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不交印花税项目明细
房产税、印花税等减免项目

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的土地使用税减免
财税[2010]121号
城镇土地使用税
1、《减免税备案表》2、企业职工花名册3、残疾人证明4、与残疾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5、为残疾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6、企业工资支付凭证7、土地权属证明
002007
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土地的土地使用税减免
[89]国税地字第140号
002016
转让旧房作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租房、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房源的且增值额未超过项目金额20%的土地增值税减免
财税[2010]42号
土地增值税
财税[2008]24号;财税[2010]88号
1、《减免税备案表》2、房地产转让合同3、土地增值税清算资料4、政府部门将有关旧房转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的文件
002034
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自用房产的房产税减免
财税[2000]97号
房产税
1、《减免税备案表》2、房产价值会计核算资料3、房屋权属证明
002035
非营利性科研机构自用房产的房产税减免
财税[2001]5号
房产税
1、《减免税备案表》2、房产价值会计核算资料3、房屋权属证明
002036
毁损不堪居住和使用房屋的房产税减免
减免税项目代码
减免税项目名称
减免税依据及文号
减免税种
备注
备案所需资料
002001
大修停用房屋的房产税减免
国税函[2004]839号
房产税
1、《减免税备案表》2、房产价值会计核算资料3、房屋权属证明4、房产大修理的计划报告5、房产大修的相关施工合同6、房产大修的帐务处理情况及相关的明细帐的复印材料
印花税的征税范围和计税依据

印花税的征税范围和计税依据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使用的应税经济凭证所征收的一种税。
其范围包括经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以及经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因此,"印花税对纳税人来讲是个普遍征收的税种"的说法是比较确切的,但"只要从事经营活动就要缴纳印花税"的观点是不准确。
现将现行与印花税的征税范围和计税依据有关的政策内容归纳如下:一、经济合同在《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列举了10种应税经济合同和四档税率,其中财产租赁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财产保险合同税率税率为千分之一;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货物运输合同税率为万分之五;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技术合同税率为万分之三;借款合同税率为万分之零点五。
执行中应从以下几方面引起注意:(一)购销合同。
购销合同应税凭证包括四部分:一是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合同;二是出版单位与发行单位之间订立的图书、报刊、音像征订凭证;三是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四是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电网与电网之间签订的购售电合同。
需注意以下几点:1.计税依据为购销金额,不得作任何扣除。
2.合同未列明金额的,按合同所载购、销数量,依照国家牌价或者市场价格计算应纳税额。
3.调剂合同(双方或多方互调合同)、以货易货合同属于"购"和"销"两个合同,应就"购"和"销"两个合同计算缴纳印花税。
4.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不属于购销合同,按照产权转移书据万分之五征收印花税。
5.单位和个人订阅图书、报刊、音像的征订凭证不征收印花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南方电网公司系统内部各级电网互供电量以及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征收印花税。
(二)加工承揽合同。
应税凭证包括加工、定做、修缮合同,同时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也属于加工承揽合同。
2023年借款合同的印花税税率明细表

2023年借款合同的印花税税率明细表篇一:税目税率印花税的税目,指印花税法明确规定的应当纳税的项目,它具体划定了印花税的征税范围。
一般地说,列入税目的就要征税,未列入税目的就不征税。
印花税共有13个税目。
印花税的税率设计,遵循税负从轻、共同负担的原则。
所以,税率比较低;凭证的当事人,即对凭证有直接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就其所持凭证依法纳税。
印花税的税率有2种形式,即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
税收优惠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无息、贴息贷款合同;对商店、门市部的零星加工修理业务开具的修理单,不贴印花。
对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订立的租房合同,凡用于生活居住的,暂免贴印花;对铁路、公路、航运、水路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暂免贴印花。
企业与主管部门等签订的租赁承包经营合同,不属于财产租赁合同,不应贴花。
篇二:1、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贴花0.3‰立合同人;2、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按加工或承揽收入万分之五贴花0.5%立合同人;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包括勘察、设计合同,按收取费用万分之五贴花0.5%立合同人;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额万分之三贴花0.3%立合同人;5、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
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1%立合同人;6、货物运输合同:包括民用航空、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按运输费用万分之五贴花0.5%立合同人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7、仓储保管合同:包括仓储、保管合同,按仓储保管费用千分之一贴花1%立合同人仓单或栈单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8、借款合同: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0.05%立合同人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9、财产保险合同: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按投保金额万分之零点三贴花0.03%立合同人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10、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三贴花0.3%,立合同人;11、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0.5%,立据人;12、营业帐簿:生产经营用帐册、记载资金的'帐簿,按固定资产原值与自有流动资金总额万分之五贴花。
2023年最新印花税税目及税率,来啦!

