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行业协会章程
家具厂管理的方法技巧

家具厂管理的方法技巧为了维护和保障正常生产,提高生产效益,很多的家具厂都会制定一些家具厂管理制度。
下面为您精心推荐了家具厂管理的方法,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家具厂管理的方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公司管理制度,逐步健全现代化管理机制,使内部管理走向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使之管理有法可依,违章必究,从而督促员工遵纪守法,共同维护保障公共生活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特制订本管理规程;第二条,在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领导下,本厂最高领导权利属总经办,并由具体工作、聘用职工和开除职工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由行政部共同批核;第三条凡属本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和执行本管理章程的各有关条款,同时享有本章程所规定的一切权利;第四条凡违反本章程的员工,由有关部门按照相关制度为准绳,按照程序公正处理;第五条各部门可依据本章程有关指导原则,依照本部门具体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管理细则,报公司审核批准生效;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应当经常教育所属人员遵守本管理规程;第七条,对违反本管理章程的行为者,任何人都有劝阻和投诉的权利;第八条,本章程由颁布之日起生效,凡与相抵触的旧条款一律作废;第二章员工守则第一条员工守则是员工在公司从业期间,所必须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第二条努力学习科学知识,认真钻研生产技能,供工艺技术,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做一名现代企业有用之才;第三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做遵纪守法的优秀公民和企业员工;第四条,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和分工,树立团结协作,积极奉献,顾全大局的集体主义精神;第五条严禁参与煽动他人怠工、罢工、打架斗殴及违反厂规和任何危害社会安定的违法行为;第六条树立关心、互相帮助、团结、文明礼貌、尊重同事工友和处事作风;严禁拉帮结派损人利己,破坏公司集体凝聚力的各种不良言行;第七条热爱公司、忠于职守,令行禁止。
第八条对工作认真负责,对技术精益求精、按时、按质、按量、+低耗高校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做公司出色员工;第九条廉洁从业、清白做人、干净干事第十条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故意缺勤,未经主管同意,不得擅自外出和接待亲友和来宾;第十一条工作时间内,员工严禁看报,杂志、闲谈、串岗、打闹,大声喧哗扰乱工作程序;第十二条保守本厂经营秘密,维护本厂利益,未经批准,不得带外来同行人员到处参观;第十三条主管人员应注重自身修养、以身作则、与公司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热情、团结协作精神;第十四条公司所有员工在上班期间出现突发性的个人疾病,非本职业引起的职业病,打架伤亡等非因工受伤与本厂无关的疾病,一律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十五条所有员工不得私自携带音响、零食、烟火进入车间,在生产区域不得吸烟,上班时间不得玩手机,游戏;违者按50元/次进行处罚,屡教不改的加倍处罚;本厂员工应自觉维护厂的利益,禁止利用厂的生产条件和生产设备揽私活第十五条本厂在雇佣、升迁、培训机会、解雇事务上,不可存在或支持任何基于残疾、性别、取向、工会会员资格或政治关系的歧视行为,本厂不干涉员工宗教信仰自由和风俗的权利和满足涉及种族、社会阶层、国籍、残疾、性别取向和工会信条、政治需要的权利;本厂不可允许带有强迫性、威胁性、凌辱性或剥夺性的行为,包括姿势、语言和身体基础。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全套文件

河南省民政系统省市县三级审批服务事项“三级十同”清单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申请书社会团体名称:登记类型:双重管理□直接登记□河南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制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申请材料之一:行政许可申请书拟申请成立的单位名称:发起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单位地址:电话:发起人:身份证号:住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及职务:委托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电话:□首次申请□变更□延续□其他申请事实和理由:行政许可申请人(单位):年月日申请材料之一:社会团体登记申请事项表申请材料之二:关于同意作为周口市家具行业协会业务主管单位的函周口市家具行业协会发起人:经研究,我局同意作为由你们发起成立的周口市家具行业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并承担相应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责。
请按有关规定向民政厅申请登记。
此复。
周口市工业和信息化管理局年月日申请材料之三:社会团体党建工作承诺书河南省民政厅:周口市家具行业协会将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按照《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和《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要求,积极开展党建工作。
我们郑重作出如下承诺: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走中国特色社会组织发展之路。
二、在上级党组织领导下,建立党组织并开展党的工作。
如暂不能单独建立党组织,通过联合建立党组织和上级党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联络)员等方式开展党的工作,拟定上级党组织是。
三、在上级党组织领导下,做好在本会内发展党员工作,支持党员参加党的活动,保障党员的合法权益,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支持配合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上级党组织查处本会违纪党员。
五、为党组织在本会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场地、经费和人员支持。
六、本会承诺在登记成立批准文件下发后,建立党组织并开展党的工作/与其他单位联合建立党组织/联系上级党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联络)员。
特此承诺。
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申请材料之四:社会团体章程核准申请表2将通过的章程附于此页后。
