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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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学

犯罪心理学

(二)犯罪心理学是一门偏向社会科学的 综合性学科 犯罪心理学是介于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 之间而偏于社会科学的一门学科,具有 综合性学科的特点。这一特点反映了犯 罪心理学与某些社会学科、自然学科以 及其他介于这两门科学之间的学科的密 切关系。(三)犯罪心理学既是理论学科 又是应用学科 在犯罪科学体系中,犯罪心理学处于理 论学科的地位。 犯罪心理学在心理科学体系中处于应用 心理学的地位。
四、我国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方向 1.在刑事一体化视野中开展犯罪心理学研究。 2. 2.开展犯罪心理学方法论的研究。 3.总结回顾我国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成果和几 次争鸣的意义。 4.以应用为本,以服务于司法实践为目的, 选择自己的研究方向和课题。
5.加强犯罪心理学基本理论的建设,夯实理 论基础。 6.加强对现实犯罪问题的心理学研究,使之 紧密联系实际。 7.加强对犯罪侦查心理的研究。 8.加强对犯罪人心理矫治的研究。 9.加强对犯罪心理预测的研究。

三、犯罪心理学的学科性质 (一)犯罪心理学是一门介于犯罪科学与心 理科学之间的交叉学科 犯罪科学是一个庞大的学科体系,犯罪 心理学在其中的地位如下表所示:刑事 一体化视野中的犯罪心理学 心理科学也是一个庞大的学科体系,犯 罪心理学在其中的地位如下表所示: 从上表可见,犯罪心理学是应用心理学 领域中法律心理学的一个分支学科。
(二)犯罪心理学产生的历史背景和理论基础 1、欧洲资本主义的发展 2、犯罪心理学的产生和发展 作为理论学科的犯罪心理学源流 1872年,德国的埃宾(Ebin)的《犯罪心理学 纲要》 1897年,奥地利的审判官格罗斯(Gross)的 《犯罪心理学》(诞生标志) 作为应用学科的犯罪心理学源流 法国心理学家比奈(Binet)发表的《被暗示性》
综上所述,犯罪心理学既是犯罪科学 体系中的一个分支学科,又是心理科 学体系中的一个分支学科,它是介于 这两门科学之间的交叉学科。 犯罪心理学虽然涉及犯罪科学和心理 科学,但它决不是犯罪科学的部分领 域与心理科学的部分领域的简单拼凑, 而是应用心理科学的理论、方法,研 究犯罪科学的基本对象——犯罪人及 犯罪对策,从而形成一门独立的学 科——犯罪心理学。

犯罪心理学

犯罪心理学
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了多年的研究,于1936年提出了
“情绪障碍理论”。他们认为,违法犯罪行为是“不
能得到满足的Βιβλιοθήκη 望与欲求的表现”。长期存在不满情 绪就会导致年轻人采用违法犯罪的方式求得代偿性的 满足。
美国犯罪学家E.H.萨瑟兰1939年在他所出版的《犯 罪学原理》一书中提出了“不同接触理论”。他认为, 犯罪行为是由学习得来的,主要是从人际接触中(特别 是与个人关系密切的群体)获得错误观念、动机、态度、 理由以及犯罪的方法技巧等,并逐渐使违法心理战胜守 法心理。
学所研究的犯罪人包括:犯罪嫌疑人,罪犯 ( 已判刑的
人),虞犯(即有可能犯罪的人),刑满释放人员(可能会
重新犯罪)等。
2、心理与犯罪心理
心理是人脑对客观事物的主观反映。人的心理 是人的心理过程(认知过程、情绪情感过程、 意志过程)、个性心理(气质、能力、性格、需 要、兴趣、动机、信念、世界观等)和心理状 态的总称。 犯罪心理通常是指犯罪主体在犯罪活动中的心 理特点。
(一)几个基本概念 1.犯罪与犯罪人
“犯罪”是刑法学的概念,我国《刑法》第13条中规定: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 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 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 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 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 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 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2、研究哪些问题?
1)研究犯罪心理的特征及其形成机制; 2)研究犯罪心理形成的原因; 3)研究犯罪心理发展变化的规律; 4)研究不同类型以及不同犯罪人的心理特点 和行为特征; 5)研究侦查、审讯和审判犯罪人过程中的心 理问题; 6)研究犯罪行为的预测、预防和矫治的心理 问题。

