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管理规定

合集下载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与监督管理办法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与监督管理办法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与监督管理办法首先,对于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循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对于这些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和维修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

同时需要严格遵守设备的使用说明书,确保设备在正常操作范围内运行。

其次,对于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监督管理工作,应当强化现场检查和定期检测。

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定期进行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设备的安全隐患。

同时,定期进行设备的检测和试验,确保设备具有良好的安全性能。

另外,对于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监督管理工作,需要加强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设备的使用和维护人员应当经过相关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同时,加强对设备使用人员的管理,确保他们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程序。

总之,对于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监督管理工作,需要加强对设备的现场管理和定期检测,同时加强对设备使用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作为工业生产中必不可少的设备,在正常生产过程中所承受的压力和温度都相当巨大。

因此,监督管理办法特别重要,以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在制定监督管理办法时,应该参考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如《锅炉压力容器监督管理条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条例》和《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条例》等。

按照这些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对相关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修和定期检测等环节进行监督和管理。

首先,在监督管理办法中应该明确责任划分。

需要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管理职责和权限,明确设备的所有者、使用单位、制造单位、安装单位和维修单位等相关责任,并强调各方的责任与义务。

只有明确责任,才能加强相关单位和人员的管理和监督,从而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

其次,对于设备的现场管理和定期检测应该进行详细规定。

现场管理包括设备的标识、操作规程、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等内容。

锅炉压力容器管理制度

锅炉压力容器管理制度

锅炉压力容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锅炉、压力容器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监察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全国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监察工作。

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质监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监察工作。

第二章设计、制造和安装第五条锅炉、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和安装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应当经质监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

第六条锅炉、压力容器的制造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方可从事相应的活动。

第七条锅炉、压力容器的安装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特种设备安装许可证,方可从事相应的活动。

第八条锅炉、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和安装单位应当对其设计、制造和安装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负责,不得转让、出租、出借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证明文件。

第三章使用和检验第九条锅炉、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方可使用。

第十条锅炉、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保证锅炉、压力容器安全运行。

第十一条锅炉、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锅炉、压力容器的维护保养、定期检验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

第十二条锅炉、压力容器的检验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特种设备检验资格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活动。

第十三条锅炉、压力容器的检验单位应当对其检验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负责,不得转让、出租、出借检验资格证书。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四条质监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对锅炉、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监察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中国XXX开发公司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规定

中国XXX开发公司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规定

XXX开发公司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XXX开发公司锅炉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压力容器是指生产过程中在用的最高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1MPa、内径大于等于0.15m且容积大于等于0.025m3、盛装介质为气体或液化气体或最高工作温度高于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容器;本规定所称压力管道是指可能引起燃爆或中毒等危险性较大的压力管道和相关安全附件。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XXX开发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XXX开发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是锅炉压力容器业务归口管理部门。

XXX开发公司所属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XXX开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及所属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是锅炉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安全管理监督部门,负责监督锅炉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①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锅炉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的安全规程、标准,建立健全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②负责XXX开发公司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监督管理,监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检定、检测、维修,组织开展相关安全评估。

③按有关规定组织或参与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及时上报。

④监督锅炉压力容器操作运行人员的培训工作,监督检查锅炉压力容器操作运行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第三章资质管理第六条在XXX开发公司从事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制造、安装、检验、修理改造等工作的承包商,必须具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机构颁发的资质证书,并接受XXX开发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组织的安全资质审查,办理“XXX开发公司安全资质证书”。

无有效资质证书的承包商,不得在XXX开发公司开展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方面的业务。

第七条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凡在XXX开发公司承担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制造、安装、检验、修理改造等工作的承包商,必须具有入疆许可证。

第八条从事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制造、安装工程的监理机构和人员,必须具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机构颁发的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公司锅炉、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管理办法

公司锅炉、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管理办法

公司锅炉、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了确保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经济运行,保障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设计、制造、安装、检验、使用、修理和改造。

第三条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具体是指:一、锅炉:电站锅炉、各单位用于生产、生活的固定式蒸汽锅炉、热水锅炉、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及其附属设施。

二、压力容器: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容器:1.最高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1Mpa(不含液体静压力);2.内直径(非圆形截面指断面最大尺寸)大于等于0.15m,且容积大于等于0.025m3;3.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或最高工作温度高于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

