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企业代码登记表填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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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版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申报项目录入指南(一)

最新版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申报项目录入指南(一)

最新版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申报项目录入指南(一)第一章 申报地海关一、项目类型该申报项目为必填项。

该项目数据类型为4位字符型。

二、录入要求根据报关人员在货物进出口时的自主选择,填报海关规定的《关区代码表》中相应海关的名称及代码。

例如:选择“广州机场”为申报地海关时,应录入“5141”。

提醒注意:申报地海关的关别代码后两位不能为“00”。

三、编码规则《关区代码表》由三部分组成,即关区代码、关区名称和关区简称。

(一)关区代码:由四位数字组成,前两位采用直属海关关别代码,后两位为隶属海关或海关监管场所的代码。

(二)关区名称:直属海关、隶属海关或海关监管场所的中文名称。

(三)关区简称:关区的中文简称,一般为4个汉字。

参数表:《关区代码表》(附表1)。

四、其他说明(一)项目沿革该项目为原报关项目的“申报地海关”,录入要求无变化。

(二)其它无。

第二章 进出境关别一、项目类型该申报项目为必填项。

该项目数据类型为4位字符型。

二、录入要求根据货物实际进出境的口岸海关,填报海关规定的《关区代码表》中相应口岸海关的名称及代码。

例如:货物实际进出境的口岸海关为“广州机场”时,则录入“5141”。

提醒注意:进口转关运输货物,填报货物进境地海关名称及代码,出口转关运输货物填报货物出境地海关名称及代码。

按转关运输方式监管的跨关区深加工结转货物,出口报关单填报转出地海关名称及代码,进口报关单填报转入地海关名称及代码。

在不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之间调拨、转让的货物,填报对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所在的海关名称及代码。

其他无实际进出境的货物,填报接受申报的海关名称及代码。

三、编码规则《关区代码表》由三部分组成,即关区代码、关区名称和关区简称。

(一)关区代码:由四位数字组成,前两位采用直属海关关别代码,后两位为隶属海关或海关监管场所的代码。

(二)关区名称:直属海关、隶属海关或海关监管场所的中文名称。

(三)关区简称:关区的中文简称,一般为4个汉字。

组织机构代码《登记表》填写说明.doc2

组织机构代码《登记表》填写说明.doc2

《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信息登记表》填写说明一、填表规定:登记表的各个项目以及代码都必须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需要填写汉字的,必须工整清晰地填写;需填写数字的,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

申请单位盖公章必须同证照名称、申请表名称一致;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所产生的后果由填表人负责。

二、代码证申办状况填写:由申办单位按照申办代码证实际情况勾选。

当多种业务同时发生时其优先顺序为1.申请2.迁入3.换证4.变更5.迁出6.年检7.其它(补证)三、机构代码赋予申领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

四、信息表的主要内容填写:1.机构名称填写本单位全称。

企业填写企业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的名称;机关、事业单位填写机构编制机关批准的名称;社会团体填写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名称;其它机构填写经主管部门批准或核准的单位全称。

凡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批准,具有2个或2个以上名称的单位,必须填写一个法人单位名称,同时用括号注明其余的单位名称。

填写完毕后,加盖本单位公章,具有2个或2个以上名称的单位,必须加盖所有名称对应的公章。

2、机构类型(2006版)按照GB/T20091-2006《组织机构类型》填写其单位所属登记注册类别和代码(由办证点填写)。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填写本单位批准设立文件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姓名,机构批准设立文件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姓名须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上的姓名完全一致。

企业填写营业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姓名;机关填写上级行政主管机关相关任命文件上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姓名;事业单位填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的法定代表人的姓名;社会团体填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姓名;其它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填写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姓名。

合伙企业的投资人为多个人的,在此处填写营业执照上第一个合伙人的姓名,其他合伙人的姓名填写到备注里。

合伙企业的投资人为多个单位的,在此处填写营业执照上第一个合伙企业的全称,其他合伙企业全称填写到备注里。

《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及填表说明

《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及填表说明

《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及填表说明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说明:请填写底色为白色的项目。

