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价合同与单价合同的区别
总价合同与单价合同的区别

总价合同与单价合同的区别一、定义和概念总价合同是指合同双方约定以固定总价作为合同对价的一种合同形式。
在总价合同中,合同双方约定了完成合同所需的全部工作内容和交付物,并确定了一个总价作为对价支付给承包方。
单价合同是指合同双方约定以单位价格乘以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或者提供的产品数量计算合同价款的一种合同形式。
在单价合同中,合同双方约定了工作量或者产品数量,并确定了单位价格,最终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或者提供的产品数量计算合同价款。
二、主要区别1. 计价方式不同:总价合同的合同价款是根据工作内容和交付物的总体情况确定的固定总价,与实际工作量或者产品数量无关。
而单价合同的合同价款是根据单位价格乘以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或者提供的产品数量计算的,与工作量或者产品数量直接相关。
2. 风险分担不同:在总价合同中,承包方承担了完成合同所需的全部工作内容和交付物的风险,无论实际工作量或者产品数量是否超出预期,合同价款都不会发生变化。
而在单价合同中,风险由双方共同承担,如果实际工作量或者产品数量超出预期,合同价款会相应增加。
3. 变更处理方式不同:在总价合同中,如果需要进行合同范围内的变更,通常需要通过签订补充协议或者合同变更协议的方式进行,以调整总价和工作内容。
而在单价合同中,变更处理相对灵便,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作量或者产品数量,并根据单位价格重新计算合同价款。
4. 控制成本的方式不同:在总价合同中,承包方需要全面考虑工作内容和交付物的成本,以确保在总价范围内完成合同。
而在单价合同中,承包方可以通过控制工作量或者产品数量来控制成本,以确保合同的经济性。
5. 结算方式不同:在总价合同中,普通按照工作的进度或者完成的阶段进行付款,最后一次付款通常在工作完成后的验收阶段。
而在单价合同中,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或者提供的产品数量,按照单位价格计算出相应的合同价款,可以根据工作进度进行多次结算。
三、适合场景总价合同适合于工作内容和交付物相对固定、难以准确预测工作量或者产品数量的情况,如建造工程、装修工程等。
总价合同与单价合同的区别

总价合同与单价合同的区别一、定义和概念总价合同是指合同双方约定的工程或商品的总价款,即合同金额。
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明确约定了全部工作或商品的价格。
而单价合同是指合同双方约定的单位价格,即每个单位工作或商品的价格。
在单价合同中,双方约定了单位工作或商品的价格,然后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或提供的商品数量来计算合同金额。
二、合同形式总价合同通常以固定总价的形式存在,合同金额在签订合同时就确定下来,不会因为实际工作量或商品数量的变化而发生改变。
而单价合同通常以总价和单位价格的形式存在,合同金额根据实际工作量或商品数量的变化而发生调整。
三、支付方式在总价合同中,合同金额通常分期支付,支付方式可以根据工程进度或商品交付情况来确定。
而在单价合同中,支付金额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或提供的商品数量来计算,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阶段性支付。
四、风险分担总价合同中,由于合同金额已经确定,风险主要由承包商承担。
如果实际工作量或商品数量超过预期,承包商需要承担额外费用。
而在单价合同中,风险主要由购买方承担。
如果实际工作量或商品数量超过预期,购买方需要支付额外费用。
五、变更管理在总价合同中,如果需要进行工作量或商品数量的变更,通常需要签订变更合同,明确变更后的合同金额。
而在单价合同中,变更管理相对灵活,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无需签订额外的变更合同。
六、适用场景总价合同通常适用于工程项目或商品交易中,工作量或商品数量相对稳定,预测较为准确的情况下。
而单价合同适用于工程项目或商品交易中,工作量或商品数量难以准确预测的情况下。
七、优缺点比较总价合同的优点是合同金额确定,风险分担清晰,变更管理相对简单。
但是缺点是无法灵活应对工作量或商品数量的变化,如果实际情况超出预期,可能会导致额外费用。
单价合同的优点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调整,适应工作量或商品数量的变化。
但是缺点是变更管理相对复杂,风险主要由购买方承担。
总结:总价合同和单价合同是两种常见的合同形式,其主要区别在于合同金额的确定方式、支付方式、风险分担、变更管理等方面。
总价合同与单价合同的区别

