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工商局--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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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公司章程2024

工商局公司章程2024

工商局公司章程2024一、公司名称及注册信息1.公司名称:[填写公司全名]2.公司简称:[填写公司简称]3.注册地址:[填写公司注册地址]4.工商注册号:[填写工商注册号]5.税务登记号:[填写税务登记号]二、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填写经营范围1]2.[填写经营范围2]3.[填写经营范围3]4.[填写经营范围4]5.[填写经营范围5]三、公司股东及股权结构公司股东名单及股权结构如下:1.[股东姓名1]:持股比例[股东1持股比例]%2.[股东姓名2]:持股比例[股东2持股比例]%3.[股东姓名3]:持股比例[股东3持股比例]%4.[股东姓名4]:持股比例[股东4持股比例]%5.[股东姓名5]:持股比例[股东5持股比例]%四、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名单如下:1.[董事姓名1]:职务[董事1职务]2.[董事姓名2]:职务[董事2职务]3.[董事姓名3]:职务[董事3职务]4.[董事姓名4]:职务[董事4职务]5.[董事姓名5]:职务[董事5职务]董事会成员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可连续连任。

五、公司财务管理公司设立财务部门,主要负责公司财务管理、资金收支、核算审计等相关事务。

财务部门负责人为:[财务部门负责人姓名]。

六、公司解散与清算解散和清算公司需经股东大会决议,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程序。

在公司解散后,先清偿债务,然后根据股东持股比例按比例分配剩余资产。

七、附则1.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对公司及其股东、董事具有约束力。

2.本章程的任何修改必须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程序。

3.公司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以上为公司章程的内容概要,对公司及相关人员具有指导和约束作用。

本章程如有修订,以最新版本为准。

郑州公司章程模版郑州新东区工商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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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如下简称《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旳规定,由共同出资,设置有限企业,(如下简称企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旳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旳,以法律、法规、规章旳规定为准。

第二章企业名称和住所第三条企业名称:。

第四条企业住所:。

第三章企业经营范围第五条企业经营范围:第四章企业注册资本第六条企业旳注册资本万元。

第七条股东旳姓名(名称)、认缴旳出资额第五章企业旳机构及其产生措施、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股东会:我司设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构成,股东会是企业旳权力机构,根据《企业法》行使职权。

第九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企业旳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旳酬劳事项;(三)审议同意执行董事旳汇报;(四)审议同意监事旳汇报;(五)审议同意企业旳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同意企业旳利润分派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企业增长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策;(八)对发行企业债券作出决策;(九)对企业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企业形式作出决策;(十)修改企业章程;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达同意旳,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献上签名、盖章。

第十条股东会旳议事规则:初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旳股东召集和主持,根据《企业法》规定行使职权。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年举行两次,代表三分之一以上表决权旳股东及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旳,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股东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旳,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旳,代表三分之一以上表决权旳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企业章程、增长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旳决策,以及企业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企业形式旳决策,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旳股东通过。

最新工商局公司章程范文(通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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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工商局公司章程范文(通用版)最新工商局公司章程范本(通用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公司名称]第二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第三条注册地址:公司的注册地址位于[省/市/区/县]第四条公司章程的目的和任务:本公司章程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公司的内部运营,保护股东权益,并确保公司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本公司章程所述为公司所有股东、董事、监事及其他工作人员的行为准则和规范。

第二章公司股东第五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1. 股东享有按照出资比例参与公司利润分配的权利;2. 股东有权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并有权选举、罢免公司董事、监事;3. 股东应根据公司章程和监管要求履行相应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按时足额缴纳认缴资本、行使投票权等。

第六条股权转让:1. 当股东决定将其股权转让给第三方时,应征得其他股东的书面同意;2. 公司享有优先购买权,即在股东决定将其股权转让给第三方时,公司有权在等同的转让条件下优先购买该股权。

第三章公司治理第七条公司组织形式:本公司采用董事会制度,由董事会、监事会和公司总经理协作共同治理公司。

第八条董事会:1. 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由股东选举产生;2. 董事会由不少于[指定人数]名董事组成;3.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指定次数]次会议;4. 董事会决议应以简明扼要的方式记录并保存。

