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劳动者就业登记表修订稿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7.04.12•【字号】武人社办〔2017〕10号•【施行日期】2017.04.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劳动人事局、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人事劳动局、武汉化学工业区社会发展局,局相关部门: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办〔2016〕51号,以下简称51号文件),现对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一、关于持有市外签发的《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下同)人员在我市进行相关登记的问题(一)对通过“湖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省系统”)办理了《就业创业证》(非我市签发)的人员,在我市上线使用“省系统”之前,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需在“武汉劳动就业信息系统”之“就业失业管理”(以下简称“系统”)之“省厅数据查询”的“《就业创业证》信息查询”中将“省系统”中有关数据“下载到本地”后,再进行其它相关登记。
上线使用“省系统”之后直接关联“省系统”有关数据。
(二)对持有省外签发的《就业创业证》需在我市进行相关登记的人员,应在“系统”之“外省《就业创业证》登记”中登记其《就业创业证》上的证件编号、签发日期及相关信息。
二、关于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员进行失业登记的问题1、与我市企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需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除按照51号文件第一条第(二)款第2项的规定提供相关资料,还需提供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加盖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条章的《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直接到原企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办理《就业创业证》。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就业政策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就业政策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0.12.14•【字号】•【施行日期】2020.12.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指导正文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就业政策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力以赴做好稳就业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10号),现就政策执行中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关于中小微企业延长享受社会保险补贴问题“中小微企业”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认定,可参照《省人社厅、省医保局、省税务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统计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20〕32号)的划型办法和各级社保经办机构的划型结果。
“不裁员”指扣除退休、死亡、调出、上学、入伍、劳动合同期满、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以及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申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当月参保人数不低于年初参保人数。
社会保险费减免期间,企业应享受的社会保险补贴月数可顺延至减免结束后,企业实际享受的社会保险补贴总月数不减少。
如企业申请并已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则剩余补贴月数相应减少;如企业未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其应享受的社会保险补贴月数顺延。
中小微企业申请继续延长社会保险补贴6个月的,受理截止期限为2020年12月31日。
二、关于未稳定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延长享受社会保险补贴问题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满后没有被用人单位招用(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没有创办企业,以灵活就业方式就业的,可以按规定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延长1年政策,政策受理截止期限为2020年12月31日。
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建立完善就业登记制度的通知

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建立完善就业登记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04.08.17•【字号】武劳社[2004]95号•【施行日期】2004.08.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建立完善就业登记制度的通知(武劳社〔2004〕95号)各区劳动(保障)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管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市属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部、省属在汉有关单位劳动(人事)处: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湖北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鄂发[2003]7号)、《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就业登记工作的通知》(鄂劳社[2004]41号)的规定,为加强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管理,提高就业和失业统计的准确性,规范劳动用工管理行为,现就建立我市就业登记制度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明确建立就业登记制度的意义在我市实施就业登记制度是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市委、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而采取的一项重要的就业管理措施。
