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集学生基本信息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2.25•【字号】教办基〔2022〕47号•【施行日期】2022.0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实验学校:为进一步规范我省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基本信息采集工作,提升考生基本信息采集信息化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信息采集时间2022年3月1日至4月20日,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基本信息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zk)进行采集,考生资格条件网上申报时间与网上报名信息采集时间一致。
1.3月1日9时至3月25日17时,初中九年级户籍和学籍一致的学生,或户籍学籍不一致,但在学生学籍所在地报考的学生信息采集。
2.3月26日9时至3月31日17时,需回户籍所在地报考的学生,可根据当地有关规定,到户籍所在地省辖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报名点进行信息采集。
3.4月1日9时至4月20日17时,初中八年级学生信息采集。
二、信息采集的内容和方式1.信息采集的内容:考生信息包括考生基本信息、监护人、学习简历、照片、证件和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等信息。
2.信息采集的方式:初中九年级和八年级的考生信息统一由学生学籍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将“河南省基础教育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中的“初中学籍”系统数据同步到“中招信息采集”系统,并由考生本人登录“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进行完善并确认。
(1)照片信息采集要求:考生照片信息采集统一使用“中招信息采集”系统的采集软件进行采集或者按要求的格式导入。
考生照片应按照第二代身份证照片标准通过数码照相采集,不得采用翻拍、扫描等形式采集照片信息。
关于学生信息统计的通知

通知
各班级:
接到学校派出所的通知,为了准确掌握我校学生基本信息,便于服务和管理,现需统计各班级学生的相关信息,现就各班级学生信息填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班级需按照表格要求准确填报本班学生的相关信息,其中在校学生和离校学生(休学、对外交流等)需分开填写(在表格中sheet1和sheet2),离校学生需在备注中注明是休学还是对外交流。
2、家庭地址需按照××省××市××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室的格式填写,详细写到门牌号。
3、表格中所有信息均要填写,并认真核对,确保无误后于4月20日下午19:00前将电子版以“×××班学生统计表”命名,发送至学生办公室邮箱1516010054@。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办公室
2016年4月19日。
邓州市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采集方案

邓教文〔2013〕17号签发:柳玉朝邓州市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数据采集方案为推进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学籍信息系统)建设,尽快完成数据采集,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函[2012]12号)、《关于印发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部署实施有关工作方案和建立相关工作制度的通知》(教基一司函[2013]12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教基一〔2013〕521号)等文件精神,特制订本方案。
一、数据采集范围—1 —数据采集的范围包括全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所有在校生。
二、工作目标我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的学籍信息录入或导入学籍信息系统,并完成数据审核上报和问题学籍处理后,并入全国统一的中小学生电子学籍数据库。
三、数据采集准备工作1、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方案制定我市的数据采集实施方案(5月15日前)。
2.开展培训。
为做好数据采集工作,教体局召开全市学籍信息采集培训会(会议时间另行通知),对各中心校和局直学校的学籍主管领导、学籍管理员、计算机操作人员以及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中心校对所属学校学籍管理负责人、工作人员和计算机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学校的学籍管理或计算机操作人员负责培训班主任。
5月25日前各单位完成所有培训任务。
在培训工作中可使用学籍管理系统进行操作练习。
5月26日起系统将重置、清空所有培训时录入的数据,5月27日系统正式启用,之后录入的数据为有效数据。
3. 核对学校(机构)信息。
各单位中小学校(机构)的代码、名称等核心信息,教育部已根据全国机构编码系统中的学校(机构)信息预置到全国学籍信息系统中。
请各单位务于5月15日前将辖区内所有学校(机构)的代码、名称进行核对,凡与实际情况有差—2 —异的,以中心校为单位汇总,集中报市教体局基础教育科存档,教体局将所辖学校(机构)信息勘误情况汇总后,于5月16日前报省教育厅教育信息中心。
关于学籍信息确认工作的通知