第九条董事的责任和义务:1. 董事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2. 董事有义务对公司的决策负责,并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3. 董事有义务保持商业秘密并禁止利用公司资源谋取私利。

第十条监事会:1. 监事会是对董事会及公司管理层的监督机构,由股东选举产生;2. 监事会由不少于[指定人数]名监事组成;3. 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指定次数]次会议;4. 监事会对公司的监督应以书面形式记录并保存。

第四章公司经营第十一条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的经营范围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工商管理部门的规定设定。

2022最新工商局版本公司章程(自然人独资、设执行董事、不设监事会)

2022最新工商局版本公司章程(自然人独资、设执行董事、不设监事会)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为规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本章程为本公司行为准则,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

股东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章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围、营业期限及注册资本公司名称为:。

公司住所:;邮政编码:。

公司经营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之日起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长期,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三章 公司的股东公司股东: ,证件名称:,证件,住 所: 。

公司应当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置备股东名册。

股东名册记载信息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及时更新。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行使股东权 利。

公司成立后,股东缴纳出资的,公司向其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的记载事项应当符合《公司 法》的规定。

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依法享有资产收益、作出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 等权利;(二)要求公司为其签发出资证明书;(三)依据法律和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质押所持有的股权;(四)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决定记录、执行董事决定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

有权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五)在公司清算完毕并清偿公司债务后,享有剩余财产。

第十四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一)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二)应当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额;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转移到公司名下的手续;(三)应当使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四)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五)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六)不得抽逃出资;(七)不得滥用股东权利伤害公司利益;(八)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伤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工商局公司章程范本

工商局公司章程范本

工商局公司章程范本[公司名称]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公司住所地址]。

第二章公司组织形式与经营范围第四条公司组织形式:本公司采用董事会制度,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组成。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详细公司具体经营范围)。

第三章股东和股权第六条股东资格:任何具备法定资格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成为公司股东。

第七条股权转让:股东可以自由转让、出质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其所持有的股权,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八条股东会议:公司股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召开股东会议,其中包括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

第四章董事会第九条董事会的组成:公司董事会由董事组成,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和普通董事。

第十条董事的选举与任期: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具体任期]。

第十一条董事会职权:董事会享有公司法定的权利和义务,负责公司的决策和管理工作。

第五章监事会第十二条监事会的组成:公司监事会由监事组成,包括主任监事和监事。

第十三条监事的选举与任期: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具体任期]。

第十四条监事会职权:监事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保护股东利益,并向股东大会提供相关报告。

第六章公司财务与税务第十五条公司财务管理: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财务管理,及时做好会计核算、报表、税务申报等工作。

第七章法律责任和纠纷解决第十六条法律责任:对于公司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纠纷解决:对于因合同履行、违约等产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无法解决的可以向仲裁机构或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章附则第十八条本章程的修改:对本章程的任何修改应由股东大会决议,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和备案。

第十九条其他事项:对于本章程未涉及但与公司运营相关的事项,公司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附件:1.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2. 公司法定代表人复印件3. 公司股东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律名词及注释:1. 股东大会:指公司股东依法召开的会议,行使股东决策权的机构。

工商局公司章程(详细版)

工商局公司章程(详细版)

工商局公司章程(详细版)协议书范本【背景】该协议书是由甲方(以下简称“公司”)与乙方(以下简称“股东”)签订的工商局公司章程,旨在规定公司的组织架构、管理方式、股东权益及其他相关事项,以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发展。

【一、公司名称和注册资本】1.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为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 注册资本: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XXXXX元,由各股东按照其持股比例出资。

【二、公司的有效期】本公司的有效期为XX年,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计算。

【三、公司的经营范围】1.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XXX, XXX, XXX等相关业务。

2. 本公司在开展新的业务前,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部门的审批要求,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四、公司的组织架构】1. 公司高管层与员工:公司设有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

经营管理层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董事会负责公司战略规划和决策,监事会负责对公司的监督。

2. 董事会:董事会由股东选举产生,董事人数不少于三人,每届任期为XX年。

董事会负责公司的最高决策和管理工作。

3. 监事会:监事会由股东选举产生,监事人数不少于一人,每届任期为XX年。

监事会负责对公司董事的行为进行监督,维护股东权益。

4. 经营管理层:经营管理层由董事会委派产生,负责公司的具体经营管理工作。

5. 公司员工:公司员工应具备相应资质和技能,并按照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履行职责。