它有利于规范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和劳动者就业行为,使隐性就业显性化,维护劳动力市场的正常秩序;有利于加强就业和失业管理,提高就业和失业统计的准确性,建立失业预警机制;有利于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城乡劳动者平等的就业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保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各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尽快建立就业登记制度。
二、就业登记的对象和范围(一)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或雇主聘用,或办理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1个月以上,或以灵活就业形式参加社会劳动、月收入不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均属实现就业,都应该参加就业登记。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劳动就业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05]183号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劳动就业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05]183号](https://img.taocdn.com/s3/m/50ab9b707f21af45b307e87101f69e314232fa54.png)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劳动就业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劳动就业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05]183号)你厅《关于紧急请示恢复执行“委托管理资料费”的函》(鄂劳社函[2005]103号)收悉。
为完善劳动就业服务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并结合我省劳动就业机构提供服务的实际情况,现将重新明确制定的劳动就业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通知如下:一、劳动就业事务代理服务收费(一)档案保管服务费:接受单位或个人自愿委托,并签定协议书代管其档案资料,收费标准:每人每月10元。
服务内容:接受和保存档案;办理档案的查阅、借阅和传递手续;档案的转移、安全、保密、保管;办理其它与档案管理有关的手续、证明。
收费时段:从接受委托保存档案当月起,直到结束委托之月为止。
档案保管时间不足十年的,按实际保管月份计算收取、档案保管时间超过十年(含十年)的,只能按十年计收。
档案保管服务费不得跨年度预收。
劳动就业服务机构不得以接受社会保险参保、续保、缴费、转移和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为由,捆绑搭车收费;其它机构不得代收档案保管服务费。
对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不得收取档案保管服务费。
(二)其它劳动就业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接受当事人自愿委托,代办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评审手续,初级每人次30元、中级每人次50元、高级每人次100元。
2、代办因私因公出国(境)手续,每人次200元。
服务内容包括提供有关表格、审查档案及其附属材料,填写宙查意见并加盖专用印章。
3、代缴(含转移)住房公积金,每人每年10元。
4、代缴(含参保、续保、转移)社会保险,每人每年10元。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06]1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06]1号](https://img.taocdn.com/s3/m/1daaf9fa534de518964bcf84b9d528ea81c72fd8.png)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正文:----------------------------------------------------------------------------------------------------------------------------------------------------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06]1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认真做好我省就业再就业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就业再就业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战略任务。
今后5年,是我省劳动年龄人口增长的高峰期,是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攻坚期,也是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加速期,全省就业形势依然严峻。
(一)今后几年我省就业再就业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用3年左右时间,重点解决体制转轨遗留的下岗失业问题,巩固再就业工作成果;认真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特别是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工作,在开发就业岗位的同时,努力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和创业能力;改善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环境,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加强失业调控,将城镇登记失业人数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减少长期失业人员数量;加快就业和社会保障相关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联动机制;积极推进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形成长效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
