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私法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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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第七章案例

国际私法第七章案例

第七章案例国际婚姻家庭和继承的法律冲突法案例一:英国公民乔治与中国公民王芳在中国境内结婚案——结婚实质要件的法律适用【案情介绍】英国公民乔治生于1977年,于1995年他来中国,在北京某大学就读。

读书期间与本校中国籍学生王芳相识并产生恋情。

王芳于1976年出生。

1997年8月,王芳毕业后在一家外资企业工作。

同年9月,王芳与乔治决定结婚,于是一同到王芳住所地的街道办事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办事处工作人员认为:王芳与乔治的婚姻属于涉外婚姻,应到区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乔治与王芳于是到区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审查了乔治提供的证明材料后认为:乔治现年20岁,不符合中国《婚姻法》关于结婚年龄的规定,而且没有按照民政部《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的几项规定》提供有关证件和证明,系证件不全,决定不予以登记。

【法律问题】(1)外国人在中国境内与中国公民结婚应适用什么法律?(2)中国民政部要求外国人在中国登记结婚应提供哪些证件?(3)区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的做法是否正确?【法律分析】本案的当事人,一个是英国人,一个是中国人,按照英国的法律,男满18周岁,女满18周岁,即达到婚龄的法定标准,可以结婚;而按照中国婚姻法的规定,男满22岁,女满20周岁,方达到婚龄的法定标准,才能结婚。

按英国法律规定,乔治与王芳可以结婚,而按照中国法律规定,乔治与王芳不能结婚。

那么,乔治与王芳能否结婚究竟应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作为准据法呢?乔治与王芳是在中国境内向中国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结婚的,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47条的规定,乔治与王芳在中国境内能否结婚应以我国的法律为准据法来判定。

我国法律对婚龄的要求是男满22岁,女满20岁,乔治未达到我国法律规定的婚龄,所以婚姻登记机关不能予以结婚登记。

但是,在结婚问题上,如果一律适用婚姻缔结地法,会有失偏颇,特别是在目前有利于结婚的倾向下,不能仅因为一方的婚龄不符合婚姻举行地法而使整个婚姻无效或不能成立。

国际私法的范围

国际私法的范围

国际私法的范围导言:国际私法是研究和规范跨国私事关系的法律学科,它涉及国际私事法律关系的产生、适用和解决问题。

国际私法的范围十分广泛,包括婚姻家庭法、财产法、继承法、合同法等多个领域。

本文将重点探讨国际私法的范围和其所涉及的关键领域。

一、国际私法的定义和作用国际私法是国际法的一部分,旨在解决国际私事法律关系中的冲突和问题。

它主要研究私事法律关系的冲突规则和适用规则,以确定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来解决涉外争议。

国际私法的主要作用是保护当事人的权益,实现法律的公平和正义。

二、婚姻家庭法婚姻家庭法是国际私法的重要领域之一。

它涉及到婚姻的成立、效力、终止和财产分割等问题。

在跨国婚姻中,涉及到国籍、居住地、财产所在地等多个国家的法律规定,因此需要借助国际私法的规则来确定适用法律。

例如,当一方申请离婚时,需要确定哪个国家的法律适用于离婚程序和财产分割。

三、财产法国际私法中的财产法是指在跨国财产关系中适用的法律规则。

当涉及到财产的转移、继承和保护时,需要解决不同国家法律之间的冲突。

例如,一位在国外去世的人的财产如何分配,就需要根据国际私法的规则来确定适用的法律。

财产法的适用涉及到财产所在地、当事人国籍等因素。

四、继承法国际私法中的继承法是指在跨国继承关系中适用的法律规则。

当涉及到跨国继承时,需要解决不同国家法律之间的冲突。

例如,一位在国外去世的人的继承权益如何确定,就需要根据国际私法的规则来确定适用的法律。

继承法的适用涉及到继承人国籍、遗产所在地等因素。

五、合同法国际私法中的合同法是指在跨国合同关系中适用的法律规则。

当涉及到跨国合同纠纷时,需要解决不同国家法律之间的冲突。

例如,在国际贸易中,当合同双方来自不同国家时,合同的解释、效力和违约责任等问题需要根据国际私法的规则来确定适用的法律。

六、国际私法的发展趋势随着全球化的进程,国际私法的范围和重要性不断扩大。

国际私法不仅仅是解决国家间的冲突,还涉及到国际组织、国际商事纠纷和人权保护等方面。

了解新颁布的国际私法对国际婚姻与家庭关系的调节与保护

了解新颁布的国际私法对国际婚姻与家庭关系的调节与保护

了解新颁布的国际私法对国际婚姻与家庭关系的调节与保护近年来,随着全球化的推进和人口流动的增加,国际婚姻和家庭关系问题变得愈发复杂。

为了保护当事人的权益并调节这些关系,各国纷纷颁布了相应的国际私法。

本文将探讨新颁布的国际私法对国际婚姻与家庭关系的调节与保护。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国际私法究竟是什么。

