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物业资金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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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资金管理制度

物业资金管理制度

物业资金管理制度为了规范物业资金的收支管理,保障业主的权益,提高物业管理的水平和效率,制定本物业资金管理制度。

一、总则本制度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对物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物业资金包括小区物业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二、资金收入管理1. 物业费的收取:(1) 物业费的收取标准和收费周期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物业管理协议规定。

(2) 物业费的收取方式包括现金支付、转账支付和在线支付等多种方式,不得限制业主的选择权。

(3) 物业费的收取应当及时、准确,不得有滞后或遗漏情况。

2. 其他费用的收取:(1) 其他费用包括公共设施维修资金、停车费、卫生费等相关费用,收取标准和收费周期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物业管理协议规定。

(2) 其他费用的收取应当经过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大会的审核和同意。

三、资金使用管理1. 资金使用范围:(1) 物业费用主要用于小区日常维护、清洁、安全设施维护等相关费用。

(2) 其他费用主要用于公共设施维修、停车场管理、卫生服务等相关费用。

2. 费用使用审核:(1) 物业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的使用应当经过物业管理公司财务部门和相关管理人员的审核和批准。

(2) 对于超出预算的费用使用,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大会的同意。

3. 费用使用记录:(1)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费用使用记录制度,记录每一笔费用的使用情况,包括金额、用途、时间等信息。

(2) 费用使用记录应当定期报告给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大会,接受业主监督。

四、资金监督管理1. 监督机构:(1)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建立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大会,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和管理。

(2) 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大会应当定期审查和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的财务情况。

2. 独立审计:(1)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定期邀请专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财务审计,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估。

(2) 审计结果应当向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大会进行公示,接受业主的监督和建议。

五、违规处理对于物业管理公司在资金收取、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应当依法进行处理,包括对相关责任人的追责和处罚。

集团资金管理制度

集团资金管理制度

集团资金管理制度
是指在企业集团内部,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规范和监督的制度。

其目的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风险和维护集团的整体财务健康。

集团资金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资金筹集:规定资金筹集的来源和方式,如债务融资、股权融资、内部调拨等。

同时,制度还会规定资金筹集的限额和使用条件,以确保资金的合理利用。

2. 资金预算:制定资金预算计划,明确资金收入和支出的预期目标,包括日常经营活动、投资项目、财务费用等。

同时,制度还会规定资金预算的编制过程和责任人,并进行定期的预算跟踪和调整。

3. 资金运作:规定资金的使用方式和流转路径,包括支付、收款、调拨、投资、融资等。

制度会要求严格审批和核实资金操作,确保资金流向透明、合规和安全。

4. 资金监控:建立资金监控和风险预警机制,实时监测资金的流动和使用情况,通过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检查等手段监督和评估资金管理的效果。

同时,制度还会规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和纠正措施,以应对风险和异常情况。

5. 资金结算:规定资金结算的方式和流程,包括货币结算、跨境结算、清算和结算等。

制度会要求严格核实资金结算的准确性和合规性,避免资金流失和损失。

6. 资金管理责任:明确资金管理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建立有效的内部审批和授权机制,避免擅自挪用、私自决策或滥用资金的情况发生。

同时,制度还会规定相应的奖惩制度,激励和约束管理者和员工的资金管理行为。

综上所述,集团资金管理制度是企业集团内部重要的管理工具,通过规范和监督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障集团的财务健康和稳定发展。

物业服务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物业服务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物业服务公司资金管理制度1. 引言物业服务公司作为管理、运营和维护物业的企业,需要进行有效和规范的资金管理,以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有效利用。

本文档旨在规定物业服务公司的资金管理制度,包括资金流程、资金使用原则和资金监控措施等方面的内容。

2. 资金流程为确保物业服务公司的资金流程的合规性和透明性,下面将详细阐述资金流程的各个环节:2.1 资金收入物业服务公司的主要资金收入来源包括物业费、租金等。

资金收入应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 收款人员接收资金并开具正规收据; - 收款人员将收款信息及时录入系统; - 财务人员核对资金收入信息并进行入账。

2.2 资金支付物业服务公司的资金支付主要包括供应商付款、员工薪资等。

资金支付应确保合规、准确和及时,具体流程如下: -支付申请人提交支付申请单,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 财务人员核对支付申请单和支撑材料的准确性并进行审核; - 审核通过后,财务人员将支付申请单提交给授权人员进行审批;- 授权人员审批通过后,财务人员进行支付操作,并及时录入系统。

