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会贯彻落实肇庆府办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
肇庆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肇庆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7年度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肇庆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肇府函﹝2016﹞78号),确保按期完成肇庆市水污染防治目标,全面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根据《肇庆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和《肇庆市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要求,明确2017年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重点任务和年度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2017年,全市地表水省考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达到91.7%以上,河流型市考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比2015年提高约10个百分点,达到60%,湖库型市考断面100%达标,其中星湖水质达到水环境功能区要求(Ⅳ类),九坑河水库达到Ⅱ类水质。
农村饮用水源水质安全基本得到保障,肇庆市市级、县级和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
地下水水质保持稳定。
其中,各地考核断面水质目标,端州区、鼎湖区、怀集县、广宁县、封开县达标率100%,高要区达标率57.1%,四会市达标率66.67%,德庆县达标率85.71%,高新区达标率33.33%;西围涌、新窦涌、青莲渠、独水河等水体水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羚山涌、石咀涌等黑臭水体基本消除黑臭(详见表1至表6)。
二、重点任务(一)工业污染防治(1)巩固取缔“十小”企业成果2017年4月底前,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继续全面开展辖区内“十小”企业排查,依法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或地方产业政策的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十小”生产项目,并建立长效机制,防止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十小”生产项目回潮。
[市环保局牵头,市经信局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实施。
](2)强化“十大”企业的监管2017年4月底前,各地继续开展排查纺织、印染、造纸、制革、电镀、有色金属、医药制造、农副食品加工、焦化、农药等“十大”重点行业生产工艺、污染排放和污染处理设施运行等情况,并制定重点行业专项治理方案报市环境保护局备案。
肇庆市人民政府印发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肇庆市人民政府印发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肇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2.14•【字号】肇府办[2010]77号•【施行日期】2010.12.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肇庆市人民政府印发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肇府办〔2010〕7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肇庆市委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肇发〔2009〕24号),设立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日常工作的机构。
一、职责调整将党政群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小汽车定编的职责划给市监察局。
二、主要职责(一)负责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的文电处理工作,草拟、审核、印发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负责市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
(二)检查、督促市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
(三)负责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处理需由市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协调、督促相关应急管理工作。
(五)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及政协提案。
(六)收集报送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领导同志参阅的信息资料。
(七)组织协调监督全市各地各部门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
(八)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肇单位、驻军等关系,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九)管理市政府办公室直属单位和挂靠单位。
(十)承办市政府领导同志和省政府办公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府办公室设11个内设机构:(一)秘书一科。
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

各内设机构
以社会关切为日常关注加强舆情回应
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主要任务任务分解细化目标牵头单位协作单位一继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以公开透明为基本要求继续推进政务公开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和制定的政策如涉及公共利益和权益的除需要保密的都应及时公开各内设机构原则上要公开答复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全文办公室各内设机构进一步落实部门权责清单和负面清单信息公开机制及时指导各省区市气象部门公开气象行政执法信息法规司各内设机构以突出重点为工作方向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围绕重点抓好部门预算决算科技项目管理人事任免和招聘气象预警信息以及气象资料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各内设机构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办公室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办公室以中心工作为主要内容加强政策解读围绕气象现代化建设气象业务能力提升气象防灾减灾气象助力乡村振兴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创新驱动发展军民融合以及开放合作等战略部署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和工作成效各内设机构以社会关切为日常关注加强舆情回应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涉及重要天气过程重大气象灾害部门突发事件等舆情要及时预警科学研判有效回应办公室各内设机构加强与媒体沟通联系提高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办公室主要任务任务分解细化目标牵头单位协作单位主要任务任务分解细化目标牵头单位协作单位二不断提升政务服务工作水平强化政务大厅服务能力加强政务大厅建设管理统筹资源理顺机制规范服务法规司围绕放管服改革清理并公开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材料法规司各内设机构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不增加其他要求法规司各内设机构进一步优化审批事项的流程和工作机制法规司各内设机构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