(二)坚持在发展中解决就业问题,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
要把深化改革、促进发展、调整结构与扩大就业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实现促进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
在制定涉及全局的经济社会政策和确定重大建设项目时,把扩大就业作为优先目标;加快发展第三产业和服务业,推动个体、私营等多种所有制经济发展,广开就业门路;大力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中小企业,增加就业容量;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和多种形式灵活就业。
劳动者就业登记表

劳动者就业登记表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照
片学历民族政治面貌婚姻状况健康状况籍贯户籍所在地户口性质是否初次就业
就业证技能等级社会保障号编号或技术职称家庭住址联系电话
录用(或用工)单位宣恩县电力公司
起止年月何地何单位就业岗位或工种证明人
本
人
简历
姓名与本人关系现工作(学习)单位及职务政治面貌家
庭
主要
成员
录用(或用工)单位意见录用(或用工)单位意见
(签章) 年月日 (签章) 年月日
纳税计算
经办人电话
实际经营情况事由:
案
备案年月日。
武汉市企业就业人员登记册

武汉市企业就业人员登记册武汉市企业就业人员登记册:为企业发展和人才服务搭建桥梁作为湖北省的省会城市,武汉市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人文景观,同时也是一个经济繁荣的发展中城市。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和城市化的加速,武汉市的企业发展也日益显现出强大的活力。
为了更好地服务企业和就业人员,武汉市推出了《武汉市企业就业人员登记册》。
《武汉市企业就业人员登记册》是一本涵盖了武汉市各类企业及其就业人员的全面信息登记册。
该登记册的推出,旨在通过为企业和人才提供精准匹配和推荐服务,促进企业与人才的良性互动,进而推动武汉市经济的持续发展。
登记册的信息包括了企业的基本信息、经营范围、规模、员工数量等,以及就业人员的个人资料,如姓名、性别、学历、职业技能等。
这些信息的收集与整理,将为武汉市的企业招聘和人才求职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此外,《武汉市企业就业人员登记册》还具有以下几方面的优势:首先,该登记册为企业提供了丰富的人才资源,方便企业根据自身需求寻找合适的员工;其次,为就业人员提供了更多的求职选择,帮助人才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岗位;最后,该登记册还将根据企业和人才的需求,提供相应的培训和指导服务,进一步提升武汉市的整体就业水平。
总的来说,《武汉市企业就业人员登记册》的推出,将为武汉市的企业发展和人才服务搭建一座坚实的桥梁。
通过该登记册,企业和人才可以更加便捷地获取彼此的信息,实现精准匹配。
该登记册还将为武汉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为打造中部地区的繁荣城市做出贡献。
武汉市企业就业人员登记表武汉市企业就业人员登记表是武汉市为了掌握企业就业人员信息而制定的一种表格。
该表格通常包括以下信息:1、个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等。
2、教育背景:学历、毕业院校、所学专业等。
3、工作经历:任职公司、职位、任职时间等。
4、技能和特长:具备的技能和特长等。
5、联系方式:电话、邮箱等。
填写该表格的意义在于,能够让企业掌握员工的基本信息,方便企业进行人力资源管理。
《湖北省劳动者就业登记表》《湖北省录用人员就业登记册》

《湖北省劳动者就业登记表》《湖北省录用人员就业登记册》附件1:湖北省劳动者就业登记表填表时间: 姓名性别政治面貌文化程度民族 ?农业照片户籍性质 ?非农业,2寸, 户籍地址 ?居民户就业失业登记证号身份证号国家职业资格常住地址等级就业类型就业时间就业单位岗位,工种,用人单位,签章, 灵活就业证明单位,签章,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1附件2:湖北省录用人员就业登记册用人单位(签章):姓名性别文化程度身份证号录用时间劳动合同期限常住地址注:本名册一式三份~由用人单位填写~用人单位、就业和社会保险机构各一份。
2谣言:吃太咸了会得病,导语:“人体每日摄入食盐不应过多,否则易患多种疾病。
”这是真的吗,吃太咸了会得病,一、网友评论:1、网友:冰冰 23 岁行政助理我就是一个”重口味“的人,但身体很健康啊~我就是一个特别爱吃咸的人,什么咸菜、咸烧饼都是我的最爱。
大家都说吃太咸对身体不好,可我一点没这么觉得。
前几天我还到医院去体检,各项指标都很正常。
吃咸不会得病的~2、网友:小帅 34岁销售邻居家大爷常年吃太咸,结果得了心血管病。
邻居家有个大爷经常吃咸的东西,大家都劝他不要吃这么咸,可他就是不听。
后来他被检查出了心血管疾病,我想这和常年吃咸有很到关系。
世界卫生组织建议每人每天钠盐摄入量不超过5克3二、专家解答:1、世界卫生组织建议每人每天钠盐摄入量不超过5克。
世界卫生组织(WHO)建议每人每天钠盐摄入量不超过5克,而我国现在每人每日食盐约12克、美国提倡的人均2.3克/天宽松了许多。
2、高盐饮食会导致高血压。
营养专家原表示,高盐饮食是高血压的三大原因之一,高盐饮食是我国高血压的最重要的危险因素。
古人就知道“味过于咸,大骨气劳,短肌,心气抑”,即多食咸会影响血液和血液循环,伤及骨骼,并使心功能受到抑制。
盐摄入平均每增加2克,收缩压和舒张压就分别增加2.0mmHg和1.2mmHg。
“有的人以为‘不吃盐没力气’,这是没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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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劳动者就业登记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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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劳动者就业登记表
填表时间:
根据政策要求,<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工作已经启动。
请各单位为已上岗的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办理就业登记,从即日起,社保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均需凭该证享受。
办证需提供:
1、2寸登记照片2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公益性岗位用工合同复印件一份;
5、就业登记表(需填写完整并盖章,表样由局提供)
用人单位签章要和合同签章一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签章到人社局四楼办公室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