底色为灰色的项目由海关填写。

《报关单位情况登记登记表》填表说明1、海关注册编码:企业初次到海关申请注册登记时,不填。

申请其他企业管理业务时,必须填写“海关注册编码”。

2、预录入编号:从电子口岸系统录入申请信息的,由录入人员填写。

3、注册海关:企业到办理海关注册登记时,填工商注册所在地海关。

办理其他业务,不填。

4、组织机构代码:填《组织机构代码证》的编码。

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保税仓库可以不填。

没有组织机构代码的自然人、临时组织机构在申请临时注册登记时可以不填。

其他企业或组织机构必须填写“组织机构代码”。

5、海关注册日期:不填(系统自动生成)。

6、海关首次注册日期:不填(系统自动生成)。

7、中文名称:企业、个体工商户填工商营业执照上的“名称”或“企业名称”,其他组织机构填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机构名称”。

8、英文名称:对外贸易经营者填《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上的“经营者英文名称”、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填《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上的“企业英文名称”,其他企业或组织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填写。

9、工商注册:企业、个体工商户填工商营业执照上的“住所”或“企业住所”,其他组织机构填《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

10、邮政编码:工商注册对应的邮政编码。

11、英文:对外贸易经营者填《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上的“经营场所(英文)”、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填《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上的“经营场所(英文)”,其他企业或组织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填写。

12、其他经营:企业有多处经营的,填写除工商注册外,与开展报关、外贸或者其他最主要的经营。

13、管理类别:不填(企业注册时,系统自动初始化为B类)。

14、营业执照注册号:企业、个体工商户填工商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号”。

其他组织机构可不填。

15、工商注册日期:企业、个体工商户填首次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日期,其他组织机构可不填。

进出口企业情况登记表

进出口企业情况登记表

进出口企业情况登记表第一篇:进出口企业情况登记表进出口企业情况登记表企业名称:进出口企业情况登记表填表须知:为了确保海关注册企业资料真实有效,填表人应当参照以下须知如实完整地填写表格中每一项内容,表格内容除特别规定外不得为空:1.海关注册编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证书》中的海关注册编码,新企业注册可不填;2.海关注册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证书》中的海关注册日期,新企业注册可不填;3工商注册日期、工商注册名称、工商注册地址、注册资本(万)、资本币制: 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核定的内容为准;4.邮政编码:企业住所所在地的邮政编码;5.对外英文名称:企业对外提供的英文名称;6.对外英文地址:企业对外提供的英文地址;7.投资总额:《批准证书》“投资总额”栏或企业《章程》明确的投资总额;8.到位资金:《验资报告》核定的实收资本;9.保证金额: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若无保证金额此项填写“0”;10.内销比: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所标注的比例录入,若无内销比此项可不填。