公开网上办事大厅服务事项清单推动更多事项在网上办理法规司各内设机构完善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定期通报留言办理情况办公室各内设机构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完善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搜索功能健全办事服务办公室严格网站开办整合流程规范网站名称和域名管理办公室推进网站建设集约化建立健全站点建设内容发布组织保障等体制机制办公室完善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管理办法》的通知-肇府规〔2017〕4号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管理办法》的通知肇府规〔2017〕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肇庆市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管理办法》已经2017年1月17日市政府第十三届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肇庆市人民政府2017年2月25日肇庆市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城乡规划公开公示行为,保障社会公众对城乡规划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66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乡规划公开公示”是指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在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过程中,通过一定的方式和渠道公开城乡规划编制和审批信息的行为,包括城乡规划制定(包括修改)和城乡规划实施(审批许可)的公示、公告及公布。
第三条肇庆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城乡规划制定、修改和实施过程中的公开公示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公布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
城乡规划实施的公开公示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镇人民政府按管辖职权依法负责管理。
第五条城乡规划公开公示行为应当遵循依法、公开、明确、便民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城乡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对规划公开公示提出意见和建议,公示的有效反馈意见作为城乡规划制定、规划管理的参考依据。
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doc

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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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结合地理信息工作实际,特制定我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17年,省地理信息局政务公开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拓展公开广度和深度,以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的全方位推进助力全省地理信息事业改革创新发展。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通知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肇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3.19•【字号】肇府办[2008]27号•【施行日期】2008.03.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档案管理正文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通知(肇府办[2008]2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
这是转变政府职能、落实“执政为民”理念,促进服务型政府制度建设的一件大事。
《条例》的颁布实施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和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全面、正确贯彻落实《条例》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学习贯彻《条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切实做好学习贯彻《条例》工作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
要统筹安排,集中时间组织好广大干部学习;人事、法制等部门要有计划、分层次抓好领导干部学习。
4月至5月,由市人事局根据省的具体要求,组织全市政府机关公务员进行《条例》的全员培训。
要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和“合法、及时、真实、公正和便民”的总体要求,把《条例》的要求融入业务工作中,将《条例》的实施与贯彻《行政许可法》相结合,与转变政府职能相结合,与电子政务建设相结合,切实抓好《条例》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按照《条例》要求,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市监察局、市法制局、市人事局、市信息产业局、市物价局、市档案局、市保密局等单位协助配合。
县级X波段天气雷达建设的一些体会许春林严敏聪周榆林潘志豪
县级X波段天气雷达建设的一些体会许春林严敏聪周榆林潘志豪发布时间:2023-06-02T07:17:00.389Z 来源:《中国科技信息》2023年6期作者:许春林严敏聪周榆林潘志豪[导读] 四会经常出现中小尺度系统的强对流天气,每年由强对流天气造成的经济损失也比较严重,四会X波段双极化相控阵天气雷达作为肇庆、广州、佛山、江门等地近地层空域的协同式精密化相控阵雷达监测系统之一,其投入使用,极大提升全域对小尺度强对流天气的预报预警能力。
本文主要回顾基层县气象局在X波段双极化相控阵天气雷达建设过程中开展雷达项目的选址、协调办理用地手续等相关事宜、项目建设的监管等工作的一些体会,为其他县区建设X波段双极化相控阵天气雷达提供一些借鉴。
广东省四会市气象局广东四会 526200摘要:四会经常出现中小尺度系统的强对流天气,每年由强对流天气造成的经济损失也比较严重,四会X波段双极化相控阵天气雷达作为肇庆、广州、佛山、江门等地近地层空域的协同式精密化相控阵雷达监测系统之一,其投入使用,极大提升全域对小尺度强对流天气的预报预警能力。
本文主要回顾基层县气象局在X波段双极化相控阵天气雷达建设过程中开展雷达项目的选址、协调办理用地手续等相关事宜、项目建设的监管等工作的一些体会,为其他县区建设X波段双极化相控阵天气雷达提供一些借鉴。
关键词:X波段;双极化相控阵天气雷达;建设体会;四会2021年12月6日 ,肇庆市人民政府印发了《落实<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广东部分)气象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了未来三年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广东部分)气象事业发展的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
其中重点任务之一就是在高要区、四会市、广宁县、德庆县、封开县、怀集县各建没1部 X波段双极化相控阵天气雷达(以下简称X波段天气雷达),共6部,并与广州、佛山、江门等地完成雷达组网,形成近地层空域的协同式精密化相控阵雷达监测系统;力争2022年汛期前在高要、四会建成2部雷达。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10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10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肇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4.19•【字号】肇府办[2010]31号•【施行日期】2010.04.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10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肇府办〔2010〕3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2010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年四月十九日2010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10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5号)]和《2010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粤府办〔2010〕15号)的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建设繁荣活力、文明法治、和谐安康、生态环保肇庆作出新的贡献。
