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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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医院的消防安全工作,保障医院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安全责任制1. 医院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院长担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医院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

2. 各部门、科室要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科室的消防安全工作。

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具备一定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

3. 全体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都有消防安全责任,要严格遵守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注意火灾预防,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

二、消防安全管理1. 医院应当设置消防控制室,配备专业的消防控制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消防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2. 医院应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测、维修和保养,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消防设施设备包括消防泵、消防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报警系统等。

3. 医院应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定期组织火灾演练,提高火灾应急处理能力。

火灾应急预案应包括火灾报警、人员疏散、火灾扑救等内容。

4. 医院应加强用火、用电管理,禁止在病房、门诊等区域使用明火。

对于用电设备,要定期检查,确保安全使用。

5. 医院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

消防安全检查应包括消防设施设备、消防通道、火源管理等内容。

三、消防安全培训与宣传1. 医院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全体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及火灾应急处理能力。

2. 医院应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提高患者的消防安全意识。

四、消防安全考核与奖惩1. 医院应定期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考核,对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好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未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导致火灾事故发生的部门和个人,医院应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医院消防管理制度模版(四篇)

医院消防管理制度模版(四篇)

医院消防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医院的消防安全工作,保障医院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员工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单位、部门以及员工,并严格执行。

第三条医院对消防安全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医院领导负总责,消防安全责任到岗,各相关部门和员工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保障医院的消防安全。

第四条医院消防安全工作的任务是:加强消防宣传,普及消防知识;建立完善消防设施,确保消防设备的正常运行;开展消防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全面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建立健全消防档案,做好消防记录和信息管理;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纪律和法律责任追究。

第五条医院消防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由医院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改、执行和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医院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是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和落实机构,具体任务是:负责制定、修改、执行和监督本制度;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进行培训;建立消防设施设备台帐,做好维护和使用管理;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组织消防演练和应急处理;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建立和维护消防档案;参与相关消防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七条医院消防安全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由医院根据需要自行确定。

第八条医院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由医院领导任命,具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经验和相关职称。

第三章消防安全基础第九条医院消防设备的选择、配置和运行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消防设备设施运行和维护档案。

第十条医院应根据建筑物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消防疏散预案和应急预案,并通过宣传教育和演练使员工熟悉。

第十一条医院应配置消防器材,并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检验和维修。

第十二条医院应定期进行消防设施的检查和维护,保证其正常使用。

第十三条医院应对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器材、电气设备等进行定期演练和检测,确保其完好可用。

医院消防管理制度

医院消防管理制度

医院消防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医院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医院的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减少火灾事故对人员和财产造成的危害,保障医院的正常运行和患者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责任主体1.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是医院的最高消防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全面负责医院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包括医院院长、副院长、消防安全专家、相关部门负责人等。

3. 医院各科室、部门、岗位均为医院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主体,应按照本制度及消防安全相关法规规定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消防设施1. 医院应根据具体情况,建立完善的消防设施,包括火灾报警系统、灭火器材、疏散通道等。

2. 消防设施应定期维护、检查和测试,确保其正常运行。

3. 医院应配备专职消防队员,定期进行消防演习和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章消防安全管理1. 医院应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和义务。

2. 医院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和患者的消防安全意识。

3. 医院应建立消防安全档案和记录,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评估和改进。

第五章火灾应急处置1. 医院应建立火灾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

2. 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医院应及时启动火灾应急预案,组织迅速疏散人员、扑灭火灾,确保人员安全和财产安全。

3. 医院应建立火灾事故调查和处理程序,对火灾原因进行深入调查,防止火灾再次发生。

第六章法律责任1. 若医院因违反消防管理制度而导致火灾事故,相关责任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2. 医院应加强对员工和患者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第七章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改,应及时更新。

以上为医院消防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全体医院员工和患者能够认真遵守,共同维护医院的消防安全。

医院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8篇)

医院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8篇)

医院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8篇)医院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1一、药库防火制度药库应在独立设立,不得与门诊部、病房等人员密集场所毗连。