【五、股东权益】1. 股权转让:股东拥有自由转让其持有的股权的权利,但须经其他股东以及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2. 股东会议:公司定期召开股东会议,股东会议是公司最高决策机构。

股东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并披露会议议程,股东根据其持股比例行使表决权。

3. 股利分配:公司根据盈余状况,在股东会议决定后,按照股权比例向股东分配红利,但应符合国家税法和相关规定。

【六、公司的财务管理】1. 会计核算:公司应按照国家的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财务核算,并及时编制财务报表。

2026工商局公司章程范文(标准版)

2026工商局公司章程范文(标准版)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形式、经营方式和内部管理,明确股东的权益和义务,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及地址1.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

2. 公司注册地址:____________。

3. 公司经营地址:____________。

第三条法定代表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章股东第五条股东的权益和义务1. 股东享有公司的分红权、表决权和转让权,依法享有其他权益。

2. 股东应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的决议履行义务,共同维护公司的正常经营。

第六条股东大会1.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

2. 股东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3. 股东大会的职权包括但不限于:选举和罢免董事长、董事、监事;审议和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等。

第七条董事会1. 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2. 董事会由董事组成,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3. 董事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4. 董事会的职权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公司经营方针、决策重大投资和合作项目等。

第三章公司内部管理第八条职工代表大会1. 公司设立职工代表大会,代表职工的利益和权益。

2. 职工代表大会由各部门选举产生,经董事会批准成立。

3. 职工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第九条监事会1.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独立于董事会。

2. 监事会由监事组成,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3. 监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由监事长召集并主持。

4. 监事会的职权包括但不限于:监督董事行使职权,检查公司财务状况等。

第四章公司财务管理第十条财务管理原则公司财务管理遵循诚实、公正、透明和谨慎的原则,确保公司经营状况的真实和准确。

工商局公司章程范本(通用):免修版模板范本

工商局公司章程范本(通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本公司名称为 X(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注册地本公司的注册地位于 X。

第三条公司性质和经营范围本公司为一家独立法人,具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力。

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进出口贸易生产制造技术咨询市场推广第二章组织和管理第四条公司股东公司设有股东,股东按照其出资额在公司中享有相应的权益。

第五条公司董事会公司设有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公司的战略规划和重要决策。

董事会的职责和权限包括但不限于:审议并通过公司的年度预算和财务计划选聘和解雇高级管理人员审核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报表第六条公司监事会公司设有监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监事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保护股东权益,维护公司的合法利益。

监事会的职责和权限包括但不限于:监督董事会的决策和执行审核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报表提出监督建议和意见第三章股东权益和义务第七条股东权益股东享有权益:以其出资比例享有公司利润分配权以其出资比例参与公司的决策享有公司的遗产分配权第八条股东义务股东应履行义务:按照约定时间和金额到位出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监督第四章公司经营和财务管理第九条公司经营管理公司的经营管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按照市场规律进行经营活动。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规范,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发展。

第十条公司财务管理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按照国家会计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财务活动和报告。

公司的财务管理职责包括但不限于:编制年度预算和财务计划进行财务核算和报表审计财务报表并提供内外部报告第五章公司解散和清算第十一条公司解散公司解散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经营困难无法继续经营超过法定解散期限但未能恢复正常经营股东会决议解散第十二条公司清算公司解散后将进行清算,清算工作由董事会组织进行。

清算包括但不限于:审核公司负债和资产情况处理公司债务分配剩余资产给股东是工商局公司章程的通用范本。

工商局公司章程2024(1范本)

工商局公司章程20241. 公司名称本公司名称为:工商局公司。

2. 公司宗旨本公司的宗旨是: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工商咨询服务,帮助企业合法合规运营,促进经济发展。

3. 公司类型本公司为一家工商咨询公司。

4. 公司注册资本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

5. 公司股东本公司的股东包括: - A:持股40% - B女士:持股30% - C:持股20% -D:持股10%6. 公司董事会本公司设立董事会,共有5名董事。

