化管理,确保患者权益。

二、陪检人员职责第四条陪检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二)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三)年龄在18-50周岁之间,身体健康,能胜任陪检工作;(四)经过专门培训,熟悉医院环境、诊疗流程和各项检查、治疗操作。

第五条陪检人员的主要职责:(一)陪同患者进行各项检查、治疗和手术,确保患者安全;(二)协助患者办理相关手续,如挂号、缴费、取药等;(三)为患者提供必要的生活照顾,如饮食、休息、如厕等;(四)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协助医院工作人员管理患者;(五)及时向医护人员反馈患者病情和需求,协助患者与医护人员沟通;(六)参与患者教育和健康宣传,提高患者自我管理能力;(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陪检工作流程第六条患者如需陪检,可向医护人员提出申请,由医护人员判断患者是否需要陪检。

第七条医护人员应在患者诊疗单上注明陪检需求,并将患者相关信息提交至陪检管理部门。

第八条陪检管理部门根据患者需求,安排合适的陪检人员,并将陪检人员信息反馈给医护人员。

第九条陪检人员应在接到陪检任务后,按时到达患者所在科室,与医护人员交接患者,开始陪检工作。

第十条陪检人员应按照陪检计划,合理安排患者进行检查、治疗和手术等,确保患者安全、舒适。

第十一条陪检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应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时向医护人员报告,并按医嘱采取相应措施。

四、陪检人员管理第十二条医院应设立陪检管理部门,负责陪检人员的培训、考核、调配和管理。

医院陪检日常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陪检日常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陪检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高陪检服务质量,确保患者就医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陪检人员及相关部门。

第三条陪检工作应遵循“以人为本、服务至上、安全第一”的原则。

二、陪检人员管理第四条陪检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2. 具备相应的医学知识和技能;3. 身体健康,无传染病;4. 通过我院陪检人员培训并考核合格。

第五条陪检人员岗位职责:1. 接待患者,协助患者办理相关手续;2. 指导患者进行各项检查前的准备工作;3. 陪同患者进行各项检查,确保患者安全;4. 协助医生对检查结果进行解读;5. 收集患者反馈意见,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6. 参与医院组织的各项培训和学习。

第六条陪检人员行为规范:1. 热情接待患者,耐心解答患者疑问;2. 保持礼貌,尊重患者隐私;3. 严格执行各项检查流程,确保患者安全;4. 不得泄露患者隐私;5. 不得接受患者及家属的馈赠;6. 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三、陪检工作流程第七条患者就诊时,陪检人员应主动询问患者需求,协助患者办理相关手续。

第八条陪检人员应提前了解患者的检查项目,指导患者进行各项检查前的准备工作。

第九条陪检人员应陪同患者进行各项检查,确保患者安全。

具体流程如下:1. 带领患者到检查科室,向医护人员介绍患者情况;2. 协助医护人员为患者进行各项检查;3. 检查过程中,密切关注患者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4. 检查结束后,向患者告知检查结果,并解答患者疑问。

第十条陪检人员应协助医生对检查结果进行解读,并将解读结果告知患者。

第十一条陪检人员应收集患者反馈意见,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并提出改进措施。

四、培训与考核第十二条我院定期对陪检人员进行培训,内容包括医学知识、技能操作、服务礼仪等。

第十三条陪检人员应参加培训并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四条对陪检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服务质量、业务水平、职业道德等。

医院的陪检规章制度

医院的陪检规章制度

医院的陪检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医院陪检工作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陪检资格1. 陪检人员应年满十八周岁,身体健康,无传染病、精神疾病等不适合陪检的情况。

2. 陪检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进行注册登记。

3. 陪检人员需签署相关协议,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服从医院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导。

