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附加分排名计算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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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林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

东北林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

东北林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部下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东北林业大学下发《东北林业大学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文件(东林校教(2013)6号)要求,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以提高选拔研究生生源质量为核心,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推荐,着重突出对推免生的创新精神、科研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

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推免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基本原则,确保推免标准严格明确、推免程序高度透明。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院领导和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领导分别任组长,成员由学院党委行政、教育教学、学生管理工作及有关专业负责人、教师代表组成。

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并确定全院推免的学生名单,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学秘书办公室,负责解释其日常工作。

第四条学院成立7~13人组成的推免评审小组(人数为单数),由学院院长、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分管研究生或科研工作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专业负责人、2~3名教授代表等人员组成,负责本院的推免工作。

同时,学院还要成立3~5人组成的推免监督小组(人数为单数),由党委书记担任监督小组组长,其他人员由2~4名教授和学生代表组成。

第三章推免名额及条件第五条我院推免名额由教育部、学校确定,包括直博生、学术型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支教等推免计划,学院推免名额由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学科和专业布局统筹安排决定。

第六条本科生推免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二)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积极向上,心理健康,学风端正。

各学年品德评定为良好及以上,未受过任何处分,学术方面无不良记录。

保研加分细则

保研加分细则

中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推荐2016年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综合素质加分实施细则(讨论稿)根据《中南大学本科生手册》中《中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管理办法》(中大教字【2012】104号),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经土木工程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大学生参加以下活动并获奖者分别给予鼓励加分,特制定《中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推荐2016年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素质加分实施细则》如下。

一、免试推荐研究生加分范围加分范围由学科竞赛、学术论文、专利、发明创造获奖及科研项目、荣誉称号加分、英语计算机水平、文体素质竞赛及其他荣誉六部分组成。

总分相同的情况下,综合排名按照智育成绩高低排序。

二、加分项目及加分标准【备注1】证明材料须提供获奖证书,辅导员负责核对原件与复印件的一致性。

【备注2】在同一年度(届)竞赛活动中的多个级别竞赛中获奖,只取最高级别的奖项计算学科竞赛;在同一竞赛活动的不同届所取得的奖项可以累计计算学科竞赛加分。

【备注 3】特保名额根据学校当年规定分配。

【备注4】对于重点扶植的土木类学科竞赛采取集体项目不减半加分方法,此类竞赛包含校级以上(不含校级)的结构设计竞赛、混凝土设计大赛、大学生测绘技能大赛、BIM竞赛。

其他集体竞赛项目减半加分。

【备注1】对于已正式发表的论文,证明材料须提供刊物的封面、版权页、目录、以及全文的复印件;只有录用通知单的将不予进行加分。

各辅导员负责核对原件与复印件的一致性。

【备注2】学生的作者单位必须是“中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或“高速铁路建造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否则该文不予计算加分。

【备注3】学术刊物的增刊或会议专刊降一级计算。

【备注4】如第一作者为指导老师,第二作者为学生本人,则按第一作者给予加分。

【备注1】欲申请授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技术专利的同学请提前在辅导员处备案,未提前备案的专利不予加分。

沈阳建筑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

沈阳建筑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

沈阳建筑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特殊专长)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硕士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机制。

为加强对推免工作的管理,促进推免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推荐是指土木学院按规定对本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学校推荐;本办法所称免试,是指获得推荐资格的推免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

第三条学院推荐名额由学校统一下达。

第四条推免工作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原则,在综合测评的基础上,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五条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推免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管理和推免生审定工作,涉及推免工作原则、方法、程序和结果等重要事项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集体决策。

第六条教务处负责制定学校推免工作有关管理办法和推免生名额分配方案,统一组织开展全校的测评推荐工作,并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学院拟推荐名单进行资格审查和复核。

第七条学生处、团委、科技处、研究生学院等部门负责全校推免生的相关资格复核及数据信息上报等工作。

第八条土木学院成立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单位推免生遴选考核办法,具体组织我学院推免生遴选推荐的各项测评与考核工作。

第九条学校监察处对全校推免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严禁不正之风的干扰。

第三章推荐条件第十条推荐基本条件:(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土木工程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细则

土木工程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细则

土木工程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细则为保证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本着公平公正、科学选拔的原则,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学院计划接收推免生人数根据2018年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人数预估,2019年学院拟录取推免生约130~140人(仅供参考),最终录取人数还将根据申报人数及复试情况调整。

二、复试名单确定原则(包括接收跨专业推免的要求)申请者需满足我校接收推免生的相关要求,毕业专业为土木工程、力学、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工程管理等相关专业。

