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防火规范方案和旧规的区别

合集下载

浅析新、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区别

浅析新、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区别

浅析新、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区别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高速发展,各类高层建筑、超高层建筑、大体量综合性建筑、地下建筑的大量涌现,也带来了新的消防安全问题。

近年来全国各地连续发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暴露出我国消防规范、标准自身存在的问题,并且已不能满足当今社会发展的需要。

标签:《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修订意义一、前言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在修订过程中积极分析我国近年来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原因,并且借鉴其他国家建筑防火设计的经验和国际上成熟的科技成果。

在编制过程中还深入调查研究工程建设以及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规范在其执行过程中所碰到的疑难问题,调查后深入总结发达国家经验。

主编单位积极开展了课题的研究、技术研讨和必要的实验,广泛征求了相关设计、生产、施工和消防监督等部门的意见,最终定稿。

修订后的《建规》更符合“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

二、规范修订背景《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以下简称《建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以下简称《高规》)经整合修订最终定稿——《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原来的《建规》、《高规》自颁布实施以来,对减少火灾的发生以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但是,隨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高速发展,各类高层建筑、超高层建筑、大体量综合性建筑、地下建筑的大量涌现,也带来了新的消防安全问题。

近年来全国各地连续发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暴露出我国消防规范、标准自身存在的问题,并且已不能满足当今社会发展的需要。

2009年2月9日晚,在建的中央电视台电视文化中心发生特大火灾事故。

大火持续6小时,该建筑高150多米,过火、过烟面积2万多平方米,其中过火面积8千多平方米。

火灾共造成1人死亡、30多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高达1.6亿元。

2010年11月15日,上海余姚路的一栋高层公寓发生火灾。

大火共导致58人遇难,70余人受伤。

新版防火规范与老规范的差异(建筑)

新版防火规范与老规范的差异(建筑)

现行建筑防火规范与整合规范在民用建筑防火设计中的不同规定(建筑设计部分)1、整合规范1.0.4条,当同一建筑物内设置有多种功能场所时,不同使用功能场所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防火设计应根据本规范的相关规定确定。

本条为整合规范与现行规范的最大差别,使建筑防火设计和安全疏散可符合实际,界定更清晰。

2、建筑分类中,将住宅以层数确定一、二类和多层住宅与公共建筑统一按高度确定,与《住宅建筑规范》、《住宅设计规范》一致,以3.0m为标准层高,以此确定多层、一、二类高层住宅。

3、完善裙房定义。

明确了与高层建筑相连的含义,即在高层建筑主体投影外,建筑高度不大于24m并与建筑主体相连的附属建筑。

高层主体投影范围内应为高层建筑部分。

4、明确了地下室、半地下室的判定方法,引入了平均净高的概念,利于判断在山地、台地建筑中一面或两三面外墙全部或部分凌空时其室内空间如何判断,是地上层还是半地下、地下室。

房间地面低于室外地面的平均高度,大于该房间平均净高的1/2者为地下室。

5、完善了安全出口的概念,供人员安全疏散用的楼梯间、室外楼梯的出入口或直通室内外安全区域的出口。

增加了室外楼梯的出入口和直通室内安全区域的出口。

室内安全区域如超高层建筑中的避难层、避难间、避难走道、下沉式广场,避难走道和地下、半地下建筑用实体防火墙分隔的设有向疏散方向开启的甲级防火门的相邻防火分区。

6、建筑分类7、耐火权限1)、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其楼板的耐火权限不应低于2.0h。

2)、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屋面极应采用不燃材料,当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0h时,屋面板上的防水材料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B2级,且应采取防止火灾蔓延的构造措施。

8、防火分区1)、高层民用建筑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1500m2现行规范规定二类高层建筑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1500m2,一类高层为1000 m2。

整合规范统一为1500 m2。

2)、地下、半地下、设备用房的防火分区面积1000m2。

新旧消防规范对比

新旧消防规范对比

新旧消防规范对比篇一:火灾报警新旧规范比较2014年5月1号,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开始实施,对比原来旧规有些内容改变不小,现总结几个改动较大的地方如下:一、地址容量减少。

