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纠纷处理办法
宅基地纠纷有哪些解决途径

宅基地纠纷有哪些解决途径近年来,宅基地纠纷呈上升趋势。
在农村,有邻居因宅基地失和,有兄弟因宅基地反⽬,甚⾄还有村民因宅基地纠纷杀⼈……由此带来的社会危害不容⼩觑。
其实,发⽣宅基地纠纷何须动武呢?这⾥为⼤家解读⾛法律程序处理宅基地纠纷,切实维护⾃⼰的合法权益的途径。
什么是宅基地纠纷:1、宅基地纠纷,主要指宅基地权属争议或者⾮权属争议⽅⾯的争议。
2、宅基地权属争议主要是指宅基地权属确定之前的,有关宅基地占有、使⽤、收益过程中产⽣的各种争议或争执。
3、宅基地⾮权属争议纠纷主要指宅基地权属确定以后发⽣的宅基地侵权、宅基地违法及其他宅基地纠纷。
宅基地权属争议处理的原则:1、⾏政处理前置程序原则。
主要是指对宅基地权属争议案件,在最终提起⾏政诉讼之前,必须经相关的⾏政机关依法作出⾏政处理决定,否则⼈民法院不予受理。
2、现有利益保护原则。
现有利益保护原则,主要内容是指在宅基地权属争议解决之前,即在确权之前,任何⼀⽅不得改变宅基地的现有状况,不得破坏宅基地上的房屋、林⽊及其他附属物现存状态。
宅基地权属争议处理程序:1、协商协商是争议双⽅对⾃⼰权利处理的⼀种⽅式,是私法⾃治原则的体现,所以,协商必须建⽴在⾃愿、平等、真实的基础之上。
协商处理的内容不能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他主体的合法利益,否则协商内容也⽆效;经过⾃愿、平等充分协商达成协议的,双⽅在和解协议上签字盖章后,对双⽅具有约束⼒。
2、调解⾸先,争议双⽅不能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对调解协议反悔的,应当以书⾯形式,向相应的⼈民政府或⼟地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县级以上国⼟资源⾏政主管部门负责宅基地权属争议案件的调查和调解⼯作。
个⼈之间、个⼈与单位之间发⽣的争议案件,也可以根据当事⼈的申请,由乡级⼈民政府受理和处理。
其次,⼈民政府或⼟地主管部门收到申请以后,在7个⼯作⽇内进⾏书⾯审查。
最后,⼈民政府或者⼟地主管部门经审查,对受理的宅基地权属争议案件,应当审查双⽅当事⼈提供证据材料,经调查属实的,以⾃愿、合情、合法的形式进⾏调解。
浅谈农村宅基地纠纷处理的原则及调解的方法技巧

浅谈农村宅基地纠纷处理的原则及调解的方法技巧“农村工作两台戏,计划生育宅基地”。
这句在我国农村广为流传的顺口溜,客观地反映出长期以来农民宅基地问题一直是农村生产生活中最具普遍性、复杂性、最棘手、最头疼的问题,它是农村社会各种矛盾的焦点和诱发不稳定因素的导火索,影响农村邻里的和睦关系,冲淡亲情、友情。
因此,如何妥善解决好农村居民的宅基地问题,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农村,对于基层国土资源工作者来讲,既是职责所系,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
下面,我就基层国土资源工作者的角度,谈一下自己对农村居民宅基地纠纷的种类、处理的原则及解决方法于技巧的浅薄看法与建议。
一、农村宅基地纠纷的种类及起因农村宅基地纠纷起因很多,情况复杂。
有历史的、有现实的;有客观的、有主观的;有积怨斗气的、有胡搅蛮缠的……但是,其主要表现有侵犯权益、界址不清、遗产归属、私自买卖、乱搭乱建、不按批准位置建设、超面积建设、骗取批准、建新不拆旧、影响交通、滴水、排水等。
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全民普法活动的积极开展,人们的法律意识逐步增强和我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深入开展,农村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的加快,以土地整理、万顷良田、新农村改造、新市镇建设等相继实施,未批先建、乱搭乱建、超占面积、四址移位、无证建设、建新不拆旧等时有发生。
同时重大项目落户,对土地的需求日益增多,由此也引发了土地权属争议的明显上升,尤其是农村宅基地纠纷表现更为突出。
以丹徒区上党镇为例,该镇位于镇江南郊,扬溧高速和沪宁高速纵横贯穿我镇,是镇江古邑南乡重镇之一,2006年底由原上党、上会二镇合并而来,辖有15个行政村,两个居委会。
面积约122平方公里(二调面积),总户数16931余户,总人口52270人(2010年底统计数据)。
上党镇是丹徒面积与人口大镇,也是丹徒四大经济板块之一。
宅基地纠纷,不仅直接影响了该镇新农村建设的整体推进,而且还牵扯了当地政府的大量人力、物力、精力,同时,又给农村的社会稳定、创文明城镇带来不稳定隐患。
婚姻中的农村宅基地纠纷解决方法

婚姻中的农村宅基地纠纷解决方法在农村地区,宅基地是农民家庭生活和生产的重要基础。
然而,在婚姻中,宅基地纠纷可能会引发严重的矛盾和冲突。
为了有效解决这些纠纷,需要采取一些合理的方法和措施。
首先,加强法律宣传教育。
