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氏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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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氏春秋【古籍精品原文】

吕氏春秋【古籍精品原文】

吕氏春秋
《吕氏春秋》是秦国丞相吕不韦主编的一部古代类百科全书似的传世巨著,有八览、六论、十二纪,共二十多万言。

《吕氏春秋》是战国末年(公元前“239”年前后)秦国丞相吕不韦组织属下门客们集体编撰的杂家(儒、法、道等等)著作,又名《吕览》。

此书共分为十二纪、八览、六论,共十二卷,一百六十篇,二十余万字。

吕不韦自己认为其中包括了天地万物古往今来的事理,所以号称《吕氏春秋》。

目录

∙孟春纪
∙仲春纪
∙季春纪
∙孟夏纪
∙仲夏纪
∙季夏纪
∙孟秋纪
∙仲秋纪
∙季秋纪
∙孟冬纪
∙仲冬纪
∙季冬纪

∙有始览
∙孝行览
∙慎大览。

吕氏春秋原文及翻译

吕氏春秋原文及翻译

吕氏春秋原文及翻译【原文】今世之惑主,多官而反以害生,则失所为立之矣。

【译文】如今世间糊涂的君王,过多地设置官职,反而不利于民生,这就失去设置职官的初衷了。

【原文】人之性寿,物者抇之,故不得寿。

物也者,所以养性也,非所以性养也。

【译文】人本来是可以长寿的,但很多人却可以无法获得长寿,那是由于外物搅乱了他的心智,因而他不能享寿长久。

外物,是用来修养身心、涵养天性的,人不应该损耗自己的生命去追求它。

【原文】富贵而不知道,适足以为患,不如贫贱。

【译文】身居高位而富足有余的人,却不明白养生的道理,只会为自己招来祸患,反倒不如做个贫苦而身份低微的人。

【原文】凡生之长也,顺之也;使生不顺者,欲也。

【译文】凡是生命长久都是因为顺应它的天性的缘故;反过来,使生命不顺的,正是欲望。

【原文】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也,天下之天下也。

【译文】天下,不是一个人的天下,而是天下人的天下。

【原文】处大官者,不欲小察,不欲小智。

【译文】身居高位的人,不愿意在细小之处苛求,也不愿意玩弄小聪明。

【原文】天无私覆也,地无私载也,日月无私烛也,四时无私行也。

【译文】上天覆围万物,没有偏私;大地承负万物,没有偏私;日月普照万物,没有偏私;春夏秋冬更替循环,没有偏私。

【原文】孔子闻之曰:“善哉,祁黄羊之论也!外举不避雠,内举不避子。

”祁黄羊可谓公矣。

【译文】孔子听说了祁黄羊荐人唯才的这些事,说:“祁黄羊的话说得太好了!举荐外人时不回避敌雠,举荐家人时也不回避亲子。

”祁黄羊算得上说公正无私了。

【原文】譬之若官职,不得擅为,必有所制。

【译文】这就好比各种职官,不能让他们专擅独行,必须得有所制的一样。

吕氏春秋原文及翻译

吕氏春秋原文及翻译

吕氏春秋原文及翻译【原文】利不可两,忠不可兼。

不去小利则大利不得,不去小忠则大忠不至。

故小利,大利之残也;小忠,大忠之贼也。

圣人去小取大。

昔荆龚王与晋厉公战于鄢陵,荆师败,龚王伤。

临战,司马子反渴而求饮,竖①阳谷操黍酒而进之。

子反受而饮之。

子反之为人也嗜酒,甘而不能绝于口,以醉。

战既罢,龚王欲复战而谋。

使召司马子反,子反辞以心疾。

龚王驾而往视之,入幄中,闻酒臭而还。

曰:“今日之战,所恃者司马也。

而司马又若此,是忘荆国之社稷,而不恤吾众也。

”于是罢师去之。

斩司马子反以为戮。

竖阳谷之进酒也,非以醉子反也,其心以忠也,而适杀之。

故曰:小忠,大忠之贼也。

昔者晋献公使荀息以垂棘之璧与屈产之乘②赂虞公,以假道于虞而伐虢。

虞公滥于宝与马而欲许之,宫之奇谏曰:“不可许也。

先人有言曰:‘唇竭而齿寒。

’夫虢之不亡也,恃虞;虞之不亡也,亦恃虢也。

