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教学委员会工作职责
学校校委会成员分工及工作职责

财神镇集发小学校委会成员分工及日常职责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落实管理责任制,使学校领导和教职工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经校务会研究决定学校成立校委会,以下是校委会的工作介绍:一、校委会成员分工李盛林:校长,全面领导学校各项工作。
蒋应全:教务主任,在校长的领导下,分管学校教务工作及办公室工作,并协助校长调配。
孙良伦:总务主任,在校长的领导下,分管学校后勤、安全、营养餐及财务管理工作,并协助校长调配。
许婷: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办公室工作,并配合学校各领导工作。
邹佳贵:食堂负责人,主要负责食堂工作,并配合总务主任工作。
阳来凤:播音员及主持人,主要负责播音及会议主持工作。
张珍春:语文教研组组长,主要负责语文学科的各项工作。
并配合教务主任工作。
道德讲堂负责人,主要负责讲堂的日常管理及建设工作。
罗丽:数学教研组组长,主要负责数学学科的各项工作。
并配合教务主任工作。
图书管理员,主要负责图书室工作。
二、校委会成员日常职责校长:1.全面领导学校各项工作;2.合理分配卫生区域,检查卫生工作;3.组织学生值日小组监督校园卫生;教务主任:1.教育教学日常管理工作;2.教研教改工作;3.教师培训工作;4.师德师风建设工作;5.教师继续教育工作;6.学科渗透法制教育工作;7.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工作;8.主持少先队建设工作;9.指导办公室、图书室、播音室及道德讲堂工作;10.协助校长工作;总务主任:1.后勤保障工作;2.师生人身安全及校园安全工作;3.学校账务及财产管理工作;4.学生营养餐工作、营养餐菜单公示工作;5.校园文化及设施建设工作;6.协助校长工作;7.校长外出时主持学校工作;办公室主任:1.会议记录及签到工作;2.会场布置及卫生工作;3.校务公开公示工作;4.上级领导及外来人员来访接待工作;5.协调学校各部门工作;6.文件发放及通知工作;7.协助校领导工作;食堂负责人:1.协助总务主任管好食堂工作;2.食物原材料入库、保管及出库工作;3.完成食物入库及出库台账工作;4.监督、指导及管理食堂工作人员工作;5.食品留样、销毁工作;6.按时收取教师营养餐及晚餐伙食费并严格管理;播音员及主持人:1.“两操”播音工作;2.每周升降国旗工作;3.国旗下讲话工作;4.活动主持工作;5.协助少先队工作;语文教研组组长:1.语文教研组各项工作;2.语文学科各项工作;3.教研组管理及资料建设工作;4.实验室管理工作;5.协助教务主任工作;道德讲堂负责人:1.道德讲堂和禁毒基地的日常管理工作;2.讲堂和基地的建设工作;3.讲堂和基地资料的收集整理完善工作;数学教研组组长:1.数学教研组各项工作;2.数学学科各项工作;3.教研组管理及资料建设工作;4.仪器室管理工作;5.协助教务主任工作。
各二级学院三会两制一课制度范文(5篇)

