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工委会及党建工作例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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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工委会议制度

党工委会议制度

党工委会议制度1、党工委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问题都由党工委会讨论决定。

2、党工委会一般每半月召开一次,如工作需要或重大事情可随时召开。

3、党工委会由党工委书记或委托的副书记负责召集主持,党工委成员参加,根据会议内容,也可吸收有关人员参加。

4、党工委会议议事范围:传达、学习、贯彻上级指示及重要会议精神;部署总结和检查一个时期的工作;研究三个文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听取工作汇报;讨论决定人事安排;通报重要情况;研究决定其他重要工作。

5、党工委会议事规则:(1) 党工委会议议题由书记或副书记提出或由各委员提出,党工委书记或委托的副书记综合归纳后提交党工委会研究。

(2) 提请会议决策的事项,要进行全面系统地调查研究,提出可供选择的决策方案或建议。

(3)党工委会决定问题,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要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以超过应到会的半数赞成为通过。

(4) 党工委会必须有半数以上党工委成员到会方能举行。

党工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奖惩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决议才能有效。

如果原拟人员被否决,应按程序重新提出人员,下次再议,不得在本次会议上临时更改,决定其他人选。

6、党工委会决定事项的落实:凡党工委会决定的事项,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门必须坚决执行,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变动。

决定事项的落实,按照分工由分管的负责同志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实施,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专人(或专门工作班子)负责实施。

7、严格会议记录签字制度,对党工委研究决定的议题,要形成完整全面的会议记录,后由参加会议的全体人员签字备案。

如遇特殊情况不能集中开会时,可采取委员会签的办法决定需要讨论的议题。

8、对党委会研究的机密事项,要严格保密,任何人不得泄露会议内容。

小学党建例会制度

小学党建例会制度

小学党建例会制度1.什么是党建例会党建工作例会制度为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坚持“党要管党”的原则,特制定如下党建工作例会制度:1、审议通过党建工作计划。

2、乡党委每季度召开一次基层党建例会。

学习上级文件和有关方针政策,听取检查各支部党的建设工作开展、落实情况、总结工作中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研究讨论中出现的新课题与解决问题的对策;解决党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布置工作任务。

3、每年举办一次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培训班。

4、每年举办一次党员培训班。

5、党委班子每年召开二次党建工作会议,定期听取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讨论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6、党委每年召开两次民主生活会议(上半年、下半年各召开一次),内容是以加强思想作风建设为主题。

7、党委每年检查、考核两次基层党建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8、每年表彰一次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

2.小学党建制度,要求上墙的制度,必须要有哪几个啊党建内容1、组织建设:组织系统、党员名册、入党申请人名册、干部名册2、思想建设:党建理论、学习制度、思想教育网络3、作风建设:作风建设规定4、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计划安排、活动动态5、群众来信:(来信内容、回答、反馈)党建工作内容党建的内容党建宣传内容党建活动内容党建包括哪些内容基层党建工作内容企业党建工作内容十七大内容党建党建主要内容党建调研内容3.党组会议制度和班子例会制度有哪些党组会议制度1、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负责或受党组书记委托的党组成员召集并主持。

2、党组会议出席人员:党组成员。

列席人员根据会议内容确定。

3、按规定参加人员不少于三分之二。

4、会议内容:(1)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重要讲话和上级有关水利及治黄工作的大政方针。

(2)研究、确定全局改革、发展的思路、政策和措施以及治黄规划等重大事项。

(3)研究、确定年度基建、财务总体投资与分配计划。

(4)讨论、研究全局干部队伍建设、局管干部的任免、奖惩。

党工委建设工作制度

党工委建设工作制度

党工委建设工作制度一、“三会一课”制度1、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大会,听取支部委员的工作汇报,小结上月党建工作情况,研究本月党建工作。

2、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由党小组组长根据支部的要求进行组织。

组织本小组党员学习理论、提合理化建议等,支部定期进行督促检查。

3、每月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传达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重要决议、指示、理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每学期上一次党课,联系工作和党员思想状况,采取集中授课、收看电教片、外出参观学习等形式,对全体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性党风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岗位业务培训等。

5、以上“三会一课”,如有特殊情况,由党支部根据工作需要,酌情安排。

党工委建设工作制度二、党务公开制度1、党务公开制度。

除涉及党的机密不宜公开或党员有较大异议暂缓公开外,一律向群众公开。

党的组织设置和人员分工、党组织年度工作计划、工作目标为固定公开内容;党员缴纳党费参与活动情况、党员民主评议结果等为定期公开内容;新党员发展公示、后备干部推荐情况、党员尽各项义务及缴纳税费情况等为随时公开内容。

