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选择理论
第07章公共选择理论

AC→C, BC→B
BC→B, AB→B
方案
中位投票人定理
中位选民:指对某个议案或公共产品需求量持中间态度的人, 他正好把另外偶数个投票人分为兴趣或意愿刚好相反的两组。
中位投票人定理认为:在个人偏好满足单峰偏好,同时方案 两两表决的规则下,在投票赢得胜利的将会是被中位投票人 最为赞成的方案。中位投票人最偏好的公共产品的数量常常 是多数规则下的政治均衡。
1972年获诺贝尔经济学奖
第四节 集中决策机制
集中决策机制:由一个人或者一个人数很少的集体独立 地作出政府决定的机制。 当权者:可以听取民众的呼声,但是他可以根据自己的 意愿独立作出决策。 优点:较低的决策成本和较快的决策速度。 在战争等特殊时期是适用的,但是在和平时期的影响要 作分析其结果。
当权者也是一个经济人,他也要根据自己的边际成本和 边际收益来做决策。
1234567住户a赞成反对反对反对反对反对反对住户b赞成赞成反对反对反对反对反对住户c赞成赞成赞成反对反对反对反对住户d赞成赞成赞成赞成反对反对反对住户e赞成赞成赞成赞成赞成反对反对住户f赞成赞成赞成赞成赞成赞成反对住户g赞成赞成赞成赞成赞成赞成赞成结果通过通过通过通过否决否决否决多峰形偏好的投票结果甲
如果多数投票机制不能满足单峰形偏好的条件,将会出 现投票的问题,我们把他叫做投票决策困境。
阿罗不可能定理: 在民主社会里,不能找到一种投票程 序,它所产生的结果不受投票顺序的 影响,同时又尊重每一个人的偏好, 将所有个人偏好合乎逻辑地转换为一 种社会偏好,作出前后一致的决策。
Kenneth J.Arrow 美国经济学家
前一类行为是经济决策,后一类行为是政治决策,个人在社会活 动中主要是做出这两类决策。
一、与市场机制的研究方法的异同点
公共选择理论

公共选择理论(Public choice theory)公共选择理论是一种以现代经济学分析民主立宪制政府的各种问题的学科,传统上是属于政治学的范畴(对此更为普遍的称呼则是「政治经济学」,但应该注意这不可和马克思主义对这词的定义混为一谈)。
公共选择理论研究选民、政治人物、以及政府官员们的行为,假设他们都是出于私利而采取行动的个人,以此研究他们在民主体制或其它类似的社会体制下进行的互动。
公共选择理论也采用许多不同的研究工具进行研究,包括了研究对效用最大化的局限、博弈论、或决策论。
公共选择理论的分析方式很大一部分是根基于实证分析的方法上(「这是什么」);但却是将此作为研究规范(「这应该是什么」)的工具,以探索问题的所在点、并研究如何在宪政体制内改善这些问题。
公共选择理论提出的主要公式之一是理性选择理论(Rational choice),假设人们的行为都是出自从有限的可用手段里挑选达成目标的途径。
另一个研究目标不同、但却有相同研究公式的学科则是实证政治理论(Positive political theory)。
而社会选择理论(Soc ial choice theory)也是一个相关联的研究领域。
一、起源和公式现代的公共选择理论开始于政治学家邓肯·布莱克(Duncan Black),他在1948年提出了一套后来会成为中位选民理论(median voter theory)的概念,他也写下The Theory of Committees and Elections(1958)一书。
经济学家戈登·图洛克(Gordon Tullock)将他称为是「公共选择理论之父」(1987, p. 1040)。
詹姆斯·麦吉尔·布坎南以及戈登·图洛克在1962年共同发表了《赞同的计算》(The Calculus of Consent)一书,这本书被视为是创立公共选择学派的里程碑。
公共经济学第4章公共选择理论

公共选择理论强调个人主义方法论,认为个体在经济和政治领域中的行为都是理性的,追求自身利益 最大化。同时,它关注政治市场的竞争性和民主性,以及政府失灵和利益集团对政策制定的影响。
公共选择理论的重要性
揭示政府失灵
公共选择理论揭示了政府在提供 公共物品和服务时可能存在的低 效、浪费和滥用权力等问题,为 政策制定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
政府失灵与市场失灵
政府失灵是指政府在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时出现的低效、无效甚至负效的情况。政府失灵的原因包括政府机构和官员的自利 性、信息不完全和不对称、政策制定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等。