各二级学院三会两制一课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二级学院内部的民主管理和决策,促进学院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形成良好的学院发展氛围,依据学院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二级学院三会两制一课制度是指二级学院在学术委员会、学院行政委员会、学生会三个会议基础上,建立学院教学委员会和学院党总支,规范学院教学和学院党建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二级学院全体教职工和学生。
第二章学术委员会第四条学术委员会由学院内部教职工组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学院章程,负责学院内部的学术决策、教学研究和学术活动的组织与管理。
第五条学术委员会的职责包括:1. 讨论并通过学院的学术发展规划和重大教学安排;2. 审议并决定教学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立项和实施;3. 确定学术会议和学术活动的议题、议程和参会人员;4. 组织学院教师的教学交流和经验分享;5. 提出学院的学术建议、评奖评优和通知荣誉事项。
第六条学术委员会的任期为两年,由学院内部教职工选举产生,其中由本学院中工作时间最长的教职工充当学术委员长。
第七条学术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全体会议,会议由学术委员长主持,与会成员应当按时参加,并就学院的学术事务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三章学院行政委员会第八条学院行政委员会由学院内部行政人员组成,负责学院日常行政工作的组织与管理,配合学术委员会的工作。
第九条学院行政委员会的职责包括:1. 制定学院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2. 管理学院的师资、财务、后勤等行政事务;3. 负责学院的成果评审和考核工作;4. 执行学院学术委员会的决策;5. 提出学院的行政建议。
第十条学院行政委员会的任期为两年,由学院内部行政人员选举产生,其中由学院院长充当行政委员长。
第十一条学院行政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会议由行政委员长主持,与会成员应当按时参加,并就学院的行政事务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四章学生会第十二条学院学生会是由学院全体在籍学生自行组织的群众性组织,负责代表和维护学生的权益,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马克思主义学院常设机构、工作职责及议事规则

马克思主义学院常设机构、工作职责及议事规则(经2016年7月28日院首次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8月31日党政联席会议确认)一、评议机构(一)学术委员会由校内相关学科的教授7-9人组成(根据学校要求组建),是学院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重要评议机构。
1.工作职责(1)审议并决定学院的学科、专业及教师队伍建设等重大学术规划;(2)审议并决定教师所申报的各级各类竞争性学术科研项目;(3)审议并决定教师职称聘任的学术标准和办法;(4)审议并决定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并对外推荐教师申报各级各类科研成果奖励;(5)审议并决定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人选、名誉(客座)教授聘任人选,推荐国内外重要学术组织的任职人选、人才选拔培养计划人选;(6)学术委员会调查学术不端行为、裁决学术纠纷,对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学术委员会可以依职权直接撤销或者建议相关部门撤销当事人相应的学术称号、学术待遇,并可以同时向学校、相关部门提出处理建议。
(7)学院认为需要提交审议的其他学术项目;2.议事规则(1)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学术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以委托副主任委员召集和主持会议。
学术委员会委员全体会议应有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2)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应当提前确定议题并通知与会委员。
经与会1/3以上委员同意,可以临时增加议题。
(3)学术委员会议事决策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重大事项应当以与会委员的2/3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学术委员会会议审议决定或者评定的事项,一般应当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做出决定;也可以根据事项性质,采取实名投票方式。
?(二)教学委员会由相关院领导与各教研室主任7-9人组成。
是学院人才培养和教学重大事项的咨询和审议机构,根据学院的教育理念、战略目标与发展规划,为全院教学工作决策提供咨询和审议。
1.工作职责(1) 受学院委托,就学院人才培养理念和目标、教学政策、教学规划、教学质量监控等重大议题提供咨询;(2)审议学院关于教师岗位任职和教师岗位职称申报的教学工作规定;(3)审定学院各类教学奖评定标准和办法,评审或推荐各类教学建设项目和教学奖项;(4)指导、审议学院教学工作要点、工作考核要求和教学经费使用的方案;(5)协助完成人才培养和教育教学改革的相关工作。
教学指导委员会职责与制度

教学指导委员会职责与制度
一、教学指导委员会主要职责
1 .根据学校定位和办学理念,贯彻学校教育教学思想,指导学校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工作。
2 .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检查督促日常教育教学工作,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 .组织开展教研教改和听课、评课活动,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技能。
评审校级教研教改课题和市级及以上教研教改课题推荐申报工作。
4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培养工作,组织对教师教学水平、能力的考评。
负责教师教学、教学竞赛等活动的评先评优工作,组织、推荐参加市级及以上教学活动。
根据职业教育特点,打造“双师”型师资队伍。
参与教师聘任或解聘工作。
5 .加强教研室建设。
6 .加强教材建设,指导、协调教材选用和校本教材开发工作。
7 .指导、协调学科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有重点、有步骤地打造特色专业和精品课程。
8 .加强教育教学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协调建设好各专业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确保实践教学正常运行。
9 .定期召开教育教学工作会议,总结教育教学经验,推广教育教学先进典型。
10 .研究教育教学重大事宜,解决教育教学中出现的重大事件。
二、工作制度
1 .教学指导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学期召开1—2次,必要时,可即时召开会议。
2 .教学指导委员会活动时,属于咨询性质的议题,由秘书处整理出咨询意见,作为校长办公会议或行政会决策参考。
3 .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的问题如属必须通过表决作出决定的项目,则形成决定时,
必须有2/3以上成员出席会议,并有2/3以上的到会成员投赞成票方为有效。
教学委员会工作职责