印花税税目详解印花税的税目,指印花税法明确规定的应当纳税的项目,它具体划定了印花税的征税范围。
一般来说,列入税目的要征收印花税,未列入税目的不征税。
印花税税目包括合同(指书面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证券交易等四大税目,17个明细税目。
具体税目详解及纳税申报系统中对应项目的征收子税目如下:注意:产权转移书据税目对应的子税目必填,其他应税合同税目对应子税目选填,其中融资租赁合同、买卖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财产保险合同、营业账簿不需要填写子税目。
税目详解(1)借款合同指银行业金融机构、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与借款人(不包括同业拆借)的借款合同。
应税借款合同对应的子税目分为两类:银行业金融机构借款合同和其他金融机构借款合同。
(2)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3)买卖合同指动产买卖合同(不包括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
动产是指能脱离原有位置而存在的资产,主要包括:各种流动资产、各项长期投资和除不动产以外的各项固定资产。
比如汽车、企业之机器设备、牲畜、企业产品、材料等。
(4)承揽合同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对应的子税目分为:加工合同、定作合同、修理合同、复制合同、测试合同、检验合同。
(5)建筑工程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对应的子税目分为:工程勘察合同、工程设计合同、工程施工合同。
(6)运输合同指货运合同和多式联运合同(不包括管道运输合同)。
多式联运合同,又称混合运输合同,是指用两种以上不同的运输方式运输的合同。
对应的子税目分为:公路货物运输合同、水路货物运输合同、航空货物运输合同、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多式联运合同。
(7)技术合同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工程审计合同交印花税嘛

工程审计合同需要交印花税吗?工程审计合同是指委托方与审计方之间签订的一份合同,委托方支付审计费用,审计方对委托方的工程项目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施工、结算等方面。
那么,对于这样一份合同,是否需要交纳印花税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施行细则》的规定,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
凡发生书立、领受应税凭证的行为,就必须依照印花税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那么,工程审计合同是否属于应税凭证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审计合同并未直接列明在应税合同范围内。
但是,工程审计合同的性质属于技术服务合同,而技术服务合同在《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是需要缴纳印花税的。
此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附件1《印花税税源明细表》填表说明,技术服务合同包括研发、转让、咨询、服务合同等。
因此,工程审计合同作为一种技术服务合同,是需要缴纳印花税的。
那么,工程审计合同的印花税应该如何计算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印花税的税率是按照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三征收。
如果印花税额不足1角的,免印花税;如果是一角以上的尾数四舍五入。
因此,工程审计合同的印花税计算公式为:印花税额 = 合同金额× 0.0003。
总之,工程审计合同作为一种技术服务合同,是需要缴纳印花税的。
在签订工程审计合同时,双方应按照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三计算印花税,并履行纳税义务。
这样一来,既保证了国家税收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工程审计合同的规范发展。
劳务合同印花税税率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劳务合同印花税税率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篇一:常见不交印花税项目明细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
因此印花税的征收范围采用列举的方式,没有列举的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不需要贴花,现对工作中常见的不缴纳印花税的业务合同进行归纳总结。
1. 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的,订单不贴花在购销活动中,有时供需双方只填制订单,不再签订购销合同,此时订单作为当事人之间建立供需关系、明确供需双方责任的业务凭证,根据国税函(1997 )505 号文规定,该订单具有合同性质,需按照规定贴花。
但在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情况下,只需就购销合同贴花,订单对外不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仅用于企业内部备份存查,根据(88 )国税地字第025 号文规定,无需贴花。
2. 非金融机构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银行与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和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或个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企业向股东贷款是企业进行融资的常见方式,和股东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如果双方都不属于金融机构,无需贴花。
3. 股权投资协议股权投资协议是投资各方在投资前签订的协议,只是一种投资的约定,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无需贴花。
4. 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无需贴花企业所签订的已贴花合同到期,但因合同所载权利义务关系尚未履行完毕,需继续执行合同所载内容,即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只要该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没有增加,无需再重新贴花。
但如果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增加,或者就尚未履行完毕事项另签合同的,需要按照《印花税暂行条例》另行贴花。
5. 委托代理合同代理单位和委托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根据国税发[1991] 第155 号文规定,不属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新版:42种合同不征免征印花税(印花税法实施后)

新版:42种合同不征免征印花税(印花税法实施后)(小陈税务整理,欢迎大家指正,后续补充)1.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双方都不缴纳,如公司与个人签订的车辆买卖合同)不属于应税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政策依据:《印花税法》《印花税税目税率表》2.企业与企业、企业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不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围。
政策依据:《印花税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第十二章“借款合同”为依据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与借款人(不包括同业拆借)的借款合同,要按照借款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计算缴纳印花税。