现任一台火灾报警控制器所连接的设备总数和地址总数均不应超过3200点;每一总线回路连接设备总数,即地址总数不应超过200点。

任一台消防联动控制器地址总数不应超过1600点(正好一半),每一联动总线回路连接设备总数不宜超过100点(也正好一半)。

如果是选用联动型火灾控制器来控制消防联动的话,则这台联动型火灾控制器必须满足两个条件:1、所控制的模块总数不超过1600点,2、所连接的设备+模块总数不超过3200点;当然,每一总线回路需预留10%的余量,这是为了保证系统稳定性和灵活应对建筑相应的修改。

值得提醒的是:新《火规》实施后,不再允许采用一个编址中继器接多个非编址探测器,即多个探测器占用一个回路地址,现必须一个回路地址点对应一个独立的设备。

二、增加总线短路隔离器的设置要求。

系统总线上应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每只隔离器保护的总数不应超过32点。

总线穿越防火分区时,应在穿越处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

下面是老杨画的系统图,保证了每只短路隔离器保护的设备数量都小于32点。

三、车库由感温探测器改为感烟探测器。

估计是早年中国贫困,汽车真乃高大上产品,那个年代再冒农烟的车都是宝贝,旧规是迫于国情和社会现实而规定车库选用感温探测器。

可是现代不一样了,汽车不再是那么的珍稀,冒浓烟就差不多要报废了,因此新《火规》要求车库选用感烟探测器。

反正不管怎么样,这是好事!因为感烟探测器保护面积比感温探测器保护面积大,所以制图时探测器布置点数减少了,连线变少了,工作量也会有所减少。

四、增加住宅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据公安部消防局的数据统计,住宅火灾起数占总火灾起数的40%左右,但死亡人数却占总死亡人数的近70%。

可以看出住宅火灾已经成为我国现阶段火灾死亡人数多的最大元凶祸首,住宅建筑的火灾提前预警设施理应要被重视起来。

新旧火规的区别

新旧火规的区别

新火规与98版的较大差异处:取消了特级、一级、二级保护对象的说法,设与不设火警系统交由建规等规范去管。

(设不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建规、高规、车库规范、人防规范、洁净厂房等规范的任务,许多还是强制性要求;怎么设,是火规的任务。

否则,火规摘录进来,其他规范修编,火规跟不上倒有矛盾。

)消防联动控制要求详细了、明确了,触发信号、联动信号、直接控制等,写的很明确,免得有歧意。

新火规中,消火栓泵的启动,可由消防水管上设湿式报警阀,由压力开关控制启泵,不再靠消火栓按钮直接启泵,可简化设计。

按钮主要起定位作用。

汽车库建议采用感烟探测器了,比以前普遍采用的感温探测器,保护面积大,探头数量可大大减少了。

新火规要求火警系统都得设警报装置,集中报警系统和控制中心报警系统必须设应急广播,并且要求警报装置与应急广播循环播放,控制关系复杂了些。

要求向全楼同时广播,功放的功率要求大了。

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消控室直接控制变为强制性条文了(原为审图要点),而且要求雨淋阀、预作用阀、放气阀均要直接控制线,硬拉线更多了。

所有联动控制关系,均要求2个触发信号相“与”控制启动。

新火规与98版的较大差异处:取消了特级、一级、二级保护对象的说法,设与不设火警系统交由建规等规范去管。

(设不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建规、高规、车库规范、人防规范、洁净厂房等规范的任务,许多还是强制性要求;怎么设,是火规的任务。

