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缆管理制度(终稿)
某矿业有限公司电缆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某矿业有限公司电缆管理制度范文电缆管理制度范本1. 引言本电缆管理制度旨在规范某矿业有限公司电缆的安装、使用、维护和管理,确保电缆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该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电缆的管理工作。
2. 责任与义务2.1 管理层应当负责明确电缆管理的责任并制定相应政策。
2.2 监管部门应当制定电缆管理的规章制度并对其执行进行监督。
2.3 所有员工应当遵守电缆管理制度,并积极参与电缆的安装、使用、维护和管理。
3. 电缆的安装3.1 所有电缆的安装工作应由经过培训和资质认证的专业人员进行。
3.2 在安装电缆前,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电缆的线径、长度和布线方案。
3.3 安装过程中,应遵循相关的安全规范,确保电缆的绝缘和接地正常。
4. 电缆的使用4.1 使用电缆前,应进行必要的检查和试验,确保电缆的质量和性能良好。
4.2 在使用电缆过程中,应注意防止过载和短路等异常情况的发生。
4.3 对于长时间不使用的电缆,应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避免电缆老化和损坏。
5. 电缆的维护5.1 定期检查电缆的外观和连接是否完好,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5.2 对于发现的电缆故障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维修。
5.3 在维护电缆时,应使用合适的工具和设备,并遵循相关的操作规程。
6. 电缆的管理6.1 对于所有电缆,应建立档案并进行分类管理,包括电缆的规格、使用情况、维护记录等。
6.2 对于重要的电缆,应制定专门的管理计划,并加强监督和检查。
6.3 对于废弃的电缆,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和处置。
7. 电缆的安全措施7.1 在电缆周围应设立明确的警示标识,提醒人员注意电缆的存在和潜在危险。
7.2 在电缆维护和检修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如佩戴防护用具和遵守操作规程。
7.3 在发现电缆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及时报告上级并采取紧急措施,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8. 附则本电缆管理制度的有效日期为自颁布之日起,并逐年进行评估和修订,确保其与实际情况相符。
电力公司电缆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力公司电缆管理,确保电缆安全、可靠运行,保障电力系统稳定供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电力行业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电缆及其相关设施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电缆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统一管理,责任到人;(三)定期检查,及时维护;(四)科学合理,节约资源。
第二章电缆分类与标识第四条电缆分类:(一)按用途分类:输电电缆、配电电缆、控制电缆、通信电缆等;(二)按绝缘材料分类:油浸纸绝缘电缆、交联聚乙烯电缆、聚氯乙烯电缆等;(三)按电压等级分类:高压电缆、中压电缆、低压电缆。
第五条电缆标识:(一)电缆标识应包括电缆型号、规格、长度、电压等级、生产日期、生产厂家等信息;(二)电缆标识应清晰、醒目,便于识别和管理。
第三章电缆安装与验收第六条电缆安装前,应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安装要求和质量标准。
第七条电缆安装应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和产品技术要求进行,确保电缆安装质量。
第八条电缆安装完成后,应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一)电缆型号、规格、长度、电压等级等应符合设计要求;(二)电缆绝缘电阻、直流电阻、绝缘老化等性能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三)电缆接头质量应符合要求;(四)电缆安装位置、固定方式、接地等应符合规范。