11.备案(批准)机关:核发《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许可决定书》的主管机关;12.备案(批准)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许可决定书》的批准文号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备案登记表编号;13.生产类型:根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选定,用1、2、3、4分别表示技术先进(以当地政府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为准)、产品出口、服务、其它型;14.开户银行:录入开设企业基本帐户的银行全称;15.银行帐号:录入开设企业基本帐户的帐号;16.行业种类:根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以及企业实际从事的行业从下列行业中选择1项:1-化工、2-咨询、3-餐饮娱乐、4-旅游宾馆、5-其它、6-机械、7-电子、8-纺织、9-食品、10-轻工、11-水产、12-医药、13-房地产;17.法定代表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核定的法定代表人;18.证件编号: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件号或护照证件号;19.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的联系电话,注明区号。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各栏目的填报说明汇总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各栏目的填报说明汇总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各栏目的填报一、常用报关单格式(一)进口报关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预录入编号:海关编号:进口口岸备案号进口日期申报日期经营单位运输方式运输工具名称提运单号收货单位贸易方式征免性质征税比例许可证号起运国(地区)装货港境内目的地批准文号成交方式运费保费杂费合同协议号件数包装种类毛重(千克)净重(千克)集装箱号随附单据用途标记唛码及备注项号商品编号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位原产国(地区)单价总价币制征免税费征收情况录人员录入单位兹声明以上审视无讹并承担法律责任申报单位(签章)填制日期:海关审单批注及放行日期(签章)审单审价报关员单位地址邮编:电话:征税统计查验放行(二)出口报关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预录入编号:海关编号:出口口岸备案号出口日期申报日期经营单位运输方式运输工具名称提运单号发货单位贸易方式征免性质结汇方式许可证号运抵国(地区)指运港境内货源地批准文号成交方式运费保费杂费合同协议号件数包装种类毛重(千克)净重(千克)集装箱号随附单据生产厂家标记唛码及备注项号商品编号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位最终目的国(地区)单价总价币制征免税费征收情况录人员录入单位兹声明以上审视无讹并承担法律责任申报单位(签章)填制日期:海关审单批注及放行日期(签章)审单审价报关员单位地址邮编:电话:征税统计查验放行二、报关单编号栏的填报(一)预录入编号1、含义预录入编号是指预录入单位录入报关单的编号,用于申报单位与海关之间引用其申报后尚未接受申报的报关单。

2、编号规则预录入编号由接受申报的海关决定编号规则,由计算机自动打印。

(二)海关编号1、含义海关编号是指海关接受申报时给予报关单的18位顺序编号。

海关编号由各直属海关在接受申报时确定,并标示在报关单的每一联上。

一般来说,海关编号就是预录入编号,由计算机自动打印,不需填写。

2、编号规则报关单海关编号由18位数组成,其中前4位为接受申报海关的编号(关区代码表中相应关区代码),第5-8位为海关接受申报的公历年份,第9位为进出口标志(“1”为进口,“0”为出口,集中申报清单“I”为进口,“E”为出口),第10-18位为报关单顺序编号。

中国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指南注解(5)

中国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指南注解(5)

中国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指南注解(5)征税比例/汇结方式征税比例仅用于“非对口合同进料加工”贸易方式下(代码“0715”)进口料件的进口报关单,填报海关规定的实际应征税比率,例如5%填报5,15%填报15。

出口报关单应填报结汇方式,即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收结外汇的方式。

本栏目应按海关规定的《结汇方式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结汇方式名称或代码。

许可证号应申领进(出)口许可证的货物,此类货物必须填报外经贸部及其授权发证机关签发的进(出)口货物许可证的编号,不得为空。

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许可证号。

起运国(地区)/运抵国(地区)起运国(地区)指进口货物起始发出的国家(地区)。

运抵国(地区)指出口货物直接运抵的国家(地区)。

对发生运输中转的货物,如中转地未发生任何商业性交易,则起运抵地不变,如中转地发生商业性交易,则以中转地为起运/运抵国(地区)填报。

本栏目应按海关规定的《国别(地区)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起运国(地区)或运抵国(地区)中文名称或代码。

无实际进出境的,本栏目填报“中国”(代码“142”)装货港/指运港装货港指进口货物在运抵我国关境前的最后一个境外装运港。

指运港指出口货物运往境外的最终目的港;最终目的港不可预知的,可按尽可能预知的目的港填报。

本栏目应根据实际情况按海关规定的《港口航线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港口中文名称或代码。

无实际进出境的,本栏目为空。

境内目的地/境内货源地境内目的地指已知的进口货物在国内的消费、使用地或最终运抵地。

境内货源地指出口货物在国内的产地或原始发货地。

本栏目应根据进口货物的收货单位、出口货物生产厂家或发货单位所属国内地区,并按海关规定的《国内地区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国内地区名称或代码。

批准文号进口报关单本栏目用于填报《进口付汇核销单》编号。

目前不必填报,今后将与外管局协商后制定填报管理规定。

出口报关单本栏目用于填报《出口收汇核销单》编号。

成交方式本栏目应根据实际成交价格条款按海关规定的《成交方式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成交方式代码。