一、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一)完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进一步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政府办公室组织协调,人大监督实施,纪检监察协助督促检查”的工作机制,将政务公开作为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各种存在问题,增加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形成工作合力。
该项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二)完善监督和考评制度。
按照省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制度的通知》(粤府办〔2009〕107号)和市府办公室《印发2009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肇府办函〔2009〕82号)的规定,进一步改进监督考评方式,扩大监督考评内容和范围,逐步量化考评指标,增强监督考评工作的可操作性。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考评结果的通报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考评结果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1.25•【字号】肇府办函〔2018〕17号•【施行日期】2018.0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考评结果的通报肇府办函〔2018〕1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6〕236号)、《中共肇庆市委办公室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肇庆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肇办字〔2016〕29号)和《肇庆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肇庆市政府网站考评实施细则的通知》(肇府办函〔2016〕40号)等文件精神,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公开办)组织开展了肇庆市2017年度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考评工作,对各地、各单位进行了考评。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2017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考评情况(一)2017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情况。
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评的通知》(肇府办公开〔2017〕48号)等文件精神,市政府办公室对各地、各单位2017年度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考评,2017年列入政务公开考评的单位共48个,其中:各地政府(管委会)10个,经济管理类市直单位23个,社会管理类市直单位12个,综合管理类市直单位3个。
考评成绩如下(满分为4分):各地政府(管委会)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成绩经济管理类市直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成绩社会管理类市直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成绩综合管理类市直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成绩(二)2017年度全市政府网站考评情况。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07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计划的通知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07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肇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4.25•【字号】肇府办[2007]26号•【施行日期】2007.04.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07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计划的通知(肇府办[2007]2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2007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计划》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近年来,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政务公开逐渐成为各级政府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2007年工作计划,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共同推动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七年四月二十五日2007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计划2007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省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和市委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规范促落实,以服务求实效,继续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各环节的工作制度,深化政务公开内容,拓展政务公开形式,促进政府管理理念、管理方式进一步转变、进一步将政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逐步使政务公开成为各级政府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
根据今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计划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今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一)健全组织机构。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和《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
根据各地、各部门领导班子换届分工情况,及时调整充实政务公开组织机构,做到落实人员、落实专人负责,进一步把政务公开工作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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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做好国有金融企业产权交易、增资扩股项目的信息披露和结果公示工作。依法依规公开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以及市属金融企业负责人重大变动、年度薪酬情况。指导市属金融企业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市财政局
七、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
1.公开我市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展情况。
