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HG2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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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

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

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1. 安全培训:所有厂区设备内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了解设备操作和维护的基本知识,掌握应急处理方法和遵循的安全操作守则。

2. 个人防护装备:所有厂区设备内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面罩、耳塞等。

3. 设备维护:设备维护必须在停机状态下进行,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在维修或清洁设备时,必须断开电源,并采取适当的措施,例如使用锁具和标识来防止他人误操作。

4. 安全警示:在设备附近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标识牌,提醒作业人员注意设备运行状态和潜在风险。

5. 通风系统:确保设备内有良好的通风系统,以避免因气体积聚引发危险。

定期进行通风系统的维护和检查,确保其正常工作。

6. 紧急切断装置:设备内必须配备紧急切断装置,以便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够迅速切断电源或停止设备运行。

7. 使用工具和设备:在设备内作业时,必须使用适当的工具和设备,确保其符合安全要求,并经过正确的使用和保养。

8. 危险品管理:对于设备内可能涉及的危险品,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管理和使用,进行必要的防护和存储。

9. 灭火设备:设备内必须配备适当的灭火设备,并确保作业人员熟悉其使用方法和存放位置。

10. 废物处理:对于设备产生的废物和污水,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正确的处理和处置,避免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影响。

11. 巡视和检查:定期巡视和检查设备内的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12. 应急预案:制定和实施设备内应急预案,包括疏散计划、紧急联系和报警措施,以应对突发事件和事故。

13. 违规处理:对于违反安全规程的行为,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和处理措施,并进行记录和追责。

请注意,上述是一份常见的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的示例,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补充。

在制定安全规程时,应该考虑到具体设备和厂区的特点,并遵守当地法律和标准的要求。

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

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

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
的主要内容如下:
1. 工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设备操作,并接受相应的培训和资质认证。

2. 在进行设备操作前,必须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性能。

3. 在设备操作过程中,必须佩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护目镜、手套等。

4. 禁止未经授权的员工进行设备操作,只有经过培训并获得相关资格证书的员工可参与相关工作。

5. 在设备作业过程中,必须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严禁超负荷操作、盲目操作或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6. 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物质进入设备作业区域。

7. 作业人员必须了解设备的紧急停机按钮的位置和使用方法,并在紧急情况下及时按下停机按钮。

8. 在设备作业时,必须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清除设备周围的杂物和障碍物,确保工作场所整洁有序。

9. 在设备作业期间,必须保持机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并报告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

10. 禁止未经准许的改装、拆卸设备或对设备进行未授权的维修。

11. 作业人员应遵守消防和安全预防规定,严禁吸烟、使用明火或擅自使用易燃物品。

12. 在设备作业区域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禁止标识,提醒人员注意安全。

13. 所有设备操作过程和相关事故必须记录并按照规定程序上报和处理。

14. 设备作业结束后,必须清理现场、关闭设备,并妥善保管设备相关文件和资料。

以上是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的一些基本内容,具体规定还应结合厂区实际情况进行完善和制定。

HG 23012-1999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

HG 23012-1999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

ICS:71 . 020备案号:4110 - 1999HG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HG 23012 - 1999 −−−−−−−−−−−−−−−−−−−−−−−−−−−−−−−−−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The Safety Code for Vessel Entry in Workplace(出版稿)1999 - 09 - 29 发布 2000 - 03 - 01 实施−−−−−−−−−−−−−−−−−−−−−−−−−−−−−−−−−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发布HG 23012 - 1999前言本标准是根据为化工企业在设备内进行作业的安全要求制定的。

本标准的附录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原化学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化工学会化工安全专业委员会技术归口。

本标准由四川川化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嘉琴、夏公禹、陈家俊。

本标准委托中国化工学会化工安全专业委员会负责解释。

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HG 23012 – 1999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设备内作业安全要求、《设备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化工企业生产区域的设备内作业。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在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改,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TJ 36 - 79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J 16 - 8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3805 - 83 安全电压GB 3787 - 83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 388.1 - 91 手持电动工具的安全GB 13955 - 92 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HG 23014 - 1999 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HG 23011 - 1999 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化学工业部[91]化劳字第274号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设备化工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塔、球、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场所。

厂区作业安全规程

厂区作业安全规程

化工企业的特性基本上是易燃、易爆、高温、高压、有毒。

厂区作业环境十分复杂,稍不谨慎,就会出现火灾、爆炸、中毒等重大恶性伤亡事故。

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极大危害。

因此,在这样环境下作业,必须严格按照化工颁布的《化工企业厂区作业安全规程》标准执行。

一、动火作业管理1.必须划定固定动火区,一般动火因在固定动火区范围内作业。

2.在非动火区作业时,必须按照HG23011—1999(厂区动火作业规程)所划分的一级动火作业,二级动火作业,三级动火作业要求,制定动火方案,办理动火手续。

二、设备内作业管理1.设备内作业时,因采取隔离、置换、切断、通风等措施,以确保作业人员有一个安全的作业场所。

2.设备内作业,因严格按照HG203012—1999(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要求,制定设备内作业方案,办理设备内作业手续。