协会章程和规章制度

协会章程和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协会名称1. 本协会名称为XXX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第二条协会性质1. 本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三条协会宗旨1. 本协会以促进XXXX为宗旨,为广大会员提供相关活动和服务。
第四条协会地址1. 本协会注册地址为XXXX,实际办公地址为XXXX。
第五条协会章程的制定与修改1. 协会章程由协会理事会制定,并经会员大会通过。
协会章程的修改需经会员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的同意方可生效。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六条协会会员1. 协会会员分为正式会员、荣誉会员和志愿会员。
2. 正式会员是由协会理事会审批通过的个人或单位会员。
3. 荣誉会员是对协会有特殊贡献和支持的人士或机构。
4. 志愿会员是协会的志愿者,不具有投票权和选举权。
第七条协会理事会1. 协会理事会是协会的决策机构,成员由协会会员选举产生。
2. 协会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财务长等职务组成。
3. 协会理事会负责制定协会工作计划和决策事项。
第八条协会监事会1. 协会监事会是协会的监督机构,成员由协会会员选举产生。
2. 协会监事会对协会理事会的决策和执行进行监督。
第九条协会职员1. 协会设立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条协会委员会1. 协会设立各类委员会,负责协会的专项工作,由协会会员组成。
第三章经费管理第十一条经费来源1. 协会经费主要来源于会员的会费、捐赠和赞助等。
第十二条经费使用1. 协会经费应用于协会的日常运作、项目实施和活动开展。
第四章论文发表和研究成果第十三条论文发表1. 协会鼓励会员就相关专业领域撰写论文,协会有权对优秀论文进行发表和宣传。
第十四条研究成果1. 协会对会员的研究成果进行鼓励和支持,促进研究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第五章权利和义务第十五条会员权利1. 会员有参加协会相关活动、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权利。
第十六条会员义务1. 会员有遵守协会章程和遵循协会工作安排等义务。
家具建材市场规章制度

家具建材市场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家具建材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家具建材行业健康发展,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家具建材市场是指销售家具、地板、瓷砖、卫浴设备等相关建材产品的市场。
第三条家具建材市场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遵守本规章,维护市场秩序。
第四条家具建材市场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维护市场秩序。
第五条消费者应当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积极参与市场监督。
第二章经营行为第六条家具建材市场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营业执照,遵守税法规定,纳税义务。
第七条家具建材市场经营者应当签订合法合同,明码标价,不得虚假宣传。
第八条家具建材市场经营者应当严格质量管理,保障产品质量,提供售后服务。
第九条家具建材市场经营者不得以次品冒充正品,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第十条家具建材市场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确保经营场所安全。
第三章监督管理第十一条家具建材市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市场巡查,及时处理投诉。
第十二条家具建材市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产品质量监督机制,对市场上销售的产品进行抽检。
第十三条家具建材市场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公布监督管理结果,维护消费者知情权。
第十四条家具建材市场管理机构应当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严格惩处违法行为。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五条家具建材市场经营者违反本规章的,应当依法受到处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第十六条家具建材市场管理机构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应当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七条消费者对于家具建材市场经营者的违法行为,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规章自颁布之日起生效,有关法规与之不一致的,以本规章为准。
第十九条本规章由家具建材市场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规章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家具建材商会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的名称为:XX市家具建材商会。
第二条本会是由XX市家具建材行业的企业、个体工商户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地方性、联合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促进家具建材行业的健康发展,推动行业技术创新,提高行业整体竞争力,为会员提供交流、合作、服务平台。
第四条本会的活动地域范围为XX市。
第五条本会接受XX市民政局和XX市家具建材行业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会的业务范围:(一)宣传国家有关家具建材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会员学习、交流、培训,提高会员的法律意识、经营能力和管理水平;(二)收集、整理、发布家具建材行业市场信息,为会员提供市场分析、预测和咨询服务;(三)组织会员参加国内外家具建材展览会、博览会等活动,拓展市场,促进会员企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四)加强与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研究机构等单位的联系与沟通,反映会员诉求,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五)开展行业自律,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六)组织会员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树立行业良好形象;(七)开展与家具建材行业相关的其他活动。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本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拥护本会的章程;(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三)在本会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四)愿意履行会员义务。