否则,火规摘录进来,其他规范修编,火规跟不上倒有矛盾。

)消防联动控制要求详细了、明确了,触发信号、联动信号、直接控制等,写的很明确,免得有歧意。

新火规中,消火栓泵的启动,可由消防水管上设湿式报警阀,由压力开关控制启泵,不再靠消火栓按钮直接启泵,可简化设计。

按钮主要起定位作用。

汽车库建议采用感烟探测器了,比以前普遍采用的感温探测器,保护面积大,探头数量可大大减少了。

新火规要求火警系统都得设警报装置,集中报警系统和控制中心报警系统必须设应急广播,并且要求警报装置与应急广播循环播放,控制关系复杂了些。

GB 55037-2022《建筑防火通用规范》新旧对比

GB 55037-2022《建筑防火通用规范》新旧对比
GB 55037-2022《建筑防火通用规范》新旧对比
2023年1月,住建部发布国家标准《建筑防火通用规范》。自2023年6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同时废止了781项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
那么GB 55037-2022《建筑防火通用规范》和GB 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相比,有哪些条款内容发生较大变动呢,我们来看对比清单:
1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不燃性楼板完全分隔;当为高层建筑时,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性楼板完全分隔。建筑外墙上、下层开口之间的防火措施应符合本规范第6.2.5条的规定;
合建建筑的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之间楼板最低耐火极限统一定为2.00h,不再区分高层、非高层
6.4.4电气竖井、管道井、排烟道、排气道、垃圾道等竖井井壁上的检查门,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埋深大于10m的地下建筑或地下工程,应为甲级防火门;
1二类高层民用建筑;
2一层和一层半式民用机场航站楼;
3总建筑面积大于1500m²的单、多层人员密集场所;
5.1.3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应根据其建筑高度、使用功能、重要性和火灾扑救难度等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和一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一级;
2单、多层重要公共建筑和二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消防车道的坡度由“不宜大于8%”改为“不应大于10%”
放宽到车道长度大于40m时,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
3.4.6高层建筑应至少沿其一条长边设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未连续布置的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应保证消防车的救援作业范围能覆盖该建筑的全部消防扑救面。

消防验收新规范(2015年5月1日)与老规范有多少区别?

消防验收新规范(2015年5月1日)与老规范有多少区别?

消防验收新规范(2015年5月1日)与老规范有多少区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已经于2013年9月发布,并从2014年5月开始正式实施。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已经于2014年8月发布,并从2015年5月开始实施。

两本规范对建筑设计行业非常重要,而对电气专业来说,其将会为设计带来怎样的变化也引起了行业内的众多关注。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对电气设计的影响从大的方面来说有以下几点:(1)新规3.1.5增加火灾报警控制器地址总数(不大于3200点)、单回路设备总数(不大于200点)、回路设备余量(不少于10%)、模块总数(不超过1600点)、联动回路中设备总数(不宜超过100点)、联动回路设备余量(不少于10%)的详细规定。

增加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的要求(每不超过32点)。

对电气设计的影响:电气设计中消防平面的连线与之前会有所不同,需要每32点加设隔离器,且需要分别计算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的数量和联动的各类模块的数量,以确定回路不超过点位限值。

(2)新规增加住宅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相关设计规定。

对电气设计的影响:此新规一出,大家都在讨论住宅户内究竟设不设烟感?原来的规范对住宅(超高层除外)没有硬性的规定一定要设烟感等,并且原“高规”9.4.2“除住宅、商住楼的住宅部分、游泳池、溜冰场外,建筑高度的下列部位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明确把住宅排除在外。

“新规”对住宅的火灾报警设置有了明确的要求。

引进了家庭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概念。

新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中8.4.2条要求,“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建筑高度大于54m、但不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其公共部位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套内宜设置火灾探测器。

建筑高度不大于54m的高层住宅建筑,其公共部位宜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防火规范新旧对比解读

防火规范新旧对比解读

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相比,本规范主要有以下变化:1. 合并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调整了两项标准间不协调的要求,将住宅建筑的分类统一按照建筑高度划分;2. 增加了灭火救援设施和木结构建筑两章,完善了有关灭火救援的要求,系统规范了木结构建筑的防火要求;3. 补充了建筑外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4. 将消防设施的设置独立成章并完善有关内容;取消消防给水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设计的要求,分别由相应的国家标准作出规定;5. 适当提高了高层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 100m 的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技术要求;6. 补充了利用有顶步行街进行安全疏散时的防火要求;调整、补充了建材、家具、灯饰商店和展览厅的设计人员密度;7. 补充了地下仓库、物流建筑、大型可燃气体储罐(区)、液氨储罐、液化天然气储罐的防火要求,调整了液氧储罐等的防火间距;;8. 完善了防止建筑火灾竖向或水平蔓延的相关要求。

相关专家解读悉地国际设计顾问(深圳)有限公司姜文源先生对于新规范的解读如下:1、关于《建规》与《高规》的合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建规》)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高规》),两本规范的某些条文规定不一致,条文规定的不一致,有的是合理的,因为《建规》强调“外救”,《高规》强调“自救”。