若假之道,则虢朝亡而虞夕从之矣。

奈何其假之道也?”虞公弗听,而假之道。

荀息伐虢,克之。

还反伐虞,又克之。

荀息操璧牵马而报。

献公喜曰:“璧则犹是也,马齿亦薄长矣。

”故曰:小利。

大利之残也。

中山之国有套繇者,智伯欲攻之而无道也。

为铸大钟,方车二轨以遗之。

套繇之君将斩岸堙溪以迎钟。

赤章蔓枝谏曰:“夫智伯之为人也,贪而无信,必欲攻我而无道也,故为大钟,方车二轨以遗君。

君因斩岸堙溪以迎钟,师必随之。

”弗听,有顷,谏之。

君曰:“大国为欢,而子逆之,不祥,子释之。

”赤章蔓枝曰:“为人臣不忠贞,罪也;忠贞不用,远身可也。

”断毂而行,至卫七日厹而繇亡。

昌国君将五国之兵以攻齐。

齐使触子将,以迎天下之兵于济上。

齐王欲战,使人赴触子,耻而訾之曰:“不战,必划③若类,掘若垄。

”触予苦之欲齐军败于是以天下兵战战合击金而却之卒北天下兵乘之。

触子因以一乘去,莫知其所,不闻其声。

达子又帅其余卒军于秦周,无以赏,使人请金于齐王。

齐王怒曰:“若残竖子之类,恶能给若金?”与燕人战,大败,达子死,齐王走莒。

燕人逐北入国,相与争金甚多。

《吕氏春秋》原文及译文

《吕氏春秋》原文及译文

《吕氏春秋》原文及译文当赏原文:四曰:民无道知天,民以四时寒暑日月星辰之行知天。

四时寒暑日月星辰之行当,则诸生有血气之类皆为得其处而安其产。

人臣亦无道知主,人臣以赏罚爵禄之所加知主。

主之赏罚爵禄之所加者宜,则亲疏远近贤不肖皆尽其力而以为用矣。

晋文侯反国,赏从亡者,而陶狐不与。

左右曰:“君反国家,爵禄三出,而陶狐不与,敢问其说。

”文公曰:“辅我以义,导我以礼者,吾以为上赏;教我以善,强我以贤者,吾以为次赏,拂吾所欲,数举吾过者,吾以为末赏。

三者。

所以赏有功之臣也。

若赏唐国之劳徒,则陶狐将为首矣。

”周内史兴闻之曰:“晋公其霸乎!昔者圣王先德而後力,晋公其当之矣!”秦小主夫人用奄变,群贤不说自匿,百姓郁怨非上。

公子连亡在魏,闻之,欲入,因群臣与民从郑所之塞。

右主然守塞,弗入,曰:“臣有义,不两主,公子勉去矣!”公子连去,入翟,从焉氏塞,菌改入之。

夫人闻之,大骇,令吏兴卒。

奉命曰:“寇在边。

”卒与吏其始发也,皆曰:“往击寇。

”中道,因变曰:“非击寇也,迎主君也。

”公子连因与卒俱来,至雍,围夫人,夫人自杀。

公子连立,是为献公。

怨右主然,而将重罪之;德菌改,而欲厚赏之。

监突争之曰:“不可。

秦公子之在外者众,若此,则人臣争入亡公子矣,此不便主。

”献公以为然,故复右主然之罪,而赐菌改官大夫,赐守塞者人米二十石。

献公可谓能用赏罚矣。

凡赏非以爱之也,罚非以恶之也,用观归也。

所归善,虽恶之,赏;所归不善,虽爱之,罚。

此先王之所以治乱安危也。

译文:人民没有别的途径了解上天,人民依据四季寒暑日月星辰的运行了解上天。

四季寒暑日月星辰的运行适宜,那么各种有生命有血气的物类,就能各得其所、各安其生了。

臣下也没有别的途径了解君主.臣下依据君主赏罚爵禄如何施予来了解君主。

君主赏罚爵禄施予得恰当,那么亲疏远近、贤和不肖的人就都竭尽其力为君主所用了。

晋文公回到晋国,赏赐跟随自己流亡的人,而陶狐不在其中。

文公的左右侍从说:“您回到晋国,三次拿出爵禄赏人,陶狐却不在其中,想冒昧地请教您这样做的道理。

吕氏春秋 古诗文

吕氏春秋 古诗文

吕氏春秋古诗文原文:《察今》上胡不法先王之法?非不贤也,为其不可得而法。

先王之法,经乎上世而来者也,人或益之,人或损之,胡可得而法?虽人弗损益,犹若不可得而法。

一、衍生注释:“上”:指君主。

“法”:动词,取法、效仿。

“先王之法”:古代帝王的法令制度。

“益”:增加。

“损”:减少。

二、赏析:这段文字以简洁明了的语言,通过反问的手法,深刻地阐述了不能一味遵循先王之法的道理。

它强调了时代在变化,法令制度也应随之改变,具有很强的思辨性和现实意义。

三、作者介绍:《吕氏春秋》是在秦国丞相吕不韦主持下,集合门客们编撰的一部黄老道家名著。

