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 046.47-2008 生石灰单位产量综合能耗计算方法及限额
生石灰、氧化钙的分析

3.2.
检验人员现场取样后,将破碎后粒径小于15mm的石灰样,按四分堆锥法缩样至100g。将缩分好的试样用密封粉碎制样机磨碎至粒度小于0.2mm,将磨碎好的试样装入玻璃瓶中及时检测。
4.
原理:将在水中溶解的石灰的钙离子用蔗糖络合,加速石灰的消解,充分形成OH-离子,用盐酸中和滴定。
≤70
0.5
> 70~80
0. 6
> 80~90
0.8
≥90
1.0
5.
原理:试样经混合酸分解,pH≈10时,以铬黑T为指示剂,用EDTA标准溶液滴定钙镁总量,在pH>12.5的溶液中,以钙-羧酸作指示剂,用EDTA标准滴定溶液滴定Ca。由差减法求得MgO的含量。
5.1.
HCl酸:1+1
三乙醇胺:1+4
量筒:100mL、25mL移液管:10mL、25mL
表面皿:φ80mm分析天平:精确至0.0001g
7.3.
7.3.1.
7.3.2.
7.4.
式中:
——SiO2的质量百分含量,%
c——分光光度计测得的SiO2浓度,mg/L
——试样质量,g
8.
试样在一定时间内与一定比例热水反应,未溶解部分为残渣,溶解部分占试样比例为水消率。
以质量分数表示有效氧化钙(CaO)含量 (%),按下式计算:
式中:
C——盐酸标准溶液的浓度,mol/L
V——盐酸滴定的消耗体积,mL
0.02804——与1mmolHCl相当氧化钙的质量,g。
m——试样重,g
4.5.
实验室间分析结果的差值应不大于表A.1所列允许差
表A 1分析结果允许差
冶金石灰限额Microsoft Word 文档 (4)

冶金石灰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冶金石灰单位产品能源消耗(以下简称能耗)限额的技术要求、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辖区内钢铁企业进行冶金石灰生产工序单位产品能耗的计算、考核以及能耗控制。
本标准也适用于河北省辖区内独立的炉料生产企业生产冶金石灰单位产品能耗的计算、考核以及能耗控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587 热设备能量平衡通则GB/T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 3484 企业能量平衡通则GB/T12723 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编制通则GB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YB/T 042-2004 冶金石灰3 术语和定义GB/T 12723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冶金石灰煅烧工序单位产品能耗报告期内,冶金石灰生产工序每生产一吨冶金石灰,扣除工序回收的能源量后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折合标准煤总量。
3.2冶金石灰产量报告期内,石灰生产工序生产冶金石灰的实际产量,按YB/T 042-2004 中普通冶金石灰四级品CaO含量80%折算后的产量。
4 技术要求4.1 现有钢铁企业及独立炉料生产企业石灰生产工序单位产品能耗限定值现有钢铁企业及独立炉料生产企业生产过程中,冶金石灰生产工序单位产品能耗限定值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现有钢铁企业及独立炉料生产企业冶金石灰生产工序单位产品能耗限定值4.2 冶金石灰单位产品能耗准入值钢铁企业或独立炉料生产企业新建或改扩建石灰竖窑、石灰回转窑时,其工序单位产品能耗准入值应符合表2的要求表2 新建和改扩建冶金石灰生产工序单位产品能耗准入值5 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5.1 能耗统计范围及能源折标准煤系数取值原则5.1.1 统计范围冶金石灰生产工序单位产品能耗包括生产系统(经原料破粹、制备输送、煅烧、产品入库等生产环节)和辅助生产系统(生产管理及调度指挥系统、机修、化验、计量、环保设施等)消耗的能源量,扣除工序回收的能源量。
气烧窑石灰生产燃料及热耗衡算

2
3 气烧窑的热工计算 3.1 反应热(即 CaCO3 和 MgCO3 分解所需要的热量) 热化学方程式:
CaCO3(s)+42.5kcal===CaO(s)+CO2(g)(/mol)即生成 1molCaO 需吸收 42.5kcal 热量。 MgCO3(s)+27.4kcal===MgO(s)+CO2(g) (/mol)即生成 1molMgO 需吸收 27.4kcal 热量。
计算得知:
3