国际私法,简称国际法,是一种特殊的法律制度,旨在解决涉及跨国关系的民事纠纷。

它涉及国际婚姻、离婚、抚养权、财产分割等涉外家庭纠纷问题。

不同国家在国际私法的领域内享有主权,但为了维护国内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国际社会普遍承认了一些国际私法准则。

第二,我们需要了解新颁布的国际私法对国际婚姻与家庭关系的具体调节与保护措施。

这些措施通常包括合法婚姻的认定和效力、夫妻财产制度、离婚和抚养权的规定等。

以中国为例,中国于1991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并对国际婚姻与家庭关系进行了相关调节与保护。

根据该法,合法婚姻的认定由当事人共同申请,必须符合国际私法的适用准则。

另外,新颁布的国际私法还规定了夫妻财产制度,包括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划分规则。

在国际婚姻中,夫妻双方的财产往往涉及跨国买卖、投资等,因此需要明确规定各自的权益和义务,以防止双方在离婚或分割财产时产生冲突。

此外,国际私法还包括离婚和抚养权的规定。

对于国际婚姻关系的解除,新颁布的国际私法通常要求当事人居住地法律的适用,并要求双方协商解决分割财产、抚养子女等问题。

对于抚养权的规定,国际私法通常注重维护子女的最佳利益,确保他们得到充分的照顾和抚养。

尽管新颁布的国际私法制定了一系列的调节与保护措施,但实际操作和执行仍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不同国家的法律制度存在差异,如何协调和统一各国之间的法律规定是一个复杂而困难的任务。

其次,国际婚姻和家庭关系问题涉及到不同文化和宗教背景,法律在实践中面临着文化差异的考验。

此外,当事人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也对国际私法的调节与保护效果产生重要影响。

国际私法:婚姻家庭习题与答案

国际私法:婚姻家庭习题与答案

一、单选题1、一对英国夫妇婚后移居意大利,后来华工作。

该夫妇来华工作两年后收养一名中国儿童并决定一起回意大利生活。

根据我国法律,有关该夫妇收养中国儿童的效力所应适用的法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只需适用中国的有关法律规定B.只需适用意大利的有关法律规定C.应适用中国法和意大利法D.应适用中国法和英国法正确答案:A解析:《法律适用法》第二十八条:收养的效力,适用收养时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

《法律适用法司法解释一》第十五条自然人在涉外民事关系产生或者变更、终止时已经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作为其生活中心的地方,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的自然人的经常居所地,但就医、劳务派遣、公务等情形除外。

本题中收养人英国夫妇收养中国儿童时已在中国工作两年,因此经常居所地在中国,收养效力应适用中国法。

2、张某出生于法国,具有法国国籍,现年5岁。

张某的父亲是华裔法国人,母亲是中国人。

3年前,张某的父母在法国离异后,张某与其母亲回中国定居,张某的母亲在公安机关办理了常住户口登记,也为张某办理了在中国长期居留的证件。

后张某的父亲委托中国律师在中国某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取得对其子的监护权。

关于对张某监护的设立、变更和终止,我国人民法院应适用下列哪些法律?()A.被监护人的本国法律B.中国法律C.法国法律D.被监护人的住所地国家的法律正确答案:B解析:《法律适用法》第三十条监护,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监护人权益的法律。

本题中张某经常居所地在中国,也具有法国国籍,从题干中得知,张某与其母亲已回中国一起生活且长达三年,从保护未成年人利益的角度看,经常居所地中国更利于张某的健康成长,因此应适用张某经常居所地法律即中国法。

3、国际上关于子女是否婚生的法律适用通常不包括下列哪种情况?()A.适用父母属人法B.适用支配婚姻效力的法C.适用父母财产主要所在地法律D.适用子女属人法正确答案:C4、国际上关于涉外监护的法律适用通常不包含下列哪一选项?()A.适用监护人的国籍国法B.适用法院地法C.适用被监护人的住所地和经常居所地法D.适用被监护人的本国法正确答案:A5、美国人马丁和英国人安娜夫妇是来华工作的外国专家。