吕不韦,战国末年卫国商人、政治家、思想家。

四、运用片段:在一次班级讨论会上,大家争论要不要沿用以前的班级规章制度。

小明就说:“上胡不法先王之法?如今情况变化这么大,以前的制度怎么能照搬呢?就像时代在进步,我们不能总用老眼光看问题呀!”原文:《刻舟求剑》楚人有涉江者,其剑自舟中坠于水,遽契其舟,曰:“是吾剑之所从坠。

”舟止,从其所契者入水求之。

舟已行矣,而剑不行,求剑若此,不亦惑乎?一、衍生注释:“涉”:过,渡。

“遽”:急忙,立刻。

“契”:用刀雕刻。

“惑”:糊涂。

二、赏析:这则寓言用简洁生动的语言,讽刺了那些拘泥守旧、不知变通的人。

通过楚人刻舟求剑的荒唐举动,揭示了要根据实际情况变化来处理问题的道理。

三、作者介绍:《吕氏春秋》由吕不韦组织门客编撰而成。

其内容涵盖了政治、军事、哲学、道德等多个方面,具有很高的文化价值。

四、运用片段:有一天,小红在找东西时,只在原来放东西的地方找,妈妈着急地说:“你这不是刻舟求剑吗?东西可能早就被挪地方啦!”原文:《引婴投江》有过于江上者,见人方引婴儿而欲投之江中,婴儿啼。

人问其故。

曰:“此其父善游。

”其父虽善游,其子岂遽善游哉?以此任物,亦必悖矣。

一、衍生注释:“方”:正在。

“故”:原因。

“遽”:就。

“悖”:荒谬。

二、赏析:此文通过一个荒唐的举动,揭示了处理事情不能主观臆断,要从实际出发的道理。

《吕氏春秋》原文 译文 注释

《吕氏春秋》原文 译文 注释

《吕氏春秋》是我国古代一部重要的文化经典,至今仍有相当的研究价值。

它由我国战国时期的思想家吕不韦所著,被视为我国儒家文化的重要代表之一。

本文将对《吕氏春秋》的原文内容进行翻译,并结合注释,以便更好地了解和理解这部文化经典的内涵。

1.《吕氏春秋》原文《吕氏春秋》是一部总结战国时期各家学说的文集,共分为“纪”“论”“政”“势”“形”“用”六篇,涵盖了政治、伦理、军事、经济等多个方面的内容。

它的原文是古代文言文,语言优美精炼,表达清晰、深刻,是我国古代重要的文化遗产之一。

2. 译文《吕氏春秋》的翻译工作需要深入理解古代汉语的语法、词义、文化内涵等方面,并在此基础上巧妙地表达出原著的精神。

这部经典的译文需要忠实于原著的意思,同时又能够符合现代读者的阅读习惯和理解水平,这是一项考验译者功力的艰巨任务。

3. 注释在阅读《吕氏春秋》时,需要结合当时的历史背景和社会环境来理解其中的思想和观念。

在对待君臣关系、礼乐制度、善恶报应等方面的观点,都需要通过注释来进行解释,以便更好地理解作者的立场和观点。

《吕氏春秋》是我国古代的重要文化遗产,它的原文翻译和注释工作有着重要的研究意义,希望本文的介绍能够引起更多人的关注和重视。

继续深入阐述《吕氏春秋》的相关内容和研究意义,将有助于更全面地理解这部古代文化经典。

我们可以通过对《吕氏春秋》的研究和理解,探索其对我国古代政治、伦理、军事、经济等多个方面的影响。

可以进一步讨论《吕氏春秋》对后世学者和文化传承的重要性。

可以总结出对于今人的启示和价值。

4. 对我国古代政治、伦理、军事、经济等多个方面的影响《吕氏春秋》对我国古代政治、伦理、军事、经济等多个方面都有着深远的影响。

在政治方面,它提出了关于君臣关系、国家政治制度、官职任命、赋税等方面的观念和原则,对于后来我国的政治制度和官僚文化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在伦理方面,它探讨了人性、道德、善恶报应等问题,形成了独特的伦理观念,对后来的道德伦理思想产生了重要影响。

《吕氏春秋》白话全译完整版

《吕氏春秋》白话全译完整版

《吕氏春秋》简介--------------------------------------------------------------------------------《吕氏春秋》是战国末年(公元前“239”年前后)秦国丞相吕不韦组织属下门客们集体编撰的杂家著作,又名《吕览》。