第四章电缆运行与维护第九条电缆运行期间,应定期进行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第十条电缆巡视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电缆外观检查,检查电缆是否有破损、腐蚀、过热等现象;(二)电缆绝缘电阻测试,检查电缆绝缘性能;(三)电缆接头检查,检查接头是否有松动、过热等现象;(四)电缆接地检查,检查接地是否可靠。
第十一条电缆维护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电缆绝缘处理,定期对电缆进行绝缘处理,提高电缆绝缘性能;(二)电缆接头处理,定期检查电缆接头,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三)电缆接地处理,定期检查接地系统,确保接地可靠;(四)电缆周边环境治理,保持电缆周边环境整洁,防止电缆受到外部因素影响。
电力公司电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力公司电缆的管理,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提高电缆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级单位电缆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电缆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规范管理,提高效率;(三)责任明确,奖惩分明。
第二章电缆的采购与验收第四条电缆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
第五条电缆采购前,应进行市场调研,了解电缆市场行情,选择信誉好、质量优、价格合理的供应商。
第六条电缆验收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内容包括:外观质量、尺寸、电气性能等。
第七条验收不合格的电缆,应退回供应商,并要求其进行整改。
第三章电缆的储存与保管第八条电缆储存应选择干燥、通风、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的场所。
第九条电缆应按规格、型号、长度分类存放,并做好标识。
第十条电缆储存期间,应定期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第十一条电缆出入库应做好记录,确保库存准确。
第四章电缆的安装与调试第十二条电缆安装前,应进行现场勘查,确保电缆安装位置符合设计要求。
第十三条电缆安装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安装质量。
第十四条电缆安装后,应进行调试,确保电缆运行正常。
第五章电缆的运行与维护第十五条电缆运行期间,应定期进行巡检,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第十六条电缆维护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定期清理电缆沟道,确保电缆运行环境良好;(二)定期检查电缆绝缘性能,发现绝缘老化、破损等情况,应及时更换;(三)定期检查电缆接地装置,确保接地良好;(四)定期检查电缆附件,确保附件完好。
第六章电缆的报废与回收第十七条电缆达到报废标准或因故报废时,应进行技术鉴定,并做好报废记录。
第十八条报废电缆的回收,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责任与奖惩第十九条各级单位应明确电缆管理责任,建立健全责任制。
第二十条对在电缆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电缆使用管理制度(4篇)

电缆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缆的使用管理,提高电缆的使用效能和使用寿命,保障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电缆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电缆使用管理应遵循“安全、合理、经济、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电缆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相关规定。
第二章电缆的选购与验收第五条电缆的选购应根据具体的使用要求,选择符合规定的电缆。
第六条电缆的供应商应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电缆的质量和性能要符合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