国际私法婚姻家庭

国际私法婚姻家庭
Whether a child is legitimate is determined by the local law of the state which, with respect to the particular issue, has the most significant relationship to the child and the parent under the principles stated in §6.
司法题&思考题
国际私法中的婚姻家庭法在司法考试中的地位和特点
• 每年1题 • 《法律适用法》 • 分必得
考试内容的分布
• 08年:离婚 • 09年:监护 • 11年:结婚,冲突规范分类 • 12年:收养、结婚 • 13年:夫妻人身、财产关系 • 14年:收养 • 15年:财产关系、离婚
匈牙利、 罗马尼亚
我国有关涉外收养法律适用的规定
--1991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21条第1款: “外国人依照本法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 --1993年 《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实施办法》第3条 “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应符合收养法的规定,并不得违背收 养人经常居住地国的法律”[ 重叠适用]
监护的法律适用
监护的法律适用
• 被监护人的属人法 • 适用法院地法
我国对涉外监护法律适用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 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90条规定: “监护的设立、变更和终止,适用被监护人的本国法律。 但被监护人在我国境内有住所的,适用我国的法律” 法律适用法第30条 监护,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中有利于保护被监护人权益的法律。
Article 17: The exercise of parental responsibility is governed by the law of the State of the children’s habitual residence. If the children’s habitual residence changes, it is governed by the law of the State of the new habitual residence

国际私法婚姻家庭案例

国际私法婚姻家庭案例

国际私法婚姻家庭案例篇一:国际私法案例1、韩国某汽车公司、日本某汽车公司、德国某汽车公司与中国某汽车公司四方在日本签订协议,共同在中国上海设立合资企业生产轿车。

协议书中约定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适用被告方国家法律。

其后中方与外方在协议履行中发生纠纷,中国某汽车公司在中国法院以其他三方为被告提起诉讼。

问:本案中法院应如何确定准据法?为什么?此案系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纠纷。

(1)中国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

此案系因在中国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引起的纠纷,故应由我国法院管辖。

(2)本案中国法院应以我国相关法律为其准据法。

我国合同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此种规定系强制规则,涉外合同当事人选择法律不得违背此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此类案件应据此直接适用我国的法律为准据法。

2.2007年10月,中国建筑承包商A公司在甲国首都举办的某工程博览会上与该国B公司达成合作意向书,并于此后在中国上海市签订合同,由A公司承建位于甲国乙地的某工程,后在合同执行中由于B公司多次拖欠工程款,双方发生纠纷,中国A公司遂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甲国B公司。

(1)本案中我国法院应如何适用法律?为什么?(2)此案如应适用某外国的法律,该外国法律内容应由谁负责查明或提供?此案系涉外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我国法律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1)此案中当事人如在法庭一审辩论终结前协议选择了合同纠纷所适用的法律,人民法院应适用当事人所选择的法律作为合同准据法。

(2)此案中当事人如未选择法律,则由人民法院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

国际私法婚姻家庭篇

国际私法婚姻家庭篇

国际私法婚姻家庭篇国际私法旨在调整跨境婚姻家庭关系中的法律适用问题,确保各方的权利和利益得到保护。

本文将探讨国际私法在婚姻家庭领域的应用,包括婚姻关系的成立与效力、离婚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方面。

一、婚姻关系的成立与效力根据国际私法的原则,婚姻的成立通常受当事人国籍规定的婚姻法管辖。

然而,当涉及到跨国婚姻时,涉及的国家法律可能存在冲突,此时需要运用国际私法的冲突法规则来确定适用的法律。

例如,中美两国公民在日本结婚,其婚姻关系的成立与效力将由哪个国家的法律来规定?根据国际私法的原则,日本法院将采用冲突法规则,综合诸多因素来确定最适用的法律。

这些因素包括当事人国籍、婚姻地点、当事人意愿等。

二、离婚及财产分割离婚是婚姻家庭中可能会面临的问题之一,而国际私法在离婚及财产分割的问题上也起到重要的作用。

当婚姻关系出现破裂时,当事人可能会选择在其他国家离婚。

那么,离婚的效力如何认定?国际私法认为,离婚的效力应以当事人申请离婚时所适用的法律为准。

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在法国居住,而根据法国法律规定,只有法国法院有权审理该离婚案件,那么即使夫妻已在其他国家居住多年,其离婚的效力仍以法国法律为准。

此外,在婚姻财产分割方面,国际私法也有相关规定。

例如,英国的离婚法规定了在离婚时应如何对财产进行分割。

如果一方提供了巨额婚前财产,根据英国的法律,这部分财产可能在离婚时不受分割的影响。

三、子女抚养权在国际私法中,子女抚养权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议题。

当父母的婚姻出现问题时,子女的抚养权可能会受到影响。

此时,国际私法旨在保护子女的权益,确保他们得到适当的抚养。

通常情况下,当事人所在国家的法律将决定子女抚养的问题。

例如,如果父母是法国公民,在法国生活,他们的子女抚养权将根据法国法律来处理。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国际私法也允许跨国抚养的安排。