此书共分为十二纪、八览、六论,共十二卷,一百十六篇,二十余万字。

在公元前239写成,当时正是秦国统一六国前夜。

《吕氏春秋》共分为十二纪、八览、六论,共二十六卷,一百六十篇,二十余万字。

内容驳杂,有儒、道、墨、法、兵、农、纵横、阴阳家等各家思想,所以《汉书·艺文志》等将其列入杂家。

在内容上虽然杂,但在组织上并非没有系统,编著上并非没有理论,内容上也并非没有体系。

正如该书《用众》篇所说:“天下无粹白之狐,而有粹白之裘,取之众白也。

”《吕氏春秋》的编著目的显然也是为了集各家之精华,成一家之思想,那就是以道家思想为主干,融合各家学说。

据吕不韦说,此书对各家思想的去取完全是从客观出发,对各家都抱公正的态度,并一视同仁的。

因为“私视使目盲,私听使耳聋,私虑使心狂。

三者皆私没精,则智无由公。

智不公,则福日衰,灾日隆。

”(《吕氏春秋·序意》)《吕氏春秋》的十二纪是全书的大旨所在,是全书的重要部分,分为《春纪》、《夏纪》、《秋纪》、《冬纪》。

每纪都是5篇,共60篇。

本书是在“法天地”的基础上来编辑的,而十二纪是象征“大圜”的天,所以,这一部分便使用十二月令来作为组合材料的线索。

《春纪》主要讨论养生之道,《夏纪》论述教学道理及音乐理论,《秋纪》主要讨论军事问题,《冬纪》主要讨论人的品质问题。

八览,现在63篇,显然脱去一篇。

内容从开天辟地说起,一直说到做人务本之道、治国之道以及如何认识、分辨事物、如何用民、为君等。

六论,共36篇,杂论各家学说。

《吕氏春秋》保存着先秦各家各派的不同学说,还记载了不少古史旧闻、古人遗语、古籍佚文及一些古代科学知识,其中不少内容是其他书中所没有的。

《吕氏春秋-察今》原文、注释、译文及赏析

《吕氏春秋-察今》原文、注释、译文及赏析

《吕氏春秋-察今》原文、注释、译文及赏析原文:《吕氏春秋·察今》《吕氏春秋》上胡不法先王之法?非不贤也,为其不可得而法。

先王之法,经乎上世而来者也,人或益之,人或损之,胡可得而法?虽人弗损益,犹若不可得而法。

凡先王之法,有要于时也。

时不与法俱在,法虽今而在,犹若不可法。

故释先王之成法,而法其所以为法。

先王之所以为法者,何也?先王之所以为法者,人也,而己亦人也。

故察己则可以知人,察今则可以知古。

古今一也,人与我同耳。

有道之士,贵以近知远,以今知古,以所见知所不见。

故审堂下之阴,而知日月之行,阴阳之变;见瓶水之冰,而知天下之寒,鱼鳖之藏也。

尝一脟肉,而知一镬之味,一鼎之调。

荆人欲袭宋,使人先表澭水。

澭水暴益,荆人弗知,循表而夜涉,溺死者千有余人,军惊而坏都舍。

向其先表之时可导也,今水已变而益多矣,荆人尚犹循表而导之,此其所以败也。

今世之主法先王之法也,有似于此。

其时已与先王之法亏矣,而曰此先王之法也,而法之。

以此为治,岂不悲哉!故治国无法则乱,守法而弗变则悖,悖乱不可以持国。

世易时移,变法宜矣。

譬之若良医,病万变,药亦万变。

病变而药不变,向之寿民,今为殇子矣。

故凡举事必循法以动,变法者因时而化。

是故有天下七十一圣,其法皆不同;非务相反也,时势异也。

故曰:良剑期乎断,不期乎镆铘;良马期乎千里,不期乎骥骜。

夫成功名者,此先王之千里也。

楚人有涉江者,其剑自舟中坠于水,遽契其舟,曰:“是吾剑之所从坠。

”舟止,从其所契者入水求之。

舟已行矣,而剑不行,求剑若此,不亦惑乎?以故法为其国与此同。

时已徙矣,而法不徙。

以此为治,岂不难哉!有过于江上者,见人方引婴儿而欲投之江中,婴儿啼。

人问其故。

曰:“此其父善游。

”其父虽善游,其子岂遽善游哉?以此任物,亦必悖矣。

荆国之为政,有似于此。

译文:国君为什么不取法古代帝王的法今制度呢?不是它不好,而是因为后人无从取法它。

先王的法今制度,是经历了漫长的古代流传下来的,人们有的增补它,有的删减它,怎么能够取法它呢?即使人们没有增减它,也还是无从职法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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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不韦(前292年—前235年),姜姓,吕氏,名不韦,卫国濮阳(今河南省滑县)人。