市场失灵是指市场在资源配置、分配和外部性问题等方面出现的无效率和不平衡的情况。市场失灵的原因包括垄断、不完全 竞争、外部性、公共物品等。
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
01
02
03
公共选择理论在公共部门人力资 源管理中强调人才的选拔和培养, 通过建立公平、公正的人才选拔 机制,提高公共部门的人才素质 和服务水平。
公共选择理论认为公共部门人力 资源管理应注重员工的激励和约 束机制,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和创造力。
公共选择理论提倡建立员工绩效 评估机制,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进 行科学评估和反馈,以提高工作 效率和服务质量。
02 对政策执行过程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政策的有效实
施。
建立政策调整和修正机制
03
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和修正政策,确保政策的持续
性和有效性。
05 公共选择理论案例研究
案例一:某城市垃圾处理政策制定过程
背景
某城市面临垃圾处理问题,需要制定相关政 策。
公共选择理论应用
政策制定过程中,政府官员、利益集团、居民等各 方参与者通过博弈、协商等方式,争取自身利益最 大化。
公共选择理论

公共选择理论一、定义公共选择理论(Public Choice Theory)是一门介于经济学和政治学之间的新的交叉学科,它是运用经济学的分析方法来研究政治决策机制如何运作的理论。
1.公共选择理论的代表人物詹姆斯·布坎南说:“公共选择是政治上的观点,它以经济学家的工具和方法大量应用于集体或非市场决策而产生。
”2.丹尼斯·缪勒(Dennis C·Mueller)的定义常被西方学者引用:“公共选择理论可以定义为非市场决策的经济研究,或者简单地定义为把经济学应用于政治科学。
公共选择的主题与政治科学的主题是一样的:国家理论,投票规则,投票者行为,政党政治学,官员政治等等。
”3.保罗·萨缪尔森和威廉·诺德豪斯在他们合著的流行教科书《经济学》中的定义是:“这一理论是一种研究政府决策方式的经济学和政治学。
公共选择理论考察了不同选举机制运作的方式,指出了没有一种理想的机制能够将所有的个人偏好综合为社会选择;研究了当国家干预不能提高经济效率或收入分配不公平时所产生的政府失灵;还研究了国会议员的短视,缺乏严格预算,为竞选提供资金所导致的政府失灵等问题。
”二、公共选择理论的三个要素1、经济人假设经济人假设认为人有两个基本特点:自利和理性。
财政选择理论认为,虽然理性原则并不总是意味着利己主义或一味追求个人主义,但个人即使在公共选择活动中也主要是追求个人物质利益,只是可能比在私人市场活动中要弱一些,而决不是像传统理论中认为的那样,只存在公共利益而不存在个人利益,因此在公共选择理论分析中将利己主义因素放在主要地位。
2、交易的政治市场除了经济人假设,公共选择理论的另一个基本要素是关于交易的政治市场的看法。
布坎南接受哈耶克的观点,认为经济学是关于交易的学科,主要研究交易的过程及交易过程中次序的产生,研究独立的个体在自由交易中自发产生的秩序。
经济学的基本命题是不同个体之间的交易。
经济学是关于契约的学科。
公共选择理论

公共选择理论公共选择理论是一种研究政府和公共机构如何做出决策的理论。
它将个人的决策模型应用于政府机构,以探讨政府决策的效率、公正和合理性问题。
该理论认为,政府决策往往受到不同利益相关方的影响,而这些利益相关方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
公共选择理论的基本假设是,个人和群体在做出决策时是理性的,并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这种理性行为不仅仅适用于市场经济中的个体决策,也适用于政府机构和公共决策的制定过程。
公共选择理论认为,政府决策是一个集体行为,不同利益相关方通过投票、游说等方式来影响政策制定过程。
在公共选择理论中,政府决策的效率是一个重要的研究方向。