2、党务公开要求。

党组织书记为党务公开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公开及时准确,同时党务公开与校务公开结合起来,及时解答群众的疑问和要求。

3、党务公开结果的运用。

要设立党务公开检举意见箱,及时了解群众反映和接受群众的检举。

对于群众反映问题报请纪律检查部门认真核实,并作出处理。

同时把党务公开是否规范、及时作为年度考核的内容,确保党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三、党员管理工作1、党员必须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带头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党的章程和党的纪律,在群众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2、老弱病残党员,如参加组织生活困难,由支部派人向其传达党的文件和重要活动,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他们。

3、对外出党员,党员外出前必须向支部报告,说明外出理由、时间地址和联系方式。

返回后,要及时报告外出情况。

外出6个月以上的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往所在地的党支部;外出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的党员,开具党员介绍信,参加所在地的党组织生活;对外出时间较长,地点不固定的党员,由支部委员分工负责,定期联系,及时了解外出党员的学习、生活和工作情况。

党建工作例会制度

党建工作例会制度

党建工作例会制度篇一:党建工作会议制度xx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工作例会制度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基层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增强各基层党组织抓好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通过基层组织建设,全面推进林业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经研究制定《xxx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工作例会制度》。

一、基层党建工作例会,每季度第一周召开,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可结合工作实际提前召开或增加例会次数。

二、基层党建工作例会由党委书记主持召开。

三、例会参加人员:党委成员、各支部负责人参加。

确因工作相关,可扩大到各部室主任参加。

四、例会准备工作由党委办公室负责,确定例会议题、会议内容及相关的资料准备,各基层党组织需解决的问题和反映的情况,应事前上报党委办公室。

五、例会主要内容:学习传达中央、省、市、区关于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会议和文件精神;听取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关于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情况汇报;了解当月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下一步的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开展业务培训、交流学习、典型培树等。

六、例会主要形式:采取查看资料、经验交流、实地参观、学习等不同形式,务求实效。

七、例会由党委办公室负责记录、整理、存档,作为基层党建工作的一项工作内容。

八、特殊情况不能如期举行,会前通知,各基层党组织参会人员因故不能参会的,会前请假,基层组织负责人向党委书记请假,无故迟到、缺席者,追究组织负责人的责任。

篇二:xx县基层党建工作例会制度xx县基层党建工作例会制度为进一步健全党建工作的领导工作机制,形成抓党建带队伍促发展的合力,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

制定永仁县基层党建工作例会制度(以下简称“党建例会”)。

一、党建例会目的意义1、搭交流平台。

基层党建工作例会由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由党建工作的先进党组织轮流承办,通过汇报交流、安排部署、沟通协调、专题研讨等方式,为全县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搭建交流学习的平台。

1-5党工委例会制度

1-5党工委例会制度

党工委例会制度为保证党工委日常工作正常运转,使会议安排制度化、规范化,便于及时沟通、了解情况,检查、指导、落实工作,特制定此制度。

一、书记碰头会。

每周召开一次,原则上为每周一上午,参加范围为党工委书记、副书记、工委办主任。

会议内容为总结上周主要工作,研究、确定本周重点工作。

二、党工委办公会。

每月召开一次,原则上为每月月初召开,参加范围为党工委全体成员。

会议内容为汇报上月主要工作完成情况,提出下月工作计划,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三、纪工委会议。

每季度召开一次,参加范围为纪工委委员。

会议内容为学习中央和市、区纪委有关文件精神,沟通全街纪检监察工作相关情况,决议有关事宜。

四、社区党建联席会议。

一般半年召开一次,参加范围为区各党总支(支部)书记,党工委书记或专职副书记主持召开,工委办公室主任或组织科长负责召集和记录。

会议内容为传达贯彻中央和市区委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以及对社区有关工作的部署;签订社区党建责任书;交流社区党建工作经验,对辖区阶段性党建工作提出意见和要求;通报街道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任务。

五、社区党委、党(总)支部书记例会制度1、每月26日召开一次社区党组织书记例会(遇公休日顺延),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2、会议由党工委分管副书记或组织科科长主持。

3、例会按月、半年、年终三个时间段内容分别有所侧重。

月例会传达有关精神,沟通情况安排下步工作;半年例会总结经验,搞好工作推动;年终例会总结、表彰、研讨、规划。

4、有关要求:(1)例会前,各党(总)支部书记必须对前段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深入了解掌握本社区党建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下步工作设想,做到心中有数,汇报工作时做到重点突出,研讨工作要理论联系实际。

