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基础知识培训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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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的基础知识讲解

信托的基础知识讲解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 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由两个以上见 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 遗嘱人未曾设立与之内容相 带书,注明年、月、日,并 遗嘱人可以设立新遗嘱的方 冲突的公证遗嘱,且该遗嘱 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 式撤销、变更原遗嘱 为遗嘱人最后设立的遗嘱 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设立的遗嘱,应 当由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 证
债务隔离功能
受益人取得的身故保险 具备良好的债务规避功 金不是遗产,不受追偿; 能,但恶意避债除外 人身损害赔偿不受追偿; 保单现金价值可被追偿; 可规避债权人的代位求 偿权,但恶意投保除外 可在保单现金价值内融 资 保险公司对保险合同保 密,受益人领取保险金 时无需告知其他人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高度保密,但很多离岸 国家已于中国签订税务 信息交换协议,保密效 果会打折扣。
家族信托的法律属性
• 根据受托人是否是营业性的受托机构,可以将信托分为营业信托 与民事信托。家族信托属于民事信托,其与营业信托的区别如下: • 1、家族信托多属于他益信托,营业信托多属于自益信托 • 2、家族信托的受托人范围比较广泛,营业信托受托人为信托机 构。 • 3、家族信托的发起人为委托人,营业信托的发起人多为信托机 构 • 4、家族信托的目的具有多样性,营业信托的目的为营利 • 5、家族信托的合同为量身定做,营业信托合同多具有格式条款。
家族信托的功能
1. 2. 3. 4. 5. 6. 7. 8. 9. 财富保护功能 债务阻断 刑事追索阻断 资产讯息保密 防范婚姻变动风险 财富传承功能 家族治理功能 税收筹划功能 社会慈善功能
保险金家族信托
• 保险金信托,又称人寿保险信托,是指以保险金或者人寿保险单 作为信托财产,由委托人(一般为投保人)和信托机构签订保险 信托合同,当发生保险理赔或满期保险金给付时,保险公司将保 险赔款或满期保险金较富裕受托人(即信托机构),由受托人依 信托合同约定的方式管理、运用信托财产,并于信托期间终止时 将信托资产及运作收益交付信托受益人。保险金家族信托时保险 和信托的有效结合,兼具保险的杠杆效应、财富保全功能与信托 的风险防护、事务处理和资产管理功能。

信托基础知识点总结

信托基础知识点总结

信托基础知识点总结信托是一种财产管理安排,由一方(信托人)委托另一方(受益人)管理和使用财产,以达到特定目的。

信托通常由法律文件或契约创建,并受法律监管。

本文将介绍信托的基础知识点,包括信托的组成要素、类型、角色和优势等内容。

信托的组成要素信托通常包括以下基本组成要素:1. 信托人(Settlor):信托的创始人,将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管理和使用,也可以是受益人之一。

2. 受益人(Beneficiary):信托的最终受益人,可以是个人、家庭,或是一个慈善组织等。

3. 受托人(Trustee):信托的管理者,负责管理和使用信托财产,以实现信托目的,并为受益人的利益负责。

4. 信托财产(Trust Property):信托人委托受托人管理和使用的财产,可以包括不动产、动产、金融资产等。

5. 信托文件(Trust Deed):信托的设立文件或契约,包括信托目的、受益人权益、受托人责任等内容。

信托的类型根据信托的目的和性质,信托可以分为不同类型,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私人信托(Private Trust):由个人或家庭委托设立,旨在为受益人提供财产管理或术后任。