第九条会员入会程序:(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经本会理事会讨论通过;(三)缴纳会费;(四)由本会秘书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二)获得本会提供的信息、资料和咨询服务;(三)对本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四)优先参加本会举办的各类培训和交流活动;(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保守本会秘密;(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四)按规定缴纳会费;(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家具市场规章制度

家具市场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家具市场经营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保障消费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家具市场是指经营家具产品及相关服务的市场场所,包括实体店铺、电商平台、展会等形式。
第三条家具市场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遵守诚实信用、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原则,不得采取欺诈、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
第四条家具市场经营者应当与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保证家具产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并按照相关规定提供消费者权益保障。
第五条家具市场经营者应当加强自身管理,保证员工素质和服务水平,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形象。
第六条家具市场应当建立健全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第七条家具市场应当注重环保节能,推广绿色家具产品,促进家具产业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家具产品质量管理第八条家具产品包括家具家纺、家居饰品等内容,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保证产品质量安全。
第九条家具产品经销商应当向消费者提供产品合格证明、使用说明书等资料,消费者购买家具产品时应当认真查看,保留好相关凭证。
第十条家具产品经销商应当保证产品质量,提供售后服务,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应当及时处理,保障消费者权益。
第十一条家具产品经销商应当对供应商进行质量管控,确保家具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第十二条家具产品经销商应当定期组织产品检测,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家具产品经销商应当建立售后服务体系,提供产品维修、更换、退货等服务,保障消费者权益。
第三章家具市场经营行为管理第十四条家具市场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证,在规定的经营范围内经营家具产品,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增加经营项目。
第十五条家具市场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售后服务体系,保证家具产品质量和消费者权益。
第十六条家具市场经营者应当妥善保管经营证照和商品凭证,规范经营行为,不得擅自变更产品价格、规格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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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近六年的快速发展,现已有直属会员三千多家,并建立了十余个专业委员会,已成为中国家居领域涵盖面最广、最具权威的行业商会。
201X年商会成功召开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换届选举产生了以丁佐宏会长为首的新领导班子。
商会经过两届理事会的发展,已逐渐形成企业家民主办会,商会竭诚为行业和企业服务的局面。
商会在全国工商联的直接领导下得到快速发展,组织建设扎实,服务能力增强。
成为家居行业非公企业及人士参与行业、参与社会、合作共赢、挥发作用的最高平台。
为了推动家居饰品企业之间以及饰品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间的交流与合作,规范并促进家居饰品企业的发展, 全国工商联家具装饰业商会于201X年5月批准成立了家居饰品专业委员会。
(以下简称“专委会”)专委会针对行业发展现状,以推动行业的整合与升级为主要任务,在开展家居饰品行业的自律与维权工作的同时,将着力推动家饰设计与生产、经销企业与家具生产企业、流通企业、装饰装修企业以及房地产(别墅、酒店)企业间的国内外合作与交流共赢,推动家饰企业出口与扩大内销市场,通过发行行业刊物、制订行业标准、提供行业认证、申请专利保护、举办行业展会、培训、设计比赛、开展设计研发促进活动、推选行业优秀品牌,媒体宣传推广、政策法规宣传普及,争取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政策扶持,为中小企业招商引资等等各项服务工作来促进和提升中国家居饰品行业整体生产经营水平,用三到五年时间培育出一批国际国内知名家居饰品品牌企业,同时增强饰品企业与企业家在国际国内家居产业和社会中的地位和影响力,促进行业良性健康、快速规范发展,使专业委员会的每一个会员从商会的服务与平台中受益。
中山市行业协会章程示范文本

中山市行业协会章程示范文本◆行业协会是指从事相同性质经济活动的经济组织,为维护共同的合法经济利益而自愿组织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一、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的指导意见》(粤民发[2015]70号)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此章程示范文本。
二、中山市行业协会章程示范文本旨在为在中山登记成立的行业协会制定章程提供范例。
三、行业协会应参照章程示范文本制定章程。
所制定的章程应包括章程示范文本中所列全部条款,可根据实际情况作修改完善。
填写说明1、中山市行业协会名称规范为:中山市+业务范围的反映+组织形式。
如:中山市食品行业协会、中山市家具商会等。
(1)行业协会业务范围的反映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产品类型、经营方式、经营环节、服务类型。
(2)行业协会组织形式统一为“(行业)协会”、“(行业)商会”。
行业协会根据需要可依据文字翻译原则自行翻译使用英文译名。
2、行业协会是由从事相同性质经济活动的经济组织自愿组成,请填写从事XX行业领域的经济组织,应具体载明所从事的行业领域、经济组织类型。
如从事食品行业的经济组织。