如:屋顶消防水箱的容积、水箱的设置高度,《建规》强调水箱储存10分钟消防用水量;《高规》是按照建筑物的性质和标准确定水箱容积。

《建规》规定水箱设在建筑物最高位置;《高规》强调最不利点消火栓的静水压力。

消防水泵接合器的设置,《建规》强调设置;而《高规》对超过消防车供水能力的楼层不强调消防水泵接合器的设置。

消防水泵的设置,《高规》强调设置;《建规》并未规定多层建筑一定要设置消防水泵。

消防备用泵的设置,《高规》强调设置;《建规》允许消防用水量少的建筑可不设消防备用泵。

新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对比

新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对比

新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对比【摘要】现有的经济条件不仅满足人们基本的生活需求,使人们追求更好的生活质量的同时,同时也使人们对居住的建筑物的质量要求日益增加,这就要求建筑师在对建筑防火设计时切实按照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建筑设计中的防火规范不仅提高建筑物的设计质量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进一步保证消防工作的顺利进行,改善建筑原有的防火规范工作势在必行,本文除了对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重要性进行描述之外,同时也对新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进行了详细的对比。

【关键词】新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比在今年开始执行的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防火规范中,大部分都是在对设计人员的专业技术进行提高,然而越来越少的人对火灾发生之后的消防工作有太多的关注,为了保证消防人员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建筑物的火灾扑救工作,减少消防士兵的伤亡数量,相关的技术人员应该对原有的建筑设计的防火规范进行改造,在解决火灾的情况下,尽量减轻消防士兵及用户的伤亡情况,最大程度上保护人们的经济财产安全。

一、把新旧防火规范进行基本对比关于建筑设计防护,其主要任务就是规范火灾预防方面的技术,相对而言,在火灾预防方面,建筑设计已经足够达到安全标准,与原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相比,今年开始执行的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在防火规范方面更加严格更加注重安全性,但是在消防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只有真正做到消与防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完成消防工作,良好的消防工作的完成情况,可以在根本上减少因火灾给人们带来的生命财产的损失,在消防工作中,防是消的基础,所谓的防火就是在增强人们的安全防火意识,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减少火灾的发生量,积极的参与到防火活动中,防火工作并不像一般的计算机程序,只要输入代码就可以完成整个运行过程,不是拥有防火意识就可以完成的做到防火,火灾不是靠人们的意识就可以完全消失,只是人们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规范自己的行为及工作,尽量减少火灾的发生[1]。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X》在2015年5月1日执行。

与《建筑设计防火规X》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X》相比,新版的变动较大,设计师和工程师们必须注意了!
新版进行了哪些变化和调整?
一、增加了两个章节,补充了建筑外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
新版《建规》合并了旧版《建筑设计防火规X》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X》,调整了两项标准间不协调的要求,将住宅建筑的分类统一按照建筑高度划分;
同时,增加了灭火救援设施和木结构建筑两章,完善了有关灭火救援的要求,系统规X了木结构建筑的防火要求,并补充了建筑外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
不仅如此,新《建规》将消防设施的设置独立成章并完善有关内容,还适当提高了高层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技术要求,并补充了利用有顶步行街进行安全疏散时的防火要求,完善了防止建筑火灾竖向或水平蔓延的相关要求。

二、外保温系统的5个关注点
1.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其外墙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 级。

注释:A级材料属于不燃材料,火灾危险性很低,不会导致火焰蔓延,因此在建筑内外保温系统中,尽量选用A级保温材料。

2.对于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无空腔的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
3.对于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有空腔的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
4.当建筑的外墙外保温系统采用燃烧性能为B1、B2级的保温材料时,除采用B1级保温材料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的公共建筑或采用B1级保温材料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外,建筑外墙上门、窗的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0.5小时。

5.在保温系统中每层应设置高度不小于300毫米且燃烧性能为A级的水平防火隔离带。

防护层厚度首层不应小于15毫米,其它层不应小于5毫米。

三、独设的“灭火救援设施”专章,补充了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供消防人员救援进入的窗口等内容
1.下列建筑应设置消防电梯:
2.消防电梯应分别设置在不同防火分区内,且每个防火分区不应少于
1台,并对消防电梯的技术指标等提出要求;
3.补充的灭火救援设施内容:
1)高层建筑应至少沿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l/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的底边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该X围内的裙房进深不应大于4米;
2)建筑高度不大于50米的建筑,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确有困难时,可间隔布置,但间隔距离和场地的总长度要符合规X规定。