电石尾气的体积流量 3086 Nm /h, 气烧窑排除的废气流量 Y =20291Nm /h。 进入气烧窑的空气流量是 Z=11983 Nm /h。 废气温度按照 180℃计算,此温度下废气比热为 0.34kcal/Nm ·℃, 则单位小时废气带走热量: 20291 Nm /h×0.34kcal/Nm ·℃×(180-0)℃=1.24×106kcal/h
6 6 6 6
3.2 废气热量(即经过空气预热器以后排出的气体所带走的热量) 电石尾气的体积流量是 3086 Nm /h,气烧窑排除的废气流量是 Y Nm /h,进入气烧窑的空气流量是 Z Nm /h。 每小时石灰分解产生的 CO2 是: 6683.3×0.8451÷56.08×22.4+ 6683.3×0.0081÷36×22.4=2289.7Nm3
4
则水蒸发消耗热:114.6kg/h×668kcal/kg=0.077×106kcal/h 3.6 不燃性热损失(即尾气中未燃烧完全的 CO、氢气、甲烷所未释放的热量) Q=20291Nm /h×(3012×0.53×0.01+2573×1.25×0.01+8562× 0.67×0.01) =2.14×10 kcal/h 3.7 冷却空气热损(即导热油所带走的热耗) 散热器进口导热油油温 170~176℃,出口油温 150~160℃。温差按照 15℃计算, 冷却油泵参数:流量 160m /h , 扬程 60m 。 实际流量按照 140m /h 计算,导热油比热容 2.74KJ/kg.℃
节能减排相关的地方标准(XXXX版)

DB32/T 1645.3-2010 DB32/T 1645.4-2010 DB32/T 1645.5-2010 DB33/ 566.6-2008 DB33/ 661-2007 DB33/ 662-2007 DB33/ 663-2007 DB33/ 664-2007 DB33/ 665-2007 DB33/ 666-2007 DB33/ 667-2007 DB33/ 678-2008 DB33/ 679-2008 DB33/ 682-2008 DB33/ 683-2008 DB33/ 684-2008 DB33/ 686-2008 DB33/T 712-2008 DB33/T 736-2009 DB33/T 737-2009 DB33/T 738-2009 DB33/ 757-2009 DB33/ 758-2009 DB33/ 759-2009 DB33/ 760-2009 DB33/ 761-2009 DB33/ 762-2009 DB33/ 763-2009 DB33/ 764-2009 DB33/ 765-2009 DB33/ 766-2009 DB33/ 767-2009 DB33/T 771-2009 DB33/T 777-2010 DB34/T 1236-2010 DB34/T 1237-2010 DB37/T 99-2009 DB37/T 723-2007 DB37/T 724-2007 DB37/T 725-2007 DB37/T 728-2007 DB37/T 731-2007
DB12/ 046.86-2008 DB12/ 046.87-2008 DB12/ 046.88-2008 DB12/ 046.89-2008 DB12/ 046.90-2008 DB12/ 046.91-2008 DB12/ 046.92-2008 DB12/ 046.93-2008 DB12/ 046.94-2008 DB12/ 046.95-2008 DBl2/T 048-2008 DB13/T 1178-2010 DBl4/T 187-2008 DBl4/T 188-2008 DBl4/T 189-2008 DB14/T 502-2008 DB14/T 520-2009 DB21/T 1736-2009 DB21/T 1737-2009 DB21/T 1738-2009 DB21/T 1739-2009 DB21/T 1741-2009 DB21/T 1742-2009 DB21/T 1743-2009 DB21/T 1744-2009 DB21/T 1798-2010 DB21/T 1823-2010 DB21/T 1824-2010 DB23/T 1024-2006 DB31/ 355-2006 DB31/T 366-2006 DB31/T 390-2007 DB31/ 414-2008 DB31/ 435-2009 DB31/ 498-2010 DB32/T 1245-2009 DB32/T 1328-2009 DB32/T 1329-2009 DB32/ 1364-2009 DB32/ 1369-2009 DB32/T 1645.1-2010 DB32/T 1645.2-2010
主要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指标的计算方法.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06吨煤综合能耗:吨煤综合能耗(吨标准煤/吨=总能耗(吨标准煤/原煤产量(吨子项:总能耗=(原煤生产能耗+非原煤生产能耗-(煤矸石、油页岩、煤泥、瓦斯资源利用量。
计算时,应折算成标准煤后计算。
煤矸石、油页岩、煤泥、瓦斯资源利用量按实测发热量数据计算标准煤量。