关于学籍信息确认工作的通知作为一名在校大学生,每个学期都需要进行学籍信息确认工作,这看似简单的流程却也蕴含着重要意义。
学籍信息的准确性不仅关乎着个人的学习生涯,也影响着学校对学生的管理。
因此,学籍信息确认工作是一项不可忽视的常规性任务。
我院近日发布了「关于做好本学期学籍信息确认工作的通知」,通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工作目的学籍信息确认工作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学校掌握学生最新、准确的个人基本信息,为学校提供依据完善学生管理机制,更好地为学生提供服务。
也是学生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
工作要求学籍信息确认工作分为网上确认和纸质确认两个环节。
学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学校教务管理系统,核对自身的学籍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政治面貌、联系方式等内容,确认无误后提交。
还需要凭借本人有效证件,到学院(系)教务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
对于需要变更的信息,学生应当及时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信息确认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对学生的学籍信息进行汇总,录入学籍管理系统。
工作安排学籍信息确认工作定于本学期第6-8周内进行。
学生应当按时完成网上和纸质两项确认工作,错过期限的学生,学校将无法及时更新其学籍信息,可能会对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产生不利影响。
我院将会对此次信息确认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工作的规范性。
同时也希望同学们能够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配合学校的各项安排,共同维护好自身的学籍信息。
信息时代,学籍信息的准确性对每一位学生来说都举足轻重。
学校重视学籍信息管理,学生也应当主动维护自己的学籍信息,这是一项长期而必要的工作。
让我们共同努力,确保学籍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为学生的学习生涯保驾护航。
关于规范学生基本信息管理的通知

关于规范学生基本信息管理的通知为了进一步规范开放教育学生基本信息的管理,保证学籍管理质量,现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基本信息管理的通知》(电大教[2008]10号)特做如下补充要求:一、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基本信息管理的通知》(电大教[2008]10号)的要求:“从2008年春季开始,新生基本信息核对、更正工作于入学后第一个学期内完成,第二学期以后不再进行学生基本信息更正,省级电大须于6月15日-30日和12月15日-30日将当学期入学的新生基本信息更正的数据及材料报中央电大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二、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基本信息管理的通知》(电大教[2008]10号)的要求,中央电大于2008年春季曾对2007年秋季以前(含2007年秋季)入学学生进行了基本信息清理,清理后的在籍生基本信息不允许再进行更正。
三、学生在籍期间发生的姓名、身份证号、入学文化程度、毕业日期(达到“入学文化程度”的日期)变更不属于上述范畴,允许进行更改。
四、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学生基本信息更正的个例情况,如需修改信息,省级电大须提交信息修改书面报告,说明原因,主管校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并根据更正情况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五、根据《关于全面实施毕业证书颁发工作改革的通知》(电校教[2009]10号)的要求:“省级电大依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基本信息管理的通知》(电大教[2008]1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后,凡再申请进行毕业生信息更正(学生在籍期间发生的信息变更不属此范畴),省级电大除向中央电大提交相应更正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交书面报告,由主管校领导审批并签字,加盖学校公章”。
六、学生在毕业后发生的姓名、身份证号变更,不允许再进行更改。
七、信息更正数据及材料要求1.更正数据(1)旧教务管理系统中的在籍生进行信息更正,须通过“学生档案管理”-“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性别”界面进行更正,通过“学生基本信息更动交换”界面进行导出并上报中央电大(包括三个文本文件或三个DBF文件)。
学生学籍信息核对的通知

学生学籍信息核对的通知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为了确保每一位同学的学籍信息准确无误,保障大家的合法权益,学校将组织开展学生学籍信息核对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学籍信息核对的重要性学籍信息是记录同学们在校学习经历和身份的重要依据,它与大家的学业发展、升学就业等密切相关。
准确完整的学籍信息有助于学校为同学们提供更好的教育服务,同时也能保障同学们在未来的升学、就业等过程中顺利进行相关的资格审核和认证。
因此,请同学们务必高度重视此次学籍信息核对工作,认真对待,确保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二、核对内容1、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民族、籍贯等。
2、家庭信息如家庭住址、父母姓名、联系电话等。
3、入学信息入学时间、录取方式、招生类型等。
4、学籍变动情况如有转学、休学、复学等情况。
5、其他相关信息如奖惩情况、课程成绩等。
三、核对方式1、学校将为每位同学提供一份学籍信息核对表,同学们可以在指定时间内到所在班级的班主任处领取。
2、领取核对表后,请同学们仔细阅读表中的各项信息,并对照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核对。
3、如发现信息有误,请在相应的位置进行修改,并在修改处签名确认。
同时,请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等),以便学校进行核实和更正。
4、对于信息无误的部分,请在核对表上签名确认。
四、核对时间本次学籍信息核对工作的时间为具体开始时间至具体结束时间。
请同学们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核对工作,逾期未核对或未提交核对表的同学,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核对机会,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五、提交方式1、完成核对并签名确认后的核对表,请同学们交回所在班级的班主任处。
2、班主任将对同学们提交的核对表进行初步审核,如发现问题将及时与同学们沟通并进行更正。
3、班主任审核无误后,将统一将核对表交至学校学籍管理部门进行最终审核和存档。
六、注意事项1、请同学们务必认真核对个人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关于《学生基本信息》发放的通知