2.3 资金调拨物业服务公司的资金调拨主要用于不同项目之间的资金划拨,确保各项物业业务的正常运转。

具体流程如下: - 资金调拨申请人提出资金调拨申请,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 财务人员核对调拨申请和支撑材料的准确性并进行审核; - 审核通过后,财务人员将调拨申请提交给授权人员进行审批; - 授权人员审批通过后,财务人员进行资金调拨操作,并及时录入系统。

3. 资金使用原则物业服务公司在资金使用方面需遵守以下原则,以确保资金的合理利用和风险防控:3.1 合规性原则物业服务公司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确保资金的合法合规。

3.2 风险控制原则物业服务公司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应制定风险控制措施,降低投资风险和信用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3.3 透明度原则物业服务公司应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公司内部披露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有关方面能够全面了解资金使用情况。

物管公司现金管理制度

物管公司现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物管公司现金管理,规范现金收支行为,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各分公司、子公司。

第三条公司现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2. 安全保密:确保现金安全,防止现金被盗、丢失或挪用。

3. 严格审批:现金收支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

4. 及时核算:对现金收支进行及时、准确的核算。

第二章现金收支范围第四条公司现金收支范围包括:1. 员工工资、奖金、津贴及福利费用。

2. 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日常支出。

3. 设备维修、保养费用。

4. 物业服务项目采购支出。

5. 应急备用金。

第三章现金管理第五条现金管理实行限额管理,公司根据业务需要,确定合理的库存现金限额。

第六条现金收支必须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进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审批权限。

第七条现金收支凭证必须真实、合法、完整,并由相关责任人签字确认。

第八条现金收支必须及时入账,不得拖延。

第九条现金收入应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不得挪用。

第十条现金支出应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进行,并附相关凭证。

第四章现金保管第十一条现金保管由财务部负责,出纳员具体执行。

第十二条现金必须存放在财务部保险柜内,不得随意放置。

第十三条出纳员离开工作岗位时,必须将现金入库保险柜。

第十四条现金保管人员应定期对现金进行盘点,确保现金安全。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五条公司财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公司定期对现金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确保现金管理的合法合规。

第十七条对违反现金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依法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物管公司能够有效规范现金收支行为,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物业管理公司的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的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的货币资金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物业管理公司的货币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作,防止资金损失和挪用,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及其下属各单位的货币资金管理。

三、管理原则1. 安全性原则: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防止盗窃、诈骗等风险。

2. 合法性原则:所有货币资金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3. 效率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资金占用,加快资金周转。

4. 监督性原则: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确保资金管理的透明和规范。

四、职责分工1. 财务部门:负责货币资金的日常管理和核算工作。

2. 审计部门:负责对货币资金的管理进行审计和监督。

3. 各级管理层:负责审批货币资金的使用和调动。

五、现金管理1. 现金使用范围:限定现金使用于小额零星支出。

2. 现金限额:设定日常现金的最高限额。

3. 现金收支:所有现金收入必须及时存入银行,支出需有合法凭证。

六、银行账户管理1. 账户开立:公司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注销需经管理层审批。

2. 账户使用:严禁将公司账户用于个人或其他非法用途。

3. 账户监管:定期对银行账户进行对账和审计。

七、收支管理1. 收入管理:所有收入必须及时、全额入账,不得擅自挪用或隐瞒。

2. 支出审批:所有支出需经管理层审批,严格执行预算和计划。

3. 票据管理:确保所有收支票据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八、监督检查1. 定期检查:财务部门应定期对货币资金进行盘点和检查。

2. 异常处理: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调查并采取措施,同时上报管理层。

九、违规处理违反本制度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

十、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需经管理层审议通过。

请注意,这是一个简化的模板,具体内容应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进行调整和完善。

物业服务公司资产管理制度

物业服务公司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物业服务公司资产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物业服务公司所有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

第三条资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资产管理的合法性、合规性。

(二)安全完整原则:确保资产安全、完整,防止资产流失、损坏和浪费。

(三)高效利用原则: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实现资产价值的最大化。

(四)责任明确原则:明确资产管理的责任主体,落实资产管理的责任。

第二章资产分类与界定第四条资产分类:(一)固定资产:包括房屋、设备、设施等。

(二)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等。

(三)无形资产:包括商标、专利、著作权等。

第五条资产界定:(一)固定资产界定: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购置、折旧、报废等标准。