犯罪心理学的奥秘揭示从心理学视角分析罪案的心理动机

犯罪心理学的奥秘揭示从心理学视角分析罪案的心理动机

犯罪心理学的奥秘揭示从心理学视角分析罪案的心理动机犯罪心理学的奥秘揭示——从心理学视角分析罪案的心理动机犯罪心理学作为心理学的一个分支,专注于研究犯罪行为的心理因素和心理动机。

通过深入了解犯罪者的心理特征和思维模式,犯罪心理学家能够对犯罪行为进行准确的分析和预测。

本文将从心理学的视角,揭示犯罪心理学中的奥秘,并通过一些实际案例分析,探讨可能的心理动机。

一、犯罪心理学的定义与研究对象犯罪心理学是心理学中的一个分支,主要研究犯罪行为的心理因素和心理动机。

它通过对犯罪者的人格特征、情绪状态、认知过程等方面的研究,全面了解犯罪者的内在心理状态,以预测和解释他们的犯罪行为。

二、心理动机对罪案的影响心理动机是人们行为背后的原因和动力。

对于犯罪行为来说,心理动机往往是一个关键因素。

在犯罪心理学中,有许多心理动机的理论被广泛应用。

1. 经济动机经济动机是指通过犯罪行为获得经济利益。

很多犯罪者由于贪婪或迫切需要金钱,而选择从事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如盗窃、诈骗等。

这些犯罪者往往会计划周密,并带有一定的职业能力,以便更好地实施犯罪行为。

2. 心理满足动机心理满足动机是指通过犯罪行为满足自身内心的需求,在行为中获得心理上的满足和愉悦感。

这一动机常见于一些性犯罪行为,如强奸、虐待等。

犯罪者往往出于某些变态的性欲望或心理压力,而将其转化为犯罪行为。

3. 社会动机社会动机是指通过犯罪行为获取社会地位、尊重或满足其他社会心理需求。

这种心理动机尤其在一些暴力犯罪案件中表现得较为明显。

例如,杀人犯可能出于攀比、追求权力或满足报复心理,而选择实施谋杀行为。

三、犯罪心理学在实践中的应用犯罪心理学在实践中有着广泛的应用领域。

以下是一些实例:1. 犯罪预防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成果可用于指导社会犯罪的预防工作。

通过深入了解犯罪者的心理特征和心理动机,可以制定更有效的犯罪预防策略。

比如,通过对青少年犯罪心理的研究,可以开展更有针对性的少年犯罪预防教育活动。

犯罪心理学知识

犯罪心理学知识

犯罪心理学第一章绪论第一节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犯罪心理学是研究犯罪心理、犯罪行为及其客观规律的科学。

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触犯刑事法律的、因受刑法处罚的行为。

犯罪时个别人的行为,而心里是个别人所共有的。

它是脑的机能,是人脑对客观世界的反应。

包括认识、情感、意志、需要、动机、理想、信念、世界观、气质、性格等。

犯罪心理是指影响和支配人准备和实施犯罪的心理因素的总称。

这里的犯罪心理既包括个体犯罪心理。

也包括群体犯罪心理,如犯罪团伙、犯罪集团中的心理问题。

犯罪心理学还要研究犯罪行为。

心理支配行为,又通过行为表现出来。

同样,犯罪行为也是受犯罪心理支配的。

犯罪行为的酝酿和发生。

,表现了犯罪人的心理发生质变的过程。

所以,我们可以通过观察犯罪行为来研究犯罪心理。

研究犯罪行为是犯罪心理学研究的方法和途径,犯罪行为更是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因为离开了犯罪行为,犯罪心理就成了不可捉摸之物。

与犯罪心理、犯罪行为相联系的另一个范畴是犯罪倾向。

个体或群体之所以在某情境特征出现时产生犯罪行为,往往与其所具有的犯罪倾向有关。

犯罪心理学应当研究个体和群体的犯罪倾向问题。

尽管具有较高犯罪倾向的人或群体并不必然导致犯罪,但是对犯罪倾向的研究可以使犯罪心理学研究成果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使犯罪心理学具有可测性,犯罪行为具有可控性。