2. 慈善信托(Charitable Trust):旨在支持慈善事业的信托,财产用于慈善目的,例如教育、医疗、环保等。

3. 信托基金(Unit Trust):由多名投资者组成的信托,受托人管理并投资信托财产,投资收益按照投资者持有的份额分配。

4. 生活信托(Living Trust):在信托人生前设立的信托,用于管理和分配财产,通常在信托人去世后生效。

5. 无效信托(Implied Trust):根据法律规定或诉讼判决设立的信托,旨在解决财产权益纠纷或未成年人监护问题。

角色和责任在信托中,不同的角色有不同的责任和义务:1. 信托人的责任:信托人对信托的设立目的和财产归属负责,除非经受托人同意,否则有权对信托进行管理和使用。

2. 受托人的责任:受托人有责任按照信托文件和法律规定,管理和使用信托财产,并维护受益人的权益。

信托及金融基础知识培训

信托及金融基础知识培训

信托与金融基础知识培训信托是什么信托(Trust)是一种特殊的财产管理制度和法律行为,同时又是一种金融制度,信托与银行、保险、证券一起构成了现代金融体系。

信托即受人之托,代人管理财物。

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委托人)的利益或其它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处分的行为。

由于信托是一种法律行为,因此在采用不同法系的国家,其定义有较大的差别。

历史上出现过多种不同的信托定义,但时至今日,人们也没有对信托的定义达成完全的共识。

我国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于2001年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对信托的概念进行了完整的定义: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信托就是信用委托,信托业务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的法律行为,一般涉与到三方面当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托人,受信于人的受托人,以与受益于人的受益人。

信托业务是由委托人依照契约或遗嘱的规定,为自己或第三者(即受益人)的利益,将财产上的权利转给受托人(自然人或法人),受托人按规定条件和范围,占有、管理、使用信托财产,并处理其收益。

信托业在中国,最早可追溯到20世纪初。

当代信托行业最早伴随改革开放萌生,对于弥补我国传统单一的银行信用的不足,利用社会闲置资金,引进外资,拓展投资渠道,为我国经济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社会财富的巨大增长,产权制度的多元化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加快,委托他人管理和处分自己的财产势在必行,信托“一法两规”的颁布将为信托业的健康发展奠定法制基础,据初步统计,2002年至2003年一季度市场已经推出了四十几个信托产品,吸收信托资金逾70亿元。

