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及人员资格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及人员资格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及人员资格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及人员资格管理制度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杜绝重大恶劣伤亡事故的发生,降低一般事故频率,切实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并推行以安全生产为突破口的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落实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及人员资格管理,特订立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

1、公司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董事长任主任,总经理、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任副主任,成员由分管工程经营的副总经理、技术负责人、公司安全质量管理、材料设备、财务审计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2、公司设立质量安全监管部,编制四人,专职公司日常安全生产管理。

3、分公司、施工项目部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项目部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任副组长,成员由施工员、材料员、机械员、施工队长及各工种的作业班组长组成。

4、项目部根据工程规模及特点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其中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应配备专职安全员1人;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应配备专职安全员2人;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配备专职安全员3人;每增加5万平方米,增加专职安全员1人。

5、施工队、各主要作业班组设立兼职安全员,协助施工队长及班组长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兼职安全员由各施工队长和班组长确定,报项目经理部备案。

6、施工项目部组建后,必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合同,明确责任制和奖罚,促进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好安全生产领导班子。

二、安管机构和人员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2、参加编制和审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施工组织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贯彻执行。

3、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查处事故隐患和违章行为,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整改。

4、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

5、参与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审查,管理和督促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

6、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进行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提出报告,制定工地消防保卫制度,依法查处危及工地安全和生产的违法事件,做好与当地公安和社区的联系,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7、督促分公司、施工项目部完善工地安保设施,全权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和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对违章作业的单位和个人按制度进行处罚,对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按制度给予奖励,组织特殊工种上岗培训和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定期对安全员进行监督考核和继续教育。

8、定期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三、安管人员的条件

1、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熟悉当前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有一定的安管工作经验,掌握本单位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和劳动保护知识。

3、了解和基本掌握本单位的施工流程、工艺技术和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危害因素和危险源,并熟悉现有的防范措施。

4、能深入施工第一线,依靠项目部、班组安全员和操作人员,实施各项安全生产的技术措施,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分析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5、能深入操作现场进行调查研究,监督检查基层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制度的执行情况,能会同施工项目部改进、提高、改善现有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防范措施,并提出整改意见供领导参考;

6、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指挥能力,定期组织本单位的作业人员按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演习和锻炼;

7、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管理岗位培训教育,取得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四、分包单位管理

公司作为总承包二级资质单位,如有分部分项工程对外分包,要求承担该项工程的分包单位必须具备与工程相适应的资质,必须配足相应安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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