(2)党(总)支部书记例会前要妥善安排好工作,确保准时出席。

不能出席的事先请假,并派其他支委代替出席。

(3)认真做好例会笔记。

党建工作例会制度

党建工作例会制度

党建工作例会制度为加强党组织建设,贯彻落实党的政策方针,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及广大基层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增强各基层党组织抓好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通过基层组织建设,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定期地了解党组织的工作情况,及时掌握党组织在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好的思路,促进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现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例会准备工作:由组织委员负责,确定例会议题、会议内容及相关的资料准备,各基层党组织需解决的问题和反映的情况,应事前上报。

例会由党支部书记或分管组织工作的副书记参加,其他人不得代替参会。

二、例会召开时间: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召开时间一、二、三季度为每年第一个月的第一周的周一上午,第四季度为最后一个月的末周周一上午(同时上交各单位全年党建工作总结一分)。

例会地点一般设在三楼会议室,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三、例会主要内容:学习传达中央、市、区关于党组织建设工作的会议和文件精神;听取党组织负责人关于党组织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了解当月党组织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下一步的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基党组织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展业务培训、交流学习、典型培树等。

在召开例会同时,要及时传达市建设局党委有关的文件及通知精神,例会内容由党支部书记汇报本季度党建工作情况(形成全面详尽的书面材料)及存在问题,并提出下一个季度党建工作打算,同时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发表对党建工作的看法及建议,确保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例会采取座谈交流的方式进行,要实事求是,畅所欲言,以达到相互了解,相互借鉴,全面提高的目的。

五、例会考情制度:例会严格实行点名考勤制度,考勤情况将与年终各基层党建工作目标考核挂钩,按一定分值加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中。

例会召开情况,作为党建工作积分的重要依据。

月例会、季度会积分结果作为年终党建工作奖励表彰的主要依据,并且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和党建工作末位问责制。

六、例会主要形式:采取查看资料、经验交流、实地参观、学习等不同形式,务求实效。

党建工作例会制度

党建工作例会制度

党建工作例会制度
1、坚持每月一次理论学习制度,重点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

2、坚持每季度上一次党课,由支委委员轮流或邀请上级党组织领导讲课。

3、利用党日活动,开展重温入党誓词、歌咏比赛、党员先进事迹报告等革命传统教育,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和党性意识。

4、坚持每年“七一”前召开一次总评评比活动,表彰先进,激励后进。

5、根据“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原则,严格审查确定的重点培养对象。

6、加强对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与考察工作,按期讨论他们的发展或转正问题。

7、每月召开支部委员工作例会,交流、沟通、协调解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党员例会制度

党员例会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党员例会制度篇一:党建工作例会制度党建工作例会制度一、党支部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党支部书记例会,做到按时召开、形成制度,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推迟召开,要事先通知。

二、例会要以党建工作为中心议题,认真听取各位党员前段的工作情况汇报;交流工作经验;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讨论制订下段工作计划;定期分析研究在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搞好党政分工,不能用生产性会议或其它形式的会议代替。

三、例会前要做好准备,做到议题明确,内容清楚,会议情况要做好记录,以备检查调阅。

四、例会由党组(支部)书记主持,每次例会出席率要保证在百分之九十以上,凡不能参加会议的,要事先请假,党组(支部)委员要带头参加。

五、加强领导,切实把开好例会纳入党组(支部)工作日程,并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不断完善例会形式,丰富例会内容,不断总结经验,提高例会的质量和效果海电幼儿园党支部20xx年3月党务干部培训制度1.建立党务干部队伍。

要选拔党性强、作风正,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党务工作知识,熟悉本部门业务工作情况、得到群众信任的同志担任专、兼职的党务工作人员,按照上级的部署和工作的要求认真负责地做好党务工作。

2.定期参加培训制度。

积极参加局党委定期对党务工作人员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党务工作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3.积极参加局党委组织召开的党建工作会议,及时总结推广、学习交流党建工作好的做法、新的经验,不断推进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努力提高党建工作水平。

我们对以上工作机制将不断完善,修改充实,切实加强我园党组织的制度建设,用制度来管理党员,教育党员,使党的基层组织不断增强活力,更好地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为教育的健康稳定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和思想政治保障。