乙醇、甲醛、乙醚、丙酮等易燃、易爆危险性药品应另设危险品库,并与其他建筑物保持符合规定的安全间距,危险性药品应按化学危险物品的分类原则分类隔离存放。

存放量大的中草药库中,中草药药材应定期摊手,注意防潮,预防发热自燃。

药库内禁止烟火。

库内电气设备的安装、使用应符合防火要求。

药库内不得使用60W以上白炽灯、碘钨灯、高压汞灯及电热器具。

灯具周围0.5m内及垂直下方不得由可燃物;药库用电应在库房外或值班室内设置热水管或暖气片,如必须设置时,与易燃可燃药品应保持安全距离。

二、药房防火药房应设在门诊部或住院部的底层。

对易燃危险药品应限量存放,一般不得超过一天用量,以氧化剂配方时应用玻璃、瓷质器皿盛装,不得采用纸质包装。

药房内化学性能相互抵触或相互产生强烈反应的药品,要分开存放。

盛放易燃液体的玻璃器皿应放在专用药架底部,以免破碎、脱底引起火灾。

药房内的废弃纸盒、不应随地乱丢,应集中在专用筒篓内,集中按时请清除。

药房内严禁烟火。

照明灯具、开关、线路的安装、敷设和使用应符合相关防火规定。

医院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2(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务必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职责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

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档案制度范文3篇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档案制度范文3篇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档案制度范文3篇医院消防安全管理档案制度1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医院应当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医院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医院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落实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制度,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和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职责。

医院应当设置(确定)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者确定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具体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开展防火检查。

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每月至少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开展一次防火检查。

重点检查以下内容:(一)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二)日常防火巡查工作落实情况;(三)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医护人员消防知识掌握情况;(四)消防控制室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五)消防设施设备运行和完好有效情况;(六)电气线路、燃气管道定期检查情况;(七)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情况;(八)火灾隐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应当督促整改。

三、开展防火巡查。

医院应当每日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并明确巡查人员、部位。

医院住院楼(部)、门诊部等白天应当每两小时至少开展一次防火巡查,住院楼(部)、急诊部夜间应当至少开展两次防火巡查,其他场所每日应当至少开展一次防火巡查。

重点巡查以下内容:(一)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情况;(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四)消防控制室和住院楼(部)、门诊部、药品库房、实验室、供氧站、高压氧舱、胶片室和锅炉房、发电机房、配电房、消防水泵房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是否在岗在位;(五)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当场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3篇)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障患者、医护人员和医院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医院及其附属设施、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条医院消防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四条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保障人员安全;(二)依法管理,严格执法;(三)科学预防,综合治理;(四)责任明确,奖惩分明。

第二章消防安全组织与职责第五条医院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医院消防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

第六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组织制定、修订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二)研究解决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三)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培训、演练等工作;(四)督促、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五)协调处理火灾事故及善后工作。

第七条医院设立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二)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培训、演练等工作;(四)督促、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五)协调处理火灾事故及善后工作;(六)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

第九条医院各科室、部门设立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条消防安全责任人的主要职责:(一)组织制定、修订本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二)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培训、演练等工作;(三)督促、检查本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四)及时报告火灾事故及隐患;(五)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三章消防安全设施与器材第十一条医院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器材。

第十二条医院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应符合以下要求:(一)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房等消防水源设施;(二)室内外消火栓、灭火器等灭火设施;(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消防自动设施;(四)防烟排烟系统、疏散指示标志等辅助设施;(五)消防通讯设备、消防车辆等消防装备。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4篇)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4篇)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医院内部的消防安全,维护医院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的所有人员,包括医务人员、患者及其家属、访客等。

第三条医院消防安全工作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医院消防安全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层层落实。

第五条医院接受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的监督和检查,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和培训。

第六条医院设立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对医院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领导和协调。

第七条医院各科室、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消防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医院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第二章医院消防设施第九条医院应根据自身特点,合理设置消防设施,确保医院内部的消防安全。