(1)行业领域应填写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产品类型、经营方式、经营环节、服务类型。
(2)经济组织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类型可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等,具体以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明确为准。
3、住所应符合有关要求,具体明确,并载明所处镇区。
如:中山市XX镇(区)XX 路XX号。
4、其它说明:(1)“〖XXXXXXXXX〗”内容为说明文字,“(XXXXXXXXX)”内为可选项,请在打印时删除。
(2)“”内容为直接填写内容。
(行业协会名称)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的名称(包括英文译名、缩写)〖行业协会的命名应当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
行业协会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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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家具行业协会章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协会的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协会(英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缩写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条本协会由家具公司、家具生产企业、家具建材经营商户、家具经营市场及科研、教学等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自愿组成,会员不受部门、所有制限制。
第三条本协会代表行业利益,反映会员的愿望和诉求,为会员服务,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在企业、政府、消费者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第四条本协会的宗旨是“团结、自律、合作、共赢”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及社会道德风尚,参与行业管理,维护会员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本协会接受________________市商务局的业务指导,接受__________________市民政局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本协会的办公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章业务范围第七条本协会的业务范围是:(一)制订本行业的行规、行约和管理规定、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对行业发展进行指导。
对行业发展中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政府部门提出有关行业政策和法规的建议。
(三)搞好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和发布,编辑、出版行业报纸、杂志和资料,建立网站,实行行业信息指导与服务。
(四)参与本行业市级技术标准、经济标准、管理标准的制订、修订工作,并组织实施。
与有关部门配合对本行业的产品质量实行监督,开展行检、行评和产品认证工作,推荐优质产品和新技术产品。
(五)对本行业经营活动实行协调、指导和监督,保护行业的平等竞争,维护国家、行业和企业的利益。
(六)举办行业内外展览会、定货会,积极培育规范专业市场、生产企业、经销品牌。
不断提高行业现代化管理、服务水平。
(七)组织行业管理、技术培训、专业技能教育等工作。
组织开展行业新技术、新管理的推广应用、科技成果的鉴定。
(八)承办政府和企业委托的其他工作。
开展有益于本行业发展的其他活动。
第三章会员第八条本协会会员有社团会员、团体会员、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第九条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拥护本章程;(二)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三)在本行业内外具有一定的影响;第十条会员入会程序:(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经秘书处审核通过;(三)经会长办公会议批准可聘请有关人员任本协会荣誉会长、名誉会员等职务。
第十一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对协会的工作有建议、批评和监督权;(三)有权参加本协会的活动;(四)优先享用协会提供的各项服务。
可向协会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对本单位进行生产技术、经营管理等方面的诊断或指导;(五)有提请协会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权利;(六)有退会的自由;第十二条协会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一)承认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遵守行规行约;(二)承担协会委托的工作,支持和积极参加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三)按规定交纳会费;第十三条凡依法破产、关闭、解散、注销的团体会员和会员单位,即自动失去会员资格。
第十四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一年不交纳会费者,视为自动退会;会长、副会长、理事以上级别的会员超期6个月不缴纳会费者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五条会员违反协会章程,不履行义务,经批评无效者,经会长办公会议半数以上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第十六条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
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三)审议会长办公会议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决定终止事宜;(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第十七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经会长办公会议决定也可提前或者推后)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才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的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才能生效。
第十八条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每届任期不超过五年。