第七条电缆的验收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要求进行,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
第三章电缆的安装与维护第八条电缆的安装应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工作人员进行,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第九条电缆的敷设应符合设计要求,避免与其他设备、管线交叉和受力。
第十条电缆的维护应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并建立维护记录。
第四章电缆的保护与修复第十一条电缆应设置相应的保护措施,避免外力损害和腐蚀。
第十二条电缆发生故障时,应及时修复并记录故障情况。
第五章电缆的拆除与报废第十三条电缆拆除前应进行安全评估,制定拆除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操作。
第十四条电缆报废应进行登记,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第六章电缆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项第十五条电缆使用过程中应注意防火和防爆措施。
第十六条电缆使用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熟悉电缆的性能和规范。
第七章管理制度的执行第十七条本管理制度由电缆使用单位统一执行,由专人负责管理。
第十八条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八章附则第十九条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电缆使用单位所有。
第二十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以上是对电缆使用管理制度的一个简要概述,具体的内容和细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制定和修改。
电缆使用管理制度(2)是指企业或组织制定和执行的一套规章制度,用来管理电缆的使用和维护。
以下是一份电缆使用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1. 电缆使用范围:规定电缆的使用范围,包括使用地点、使用场合等。
电线电缆管理制度范文

电线电缆管理制度范文电线电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线电缆管理,保障电线电缆的使用安全,提高电线电缆使用效率,确保电力设施运行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电线电缆管理。
第三条电线电缆分为高压电线电缆和低压电线电缆。
第四条电线电缆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性原则:电线电缆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二)可靠性原则:电线电缆应选用质量可靠、性能稳定、材料合理的产品。
(三)经济性原则:电线电缆的采购和维修应合理经济。
(四)便利性原则:电线电缆的安装、操作、维护应简单便捷。
(五)环保性原则:电线电缆的制造、使用和维护应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第二章电线电缆的选用与验收第五条电线电缆的选用应符合以下原则:(一)按用途选用:根据需求选择符合设备和系统要求的电线电缆。
(二)按规格选用:根据规范和标准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线电缆。
(三)按环境选用:根据使用环境的特点选择适应的电线电缆。
第六条电线电缆的验收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外观检查:检查电线电缆的外观质量,如有外露线芯、发黏、变形等情况应及时予以处理。
(二)尺寸检查:检查电线电缆的尺寸与规格是否符合要求。
(三)外壳检查:检查电线电缆的外壳材料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四)导体电阻检查:对导体进行电阻测试,测试结果应符合规定。
(五)绝缘耐压试验:对绝缘层进行耐压试验,测试结果应符合规定。
第三章电线电缆的安装与使用第七条电线电缆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布线方案: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合理的布线方案,合理安排电线电缆的敷设路线。
(二)敷设方式: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电线电缆的敷设,确保安全可靠。