同时,证券市场基金作为一种标准化和典型的信托产品已经为人们日常生活所熟悉。

信托行为在达成一项信托时,构成法律行为所履行的手续就是信托行为。

信托基础知识

信托基础知识

一、什么是信托1、信托是一种特殊的非银行财产管理制度,与银行、保险、证券构成了中国的金融四大产业支柱;在中国与银行业一同受到“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同时又受到中国的“一法三规”的保护;2、一法三规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3、一法三规:约束了因信托公司的原因造成本次信托计划财产受到损失的将由信托公司固有财产进行赔偿;信托公司注册资本必须在3亿元以上、净资本不得低于2亿元;保证信托计划的财产与信托公司的财产的独立性、意味着两个财产是隔离的;信托计划存续期间的财产也是独立的;信托公司的各个项目也是独立的、不会因为这个信托计划财产亏损了去用另外一个信托计划财产补充的可能性发生;银监会要求的刚性兑付在这里就不多说了;2001年到目前为止,近14万亿的信托资产没有出现过一起本金及利息不兑付的;二、什么是信托公司信托公司是一个非银行的金融机构,但又与银行一样归国家银监会监管;运营的信托公司68家;三、什么是信托产品由信托公司发行的一款固定期限和固定收益类的产品或浮动收益类的产品PE阳光私募;四、信托的运作模式1、投资者委托人基于对信托公司受托人的信任,将自己的资金财产委托给信托公司,由信托公司将投资者的资金给到需要借钱的企业或个人,然后按投资者的意愿取得固定或浮动的年化收益,基本年化收益在8%-12%左右浮动收益的另计,期限多为12个月、24个月或36个月居多50年也有;融资方提供足额的资产抵押或质押不超过50%的抵押率;抵押物以土地及在建工程、房地产现房最为普遍、质押物以债权类或上市公司股权或未上市金融股权最为普遍;另外每一款信托计划的风控增信还包含:连带责任担保、优先次级结构化设计、股权控制项目监管和资金监管;到期融资方归还信托本金及利息到信托公司指定银行帐号,信托公司将本金及利息打到投资者当初打款的银行帐号;2、信托起投金额100万元,但300万以下只有50个人的名额,300万元的自然人名额不受限制;五、信托资金的投向1、政府基础设施建设类城市建设、修路等2、房地产类商业地产和保障房建设等3、企业融资贷款类上市公司融资贷款等六、通过信托融资银监会要审核的条件1、融资方的企业资质及信用需要评估;2、还款来源是否充足是否可以覆盖所融资金的本息3、融资方过去的经营如何所投项目是否有较高复合增长率4、抵押物净值如何一定低于50%抵押率抵押物变现能力如何5、一旦融资人还不起钱,是否可以及时变现抵押物以还本付息有实力的信托公司如果遇到融资方借钱人还不起钱的做法是:先以自有资金垫付给投资者本金和利息,然后再自己去拍卖融资方借钱人的抵押物,因为抵押物的评估价值的抵押率基本控制在50%以下,所以信托公司很乐意做这种事情;七、信托公司对信托计划的财产有6大风控增信措施1、抵押担保土地、房产并且抵押率一般不超过50%;2、质押担保股权-常见的为上市公司股权和未上市金融股权、债权类-常见为政府的债权或应收帐款如遇上市公司流通股则质押率控制在40%以下并设置平仓线和预警线;3、连带责任担保审核连带责任担保人资产一定具备担保资格;4、优先次级结构化若赢利-优先投资者的资金做为优先投资方享受优先盈利、若亏损-次级融资方或者其它机构资金做为次级投资方享受优先亏损,以保证优先投资者的资金安全垫付;5、股权控制信托公司作为第三方直接控股融资方借钱人或项目公司的所有股权,如出现融资方借钱人还不上本金及利息的时候可以立即在不需要任何公证的情况下直接处置融资方或项目公司的资产来进行变现并还本付息;6、每发行一款信托计划,信托公司都必须做到尽职调查,然后交由银监会一一审核,审核通过后信托计划才允许发行;且信托法规定:因信托公司的原因造成投资者委托人财产受到损失的,将由信托公司的固有资产进行赔偿;信托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3亿元、净资本不得低于2亿元人民币;备注:由于这6项风控增信措施使得信托成为一种“收益稳健、风险可控”的新型理财方式,受到大量的高净值流动资金在100-300万元客户的青睐,目前信托管理资产近14万亿元人民币,均100%兑付投资者的本金及收益,且信托已超越保险成为中国金融业第二大产业支柱;银行信托详细介绍:信托是信用委托的意思;它是指受他人委托,代为管理、经营和处理某项经济事务的行为;银行办理信托业务是以中间人身份所进行的一项银行业务,可将其归入中间业务范围;在信托业务中,拥有信托财产的人通常称为委托者,他们为达到一定目的,把财产委托给他人管理和处理;接受委托者的要求,按合同规定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和处理的人,则为受托者;委托者把财产委托给受托者进行管理和处理时,双方需要签订合同或协议,这种行为就是信托行为;通过信托活动会产生收益,享受信托收益的人,则为受益者,受益者可能是委托者本身,也可能是第三者;委托者、受托者、受益者三方围绕信托财产而产生的经济关系称为信托关系;信托的种类按不同的信托对象、目的、业务内容可有多种划分方式;按对象可分为个人信托和法人信托;按目的分为盈利信托和非盈利信托;按受益对象分为自益受托和他益受托;按信托受益范围可分为公益信托和私益信托;按信托业务的内容可分为资金信托和非资金信托;按信托行为发生的基础可分为自由信托和法定信托;按信托业务涉及的区域和范围,可分为国内信托和信托;按信托事务的性质分为民事信托和商事信托等;信托作为银行的中间业务,其职能有三:金融职能;因为信托着眼于筹集资金和融通资金,通过信托也是一种重要的融资方式;职能;因为信托的产生是从财务管理开始的;所谓财务管理就是信托机构接受财产所有者的委托,为其管理和处产;就我国银行信托部门办理的业务来看,都具有财务管理职能;信用服务职能;信托作为银行的中间业务,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法人、团体提供内容丰富的信用服务;我国银行目前开办的信托业务有:信托存款;指企业、单位或个人可以自主使用的资金,存入信托机构,委托信托机构代为运用,但不具体指定使用对象和用途;信托贷款;是信托机构用吸收的一般信托存款和部分自有资金,以贷款方式向企业单位提供资金,并计收利息的一种信托业务;信托投资;信托机构以投资人的身份直接向企业所进行的投资;信托投资的来源是信托机构的自有资金和长期稳定的信托存款;财产信托;信托机构接受委托单位的委托,将财产向指定或不指定的单位出售或出租;委托贷款;信托机构按委托单位的要求,使用委托单位预先交存信托机构的贷款基金,按委托单位指定的对象和用途所发放的贷款;委托投资;委托人以准备进行投资的资金交存信托机构,委托其向指定的企业或项目进行投资,信托机构代为监督企业的管理和收益分配;银行推出的信托理财产品主要有三类:1、贷款类信托理财产品;该类产品将募集资金投资于某一公司的信托贷款;如我行前不久代为推介的一款贷款类信托产品,用于山东鲁能集团公司的贷款单一资金信托,期限三年,预期年化收益%,每半年分配一次收益,期间可开放申购和赎回;个人投资者认购起点是5万元,适合于风险承受能力较低的投资者;2、权益类信托理财产品;该类产品将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某一公司的应收债权;如我行发行的一款权益类信托产品,用于购买天津隆康有限公司的原材料应收款,期限261天,预期年化收益%,个人投资者认购起点是5万元,适合于有一定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3、股权类信托理财产品;此类产品将募集资金投资于某一公司的股权,收益来源于股权转让价款;我行在2009年11月推出的一款股权类信托产品,用于购买昆明市国资委持有的昆明新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存量股权,未来该股权由昆明市国资委向信托公司溢价回购;回购资金来源为呈贡新区8013亩土地的出让收益,不足部分由财政列入年度预算安排;产品期限为1095天,预期年化收益%,收益每年分配一次,个人投资者认购起点为10万元,适合于有一定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从投资收益来看,银行信托理财产品收益率比银行定期存款要高很多,如现一年期人民币定期存款利率为%,以10万元本金计算,一年所得利息是2250元;若银行信托理财产品按年化平均收益率4%计算,10万元本金所得收益为4000元,两者相差1750元;从资金的安全性来看,银行信托理财许多都有了创新产品,比如在信托产品中增加了地方政府、商业银行或某些企业的担保,有一些在产品中增加土地抵押担保或股权质押担保等,在收益分配上引入了优先级受益人与次级受益人等方式,这相当于给资金的安全加了一把锁;有业内人士指出“信托产品一般是本金不保底、收益不封顶,比起一般公募理财产品,其风险比较大;”但银行发行的信托理财产品则往往会考虑到本金的保底及收益问题,所以它会对资金的投资项目进行调研和把关,较大程度保证了资金的安全性;投资、基金的风险越来越大,对于追求收益稳健的投资者来说,需要在投资组合中增加一些低风险、收益稳定的品种,银行信托理财产品就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信托知识培训》课件