犯罪心理学对犯罪心理、犯罪行为、犯罪倾向的研究,不应当局限于研究犯罪人的某个犯罪行为,以及导致犯罪行为发生的心理因素。

因为人是社会的人,犯罪人也是如此。

他的心理和行为都不是孤立的现象,而是由于其主体受到了来自内部的、外部的错综复杂的影响而产生的。

人的某一阶段的心理活动是在人的毕生心理发展中的一个链条。

犯罪人犯罪心理的形成、犯罪倾向的产生,也是其心理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现象。

这样,犯罪心理学不仅要研究犯罪进行的心里,还要从更广阔的角度来研究它们。

一、从时间顺序来看,既要研究犯罪人犯罪行为准备、实施过程中的人的心理活动,还要研究犯罪人犯罪前的心理演变过程以及犯罪后的心理变化,包括在不同诉讼阶段的心理特点;二、从横向顺序来看,既要研究犯罪个体的行为和心理,还要研究虽不能予以刑事制裁,但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应自觉地将其纳入犯罪心理学的研究范畴。

犯罪心理学试题

犯罪心理学试题

犯罪心理学试题
1、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包括以下哪些方面()。

A犯罪动机B犯罪心理C犯罪手段D犯罪时间
答案:A、B、C
2、下列哪些因素可能影响犯罪动机的形成()。

A家庭因素B社会环境C个人经济状况D性别差异
答案:A、B、C
3、下列哪些因素可能导致青少年网络犯罪的增加()。

A网络技术的普及B教育水平的提高C家庭教育的缺失D社会关注的加强
答案:A、C
4、下列哪些因素可能促使团伙犯罪的形成()。

A犯罪成本的降低B犯罪机会的增加C社会道德的倒退D个人心理的扭曲
答案:A、B、D
5、下列哪些是影响犯罪心理形成的心理因素()。

A个性特征B社会环境C家庭教育D年龄因素
答案:A、C
6、下列哪些是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方法()。

A案例分析B实验研究C问卷调查D观察法
答案:A、B、C、D。

犯罪心理学的研究与应用及其价值

犯罪心理学的研究与应用及其价值

犯罪心理学的研究与应用及其价值作者:王霞来源:《艺术殿堂》2018年第10期【摘要】犯罪心理学研究为治理犯罪提供了理论价值,在治理犯罪以及刑事一体化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本文通过对犯罪心理学的发展历史,对当前研究的基本任务进行分析,探讨了该领域的研究与应用,并分析了该学科对国家和社会的价值及贡献。

【关键词】犯罪心理学;犯罪行为一、前言犯罪心理学是对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进行研究的应用性学科,是揭露、打击、矫治和预防犯罪的心理学方法和技术的科学,主要研究对象为犯罪心理、犯罪心理的形成原因、以及犯罪行为。

它是介于刑事科学和心理科学之间的一门交叉学科,是涉及众多学科领域的综合性学科。

心理学研究人类心理活动的一般性与规律性特点,犯罪学研究犯罪现象,犯罪心理是心理而非行为,是犯罪行为的动力,是一种有意识行为的心理活动,而非无意识行为心理,因此,犯罪心理表现为动力性、意识性、犯罪性。

心理学为犯罪学提供了研究个体及群体心理现象的方法、观察的视角与手段、解释的理论与方法、控制的方法、以及检验和预测的方法。

但由于诱发犯罪行为的犯罪心理结构的形成因素不是单一的,犯罪心理学研究对象有其特殊性,要完全遵循严密的实验方法有极大的困难和不可行性。

因此,要注重人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结合,注重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的结合,注重理论与实际应用的结合。

二、发展与应用对犯罪心理作科学系统的研究从19世纪下半叶开始,随着资本主义的迅速发展,阶级斗争日趋尖锐,犯罪行为也大量增加。

因此,揭示犯罪行为的原因、心理机制,阐明刑罚的效果,改变刑罚制度,从而探讨预防和控制犯罪的途径,成为当时突出的课题。

艾宾浩斯、冯特等人也开始运用实证的方法来研究人类的心理与行为,并产生了心理学,当被用于研究社会行为问题,就为人们对犯罪者进行系统研究提供了社会和科学基础。

到20世纪20至30年代,在世界范围内,犯罪心理学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各心理学的分支学科都被用来研究解释犯罪向题。