原煤生产能耗:指矿井(露天原煤生产过程中的回采、掘进(剥离、运输(不包括为矿区服务的大铁路运输、提升、通风、排水、风压、坑木加工、瓦斯抽放、消火灌浆、井口选矸、矿井采暖、水砂充填、矿灯充电、矿机修、工业照明、工业供水等能源消耗,以及与上述有关的各项线路和变压器的能源损失。
非原煤生产能耗:指煤矿企业附属的其他工业产品生产的能源消耗。
如选煤厂、机修厂、运输队、建材厂、火药厂、化工厂、支架厂、钢铁厂、综合利用厂等能源消耗和由各种专用基金支付的工程(如大修理、更新改造工程等的能源消耗,以及与上述有关的各项线路和变压器的能源损失。
母项:原煤产量为矿井产量、露天产量、其他产量。
矿井产量指回采产量、掘进产量和矿井其他产量。
露天矿产量指采煤阶段产量、剥离阶段产量和露天其他产量。
其他产量指基建工程煤、更改工程煤和不计能力小井(小露天产量。
回采产量指生产矿井中全部回采工作面所采出的煤量。
但对下列情况应作如下处理:1.矿井未正式移交之前,对准备出的回采工作面,进行实际采煤,其采煤量应计入基建工程煤内;2.列入科研计划的新采煤方法试验面和使用新机试采面的出煤量,应计入矿井其他产量内。
3.掘进已完成,在回采过程中掘凿的巷道(一般称“采后掘进”出煤,应计入回采产量内;对已报废的矿井进行复采,由原煤生产费负担的,计入矿井其他产量。
掘进产量指在生产矿井中由生产费用负担的生产掘进巷道所出的煤量。
不包括由更改资金进行的掘进工作出煤和井巷维修工作出煤。
对采掘产量混在一起分不清的,用下式计算:掘进产量(吨=煤巷及半煤巷的煤断面(平方米×进尺(米×煤的容重(吨/立方米矿井其他产量指生产矿井回采和掘进产量以外的其他产量,主要包括井巷维修出煤,已报废矿井复采后所出的煤,不合质量经处理后合格的回收煤,科研试采出煤,出井无牌煤,水砂充填或水采矿井扫沉淀的煤泥,盘点发生的涨(亏吨煤,以及由生产费用开支不计能力的矿井产量。
生石灰单位产量综合能耗计算方法及限额

生石灰单位产量综合能耗计算方法及限额2010-8-8 15:15:43信息内容生石灰单位产量综合能耗计算方法及限额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石灰单位产量综合能耗计算方法及限额指标。
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辖区内建材行业生石灰生产企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DB12/046.01-2008 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计算方法及限额制定总则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生石灰总综合能耗comprehensive energy consumption of calces报告期内生石灰从原材料(包括石灰石等)进厂至成品入库的生产全过程中,所消耗的综合能耗。
包括直接生产系统(工序)与间接生产系统(辅助、附属、损失)综合能耗之和。
生石灰单位产量综合能耗comprehensive energy consumption per unit product of calces 生石灰总综合能耗与同期内产出的该种产品合格品总量的比值。
4 计算方法生石灰总综合能耗及其单位产量综合能耗的计算按DB12/046.01-2008 规定的方法进行。
生石灰产量计算4.1.1 生石灰产量计算单位采用同行业及上级管理部门相一致的单位:吨。
4.1.2 生石灰以本企业检验合格品产量计算,M 吨。
生石灰直接生产综合能耗4.2.1 生石灰直接生产工序综合能耗包括:a 原料破碎工序综合能耗: E1 吨(标准煤);b 入窑煅烧工序综合能耗: E2 吨(标准煤);c成品入库工序综合能耗: E3 吨(标准煤)。
4.2.2 生石灰直接生产综合能耗按(1)式计算:Ez=å=nsEs1 (1)式中:Ez —报告期内生石灰直接生产综合能耗,吨(标准煤);Es—报告期内生石灰第s道工序的综合能耗,吨(标准煤);n—报告期内该产品生产工序数。
水泥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

ICS27.010 F 10DB33水泥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The quota & calculation method of energy consumption per unit products forcement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前言本标准4.1和4.2为强制性条款。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省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节能协会、浙江三狮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金圆水泥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幼荣、徐晓村、顾政强、郑振来。