3)对于建筑高度大于50米的建筑,操作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分别不应小于20米和10米,其他高层建筑,操作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分别不应小于15米和10米。

4)供消防救援人员进入的窗口,其净高度和净宽度均不应小于1米,间距不宜大于20米,且每个防火分区不应少于2个,窗口位置应与
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相对应,窗口的玻璃应易于破碎,并应设置易于识别的明显标志;
5)规定了消防设施应设置明显的标识,水泵接合器、室外消火栓等消防设施应设置在相对安全的位置或采取防护措施,户外广告牌不应遮挡外窗,不应影响灭火救援行动。

四、超高层公共建筑的防火更强调“自救”
1.对于建筑高度大于100米的高层建筑,将楼板耐火极限从1.5小时提高到2小时,并规定防火间距不能因采取了防火措施而减少;
2.完善了公共建筑避难层的防火要求,如,第一个避难层(间)的楼地面至灭火救援场地地面的高度不应大于50米,两个避难层(间)之间的高度不宜大于50米;
3.规定了建筑高度大于100米的建筑在设置消火栓的基础上应增设
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建筑高度大于100米建筑中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其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从0.5小时提高到1.5小时。

五、重新确定了住宅建筑分类方法,并提出更高的防火要求
1.将住宅建筑由原来按层数划分高层,改为按高度划分, 超过27米为高层住宅建筑。

其中,超过54米为一类高层建筑,不超过54米的为二类高层建筑;
2.将高层建筑中住宅与非住宅之间的楼板耐火极限从 1.5小时提高到2小时;规定超过100米的住宅建筑设置避难层,超过54米的住宅建筑户内设置一间安全条件更高的房间;
3.对公共建筑和住宅建筑中剪刀楼梯间及其前室的设置、住宅户门可以开向前室的数量及防火等级提出了要求;
4.对高层住宅建筑的公共部位和户内如何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作
出了规定等。

六、补充了利用有顶商业步行街进行安全疏散时的防火设计要求: 1.步行街两侧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步行街两侧建筑相对面的最近距离均不应小于本规X对相应高度建筑的防火间距要求且不应小于9米;
3.步行街的端部在各层均不宜封闭,确需封闭时,应在外墙上设置可开启的门窗,且可开启门窗的面积不应小于该部位外墙面积的一半。

4.步行街两侧建筑的商铺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防火隔墙,每间商铺的建筑面积不宜大于300平米;
5.步行街两侧建筑的商铺,其面向步行街一侧的围护构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小时。

相邻商铺之间面向步行街一侧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米、耐火极限不低于1小时的实体墙;当步行街两侧的建筑为多个楼层时,每层面向步行街一侧的商铺均应设置防止火灾竖向蔓延的措施;
6.步行街两侧的商铺在上部各层需设置回廊和连接天桥时,应保证步行街上部各层楼板的开口面积不应小于步行街地面面积的37%,且开口宜均匀布置;
7.步行街的顶棚下檐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6米,顶棚应设置自然排烟设施并宜采用常开式的排烟口,自然排烟口的有效面积不应小于步行街地面面积的25%。

常闭式自然排烟设施应能在火灾时手动和自动开启;
8.步行街两侧建筑的商铺外应每隔30米设置消火栓,并应配备消防软管卷盘或消防水龙,商铺内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每层回廊均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步行街内宜设置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等。

七、完善了防止建筑火灾竖向或水平蔓延的防火要求:
1.建筑外墙上、下层开口之间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2米的实体墙或挑出宽度不小于1米、长度不小于开口宽度的防火挑檐;当室内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上、下层开口之间的实体墙高度不应小于0.8米;当上、下层开口之间设置实体墙确有困难时,可设置防火玻璃墙,但高层建筑的防火玻璃墙的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1小时,单、多层建筑的防火玻璃墙的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0.5小时。

2.住宅建筑外墙上相邻户开口之间的墙体宽度不应小于1米,或应在开口之间设置突出外墙不小于0.6米的隔板。

3、实体墙、防火挑檐和隔板的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均不应低于相应耐火等级建筑外墙的
要求。

11 / 11。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