犯罪心理学第一二章

犯罪心理学第一二章

• 3.多层次多维度模式论
图2—4
二、犯罪心理结构的亚结构
• (一)动力结构的组成因素
重点指数:★ ★ ★
依据个性心理结构理论,个性倾向性是个性中的动力结构。个 性倾向性由:需要、动机、兴趣、理想、信念、世界观等构成。
1.畸形的观念系统
犯罪人患有一些畸形,错误的观念系统;这些错误的观念系统很 容易成为个体实施反社会行为的精神支柱。
心理状态是指心理活动在开展时于活动过程 中所具有的独特状况和相对稳定的状态。 中所具有的独特状况和相对稳定的状态。 犯罪人消极、 犯罪人消极、不良的心境是其决定实施犯罪 行为的催化剂。 行为的催化剂。 在实施犯罪行为的过程中, 在实施犯罪行为的过程中,犯罪人的心理都 出浴异常的状态,注意力高度集中, 出浴异常的状态,注意力高度集中,警觉性特别 情绪处于亢奋状态, 高,情绪处于亢奋状态,调动机体内的一切力量 已达到犯罪目的。 已达到犯罪目的。
第二阶段——恶变形态的犯罪心理结构 第二阶段 恶变形态的犯罪心理结构
• 这一阶段中,外界的不良诱因是导致潜在犯罪心 理结构恶化的条件;心理系统的“整合”功能是 犯罪心理结构恶变的内部机制,犯罪动机外化为 犯罪行为时犯罪心理结构恶化的结果。
第三阶段——衰落形态的犯罪心理结构 衰落形态的犯罪心理结构 第三阶段
什么是 虞(yú )犯
• • • • • • • 即有可能犯罪的人. 即有可能犯罪的人 1.经常与有犯罪习性的人交往者 经常与有犯罪习性的人交往者; 经常与有犯罪习性的人交往者 2.经常出入不良场所者 经常出入不良场所者, 经常出入不良场所者 3.经常逃学或离家出走者 经常逃学或离家出走者; 经常逃学或离家出走者 4.参加不良组织者 参加不良组织者; 参加不良组织者 5.无正当理由携带凶器者 无正当理由携带凶器者; 无正当理由携带凶器者 6.个性有严重缺陷者 个性有严重缺陷者. 个性有严重缺陷者

心理学与犯罪:了解犯罪心理学研究成果

心理学与犯罪:了解犯罪心理学研究成果

心理学与犯罪:了解犯罪心理学研究成果导言:心理学与犯罪的联系可以追溯到过去几十年。

犯罪心理学是一个研究人类行为、思维和情感与犯罪行为之间的关系的领域。

了解犯罪心理学研究成果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预防犯罪活动。

一、犯罪心理学的定义和研究对象犯罪心理学探讨人类行为、思维和情感对犯罪活动的影响。

它研究犯罪者的思维模式、心理特征、决策过程以及环境因素对犯罪行为的影响。

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包括犯罪者的个人特征、犯罪动机、犯罪模式以及犯罪者与受害者之间的相互作用等。

二、犯罪心理学的重要研究成果1. 犯罪者的个人特征研究- 研究发现,犯罪者往往具有心理上的异常特征,如缺乏同情心、冷漠、自恋和冲动。

这些特征与犯罪行为之间存在一定的关联。

- 同时,犯罪者的智力水平和教育程度也被认为是个人特征的重要指标。

较低的智力水平和教育程度与犯罪行为之间存在一定的联系。

2. 犯罪动机的研究- 犯罪动机是指犯罪者实施犯罪行为的原因和目的。

犯罪心理学用于探究不同类型犯罪的动机,如金钱、权力、报复等。

- 研究表明,贫困、心理压力和人际关系问题等也是导致犯罪行为的因素。

3. 犯罪模式的研究- 通过研究犯罪者的作案模式,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行为模式的规律性。

例如,一些犯罪者会根据目标的价值和易得性来选择目标。

- 犯罪者的犯罪手段和技巧也是该领域的研究方向之一。

研究者可以通过分析犯罪者的行为来推理其所使用的犯罪工具和技巧。

4. 犯罪者与受害者的相互作用- 犯罪心理学研究了犯罪者与受害者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包括犯罪者对待受害者的态度和行为等。