(二)流动资产界定: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确定流动资产的购置、使用、处置等标准。

(三)无形资产界定: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确定无形资产的注册、使用、转让等标准。

第三章资产购置与验收第六条资产购置:(一)购置计划: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编制资产购置计划,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

(二)购置程序:严格按照采购程序,进行询价、比价、招标等环节,确保购置价格合理、质量合格。

第七条资产验收:(一)验收程序:购置资产到货后,由相关部门组织验收,确保资产数量、质量符合要求。

(二)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资产验收标准。

第四章资产使用与维护第八条资产使用:(一)资产使用范围:按照资产用途和规定,合理使用资产,不得挪用、滥用。

(二)资产使用期限:根据资产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资产使用期限。

第九条资产维护:(一)维护计划:根据资产使用情况,制定资产维护计划,确保资产正常运行。

(二)维护责任:明确资产维护责任,落实维护措施。

物业管理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物业管理公司资金管理,规范资金运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所有资金收支活动,包括公司自有资金、客户预付款、代收代缴费用等。

第三条公司资金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性:确保公司资金安全,防止资金流失、挪用和诈骗;2. 合规性: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相关政策;3. 效率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公司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4. 透明性: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

第二章资金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公司资金管理的全面工作,包括资金预算、收支、核算、监督等。

第五条各部门应积极配合财务部门做好资金管理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资金管理要求。

第三章资金预算第六条公司每年制定年度资金预算,明确资金来源、用途和预算金额。

第七条各部门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资金预算,编制月度资金使用计划,经批准后执行。

第四章资金收支第八条公司资金收支实行集中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开设银行账户。

第九条公司资金收支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包括:1. 申请人提出资金申请,填写资金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2. 财务部门审核资金申请,确认资金使用合规性;3. 财务部门办理资金支付手续,包括开具支票、银行转账等;4. 申请人收到资金后,填写资金领用单,经财务部门审核签字;5. 财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第五章资金核算第十条公司资金核算实行月结、季报、年报制度。

第十一条财务部门负责公司资金核算工作,包括:1. 建立健全资金核算制度,明确核算流程和核算方法;2. 及时、准确地进行资金核算,确保核算数据的真实、完整;3. 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第六章资金监督第十二条公司设立资金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公司资金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监督检查部门定期对公司资金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包括:1. 资金预算执行情况;2. 资金收支情况;3. 资金核算情况;4. 资金使用效率。

物业公司管理资金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管理资金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管理资金管理制度一、总则本资金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物业公司的资金运作,确保资金的合理流动、安全有效,以及使用透明,保障业主权益不受侵害,提升物业管理水平。

二、资金来源及管理原则1. 资金来源主要包括物业管理费、专项维修资金、公共收益等。

2. 资金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每一笔收支都有明确的账目记录和合理的用途。

三、账户管理1. 物业公司应设立专门的银行账户,用于管理所有物业相关的资金。

2. 账户应实行双人管理,由财务部门负责日常操作,定期进行资金盘点。

四、预算管理1. 物业公司应制定年度财务预算,明确各项收支计划。

2. 预算外支出需经过管理层审批,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五、收入管理1. 物业费等收入应按时足额收取,并及时入账。

2. 对于逾期未缴的费用,应采取合法措施催收。

六、支出管理1. 物业公司的所有支出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凭证支持。

2. 大额支出需经过财务部门审核,并由管理层批准。

七、审计监督1. 定期对财务进行内部审计,确保资金管理的规范性。

2. 接受业主委员会或第三方审计机构的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八、信息公开1. 定期向业主公开财务状况,包括收支情况、预算执行情况等。

2. 通过公告栏、业主大会等形式,保障业主对物业管理资金的了解和监督。

九、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资金管理制度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罚,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 建立健全的内部举报机制,鼓励员工和业主对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十、附则本资金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物业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如有变更,需经过业主大会或相关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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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物业资金管理制度—— (2004-10-9)1、目的和适用范围规范集团内物业管理公司的资金管理行为,为提高集团物业资金管理水平服务本规范适用于集团内全资及控股的所有物业管理公司(以下称物业公司)2、规范制订依据本规范是根据国家相关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在《集团资金管理制度》基础上,根据物业管理特点作出相关调整,本规范未涉及的内容按《集团资金管理制度》执行。