市农业局
市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
3.按月公开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市财政局
4.加强统计舆情收集研判,完善专家解读机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力促统计数据得到更全面、准确传播和使用。
市统计局
5.适时在政府网站公开2016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2017年度组织开展的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等。
市粮食局
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信息公开
1.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平台和媒体及时通报税制改革、财政改革等方案、政策和落实情况。
市财政局
2.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7〕16号)。
3.在网站发布最新国税系统政策管理文件,为纳税人提供最新的政策咨询和办税指引;及时更新营改增相关业务专栏,为纳税人提供针对性的税收宣传和纳税辅导。
三、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主动公开固定资产投资重大项目批准情况;按月公开市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包括开工投产情况等。
市发展改革局
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
1.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制,依法及时公开PPP政策文件、推介项目信息。
2.按财政厅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及时在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中录入PPP项目信息,加强对PPP项目录入平台情况的监督检查
市经济信息化信局
3.定期在政府网站披露社会保险参保和缴费情况、享受待遇情况、社保基金运行等信息。
市社会保险基金局
4.及时公开财政部、财政厅和上级相关税收政策,并加强宣传解读。
市财政局
5.及时转发中央、省有关降费政策文件并及时公开;更新并公开政府性基金目录情况。
6.降低工业用地使用成本,及时公开省、肇庆市及我市制定相关完善工业用地供应制度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政策文件,并加强宣传解读。
市审计局
二、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
二、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
1.适时调整更新我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市级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性服务收费、进出口环节经营性服务性收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等目录清单,并及时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市发展改;按月发布电力市场月度竞争交易的成交结果。
市财政局
五、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五、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1.深化地方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公开工作,根据权责事项取消、下放、承接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及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市网上办事大厅集中公布调整完善后的市直部门权责清单。
市编办
2.做好市政府部门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清理规范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公开工作。
9.将公布和标注已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情况纳入2017年度依法行政考评。
市法制局
10.完善事项目录管理系统,支撑事项标准化以及行政许可事项的整合、归类、优化管理工作,建立事项关联。
市经济信息化局
11.完善提升网上办事大厅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升级统一申办受理平台,推动与部门业务系统、统一申办受理平台、省垂直业务系统对接。
3.公开市政府部门保留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4.根据权责的调整情况及时更新政府门户网站的权责清单和办事指南。做好市人社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工作。
市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
5.主动公开《广东省商事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
市市场监管局
6.公布本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肇庆)公开抽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市国土资源局
7.重点围绕规划修改、下放审批权、批后监管、信息公开等方面制定“三旧”改造工作实施细则并对外公开。
8.通过网站、微博、微信、办税大厅等渠道及时公示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大力宣传税务机关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的指引与措施。
市国税局
9.围绕国家、省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利用网站、媒体、政策宣讲等渠道,及时广泛发布与解读,帮助市场主体用好用足政策。
市国税局
4.加大深化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营改增等税收改革的政策措施、操作办法、改革进展及成效的公开力度和政策解读。
2.公开《四会市农业现代化“十三五”规划》,开展宣传报道和解读。
3.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公开力度,深入宣传解读承包土地“三权分置”等政策文件,加强农业支持补贴政策及农村土地确权相关宣传。
4.每双周发布市内市场主要粮油价格信息对省内、国内和国际粮食价格趋势变化情况以及简要分析。每季度、年度发布市市粮油市场情况回顾及下一阶段市场形势预测报告。
市地税局
10.适时公布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在职责范围内适时公布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和社保基金运行情况。
11.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发展战略,在税法规定权限内出台我市精准有效和降低企业税负的减负措施。
12.着力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信息公开,推进涉税事项可全部网上办理,深化涉税数据共享,优化再造办税流程,进一步降低纳税人办税成本。
7.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7〕65号)要求,清理不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的文件。
各镇(街道)、各部门
8.公开已废止和宣布失效的文件清单。原文件在本单位政府网站上发布的,各单位应当在已发布的原文件上明确标注已废止或已失效;原文件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的,各单位应当在文件废止和宣布失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请本级政府门户网站管理机构在已发布的原文件上明确标注已废止或已失效。
四会市贯彻落实肇庆市府办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
工作任务
具体要求
牵头落实单位
一、加强预期引导
1.科学合理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密切跟踪研判全市经济形势,加强对宏观政策的解读。
市发展改革局
2.以网站、公众号等为主渠道,以创新创业大赛、宣讲会等为载体,面向重点群体宣传国家和省、市就业创业优惠政策,扩大知晓度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