3.在使用防护器具及照明时,应仔细检查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执行监护人员必须严守岗位,定时监测,确保作业人员安全。

三、高处作业管理1.按照一级、二级、三级和特级高处作业的要求,及考虑时作业时,自然环境对高处作业的影响,做好登高前的准备工作。

2.严格按照HG23014—1999(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要求,制定登高作业方案,办理登高作业手续。

3.登高作业前,应仔细检查登高防护用具,确保使用时安全可靠。

4.监护人员应严守岗位,随时注意作业中任何情况的变化以便及时处理。

四、设备检修安全规程1.设备检修时,应彻底清洗、置换,并经分析确认后符合安全作业要求时,方可进行检修。

2.严格按照HG23018—1999(厂区设备检修安全规程)要求,制定检修方案,办理检修手续。

3.设备检修前,应对参加检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遵守检修安全规章制度,正确使用防护器具,了解检修项目和检修安全措施。

4.检修结束后,应彻底检查设备和清理现场,防止有任何工具、螺丝、螺帽和其它杂物落入设备。

5.做好试压、试漏、调试、校正、试车工作,完成正常开车前的一切准备工作,确保正常开车。

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

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

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一、前言设备内作业是厂区日常运营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保障设备内作业的安全是保障生产效率和员工安全的重要任务。

为此,本文将详细介绍厂区设备内作业的安全规程,旨在提高工作人员对设备内作业的安全意识,减少工作风险,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

二、作业前准备1.作业人员应熟悉设备的使用方法、工作原理和相关安全操作规程,了解设备的危险区域和潜在危险因素。

2.作业人员应佩戴符合规定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但不限于防护手套、耳塞、防护眼镜等,确保自身安全。

3.作业人员应检查设备是否正常工作、设备周围是否存在异物或危险品,及时报告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4.作业人员应了解应急救援措施并做好准备,包括紧急停机按钮的位置、逃生通道等,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及时采取适当的措施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三、作业操作规程1.作业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设备,严禁超负荷操作或私自改动设备的工作参数。

2.作业人员应保持专注和集中注意力,严禁在作业过程中进行走神、打闹或与他人交谈等行为。

3.作业人员应按照设备的工作要求进行作业,严禁擅自进行非法操作或违反规程的行为。

4.作业人员应保持设备周围的整洁和干净,严禁在设备周围堆放杂物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作业人员应按照操作步骤进行作业,严禁短路、漏电等操作失误,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6.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行走、站立在设备的禁止区域,确保个人安全。

四、紧急情况处理1.作业人员在发现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向相关人员报告。

2.作业人员应熟悉设备的紧急停机装置的使用方法,并在危险情况下及时停机。

3.作业人员应了解应急出口和逃生通道的位置,并在发生火灾、泄漏等情况下迅速撤离现场。

4.作业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按照应急救援计划的要求进行救援行动,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五、作业后清理1.作业完成后,作业人员应清除现场的杂物和污物,保持设备周围的整洁和干净。

2.作业人员应关好设备的门窗和安全阀门,确保设备处于安全状态。

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

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

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为规范厂区内设备内作业,保证员工人身安全和安全生产的持续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HG230121-1999《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安全规程。

一、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域设备内作业,包括本公司员工及外来承包商在场地上的施工作业。

二、定义设备:指本公司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塔、球、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场所。

设备内作业:进入本公司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塔、球、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场所内进行的作业。

三、设备内作业安全要求1.安全隔绝:•设备上所有与外界连通的管道、孔洞均应与外界有效隔离。

设备上与外界连接的电源应有效切断。

•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

•电源有效切断可采用取下电源保险溶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挂警示牌。

2.清洗和置换进入设备内作业前,必须对设备内进行清洗和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氧含量18-21%•有毒气体浓度符合《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

•可燃气体浓度符合《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

3.通风要采取措施,保持设备内空气良好流通。

•打开所有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进行自然通风。

•必要时,可采取机械通风。

•采用管道空气送风时,通风前必须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

•不准向设备内充氧气或富氧空气。

4.定时监测•作业前30分钟内,必须对设备内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办理《设备内安全作业证》,方可进入设备。