- 研究发现,受害者的个人特征和行为也会对犯罪行为产生一定的影响。

例如,如果受害者表现出弱势或恐惧的行为特征,可能会引起犯罪者的攻击欲望。

三、了解犯罪心理学研究成果的意义1. 提高犯罪预防和干预的效果- 通过了解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成果,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犯罪行为的动机和模式,有助于制定预防犯罪的策略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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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摘要:研究犯罪心理学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揭示犯罪原因,进行犯罪预测、预防和控制,其狭义和广义之争并不妨碍这一目的的实现。

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受学科发展状况、研究目的和学科话语霸权的影响。

文章从这三个角度出发,对研究对象的狭义说和广义说进行考证,认为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仍应足于狭义说,并兼顾广义说。

关键词:犯罪;犯罪心理;学科建设;话语霸权;历史一、问题、思路和观点犯罪心理学在我国已经有近百年的历史 ,但是其发展水平还不尽人意。

这个现象与不同学者在关于该学科研究对象的认识上的分歧密切相关。

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历有狭义说和广义说之分。

狭义说认为 ,在学科发展日益精细化的今天 ,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也应该有它特定的研究领域 ,不应将所有与犯罪有关的心理学问题都囊括进去 ,如果这样 ,犯罪心理学将是一个内容庞杂而又无法构成统一体的学科 ,其基础理论的发展将会因此受到阻碍 ,故犯罪心理学只能以犯罪主体的心理为研究对象。

与犯罪有关的其他主体的心理活动不应做为研究对象 ,只能在法制心理学的框架内加以研究。

犯罪心理学是运用心理学的基本原理研究犯罪主体的心理和行为的一门学科。

①持广义观点的学者认为 ,如果犯罪心理学研究采用狭义观点 ,就无法以更宽的视野来了解犯罪人与刑事司法部门互动的情况 ,从而无法为刑事立法和司法提供更全面的服务。

因此 ,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不仅包括犯罪主体的犯罪心理形成、发展和变化的规律 ,还应包括与犯罪主体有关的办案人心理、被害人心理、证人心理以及犯罪对策中的心理学问题。

②我们知道 ,一门学科成熟的标志是它必须具有独立的研究内容、成熟的研究方法和规范的学科体制。

而厘清学科的研究内容首先是要确定研究对象。

因此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究竟为何的问题 ,我们必须要给予足够的关注。

理清理论发生和发展的原因 ,对于我们理解、评价和择选理论具有重要作用。

总结犯罪心理学的学科发展历程 ,澄清犯罪心理学与其母学科的继承关系 ,便于我们认清犯罪心理学研究对象的狭义说和广义说 ,被我国学者接受和发展的社会和学术条件 ,也为我们选择狭义说还是选择广义说提供了历史理由。

在我国 ,持犯罪心理学研究对象狭义说的不同学者之间 ,一直存在着有无犯罪人的心理结构的争论。

这个争论对于我国犯罪心理学的发又构成了一个重要影响。

我们在分析和选择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时也应当对此问题加以重视。

笔者的观点是: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应立足于狭义说并兼顾广义说。

无论是①持上述观点的人包括美国犯罪学者Bartol、日本学者山根清道和森武夫、台湾学者蔡墩铭、我国学者李玫瑾和刘邦惠等 ,其中 ,山根清道和蔡墩铭先生认为 ,犯罪心理学以犯罪行为为其研究对象。

蔡墩铭先生认为 ,犯罪心理学至少应该包括下述内容: (1)记述。

主要是对犯罪现象的观察。

(2)解说。

主要是运用心理学原理对观察到的社会现象进行解释。

(3)分类。

其中 ,最重要的是对犯罪人和犯罪行为的分类。

(4)预测。

在犯罪心理学中最常见的预测应该是犯罪累犯的预测。

(5)控制。

指改变犯罪行为发生的条件 ,从而实现有效控制。

山根清道认为 ,犯罪心理学是运用心理学原理研究犯罪行为 ,属于心理学的一个分支。

犯罪心理学的研究范畴包括: (1)基础理论。

(2)犯罪的临床。

(3)现代社会与犯罪的心理。

其他学者认为 ,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既包括犯罪心理又包括犯罪行为。

上述各个观点的共同之处是研究主体的一致性 ,即都是指犯罪人。

②持上述观点的人有美国学者 Toch (1986)和 Holin (1989) ,日本学者宫城音弥和藤木英雄 ,我国学者罗大华和孙汝亭 ,台湾学者马传镇和杨士隆等。