《信托知识培训》课件
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波动而导致的风险 。
详细描述
市场风险是信托业务中不可避免的风险之一 ,主要表现在市场价格波动上。例如,当信 托公司投资于股票、债券等金融产品时,如 果市场价格发生不利变动,信托公司可能会
面临资产损失的风险。
操作风险
要点一
总结词
操作风险是指因内部流程、人为错误或系统故障而导致的 风险。
2023
PART 03
信托的功能与作用
REPORTING
财富管理与传承
信托作为专业的财富管理工具,可以 为委托人提供个性化的财富规划,保 障家族财富的长期增值与传承。
信托可以通过设立家族信托、企业年 金信托等方式,实现财富的长期保值 增值,规避市场风险和家族纠纷。
融资与投资
信托公司作为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发行信托计划等方式,为投资者提供多样化的 投资产品和融资服务。
在现代社会,信托已经成为全 球范围内广泛应用的法律和金 融工具。
信托的基本要素
受托人
管理信托财产的人,通常是由 委托人在遗嘱或协议中指定的 人。
信托财产
被转移给受托人管理的财产, 包括现金、房地产、证券等。
委托人
设立信托的人,也称为“立遗 嘱人”或“发起人”。
受益人
受益人是根据信托协议获得实 际利益的人,通常是由委托人 在遗嘱或协议中指定的人。