第十条医院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包括灭火器、消防喷淋系统、疏散通道等。

第十一条医院应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严禁占用、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二条医院应设置消防标志,对医院内部不同区域进行明确标识,指导人员熟悉疏散逃生方式。

第十三条医院应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第十四条医院应配备一名消防安全管理负责人,负责指导和管理医院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五条医院消防安全管理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医院内部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六条医院应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七条医院应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医院内部人员的应急逃生能力。

第十八条医院应建立消防安全档案,对消防设施的维护、检查等情况进行记录。

第四章火灾预防与处置第十九条医院应加大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第二十条医院应定期组织进行火灾应急疏散演练,加强医院内部人员的火灾应急能力。

第二十一条医院应设立火灾报警装置,及时报警并启动应急预案。

第二十二条医院发生火灾时,应立即组织人员撤离,并启动灭火器材进行初期扑救。

第二十三条医院发生火灾后,应及时报警,同时做好火灾扑救、伤员救治等工作。

医疗机构消防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消防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消防管理制度医疗机构消防管理制度【1】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医院应当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医院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医院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落实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制度,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和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职责。

医院应当设置(确定)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者确定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具体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开展防火检查。

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每月至少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开展一次防火检查。

重点检查以下内容:(一)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二)日常防火巡查工作落实情况;(三)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医护人员消防知识掌握情况;(四)消防控制室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五)消防设施设备运行和完好有效情况;(六)电气线路、燃气管道定期检查情况;(七)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情况;(八)火灾隐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应当督促整改。

三、开展防火巡查。

医院应当每日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并明确巡查人员、部位。

医院住院楼(部)、门诊部等白天应当每两小时至少开展一次防火巡查,住院楼(部)、急诊部夜间应当至少开展两次防火巡查,其他场所每日应当至少开展一次防火巡查。

重点巡查以下内容:(一)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情况;(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四)消防控制室和住院楼(部)、门诊部、药品库房、实验室、供氧站、高压氧舱、胶片室和锅炉房、发电机房、配电房、消防水泵房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是否在岗在位;(五)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当场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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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为规范消防安全工作管理流程,明确重要事项与责任目标,保障医院消防安全与运营秩序,制定本制度。

内容2.1 库房消防管理2.1.1 各级各类库房的消防工作必须由科室领导主抓并负责,专职专人管理,建立昼夜值班巡逻制度,并对新职工进行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1.2 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储存,垛与垛间距不小于 1 米,主要通道宽度不小于 2 米。

易相互发生反应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醒目标明物品名称和灭火方法。

2.1.3 易自燃、易分解的物品,必须有良好的通风设备,严格控制温、湿度不超标准。

物品入库应当有专人检查,禁带火种入库。

对包装破损的应及时进行安全处理。

2.1.4 库房内不得堆放大量纸箱、被褥等易燃物品,不得存放汽油、酒精及化学物品。

2.1.5 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绝对不许吸烟和使用电炉,库房内电线应穿管,不得使用超过 60W 以上的白炽灯并加装防爆罩,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不准使用火炉取暖。

2.1.6 仓库应当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牌,库区内的消防设施必须处于良好状态,灭火器不得挪用。

仓库出口严禁堆放物品。

2.1.7 对爆炸物品、剧毒物品、精神麻醉物品要执行双人保管、双本帐册、双把门锁、双人领发、双人使用的“五双”制度。

2.2 手术室消防管理2.2.1 手术室其火灾危险性主要与使用易燃易爆的麻醉剂有关,其吸入浓度大都在空气中的爆炸极限范围之内。

必须落实如下防火防爆措施:2.2.1.1 手术室内应有良好的通风设备,排风不得再循环使用。

2.2.1.2 控制易燃物。

操作要谨慎,绝对禁止任何火种。

不得使用盆装酒精泡手消毒。

易燃药品应随用随领,不得储存。

其中氧化亚氮必须与其它可燃品分开存放。

2.2.2 应有静电消除措施。

应采用特制的导电软管,铺设接地的铜板或金属网,用易燃性麻醉药的过程中,禁止使用电灼、电凝器、激光刀。

凡需使用心电图、除颤器、内窥镜等带电器械,各项检查工作均应在手术前做好;手术室内非防爆型开关、插头,应在麻醉前插好,并需等手术完毕,乙醚蒸气排除干净后,方可切断或拔去插头;手术室内禁止使用电炉、酒精灯等明火,电源、动力系统的电源设备绝缘性能必须良好,防止短路产生火花。