三、压力管道:1.输送煤气、氧气、乙炔的管道。

2.最高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1 Mpa(表压)的蒸汽管道。

3.最高工作压力大于等于1.6Mpa(表压),直径大于等于150mm 压缩空气管道。

4.最高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1Mpa(表压),输送液酸液碱或最高工作温度高于等于标准沸点的料浆管道。

5.前四项规定的管道的附属设施及安全保护装置等。

第四条公司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实行公司、分厂、车间三级管理,公司主管部门为装备部。

第二章职责第五条公司主管设备副总经理职责: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关于设备管理方面的条例和有关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使用管理的规程、规章或规定及有关指示和要求。

2.全面负责公司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使用管理工作,建立起公司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使用管理的激励机制和自我约束机制,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

3.组织建立适合公司特点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使用管理体系,明确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并督促抓好各类人员的培训工作。

4.组织制定并审批公司关于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使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并经常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5.审批公司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计划、修理和改造方案,淘汰更新计划、锅炉和压力容器转让事项,并督促检查其执行、完成情况。

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制度

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制度

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制度1.0目的加强公司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在安装、使用和维修过程中的安全管理,避免事故的发生。

2.0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的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安全管理。

3.0相关角色和职责3.1厂长当公司范围内的锅炉、压力容器或压力管道出现重大安全隐患,需要停产修理或更换时,组织停产计划的决策和实施。

3.2设备部3.2.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规定,做好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3.2.2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定期对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进行外部检验,对发现的问题积极组织整改,并保留相关档案。

3.2.3负责对公司范围内所有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进行日常巡检、定期巡检(至少每周一次)和专项检查(根据现场生产需要有针对性的不定期组织)。

3.2.4对发现的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安全隐患及时组织整改;对于仅靠公司内部力量不能解决的,应联系有资质的外部机构进行整改。

3.2.5保留所有巡检、整改和维护保养记录。

3.2.6对未使用完,暂时需要存储的工业气瓶进行统一管理,设置专用存储区,建立检查和出入库记录。

3.3综合办公室3.3.1对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操作人员的操作行为进行监督。

3.3.2监督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运行及维护保养过程是否遵守操作规程和制度要求。

3.3.3发现问题时,及时停止作业并联系设备部或责任部门组织整改,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3.4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使用部门3.4.1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使用部门员工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3.4.2员工应对自己使用的设备坚持使用前、使用中和使用后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3.4.3非专业人员不得私自拆装或修理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

4.0流程图无5.0管理要求5.1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使用管理5.1.1锅炉、一般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5.1.1.1锅炉、一般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安装、使用、检修和管理应按国家标准严格执行,可参考(TSGR003-2007)《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R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TSGR-2011)《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管理制度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管理制度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管理制度1. 引言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是各种工业领域常见的设备,其安全运行对保障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安全使用,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

本文将针对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管理制度进行详细介绍和分析。

2. 压力容器管理制度2.1 压力容器的定义压力容器指用于贮存或输送气体、液体或气液混合物,并在其中存在超过常压的气体或液体压力的设备。

常见的压力容器包括锅炉、储罐、压力容器等。

2.2 压力容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压力容器管理制度是指对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安装、运行、维护和监督等各个环节进行规范管理的制度。

这样的制度对于确保压力容器的安全稳定运行具有重要意义,可以预防潜在的事故风险,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利益。

2.3 压力容器管理制度的要求压力容器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要求:•压力容器的设计和制造必须符合国家或地区的相关标准和规范;•压力容器必须进行验收检查和安装调试,确保安全性能满足要求;•压力容器必须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完好性和安全性;•压力容器必须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提供操作指导和应对突发情况的方法;•压力容器必须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系统,记录设备运行情况、检测结果和维修记录等重要信息;•压力容器必须配备专业合格的操作人员,并进行培训和考核。

3. 压力管道管理制度3.1 压力管道的定义压力管道是指承受相对较高压力的管线系统,用于输送液体、气体或气液混合物。

常见的压力管道包括石油管道、天然气管道、水管道等。

3.2 压力管道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压力管道管理制度是指对压力管道的设计、安装、维护和监督等各个环节进行规范管理的制度。

压力管道的安全运行对于保护环境和公众安全至关重要,因此必须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督。

