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因素登记与评分表(生产部)
环境因素登记与评分表 (生产部装配区)
※废物排放项目超过300分(不包括300)的,资源评价项目超过2500分(不包括2500)设为重大环境因素
※环境法律法规中有要求的项目设为重大环境因素;产生有毒有害废物的项目也设为重大环境因素。
制表:审核:批准:
相关主题
环境因素登记与评分表 (生产部装配区)
※废物排放项目超过300分(不包括300)的,资源评价项目超过2500分(不包括2500)设为重大环境因素
※环境法律法规中有要求的项目设为重大环境因素;产生有毒有害废物的项目也设为重大环境因素。
制表:审核: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