农村地区的婚姻宅基地问题涉及到土地管理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的适用。
加强对农民的法律意识教育,让他们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知道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对预防和解决宅基地纠纷具有重要意义。
其次,完善宅基地的登记管理制度。
目前,一些地区对宅基地的登记管理还存在一些不完善之处,例如登记手续繁琐、时间久、地点不方便等问题。
建立健全便捷的宅基地登记管理制度,提高登记效率,防止更多争议的发生。
第三,建立健全宅基地纠纷调解机制。
设立专门的调解机构,配备专业的调解人员,通过调解协商解决不同当事人之间的分歧。
调解是一种灵活、迅速、廉价的解决方式,有助于维护家庭和睦,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第四,合理规划和管理宅基地使用。
农村宅基地使用存在一些不合理现象,例如过度分割、乱建乱造等。
政府可以加强对宅基地使用的规划和管理,统筹考虑农民家庭的实际需求,合理分配宅基地资源,避免造成争议和冲突。
第五,加强社会组织参与。
社会组织在解决宅基地纠纷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例如农民合作社、村民委员会等。
政府可以鼓励和支持这些组织,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支持,增强他们在纠纷处理中的协调和调解能力。
第六,加强农民权益保护。
在农村婚姻宅基地纠纷解决中,应重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政府应加强对农民权益的保护,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和宅基地所有权,并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保证他们能够以合法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之,婚姻中的农村宅基地纠纷是一个复杂而敏感的问题,需要多方面的努力来解决。
通过加强法律宣传教育、完善登记管理制度、建立调解机制、合理规划和管理宅基地使用、加强社会组织参与以及保护农民权益等措施,可以有效地预防和解决婚姻中的宅基地纠纷,维护农村家庭的和睦稳定。
农村宅基地确权有争议如何解决

农村宅基地确权有争议如何解决宅基地确权有争议如何解决(1)协商解决,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2)行政解决,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3)司法解决,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宅基地确权颁发土地证的手续1、申报,凡是拥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人,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以户为单元,每宗宅基地填写一份。
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必须提交由经济社、村委会二级经济组织及镇政府出具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然后由调查组负责收集申报材料上交土地管理部门对权属进行审核;2、权属调查,国土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对宅基地范围、界线、界址、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备。
在宅基地调查过程中,本宗地使用者和相邻地使用者应按通知规定时间内到场共同指界,对双方共同确认的用地界线和界址点进行签名、盖章,如不能参加指界的,应书面委托代理人出面指界;3、审核与公告,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对认为符合登记要求的宗地进行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土地使用者的名称、地址、准予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面积、坐落、四至范围等。
4、审批,公告期满,土地权利者及其他土地权益有关者对土地登记审核结果未提出异议的,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审批表上签署同意登记发证的意见,由市县人民政府领导签章,并加盖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5、登记注册,根据农村宅基地登记审批表结果,以宗地宅基地为单位逐项填写土地宅基地登记卡、土地宅基地归户卡及土地证书,并由登记人员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领导分别在两卡上签字。