3.3 压力管道管理制度的要求压力管道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要求:•压力管道的设计和施工必须符合国家或地区的相关标准和规范;•压力管道必须进行严格的验收检查,确保材料质量和施工质量符合要求;•压力管道必须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保养,排除潜在的风险和故障;•压力管道必须建立健全的监测系统,及时监测管道运行状况和漏损情况;•压力管道必须建立灵活有效的应急处理机制,应对突发事件和故障;•压力管道必须配备专业合格的操作人员,并进行培训和考核。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管理标准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管理标准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管理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管理过程实施有效控制,保证其安全可靠运行,制定本管理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所指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是指特种设备目录所列的类别、品种。

第三条本标准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专业管理文件,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点检、检修、技术状态、事故等管理按照公司《设备管理总则》和相关设备管理制度执行。

第四条本标准适用于各作业区和业务管理部门。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五条职责与分工:(一)设备管理部是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专业管理部门。

负责公司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监督管理。

负责特种设备的注册及使用登记许可证的办理、管理制度制定、管理台账建立、定期检验、组织月度专业检查、对使用作业区考核、评价等管理工作。

(二)能动作业区是公司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专业维护、检查、日常维修单位。

负责公司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备件计划申报,日常维修,专业点检维护,对使用作业区日常点检本内容的制定及日常点检本的制作、收发、检查。

(三)使用作业区负责本作业区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空压机的日常点检、维护、操作及使用管理,组织应急演练。

每台设备的点检维护责任到人,准确、及时做好日点检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能动作业区处理。

(四)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公司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全监督管理,应急预案制定、组织人员安全培训及事故案例学习。

(五)人力资源部负责特种设备管理、操作、维护、检修人员培训管理及体检工作。

第三章定义与分类第六条压力容器定义与分类。

(一)定义: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且内直径大于或者等于150mm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1.0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60℃液体的气瓶;氧舱。

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管理制度

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管理制度

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管理制度1. 引言锅炉压力容器管道是工业生产中重要的设备,为确保其安全运行,需要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

本文档旨在规范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的管理流程,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 目的本文档的目的是确保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的安全、高效运行,减少事故风险,提高生产效率。

3. 适用范围本文档适用于所有具有锅炉压力容器管道设备的单位和相关人员。

4. 定义•锅炉:将水或其他介质加热转化为蒸汽的设备。

•压力容器:用于贮存或输送压缩气体、液体和气液混合物的设备。

•管道:用于输送流体或气体的管线系统。

5. 管理职责5.1 设备管理人员设备管理人员是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负责设备的选型、采购、安装和验收等工作;•制定设备维护计划,并安排人员执行;•监督设备日常运行,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修,并记录相关信息。

5.2 维护人员维护人员是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的设备维护和保养工作的人员,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和异常情况;•提出设备改进和优化意见;•配合设备管理人员进行设备检定和验收工作。

5.3 操作人员操作人员是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管道设备的操作工作的人员,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操作规程正确操作设备;•及时上报设备异常情况;•遵守安全操作规定,确保个人和设备的安全;•参加相关培训,提高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6. 设备维护为确保锅炉压力容器管道设备的正常运行,需要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

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对设备进行清洁和润滑;•定期进行设备检查和维修;•定期更换磨损部件;•保持设备周围环境清洁,防止灰尘和杂物进入设备;•清理设备附近的可燃物和易燃气体。

7. 安全管理为确保锅炉压力容器管道设备的安全运行,需要采取一系列安全管理措施。

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安装安全阀和压力表,确保设备的安全压力范围;•定期检查和测试安全阀和压力表的工作状态;•设立相关安全警示标志,提示注意事项;•定期进行设备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在设备附近设置紧急停机按钮,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迅速停机。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及其附件(以下简称承压类特种设备)的管理工作,依据国家、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和《炼油化工企业设备管理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炼油与化工分公司归口管理的炼化企业的承压类特种设备及所属部件的设计、选型、采购、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更新、报废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规定是对承压类特种设备管理的基本要求,各企业在生产、技术引进与开发,新、改、扩建项目和设备管理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制度。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炼油与化工分公司按照《炼化企业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据其职责,全面管理各地区公司承压类特种设备工作,指导各地区公司不断改进和加强承压类特种设备管理工作,提高承压类特种设备技术和管理水平。