效率指的是政府是否能够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做出最好的决策,以实现整体的利益最大化。
公共选择理论认为,政府决策可能存在信息不对称、利益冲突等问题,导致决策效果不佳。
因此,公共选择理论提倡市场机制的引入,通过竞争和市场约束来提高决策的效率。
公共选择理论还关注政府决策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公正性指的是政策制定是否平等对待不同利益相关方,不偏袒特定人群或利益集团。
合理性指的是政策制定是否符合经济学原理和社会价值观。
公共选择理论认为,政府机构应该通过公开、透明的过程来制定决策,避免偏见和不合理性。
在实践中,公共选择理论为政府决策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考框架。
它强调政府决策的经济学基础和市场机制的重要性,并提供了一套制度设计的原则,以确保政府决策的效率、公正和合理性。
公共选择理论的研究成果对于政府决策的改进和优化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总结起来,公共选择理论是一种重要的理论框架,用于研究政府和公共机构如何做出决策。
该理论着重考虑个人和群体的理性行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
公共选择理论强调政府决策的效率、公正和合理性,对于政府决策的改进和优化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公共选择理论

公共选择理论一、定义公共选择理论(Public Choice Theory)是一门介于经济学和政治学之间的新的交叉学科,它是运用经济学的分析方法来研究政治决策机制如何运作的理论。
1.公共选择理论的代表人物詹姆斯·布坎南说:“公共选择是政治上的观点,它以经济学家的工具和方法大量应用于集体或非市场决策而产生。
”2.丹尼斯·缪勒(Dennis C·Mueller)的定义常被西方学者引用:“公共选择理论可以定义为非市场决策的经济研究,或者简单地定义为把经济学应用于政治科学。
公共选择的主题与政治科学的主题是一样的:国家理论,投票规则,投票者行为,政党政治学,官员政治等等。
”3.保罗·萨缪尔森和威廉·诺德豪斯在他们合著的流行教科书《经济学》中的定义是:“这一理论是一种研究政府决策方式的经济学和政治学。
公共选择理论考察了不同选举机制运作的方式,指出了没有一种理想的机制能够将所有的个人偏好综合为社会选择;研究了当国家干预不能提高经济效率或收入分配不公平时所产生的政府失灵;还研究了国会议员的短视,缺乏严格预算,为竞选提供资金所导致的政府失灵等问题。
”二、公共选择理论的三个要素1、经济人假设经济人假设认为人有两个基本特点:自利和理性。
财政选择理论认为,虽然理性原则并不总是意味着利己主义或一味追求个人主义,但个人即使在公共选择活动中也主要是追求个人物质利益,只是可能比在私人市场活动中要弱一些,而决不是像传统理论中认为的那样,只存在公共利益而不存在个人利益,因此在公共选择理论分析中将利己主义因素放在主要地位。
2、交易的政治市场除了经济人假设,公共选择理论的另一个基本要素是关于交易的政治市场的看法。
布坎南接受哈耶克的观点,认为经济学是关于交易的学科,主要研究交易的过程及交易过程中次序的产生,研究独立的个体在自由交易中自发产生的秩序。
经济学的基本命题是不同个体之间的交易。
经济学是关于契约的学科。
公共选择理论

第三节 投票机制和中位选民
一.市场决策与非市场决策
二.布坎南与公共选择理论
公共选择理论正式发端于1957年 创办的“托马斯.杰斐逊中心”。
布坎南则推崇维克塞尔为理论的 最早的先驱者。
公共选择理论总的来说是经济分 析工具在政治领域的应用和延伸。
第二节 政治学与经济学的桥梁 一.政治学与经济学
二.公共选择理论中的交易
公共选择理论认为:经济学的基本命题是交换, 政治领域的重要命题是交易。
一.投票和社会偏好
公共选择理论对投票行为的研究假 设投票是由那些其福利受到结果影 响的人们进行的。 公共选择的目的被区分为两类:
提高社会福利 进行再分配 民众通过投票行为表达自己的偏好, 投票行为的作用是将个人偏好转化 为社会偏好。
投票行为的局限性:
1.投票行为所显示的个人偏好信息是不完全的
2.人们在投票过程中,往往不是真实地反映他们的偏好 (1)隐瞒偏好 (2)策略性投票 (3)无意参与投票 (4)偏好强度差异