进出口业务备案登记表

进出口业务备案登记表

进出口业务备案登记表
一、基本信息
-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
- 注册地址: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联系
二、进出口业务情况
请根据以下内容填写企业的进出口业务情况,如果有多个产品,可以复制下面的表格。

三、备案材料清单
请将以下材料上传至平台进行备案登记。

-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近6个月进出口业务合同复印件
- 进口货物报关单或出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
- 境内外客户的购销合同复印件
- 相关产品的检验检疫证书复印件
- 进口货物的进口许可证复印件(如适用)
- 寄售品、样品等特殊进出口货物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 本备案登记表的填写要准确无误,如有提供虚假信息,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 请上传清晰、完整的复印件,未经授权的修改可能导致备案
申请被驳回。

3. 进出口业务情况应当与企业实际情况相符,如有变动,请及
时更新备案信息。

4. 备案登记表和备案材料一经提交,将不可修改,请谨慎核对。

五、联系方式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联系以下人员:
- 联系人:姓名
- 联系电话号码
- 电子邮件:邮箱地址
---
以上是进出口业务备案登记表,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并提交所
需材料。

感谢您的配合!。

进出口报关单的填制的方法

进出口报关单的填制的方法

•进口报关单(一式五联)1、海关作业联、•2、海关留存联、•3、企业留存联、•4、海关核销联、•5、进口付汇证明联•出口报关单(一式六联)•1、海关作业联•2、海关留存联•3、企业留存联•4、海关核销联•5、出口收汇证明联•6、出口退税证明联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填制方法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填写应严格按照实务操作中的相关规定,现将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填写分析如下(预录入编号和海关编号一般在报关单填制的已知条件中会直接给出,如果给了我们就填,没给就不用填写)•1、出口口岸:填货物出境时我国港口和国境口岸的名称•2、备案号:一般贸易项下,本栏不填。

填制规范中要求,如申领了加工贸易手册,该栏目应填写手册编号。

我们从备案号的第一位字母就可以判断出来贸易方式是什么:•B—来料加工登记手册编号•C—进料加工登记手册编号•D—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手册编号•E—加工贸易电子帐册编号•F—加工贸易登记手册分册编号•H---出口加工区进出货物•Z—征免税证明编号•备案号一栏和贸易方式和征免性质存在着一定的逻辑关系,如果备案号里面是以“B、C、D”开头的加工手册编号,那么这个报关单的贸易方式就不可能是“一般贸易”•贸易方式•常见的贸易方式有:一般贸易;来料加工;进料加工等。

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种贸易方式。

•来料加工是对方来料,我方按其规定的花色品种、数量进行加工,我方向对方收取约定的加工费用•进料加工是自行进料,自定品种花色,自行加工成成品后再返销出口的业务,自负盈亏。

•进料加工,进是一笔买卖,加工再出口又是一笔买卖,在进出口的合同上没有联系;来料加工原料进口和成品出口往往是一笔买卖,或是两笔相关的买卖,原料的供应往往是成品承受人•3、出口日期:用8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出口日期应比申报日晚填提单日期•4、申报日期:按实际申报日期填写。

(注意:进口时申报日期应晚于进口日期;出口时申报日期应早于出口日期)•5、经营单位:指对外签订并执行合同的中国境内企业或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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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代码登记表填表说明》
发布日期:2006-02-27 浏览次数:1505 1、企业名称:指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下简称外经贸部)或外经贸部授权机关批准使用并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法定名称。

其中中文名称最长不得超过35个汉字,英文名称要求全部采用大写,最长不得超过70个字符。

2、企业代码:限13个字符。

前4位为全国行政区划代码,按照GB/T2260-199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填写,其中1-2位为进出口企业注册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3-4位为省(自治区)辖市(地区)的代码,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填写本地区的行政区划代码,其他地区填写"00"。

后9位按照《全国组织机构代码》填写。

此项由进出口企业代码管理机关负责填写。

3、注册地址:按照GB/T2260-199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填写,限6个字符。