(三)固定方式:电线电缆应进行适当的固定,防止积水、腐蚀和机械损伤。
(四)温度处理:对于特定使用环境下的电线电缆,应进行温度处理,确保正常工作。
第八条电线电缆的使用应注意以下事项:(一)负载合理:根据电线电缆的额定负载,合理安排使用负载。
电缆管理制度

电缆管理制度1.必须设一名兼职电缆管理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电缆的领用、入井、移交、验收及回收升井工作,并建帐做好记录。
2.电缆的领用、报废必须由机运科统一管理,未经审批不得领用和报废电缆。
领用的电缆入井前必须做好标记,防止丢失,凡在井下发现一处没有电缆标记的电缆,罚使用单位50元,依次类推。
井下电缆严禁乱截、特殊情况必须截断时,必须报机运科批准,及时做好电缆标记,不汇报私自截断电缆,按照偷盗一次罚款200元,依次类推。
3.购进的新电缆由矿电缆管理组协同兼职电缆管理员进行验收,对阻燃电缆必须进行检验,证件齐全,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证件不齐全的电缆电缆不得入库、发放。
4.井下不准存放闲置电缆,备用电缆必须存放在指定硐室内,并上锁,设专人管理。
否则每发现一处闲置电缆乱扔乱放罚款50元。
5.水平巷道或倾角在30°以下的井巷中,电缆都必须用电缆钩悬挂,电缆悬挂点的间距不大于3m,电缆悬挂高度不低于矿车高度。
6.电缆悬挂允许有一定的驰度,但必须保持一致,达到美观要求。
7.电缆悬挂按照直径大小自上而下进行悬挂,同等电压的电缆之间间距不小于50mm,不同电压等级电缆之间间距不小于100mm,电缆与风筒或管路分别挂在巷道的两侧,如受条件限制挂在一侧时,至少应保持0.3m以上的距离8.在巷道敷设的电缆沿线每隔一定的距离、拐弯或分支点以及连接不同直径电缆的接线盒两端。
穿墙电缆,墙的两边应设置注有编号、用途、电压和截面的电缆标志牌。
9.穿过墙壁的电缆,必需加装保护套管,并将管口封堵,套管内壁要光滑,并有一定的承压能力,以防损伤电缆。
10.电缆的使用:(1)采掘移动设备的电缆要妥善保护,避免碰撞、砸压,炮崩,工具损伤。
(2)使用中的电缆要定期检查,注意电缆的温升、绝缘阻值,观察电缆的悬挂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连接电缆的接线盒不得承受拉力,穿过淋水区的电缆不得有接线盒。
(4)电缆只准在额定电压等级下使用,使用时负荷电流严禁超过电缆的额定载流量。
煤矿电缆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煤矿电缆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煤矿电缆的正常运行,增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及其附属设施的电缆使用、维护、检修和报废工作。
第三条电缆管理应坚持以安全第一的原则,注重预防和维护,依法管理和运行,不断完善管理制度。
第四条电缆管理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煤矿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责任和管理机构第五条煤矿应设立电缆管理部门,负责电缆的购买、安装、使用、维护、检修和报废工作,并落实相应的责任。
第六条电缆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和完善电缆管理制度;(二)组织电缆的采购、安装、保管和报废工作;(三)组织电缆的维护和检修工作;(四)组织电缆的巡视和测试工作;(五)对电缆使用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六)制定应急预案和措施,应对电缆事故;(七)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七条煤矿电气部门是煤矿电缆管理的主要责任单位,应配备专职电气工程师,负责煤矿电缆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八条煤矿应建立电缆管理的档案和记录,做到信息完整、准确,并定期备份。
第三章电缆的购买和安装第九条电缆的购买应根据煤矿的需要进行选型,选择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出具相应的合格证明。
第十条电缆的安装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确保安装质量符合规范和标准。
第十一条电缆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一)电缆应按照规定的敷设方式进行安装,不得随意穿越其他设备或管线;(二)电缆敷设应保持一定的间距,避免相互干扰和摩擦;(三)电缆的敷设和固定应牢固可靠,防止外力拉扯和挤压;(四)电缆的标识和编号应清晰可见,方便识别和维护。
第四章电缆的使用和维护第十二条电缆的使用应严格按照电缆的额定参数和要求进行,不得超负荷使用,避免出现过载和短路。