水泥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通用硅酸盐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简称能耗)限额的核算范围、基本要求、计算方法及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通用硅酸盐水泥生产企业进行能耗的计算、控制和考核。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13 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GB/T 384 石油产品热值测定方法GB/T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 12497 三相异步电动机经济运行GB/T 13469 工业用离心泵、混流泵、轴流泵与旋涡泵系统经济运行GB/T 13470 通风机系统经济运行GB/T 13462 工矿企业电力变压器经济运行导则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T 17671-1999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GB/T 17954 工业锅炉经济运行GB 18613 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T 19065 电加热锅炉系统经济运行GB 19153 容积式空气压缩机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 19761 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 19762 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 20052 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JC/T 733 水泥回转窑热平衡测定方法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石灰综合能耗例题

石灰综合能耗例题
【最新版】
目录
一、石灰综合能耗的定义与重要性
二、石灰综合能耗的计算方法
三、石灰综合能耗的影响因素
四、降低石灰综合能耗的措施
正文
一、石灰综合能耗的定义与重要性
石灰综合能耗是指在生产石灰的过程中,所消耗的全部能源,包括直接能源和间接能源。
石灰是建筑行业、钢铁行业等众多领域中不可或缺的原料,因此,降低石灰综合能耗具有重要的经济价值和环保意义。
二、石灰综合能耗的计算方法
石灰综合能耗的计算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确定计算范围:包括石灰生产线上的所有能耗设备,如煅烧炉、冷却设备、输送设备等。
2.收集能耗数据:从设备运行记录、电表、燃料消耗记录等途径获取能耗数据。
3.计算单位能耗:将收集到的能耗数据进行单位转换,如将电能转换为标准煤,以便进行综合能耗的计算。
4.计算综合能耗:根据单位能耗和设备运行时间,计算出石灰综合能耗。
三、石灰综合能耗的影响因素
石灰综合能耗受多种因素影响,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原料品质:原料的品质直接影响到石灰的生产效率和能耗。
2.设备性能:设备的性能和运行状态直接影响到石灰的生产效率和能耗。
3.生产工艺:不同的生产工艺对石灰综合能耗的影响是不同的。
4.操作管理:操作管理的水平直接影响到石灰的生产效率和能耗。
四、降低石灰综合能耗的措施
降低石灰综合能耗的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优化原料品质:选择优质的原料,提高石灰的生产效率和降低能耗。
2.提高设备性能: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更新,保证设备的高效运行。
3.改进生产工艺: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提高石灰的生产效率和降低能耗。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ISC 27.010
F01
DB12
天津市地方标准
DB12/046.47-2008
生石灰单位产量综合能耗
计算方法及限额
Calculation method and stipulation of comprehensive energy consumption