2.3 氧气站消防管理2.3.1 严格按规定使用电源。

氧站周围架设高、低压电缆应大于安全距离。

2.3.2 做好避雷和防静电保护。

2.3.3 氧站工作区严禁烟火,杜绝明火。

严禁将火柴、打火机等火源带进工作区。

2.3.4 工作人员熟悉操作规程,熟悉管道、阀门使用方法,并制定应急处理的预案,进行演练。

2.3.5 按规定进行加氧等操作,加氧时清理四周火源,无关车辆不得进入,确保进出安全。

2.3.6 做好其他相关人员的防火工作。

进入氧站工作区一切人员事先应经过消防安全教育,服从管理。

2.4 放射科消防管理2.4.1X线机室除了保证安装机器所需的面积外,还必须有足够的余地,做到环境宽敞、通风良好,以保证正常工作和机器的散热。

2.4.2 中型以上的诊断用X线机,应设置一个专用的电源变压器。

为保护高压电缆,X线机用的电缆应敷设于电缆沟内,缆沟应封闭,防止老鼠咬坏电缆。

2.4.3X线机及其设备部件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

2.4.4 控制台应置于空气流通、整洁、干燥的场所,切忌潮湿、洒水并应定期检查和保养。

2.4.5 组合机头散热不强,其连续工作时间不可太长,温度高时,可用电风扇帮助散热。

2.4.6 高压发生器及机头不应随意打开观察窗口和拧松四周的固定螺丝,以防落入灰尘。

2.4.7 在工作中要经常察听高压发生器或机头是否有异常声响,如有吱吱或啪啪的放电声,应立即停止使用,进行检查维修。

2.5 药库、药房、制剂室消防管理2.5.1 药库2.5.1.1 药库位置应设在医院一角,不得与门诊病房等病员密集的地方毗邻,不得靠近胶片室、手术室、锅炉房等建筑。

2.5.1.2 易燃药品或含有较多易燃品的药品,如酊剂、醑剂等,应分放在不燃材料砌成的药品架中,乙醚应避光储存,室温不超过28℃。

2.5.1.3 在储存乙醚、乙醇、二甲苯等易燃品时应分库或单独存放,并有排通风设备,开关、照明应设在室外,中药库中存放大量中草药时,应定期翻堆、散热,以防自燃。

2.5.1.4 药品储存时,氧化性的药品与乙醇、丙醇、乙醚等易燃药品等不得混放,应分间储藏;苦味酸、叠氮钠、大量的硝酸甘油片剂,亚硝异物酸等药品应单独存放;叠氮纳应储存在沙盘内,高锰酸钾、重铬酸钾、双氧水等氧化剂不得与其他药品混放。

2.5.2 药房2.5.2.1 含醇量高的酊剂、醑剂等,大包装存量不宜超过2日量。

乙醇、乙醚等易燃液体以1日量为宜,乙醇等易燃液体以500ML瓶装为宜,配方配制高锰酸钾等氧化剂时,不得用纸袋包装,并不得与其他药品配伍或混放。

2.5.2.2 化学性质相互抵触或相互作用后有着火或爆炸危险的氧化剂与还原剂、氧化剂与可燃品、苦味酸与金属盐等药品均属配伍禁忌,苦味酸应溶成水溶液配出,不宜将苦味酸结晶直接发出。

2.5.2.3 药房内有大量废弃的纸盒说明书等可燃物品,应集中放在金属桶中,不得随地乱丢。

2.5.3 制剂室2.5.3.1 制剂使用的乙醇、丙酮等易燃溶剂,应分室储存,远离明火热源;液状石蜡、酊剂、凡士林等应注意保管,与明火及性质相抵触的药物进行隔离。