3、职责集团资金管理中心负责督促、检查各一线公司对所属物业公司遵守国家及集团资金方面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情况;各一线公司负责督促、检查所属各物业公司制订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各物业公司参考本制度制订相应的《资金管理制度》并遵照执行。

4、内容货币资金管理货币资金是指单位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岗位分工和授权批准各公司应当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兼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其中:出纳员负责本部门现金的日常管理,并对收款员和值班收费人员的工作负责,非出纳人员不得经手现金。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除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外的)账目的登记工作。

各公司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

各公司财务部应对资金业务经办人员进行相关制度和岗位职责的培训,保证所有人员确认已接受培训并清楚国家、集团、公司的财务制度和个人的职责。

各公司应当配备合格的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并根据公司具体情况进行岗位轮换。

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记守法,客观公正。

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不断接受会计人员后续教育。

各公司应当对货币资金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审批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审批人应当根据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授权审批权限。

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货币资金业务。

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货币资金业务,经办人员应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各公司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

支付申请各公司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当提前向审批人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

➢支付审批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

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

➢支付复核复核人应当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

复核无误后,交由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办理支付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各公司对于重要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应当上报上级地产公司或集团总部审批,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防范贪污、侵占、挪用货币资金等行为。

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货币资金。

现金管理本规则所指的现金包括:人民币和外币库存现金、有价证券等。

各公司对现金的使用应遵守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规定》。

各公司必须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公司的现金的开支范围。

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各公司根据当地银行的要求来确定库存现金限额。

当日结余超出限额的部分,出纳要在当天存入银行账户。

各公司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账外设账,严禁收款不入账。

严禁“白条”抵充库存现金,更不得挪用现金。

以现金方式获取的收入,应于当天送存银行。

在银行营业时间结束后收进的现金,应当采取妥善保管措施,于第二天送存银行。

因特殊情况需坐支现金的,应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

各公司借出款项必须执行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

不得为任何单位、个人套取现金。

对于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出纳要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缺,因保管责任造成的短缺,当事人要负赔偿责任。

出纳保险柜内不允许存放私人物品(含现金及其它物品),也不允许存放代业主保管的现金及物品。

确需承办代业主保管现金及物品业务的,应单独使用专门的保险柜。

各公司提取、运送现金、印鉴及其它贵重物品时,原则上要求一位安全人员陪同。

同时,知情人员不可对外透露;路程较远的,出纳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及时安排车辆,有关部门应予以最大程度的协助。

出纳必须严守保险柜密码;保险柜钥匙由出纳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乱放或任意转交他人。

出纳在办理收付时,应坚持“当面点清”制度,每笔现金收付后应当即入账。

销售、工程等业务部门在业务活动中收取的现金必须及时上交财务管理部,不得自行用于任何开支。

出纳员应具有高技能鉴别假钞真伪能力,一旦收取假钞后果自负;公司应为收款员配备必要的验钞设备。

出纳须做到现金日清月结。

若出现差异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报财务部负责人进行处理;次日尚不能查明原因、弥补差异的,应及时报公司财务负责人进行处理。

财务负责人(或授权人)应每月最后一天(或第一天)、并在当月任意确定一天,监督出纳进行库存现金的盘点,形成盘点记录,相关人员签字后将盘点与核对记录报公司财务负责人。

节假日售楼、银行非办公时间收款等原因需要开立个人银行存折的,银行存折和取款密码须交由两人保管;第一个工作日内必须将全部金额转入公司账户,不得保留余额。

严禁用银行存折直接提取现金或对外付款。

银行存款管理各公司应当严禁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

新开银行账户(含因业务需要开具个人存折)财务管理部必须出具专项报告,说明开户理由、账户用途,报财务部经理、公司第一负责人、地产公司财务负责人、总部资金管理中心,全部得到批准后方可开户,并严格按照当初开户的用途使用;未经审批同意,严禁以任何名义开立账户。

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各开户行的户头进行清理、核对,对不再使用的账户应及时办理销户手续;清理(销户)前后必须将余额核对清楚,做到收付单据齐全。

严禁出租、出借银行账户,并不得以任何形式帮助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洗钱行为。

财务管理部不得将以本公司名义开立的银行账户预留印鉴转交别人使用,除客户购房后退房及正常业务中的保证金、(订)定金等收退外,不得对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生代收代付、先收后付行为。