例如,当事人的子女在不同国家生活,或者一方要迁居到其他国家等。

在这种情况下,国际私法要求相关各方协商并制定最为有利于子女的抚养安排。

国际私法 婚姻家庭关的法律适用

国际私法  婚姻家庭关的法律适用
须履行的手续。 1、登记制 2、仪式制 3、普通法婚姻方式。
第一节 结婚
三、中国有关涉外婚姻的法律制度 (一)关于婚姻实质要件的规定 1、对涉外婚姻中中方当事人的禁止性规定。
(1)现役军人、外交人员、公安机关、机要 人员和其他掌握重大机密的人员; (2)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服刑的人。 2、对涉外婚姻中外国当事人的禁止性规定
际 第九章 婚姻家庭关系

的法律适用

第九章 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适用
国际私法上的家庭问题具有如下特点: 第一,国际私法中基本上没有用于调整家庭关
系的统一实体私法规范,家庭问题主要靠各国 的冲突规范或统一冲突规范来调整。 第二,在处理国际家庭纠纷案件中,法院的管 辖权显得比在处理其他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时 更为重要。 第三,法院援用公共秩序保留和当事人规避法 律的情况较多。
一、离婚案件的管辖权
其一,管辖权是法院审理案件的前提条件,取得离婚 案件的管辖权有助于法院地国掌握主动权,积极采用 对其有利的法律,并援用公共秩序保留,转致、反致 等手段拒绝适用其冲突规范援引的对其不利的法律;
其二,在不少国家,涉外离婚的准据法即为法院地法, 在确定离婚案件管辖权的同时实际上确定了离婚案件 的准据法;
其三,离婚案件的管辖权决定了离婚案件的形式要件, 选择适宜的法院地对便利诉讼、减少诉讼费用具有积 极意义;
第四节 离婚
一、概述 离婚是夫妻双方生存期间依法律规定得
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离婚 的形式分为: 1、协议离婚 2、诉讼离婚
第四节 离婚
二、离婚的法律适用 (一)协议离婚的法律适用 第二十六条 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
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 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 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 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 机构所在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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匈牙利、 罗马尼亚
我国有关涉外收养法律适用的规定
--1991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21条第1款: “外国人依照本法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 --1993年 《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实施办法》第3条 “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应符合收养法的规定,并不得违背收 养人经常居住地国的法律”[ 重叠适用]
Convention on Celebration And Recognition of
the Validity of Marriages
• Article 5: The application of a foreign law declared applicable by this Chapter may be refused only if such application is manifestly incompatible with the public(“order public”)of the State of celebration.
父母子女关系的法律适用
父母子女关系图解
确定子女是否婚生的准据法
非婚生子的准证(legitimation)
方式:父母事后婚姻、认领、国家行为
• 事后婚姻准正的准据法 • 认领的准据法 • 国家行为准正的准据法
•Restatement (Second) of Conflict of Laws
§287 Law Governing Legitimacy
收养终止的法律适用
法院地法
收养人的属人法
收养人属人法
分别适用收养 人和被收养人 各自的属人法 重叠适用收养 人和被收养人
属人法
被收养人的属 人法
分别适用收养人 和被收养人属人
法 收养人和被收养 人共同本国法或 共同住所地法
被收养人本国法
采用与收养成立 采用与收养效力 相同的准据法 相同的准据法
奥地利、 意大利
Convention on Jurisdiction Applicable Law, Recognition, Enforcement and Co-operation in
Respect of Parental Responsibility and Measures for the Protection of Children
我国有关涉外收养法律适用的规定
•法律适用法第28条
收养的条件和手续,适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 收养的效力,适用收养时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 收养关系的解除,适用收养时被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 法院地法律。
Convention on Protection of Children and
• 第24条 夫妻财产关系,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 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 所在地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 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 律。
离婚的法律适用
• 关键词:管辖权、法律适用(协议离婚/诉讼 离婚)
离婚案件的管辖权
•当事人的住所、居所为依据 •当事人的国籍为依据 我国的规定: 1991年《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改)第21、22条规定: 我国法院在受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 只要被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经常居住地,我国法院就有 管辖权。
1991年,宋万福回大陆探亲时,经人介绍在 大陆收养一子,并在养子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了 收养手续,到当地公安机关进行了户籍登记。后来, 宋万福发现养子有先天性心脏病,遂反悔,否认他 与养子之间的收养关系成立。为此,宋万福与养子 的亲生父母发生争执,诉至法院。
法院经调查认为,收养人、送养人系成年人, 被收养人系未成年人,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收养 条件。收养人已经履行了收养法定手续,收养关 系已正式成立,具有法律效力,应予确认。宋万 福否定收养关系的存在,与事实不符,有悖法律。 但送养人未向收养人如实告知其儿子的身体情况, 亦是事实。法院从实际情况出发,对本案予以调 解,解除了宋万福与养子之间的收养关系。
Whether a child is legitimate is determined by the local law of the state which, with respect to the particular issue, has the most significant relationship to the child and the parent under the principles stated in §6.
当事人的属人法 (本国法/住所地法) (双方属人法不同?))
美国许多州、大多数拉丁美洲国家、澳 大利亚等[多数国家]
本国法:法国、日本、德国、埃及 住所地法:英联邦国家、挪威、丹麦等
混合制
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接受
法律适用法第21条[混合制]
•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 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 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 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289 Law Governing Adoption
A court applies its own local law in determining whether to grant an adoption.
扶养的法律适用
各国关于扶养的法律适用
我国关于涉外扶养法律适用的规定
•《民法通则》第148条 扶养适用与被抚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保护弱者] •法律适用法第29条 扶养,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 财产所在地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扶养人权益的法律。
序号பைடு நூலகம்
婚姻 一方
另一 方
结婚地
情况分类
处理方法
双方在我国有共同经常居住地