二.公共选择中的利益集团
利益集团在公共选择中发挥作用的途径: 通过与立法机关的联系 通过与行政机关的联系
三.利益集团及其成员的相互关系
相容性的利益集团所追求的集体物品的 收益的特性:一个人对收益的获得并不 损害其他人对收益的获得。
在排他性利益集团中,集体物品的收益 总量是固定的,个人对收益的获得比例 会影响到其他人对收益获得的比例。
公共选择理论

(三)补救“政府失败”的政策建 补救“政府失败” 议
1、创立一种新政治技术,以提高社会民主程 、创立一种新政治技术, 布坎南设计的社会改造模式是: 度。布坎南设计的社会改造模式是:改革政治结
构,创立一种新的政治技术,重建基本宪法规则 创立一种新的政治技术, ,并通过新的宪法规则来约束政府的权力。 并通过新的宪法规则来约束政府的权力。
(四)房地产领域政府失灵的主要表现
1、信息不对称 、 过程: 过程:国家基本掌握了要出让的国有土地的所 有信息, 有信息, 开发商无法从公共渠道取得政府要出让 的国有土地的信息 政府也无法把要出让国有土地 的信息及时传达给房地产开发商, 的信息及时传达给房地产开发商,开发商由于难 以通过正常途径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以通过正常途径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唯有利用 各种关系, 各种关系,千方百计以非正当的手段获得国有土 地使用权。 地使用权。 结果:一些与政府关系好的国有房地产开发商 结果: 往往可以较低的价格拿到较好的土地,而私营、 往往可以较低的价格拿到较好的土地,而私营、 外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难以拿到合适的土地。 外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难以拿到合适的土地。
(二)核心内容—政府失败及其表现 核心内容 政府失败及其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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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选择理论公共选择学派概述公共选择理论的发展线索现代公共选择理论(social choice或者collective choice)发端于美国经济学家肯尼思·阿罗(Arrom)的经典著作《社会选择与个人价值》(Social Choice and Individual V alue, K.A.Arrow,1951)。
阿罗证明,简单加法不足以在个人偏好中间排出一个一致的共同次序。
假如大家没有对自己的偏好进行分门别类地设定共同的标准,又假如有两个以上的投票人和两个以上的选择,则人们就不可能制定出达到一致的集体选择的投票程序。
在这种情况下,一项合理的共同的决定只能来自一个可以胜任的公共权力。
这时,政府就不单是负责代表个人潜在的共同偏好的估价人了,因为所谓共同偏好是非常含糊不清的,有时又极不协调一致,所以,政府在集中和协调它们时拥有很大的主动行动余地。
以上就是称为“阿罗悖论”的思想。
这个结果证明:真正的民主政体是不存在的,也是不可能存在的。
阿罗不可能定律之所以被引入公共财政学,就是由于它促使人们对于国家干预的合理性进行思考:国家干预是否可能产生更有效或更好的结果?而所谓“更有效”和“更好”,究竟指什么?后一个问题属于对国家干预的规范的考察,前一个问题属于对国家干预的实证的考察。
因此,后人在两条不同的路线上继续阿罗纳工作,其中一条路线偏重于逻辑的、数字的分析,属于规范的、形式的研究,这方面的代表人物是英国经济学家森(Sen);另一条路线侧重于对国家干预的实证的、行为的分析,这就是以布坎南为代表的“公共选择”学派所做的工作。
以布坎南为代表的公共选择学派主要有两方面的研究成果:一是“政治市场”学说,把国家的预算决策过程看成是类似市场的由公共品的供求双方相互决定的过程。
这个学说的中心是对投票制度的分析,其中特别是对“中间投票人”等定理作了论述。
“中间投票人”定理的发现者邓肯·布莱克(D.Black)在1948年指出,多数选举制度最终会使人们选择的政策成为符合“中间”选民偏好的政策。
该定理表明,对社会来说,该选举制度远远不是最合适的解决办法。