6、颁发土地证。
宅基地可以抵押的吗?农民对房屋享有的是所有权,对宅基地享有的是使用权。
因此谈论房产和宅基地是否能抵押,指的是房屋的所有权和宅基地的使用权能否抵押。
农村宅基地纠纷调解流程

农村宅基地纠纷调解流程一、受理纠纷申请当农村宅基地纠纷发生时,当事人可以向当地的农村宅基地纠纷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
调解委员会在接受申请后,应及时对申请进行审查,确认是否符合调解条件。
如果符合调解条件,调解委员会将正式受理该纠纷申请。
二、调查核实情况受理纠纷申请后,调解委员会将组织工作人员对纠纷事实进行调查核实。
这包括对宅基地的使用权、界线、归属等相关情况进行现场勘查,并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意见。
调查过程中,调解委员会应保持公正、公平的态度,确保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三、组织双方调解在调查核实情况后,调解委员会将根据纠纷的具体情况和双方当事人的意愿,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调解委员会应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和意见,引导双方当事人以理性、和平的方式解决纠纷。
同时,调解委员会还可以邀请法律专家或相关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参与调解,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四、达成调解协议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能够达成一致意见,调解委员会将根据双方达成的共识,制定调解协议。
调解协议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宅基地的使用权、界线、归属等内容。
调解协议应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必须严格遵守。
五、履行调解协议调解协议达成后,双方当事人应按照协议内容履行相关义务。
调解委员会将监督双方当事人的履行情况,确保调解协议得到有效执行。
如果一方当事人未能按照协议内容履行义务,调解委员会将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督促和协调。
六、监督执行情况在调解协议履行期间,调解委员会将持续关注协议的执行情况,确保双方当事人按照协议内容履行相关义务。
如果发现任何违反协议的行为或情况,调解委员会将及时介入并进行调解。
同时,调解委员会还将定期对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七、归档结案报告当调解协议得到有效履行,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后,调解委员会将整理相关文件资料,形成结案报告。
结案报告将详细记录纠纷调解的全过程、调解协议的内容及履行情况等信息。
有效处理农村矛盾与纠纷的方法与经验

有效处理农村矛盾与纠纷的方法与经验作为我国农村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矛盾与纠纷一直以来都是一个需要重视和解决的问题。
农村矛盾与纠纷的处理,不仅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也事关乡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因此,有效解决农村矛盾与纠纷,是当前农村工作的重点之一。
本文将探讨一些有效处理农村矛盾与纠纷的方法与经验。
一、加强社会管理,改善基础条件为了有效处理农村矛盾与纠纷,首先要加强农村社会管理,提升基础条件,为争议解决提供良好的环境。
这包括:1. 加强基层治理。
加强农村社会管理队伍建设,提高基层组织的服务水平和能力,建立健全农村社会治理体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调、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工作模式。
2. 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包括道路、供水、电力、通讯等方面的改善,提高农村人民的生活水平和社会福利。
3. 健全法律法规体系。
加强对农村矛盾与纠纷的法律法规建设,建立健全农村纠纷解决机制,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二、加强农村冲突预防与化解为了有效处理农村矛盾与纠纷,预防和化解冲突是至关重要的。
