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明确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职责

合集下载

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实施细则

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党内法规和《中共河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细则。

( 1 )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落实主体责任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每年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至少 2 次。

( 2 )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分工,建立责任体系和主体责任传导链条。

( 3 )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作用,进一步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催促各职能部门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领导小组成员发生变化的要及时予以调整。

( 4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工作,健全科学规范的考核评价体系;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 5 )催促下级党委(党总支、支部)履行主体责任,明确责任清单,延伸到下属单位、农村、社区、企业等基层单位和学校。

( 6 )有效规范选人用人行为,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改进竞争性选拔干部等工作,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

( 7 )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坚持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专项检查离任检查等制度。

( 8 )加强对被选拔任用干部廉洁行为的考察,落实选人用人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制度。

( 9 )推行干部提拔任前考廉制度,对提拔重用的干部进行廉政知识测试,加强新任干部的任前廉政教育和廉政谈话。

( 10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若干意见、县委实施细则和有关规定,坚决纠正四风突出问题,全年至少听取本地、本单位(系统)作风建设情况工作汇报 4 次。

关于印发党委政府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的通知

关于印发党委政府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的通知

辛发[2011]2号中共辛兴镇委辛兴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的通知各社区、各部门党支部(总支):为了进一步明确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促进全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党委、政府《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以及今年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任务要求,党委政府调整了《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现予印发。

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工作分工,搞好岗位职责落实;各社区、各部门可根据各自实际,参照、制定领导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并抓好落实,使我镇形成以党组织为核心,以领导干部为主体,层层有目标,人人有责任,项项有措施,事事有人抓,齐抓共管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格局,推动全镇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为我镇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政治保证。

中共辛兴镇委辛兴镇人民政府2011年1月7日主题词:党风廉政岗位职责通知辛兴镇党政办公室二○一一年一月七日印发(共印200份)党委书记、人大主席王伟同志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一、承担党委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负总责。

二、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工作中,及时研究工作,部署任务,做到与经济工作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检查、统一考核。

三、加强对党风廉正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纪委工作汇报,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

四、重视、支持纪委依法依纪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对上级党委、纪委批办的信访案件和群众举报的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及时批办,督促落实。

五、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廉洁勤政教育和监督管理,督促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及各村、各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抓好自身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

六、自觉遵守党章,认真贯彻“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严格执行上级“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矿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明确本局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确保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共中央、省、市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及有关实施办法规定,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实施党风廉政责任制,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心工作,坚持反腐倡廉工作方针,健全惩防体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城市管理执法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实行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第三条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局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依靠干部群众参与和支持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机构各负其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四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各级领导班子、领导人员和掌管“人、财、物”等关键岗位的管理人员为重点,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

第二章组织机构责任第五条局党组责任1、统一领导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省、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要求,健全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和体系,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措施,并付诸实施。

2、抓好各级领导班子、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理论学习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制定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和廉洁从业规定,完善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机制,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领导人员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3、督促本局领导班子成员抓好分管机构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签订年度责任书。

对局领导班子及成员、机关各科室、各基层中队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并对其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和奖惩。

海关党风廉政建设

海关党风廉政建设

为了进一步明确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确保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我市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的贯彻落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县、**区、市直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纪检监察组织。

二、考核内容(一)对领导班子重点考核以下内容:1、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党风廉政状况,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以及组织实施的情况。

2、从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出发,采取有效措施,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管理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情况。

3、经常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邓小平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学习廉政法规,进行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的情况。

4、根据党和国家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法规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的情况。

5、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的情况。

6、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征求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意见,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情况。

7、依法领导、组织并支持执法机关履行职责的情况。

组织和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内重大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工作,及时研究处理执纪执法机关呈报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情况。

(二)对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重点考核以下内容:1、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召开有关会议,亲自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

2、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问题,明确划分班子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行政正职亲自分管行政监察工作的情况。

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为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明确局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责任,根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具体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现将局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明确如下:一、“一岗双责”责任清单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局属各党支部及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分管的县(市、区)联系点党风廉政建设负监督责任。

其职责清单如下:(一)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建立健全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以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落实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听取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员干部和局属各党支部及其主要负责同志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与局领导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定责到岗,将责任目标和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主体。

(二)建立健全全系统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切实加强系统作风建设;建立健全局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及时了解和解决业务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作风建设制度及工作纪律的问题。

(三)研究制订系统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在全系统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严格执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五项权力制度,加强对“三重一大”权力项目的监督;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和管理,组织和督促全系统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学习和教育,坚持每年亲自为全局党员干部上两次以上廉政教育党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领导、组织和协调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市纪委执纪办案,落实案件查办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规定。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

三一文库()/常用公文/岗位职责〔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为了进一步明确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负的责任,切实抓好我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省厅《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局党委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

(党支部书记)按照局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负责指导全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公司及公司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公司领导班子以及公司属各室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1、负责指导全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主持抓好《中共※※省※※局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中所规定的领导责任的落实。