出纳在每月终了后5个工作日内,应根据银行对账单仔细核对和清理银行日记账,查明未达账项及其原因,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及其说明,报财务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审核。

财务印鉴及票据管理财务印鉴须由两人分别保管。

财务专用章需由财务负责人或其授权人保管,出纳不得保管财务专用章。

当财务印鉴保管人员外出时,征得财务负责人同意并在其监督下办理书面移交手续后将财务印鉴交于其他财务人员保管,代保管人须将代保管期间发生业务登记在《印鉴交接代保管清单》上。

原则上财务印鉴不得带出公司,如有需要,需经分管副总或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

银行结算票据等统一由出纳保管,财务印鉴不得预留在空白票据上。

支票、承兑汇票等结算票据必须实行登记领用制度,详细登记金额、日期、号码、收款单位和用途等内容,并由领用人签字;对已使用过的票据手册要妥善保管存档。

付款经办人在领取支票时,应在《付款通知单》的领款人处签字,同时必须在写明签发日期、金额、用途、收款单位的支票领用登记簿上签字确认;特殊情况签发支票不能明确金额、必须开具限额支票的,要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款项用途、签发日期、规定限额等,并由领用人在《付款通知单》和登记簿上签字确认,限额支票只能由公司内部人员领用,且必须在交付对方前填上限额内的具体结算金额。

对不能明确限额,又不能明确收款单位的,不得予以开具。

严禁超限额使用限额支票。

各物业公司需办理承兑汇票结算的,视同融资行为,按内部借款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具体条款本中心另行制订),待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

同时建立应付票据的辅助台账,在承兑到期日时要保证由足够的资金兑付承兑汇票。

严禁签发空头、空白支票、无能力按期支付的商业承兑汇票和有效期超出5日的远期支票。

在收到客户开出的远期结算票据时,应立即向有关银行咨询票据的真伪,并在相关的登记簿上登记,注明各种内容及经办人等,到期收到款项后,予以注销;到期未能收到款的票据,应根据登记簿上的内容及时采取追索措施。

款项未到账时,不得向对方开具收据和发票。

在收到客户签发的即期结算票据,应立即向银行申请兑付,如遇退票应及时通知前台收款及相关业务经办人员进行追讨;对客户以银行汇款、转账和划款等方式支付的款项,应坚持收妥确认原则,未经确认,不得作出相应行为。

出纳员收到票据后,应及时存入公司银行账户,不准擅自压票,以保证公司资金及时回笼。

出纳应具有高技能鉴别客户出具的银行票据的真伪能力,不能确定时,应向有关银行咨询、求助。

3票据遗失需及时以最低限度降低公司损失为原则妥善处理;直接责任人应立即通知出纳,并由其去银行办理挂失手续。

逾期未用的票据,领用人应及时交回出纳,办理注销手续;对填写错误、过期失效的票据,出纳应加注“作废”记号,连同存根一并保存。

财务有关人员应定期对票据使用情况予以查核。

备用金管理发行中行万科联名信用卡的地区,公司原则上不向职员借支备用金,鼓励职员使用(联名)信用卡代替现金进行消费。

本公司职员因公出差、接待客户或购买小额物品等,申请借支备用金时,财务部门根据业务情况,确定借支备用金的合理限额,并将严格控制职员借取大额备用金。

借支备用金需由经办人填写“借款申请单”,并注明借款用途、金额、预计还款时间等,并按照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完善借款手续后方能办理借款。

借支备用金应在预计还款时间内报销或还清。

财务部门逐月清理并将备用金结欠情况通报各有关部门和个人,欠款未结清者不得再次借款。

职员非公务事项不得从公司借支备用金款项。

除得到集团总部批准以外,各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个人发放任何形式的贷款。

万科职员离职时,原所在部门应督促其还清各种借款,借款未清者,人事部门不予以办理离职手续;职员在集团内部之间调动,可凭职员签字确认的欠款单由原服务单位转入调入单位。

监督管理各一线公司应对所属各物业公司的货币资金管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各物业公司本身也应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监督检查机构或人员的职责权限,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检查。

货币资金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货币资金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

重点检查资金支出的货币资金业务不相容职务混岗的现象。

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

重点检查货币资金支出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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