norm for per unit product of calces
2008-01-21发布 2008-03-01实施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12/046.47-2008
前言
本标准的第5章是强制性条款,其余是推荐性条款。
DB12/046.47-2008生石灰单位产量综合能耗计算方法及限额为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计算方法及限额系列标准的第47项。
本系列的其它标准见DB12/046.01-2008附录A。
本标准的编写符合GB/T 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结构和编写规则,同时符合DB12/046.01-2008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计算方法及限额制定总则的规定。
本标准由天津市经济委员会资源环保处提出。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天津市节能协会检测与标准专业委员会。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天津市节能监测四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尚克武、韩瑞霞、刘峰、贾军、任长青、王景良、朱天利、李志、张莹。
203
DB12/046.47-2008
生石灰单位产量综合能耗计算方法及限额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石灰单位产量综合能耗计算方法及限额指标。
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辖区内建材行业生石灰生产企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DB12/046.01-2008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计算方法及限额制定总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生石灰总综合能耗 comprehensive energy consumption of calces
报告期内生石灰从原材料(包括石灰石等)进厂至成品入库的生产全过程中,所消耗的综合能耗。
包括直接生产系统(工序)与间接生产系统(辅助、附属、损失)综合能耗之和。
生石灰单位产量综合能耗 comprehensive energy consumption per unit product of calces 生石灰总综合能耗与同期内产出的该种产品合格品总量的比值。
4 计算方法
生石灰总综合能耗及其单位产量综合能耗的计算按DB12/046.01-2008规定的方法进行。
生石灰产量计算
4.1.1生石灰产量计算单位采用同行业及上级管理部门相一致的单位:吨。
4.1.2生石灰以本企业检验合格品产量计算,M 吨。
生石灰直接生产综合能耗
4.2.1生石灰直接生产工序综合能耗包括:
a 原料破碎工序综合能耗: E 1 吨(标准煤);
b 入窑煅烧工序综合能耗: E 2 吨(标准煤);
c 成品入库工序综合能耗: E 3 吨(标准煤)。
4.2.2生石灰直接生产综合能耗按(1)式计算:
Ez =∑=n
s Es 1
(1)
式中:
Ez —报告期内生石灰直接生产综合能耗,吨(标准煤);
Es —报告期内生石灰第s 道工序的综合能耗,吨(标准煤)
; n —报告期内该产品生产工序数。
4.3 生石灰间接生产综合能耗
生石灰间接生产综合能耗等于企业的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在报告期内为生产该产品所实际消耗的综合能耗加上同期内各种能源及耗能工质在企业内部储存、转换、分配供应中的损失综合能耗之和,详见 DB12/046.01-2008第5.1.2条。
204
DB12/046.47-2008
生石灰间接生产综合能耗包括:
a 辅助综合能耗:'
1E 吨(标准煤);
b 附属综合能耗:'2E 吨(标准煤);
c 损失综合能耗:'
3E 吨(标准煤)。
生石灰间接生产综合能耗按(2)式计算。
J E = '1E +'2E +'
3E (2)
式中:
J E —生石灰间接生产综合能耗,吨(标准煤)。
生石灰总综合能耗
生石灰总综合能耗按(3)式计算:
E =Ez +J E (3)
式中:
E —生石灰总综合能耗,吨(标准煤)。
生石灰单位产量综合能耗
生石灰单位产量综合能耗按(4)式计算:
e =
M
E ×1000 (4)
式中:
e —生石灰单位产量综合能耗,千克(标准煤)/吨。
5 生石灰单位产量综合能耗限额指标
生石灰单位产量综合能耗应不大于147千克(标准煤)/吨。
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