加强对全公司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调研工作,组织分析全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负责组织制定和完善并督促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3、抓好公司支部、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发现有不廉洁问题的,要及时谈话,批评教育,促其纠正。

4、抓好公司支部党内民主生活会工作,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方面起表率作用,注重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

5、严格按照《干部选任条例》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选聘办法》,主持抓好公司所管干部的选任工作,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6、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公司领导班子及各室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和廉洁从政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认真组织调查处理。

7、切实抓好闲置资产公开竞价销售、单位采购、劳动人事管理等制度的完善和执行,加大财务季度内审和事务公示的力度,从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8、负责抓好用组织处理的手段实施责任追究工作,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9、领导和协调全公司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

10、加强对党员、干部职工进行党性、党纪、党风教育和法制、纪律、道德教育,积极营造反腐倡廉的工作氛围。

11、负责抓好人事、劳动、群团、计生以及公司办、财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要求

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要求

宛城区溧河乡王堂小学干部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要求宛城区溧河乡王堂小学2011年1月宛城区溧河乡王堂小学干部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和党风廉政建设计划的总体要求,通过认真总结经验,深入查找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力求把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现将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要求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制度保障。

全校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教导处各部门负责人进一步提高了对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切实负起了领导责任,认真抓好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整体工作,同其它工作一起计划、一起布置、一起反馈。

二、突出一岗双责,实行目标管理学校各主要负责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承担领导责任,同时负有既抓业务又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双重责任,即“一岗双责”。

因此,各室、教研组长是责任目标制订、检查、考核和实施责任追究的第一责任人。

学校为了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各部门实行目标管理,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细化为明确具体的目标,由学校纪检组织检查、协调与考核。

3、党政一体,共同承担管理职责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学校党政一体,共同承担管理职责。

从学校行政来说,教师队伍整体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的不断提高是发展中的头等大事;从学校党支部建设来说,教师高尚师德、爱岗敬业、勇于进取精神的培养和树立同样是首当其冲的工作。

一年来,党政工作形成默契,谁先接管谁就“管到底”,共同做好队伍建设的工作。

学校党政班子主要负责人学习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结合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及《校长守则》及其《实施细则》,进一步提高对加强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群众意识,做到旗帜鲜明、态度坚决、措施有力地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

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

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为了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负的责任,切实抓好我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街道党委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居实际,特制定居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

按照居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支部书记负责指导居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领导班子以及支部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1、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党纪国法,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坚决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届六中全会确定的各项任务,对党员干部进行科学发展观、理想信念和树立正确人生观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2、负责指导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职责书》中所规定的领导责任,加强对党支部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调研工作,组织分析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负责组织制定和完善并督促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3、抓好支部和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发现有不廉洁问题的,要及时谈话,批评教育,促其纠正。

4、抓好党支部党内民主生活会工作,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方面起表率作用,注重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

5、严格执行党纪政纪,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扎实推进工作作风建设。

要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党支部日常工作、与评优评先和考核兑现、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加强党建工作相结合,严明纪律,切实解决影响科学发展、破坏社会和谐的问题,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并辅之以组织处理手段。

坚持防惩并举,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6、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领导班子及支部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和廉洁从政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认真组织调查处理。

7、加强对党员、干部职工进行党性、党纪、党风教育和法制、纪律、道德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工作,积极营造反腐倡廉的工作氛围。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为了进一步明确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职责,确保2012年度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结合各镇承担的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县委与烟草专卖局签订201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省纪委七次全会、市三次党代会、市纪委三届二次全会、县委十七届和十七届二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明党的纪律,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深化反腐倡廉制度创新,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努力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实现丹凤跨越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二、检查、考核与责任追究
(一)监督检查和考核机制。

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2012年度全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目标任务,会同县考核办对各乡镇、县级各部门目标责任落实情况
进行日常和年度检查考核。

考核实行百分考核,各镇的最终得分按照实得分和县考核办给定的分值折算生成。

(二)考核结果的应用。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作为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领导干部年度任职考核的主要组成部分,同时作为干部任用以及单位和个人评优树模、推荐表彰进行廉政鉴定的重要依据。

(三)责任追究。

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进行通报,对目标任务完成好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给予通报表彰;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任务落得不实、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较差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对于辖区或所属单位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
1、辖区或所属单位发生严重违规违纪问题,受到县委、县政府、县纪委及上级领导机关通报批评的;
2、辖区或所属单位发生非自然原因引起的重特大责任事故,或发生重大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造成恶劣影响、须追究领导责任的;
3、疏于监督管理、致使班子主要领导或班子2名以上成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直接管理的下属干部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刑事追究的;
4、辖区或所属单位发生违规违纪问题,经群众举报、媒体披露、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查证属实而处理不到位、责
任追究不力,以及对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或对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予制止的;
5、对领导批办、上级交办要结果案件和问题久拖不查或未按时、按要求上报结果的;
6、在年度政风行风评议中排名末位的;
7、纪检监察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处于全县后三位,且低于80分的。

三、目标任务及考核标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