下面是一些有效的方法和经验:1. 加强信息宣传教育。
加强对农村矛盾与纠纷处理政策法规的宣传,提高农民群众对政策法规的了解和遵守,增强他们处理问题的能力与意识。
2. 建立冲突预警机制。
建立农村冲突预警机制,通过收集信息、分析研判,早期发现矛盾纠纷,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化解,防止冲突的发生。
3. 发展农村组织和农民合作社。
通过发展农村组织和农民合作社,帮助农民群众增加收入,提高生活品质,减少农村矛盾与纠纷的发生。
4. 加强调解与协商。
建立健全农村矛盾与纠纷调解机制,鼓励各方通过协商、对话等方式解决问题,避免冲突的升级。
三、推进农村法治建设农村法治建设是有效处理农村矛盾与纠纷的重要保障,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加大对农民的法律宣传力度,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素质和维权意识,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发展。
农村土地的纠纷及处置对策有哪些

农村⼟地的纠纷及处置对策有哪些农村⼟地的纠纷及处置对策摘要:农村⼟地的纠纷及处置对策近年来,随着国家惠农政策的进⼀步落实,农民对⼟地需求的扩⼤化与⼟地资源的有限性之间的⽭盾愈发突出,因⼟地问题不少邻⾥反⽬、兄弟阋墙。
⼟地纠纷已成为当前农村社会⽭盾和纠纷的重要组成部分,严重危害了农村的和谐稳定。
1、农村⼟地纠纷的现状(1)征地补偿纠纷。
农户⼟地被征收过程中因补偿标准、被征⽤⼟地的实有⾯积、⼟地上种植物的价值评估、补偿费⽤的发放标准不⼀致,或兑现补偿不及时等引发的争议。
从已发⽣纠纷的情况来看,此类纠纷是当前⼟地纠纷中涉及农户多、政策性强、调解难度⼤的纠纷。
(2)⼟地承包纠纷。
主要是关于集体所有的耕地承包问题,在承包合同的签订、履⾏过程中可能发⽣纠纷,对集体成员以外的⼈发包和关于承包的条件因⼈⽽异等问题也可能发⽣纠纷。
(3)⼟地边界纠纷。
当事双⽅因为所使⽤⼟地的边界发⽣的争议,多发⽣在直接相邻的两⽅或者多⽅⼟地之间,也可能是发⽣在不直接相邻的双⽅或者多⽅之间,或者由于边界模糊,使得双⽅难以分辨引发争议。
此类纠纷最多最普遍,多发⽣在收种季节。
除了⼀些多年⽆法确权的纠纷,⼀般处置难度不⼤。
(4)宅基地纠纷。
因农村宅基地管理⽐较混乱,违规建房、私搭乱建情况⽐较突出,容易引发⽭盾,再有相邻宅基地之间的边界问题也是宅基地纠纷的发⽣的重要原因。
(5)家庭⼟地纠纷。
随着时间的推移,农村家庭因死亡、搬迁、⼦⼥升学、嫁娶、⽣⼦等⼈⼝变动原因出现变化,或是由来已久的农村“分家”习惯,导致分地不公等情况,致使当前不少家庭内部成员之间产⽣纠纷。
2、农村⼟地纠纷多发的原因(1)基层⼲部法律观念淡薄。
⼀些村委会等基层⼲部法律意识差,对⼟地的管理没有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操作,有的擅⾃作主买卖集体所有的⼟地;有的未经多数农民同意就擅⾃组织⼟地流转,损害农民利益;有的在村民申请宅基地时,以⼝头的⽅式就将集体所有的⼟地许可给⼀些⼈使⽤,致使⼀些⼈本该合法拥有⼀份宅基地,却没有办理合法的使⽤⼿续,⼀直处于⾮法占⽤⼟地状态。
法院处理宅基地纠纷的做法和典型意义

法院处理宅基地纠纷的做法和典型意义摘要:一、引言二、法院处理宅基地纠纷的现状1.纠纷类型2.处理流程三、法院处理宅基地纠纷的做法1.法律依据2.调解与判决的平衡3.地域差异与政策调整四、典型意义1.维护农民权益2.促进农村社会稳定3.提升司法公信力五、结论正文:一、引言在我国农村地区,宅基地纠纷是一个长期存在的社会问题。
法院作为司法机关,负责处理此类纠纷。
了解法院处理宅基地纠纷的现状及典型意义,对于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二、法院处理宅基地纠纷的现状1.纠纷类型宅基地纠纷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土地使用权纠纷、房屋产权纠纷、相邻关系纠纷、土地征收补偿纠纷等。
这些纠纷涉及农民的切身利益,处理不当容易引发矛盾升级。
2.处理流程法院在处理宅基地纠纷时,一般遵循以下流程:受理起诉、调查取证、开庭审理、调解或判决。
在实际操作中,各地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调整处理方式。
三、法院处理宅基地纠纷的做法1.法律依据法院在处理宅基地纠纷时,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
这些法律法规为法院处理纠纷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2.调解与判决的平衡法院在处理宅基地纠纷时,注重调解与判决的平衡。
在纠纷调解过程中,法院会充分考虑双方的利益诉求,积极引导当事人达成协议。
若调解无果,法院将依法作出判决,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3.地域差异与政策调整由于我国地域差异较大,各地法院在处理宅基地纠纷时,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灵活运用法律法规。