教学委员会工作职责(试行)2005年9月12日为实现我校教学管理的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不断提高我校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学校决定设立教学委员会。
为保证其正常开展工作,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教学委员会是校长直接领导下,对学校教学工作进行咨询、审议和指导的机构。
教学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有关决定,经校长办公会批准后实施。
第二条:教学委员会成员由学校领导、校内骨干教师、校外教育教学专家组成。
委员会设主任1人,由学校党政一把手担任;设常务副主任1人,由学校主管教学领导担任;设委员若干人。
教学委员会委员应具备的条件:1、爱国爱校,热爱教育事业;2、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管理经验,治学严谨,教书育人;3、积极支持教学改革;4、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顾全大局,作风正派。
第三条:教学委员会的职责是:实用文档1、本着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的原则,根据学校的定位、发展规划和社会需求研究学校教育教学有关发展方向问题;讨论、审议有关教学改革重大决策、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研究招生计划。
2、研究并论证学校教学机构及课程设置,课表安排、教研活动、自习辅导。
3、研究学校提高教学质量、加强教学质量监控的方针、对策和举措;对教学管理、教学改革、教学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4、对各年级和各班的教学质量提供咨询并进行质询、监督和评议;5、研究并决定教学奖惩的制度和措施;负责校级教学成果项目的评审鉴定及参加上级教学成果评选材料的审定,承担各种教学奖励的校级评审工作。
鉴定教学事故,并提出处理建议。
对教学及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解决办法。
6、审查并批准教学计划、教材订购、教辅资料订购等事项;7、研究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政策。
实用文档第四条:学校教学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同时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有关议题。
第五条:教学委员会的成员由校长办公会决定任免,每届任期一年,期满换届,可以连任。
任期中可根据工作需要由校长办公会对其成员进行调整。
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

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一、总则教学工作委员会是学校教学管理的重要组织,旨在加强教学工作的协调与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本章程旨在规范教学工作委员会的组织结构、职责权限、成员选拔和工作程序等方面的事项,确保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组织结构1. 教学工作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任,副校长、教务处主任、各学院院长等相关负责人为副主任,各学院教学副院长、教研室主任、教师代表等为委员组成。
2. 教学工作委员会设立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和执行委员会的各项工作。
三、职责权限1. 审议并制定学校的教学发展规划、教学改革方案和教学管理政策,提出教学工作的发展目标和重点。
2. 组织开展教学评估和教学质量监控,对教学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3. 审核学院教学计划、教材选用、教学大纲等教学管理文件,确保教学内容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4. 组织教学培训和教师发展活动,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能力。
5. 协调解决教学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促进教学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优化利用。
6. 指导学院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项目的申报和实施,推动教学创新和教学成果的转化。
7. 审批教学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报告,定期向校领导汇报工作情况。
四、成员选拔1. 教学工作委员会主任由校长任命,副主任由校长提名并经教务处批准。
2. 委员由各学院推荐代表,推荐人选需具备较高的教学水平和管理能力,经教务处审核后确定。
3. 办公室成员由主任提名并经委员会讨论通过,任期为两年,可连任一次。
五、工作程序1. 教学工作委员会每学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由主任主持,副主任或者秘书负责会务工作。
2. 会议议程由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提前制定,并向委员会成员发出通知。
3. 会议记录由办公室负责,会议记要和决议经主任签署后生效。
4. 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议题和建议,会议上进行讨论和表决。
5. 委员会成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预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对工作中的问题提出合理建议和解决方案。
教学管理委员会工作条例