第三章陪检流程1. 陪检人员需提前预约登记,按照预约时间前往医院。

2. 陪检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医院,准备好必要的陪检证件。

3. 陪检人员需在医院接待处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完成登记手续。

4. 陪检人员需在医院指定陪检区等待医生接待,并配合医院工作人员的管理。

第四章陪检注意事项1. 陪检人员需穿着整洁,不得穿拖鞋、短裤、露脐装等不雅服装。

2. 陪检人员不得在医院吸烟、大声喧哗、乱扔垃圾等影响医院正常秩序的行为。

3. 陪检人员应保持医院环境整洁,爱护医院设施,不得随意挪动医疗器械或其他设备。

4. 陪检人员应配合医生的治疗和护理工作,不得干涉医务人员的工作。

第五章陪检纪律1. 陪检人员需遵守医院的陪检时间规定,不得擅自离开。

2. 陪检人员需遵守医院的就诊顺序,不得插队或打搅其他就诊患者。

3. 陪检人员需遵守医院的安全规定,不得在医院内酗酒、吸毒以及偷盗行为。

4. 陪检人员需遵守医院的卫生规定,不得在医院内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

第六章陪检服务1. 医院提供免费的陪检服务,不收取额外费用。

2. 医院配备专业的陪检人员,提供有关医疗知识和服务指导。

3. 医院提供舒适的休息区和饮水设施,为陪检人员提供良好的服务环境。

4. 医院鼓励患者的家属和朋友陪检,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心理支持。

第七章陪检投诉处理1. 陪检人员有权对医院的陪检服务提出投诉意见,医院应及时处理并给予答复。

2. 医院对于陪检人员的投诉意见,应认真核实,查明事实真相并及时处理。

3. 医院对于严重违反陪检规章制度的行为,有权暂停或取消陪检资格。

医院陪检制度

医院陪检制度

医院陪检制度
一、住院患者行各种检查,应有医护人员陪同,以便及时了解患者病情和处理突发事件。

二、病危患者行各种检查,检查过程须有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含主治医师)陪同。

三、病重患者行各种检查,检查过程须有住院医师以上人员(含住院医师)陪同。

四、一般患者行各种检查,检查过程须有科室和病区安排的工作人员陪同。

五、危重患者行各种检查前应与相关医技科室进行预约,相关医技科室应积极配合。

六、住院患者的常规化验单和检验样本,由检验科收取;急症和夜班化验单和检验样本由爱玛客工作人员送达检验科。

七、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医疗纠纷、医疗事故者,责任由本制度规定的相应人员承担,实习医师、实习护士责任由带教老师承担。

其责任人将依据《医疗纠纷(事故)防范、预警与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医院住院病人外出检查陪送制度

医院住院病人外出检查陪送制度

医院住院病人外出检查陪送制度
当门诊或住院病人因病情需要进行相关的医技检查时,医疗组(门急诊或院前急救)医师应根据病情严重程度,安排人员陪检,为防范和处理病人在途中或检查时发生意外,特制定陪检制度。

1.陪检人员:门诊急诊陪检人员由门诊护理人员担任,住院陪检人员由经治医疗组医护人员担任。

2.检查前:对门急诊者应根据病情,行为能力,决定是否需要陪检,对危害及行动不便病人必须陪检,对住院病人病情较重或行动不便者,均必须陪检,陪检人员需了解病人的病情,检查前的准备,特殊检查知情同意书签字情况等,根据病人的病情,身体状况采取适宜的陪送方法(平车,轮椅等),必要时随带急救物品,途中,陪检人员应注意病人的适当体位,严密观察病情,注意道路,车辆,搬运器材的搬运方法和速度。

3.检查中:陪检人员和医技科室人员应严密观察病人病情,一旦发生病情变化,应暂停检查,立即就地进行现场抢救,同时报告送检科主任和相关科室协助抢救。

4.检查后:陪检人员及时将检查时有无发生特殊情况向首诊医师或上级汇报,向患者交代检查后的注意事项,及时在病程记录中记录特殊情况。

5.陪检途中或检查中,发生意外情况时,在场人员应
按有关文件规定,即刻通知急诊科医务人员,立即携带急救箱到场抢救,医技科室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均应掌握心肺复苏技术。

医院陪检制度流程模板范本

医院陪检制度流程模板范本

医院陪检制度流程模板范本一、目的为了更好地服务患者,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患者安全,方便患者就医,特制定本陪检制度流程。

本流程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陪检的患者。

二、陪检申请1. 患者或家属向医护人员提出陪检申请。

2. 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求,判断是否需要陪检。

3. 需要陪检的患者,由医护人员填写《陪检申请单》。

三、陪检安排1. 医护人员将《陪检申请单》交至陪检管理部门。

2. 陪检管理部门根据申请单内容,安排相应的陪检人员。

3. 陪检人员提前与患者或家属联系,确认陪检时间和地点。

四、陪检服务1. 陪检人员提前到达约定地点,等待患者到来。

2. 陪检人员协助患者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如填写检查单、携带物品等。

3. 陪检人员陪同患者前往检查科室,并协助患者完成检查。

4. 陪检人员根据医生要求,协助患者进行相关治疗。

5. 陪检人员陪同患者离开检查科室,返回病房或家中。

6. 陪检人员向医护人员反馈陪检情况,并记录在案。

五、陪检注意事项1. 陪检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和沟通技巧,尊重患者,关心患者。