《设备内安全作业证》格式见附录。

•采样点要有代表性•作业中要加强定时监测,情况异常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人员;作业现场经处理后,取样分析合格方可继续作业。

•作业人员离开设备时,应将作业工具带出设备,不准留在设备内。

•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前,应做连续分析,并采取可靠通风措施。

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

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

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厂区设备内作业的安全行为,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工作环境的健康。

本规程适用于所有进入厂区设备内进行作业的人员,包括员工、承包商和访客。

2. 作业前的准备工作在进行设备内作业之前,必须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确保作业的可行性和安全性。

以下是作业前的准备工作:2.1. 熟悉设备作业人员应熟悉相关设备的结构、功能和操作方法,并了解设备的工作原理和潜在危险。

如有需要,应参阅设备的操作手册和安全说明书。

2.2. 穿戴个人防护装备作业人员在进入设备内作业前,必须穿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以保护自己的安全。

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耳塞、防护手套等。

根据具体情况,还可能需要佩戴防护面罩、防护服等。

2.3. 检查设备状况在作业前,应对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如发现设备存在故障、缺陷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报告相关部门进行修理或维护。

2.4. 了解应急措施作业人员应清楚了解设备内的应急措施和逃生路径,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3. 作业期间的安全措施在设备内进行作业期间,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安全措施:3.1. 注意周围环境作业人员应时刻关注周围环境,特别是设备运行状态和周边的危险因素。

如发现设备异常或存在其他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发生,如停机、拉闸等。

3.2. 严禁触碰运行设备在作业期间,严禁随意触碰或操作正在运行的设备,除非经过相关培训和授权。

如有需要进行设备调整或维修,必须停机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并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3.3. 遵守作业程序和操作规范在设备内进行作业时,必须按照相关作业程序和操作规范进行操作,严禁擅自变更作业流程或操作方法。

如有需要进行调整,必须经过责任部门或专业人员的指导。

3.4. 使用工具和设备的规范作业人员在使用工具和设备时,必须遵守相关使用规范和操作指引。

工具和设备必须保持良好的状态,如有损坏或故障,应立即停用,并报告维修部门进行检修和维护。

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

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

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1. 前言为了保证厂区设备内作业的安全性,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程以规范厂区设备内作业的行为,同时加强员工对于作业安全的认识和把握,以达到最大的安全保障效果。

2. 安全规程1.厂区设备内作业前,必需经过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2.在作业前,必需查看设备的运行状况,了解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

3.作业前,必需检查自身所携带的工具是否完好,是否满足标准要求,避免在作业中因工具问题引发安全事故。

4.作业过程中,必需按照作业规程操作,不得将个人习惯或情况凌驾于作业规程之上,严格遵守操作顺序和限定条件。

5.作业过程中,必需重视机器设备的异常信号和声音等变化情况,时刻关注设备运行状况,避免发生事故。

6.作业结束后,必需对现场进行清理整理,确认设备完好无损后方可离开,避免遗留安全隐患。

7.操作人员若发现设备故障或存在安全隐患,须立即停止作业并上报相关工程师进行处理,维护设备安全运行。

3. 安全监督与管理1.首先,对参与设备内作业的员工进行安全管理与培训,了解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等内容,确保操作人员具备一定的作业技能和安全意识。

2.其次,通过设定作业指导书、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等安全管理体系,实施日常使用、维护、检修、保养等全面管理,维护设备长期的安全运行。

3.对于设备的重要部位和关键部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及时修缮设备,确保设备运行安全可靠。

4. 紧急情况下的处理方法1.如遇到设备故障、异常运转或其他非正常状况,应立即停止设备的作业,紧急采取安全救援措施,确保操作人员以及现场人员的人身安全。

2.停止设备运行后,利用专业人员进行故障排查和现场处理,维护设备的运行状态,同时上报有关部门,详细记录故障情况,并对相应操作人员进行调查。

3.对发生的事故,必需进行彻底的事故调查和分析,并落实完善针对性的措施,避免再次发生类似事件。

5. 总结通过遵守本安全规程,利用科学、合理、积极的安全管理措施,减少发生事故的可能性,确保操作人员和现场工作人员的人身和生命安全,以及公司生产设备的正常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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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HG23012–1999)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设备内作业安全要求、《设备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化工企业生产区域的设备内作业。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在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改,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TJ 36 - 79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J 16 - 8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3805 - 83 安全电压
GB 3787 - 83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GB 388.1 - 91 手持电动工具的安全
GB 13955 - 92 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
HG 23014 - 1999 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HG 23011 - 1999 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化学工业部[91]化劳字第274号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设备
化工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塔、球、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场所。

3.2 设备内作业
进入化工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塔、球、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场所内进行的作业。