狭义说 ,还是广义说 ,都有一定的合理之处 ,其分歧主要源于在学科发展取向上的不同。

我们应从犯罪心理学的学科发展、学科建设状况以及规范学科话语霸权的角度对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进行准确定位 ,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讨犯罪心理学的应用范围。

二、犯罪心理学的学科发展历程与研究对象的确定(一)我国犯罪心理学的发展历程我国的犯罪心理学是在“以问题为中心”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20 世纪二、三十年代 ,犯罪心理学已在我国开始传播。

但是 ,在新中国成立后的近 30 年 ,犯罪心理学一直处于失语状态 ,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后 70 年代末、 80 年代初 ,犯罪心理学研究才真正开始发展起来当时 ,在经历了文化大革命后 ,青少年的犯罪问题非常突出 ,青少年的犯罪占刑事犯罪的比重从文革前的 30 %上升到 60 %。

在这一背景下 ,社会实际情况的需要提出了包括发展犯罪心理学在内的整个犯罪科学的要求。

1982 年 ,我国出版第一部《犯罪心理学》教程。

同时 ,我国学者还翻译了大量的外国书籍和论文。

之后 ,以犯罪心理学为主的法制心理学开始兴起。

经过有关专家和工作者 20 多年的努力 ,我国的犯罪心理学体系得以初步形成 ,例如提供了犯罪心理产生的客观基础、主体因素 ,对犯罪心理进行类型的划分以及犯罪心理的预测和预防等。

在应用领域 ,人们也开始越来越多地意识到犯罪心理学在具体实践中的重要作用 ,并在刑事立法、司法、执法活动中应用一些相关的研究成果。

例如 ,进行犯罪心理调查 ,研究和应用犯罪心理测试技术 ,开展罪犯心理矫治工作 ,对监狱和劳教工作民警及公安民警的心理健康问题进行研究等。

由此可以看出 ,今天 ,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已经超出了狭义说的研究对象的范围。

(二)犯罪心理学与其母学科的继承关系管犯罪心理学得到了普遍重视 ,但是它自身的发展却远远赶不上社会的需求 ,其关键问题就是基础理论的薄弱和研究方法的局限性。

究其原因 ,我们可以追溯到犯罪心理学的母体学科———犯罪学和心理学。

在西方发达国家 ,犯罪学作为一门跨科际的学科 ,已经发展得很成熟。

西方犯罪学实际是寻着两条主线前行 ,即古典犯罪学和实证犯罪学。

古典犯罪学发展到今天已演变为理性犯罪学 ,而实证犯罪学学派演化为现代犯罪学派。

但是 ,由于缺乏一个一般性的理论 ,西方犯罪学出现了学派林立的局面 ,例如差异交往论、社会控制论、标签论、心理分析论 ,病态激化论、紧张理论、理性选择论、存在主义论、马克思主义左派理想论等等。

[2 ]各个理论结构都保持了纯度和逻辑的一致性 ,除了存在主义理论外 ,他们共同的特点就是思辨的色彩浓厚 ,但是缺乏经验和实证的支持。

在各个理论中 ,建立一个独立的一般性的理论几乎不存在可能性 ,作为解释一般犯罪现象的犯罪学理论已经走到了尽头 ,人们开始把目光转向个体层面。

因此 ,为了寻求解决犯罪问题日益增长的复杂性、多样性和多元性倾向 ,有的学者开始把犯罪问题看成是一个日常管理问题 ,寻求局部的有限范围内的解决方式。

在我国 ,学者对犯罪学的研究始终追随着刑法学的研究界限和价值取向。

例如 ,在关于犯罪的定义上 ,我国学术界有两种看法:一种是局限刑法说 ,认为犯罪是危害统治阶级的阶级利益和统治秩序 ,依法律规定应处以罚的行为。

[3 ]该行为具有三个特征: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处罚性。

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 ,犯罪的概念之所以与刑法的规定保持一致 ,是由犯罪心理学在刑事法学学科体系中的地位决定的。