教学管理委员会工作条例
1.教学管理委员会是根据学院教学工作要求,实施教学管理、改革和实践等方面的工作任务而设立的机构。
2.教学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1)研究制定学院的教学工作规划和重大教学改革措施,审议各系(部)专业的教学实施方案。
(2)研究提出学院的专业、学科、课程设置及实验室建设方案。
(3)研究提出学院的专业、学科和课程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及其实施细则,制定考核办法,对各系(部)的教学质量进行考核。
(4)研究制定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负责教师的选聘、调配、培训和奖惩。
(5)开展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的调查研究,负责学科建设、教材建设和教育教学研究,审定学院的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教学大纲和教材选编。
(6)研究制定学生的设计、实习方案。
(7)审议通过有关教学管理制度和学籍管理制度,并督促实施。
3.教学管理委员会由有关院系和职能部门中的专家组成。
教学管理委员会主任由教学副院长兼任,并设常务副主任委员一人,办事机构设在学院教务处。
4.教学管理委员会委员需具有较高管理水平和学术造诣,热爱教育工作,富有改革创新精神,工作业绩突出。
5.教学管理委员会决议和重要方案,须经全体委员会讨论决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通过方为有效。
6.教学管理委员会每学期至少举行两次例会,研究学院教学活动中的有关事宜;遇有特殊情况,可由主任委员召集主任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有关问题。
教学管理委员会的决议和决定由教务处负责执行。
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职责

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职责第一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由分管护理学院的校领导担任;副主任委员2人;秘书1人;委员会成员任期四年。
第二条教学指导委员会在院长领导下开展工作。
在工作中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执行学校关于教育、教学工作的指示和要求,遵循教育和教学规律。
在坚持对学院的教学工作进行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学院的教学规划与建设、教学改革与发展、教学管理、教学研究与质量控制等方面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三条学科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1、负责对我院学科建设、硕士学位点建设总体规划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专业学位申报工作进行指导,对硕士点建设成效进行评估,并参与学科及学位点合格评估工作。
2、负责对我院专业设置进行调整,负责新增专业的论证和评估工作;3、负责重点课程和院级网络课程、教材的申报编写等的评选、建设规划、监督指导。
第四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及相关规定建设1、对学院教学方面的重要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制定、修订、审议;2、根据需要及时提出制(修)订各专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培养方案的建议,提出制(修)订的原则要求并监督实施。
第五条教学改革1、对学院教学改革方案、教学改革项目进行初审和上报;2、组织推选教学成果、教学先进个人、先进单位表彰对象;3、组织推选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研究生优秀论文等。
第七条负责指导学院的实践教学基地,拟定实验室建设规划。
第八条负责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九条教学指导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成员会议,专题研究学院的教学工作和教学改革。
第十条委员会各成员每学期要到教学第一线,深入进行调查研究,每学期至少一次到有关教研室和学生科直接听取师生意见,以取得正确信息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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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教学委员会工作职责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学委员会是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学工作的权威组织,它负责对全院教学工作进行指导、评估和督导。
教学委员会各委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审定学院各项教学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具体实施办法。
二、审定学院各专业教学计划的修订。
三、审定新设专业的申报材料和具体规划。
四、规划实验室建设,检测实验室日常工作情况。
五、检查重点学科、重点专业、重点课程的建设。
六、评定参加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及确定参加申报优秀教学成果项目名单。
七、检查和考核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的工作。
八、评议青年教师教学大赛。
九、评估教师课堂教学效果,制定各项教学工作改革措施。
十、评审学院教学质量类获奖名单。
十一、审批院级教学科研项目。
十二、监督学院常规教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