中国人
外国人
中国境内
双方没有共同居住地, 我国公民有经常居所
适用我国法律 适用我国法律
我国公民没有经常居所
适用我国法律
双方在我国有共同经常居所
适用我国法律
在我国没有共同经常居所,但有共同 国籍
适用国籍国法律
二 外国人 外国人 中国境内 一方在我国有经常居所
婚姻家庭的法律冲突法
目录
• 结婚的法律适用
• 父母子女关系的法律适用
• 夫妻关系的法律适用 • 收养的法律适用
• 离婚的法律适用
• 抚养的法律适用
• 监护的法律适用
结婚的法律适用
• 关键词:实质要件、形式要件
实质要件:必须具备&排除
结婚实质要件准据法
相关国家
婚姻缔结地法 (场所支配行为/既得权保护说) (优点?/缺:跛脚婚姻或移住婚姻)
Co-operation in Respect of Intercountry Adoption
Article 23
(1) An adoption certified by the competent authority of the State of the adoption as having been made in accordance with the Convention shall be recognised by operation of law in the other Contracting States.
Recalling the importance of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for the protection of children
案例分析2
原籍辽宁省的台湾居民宋万福,1949年随国 民党军队撤至台湾,在台湾定居。宋万福在台湾结 婚,婚后无子女。其妻在台湾病逝后,宋万福孑然 一身。
司法题&思考题
国际私法中的婚姻家庭法在司法考试中的地位和特点
• 每年1题 • 《法律适用法》 • 分必得
考试内容的分布
• 08年:离婚 • 09年:监护 • 11年:结婚,冲突规范分类 • 12年:收养、结婚 • 13年:夫妻人身、财产关系 • 14年:收养 • 15年:财产关系、离婚
Article 17: The exercise of parental responsibility is governed by the law of the State of the children’s habitual residence. If the children’s habitual residence changes, it is governed by the law of the State of the new habitual residence
适用我国法律
双方既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又没有共 适用我国法律
同国籍,在我国没有经常居所,
(适用法第2条)
三 中国人 外国人 中国境外
四 外国人 外国人 中国境内
(略)
五 中国人 中国人 中国境外
婚姻的形式要件:民事登记&宗 教方式等
(事实婚姻、领事婚
姻、
法律适用法第22条[混合制]
•结婚手续,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 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的,均为有效。
夫妻关系的法律适用
• 夫妻人身关系&夫妻财产关系
夫妻关系的法律适用
• 夫妻人身关系
• 当事人的属人法 • 法院地法和行为地法
• 夫妻财产关系
• 意思自治原则 • 属人法原则
我国有关涉外夫妻关系的法律规定
• 第23条 夫妻人身关系,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 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
监护的法律适用
监护的法律适用
• 被监护人的属人法 • 适用法院地法
我国对涉外监护法律适用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 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90条规定: “监护的设立、变更和终止,适用被监护人的本国法律。 但被监护人在我国境内有住所的,适用我国的法律” 法律适用法第30条 监护,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中有利于保护被监护人权益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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