第十三条电缆在使用过程中应定期进行巡视,确保电缆的外观完好无损,并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第十四条电缆的使用单位应制定日常保养计划,定期对电缆进行清洁和防护,防止油污、水分和腐蚀等对电缆的损害。
电缆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电缆安全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为了确保电缆的安全运行,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及时发现并排除电缆运行中出现的隐患,制定本电缆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章电缆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1. 电缆的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电缆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责任人,并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 电缆使用单位应制定详细的电缆使用管理计划,包括电缆的选购、安装、使用、检修和报废等各个环节的规定,确保电缆的安全可靠运行。
3. 电缆使用单位应做好电缆的防火、防鼠、防腐蚀等措施,确保电缆的正常运行,并及时消除电缆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
第三章电缆选购管理1. 电缆使用单位应选购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电缆产品,严禁使用低价、劣质电缆。
2. 电缆使用单位应对买进的电缆进行质量检测,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并保留相关质量证明文件。
3. 电缆使用单位应根据电缆使用环境和要求,选择适合的电缆类型和规格,并保证电缆的正常敷设和使用。
第四章电缆安装管理1. 电缆使用单位应按照电缆安装图纸的要求,进行电缆的安装和敷设,确保电缆的接头连接牢固,绝缘完好,避免操作失误和损坏。
2. 电缆使用单位应定期对电缆的安装情况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并排除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例如接触不良、绝缘破损等。
3. 电缆使用单位应保持电缆周围的环境整洁,确保电缆的正常散热和通风,避免外部环境对电缆产生不良影响。
第五章电缆使用管理1. 电缆使用单位应建立电缆使用档案,记录电缆的安装日期、规格型号、使用情况等相关信息,以便日后查阅和维护。
2. 电缆使用单位应定期对电缆进行巡检,如发现线路异常,应及时采取措施,避免因电缆故障造成意外事故。
3. 电缆使用单位应确保电缆运行过程中的电压、电流等参数在正常范围内,防止过载或短路等导致的安全隐患。
第六章电缆检修管理1. 电缆使用单位应按照规定对电缆进行定期检修,例如接头的清洗、绝缘的检查和维护等,确保电缆的安全可靠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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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管理制度第—章总则第1条为搞好我矿电缆管理,完善电缆的供应、管理、修补、回收、报废全过程综合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用以加强全矿各电缆使用单位(下称各单位)对电缆工作的管理,使全矿电缆以合理使用。
第2条第2条全矿各单位要以本制度规定的各项要求为准,加强对电缆管理工作,结合本制度制定本单位的电缆管理制度。
第3条本制度所涉及的电缆,包括全矿各单位使用的铠装电缆、橡套电缆、监控电缆、通讯电缆。
第4条本制度解释权归郭庄煤业机电部。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5条机电部负责全矿电缆管理工作,设电缆管理员,对全矿电缆使用的计划及技术管理工作负责,并成立电缆管理组,负责全矿电缆检验工作以及电缆回收的处理工作。
第6条机电部负责全矿各类电缆的采购、验收、入库、存储、保管、分发等管理工作,并负责新电缆到货后的抽样送检。
第7条全矿各单位的第一负责人是电缆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电缆管理工作负责。
机电队长是本单位电缆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者,对本单位电缆及业务管理负责。