董事会主要负责公司的决策和监督工作。

6.1 董事会成员本公司董事会的成员包括: - A:董事长 - B女士:董事 - C:董事 - D:董事 - E女士:董事6.2 董事会职责董事会的职责包括: - 审议和决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业务计划 -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确保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要求进行运营 -任命和解雇高级管理人员 - 审核并批准公司的财务报表 -处理其他需要董事会决策的事项6.3 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会议根据需要召开,由董事长或董事会三分之一的成员提出。

董事会决议的通过需要获得董事会中半数成员认可。

7. 公司监事会本公司设立监事会,共有3名监事。

监事会主要负责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

7.1 监事会成员本公司监事会的成员包括: - F:监事长 - G女士:监事 - H:监事7.2 监事会职责监事会的职责包括: - 监督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 -审核并监督公司的财务活动,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监督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工作 - 提出有关公司经营活动的建议和意见7.3 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根据需要召开,由监事长或监事会三分之一的成员提出。

监事会决议的通过需要获得监事会中半数成员认可。

8. 公司经营范围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 - 工商咨询服务 - 公司注册和变更服务 -商标注册和维护服务 - 企业法律顾问服务9. 公司章程修订对本公司章程的修订,需要经过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审议和批准。

公司章程 工商局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工商局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指一家公司在设立时或者运营过程中,为规范公司内部管理和经营行为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规定。

工商局公司章程是指根据工商局的相关要求和规定,公司在设立时需要提交的章程文件。

下面是一份标准格式的工商局公司章程的详细内容: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的注册地址:XXX市XXX区XXX街XXX号。

第三条公司的经营范围:XXX(具体经营范围按照实际情况填写)。

第四条公司的注册资本:XXX万元,分为XXX股,每股面值XXX元。

第五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XXX(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第六条公司的营业期限:自公司注册之日起,至XXX年XX月XX日止。

第七条公司的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第八条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需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备案。

第二章公司组织结构第九条公司的股东会:公司设立股东会,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条公司的董事会: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

第十一条公司的监事会: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

第十二条公司的职工代表大会:公司设立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是公司职工的权益保障机构。

第十三条公司的职工监事:公司设立职工监事,职工监事是公司职工的监督机构。

第三章公司股东的权益和义务第十四条公司股东享有按照其持股比例分享公司利润的权益。

第十五条公司股东有权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相应的权利。

第十六条公司股东应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按时缴纳出资、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等。

第四章公司经营管理第十七条公司的经营管理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工商局的监管要求。

第十八条公司应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和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

第十九条公司应定期召开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会议,及时沟通和解决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问题。

第二十条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报送工商局和其他相关部门的相关报告和备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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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址第三条公司名称:第四条公司住所: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六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万元。

实收资本万元。

第七条注册资本如有虚假和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责任。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第八条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额及方式出资比例出资时间第九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六章公司对外投资及担保第十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

但是,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十一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的,由股东会决议。

第十二条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股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议决议。

被担保的股东或者被实际控股人支配的被担保股东,在股东会议上不得参与该担保事项的表决。

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的半数通过。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三条股东会:本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行使职权。

第十四条股东会行驶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议,直接做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十五条股东会的议事规则: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

第十六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年举行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及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的,执行董事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七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八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在其职权范围内作出的其它决议,应经代表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九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条本公司设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一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选举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第二十二条执行董事任期年(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

选举为执行董事兼经理,并为法定代表人。

执行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三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形式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本公司设经理一名,经理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

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以下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五条本公司设监事一名,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选举为监事。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六条监事的任期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七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第二十八条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其公司承担。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 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末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执行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或者聘任无效。

第十三条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三十一条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挪用公司资金;(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的名义或者以其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五) 未经股东会同意,利用职权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章股东出资转让的规定第三十二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第三十三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够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第三十四条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三十五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依照以上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要再由股东会表决。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而该公司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四)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

第九章股东会会议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三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执照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三)股东会决议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第十章附则第三十八条本公司经营期限为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九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四十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公司法》为准。

全体股东(法人)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字。

如以下盖章签字位置不够,请按本格式自行打印提交。

全体股东亲笔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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