3.管道运输合同(双方都不缴纳)不属于应税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政策依据:《印花税法》《印花税税目税率表》4.再保险合同(双方都不缴纳)不属于应税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政策依据:《印花税法》《印花税税目税率表》5.“权利、许可证照”不属于应税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政策依据:《印花税法》《印花税税目税率表》6.其他账簿不属于应税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政策依据:《印花税法》《印花税税目税率表》7.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不属于应税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应税凭证,是指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列明的合同,不征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电网与电网之间书立的购售电合同,应当按买卖合同税目缴纳印花税。
8.保洁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贴印花。
政策依据:《印花税法》《印花税税目税率表》9.住宿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贴印花。
政策依据:《印花税法》《印花税税目税率表》10.会务服务合同(与租赁合同需要分开)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贴印花。
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
![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https://img.taocdn.com/s3/m/4a091b3c59fb770bf78a6529647d27284b733731.png)
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正文:---------------------------------------------------------------------------------------------------------------------------------------------------- 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1991年9月18日国税发[1991]15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各分局: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以来,我局相继作了一些具体规定。
近据各地反映,经研究并多方面征求意见,现将有关政策问题解释和规定如下:一、对工业、商业、物资、外贸等部门使用的调拨单是否贴花?目前,工业、商业、物资、外贸等部门经销和调拨商品物资使用的调拨单(或其他名称的单、卡、书、表等),填开使用的情况比较复杂,既有作为部门内执行计划使用的,也有代替合同使用的。
对此,应区分性质和用途确定是否贴花。
凡属于明确双方供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应按规定贴花。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可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实际,对各种调拨单作出具体鉴别和认定。
二、对印花税施行细则中指的“收购部门”和“农副产品”的范围如何划定?我国农副产品种类繁多,地区间差异较大,随着经济发展,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也有所变化。
对此,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具体划定本地区“收购部门”和“农副产品”的范围。
三、对以货换货业务签订的合同应如何计税贴花?商品购销活动中,采用以货换货方式进行商品交易签订的合同,是反映既购又销双重经济行为的合同。
对此,应按合同所载的购、销合计金额计税贴花。
合同未列明金额的,应按合同所载购、销数量依照国家牌价或市场价格计算应纳税金额。
四、仓储保管业务的应税凭证如何确定?仓储保管业务的应税凭证为仓储保管合同或作为合用使用的仓单、栈单(或称入库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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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
因此印花税的征收范围采用列举的方式,没有列举的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不需要贴花,现对工作中常见的不缴纳印花税的业务合同进行归纳总结。
1.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的,订单不贴花
在购销活动中,有时供需双方只填制订单,不再签订购销合同,此时订单作为当事人之间建立供需关系、明确供需双方责任的业务凭证,根据国税函(1997)505号文规定,该订单具有合同性质,需按照规定贴花。
但在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情况下,只需就购销合同贴花,订单对外不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仅用于企业内部备份存查,根据(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无需贴花。
2.非金融机构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银行与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和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或个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企业向股东贷款是企业进行融资的常见方式,和股东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如果双方都不属于金融机构,无需贴花。
3.股权投资协议
股权投资协议是投资各方在投资前签订的协议,只是一种投资的约定,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无需贴花。
4.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无需贴花
企业所签订的已贴花合同到期,但因合同所载权利义务关系尚未履行完毕,需继续执行合同所载内容,即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只要该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没有增加,无需再重新贴花。
但如果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增加,或者就尚未履行完毕事项另签合同的,需要按照《印花税暂行条例》另行贴花。
5.委托代理合同
代理单位和委托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根据国税发[1991]第155号文规定,不属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6.货运代理企业和委托方签订的合同和开出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
在货运代理业务中,委托方和货运代理企业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以及货运代理企业开给委托方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根据国税发[1991]第155号、国税发[1990]173号文规定,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7.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
在货物托运业务中,根据国税发[1990]173号文规定,承、托运双方需以运费结算凭证作为应税凭证,按照规定贴花。