海电幼儿园党支部20xx年3月党建工作报告制度为了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反馈支部党建活动情况,使支部工作得到上级党组织的及时检查和指导,特制定党建工作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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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工委会及党建工作例会制度(一)党工委会制度1、党工委会召开的时间及参加范围(1)时间:一般每月一次,特殊情况可适当增减。

(2)范围:党工委委员,根据会议内容确定的列席人员。

(3)党工委会研究干部等重大问题时,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

2、党工委会的主要议题(1)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重要指示决议的学习贯彻。

(2)本街道、社区建设、经济发展、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发展规划、经济计划。

(3)干部的教育培养、考核、选拔、任免、奖惩,党员的奖惩等。

(4)重要的工作部署、向本级代表大会提交的工作报告。

(5)工会、共青团、妇女、民兵等群众组织的建设。

(6)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

(7)主要财政开支和预决算。

(8)其它必须由党工委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3、党工委会的决策程序(1)确定议题,列入会议计划。

(2)将会议议题确定的内容,提前通知与会人员,以做好充分准备。

(3)坚持民主集中制。

党工委委员要认真讨论议题,充分发表意见。

根据议题和讨论情况,可分别采取投票举手表决或书记归纳等形式,形成会议决议。

(4)一次会议未能形成决议的,可在下次会议继续讨论。

决议一旦形成,全体成员必须坚决执行。

(5)会议期间指定专人负责记录、整理、存档。

需要形成文件的,要搞好文件的起草、领导审阅、签发。

(6)党工委会议决策的事项,必须认真抓好落实工作。

(二)社区党建工作例会制度1、社区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议制度(1)由街道党工委书记担任主任,成员由驻辖区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部队党组织负责人组成。

(2)协调委员会每季度定期召开一次会议,及时通报情况,沟通信息、交流经验、协调工作,形成社区各单位党组织共同抓好社区党建的合力。

2、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1)由居民区党组织牵头,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居民区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部队党组织领导同志会议。

(2)讨论、研究、协调涉及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的重要事项,发挥居民区内各类党组织在社区建设中的作用。

3、支部书记例会制度(1)支部书记例会,一般两个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临时增加。

(2)支部书记例会由街道党工委书记或副书记主持。

(3)支部书记例会主要内容是:传达部署上级组织工作意见;交流党(总)支部工作情况;总结先进经验,推广典型;研究、解决党(总)支部工作带有普遍性的突出问题;其它需要由书记例会共同研究的事项。

4、政工干部例会制度(1)政工干部例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2)政工干部例会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副书记或党工委委员主持。

(3)政工干部例会主要内容是:部署有关政治工作任务,交流经验、研究工作方法,专题性理论研讨等。

第一条为加强温州海事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政工干部的集体智慧,及时互通政工信息,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提高政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海事队伍建设,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政工例会由局党委书记主持(或由党委书记委托分管领导主持),各海事处分管领导、处综合办主要负责人、局政工科、文明办以及局各群团组织负责人出席。

主持人可根据会议的内容,邀请有关人员列席。

第三条议题范围1、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

2、总结、交流各单位本季度政工工作方面的好经验、好方法,提出下季度政工工作要点。

3、研究海事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新特点、新规律,提出改进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

4、研究海事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群团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问题,探讨党建工作的新机制、新办法。

5、研究推进海事系统干部队伍和执法队伍建设的措施和对策。

6、研究加强和规范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工作的措施和对策。

7、研究落实当年度各项政工工作任务的措施和对策。

8、研究对重要行政业务方面需要向行政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9、研究其他有关事项。

第四条政工例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第四季度政工例会与年度思研会合并召开。

会议时间一般为本季度底或下季度初。

届时视具体情况可作适当调整。

第五条局政工科根据局党委的意见以及各海事处、机关各科室反映的有关问题,加以汇总梳理,提出本季度政工例会研究的议题,一般为1-3个议题,报局党委书记审定。

各单位应在季中提出要求研究的议题和内容,并提供相关的材料。

第六条会议议题和开会时间确定后,由局政工科发出通知。

除特殊情况外,会议通知一般应提前两天通知与会人员,并做好会前有关准备工作。

第七条与会人员应紧紧围绕本次会议议题,根据掌握的情况,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提出意见和建议,内容简单明了,深入主题。

第八条局政工科应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对利于促进全局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应加以汇总,形成书面材料,提供局领导班子参考。