关于《学生基本信息》表发放和建立的通知各初中、小学:
初中招生将要开始,请各校务必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小学班主任凭学生户口本,逐一再次认真校对六年级《学生基本信息》表上每项信息和照片,并签上校对人:×××。
在信息表的备注栏上填上“2014年初一入学报名专用”。
学校统一打印《学生基本信息》表(选择打印中心—学生基本信息—学校、班级),并在《学生基本信息》表上盖上学校印章,于5月9日前发给学生,方便初一入学报名。
二、《学生基本信息》表由家长再次与户口本信息校对无误后,方可签字领取。
班主任要提醒家长:务必要保管好信息表,否则不会重复打印。
三、根据学籍管理要求,各初中学校必须凭小学六年级《学生基本信息》(省外凭小学毕业依据)和户籍依据报名。
校对正确无误的,签上审核人:×××。
该《学生基本信息》和户口本在初中学校必须保存六年以上。
凡《学生基本信息》和户口本上的信息不一致的,初中学校不得录取。
四、小学一年级,七年级(指小学省外毕业回瑞安就读的)《学生基本信息》表建立,按“‘学生基本信息’填写指南”和“学籍系统数据补录填写表格”填写要求填写。
再打印《学生基本信息》表,校对人(家长)和审核人(班主任)签字后由学校分别保存9年和6
年。
一年级新生信息关闭时间为每年11月底。
五、为严肃招生纪律,规范学籍管理,《学生基本信息》表只许打印一次,不得重复打印。
凡发现重复打印,学生到多所学校报名或摇号被录取的,取消入学资格,并追究责任。
义务教育科
2014年4月20日。
关于学生登录桂林理工大学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完善学生个人信息的通知