第三章管理责任制第8条各单位根据本单位设备使用情况设兼职电缆管理员,负责本单位各电缆使用状况的检查、领用、使用、维护及回收等工作。
第9条各单位电缆管理员在机电队长的管理下,负责本单位电缆计划及消耗制定,编制设备电缆管理制度,掌握本单位电缆的绝缘状况,监督电工能够按照电缆使用规定,按期对电缆进行巡查、电缆绝缘进行摇测、电缆的回收等工作。
第10条各单位的机电队长,每半月至少对全队电缆绝缘情况进行抽查一次,负责本单位电缆计划审查。
第11条机电部包队科员,负责收集所包队组上报的电缆计划。
第四章管理制度第12条机电部负责全矿电缆的计划管理、建账编号、发放审批、检查考核、回收复用等工作,负责下达检修作业计划。
第13条电缆实行计划管理,各单位使用电缆必须提出计划,机电部负责收集汇总。
机电部根据电缆修复库存情况上报审批,计划审批后购置,机电部负责验收,以及库存保管。
电缆的领用由机电部根据生产和计划情况审查批准后发放。
计划于每月25日前报机电部。
因计划不周影响生产者,由责任单位负责。
造成计划外领用,经领导批示后,方可发放。
第14条凡用于井下动力、照明、信号和控制的各类型橡套电缆,必须符合《规程》有关要求,必须经国家采煤机械质量检测中心核发的《产品检验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和生产厂的《出厂检验合格证》。
煤矿用阻燃电缆必颈经公司阻燃电缆检测站进行安全性能检测,检测站发给《阻燃电缆检验合格证》。
入井前经防爆检查员检查,各种证件齐全,外观、绝缘情况合格,方可签发“入井证”,下井使用。
第15条井下电缆的选用应遵守《规程》第467条规定,敷设,悬挂应符合《规程》第468、469条规定,不得选用无接地芯线的电缆,严禁采用铝包电缆和铝芯电缆,新敷设的井下高压电缆不得采用油浸纸绝缘电缆和外钢带铠装电缆,在用的油浸纸绝缘电缆和外钢带铠装电缆应尽快更换。
第 16条电缆的连接,必须执行《规程》第472条有关规定。
第17条为了保证电缆的可靠运行,电缆使用维护单位必须配备红外线温度检测仪器,每周对电缆连接处进行一次检查,发观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第 18条装岩机、掘进机、煤电钻等移动设备除靠近其15米一段电缆外,都要悬挂起来。
靠近移动设备的拖移电缆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进行巷道清洗、维修等有可能损伤电缆的作业时,必须有电缆防护措施。
第19条电缆采购,机电部按计划的内容、规格、型号,数量保质保量按时采购,电缆由机电部编号、管理。
第20条各单位对使用的电缆以及电缆挂钩等实行建档建账管理,建立健全各种使用维护管理制度,加强维护检修,不得损坏丢失。
第21条各单位在绘制“供电系统图”时,必须将电缆和五小电器填绘到图纸上,并标明规格型号长度等数据,采掘各队每月必须将变化后的情况上报机电部。
第22条新安装的采煤机工作面及掘进工作面进行移交时,机电部主持电缆的交接,办理移交手续,移交双方及机电部各持一份《移交单》。
第23条井下电缆不论是新装还是在使用中,都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程,挂钩间距,弧垂度都必须符合规定要求,不得交叉盘圈,不得用铁丝吊挂,未经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机电部不予办理《停送电申请票》,机电队不得供电。
第24条电缆在穿过防火门、风门隔离墙等建筑物时,必须装设穿墙管穿管过墙,否则不予验收。
第25条采掘工作面使用的电缆,在工作地点变更时,视电缆的实际使用情况上井进行维修。
采煤工作面因进尺变化而拆下的电缆(包括通讯电缆、监测监控电缆)以及电缆挂钩,接地线等,要在十天内及时组织上井,回收上交机电部。
第26条各单位在回收拆撤截面为4平方毫米以上的电缆时,必须从开关内接线端字处拆开,不得随意将电缆截短或截断,否则经济处罚500元/处。
第27条所有电缆都必须在变电所开关处、变电所及用电建筑物外,电缆所在巷道和沟内转角处以及电缆接线盒上集中悬挂标志牌,并在巷道和沟内沿途电缆上写明电缆编号及指向,标志牌要标明电缆型号,规格,长度,来去地点等内容,指向要正确。
第28条电缆的报废,由机电部包队科员根据使用情况,提出报废报告及明细,上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报废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处理。
第29条电缆外借时,必须由借用单位出具证明,经矿分管领导和机电部长批准,定出借用期,方可借出,并按规定交纳租借费,丢失损坏,要照价赔偿。
第五章电缆验收及保管发放管理第30条各单位兼职电缆管理员结合本单位使用及库存情况编制电缆使用计划,经机电队长审核,队长批准后,上报机电部。
第31条机电部根据各单位上报的电缆使用计划,编制全矿电缆计划,经机电矿长签字后上报矿企管科,企管科审核后,交机电部组织采购第32条机电部采购组接到企管科下发的计划后,机电部材料配件组立即开展采购流程;第33条新电缆到货后,采购组按照到货电缆规格型号及批次,收集索取并检验销售单位提供的由厂家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和生产厂的《出厂检验合格证》。
