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基础知识个人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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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风险与风险管理

1.风险分类:

1)原因:自然,社会,政治,经济,技术风险

2)标的:财产,人身,责任,信用风险

3)性质:纯粹,投机风险

4)社会环境:静态,动态风险

5)行为:基本,特殊风险

2.风险特征:不确定性、客观性、普遍性、可测定性、发展性

3.风险管理:

1)对象——风险

2)主体——任何组织、个人

3)过程——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评价、选择风险管理技术、评价风险管理效果

4)目标——最小成本获得最大安全保障(损失前目标、损失后目标)

4.20世纪70年代中期,风险管理进入“国际化(全球化)阶段”

90年代,购保险与其他风险管理组织行为相融合

5.风险管理方法:

1)控制型:避免,预防,抑制

2)财务型:自留风险(主动自留、被动自留),转移风险

二、保险概述

1.保险定义:

1)法律角度——合同行为

2)风险管理角度——风险管理方法

3)经济角度——分摊意外事故损失、提供经济保障的非常有效的财务安排。

2.保险要素:

1)可报风险的存在(风险应当是纯粹风险、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有导致

重大损失的可能、不能使大多数标的同时遭受损失、具有可测性)

2)大量同质风险的集合与分散

3)保险费率的厘定(公平、合理、适度、稳定、弹性原则)

4)保险准备金的建立(未到期责任、寿险责任、未决、总准备金)

5)保险合同的订立(保险关系存在形式、权利义务的依据)

3.保险特征(互助性、法律性、经济性、商品性、科学性)

4.保险分类:

1)实施方式:强制保险;自愿保险

2)标的:财产保险(财产损失、责任、信用保险);人身保险(人寿、健康、意外伤

害保险)

3)风险转移层次:原保险;再保险“二纵”

4)承保方式:共同保险“一横”;复合保险,重复保险“一横”

5.保险的功能:

1)保障功能:财产保险的补偿,人身保险的给付

2)资金融通功能

3)社会管理功能:社会保障、社会风险、社会关系、社会信用管理

6.产生发展:

1)最早——海上保险。14世纪中叶,意大利。

2)“黑瑞甫”制度——火灾损失互相负责赔偿的制度,巴蓬“现代保险之父”

3)基尔特制度、公典制度、年金制度——人寿保险,埃德蒙哈雷

4)保险密度:全国人口计算的人均保费收入,反应保险普及程度鹤保险业发展水平

5)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占GDP比例

6)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9.10.1正式实施

三、保险合同

1.定义: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特征:

1)有偿合同

2)保障合同

3)有条件的双务合同

4)附合合同“事先拟定”

5)射幸合同“不必然履行”

6)最大诚信合同

3.种类:

1)补偿性、给付性保险合同

2)定值、不定值保险合同

3)单一风险、综合风险、一切险合同

4)足额、不足额、超额保险合同

5)财产、人身保险合同

6)原保险、再保险合同

4.要素

1)主体:当事人(保险人、投保人),关系人(被保险人、受益人)

2)客体:保险利益是客体,保险标的是载体

3)内容:

①保险条款:

a.性质:基本条款、附加条款

b.约束程度:法定条款、任意条款

②基本事项:

a.保险合同当事人和关系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保险标的

b.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保险起见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c.保险价值

d.保险金额

e.保险费以及支付方式

f.保险金赔偿和给付办法

g.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h.订立合同的年月日

5.订立与效力

①合同订立——要约,承诺

②合同的形式——书面形式(保险单、暂保单、保险凭证、替他书面形式)

③合同的构成——投保单,批单

④合同的生效——自成立时生效,附条件/期限(我国“零时起保制”)

⑤合同有效条件——主体资格,主体合意,客体合法,内容合法

⑥合同无效原因:

a.主体资格不符合法律规定

b.内容不合法

c.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

d.违法国家/公共利益

⑦投保人义务:

a.如实告知义务

b.缴纳保险费义务

c.防灾防损义务

d.危险增加通知义务

e.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义务

f.损失施救义务

g.提供单证义务

h.协助追偿义务

⑧保险人义务:

a.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义务

b.说明合同内容

c.及时签单义务

d.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保密义务

6.合同变更、中止、终止

①变更(书面形式)——主体变更(投保人、被保人、受益人变更);内容变更

②中止——宽限期60天,2年内申请复效

③终止:

a.自然终止——期限届满终止

b.因保险人完全履行赔偿和给付义务而终止

c.因合同主体行使合同终止权而终止

d.因保险标的的全部灭失而终止

e.因解除而终止(约定解除、协商解除、法定解除、裁决解除)

7.合同解释:

①文义解释原则

②意图解释原则

③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原则

④批注优于正文,后批优于前批的解释原则

⑤补充解释原则

8.合同解释效力:有权解释(立法、司法、行政、仲裁解释);无权解释(学理)

9.争议处理方式——协商,仲裁,诉讼

四、保险基本原则

1.最大诚信原则

①原因:保险经营中的信息的不对称性,保险合同的附合性与射幸性

②内容:

a.告知(披露、陈述)——采用询问回答形式;

b.保证

义务履行主体:投保人、被保险人

明示保证——确认保证、承诺保证

默示保证——法律、惯例、行业习惯

明示默示同等法律效力

c.弃权与禁止发言

③违反的表现形式

a.告知不实即误告

b.不予告知即漏报

c.有意不报即隐瞒

d.虚假告知即欺骗

④违反法律后果

a.投保人(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违反告知的法律后果

⏹故意不履行告知义务——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解解约前发生事故造成保险标

的损失、保险人可以不承担赔偿或给付责任,也可不退还保险费

⏹重大过失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解合同,不承担,可以退保费

⏹编造虚假事故原因或扩大损失程度——虚假部分不承担赔偿或给付责任

⏹未就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情况通知保险人——显著增加而发生保险

事故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b.保险人未尽告知义务的法律后果

⏹未尽责任免除条款明确说明义务的法律后果——责任免除条款无效

⏹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的法律后果——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

正,处5~30的罚款;情急严重的,限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

销业务许可证

2.保险利益原则

①保险利益定义——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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