关于学生登录桂林理工大学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完善学生个人信息的通知我校学工管理系统各模块相继投入试用阶段,拟定于9月24日到10月9日进行学生基本信息采集工作,请各位同学按照本通知要求登陆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及时进行基本信息的维护。
录入对象:2012级新生、2010级专升本新生、上学期未录入信息的学生。
一、系统登录登陆网址为:/xgxt/或者直接登录桂林理工大学首页--内设机构--学工部(处)--学生管理系统。
用户名:学生本人学号登录初始密码:888888选择学生“”才能登录。
提示:学生初次登录录入个人信息后及时修改登录密码。
(学生密码遗忘请联系辅导员进行更改)二、学生个人信息维护在MENU菜单中选择学生信息,进入学生信息—信息修改登录个人信息界面后,点击左下拉菜单学生信息,选择信息修改进行相应信息的修改和补充.三主要补充模块1.基本信息中的籍贯和来源地区。
2.联系方式,3.家庭信息.4.其他信息。
点击相关项目进行修改。
.单项修改完点击确认信息修改完毕点击左上角提交按钮注意:1.不在修改时间范围内无法修改,2.若修改信息已被审核无法修改,3若修改信息在第一级审核被退回,无论是否在修改时间段都可进行修改。
4 关于信息修改的相关问题,也可参照右上角的帮助.可在修改结果界面查看审核信息。
四、要求(一)信息维护时间:9 月24 日0点到10 月9 日0 点,在此时间外系统将关闭个人信息修改界面修改权限。
(二)请学生提供本人真实信息,特别是联系方式及证件相关信息将作为学生在校期间发放奖助学金依据,请学生本人校对无误后保存信息。
(三)请学生将个人信息采集项目填写完整。
有下拉菜单的只能选择其中的一项,如,其它情况可以直接填写信息。
(四)家庭成员信息请填写最主要的三位直系亲属信息。
(五)系统中灰色部分学生本人不能进行修改,如有错误请到辅导员处登记,核实后才能修改。
(六)10 月 9日- 10月15 日,辅导员对学生修改的信息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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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采集学生基本信息的通知
各学院:
本次信息采集的目的:建立学生学籍信息电子档案;为省教育厅和学校的基础数据库建设提供基础数据;为教育部提供2011年我校招收新生的最新比对数据,作为审核毕业生的原始数据。
采集完整的学生基本信息是建立学籍档案的重要环节,学生必须如实填写并对数据负责。
各学院必须统一组织学生填写信息,如果学生未提供完整信息,将无法查询和打印成绩,无法提供任何学籍资料和参与电子毕业照相,无法报考学校组织的英语和计算机考试,无法录入技能证书,并直接影响学生毕业。
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1.信息采集对象和任务:
1)2011级的新生(含华侨城五专和国际教育部港澳台学生):按照界面输入个人的全部信息,特别是姓名、性别、身份证、出生日期等关键信息与本人实际信息不符,必须在这次信息采集到教务处申请变更手续(见附件一、二),一旦数据上报教育部,今后将不再提供变更机会。
2)老生(不含延期毕业生):主要是补充输入数据有变化的的栏目,包括:入党(团)的年月,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火车优惠卡信息。
其次是为信息不全的学生提供一次信息完善的机会,同时也是为11月底学校组织的明年毕业生准备电子照相数据。
本次不接受毕业生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出生日期信息的变更。
2.系统开放时间:从11月10日8:00到11月16日17:00止。
3.组织工作:各学院要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务必使每一个学生都了解信息采集的重要性并完成采集和核对任务,特别要告知明年
的毕业生必须保证数据填写完整。
学院教学秘书要为学生查询用户名和密码提供方便,2011级新生的用户名是学号,初始密码是身份证号的后8位。
4.信息采集方法:通过学校主页的教学管理——教务系统WEB 版——输入用户名、密码后登录进入个人界面——选择“学生基本信息”(进入信息录入界面),录入完毕必须点击“保存”,系统逐项做合法和缺项检查,如果没有错误提示“信息保存成功”,否则出现提示信息,并显示保存失败。
记住完成信息录入后一定要关闭浏览器,否则会被其他用户误用。
也可以直接输入以下网址进入个人界面:
/szptjwbsII/secure/login.aspx 5.填写信息注意事项见附件一, 学生信息变更见附件二。
教务处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九日
附件一:
填写信息注意事项
1.信息采集总则:凡是可以输入的地方尽量使用规范的文字输入完整,凡是字母、数字禁止用中文输入法下的全角输入,含有字母的必须大写。
1)姓名、性别、身份证、出生日期、入学总分是从招生信息中得。
性别、身份证、出生日期如果已经存在,只能显示不能修改,如果没有则必须输入。
出生日期必须使用与身份证一致的公历(阳历),不得用阴历。
如果需要变更以上信息,必须有正当的理由,提交“学生信息变更申请表”和公安局相关的证明材料到教务处办理,以后将不再接受变更。
2)“政治面貌”栏如果是党员或团员,则必须在“加入年月”按提示的格式输入党或入团的年月份。
3)民族、户籍性质、健康状况、籍贯、家庭住址、邮政编码等栏目,内容必须填写(或选择)完整,栏目不能为空。
4)家庭电话或个人电话至少填写一个相对稳定的电话(例如家庭电话一般不易变更),新生必须填写电子邮箱。
2.身份证:大陆身份证18位,大陆身份证必须与出生日期和性别有对应关系,否则将引起数据不一致。
港澳台身份证一律用“11113”+学号替代,例如学号为“09102056”的学生,身份证号填写“1111309102056”。
3.“个人简历”可以填写小学、初中、高中、深圳职业技术学院阶段的学习经历,经历不得少于2条。
起始日期和终止日期必须界面提示的按格式填写,但“就读学校”如果填写了“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时“终止日期”还在延续不确定,可以填写“现在”。
4.火车优惠卡信息栏,是专为深圳市外生源的学生填写的,作为假期购买火车票的依据,学生必须据实填写,“家庭所在地”一栏填写家庭所在的城市、县或县级市,最大长度8个汉字(如:四川成都、河南商丘)。
本市生源的学生禁止填写。
学生信息变更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