必要时,形成会议纪要。

第九条本制度如遇有与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相抵触的,以上级部门的规定为准。

第十条本制度由局政工科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试行。

江西赣州供电系统政工例会制度(试行)一、政工例会的目的为统一组织协调好公司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定期研究与交流公司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的先进经验,安排布置各阶段重点工作,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目标管理,推进思想政治工作的绩效考核,每季定期召开此项专题例会。

二、政工例会召开的时间1、公司所属各党总支(支部)和各县供电公司政工例会必须在每季度第三个月的25日前召开,并在下季度第一个月的1日前将政工例会的主要内容整理形成文字材料,分别以书面和电子文档报公司党委工作部。

报告应认真总结本季度政工工作,重点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分析造成这些差距的主要原因、提出需要公司党委协调处理的重要事宜。

2、公司系统政工例会分市公司政工例会和县供电公司政工例会两个会议,分别在每季第一月上旬召开。

三、政工例会的参加人员1、参加市公司政工例会的人员是:市公司党委委员,党委工作部、纪检监察室、工会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离退休管理中心主任,新闻中心主任,公司所属各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公司女工委员会负责人,公司团委负责人。

会议由市公司党委副书记主持。

2、参加县供电公司政工例会的人员是:市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分管农电工作的副总经理,公司工会主席,市公司党委工作部、纪检监察室、农电工作部、工会办公室主任,新闻中心主任,各县(市)公司党委(总支)书记。

会议由市公司党委副书记主持。

3、市公司所属各基层党支部政工例会的参加人员是: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党支部委员,党小组长,班(站)长,团支部书记。

4、县供电公司员工思想分析会的的参加人员,参照市公司的规定,自行确定。

四、政工例会的主要内容1、传达上级党组织各阶段有关工作部署和重要文件。

2、通报各党总支(党支部)、各党群工作部门上季度思想政治工作主要开展情况及指标任务的完成情况。

3、研究布置下季度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工作。

五、有关要求1、为使思想政治工作更好地切入公司的安全、生产、经营管理,政工例会可视情况邀请行政领导和行政部室负责人出席会议。

2、各级党委(党总支、党支部)要紧密结合企业实际,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找准思想政治工作和生产经营工作的结合点,善于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寻求最佳工作方法,谋求最佳工作效率。

3、各级政工干部要敢于说真话、说实话,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化解矛盾、理顺情绪、鼓舞士气、稳定队伍,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提供可靠的思想保障。

4、市公司党委工作部要认真收集整理公司系统各级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政工例会报告,把握重点做好汇总工作,并将汇总意见在市公司政工例会和县供电公司政工例会上进行通报。

5、公司所属各党总支(支部)、各县供电公司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和党委工作部落实本例会制度的情况,将列入公司党建工作绩效考核内容按季进行考核。

政工例会管理制度1 目的政工例会是企业专门研究思想政治工作的会议。

为了统一协调党群系统的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2 定义本制度所指的政工例会是我厂专门为了研究思想政治工作,协调党群系统的工作,及时总结、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经验的会议。

3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厂研究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的管理。

4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办法的引用而成为本办法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办法。

然而,鼓励根据本办法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本办法。

5 管理机构和职责5.1 管理机构本厂党群工作部是本制度的管理机构。

5.2 职责党群工作部按本制度负责进行会务准备、印发月度《政工任务书》及会后检查、督促政工任务的完成情况。

6 管理内容和要求6.1 会议的组织领导:6.1.1 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或党委的其他领导同志主持。

6.1.2 为使思想政治工作更好地与生产、行政工作结合起来,政工例会可视情况特邀行政领导出席。

6.1.3 政工例会的各项准备工作及会议记录、材料整理以及印发《政工任务书》等,由党群工作部负责。

6.2 参加会议人员:党委书记、副书记、工会主席、党群工作部主任副主任、组织(宣传)干事、纪检监察员、工会办公室主任、团委书记、各党支部书记。

6.3 会议的主要议题:6.3.1 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部门)有关部署,安排工作学习及活动的文件精神。

6.3.2 各党支部、党群工作部汇报上月党务政工工作情况及政工任务的完成情况。

6.3.3 反映和汇报所在支部(部门、车间)党员、职工的思想动态、好人好事情况及出现的疑点、难点问题。

6.3.4 提出下月政工任务的初步意见,并组织讨论后,确定政工任务内容和要求。

6.4 会议时间政工例会每月召开一次,时间安排在月底。

7 监督检查与考核7.1 本制度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由党群工作部负责管理。

7.2 本制度由党群工作部负责检查、督促和考核。

8 附则8.1 本制度由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8.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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