另外一种是不局限刑法说 ,认为犯罪行为是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行为人的主观罪过违犯了刑事法律规定而应受到处理的行为。

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 ,为了揭示和阐明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心理形成、发展和变化规律 ,为了防止一般违法人、虞犯及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教人员演变或再演变为犯罪人 ,犯罪心理学也应该把越轨行为作为研究对象。

其实 ,这两种看法实际上在内涵上有着相似之处 ,都在本质上遵循了刑法的规范 ,区别仅在于外延上的不同。

犯罪学的研究框架是遵循刑法的界定 ,对犯罪作价值评判 ,将其视为一种非正常现象 ,然后再研究犯罪原因 ,以便为刑事司法和刑事政策服务。

因此 ,犯罪原因是犯罪学研究的主要对象。

但是 ,迄今为止 ,对犯罪原因的研究却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境 ,人们无法找到能够解释犯罪现象的一般性原因。

因为犯罪现象是一种社会现象 ,其因果关系非常复杂 ,很难用研究自然现象的方法来对它作准确解释。

时至今日 ,我国犯罪学仍然缺乏有说服力的一般理论 ,当然 ,也就不能形成有内在逻辑力量的理论体系。

[4 ]针对这一问题 ,我国的犯罪学家开始重新审视犯罪学研究的根基 ,将犯罪学的研究对象———犯罪现象———视为一种作为社会现象的整体上的正常现象 ,主张站在社会存在的角度上 ,像政治学和经济学的研究范式那样来研究犯罪现象 ,集中力量认识犯罪本质 ,发现和挖掘犯罪现象的发展、变化规律 ,从而发挥犯罪学应有的作用。

这样 ,就改变了原来将犯罪原因作为犯罪学研究的主要对象的学科取向。

[5 ] 犯罪学与刑法学的关系 ,借用德国学者叶塞克的一句话是: “如果没有犯罪学的配合 ,刑学是盲目的;但是如果没有刑法学的配合 ,犯罪学也漫无止境”①但是 ,笔者认为 ,仅仅从刑法价值的角度来理解犯罪现象 ,失之偏颇 ,因为刑法学是在思辨哲学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语言大厦 ,本身就具有形而上特点。

而犯罪现象是一种社会现象 ,属于事实领域。

如果我们仅把法确定的框架作为我们研究的界限 ,我们将面临的是洞穴假象 ,其结果可想而知。

前文分析了令人堪忧的我国犯罪学的研究状况 ,那么我国心理学的发展状况又如何呢 ? 实际上 ,近年来 ,我国心理学的基础研究工作也几乎停滞不前 ,除了具体研究方法的升级外 ,在理论研究上几乎没有多少突破 ,尤其是在本土心理学的发展上收获甚微。

其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其一 ,缺乏问题意识 ,我国学术界对研究问题的选择主要是立足于国际性热门话题 ,忽视了本土心理学研究的实践需要;其二 ,即使有了问题意识 ,在研究方法上也存在很大的局限性。

科学主义心理学是现代心理学发展的主流 ,它实际上是将人的心理存在作为自然现象加以研究 ,在研究方法上采用自然科学实证的方法 ,依赖数据和实验 ,强调研究结果的确定性、客观性和精确性。

这种研究方法固然有它科学性的一面 ,但它将人的心理作为物来研究 ,只注意到了人的自然属性 ,而忽视了人的社会属性 ,因而对犯罪心理学的贡献很小。

犯罪心理学是应用心理学的一部分 ,它是以犯罪动机为中心来推究犯罪者的性格、环境与犯罪行为的过程 ,用心理学的原理和方法来解释阐明犯罪本身 ,揭发罪证 ,并且协助侦察、审判与矫治 ,以达到遏阻犯罪的目的。

①犯罪心理是一种复杂的社会心理 ,具有隐蔽性、模糊性、变异性、不可逆性、或然性的特征。

与感知觉、情绪、注意、智力、个性、病理心理等属于基础心理学范畴的研究不同 ,犯罪心理学作为人的较高一级的社会心理范畴 ,无论是在形成原因、形成机制还是在形成规律上都很难采用定量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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