在政策调整方面,法院会密切关注政策动态,确保司法实践中与国家政策保持一致。
四、典型意义1.维护农民权益法院处理宅基地纠纷,有助于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使农民的利益得到有效保障,有利于维护农村社会秩序。
2.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宅基地纠纷涉及农民切身利益,处理不当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
法院依法公正处理此类纠纷,有助于平息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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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征地拆迁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农村宅基地纠纷处理办法随着我国社会的繁荣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农村宅基地的经济使用价值日益提高,再加上国家新农村建设的优惠政策,致使近几年农村宅基地纠纷呈大幅度增长趋势,而诉至法院的宅基地案件自然不少。
那么,有哪些农村宅基地纠纷案件呢?并且究竟该如何处理呢?一、土地管理部门违法审批引起的宅基地纠纷案件因土地管理部门审批宅基地,侵犯了相邻关系人合法权益而引起的诉讼,人民法院应以行政案件立案审理。
法院主要审查土地管理部门在作出审批宅基地手续这一具体行政行为过程中,是否有超越职权、滥用职权、违反法定程序的行为。
因而,土地管理部门从实体处理到审批程序各个环节中,只要有违法的情形存在,人民法院就应撤销宅基地使用执照或责令土地管理部门重新作出审批。
对于土地管理部门审批的宅基地属他人承包地、自留地,侵犯第三人土地承包经营权引起的纠纷,人民法院受案后,主要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所审批的宅基地是否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有无按《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有无考虑土地承包权三十年不变的规定等具体情况,作出撤销或者维持审批文件的判决。
未经土地管理部门审批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建房手续用地建房,侵犯了集体或相邻关系人利益引发的纠纷。
对于能够确认村民建房未经审批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建房手续的非法用地建房,并且侵犯了相邻关系人合法权益,如影响邻人房屋通风、采光、通行等情况的,人民法院既可以作出排除妨碍、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的民事判决,也可以中止诉讼,建议土地管理部门作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退出土地的处罚决定。
人民法院在审理非法建筑物买卖、确权等涉及宅基地使用权纠纷案件时,应注意只能裁决建筑材料的所有权,不宜明确非法建筑物的所有权归属。
二、争占宅基地以外的集体空闲地引发的纠纷案件村民争占除宅基地以外的集体空闲地的目的是为了多占地皮、扩大墙院、堆放杂物等。
对这类纠纷,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到当地人民政府申请解决,不服政府处理决定的则可向法院起诉的,法院应以行政案件受理。
土地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可要求占地者退出土地、排除妨碍,法院则应以民事案件受理,对当事人因争占空闲土地引起的财产损害赔偿案件,人民法院应根据具体案情处理。
三、建房户私下调换宅基地引发的纠纷案件村民根据各自利益的需要,私下调换宅基地引发纠纷的,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不仅要指出双方行为的违法性,同时可以建议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吊销建房手续,收回宅基地。
如果一方或双方已盖好房屋,为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可以在征得土地管理部门同意后,责令双方变更宅基地登记。