在完成预报名后,我院将对申请者材料进行集中审核评价,考察申请者的专业基础、教育背景及创新能力,优选具有培养潜力的学生。

我院主要通过大学阶段学业成绩考察申请者的专业基础,通过获奖、论文、专利等材料考察申请者的创新能力。

三、考核形式及要求形式:考核形式包括材料审查、笔试(力学、市政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市政工程)除外)及面试环节。

要求: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1)力学(080100)面试:包含英语能力测试、个人综合能力考核、专业知识考核(涉及理论力学、材料力学等)。

无笔试。

2)土木工程(081400)笔试:结构、防灾方向——笔试综合(时间为2小时),涉及结构力学、工程结构设计原理桥隧方向——桥梁工程(时间为2小时)岩土方向——土力学(时间为2小时)面试:包含英语能力测试,及专家组考察申请学生的专业知识、个人综合能力、对专业的认识等。

3)市政工程(081403)面试:包含英语能力测试,及专家组了解、考察申请学生对大学各门知识的掌握、个人科研、实践及综合能力、对专业的认识等。

无笔试。

4)土木工程建造与管理(0814Z2)笔试:笔试综合(时间为2小时),内容涉及土木工程施工、施工组织设计、工程估价;面试:包含英语能力测试,及专家组考察申请学生的专业知识、个人综合能力、对专业的认识等。

5)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00)笔试:笔试综合(时间为2小时),内容涉及项目管理、工程经济、合同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工程估价;面试:包含英语能力测试,及专家组了解、考察申请学生对大学各门课程的掌握情况、个人综合能力、对专业的认识等。

清华土木工程系推免学分奖励办法

清华土木工程系推免学分奖励办法

清华土木工程系推免学分奖励办法清华土木工程系推免排名办法及规定清华土木工程系推免综合学分绩:全部课程学分绩30%+必修课及限选学分绩70%。

清华土木工程系推免综合学分绩奖励:(1)选修英文授课的“结构力学”和“基础工程”,该课程成绩乘以1.1,但最高不超过100分;(2)结构大奖赛专业组第1名加0.5分,第2名加0.3分,第3名加0.2分;(3)交通竞赛及建设管理创新竞赛第1名加0.3分,第2名加0.2分,第3名加0.1分;(4)SRT及校级挑战杯一等奖加0.5分,二等奖加0.3分;(5)经过推研遴选领导小组认可的国家级科技竞赛一等奖加0.5分,二等奖加0.3分,三等奖加0.2分;(6)经过推研遴选领导小组认可的国际级科技竞赛一等奖加0.8分,二等奖加0.5分,三等奖加0.3分,通过校内选拔参加但未获奖的加0.2分;(7)以第一作者(排名靠前的指导教师可除去1名)发表论文:每篇国际期刊SCI论文加1分,ISTP及EI收录论文加0.5分,国内核心期刊和国际会议加0.3分;第二作者(第一作者为本科生,排名靠前的指导教师可除去1名)发表论文:每篇国际期刊SCI论文加0.6分,ISTP及EI收录论文加0.3分,国内核心期刊和国际会议加0.2分;(8)其他情况,由推研遴选领导小组根据情况确定奖励学分绩。

(9)一项比赛中多个奖项只考虑最高加分项,而不同项加分奖励可累加。

对具备清华土木工程系推免资格的学生,按照综合学分绩排序。

参与排序的人数和条件是:清华土木工程系推免硕士生:系内直硕,按下达名额的150%确定面试学生人数;交叉、外推,课程成绩(综合学分绩、全部课程学分绩、必修课及限选学分绩、总学分绩中任一项)排名应在前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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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理工大学环境与土木工程学院保研加分规则

成都理工大学环境与土木工程学院保研加分规则
二、加分基本规则:
将学生干部的工作职务分为8个档次。担任的工作职务属于同一档次的,不因担任多个职务而累计加分。
三、具体加分内容:
1、第一档:曾担任寝室长、院公寓管理委员会委员以及除院学生会和校学生会以外的其它学生组织的委员——1分。
2、第二档:曾担任团支部书记、院学生会委员、校学生会干事、班主任工作助理、院公寓管理委员会副部长、系学生会副部长、环境与发展协会副部长、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副部长、院学生会艺术团团长,党小组组长,党校负责人以及除院学生会和校学生会以外其他学生组织的副部长——2分。
备注:所有发表文章均要求已见刊,用稿通知及样稿不加分。所有发表文章的申请者,如果是该文章的第二作者,则该文章的第一作者必须是指导老师,否则不予加分。
2、专利:
(1)发明类专利,第一发明人——20分。
(2)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第一发明人——8分。
备注:所有专利必须得到中国国家专利局发出的同意授予专利权的书面通知。
成都理工大学环境与土木工程学院保研加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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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土木工程学院保送研究生综合考评评分规则
根据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相关规定和学院保送研究生遴选和培养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则。本规则从科技、社工、服务、群团几个方面设立考察标准。对申报保送研究生资格的同学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学习能力、社会工作能力、对学院学生管理等其它工作的贡献等方面情况进行量化考核。
1、国家级课外科技立项竞赛一等奖——10分;
2、国家级课外科技立项竞赛二等奖——9分;
3、国家级课外科技立项竞赛三等奖——8分;