战国末年商人、政治家、思想家,秦国丞相,姜子牙23世孙。

早年经商于阳翟,扶植秦国质子异人回国即位,辅佐秦庄襄王,拜为相国,封文信侯,食邑河南洛阳十万户。

带兵攻取周国、赵国、卫国土地,分别设立三川郡、太原郡、东郡,对秦王嬴政兼并六国的事业作出重大贡献。

庄襄王去世后,迎立太子嬴政即位,拜为相邦,尊称“仲父”,权倾天下。

受到嫪毐集团叛乱牵连,罢相归国,全家流放蜀郡,途中饮鸩自尽。

主持编纂《吕氏春秋》(又名《吕览》),包含八览、六论、十二纪,汇合了先秦诸子各派学说,“兼儒墨,合名法”,史称“杂家”。

《吕氏春秋》是在秦国丞相吕不韦主持下,集合门客们编撰的一部黄老道家名著。

成书于秦始皇统一中国前夕。

此书以儒家学说为主干,以道家理论为基础,以名、法、墨、农、兵、阴阳家思想学说为素材,熔诸子百家学说于一炉,闪烁着博大精深的智慧之光。

吕不韦想以此作为大秦统后的意识形态。

但后来执政的秦始皇却选择了法家思想,使包括道家在内的诸子百家全部受挫。

《吕氏春秋》集先秦道家之大成,是战国末期道家的代表作,全书共分二十六卷,一百六十篇,二十余万字。

《吕氏春秋》作为十二纪、八览、六论,注重博采众家学说,以道家思想为主体兼采阴阳、儒墨、名法、兵农诸家学说而贯通完成的一部著作。

但主要的宗旨属于道家。

所以《汉书·艺文志》等将其列入杂家。

高诱说《吕氏春秋》“此书所尚,以道德为标的,以无为为纲纪”,这说明最早的注释者早已点明
《吕氏春秋》以道家为主导思想之特征。

内容简介
《吕氏春秋》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有组织按计划编写的文集,上应天时,中察人情,下观地利,以道家思想为基调,坚持无为而治的行为准则,用儒家伦理定位价值尺度,吸收墨家的公正观念、名家的思辨逻辑、法家的治国技巧,加上兵家的权谋变化和农家的地利追求,形成一套完整的国家治理学说。

战国晚期的吕不韦,是一个富有传奇色彩的商人。

他由商入政,扶立国君,进入政治高层。

他志向宏大,主编《吕氏春秋》,留下了“一字千金”的典故。

后人一般把《吕氏春秋》归入杂家。

在管理思想史上,这部书有着特殊的价值。

它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有组织按计划编写的文集。

从学术角度观察,它具有浓厚的自然主义色彩;从管理角度观察,它充满了功利主义色彩。

《吕氏春秋》通过对先秦诸子的修正,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在管理思想的全局性、整体性和深刻性上,都有自己的建树。

从阴阳五行的理论架构,到经验主义的具体论证;从养生和贵己的“内圣”,到君臣之道和善治天下的“外王”;从个人和国家、社会和政权之间的关系调适,到自然之道支配下的生理、物理、事理和心理的互相配套,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

《吕氏春秋》总括先秦诸子,开启秦汉先声,在管理思想史上具有重要地位。

哲学意义上的自然主义,是对人类反省而形成的。

反映在国家治理思维上,古希腊曾经诞生了自然法思想,以芝诺为代表的斯多葛派主张自然法,到古罗马的西塞罗,对自然法理论完整化体系化。

自然法学说认为,人类社会的现存法律为人定的(包括制定法和习惯法),而超越于人定法之上的是自然法。

所谓自然法,指存在于自然中的理性,具有普遍性和永恒性,表现了自然的和谐和完美。

人定法则由于人类的认识局限和私利屏蔽,肯定会有缺陷,因之,人定法必须服从于自然法。

具体的法理,就是人定法自身的合法性和正当性,不可能经由人定法来证明,而必须依赖于自然法来证明,不合于自然法的人定法没有合法性。

合于自然法为“善法”,不合于自然法为“恶法”,恶法非法。

在中国,老子的道,具有自然法的意义,但是,老子仅仅强调了“道法自然”,再没有细说。

《吕氏春秋》则发展了老子的思想,通过十二纪,把人的行为与自然秩序一体化,在自然秩序中验证社会管理的正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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