第34条初验入库后的煤矿用阻燃电缆必颈经公司阻燃电缆检测站进行安全性能检测,检测站发给《阻燃电缆检验合格证》,对确认合格的电缆办理正式入库手续。
第35条机电科负责对已办理入库手续的各类电缆的保管发放管理,并按照行业管理办法切实做好油脂的库存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第36条机电科对已办理入库手续的各类电缆加强质量的管理,防止电缆损坏.第37条各单位使用后的电缆,回收及处理工作由机电部负责具体管理。
第六章电缆巡视检查制度第38条电缆的巡视工作1、电缆的巡查周期(1)户外架空线路、电力电缆每月至少巡视二次。
根据季节和基建工程的特点相应增加巡视的次数。
(2)电缆沟每周巡视一次。
(3)对于外皮有破损的电缆,应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并加强巡视。
(4)特殊情况下,如暴雨、发洪水等,应进行专门的巡视,(5)对巡视排查的隐患及问题建立台账记录。
2、巡视的内容(1)对敷设直埋在地下的电缆线路应查看路面是否有未知的挖掘痕迹,电缆线路的标桩是否完整无缺。
(2)电缆线路上严禁堆积物体,如瓦砾矿渣建筑材料笨重物件酸碱性液体或石灰坑等。
(3)户外的电缆线路,电缆的护套应完好。
(4)户外的电缆的穿线管路是否良好,有锈蚀及碰撞损坏应及时处理。
(5)架空线路是否有倒塔、电线杆倾斜、瓷瓶破损现象。
(6)户外架空线路连接处是否有断丝现象。
(7)检查电缆接头有否虚接过热现象。
(8)多根电缆并列运行时,要检查电流分配和电缆外皮温度情况,发现各根电缆的电流和温度相差较大的,应及时汇报处理,发防止负荷分配不均引起烧坏电缆。
(9)入遂道巡视要检查电缆的位置是否正常、接头有无变形和漏油、温度是否正常、防火设施是否完善、通风和排水照明设备是否完好。
(10)电缆沟内不应积水、积污物,其内部的支架必须牢固、无松动和锈烂现象。
(11)发现违反电力实施保护的规定而擅自施工的单位,应立即阻止其施工。
对按规定进行施工的单位,应做好电缆地下的分布情况现场交底工作,并加强监视和配合施工单位处理好施工发生的与电缆线路有关的问题。
第39条巡视结果的处理(1)巡视人员应将巡视电缆的结果,填写巡视记录,运行部门应根据巡视结果,采取对策消除缺陷。
否则处罚责任人及机电队长、队长100——500元。
(2)巡视人员巡视中,如发现电缆有零星缺陷,应记入巡视记录簿内,方便编制月度的维护检修计划。
(3)巡视人员在巡视中,如发现电缆有重大缺陷,应立即报告相关部室进行处理。
第七章电缆吊挂标准第40条井下新施工采掘工作面必须使用统一标准的电缆钩进行吊挂,严禁使用圆钢制作的临时挂钩,采掘工作面在规程编制时,由机电部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电缆敷设根数,选定电缆钩的规格,施工中一次将电缆钩安装到位,同一巷道使用的电缆钩规格型号必须统一。
第41条采掘工作面巷道中多余的电缆必须在电缆车上盘好,严禁堆放在地上或在巷帮打回头折弯吊挂。
第42条喷浆巷道电缆钩吊挂应使用膨胀螺栓固定,要求膨胀螺栓距离顶板距离相等,膨胀螺栓外露长度要根据巷道成型适当调整,以保证电缆钩吊挂在同一竖直平面上,严禁用铁丝吊挂电缆。
第43条架棚支护巷道,将电缆钩上端吊挂在工字钢梁上,吊挂位置在梁与腿的交接处,保证电缆钩与棚腿平行。
要求吊挂位置距顶距离要相等,保证电缆吊挂在同一水平上。
将电缆钩尾端捆绑在棚腿上。
保证电缆钩的牢固性。
第44条锚网支护巷道在巷帮距顶不超300mm的位置分段打设固定点,各吊点之间用钢丝绳拉紧,将电缆钩上端吊挂在钢丝绳上,吊挂要牢固。
在电缆钩的尾部与上部钢丝绳平行垂直在拉一条钢丝绳,将电缆钩尾端与钢丝绳相连,以保证电缆钩的牢固性。
第45条在有瓦斯抽放管路的巷道内,所有电缆(包括通讯、信号电缆)不得与瓦斯抽放管同侧吊挂;电缆与风、水管要分别布置在巷道两侧,受条件所限敷设在同一侧时电缆要敷设在电缆上方,并保持0.3m以上距离。
电缆及电缆钩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
第46条巷道内的电缆(电力电缆)沿线每隔200m的距离,拐弯或分支点,以及连接不同直径电缆的接线盒两端、穿墙电缆的墙两边都应设置注有编号、用途、电压和截面的电缆走向标识牌,且内容齐全,不得挂反。
第47条巷道内的通讯电缆、监控和信号电缆应与电力电缆分挂在巷道的两侧,如果受条件限制,必须敷设在同一侧时,应敷设在电力电缆上方0.1m 以上地方。
第48条电缆吊挂时要遵循由上至下电压逐渐升高的原则,依次为监测监控线,通讯线缆、照明信号线缆,低压线缆、高压线缆。
第49条电缆吊挂必须保持一钩一线,电缆钩吊挂间距为1m。
特殊地段间距相应缩小。
电缆吊挂高度距顶板间距不得超0.3m,并保证电缆与顶底板平行。
第50条高、低压电缆敷设在巷道同一侧时,高、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1m.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