商事信托
商事信托是指基于商业法律关系而设立的信托,例如证券投资信托、房地产投资信 托等。
商事信托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商业利益,例如筹集资金、分散风险等。
商事信托通常由投资银行、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起,并受到相关监管机构的监管 。
公益信托
公益信托是指为了公 共利益而设立的信托 ,例如慈善基金、教 育REPORTING

1.信托基础知识学习

1.信托基础知识学习

信托基础知识解析2008年以来,中国信托行业迅速崛起。

自那一年起,其资产管理规模以每年1万亿的速度递增,截至2017年末,全国68家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达22万亿,跨入“20万亿时代”的信托业成为我国金融领域超越证券、保险,成为仅次于银行的金融板块。

而这个自带光环的舶来品,也被越来越多被中国高净值人群关注、进而选择。

但在选择的过程中,大部分人都会迷惑:和银行相比,信托真的安全吗?今天小编就整理了大家的疑问,并将一一给出答案。

法律上如何界定“信托”?信托使人们从表象上感到它仅是一种金融工具的运用及过程,但从本质上看,信托是一种源于英国而日臻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而后在美国、日本等国进行了多种研究、深化和完善。

2001年,中国人大颁布了《信托法》,标志着信托制度在我国的正式应用。

《信托法》第16条规定,信托资产具有独立性,不能抵债、不能被清算,具有债务隔离功能。

《信托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1]第50号公布,20 01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信托业受法律监管,统称为“一法三规”,宏观层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观层面是《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微观产品层面是《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信托公司和银行什么区别?信托公司和银行都有监管机构,银行的上级监管机构有银保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信托公司的上级监管机构过去是人民银行,现在是中国银保监会。

信托与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都是正规的金融机构,都由政府机构监管,在中国银监会的官方网站可以查询到所有信托公司的备案信息。

所以说,信托公司是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其业务运作均有法律依据受法律约束。

银行在信托计划运作中是做什么的?银行在信托计划中主要有两个作用:1.资金通道,所有资金流运转均经过银行;2.替信托公司保管资金,确保整个业务过程中信托公司碰不到钱,避免大家所谓担心的“挪用”。

这两项职能业内俗称“阳光化”,让钱和管的人分开,确保业务流程资金结算环节没有风险。

信托基础知识

信托基础知识

信托基础知识一、内容概括本文档旨在提供信托领域的基础知识,内容涵盖信托的基本概念、原理、运作方式以及信托业务的应用场景等方面。

文章首先介绍了信托的定义,解释了信托是一种基于信任而进行的财产管理和转移方式。

阐述了信托的基本原理,包括信托财产的独立性质、信托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等。

文章详细描述了信托的运作方式,包括信托设立、管理、终止以及信托收益分配等环节。

还介绍了信托业务在财富管理、融资、投资等领域的应用场景,并解释了相关信托产品的特点和风险。

文章总结了信托在现代金融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强调了信托对于提高社会资金利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以及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通过本文档的学习,读者可以全面了解信托基础知识,为后续的信托业务操作和应用奠定基础。