土木推免细则2011级适用

土木工程学院免试硕士研究生推荐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荐免试生),是激励本科学生勤奋学习,同时也是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方式改革的重要举措。

该项工作事关本科学生的切身利益,也影响到学校的招生质量和声誉,为了做好我院应届免试研究生推荐工作,根据《郑州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土木工程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领导小组组成如下:1.领导小组组长:杨晓松、陈淮成员:沈洪波、郭院成、赵军、白永旭、杨建中2.工作小组组长:杨建中副组长:沈洪波成员:团委书记、教务员、该届学生辅导员二、推荐候选人及名额分配原则1.根据各专业6个学期学习成绩排名顺序,原则上按照各专业学生的前30%确定推免生候选人名额。

2.学院按照综合成绩重新排名进行推荐,综合成绩分数的计算办法为:(1)综合成绩分数=学习成绩分数+综合素质分数。

其中学习成绩分数占综合成绩的80%,综合素质分数占综合成绩的20%。

(2)学习成绩分数计算:学习成绩=∑(单科学习成绩×单科学分)÷总学分×80%。

(3)综合素质分数计算:综合素质分数=(实际综合素质分数÷综合素质总分数×100)×20%。

3.当有同学综合成绩排名比成绩排名前进10名以上者按10名计算,不足10名者按实际计算。

4.依照本届毕业生各专业的总人数,综合考虑各专业特点、我院实际等情况,由学院分配名额至各专业。

申请推荐到外校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免试生(按照学校给定推荐外校的比例,学院根据当年具体情况分配名额至相关专业),由本人负责联系接收单位,郑州大学教务处统一出具推荐证明书。

申请者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联系到接收学校(以收到对方学校研究生招生部门同意接收有效信函为准),过期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我院将不再保留其推荐免试生资格。

三、免试生资格与条件1.统招应届本科毕业生;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3.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守考试纪律,无任何行政或组织处分记录;4.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本科学习期间平均学分绩点(GPA)2.5以上;5.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新计分标准425分以上)考试,或TOFEL成绩600分以上(两年有效),或GRE成绩2000分以上(五年有效);7.前三年没有任何课程补考或重修;8.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10.根据学院工作需要,在学校允许的成绩范围内,推荐学习成绩好、工作能力强的优秀学生干部在学院从事思政工作,保留硕士生入学资格二年的学生,可以适当放宽以上条件。

保研加分项目

1.科研项目类计分表:
项目等级
获奖人
省级及以上
省级及以上奖励
校级
校级奖励
负责人
20分
15分
15分
10分
参加人
10分
15分
5分
10分
科研项目开题后,通过中期检查者按满分的一半计分,通过结题审查者按满分计分。
2.学术论文类计分表:
期刊类别
分值
三大检索收录
40
中文核心期刊
20
公开专业刊物(专业)
10
公开非专业刊物(专业)
3. 一般新闻报道不计分,院报院刊不计分;
4. 学术论文加分认定工作由学院指定专家组负责审查、评定。
3.学科竞赛类计分表:
获奖等级
竞赛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级
25
20
15
省级
20
15
10
校级
15
10
5
院级
8
5
3
注:学科竞赛类包括全国大学生“挑战杯”比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创业大赛、学习竞赛、结构设计大赛、周培源力学竞赛、华中数模大赛等。
3.本方法自2012年9月起施行。
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二零一二年九月
三、社会活动(占3%)
综合考查大学生综合素质,在校期间积极主动参加社会活动,提高自身思想道德品质和社会活动能力,以适应未来社会发展的需要。(此项计分不超过百分)
文体竞赛获奖以及获得荣誉称号的必须提供获奖证书及其复印件;担任社会职务的,须填写有关表格;
具体计分办法为:
1.文体竞赛及暑期社会实践计分表(此项累计不超过40分)
计算办法为:总分=学习成绩×88%+科研和论文×9%+社会活动×3%。

环境与土木工程学院保送研究生综合考评评分规则

环境与土木工程学院保送研究生综合考评评分规则根据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相关规定和学院保送研究生遴选和培养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则。