因特殊情况须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会长办公会议表决通过,报临汾市商务局审查并经临汾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九条会长办公会议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二十条会长办公会议的职权是:(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二)筹备、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七)决定其它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八)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二十一条会长办公会议须有2/3以上人员出席才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在会2/3以上表决方能生效。
第二十二条会长办公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会议、一次集体学习,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三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才能召开,其决议须2/3以上理事表决通过才能生效,会员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
第二十四条本协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品德好,业务素质高;(二)在本协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本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会长办公会议表决通过,报临汾市商务局审查并经临汾市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能生效,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本协会的法定代表人必须是本协会的班子成员之一,法定代表人不准兼任其它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本协会会长可以连续任职,但不能超过两届。
第二十七条本协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会长办公会议全面工作;(二)对会员代表大会、会长办公会议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三)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八条本协会的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协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每月工作会议议程及学习内容;(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三)收集提名会长、副会长等人选,提交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表决通过。
(四)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第二十九条本协会经费来源:(一)会费;(二)社会及会员捐赠;(三)政府资助;(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收入;(五)有偿服务,经济实体收入;(六)其他合法收入;第三十条本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一条本协会的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二条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三条本协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
会计不得兼任出纳。
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四条本协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资产来源属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助、资助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
第三十五条本协会经费用于下列项目:(一)用于会员代表大会、会长办公会议及以协会名义召开的其他会议的费用;(二)协会常设机构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奖金、劳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差旅费等项开支;(三)协会举办的为行业和会员单位服务的各项活动;(四)协会常设机构办公费以及构置必要的办公设施和用品的开支;(五)编辑、出版刊物及资料的费用;(六)协会的外事活动经费;(七)与协会有关的其它正当开支;第三十六条本协会的财务预算,经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委员会通过方可实施,财务决算经会长办公会议审核。
第三十七条本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临汾市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临汾市商务局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八条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准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九条本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第四十条本协会章程修改,须经会长办公会议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并通过。
第四十一条本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临汾市商务局的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第四十二条本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会长办公会议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三条本协会终止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临汾市商务局审查同意。
第四十四条本协会终止前,须在临汾市商务局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五条本协会经临汾市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即为终止。
第四十六条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临汾市商务局和临汾市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附则第四十七条本章程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二届五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协会的会员代表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