2.5.3.2 使用火棉胶套封口时,应在排气罩下进行;剥下的零星火棉胶必须放在有盖的搪瓷桶内;废火棉胶应及时处理掉或浸没在水中。

2.5.3.3 配制比例乙醇溶液时,注意不得破碎、外溢,出现意外应立即打开门窗、熄灭明火。

2.6 生化检验室消防管理2.6.1 平面布置2.6.1.1 生化检验室不宜设在门诊病人密集的地区,也不宜设在医院主要通道口。

2.6.1.2 试剂橱应放在室内一角,电烘箱,高速离心机应设在另外一角。

2.6.1.3 室内必须通风良好,使有毒、易燃气体蒸气能及时排出。

2.6.2 试剂的储存与保管2.6.2.1 乙醇、甲醇、丙酮、苯等易燃液体应放在试剂橱底层阴凉处;高锰酸钾、重铬酸钾等氧化剂与易燃有机物必须隔离储存,不得混放;乙醚应避光储藏,未用完的不能储存在普通冰箱,以免发生爆炸。

2.6.2.2 用作防腐剂的叠氮钠有爆炸危险且剧毒,应包装好放在黄沙桶内,专柜保管,平稳防震,双人双锁,苦味酸应先配成溶液后存放,避免触及金属。

2.6.2.3 试剂标签必须齐全、清楚,以防弄错后发生异常反应引起危险,应专人保管,定期检查清理。

2.6.2.4 乙醇用量较大应另室单独存放,有液化气的也应分室储存。

2.6.3 主要操作2.6.3.1 多次回收套用溶剂,应注意产生过氧化物的危险,特别是乙醚。

2.6.3.2 使用各种烧瓶,瓶内外均有可靠温度计。

2.6.3.3 使用烘箱操作时,含有易燃溶剂样品不得用电烘箱烘干,可用蒸汽箱或真空烘箱,严格按说明书操作注意事项执行。

2.6.3.4 加热用酒精灯的点火灯头应为瓷质,不得用铁皮;正燃烧的酒精灯不得添加酒精;熄灭酒精灯火焰时应加盖熄灭,不得口吹;必须使用的电炉采用封闭半封闭式;玻璃仪器不得直接放在电炉上,而应下衬专用石棉网。

2.6.3.5 对易分解的试剂或强氧化剂(如过氮酸)在加热时易爆炸,务必小心,应在通风橱内操作;每次操作完毕后,应立即将易燃剧毒品归回原处,不得在台上存放;室内检验的电气设备,应合格安装,定期检查,防止漏电、短路、超负载等不正常情况;一切烘箱等发热体不得直接放在木台上,烘箱铁皮架与木台之间应有砖块、石棉板等隔热材料垫衬防止术式错误的相关制度主要措施与适用范围目标一、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提高医务人员对患者身份识别的准确性1.1多部门共同合作制定准确确认病人身份的制度和程序。