但对于托运快件行李、包裹业务,根据(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开具的托运单据暂免贴花。
8.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
根据财税[2006]162号文规定,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的规定:根据税三(1988)776号文规定,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的购销合同不包括供水、供电、供气(汽)合同,这些合同不贴花。
9.会计、审计合同
根据(89)国税地字第034号文规定,一般的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
10.工程监理合同
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关资质的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项目法人)的委托,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等相关规定,代替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工程建设实施监控的一种专业化服务活动。
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就有关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预测和调查订立的技术合同。
因此,工程监理合同并不属于“技术合同”税目中的技术咨询合同,无需贴花。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的规定:根据深地税发[2000]91号文规定,“工程监理合同”不属于“技术合同”,也不属于印花税税法中列举的征税范围。
因此,工程监理单位承接监理业务而与建筑商签订的合同不征印花税。
11.三方合同中的担保人、鉴定人等非合同当事人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作为购销合同、借款合同等的担保人、鉴定人、见证人而签订的三方合同,虽然购销合同、借款合同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但参与签订合同的担保人、鉴定人、见证人不是印花税纳税义务人,无需就所参与签订的合同贴花。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所说的当事人,是指对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不包括保人、证人、鉴定人。
12.没有书面凭证的购销业务不需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在商品购销活动中,直接通过电话、计算机联网订货,不使用书面凭证的,根据国税函(1997)505号文规定,不需缴纳印花税。
例如通过网络订书、购物等。
13.商业票据贴现
企业向银行办理商业承兑汇票等商业票据贴现,从银行取得资金,但贴现业务并非是向银行借款,在贴现过程中不涉及印花税。
票据贴现业务是指持票人在票据尚未到期的情况下,为提前获得现金,将票据所有权转移给银行,银行将票据到期值扣除贴现利息后的余额支付给持票人的业务。
14.企业集团内部使用的凭证
集团内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公司之间,总、分公司之间,以及内部物资、外贸等部门之间使用的调拨单(或卡、书、表等),若只是内部执行计划使用,不用于明确双方供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的,根据国税函〔2009〕9号、国税发[1991]155号、国税函[1997]505号文规定,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至于什么情况才是“内部执行计划使用,不用于明确双方供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可参照国税函[2006]749号文的解释:安利公司的生产基地(广州总部)向其各地专卖店铺调拨产品的供货环节,由于没有发生购销业务,不予征收印花税。
15.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合同金额不需补贴花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合同,征税依据是合同所载金额,而不是根据实际业务的交易金额。
如果已按规定贴花的合同在履行后,实际结算金额和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根据(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不再补贴花,也不退税。
16.培训合同
企业签订的各类培训合同,只有属于技术培训合同的,才需要按照“技术合同”贴花,其他的培训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不需贴花。
哪些属于技术培训合同?根据(89)国税地字第034号文规定,技术培训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技术合同。
对各种职业培训、文化学习、职工业余教育等订立的合同,不属于技术培训合同,不贴印花。
17.企业改制
根据财税[2003]183号文规定,企业因改制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予贴花。
企业改制之前签订但尚未履行完的各类印花税应税合同,若改制后只需变更执行主体,其余条款没有变动,则之前已贴花的不再重新贴花。
18.资金账簿
1)合并、分立、联营、兼并企业的资金账簿
企业发生合并、分立、联营等变更,若不需要重新进行法人登记,企业原有的已贴花资金账簿,根据国税发[1991]第155号文规定,贴花继续有效,无需重新贴花。
企业发生兼并,根据(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并入单位的资产已按规定贴花的,接收单位无需对并入资产补贴花。
2)跨地区经营的总、分机构的资金账簿
跨地区经营的总、分支机构,根据(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如果由总机构拨付资金给分支机构,所拨付的资金属于分支机构的自有资金,分支机构需就记载所拨付资金的营业账簿按照资金总额贴花,其他营业账簿则按件贴花。
总机构只需就扣除所拨付资金后的余额贴花。
如果总机构不拨付资金给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只需就其他营业账簿按件贴花五元。
3)企业改制
企业实行公司制改造,重新办理法人登记成立新企业,或者以合并或分立方式成立新企业,其新启用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根据财税[2003]183号文规定,只需就未贴花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原已贴花的部分可不再贴花。
4)根据(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凡是记载资金的帐簿,启用新帐时,资金未增加的,不再按件定额贴花。
19.土地租赁合同
在印花税税目表的“财产租赁合同”税目中并没有列举土地使用权租赁项目,因此土地租赁合同不属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20.承包经营合同
承包经营合同在印花税税目中并没有列举,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
(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则进一步明确规定,企业和政府、上级主管部门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以及企业内部实行的承包、租赁合同,不属于财产租赁合同,无需贴花。
21.修理单
修理合同属于“加工承揽合同”,但对于委托商店、门市部的零星修理而开具的修理单,根据(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无需贴花。
22.常见的其他无需贴花的合同或凭证
下列合同或凭证,在印花税税目表中没有列举,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企业无需缴纳印花税:单位和员工签订的劳务用工合同;供应商承诺书;保密协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保安服务合同;日常清洁绿化服务合同;杀虫服务
合同;质量认证服务合同;翻译服务合同;出版合同。
(国税函发[1991]1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