四、用地建房影响相邻关系人利益引发的纠纷案件不适当使用宅基地而影响相邻关系的,如在同一规划线上,后盖的房屋宅基地基垫比先盖的房屋宅基地高一些,造成雨水和生活用水向邻人宅基地流淌,或后盖的房屋和设施影响相邻人房屋通风、采光、滴水、危及他人房屋安全,或在不适当地点建造厕所影响环境卫生、或擅自堵塞通道、截断自然水流等情况引发的纠纷,人民法院应本着依法、合理的精神妥善予以处理,确实给邻人造成损害的,应责令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五、未经共同使用人同意,部分共用人擅自使用共用的宅基地而引发的纠纷案件对一宗宅基地可由两个以上村民共同使用,具有共同使用权,共有土地使用面积可以在共有人之间分摊。
对于共同使用的宅基地在未经共有人同意,部分共有人擅自使用引发纠纷的,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查明一方在建房时,对方明知而未提出异议的,可在不妨碍他人和公共利益的情况下判令占有人继续使用。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与他人合资建房后发生的房屋产权纠纷,因涉及宅基地使用权,处理时应先征求土地管理部门的意见,如主管部门批准双方共同使用宅基地的,可以判决明确各自的房屋产权;如主管部门不批准双方共同使用该宅基地的,可以明确对房屋各自的份额后,判决房屋产权给有宅基地使用权的人。
六、未经有关部门确权和统一规划的宅基地因界址不明引起的纠纷案件对于未经确权和统一规划的宅基地界址有争议、四至不明而引发矛盾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到当地政府申请处理。
当事人不服政府处理决定的,法院应以行政案件立案处理。
对经过统一规划和确权的宅基地因界址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以民事案件直接受理,查明土地使用证上的四至是否明确,长、宽、面积等数据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
除四至确实被移动外,应以四至为准确定宅基地使用权;如果争议一方土地使用证上所载明的面积与实际情况相符,另一方不相符或提供不出土地使用证的,人民法院应将该宅基地处理给实际情况与土地使用证相符的一方使用。
来源:(农村宅基地纠纷处理办法/cq/466699.html)征地拆迁.相关法律知识•单位集资房拆迁怎么赔偿/cq/663964.html•房子遭遇非法强拆的维权方式和技巧/cq/663963.html•司法强拆需要哪些文件/cq/663962.html•商铺拆迁时经营户有赔偿吗/cq/663961.html•山东村民被强拆致死真相如何/cq/663960.html•农村开荒地土地怎么确权/cq/663959.html•房屋土地使用证丟失怎么补办/cq/663958.html•征地拆迁中提高赔偿的方法/cq/663957.html•土地租赁合同模板 /cq/663956.html •荒山承包有哪些相关政策/cq/663955.html•非法拆迁起诉书范文 /cq/663954.html •房屋拆迁协议签订了可以反悔吗/cq/663953.html•国家征地赔偿一亩地是多少钱/cq/663952.html•拆迁赔偿协议和拆迁安置协议一样吗/cq/663951.html•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原则有哪些,以及有哪些方式/cq/663950.html•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详细介绍/cq/663949.html•划拨土地转让时补交土地出让金的标准(2018年)是什么/cq/663948.html•政府违法征地将会受到哪些处罚/cq/663947.html•门面拆迁赔偿协议书(2018最新)写格式2018/cq/663946.html•叶祖新土地被强征看明星怎么面对强征/cq/663945.html•非法拆迁是什么行为 /cq/663944.html •中国的私人土地使用权有哪些取得方式/cq/663943.html•土地转让合同审查法律意见书/cq/663942.html•自留地转让协议书(2018最新)书写格式2018/cq/663941.html•政府强征土地怎么办 /cq/663940.html •已经被冻结的拆迁房还可以购买吗/cq/663939.html•买拆迁房如何签协议 /cq/663938.html •政府强行霸占土地怎么办/cq/663937.html•开荒地征收赔偿标准(2018年)/cq/663936.html•关于拆迁相关规定(2018)是什么样子的/cq/663935.html•土地使用年限是什么意思,土地使用年限如何计算/cq/663934.html•土地使用权侵权争议的前提是什么/cq/663933.html•土地确权纠纷由谁处理,处理原则是什么/cq/663932.html•户口已迁出可否分得拆迁安置房/cq/663931.html•司法强拆的法律程序 /cq/663930.html •工厂拆迁机器设备怎么赔偿/cq/663929.html•土地使用权的出租出让转让与抵押有哪些区别/cq/663928.html•邯郸开发区征地赔偿标准(2018年)/cq/663927.html•土地的使用权可以用来买卖吗/cq/663926.html•申请宅基地的条件有哪些/cq/663925.html•青苗赔偿价格表 /cq/663924.html •新农村建设宅基地赔偿标准(2018年)是什么/cq/663923.html•与拆迁方谈判时要注意些什么/cq/663922.html•国有土地使用分有偿出让和行政划拨/cq/663921.html•政府违法征地的证据怎么收集/cq/663920.html•土地使用期限能否从实际使用之日开始计算/cq/663919.html•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如何计算/cq/663918.html•可以委托别人签订拆迁协议吗/cq/663917.html•货币赔偿基准价 /cq/663916.html •农村土地入股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书写格式2018 /cq/663915.html•盐亭县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赔偿拆迁安置办法/cq/663914.html•国家修路征地迁坟赔偿标准(2018年)/cq/663913.html•拆迁征地律师收费标准(2018年)/cq/663912.html•电线杆占地赔偿协议书(2018最新)书写格式2018 /cq/663911.html•上海厂房拆迁赔偿标准(2018年)/cq/663910.html•农村征地赔偿标准(2018年)中的其它税费具体指的是什么/cq/663909.html•国有土地上自有产权的企业拆迁如何赔偿/cq/663908.html•农村国家划拨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年/cq/663907.html•土地使用权的售让特点是什么/cq/663906.html•企业拆迁员工安置赔偿是什么样子的/cq/663905.html•土地互换后可以要回来吗/cq/663904.html•景点、土地租赁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cq/663903.html•从电视剧(安居)看棚户区改造拆迁/cq/663902.html•农村机动地承包合同范文/cq/663901.html•房改房拆迁赔偿标准(2018年)是什么样子的/cq/663900.html•拆迁分房政策的相关规定(2018)/cq/663899.html•农村土地互换合同书 /cq/663898.html •政府违法征地谁来管 /cq/663897.html •城中村改造房屋拆迁安置赔偿合同范本/cq/663896.html•国家征地赔偿标准(2018年)是什么样子的/cq/663895.html•商铺拆迁赔偿的标准(2018年)是什么呢/cq/663894.html•农民依法承包取得经营权的土地能否依法强制执行/cq/663893.html•江苏省征地赔偿新标准(2018年)/cq/663892.html•省级公路征地赔偿标准(2018年)/cq/663891.html•房屋被强拆后还能要到赔偿吗/cq/663890.html•拆迁协议有法律效力吗/cq/663889.html•拆迁公司和拆除公司有什么不同/cq/663888.html•公租房拆迁如何赔偿 /cq/663887.html •承包开荒地种果树归谁/cq/663886.html•政府征地的程序 /cq/663885.html •农村宅基地房屋征收和农用地征收如何进行赔偿/cq/663884.html•房屋拆迁协议可以改名吗/cq/663883.html•国有土地使用期限26年期满后怎么办/cq/663882.html•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要交营业税吗/cq/663881.html•农村土地确权和宅基地纠纷要如何调解/cq/663880.html•农村宅基地纠纷案件如何处理/cq/663879.html•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来源有哪些/cq/663878.html•房子被偷拆后该怎么办/cq/663877.html•重庆市江北区农村征地赔偿标准(2018年)/cq/663876.html•怎么处理农村征地赔偿纠纷/cq/663875.html•云平高速征地拆迁赔偿标准(2018年)/cq/663874.html•租赁的土地使用权的价格评估有哪些依据/cq/663873.html•强拆就是违法 /cq/663872.html•政府违法征地哪个部门监管/cq/663871.html•农村土地怎样流转 /cq/663870.html •对旧城改造拆迁项目的审批程序/cq/663869.html•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书写格式2018/cq/663868.html•现在拆迁可不可以强拆/cq/663867.html•遇到非法拆迁怎么办 /cq/663866.html •房屋征收程序 /cq/6638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