第五条各地区公司应建立健全承压类特种设备管理体系,明确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责,保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实现全过程管理。

各地区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是承压类特种设备的主管部门,应设专职技术人员负责承压类特种设备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设备主管部门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定<(二)制定承压类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参与审查工艺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

(三)组织或参与承压类特种设备的设计、选型、采购、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更新的全过程管理。

(四)组织生产装置建立承压类特种设备台账,完善相关承压类特种设备的资料。

装置检修、改造后技术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实行动态管理。

(五)根据确定的检验周期编制检验计划,确定检验单位并组织实施。

(六)参与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培训、取证和管理工作;(七)组织或参与承压类特种设备失效原因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八)组织或参与承压类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及演练工作;(九)推广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不断提高承压类特种设备的技术装备与管理水平(十)负责承压类特种设备管理工作的检查与考核。

第七条生产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一)负责组织编制承压类特种设备工艺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

(二)负责承压类特种设备的运行管理,确保承压类特种设备的操作工艺指标符合使用登记要求。

(三)根据承压类特种设备检验计划,组织承压类特种设备的停用、倒空、置换工作,对因生产原因需延期检验的承压类特种设备提出书面申请,并制定相应安全防范措施。

(四)负责组织编制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八条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一)负责承压类特种设备全过程的安全监察工作,监督工艺操作规程、岗位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

(二)参与重大修理、改造方案的审查。

(三)负责组织审定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九条人事管理部门主要职责:负责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和考核,并取得相应资质。

第十条物资采购部门主要职责:(一)负责组织或参与对承压类特种设备供应商的资质审查。

(二)按照采购计划,依据设计文件、技术协议、相关规范的要求进行采购与验收,负责及时交付相关技术资料。

第^一条工程建设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一)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规定,确保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负责组织工程建设项目中的承压类特种设备的设计审查、安装报验、竣工验收、资料交接等工作。

第三章设计、制造、安装第十二条承压类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单位必须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相应资格许可。

制造或安装必须由考核合格的人员实施,特殊工种需持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才能进行与其资质相符的作业。

第十三条存储液化石油气的压力容器及高强钢压力容器(指使用标准抗拉强度下限6 > 540 MPa材料制造的压力容器),对有应力腐蚀倾向的腐蚀介质,应限定腐蚀介质含量,或增加防腐措施。

第十四条承压类特种设备的采购(不含碳钢管道材料)必须签订技术协议后方可转采购部门进行采购,对有驻厂监造要求的设备应委托有监理资质的单位对设备制造过程进行监造。

第十五条承压类特种设备到货后,应组织到货验收。

验收内容至少包括:清查是否有损伤、零附件是否齐全、实物与数量是否与装箱单相符、产品质量与技术文件资料是否满足订货要求。

第十六条安装单位应依照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要求办理安装告知手续,手续完成方可开始安装。

进口压力容器必须进行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的监督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工作。

第十七条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完成后,严格履行验收手续。

施工单位及时交付竣工资料,至少应包括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监检证书、竣工图、设计变更通知书、产品操作使用说明书和安装监督检验证书。

第四章使用与维护第十八条各地区公司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建立健全技术档案,符合法规要求(见附录1),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锅炉、压力容器1.质量证明文件等随机资料;2.安装竣工验收资料;3.监检报告;4.登记表(设备编号、设备名称、类别、设计参数、操作工艺指标、规格、材质、安全附件等);5.定期检验与年度检查报告,运行时间记录;6.月度检查记录;7.改造、更新与检维修等工程竣工验收技术文件资料;8.故障、事故处理记录。

(二)压力管道1.登记表(管道编号、管道名称、类别、设计参数、操作工艺指标、规格、材质、起止点、管件、紧固件、阀门、安全附件等);2.轴测图、焊缝位置及编号图;3.管道元件产品质量证明、管道设计文件(包括平面布置图、轴测图等图纸)、管道安装质量证明、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安装质量监督检验证书、使用维护说明等工程竣工验收技术文件资料;4.月度运行检查记录;5.定期检验报告及年度在线检验报告;6.腐蚀(测厚)数据档案;7.故障、事故处理记录。

第十九条特种设备管理与操作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方可从事管理和操作工作。

第二十条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完成后,必须在投用前或投用后30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应的使用登记手续,在每台设备的醒目部位标识使用证编号。