从理论上讲,可行的选举中最好的选举法是一致通过法(Lidahl均衡就贯穿了该法),而由于寻求一致,会要求人们付出极高的“交易费”,所以该法是很难实行的。
1962年出版的布坎南与塔洛克(G.Tullock)合著的《一致的计算》(《Calculation of Consents》)就是论证这一论点的。
公共选择学派的另一个研究成果是对财政制度中官僚主义行为的分析。
塔洛克发现,资本主义企业和行政部门的区别不在于个人在其中的表现不一样,而在于规定他们追求个人目标时的自治程度的行为法则和制度约束在私人企业中要比在政府部门中严格得多。
由此产生了一种反常的结果: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私人企业中的个人活动最有可能符合公共利益,而在行政机构中,人们却最有可能恣意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而不管这些个人利益是否符合公共利益。
公共选择理论研究的主题公共选择理论所关心的主题始终是:在国家或社会中的个别成员的偏好与政府作出的公共选择之间的关系。
毫无疑问,在个人与政府机构的公共选择之间的关系上,存在着许多种可能性:(1)习惯或宗教法典,即依靠共同接受的习惯或宗教法典作出有关共同事务的决定,我们可以在原始部落中发现这种集体选择的方式。
(2)独裁,即由一个人或一个小集团决定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事务。
(3)集中计划,即由中央制定一个涉及经济和其他社会事务的具有命令性质的计划,并用强制手段加以贯彻。
(4)投票,即由全体成员通过投票方式直接或间接地共同决定与他们有关的集体事务,一般用于政治决策。
(5)市场,即通过个别生产者之间或个别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自愿契约安排社会的生产和交换,一般用于经济决策。
在现代资本主义国家中,经济上一般通过市场决策,政治上一般通过投票来进行集体选择的。
如何从组成一个社会的全体成员的个人偏好得出一个集体的偏好?这个问题在独裁制度下不会发生,但在商品经济中,这个问题是存在的,在计划体制下,也面临这样一个基本问题。
所谓如何从个人偏好得出一个集体偏好的问题,包含两个方面的意思:(1)集体决策。
一群人,一个团体,一个联合体或别的集体必须在不同的提案之间进行选择,每一个成员对于该提案集都有自己的偏好。
问题就在于:我们如何把这些不同的个人偏好加总成群体决策或集体结果?(2)社会福利评价。
这与第一点有关。
一个群体如何决定使其全体成员都得遵循的目标?换言之,社会目标函数或社会福利函数是如何产生的?之所以要讨论公共选择问题,就是因为,以上两方面的问题并不因为中国实行社会主义制度而消失;相反,由于社会主义经济的计划性,计划指标的决定与下达更应符合全体成员的个人偏好,因此,使公共选择问题显得更为尖锐,更有意义。
公共选择学派的基本方法对于研究公共选择问题的基本方法,公共选择学派与传统的政治学方法不同。
由于传统的经济学不研究政治决策过程,因此,在公共选择问题上由传统的政治学把持。
传统的政治学是公共利益分析方法,把群体行为看成是公共利益中的基本行为,似乎与独立的个人决定着自己的行为一样。
一个迫切而又饶有兴趣的问题就产生了:公共利益是从何产生的?在政治学的公共利益分析中,对此有三种不同的回答:(1)存在着一个可以称为是“理性者”的集团,他们以公共利益存在为前提,并以“公共品”来表示公众的意愿;(2)存在着一批理想家,他们认为公共利益存在于自然法则之中,因为这些人把自然法则看成是公共利益的近似物;(3)还有一批人认为公共利益是从一个不断冲突的过程中产生的,政府的政治就是为了产生协议,建立一致,减少不稳定性。
这样的政策是为公共利益服务的。
公共选择学派的基本研究方法是“私人利益方法”。
公共选择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布坎南、唐斯(Downs)、塔洛克(Tullock)与麦肯(Mckean)都认为,不应该对私营经济和公共经济采用两套分析方法,好像在私营经济中是由利已主义和狭隘个人利益所驱使的个人,而在公共经济中是超凡至圣的国家,它是集体利益的反映,官吏们所追求的肯定是公共利益。
公共选择学派主张,必须从上述虚构中摆脱出来。
在公共选择领域,私人利益方法与在分析私人经济时一样,可以解释许多政治行为。
