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财务审计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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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财务审计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卓有成效地完成西南大学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审计任务,依据高等学校财务管理法规、规章及西南大学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按照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规定的审计工作程序,结合委托方提出项目标准和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审计目标

围绕西南大学招标书中提出对2017年至2019年财务审计服务的要求,具体实施对西南大学校本级、二级部门及所属单位年度财务收支审计、预算执行审计、内部控制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任务。并严格遵守贵校提出的投标人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业务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熟练掌握相关业务知识,按审计程序开展审计工作,做到客观公正,廉洁自律,保持独立性,保证审计结果真实可靠。对违反职业道德,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给学校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的工作要求,制定如下审计工作实施方案。

二、审计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

(五)高等学校财务制度

(六)高等学校会计制度

(七)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

(八)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九)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十)西南大学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办法等

三、审计内容及实施策略

(一)审计的主要内容

1.预算执行审计

(1)审计预算编制是否科学规范,是否认真执行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法编制财政经费预算,预算编制结果是否符合学校年度收支真实情况。

一是审计各部门和所属单位预算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部门预算中各项收入要做到充分、合理预计,力求准确,各项支出要真实、完整反映,不得虚报。

二是要审计各部门和所属单位、事业单位(包括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经费自理事业单位等)。除开展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收支以外,其他的收支是否全部列入部门或单位预算。

三是要审计“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的控制情况。

四是要审计基本支出的开支范围和标准是否有超标的情况。各部门和所属单位在“一上”预算时是否认真填报基础信息数据库相关数据。是否按着人员编制、实有人数和有关预算管理制度规定编报基本支出预算。

五是审计其他一般性项目支出预算是否合理控制。其它一般性支

出是否细化到具体支出项目。

六是审计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学校的要求对重要的支出项目进行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评价。

七是审计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情况,所有使用财政性资金及其配套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支出是否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八是审计学校本级和各所属单位新增资产配置和处置资产计划是否都编制了预算。

(2)预算执行结果审计

一是审查人员经费预算编制依据是否正确,有否存在职工人数申报不实,套取基本支出财政拨款的情况,审计时要与人事管理部门提供的数据进行核实。

二是审查所属单位基础数据是否准确,是否存在虚列基本支出的情况。重点关注所属单位预算执行中列报的各种费用。具体要检查绩效考核、目标考核奖金及各种与出勤考核或劳动纪效考核的核算资料是否真实。年末要对预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科目余额进行重点审计,检查是否有虚列支出情况。

三是审计各所属单位基本支出项目与预算申报项目内涵是否吻合。有否利用财政预算支出为非预算编制人员列支人员经费,有否自收自支编制人员的工资、奖金、补贴挤占预算支出的情况。

四是审计专项资金预算支出使用情况。第一,审计专项资金有否被挤占挪用的情况。第二,审计专项资金结余是否按预算管理要求上缴。第三,审计专项资金下拨时间是否及时,有否延压滞拨的情况。

五是审计预算申报项目与预算执行项目的内容是否一致,有否不按批准的预算项目的要求运行和建设的情况

六是审计基本预算经费与专项经费混用的情况,有否基本经费挤占专项经费,影响专项经费进度和质量的情况。

(3)审计财政预算资金结余管理的是否合规。

一是审计资金结余计算的是否准确,有否将工作尚未全部完成,需继续支出资金记入结余的情况。

二是审计结余留用的那部分资金是否按财政部门规定的用途使用。

(4)审计固定资产管理情况。

一是审计固定资产账账、账表、账实之间是否相符。

二是审计资产管理部门的固定资产实物账与财务部门的固定资产账的记录是否相符。计划财务部门记录的固定资产数量、金额、分类与资产管理部门所记固定资产实物、数量否相符

三是审计固定资产是否开始计提折旧,计提的折旧比率是否正确。

四是审计固定资产的报废手续是否齐全

2.财务收支审计

(1)审计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筹集、分配和使用情况

(2)审计教育事业费、基建费、各种专项拨款;预算外资金,包括学校基金、科研课题经费、校办企业上交利润、社会捐赠钱物、当地政府拨付资金等。

(3)审计学校在教育经费使用中有无挤占挪用、对外投资等严重违反财经法纪和造成损失浪费问题。

(4)审计有无不按规定乱收费、乱集资或超标准收费以及滥发钱物、挥霍浪费的问题。

(5)审计校办企业有无漏缴国家税费、隐瞒应上交收入、转移资金和私设“小金库”,以及无偿占用国有资产等问题。按学校约定审计校办企业,对其经营状况、收益分配、产权关系、内控制度等进行审计。

(6)审计学校年终决算是否真实,账表是否一致,有无虚报支出、预算内资金转预算外等问题。

(7)审计各项目专项经费的收支是否符合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专项经费管理使用的规定。重点审计基本建设经费、科研经费、校际交流经费管理使用情况。

(8)审计学校两个校区教辅机构收入、支出、组织管理、收费标准、经营成果及在学生及教职员工中的反响。

(9)重点审计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的预算、支出是否合规。有否支出与预算申报不相符或把三公项目支出混入其他支出项目的情况。

(10)审计北京校区、保定校区、及各所属单位财务支出流程是否规范、有效。在各项资金支出中是否按流程控制执行。

3.内部控制审计

(1)审计内部控制架构与学校组织机构及教学科研、后勤管理的实际状况是否相符,有否重要部门、重要节点的运行管理行为的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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