未办理使用登记手续的,不允许使用。

第二十一条承压类特种设备实行属地管理,属地人员履行管理、使用、维护职责。

做好每月运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二十二条各地区公司所属压力管道在穿越河流、桥梁、铁路、公路和居民集中点,输送易燃、易爆、有毒或腐蚀性介质时必须采取防腐、抗压等有效措施,加强检查与检验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运行隐患。

第二十三条各地区公司应加强金属波纹管膨胀节、金属软联接、视镜、接管的管理工作,合理选型与选材,正确安装与使用。

第二十四条各地区公司要加强承压类特种设备的定点测厚管理工作,建立定点测厚台账。

检测频次根据测厚结果确定,至少每年一次。

存储液化石油气的压力容器及高强钢压力容器(指 e > 540 MPa材料制造的压力容器),应定期对腐蚀介质的含量进行分析,控制其含量,并缩短其检验周期。

第二十五条加强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与技术培训工作,严格按操作规程(卡)操作,严禁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

第二十六条对备用的承压类特种设备应妥善处理和维护,防止承压类特种设备内的剩余介质引起不良反应或腐蚀。

停用的承压类特种设备应及时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停用手续,对停用1年以上的承压类特种设备应米用安全圭寸存措施。

第二十七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承压类特种设备应当更新。

(一)因缺陷严重,没有修复价值的或因强度和腐蚀等原因而不能保证安全使用的;(二)因效率低、耗能高和经济效益差的,或虽经大修能恢复其原性能,但不如更新经济的;(三)技术性能不能满足工艺、安全环保要求和保证产品质量的。

第二十八条对于报废的承压类特种设备应按规定办理报废注销手续,并对其进行破坏性解体处理。

第二十九条发生事故时,使用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并按程序上报。

第五章修理与改造第三十条承压类特种设备的修理与改造必须由资质齐全有效的设计、修理和改造单位实施。

修理与改造必须由考核合格的人员实施,特殊工种需持有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才能进行与其证件相符的作业。

第三十一条承压类特种设备重大修理、改造,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执行。

施工完毕后,做好施工记录交接和归档工作。

第六章定期检验第三十二条检验工作执行《锅炉定期检验规则》、《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等标准、规范。

第三十三条锅炉检验执行一年一次外部检验,两年一次停炉内外部检验(电站锅炉可按照电厂大修周期进行适当调整)和六年一次水压试验。

第三十四条压力容器每年进行一次年度检查,新投运的压力容器一般在投用满三年时进行首次全面检验;使用标准抗拉强度下限e > 540Mpa材料制造的球型储罐,投用一年后应当开罐检验。

以后的检验周期根据检验机构的检验报告确定。

第三十五条新投用的压力管道一般在投用满三年时进行首次全面检验,以后的检验周期根据检验机构检验报告确定。

第三十六条安全阀的定期校验按照《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爆破片按照《爆破片装置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气瓶检验根据气瓶充装介质的不同,依据《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等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实施定期检验。

第三十八条从事承压类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检验资质。

第三十九条各地区公司应积极推广应用基于风险的检验(RBI), 对经过RBI评估的装置按其优化后的检验策略制定相应的检验方案;对高风险的承压类特种设备,制定科学、合理的降低风险的措施并有效实施。

第四十条锅炉停用超过一年、压力容器、工业管道停用超过两年,经重新全面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

第四十一条检验时如发现超标缺陷,需限制使用条件时,检验人员应及时向使用单位提交检验意见通知书,使用单位根据缺陷性质制定合理的处理方案并实施。

第四十二条根据生产装置需要,对关键、重要、易腐蚀等高风险的承压类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或不定期专项检测。

第七章安全附件管理第四十三条在用承压类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管理应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规范标准要求。

第四十四条建立健全承压类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台账。

第四十五条严禁任意变更安全阀的整定压力、爆破片的设计爆破压力、安全联锁装置的设定值,如确需修改时,应经过相应的审批后实施。

必要时应委托设计校核。

第四十六条安全阀使用必须满足定期校验要求,对安装在介质为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的部位宜采用双安全阀并联使用。

第四十七条安全阀应由专门从事安全阀校验的单位进行校验,安全阀经校验后,必须加铅封及标牌,应注明校验机构名称、校验编号、安装的设备编号、整定压力和下次校验日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