他们说,国家不是神的创造物,它并没有无所不在和正确无误的天赋。
国家是一种人类组织,在这里作出决定的人和其他人没有差别,既不更好,也不更坏;这些人一样会犯错误,国家的行动本身也要受到一些规则与约束的影响。
这些规则与约束是人类创造的,它们不一定比其他任何社会组织的规则与约束更加正确无误。
由此出发,公共选择学派的方法就是把经济市场与政治决策这两个人类行为的基本方面重新纳入单一的私人利益分析模式。
投票悖论以及解决思路社会选择规则的准则在考虑社会选择的规则时,得有一些最低的必要条件,这些必要条件是人类在道德伦理上可以接受的。
阿罗在考虑社会选择的基础时,首先就想到要以一些起码的必要条件为前提。
它们共有下述五项:第一,个人理性假定。
对于任何一组给定的个人偏好来说,社会选择规则必须产生一个社会秩序,这些社会秩序具有完全性与传递性。
这里的完全性是指:对于任何两个不同的可供选择的社会状态x与y,任何人或者认为x比y好,或者认为y比x好,或者认为x与y之间无差异,别无选择。
所谓传递性是指:如果某人认为社会状态x比社会状态y好,社会状态y比社会状态z好,则他一定认为x比z好。
第二,与选择方案无关的独立性假定。
在一组可供选择的社会状态之间进行社会选择,只取决于各个个人对于这些状态的偏好顺序,而与别的因素无关。
这样,如果选择只是在x与y之间作出,这时如x与w之间的关系变化了,则该变化与x与y之间的顺序无关。
同样,如果w与z之间关系变化了,则该变化也不会影响x与y之间的顺序。
由该假定,阿罗非常强调社会顺序产生了个人的偏好顺序,即如果一组可供选择的社会状态保持不变,如果社会在这组状态之间所作出的选择改变了,则该变化必定来自一些个人的偏好的改变。
第三,帕累托原则。
如果社会中所有人都认为x比y好,则社会顺序必定表示为x比y好。
如果至少有一个社会成员认为x比y好,而所有的别的社会成员认为x与y之间无差别,则社会顺序必然显示为x比y好。
第四,定义域的非限制性假定。
社会顺序必须按下列方式产生,即社会选择赖以产生的定义域必须包括所有可能的个人偏好顺序。
这就是说,我们不能通过限制个人偏好顺序的定义域来产生某一个社会顺序。
第五、非个人独裁决定,即不存在某一个个人i。
对于可供选择的x与y,如果i认为x比y好,则社会将严格地认为x比y好,而不考虑别的个人的偏好。
以上五条定义了任何一种从个人偏好导出社会或集体偏好,从而决定社会或集体选择的规则或过程所必须满足的伦理要求。
而且,这些条件是确保制度内部的逻辑一致性的必要条件。
最后,这五个条件是以个人偏好顺序为基础的,所以,集体决策排除了个人之间的对效用比较。
投票悖论在以民主方式进社会行选择或公共选择的过程中,最常用的方式是多数投票法。
多数规则要求:一项提案在付诸执行以前必须拥有n/2以上的拥护者(n是投票者的数目)。
在政府的财政决策过程中有两种不同的多数决策形式:一是直接民主制,社会选择直接取决于选民的投票;二是代表民主制,有一些公民被选出来代表各部分公众的利益,然后由这些代表进行社会选择。
问题在于,多数决策规则能够符合前一节叙述的阿罗提出的五个必要条件吗?这也就是说,多数决策规则是一个好规则吗?让我们来考察以下例子:假定有三个人1、2、3,每人共同面临A、B、C三种选择,A代表政府高水平的财政预算,B代表中等水平的财政预算,C代表低水平的财政预算。
每个人的偏好顺序以他对于这三个选择方案的排列顺序表示出来。
下表代表这三个人的偏好顺序。
现在,让我们按多数投票规则来考察一下,当我们企图让这些个人的偏好转化为群体投票决策时会遇上什么问题。
为了找出哪一个选择是多数结果,我们要对A、B、C三种选择方案进行比较。
(1)比较A与B。
由于个人1与个人3都认为A比B好,只有个人2认为B比A好,投票结果为2:1,A将胜于B。
(2)再比较A与C。
个人2与个人3都认为C比A好,因此C将胜于A。
这样看来,如果偏好是可传递的,C将获胜。
但是,如果对C与B相比,个人1与个人2都认为B比C好,因此B将胜于C。
换言之,投票过程的结果是不具有传递性的,该结果就不具有稳定性。
因此,多数决策规则就不符合所有的阿罗条件。
这个投票悖论早在18世纪就被法国思想家马奎斯(Marquis de Condorcet)提出来了。
阿罗的贡献在于证明,不存在一个社会选择规则能够满足他提出的所有条件。
这就是由阿罗表述的不可能定理:如果我们排斥个人之间效用比较的可能性,那么,从个人偏好推导出社会偏好的唯一办法就是实行独裁统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