4、营业地址:指企业营业地详细地址,中文最长不得超过35个汉字,英文要求全部采用大写,最长不得超过70个字符。

5、法定代表人:指企业法定代表人,最长不得超过17个汉字,英文要求全部采用大写,最长不得超过35个字符。

6、注册资本:指企业注册资金,以万元人民币为单位(外商投资企业可填写美元,以万美元为单位),精确到个位,四舍五入。

7、邮政编码:指企业营业地的邮政编码,限6个字符。

8、电子邮箱地址:指企业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即外经贸专用网)上申请的电子邮箱地址,最长不得超过35个字符。

9、电话号码:指企业的联系电话号码,包括地区号码和电话号码(含分机号码),最长不得超过17个字符。

超过17个字符的电话号码,可省略地区号码。

10、传真号码:指企业的传真机号码,包括地区号码和电话号码,最长不得超过17个字符。

11、批准文号:指外经贸部或外经贸部授权机关批准企业从事外经贸业务的批准文件号,最长不得超过17个汉字或35个字符。

12、批准机关:限2位字符(详见附表一)。

13、批准日期:指外经贸部或外经贸部授权机关批准企业从事外经贸业务的批准文件日期,限8个字符,其中1-4位为年份,5-6位为月份, 7-8位为日期。

14、企业性质:指企业所有制性质,限1个字符,其中:
"1"国有企业:指生产资料归国家所有的企业。

"2"集体企业:指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的企业。

"3"私营企业:指生产资料归公民私人所有的企业。

"4"外商投资企业:指外国投资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涉外经济的法律、法规,以合资、合作或独资的形式在中国大陆境内开办的企业。

"5"股份制企业:指全部注册资本由全体股东共同出资,并以股份形式投资举办的企业。

"6"联营企业:指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共同投资组成新的经济实体。

联营企业只包括具备法人条件的紧密型联营企业,不包括具备法人条件的半紧密型联营企业和松散型联营企业。

"9"其它。

15、企业类型:指企业从事外经贸业务的类型,限2个字符,其中:
"11"外贸公司;
"2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2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23"外资企业;
"24"外商投资股份制企业;
"31"生产企业;
"32"科研院所;
"33"商业物资企业;
"34"供销合作社企业;
"35"对台小额贸易企业;
"36"加工装配服务企业;
"41"外经公司;
"51"边境小额贸易企业;
"61"旅游商品小额贸易出口企业;
"99"其它。

16、行业分类:按照GB/T4754-94《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填写,限5个字符。

17、隶属关系:指按企业人事、财务划分的隶属关系,最长不得超过5 个字符,其中第1位为:
"1"国务院或各部委直属的进出口公司;
"2"国务院或各部委直属的进出口公司设在各地的子公司;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所属公司;
"9"其它。

第2-5位编码(详见附表二),其中涉及"1"、"2"项内容的企业,按国务院或各部委直属进出口公司的编码填写:涉及"3"项内容的企业,按隶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所属公司的编码填写。

18、经济区划:指企业注册地的经济区划,限1个字符(详见附表三),其中:"1"经济特区;
"2"经济技术开发区;
"3"高新技术开发区;
"4"保税区;
"9"其它。

上述经济区划均以国家正式批准的为准。

19、经营范围:指外经贸部或外经贸部授权机关批准的企业经营范围,最长不得超过200个汉字。

20、工商注册日期:指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营业执照上的登记注册日期,限8个字符,其中1-4位为年份,5-6位为月份,7-8位为日期。

21、工商登记号码:指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上的注册号。

22、税务登记号码:指税务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上的国税编号。

23、外汇登记号码:指外汇管理局核发的《外汇使用证》上的登记号。

24、海关登记号码:指海关核发的《自理(代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上的编号。

25、标注"*"的表项由进出口企业代码管理机关负责审核。

26、要求使用钢笔或毛笔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代码登记表》,内容准确,字迹工整,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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