本规则从科技、社工、服务、群团几个方面设立考察标准。

对申报保送研究生资格的同学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学习能力、社会工作能力、对学院学生管理等其它工作的贡献等方面情况进行量化考核。

基本加分规则:以下共有四部分加分内容,每部分均设有最高分限制。

申报者可以根据加分项和获奖次数等情况累计加分(加分项规定不得累计加分的除外)。

累计加分不得超过每部分的最高分限制。

第一章科技竞赛与科研活动类(50分)一、课外科技立项竞赛活动本活动特指学院团委主办的课外科技立项竞赛活动、校团委主办的校课外科技立项竞赛活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立项竞赛活动这个系列的课外科技类竞赛活动和地学类课外科技立项竞赛活动。

1、国家级课外科技立项竞赛一等奖——10分;2、国家级课外科技立项竞赛二等奖——9分;3、国家级课外科技立项竞赛三等奖——8分;4、省级课外科技立项竞赛一等奖——8分;5、省级课外科技立项竞赛二等奖——7分;6、省级课外科技立项竞赛三等奖——6分;7、校级课外科技立项竞赛一等奖——6分;8、校级课外科技立项竞赛二等奖——5分;9、校级课外科技立项竞赛三等奖——4分;10、院级课外科技立项竞赛一等奖——4分;11、院级课外科技立项竞赛二等奖——3分;12、院级课外科技立项竞赛三等奖——2分。

二、由学校及以上部门组织的地质类、数学类、物理类、力学类和工程制图类竞赛。

1、国家级一等奖——9分;2、国家级二等奖——8分;3、国家级三等奖——7分;4、省级一等奖——7分;5、省级二等奖——6分;6、省级三等奖——5分;7、市级一等奖——5分;8、市级二等奖——4分;9、市级三等奖——3分;10、校级一等奖——3分;11、校级二等奖——2分;12、校级三等奖——1分。

三、其它科技类竞赛(该项指除去前面两节所规定内容以外的其它科技类竞赛活动)1、国家级一等奖——9分;2、国家级二等奖——8分;3、国家级三等奖——7分;4、国家级优胜奖——5分;5、省级一等奖——7分;6、省级二等奖——6分;7、省级三等奖——5分;8、省级优胜奖——3分;9、市级一等奖——5分;10、市级二等奖——4分;11、市级三等奖——3分;12、校级一等奖——3分;13、校级二等奖——2分;14、校级三等奖——1分。

2020届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执行稿

土木工程学院2020届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测评成绩计算办法(执行稿)一、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免综合测评按照学生三学年平均学分绩及奖励分值进行定量测评,按照推免综合测评成绩排名。

计算公式为:推免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学分绩×90%+奖励附加分×10%二、奖励分值计分办法1.国家资格证书附加分(按最高级别计分,不累计加分)2.奖学金及获得荣誉称号附加分:(按获奖次数累计加分)3.学生在国际级、国家级、省级、校级举办的科技活动中取得名次或积极参与,加分如下表:(各项校内外比赛获奖在教务处备案方为有效,按最高得分计入5项,多余奖项不计入得分;同一个比赛项目,按最高分计入,不累计加分。

多人参加的比赛,计入前5名,计分按排名顺序折减。

)4.学术方面加分:(按最高分计入,最多计入3篇论文)凡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第一作者加15分,第二作者以第一作者为标准降低一个等级分(每个等级分级差为5分),第三作者以第一作者为标准降低两个等级分。

学生参加学术会议,并获得一等奖加8分,其他以此递减3分。

注:所有文章必须署原名并刊出,论文应提供收录期刊的原件或有效证明,经核准后可加分。

5.科技创新项目:(最多计入3个项目,按项目数可累计加分,同一项目按最高分计,不累计加分)注:项目立项要有正式文件,结题有主办单位的证明;多人参加的科技创新项目计入前5名主要负责人和参与人,计分按排名顺序折减。

6.专利技术:(获得专利必须与本专业相关;国家发明专利成果最多可计入2项,可以累计加分;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只计入1项,不累计加分);注:获国家发明专利成果署名单位为兰州理工大学,且为授权专利证书(提交原件和复印件),若该专利获得其他科研奖励者,以最高分计,不累加,专利只计入排名前3名人员,按作者排序计分相应折减。

7.学生干部加分:(按最高分计入1次,不按年份累计加分)注:主要干部是指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班长、团支书,一般是指学生会部长、党支部委员,学业辅导员,班级其他委员;学生干部加分要求在任累计时间不少于2个学期(党支部委员,学业辅导员至少任期半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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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附加分排名计算办法(试行)
土木工程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附加分排名(D)根据附加分排名值(E)确定。