1. 信托概述:介绍信托的定义、起源和发展历程。

信托作为一种法律意义上的财产管理制度,以其独特的财产转移与管理的灵活性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信托是基于信任而委托的法律行为,涉及到财产所有人将财产的使用权和管理权托付给特定的受托人,以实现特定的目的或满足特定的需求。

其核心理念在于实现资产的有效管理和保值增值,满足个人或组织的长期利益需求。

信托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社会的各种遗产管理和家族财产传承实践。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信托逐渐成为一种独立的法律制度和社会经济活动形式。

现代信托制度经过数百年的发展,已经成为国际金融领域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信托的成熟发展得益于经济环境的变革、法律法规的完善以及社会信任体系的建立。

信托的发展历程中,经历了多个阶段和多种形式的演变。

从最初的家族信托和遗产管理,逐步扩展到商业信托、公益信托、资产证券化等多个领域。

随着全球化的进程,信托业也不断开拓海外市场和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

尤其是在资本市场快速发展的今天,信托制度已经成为资产管理行业的重要支柱之一,为社会各界提供了丰富的投资和财富管理工具。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法规的完善,信托制度将继续发挥其独特的优势,为社会经济的繁荣和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史上最全的信托基础知识(信托公司必修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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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全的信托基础知识(信托公司必修教材)史上最全的信托基础知识(信托公司必修教材)如果你准备入职或已在职信托公司,如果你准备认购或已认购信托项目,请认真学习并收藏本文。

全文共7000字,是入职信托公司的必修教材!一、信托信托(Trust)是一种特殊的财产管理制度和法律行为,同时又是一种金融制度,信托与银行、保险、证券一起构成了现代金融体系。

我国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于2001年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对信托的概念进行了完整的定义: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上述定义基本体现了信托财产的独立性、权利主体与利益主体相分离、责任有限性和信托管理连续性这几个基本法理和观念。

二、信托基本原理(一)信托主体信托主体包括委托人、受托人以及受益人。

1.委托人是信托关系的创设者,他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委托人提供信托财产,确定谁是受益人以及受益人享有的受益权。

指定受托人、并有权监督受托人实施信托。

2.受托人承担着管理、处分信托财产的责任。

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受托人必须恪尽职守、履约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必须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依照信托文件的法律规定管理好信托财产的义务。

在我国受托人是特指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成立的信托投资公司,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

3.受益人是在信托中享有信托受益权的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也可以是未出生的胎儿。