健全与完善各科室(各部门)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在标本采集、给药或输血前等各类诊疗活动前,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应至少同时使用二种患者身份识别方法,如姓名、床号等(禁止仅以房间或床号作为识别的唯一依据)1.2实施任何介入或有创诊疗活动前,实施者应亲自与患者(或家属)沟通,作为最后确认的手段,以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1.3完善关键流程(急诊、病房、手术室、ICU、产房之间流程)的患者识别措施1.4建立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标示的制度,作为操作前、用药前、输血前等诊疗活动时辨识病人的一种有效的手段(ICU、急诊抢救室、手术室、新生儿科/室)1.5职能部门(医务处、护理部、门诊部)落实督导职能,有记录目标二、提高用药安全2.1诊疗区药柜内的药品管理2.2有误用风险的药品管理制度/规范2.3所有处方或用药医嘱在转抄和执行时都应有严格核对程序,且有签字证明2.4在开据与执行注射剂的医嘱(或处方)时要注意药物配伍禁忌2.5输液操作规范与安全管理制度、有预防输液反应措施、医院能集中配制、或病区有配制专用设施2.6病区应建立药物使用后不良反应的观察制度和程序,医师、护士知晓并能执行这些观察制度和程序,且有文字证明2.7临床药师应为医护人员、患者提供合理用药的方法、药品信息及用药不良反应的咨询服务指导2.8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目标三、严格执行在特殊情况下医务人员之间的有效沟通的程序,做到正确执行医嘱3.1在通常诊疗活动中医务人员之间的有效沟通,做到正确执行医嘱,不使用口头或电话通知的医嘱3.2只有在对危重症患者紧急抢救急的特殊情况下,对医师下达的口头临时医嘱,护士应向医生重述,在执行时实施双重检查3.3接获口头或电话通知的患者“危急值”或其它重要的检验结果时,接获者必须规范、完整的记录检验结果和报告者的姓名与电话,进行复述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供医师使用目标四、严格防止手术患者、手术部位及术式发生错误4.1择期手术在手术医嘱下达之时,表明该手术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全部完成4.2建立手术部位识别标志制度4.3多部门共同合作制定的手术安全核查与手术风险评估制度与工作流程目标五、严格执行手卫生,落实医院感染控制的基本要求5.1手部卫生。

贯彻并落实医护人员手部卫生管理制度和手部卫生实施规范,配置有效、便捷的手卫生设备和设施,为执行手部卫生提供必需的保障与有效的监管措施5.2操作。

医护人员在任何临床操作过程中都应严格遵循无菌操作规范,确保临床操作的安全性5.3器材。

使用合格的无菌医疗器械5.4环境。

有创操作的环境消毒,应当遵循的医院感染控制的基本要求5.5手术后的废弃物。

应当遵循的医院感染控制的基本要求目标六、建立临床实验室“危急值”报告制度6.1 制定出适合本单位的“危急值”报告制度6.2“危急值”报告应有可靠途径且检验人员能为临床提供咨询服务。

“危急值”报告重点对象是急诊科、手术室、各类重症监护病房等部门的急危重症患者6.3“危急值”项目可根据医院实际情况认定,至少应包括有血钙、血钾、血糖、血气、白细胞计数、血小板计数、凝血酶原时间、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等6.4对属“危急值”报告的项目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尤其是分析前质量控制措施,如应有标本采集、储存、运送、交接、处理的规定,并认真落实目标七、防范与减少患者跌倒事件发生7.1对体检、手术和接受各种检查与治疗患者,特别是儿童、老年、孕妇、行动不便和残疾患者,用语言提醒、挽扶、请人帮助或警示标识等办法防止患者跌倒事件的发生7.2 建立跌倒报告与伤情认定制度和程序7.3 认真实施有效的跌倒防范制度与措施7.4 护理服务有适宜的人力资源保障,与服务对象的配置合理(开放床位与出勤护士比为1:0.4)目标八、防范与减少患者压疮发生8.1 建立压疮风险评估与报告制度和程序8.2 认真实施有效的压疮防范制度与措施8.3 有压疮诊疗与护理规范实施措施目标九、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9.1建立积极倡导医护人员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制度(非处罚性)与措施9.2鼓励医务人员积极参加卫生部医政司主办《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系统》网上报告活动9.3 进行“医院安全文化”建设活动9.4将安全信息与医院实际情况相结合,从医院管理体系、运行机制与规章制度上进行有针对性的持续改进目标十、鼓励患者参与医疗安全10.1针对患者的疾病诊疗信息,为患者(家属)提供相关的健康知识的教育,协助患方对诊疗方案的理解与选择10.2主动邀请患者参与医疗安全管理,尤其是患者在接受手术(或有创性操作)前和药物治疗时10.3教育患者在就诊时应提供真实病情和真实信息,并告知其对诊疗服务质量与安全的重要性10.4公开本院接待患者投诉的主管部门、投诉的方式及途径一、医务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职业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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