附加分排名值(E)由课外研学排名(D1)和学生社会工作排名(D2)按下式计算:
E=0.5×D1+0.5×D2
说明:
1.上述排名均为各专业享有面试资格学生的排名(注:学校规定单列的除外);
2.D1根据“土木工程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附加分计算细则(课外研学部分)”计算排序确定;
3.D2根据“土木工程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附加分计算细则(学生社会工作部分)”计算排序确定。

土木工程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附加分计算细则(课外研学部分)
为鼓励学科创新,进一步提升我院本科生综合实践能力、学习创新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和表达能力,结合《东南大学本科学生课外研学学分认定办法》,制定土木工程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附加分计算细则(课外研学部分)。

计算方法如下:
课外研学分= 学科竞赛获奖得分+ 论文专利得分+ SRTP项目得分
1. 学科竞赛获奖得分
备注:(1)同一校级竞赛项目多次获奖不重复计分,取最高分;
(2)同一竞赛项目的校级以上竞赛与校级选拔赛获奖不累计积分。

例如“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获奖后不另外累计“东南大学结构创新竞赛”的获奖得分,取最高分;
(3)上表所列值为获奖者每人得分数;
2. 论文专利得分
2.1在校学习期间,在国内外正式出版的刊物发表论文或参加国际、国内各级学术活动提交论文并被收入论文集或被邀请作报告,分值规定为:
2.2论文若参加学术论坛并获奖,则按下表计算,与该论文得分不重复计算:
2.3在校学习期间授权国家专利,分值规定为:
(a)国家发明专利:6分;(b)国家实用新型专利:3分;(c)国家外观专利:0.5分。

备注:(1)论文仅计学生作者单位署名“东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申请专利的申请人(即专利权人)需为东南大学;
(2)同一篇论文多次获奖以最高分计;若学术论坛获奖未设等级奖,则以二等奖分值计算;
(3)发表多篇A类论文可累计;发表多篇B类论文不累计,以最高分计;
(4)若为录用论文,分值乘以0.8系数;
(5)若为受理专利,分值乘以0.5系数;
(6)论文及专利有多位作者,则根据排名先后按以下比例进行分配:
一位作者:100%;
二位作者:60%、40%;
三位作者:50%、30%、20%;
四位作者及以上:40%、30%、20%、10%(只计前四位)。

(7)国际一般刊物的定义为:有国外发行且与本专业相关的期刊,原则上需被EI核心收录;
(8)国内一般刊物的定义为:有正式出版号且向全国发行的且与本专业相关的期刊;
(9)国际核心的定义为:被SCI收录的与本专业相关的期刊;
(10)国内核心的定义请参阅《东南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重要刊物目录》中所列的与本专业相关期刊。

3. SRTP项目得分
3.1 参加SRTP项目并结题
备注:上表中所列分数为该项目所得总分,参与学生按照结题验收表工作量比例分配。

3.2 SRTP项目获奖
备注:(1)上表中所列分数为该获奖项目所得总分,参与学生按照工作量比例分配;
(2)符合以下情况者之一者,不重复计分,以最高分计:
a. 同一SRTP项目多次获奖;
b. SRTP项目结题且获奖。

(3)若项目获奖未设等级奖,则以二等奖分值计算。

以上成果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论文封面目录及首页的复印件、录用证明、结题证书、专利证书等,由土木工程学院课外研学指导小组统一认定。

4. 若以上任一课外研学成果(如竞赛获奖奖项、论文专利等)已被用于破格则该成果不再计分。

5. 本计算细则与学校免研政策有冲突时,以学校政策为准。

6. 本计算细则由学院课外研学指导小组负责解释。

土木工程学院课外研学指导小组
2012年9月
土木工程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附加分计算细则(学生社会工作部分)
为推进我院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充分实现综合素质的提高,同时为评优评奖及免试研究生推荐工作提供有力支持,学生工作办公室结合我校《大学生手册》特制定《东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学生社会工作量化表》为《东南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所述条件提供量化考核标准。

现将相关计算规则和要求公布:
1.学生社会工作量化总分= 第I部分(学生校内社会工作)+
第II部分(学生校外社会工作)+
第III部分(学生个人荣誉称号)+
第IV部分(学生集体荣誉称号)+
第V部分(其他奖惩)
2.请符合资格的同学自行下载填写《东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学生社会工作量化表》;
3.所有须提供证明的项目请将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附在表格后面一并装订,学办及院团委负责审核统计;
4.本计算细则由土木工程学院学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土木工程学院学生办公室
2012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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