公益信托的受益人则是社会公众。

(二)信托客体信托客体主要是指信托财产。

1.信托财产的范围信托财产是指受托人承诺信托而取得的财产;受托人因管理、运用、处分该财产而取得的信托利益,也属于信托财产。

信托财产的具体范围我国没有具体规定,但必须是委托人自有的、可转让的合法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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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第三,信托财产强制执行的限制。《信托法》规定, 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外,对信托财产不得强制执行: ( 1 )设立信托前债权人已对该信托财产享有优先 受偿的权利,并依法行使该权利的; ( 2 )受托人处理信托事务所产生债务,债权人要 求清偿该债务的; ( 3 )信托财产本身应担负的税款; ( 4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也就是说,一般情况 下,因信托财产与受托人固有财产相分离,所以某 一信托一经产生,该信托所设定的财产即“自我封 闭”,不论是受托人固有财产的债权人,还是受托 人所管理的其他信托财产的债权人,均不能对该信 托财产申请强制执行。
13
《信托法》规定,受托人因承诺信托而取得 的财产是信托财产。另外,受托人因信托 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 得的财产,也归入信托财产。但是法律、 行政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不得作为信托 财产。法律、行政法规限制流通的财产, 只有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才可以 作为信托财产。
14
第一, 信托财产与委托人未设立信托的其他 财产相区别。设立信托后,委托人死亡或者依 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时,委托人 是唯一受益人的,信托终止,信托财产作为其 遗产或者清算财产;委托人不是唯一受益人的, 委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 告破产时,其他受益人仍然存在,信托财产从 整体上不能作为委托人的遗产或清算财产,只 有委托人享有的信托受益权才作为其遗产或者 清算财产。
12
第三,受益人的利益能够得到有效的保障。 一方面,信托财产的所有权与受益权分离。 在法律上,信托财产不属于委托人所有, 也不属于受益人所有,而是被置于受托人 名下。受托人根据法律和信托文件,享有 信托财产上的财产权,有权以自己的名义 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委托人和受 益人无权管理和处分信托财产,但是,信 托所产生的利益归受益人享有。另一方面, 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这使信托财产免于 委托人或受托人的债权人的追索,从而赋 予受益人对信托财产享有优先于委托人或 受托人的债权人的权利。
信托基础知识
1
+ 信托的一般含义 ------------------------ P3 + 信托的法律含义 ------------------------ P4-P5 + 信托与委托、代理的区别 --------------- P6-P9 + 信托的制度优势 ------------------------ P10-P14 + 信托财产的独立性 ---------------------- P15-P18 + 信托财产独立性的运用 ------------------- P19-P24 + 信托的起源与发展 ---------------------- P25-P29 + 中国信托业的历史与现状 --------------- P30-P38 + 信托投资公司的业务定位 --------------- P39-P43 +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P44-P45
2
所谓信托(英文是“ Trust”),“信”即信任、 忠实可靠,“托”即委托和嘱托。“信”、“托” 两字合起来就有“相信而托付”和“信任而委托” 之义。“信”是“托”的前提。只有在了解对方 的情况,认为其诚实可靠,又有条件可以托付, 才有信托行为产生的可能,这是信托的—般含义。
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是 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 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 意 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 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简言 之,信托是一种为了他人利益或特定目的 管理财产的一项制度安排,也即“受人之 托,代人理财”。
4
利用信托原理,一个人(委托人)在没有 能力或者不愿意亲自管理财产的情况下, 可将财产权转移给自己信任并有能力管理 财产的人(即受托人),并指示受托人将 信托财产及其收益用于自己或者第三人 (受益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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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作为一项关于财产转移和财产管理的 独特的法律设计,它与委托、代理存在巨 大差异。简言之,这种差异表现为以下几 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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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信托制度有利于长期规划。 信托存 续具有连贯性。 信托不因受托人的死亡、 解散、破产、辞任、被解任或者其他情形 终止而终止,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长期性, 因而更适合于长期规划的财产转移与财产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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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信托制度运用较为灵活。这表现在以 下方面:
(1)信托设立方式多样化,可以采取信托合 同、其他书面形式和遗嘱等方式。 (2)信托财产多元化,凡具有金钱价值的东 西,不论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物权还是债权, 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都可以作为信托财产设 立信托。 (3)信托目的自由化,只要不违背法律强制 性规定和公共秩序,委托人可以为各种目的而 创设信托。 (4)信托应用领域非常宽泛,信托品种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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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成立条件不同。设立信托,必须要 有确定的信托财产,如果没有可用于设立 信托的合法所有的财产,信托关系便无从 确立。而委托、代理关系则不一定要以财 产的存在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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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义不同。信托关系中,受托人以 自己的名义行事,而一般委托和代理关系 中,受托人(或代理人)以委托人(或被 代理人)的名义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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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信托财产与属于受托人所有的财产 相区别。信托财产与属于受托人的固有财 产相区别,不得归入受托人的固有财产或 者成为固有财产的一部分。受托人死亡或 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而 终止,信托财产不属于其遗产或者清算财 产。换言之,信托财产对受托人来说具有 非继承性,在其死亡时不列为其遗产;在 受托人破产时不得列为其清算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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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财产性质不同。信托关系中,信托 财产独立于受托人的自有财产和委托人的 其他财产,委托人、受托人或者受益人的 债权人一般不得对信托财产主张权利。但 委托、代理关系中,委托人(或被代理人) 的债权人可以对委托财产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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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类似的法律制度相比较,信托是一项更 为有效的进行财产转移与管理的制度设计, 它的优势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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