4 设备内作业安全要求
4.1 安全隔绝
设备上所有与外界连通的管道、孔洞均应与外界有效隔离。

设备上与外界连接的电源应有效切断。

4.1.1 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

4.1.2 电源有效切断可采用取下电源保险熔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挂警示牌。

4.2 清洗和置换
进入设备内作业前,必须对设备内进行清洗和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
4.2.1 氧含量18~21%。

4.2.2 有毒气体浓度符合《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

4.2.3 可燃气体浓度符合《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

4.3 通风
要采取措施,保持设备内空气良好流通。

4.3.1 打开所有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进行自然通风。

4.3.2 必要时,可采取机械通风。

4.3.3 采用管道空气送风时,通风前必须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

4.3.4 不准向设备内充氧气或富氧空气。

4.4 定时监测
4.4.1 作业前30分钟内,必须对设备内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办理《设备内安全作业证》,方可进入设备。

《设备内安全作业证》格式见附录。

4.4.2 采样点要有代表性。

4.4.3 作业中要加强定时监测,情况异常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人员;作业现场经处理后,取样分析合格方可继续作业。

4.4.4 作业人员离开设备时,应将作业工具带出设备,不准留在设备内。

4.4.5 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做连续分析,并采取可靠通风措施。

4.5 照明和防护措施
4.5.1 进入不能达到清洗和置换要求的设备内作业时,必须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4.5.1.1 在缺氧、有毒环境中,应佩带隔离式防毒面具。

4.5.1.2 在易燃易爆环境中,应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戴化纤织物。

4.5.1.3 在酸碱等腐蚀性环境中,应穿戴好防腐蚀护具。

4.5.2 设备内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36伏,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应小于等于12伏。

4.5.3 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配备漏电保护器。

4.5.4 临时用电线路装置,应按规定架设和拆除,线路绝缘保证良好。

4.6 多工种、多层交叉作业安全措施
4.6.1 应采取互相之间避免伤害的措施。

4.6.2 应搭设安全梯或安全平台,必要时由监护人用安全绳拴住作业人员进行施工。

4.6.3 设备内作业过程中,不能抛掷材料、工具等物品,交叉作业要有防止层间落物伤害作业人员的措施。

4.6.4 设备外要备有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应的急救用品。

4.7 监护
4.7.1 设备内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

4.7.2 进入设备前,监护人应会同作业人员检查安全措施,统一联系信号。

4.7.3 险情重大的设备内作业,应增设监护人员,并随时与设备内取得联系。

4.7.4 监护人员不得脱离岗位。

4.7.5 设备内事故抢救,救护人员必须做好自身防护,方能进入设备内实施抢救。

5 《设备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5.1 设备内作业必须办理《设备内安全作业证》。

5.2 《设备内安全作业证》由施工单位或交出设备单位负责办理。

5.3 作业单位接到《设备内安全作业证》后,由该项目的负责人填写作业证上作业单位应填写的各项内容。

5.4 《设备内安全作业证》安全措施栏要填写具体的安全措施。

5.5 《设备内安全作业证》由交出单位和作业单位的领导共同确认,审批签字后方为有效。

5.6 在设备内进行高处作业应按HG 23014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

5.7 在设备内进行动火作业应按HG 23011办理《动火安全许可证》。

5.8 《设备内安全作业证》须经作业人员确认无误,并由车间值班长或工长再次确认无误后,方准许进入设备内作业。

5.9 设备内作业因工艺条件、作业环境条件改变,需重新办理《设备内安全作业证》,方准许继续作业。

5.10 设备内作业结束后,需认真检查设备内外,确认无问题,方可封闭设备。

设备内安全作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编制说明
化工企业设备内作业,危险性较大,为保证作业安全,需要制定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

一、课题来源
本标准由原化学工业部技术监督司提出,并授权川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起草。

二、编制原则和目的
为了贯彻国家有关安全法规,根据化工企业生产区域对设备内作业的安全要求,参照化工行业有关规范,规定了化工企业生产区域的设备内作业安全要求和《设备内作业安全证》的管理,有利于化工企业生产区域的设备内作业安全。

三、主题内容
1.本标准的主要内容参照原化学工业部颁发的《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结合化工企业多年生产实际编写。

2.化工生产大多是连续化生产过程,而且向高密度、高强度方向发展,外界因素的影响越来越明显。

化工企业由于生产的需要,要进入设备内作业,因此设备内作业的安全性就越来越重要,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是解决设备内作业安全和安全管理基本问题。

四、编制过程
本标准起草后,书面征求部分企业意见。

原化学工业部技术监督司及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规划发展司、政策法规司先后两次组织大型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干部进行讨论修改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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