2. 陪检人员应熟悉医院的环境和布局,能快速准确地引导患者到达检查科室。

3. 陪检人员应掌握相关的医疗知识,能协助患者完成检查和治疗。

4. 陪检人员应确保患者的安全,注意患者在检查过程中的情绪变化,及时解决患者的问题和困扰。

5. 陪检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按时完成陪检任务,提高服务质量。

六、陪检制度流程的改进和优化1. 医院应定期收集患者和家属对陪检服务的反馈,了解陪检制度的实施效果。

2. 医院应根据患者和家属的反馈,不断改进和优化陪检制度流程,提高患者满意度。

3. 医院应加强对陪检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确保陪检服务质量。

4. 医院应加强与患者和家属的沟通,宣传陪检制度的目的和意义,提高患者对陪检服务的认同度。

本陪检制度流程的解释权归医院所有,如有未尽事宜,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解释和补充。

医院陪检制度

医院陪检制度

医院陪检制度
一、住院患者进行的各种辅助检查由专人负责护送患者到相关科室进行检查。

以下五种对象必须护送,即:病情危重者、老弱病残者、留置管道者、婴幼儿、自理能力评分<50 分者。

二、陪检人员应按医嘱认真核对患者的姓名、床号、年龄、诊断、
检查项目,并通知患者做好检查前的准备工作,准确告知患者检查前特殊准备的内容和注意事项。

三、陪检人员应根据患者的病情,运用轮椅或平车送患者去做检查,并保证患者的安全和舒适。

四、陪检人员在送检过程中守护患者身旁,密切观察患者的病情变化,如有特殊病情变化,应立即到就近科室并通知相关人员立即采取抢救措施,并迅速与本科室科主任、护士长及管床医生联系。

五、陪检人员态度和蔼、关心体贴患者,做好健康教育及心理护理工作,消除患者紧张心理。

六、陪检过程中,陪检人员不得将病历资料交给患者或患者家属,检查完毕将病历一同带回本科室妥善存放。

七、送输液患者做检查时,陪检人员应保护患者的静脉输液通道,
保持通畅,防止外渗。

八、危重患者必须有医生陪同。

九、检查完毕,护送患者回病房,及时取回检查报告单交给管床医生。

十、如有未完成的检查项目,应认真及时与下一班次的护士交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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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江医院陪送检查管理制度
2013年12月2日修订
为强化医疗安全管理,保障患者安全,方便患者就医,根据《福建省2013年三级医院公立医院评价标准》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对我院的陪送检查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陪送检查(下称陪检)管理制定如下:
一、普通住院患者陪检
(一)临床医生根据病情需要开具检查单,护士执行医嘱,做好检查前健康宣教,检查单登记并交给陪检人员,陪检人员根据检查单到相关科室进行预约。

(二)陪检人员将预约好的陪检单清点清楚后送返回病房,并发给责任护士,责任护士提前通知病人,陪检人员到病房陪同病人到相关医技科室进行检查。

(三)检查后病人由陪检人员送回病房,与病房责任护士做好交接工作,完成整个陪检过程。

二、门急诊及危重症住院患者陪检
(一)对门急诊患者应根据病情,行为能力,决定是否需要陪检,对危重及行动不便病人必须陪检;对需住院病人病情较重或行动不便者,均必须陪检。

(二)急诊陪检由急诊科安排;门诊陪检主要由门诊护士承担,对病情危重、随时有生命危险需抢救的由接诊医师共同承担陪检;住院患者由各科室安排医护人员陪检。

(三)检查前:危重患者实施检查前,值班或主管医师须认真检查患者病情,与患者及家属进行沟通,说明检查的目的、必要性及可能存在的风险,取得患者及家属的知情同意及签字,做好相关记录。

根据病情决定陪检人员(是否需要医生、护士陪检),陪检人员应根据病人的病情,身体状况采取适宜的陪送方法(平车、轮椅等),医护人员参与陪检时应携带相应的急救药品及器械,途中严密观察病情、保持适当体位,注意患者安全。

(四)检查中:陪检人员和医技科室人员应严密观察病人病情,一旦发生病情变化,应暂停检查,立即就地进行现场抢救,同时报告科主任和通知急诊科协助抢救。

(五)检查后:陪检人员应告知患者交待检查后的注意事项,并向首诊医师或值班医师反馈患者检查过程中是否发生病情变化,及时在病程记录中记录特殊情况。

(六)陪检途中或检查中,发生意外情况时,在场人员应立即进行现场抢救,即刻通知急诊科医务人员携带急救箱到场抢救,以免延误抢救时机。

三、对未按本制度执行,发生检查途中意外等医疗纠纷,当时可是及当事人承担相应责任。

莆田市涵江医院
201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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