总价合同与单价合同的区别一、总价合同的定义与特点总价合同是指合同双方约定完成一项工程或者提供一项服务所需支付的总价款项,不涉及具体的单价计算。
总价合同的特点如下:1. 总价合同以项目的总价为基础,确定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2. 总价合同不涉及具体的单价计算,只约定完成项目所需支付的总价款项;3. 总价合同适合于工程建设、装修、设计、咨询等领域。
二、单价合同的定义与特点单价合同是指合同双方约定完成一项工程或者提供一项服务时,根据具体的工作量或者服务量,按照单价计算支付款项。
单价合同的特点如下:1. 单价合同以具体的工作量或者服务量为基础,确定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2. 单价合同涉及具体的单价计算,按照工作量或者服务量乘以单价来确定支付款项;3. 单价合同适合于工程建设、装修、运输、清洁等领域。
三、总价合同与单价合同的区别1. 计价方式不同:总价合同是以项目的总价为基础,不涉及具体的单价计算;单价合同是根据具体的工作量或者服务量,按照单价计算支付款项。
2. 风险分担不同:总价合同中,如果工程或者服务的实际成本超出了合同约定的总价,风险由承包方承担;而单价合同中,如果工作量或者服务量超出了合同约定的范围,风险由发包方承担。
3. 变更处理不同:总价合同中,如果项目需要变更,可能会重新商议总价;而单价合同中,如果工作量或者服务量发生变化,只需按照单价计算支付款项。
4. 控制成本的方式不同:总价合同中,承包方需要全面控制项目的成本,以确保项目在总价范围内完成;而单价合同中,发包方可以通过控制工作量或者服务量来控制成本。
5. 管理方式不同:总价合同中,承包方需要全面管理项目的进度、质量和成本;而单价合同中,发包方需要对工作量或者服务量进行监督和管理。
综上所述,总价合同与单价合同在计价方式、风险分担、变更处理、成本控制和管理方式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
根据具体的项目需求和合同双方的商议,选择适合的合同形式可以更好地保障双方的权益和项目的顺利进行。
总价合同与单价合同的区别

总价合同与单价合同的区别一、定义和概念总价合同和单价合同是商业合同中常见的两种形式。
它们在合同的定价方式、支付方式以及风险分担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
二、总价合同总价合同是指合同双方约定一个固定的总价作为合同的价款。
在总价合同中,合同双方明确约定了商品或者服务的总价,无论实际成本如何变动,合同总价不会发生变化。
总价合同适合于成本较为稳定、风险较小的项目。
1. 定价方式总价合同的定价方式是将所有成本因素考虑在内,然后确定一个总价。
这个总价可以是根据市场价格、竞争情况、成本估算等因素来确定的。
2. 支付方式在总价合同中,通常会规定支付款项的时间和方式。
常见的支付方式包括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或者按工程进度支付等。
3. 风险分担总价合同中,风险主要由卖方承担。
如果成本超出了合同总价,卖方需要承担额外的费用。
而如果成本低于合同总价,卖方则会获得额外的利润。
三、单价合同单价合同是指合同双方约定以单位价格计算的合同。
在单价合同中,合同双方约定了商品或者服务的单价,根据实际数量或者工作量来计算最终的合同价款。
单价合同适合于成本较为不稳定、风险较大的项目。
1. 定价方式单价合同的定价方式是将合同的价格与实际数量或者工作量挂钩。
合同双方会约定单位价格,并根据实际的数量或者工作量来计算最终的合同价款。
2. 支付方式在单价合同中,支付方式通常是根据实际数量或者工作量来计算相应的支付款项。
合同双方会约定支付款项的时间和方式,例如按照阶段性完成情况支付或者按照实际数量支付等。
3. 风险分担单价合同中,风险主要由买方承担。
如果实际数量或者工作量超出了合同约定的范围,买方需要支付额外的费用。
而如果实际数量或者工作量低于合同约定的范围,买方则可以享受相应的减少费用或者退款。
四、总价合同与单价合同的比较1. 定价方式总价合同的定价方式是基于整体成本,而单价合同的定价方式是基于单位价格和实际数量或者工作量。
总价合同更适合于成本较为稳定的项目,而单价合同更适合于成本较为不稳定的项目。
总价合同与单价合同的区别

总价合同与单价合同的区别总价合同和单价合同是商业合同中常见的两种形式。
它们在合同的定价方式、责任分配和风险承担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
下面将详细介绍总价合同和单价合同的区别。
一、定义和适用范围总价合同是指合同双方约定某项工程或商品的总价,并在此基础上确定合同的履行义务和责任。
总价合同适用于工程建设、商品销售等领域。
单价合同是指合同双方约定某项工程或商品的单价,并根据实际数量或工作量计算总价。
单价合同适用于建筑工程、服务业等领域。
二、定价方式1. 总价合同:总价合同的定价方式是根据合同双方的协商一次性确定。
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工程或商品的总价,不受实际数量或工作量的影响。
2. 单价合同:单价合同的定价方式是根据合同双方约定的单价,再根据实际数量或工作量计算总价。
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单位价格和计量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计算总价。
三、责任分配1. 总价合同:在总价合同中,承包商对工程或商品的供应质量和交付时间负有责任。
如果出现质量问题或延迟交付,承包商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单价合同:在单价合同中,承包商对工程或商品的供应质量负有责任,但对交付时间一般没有明确的约定。
如果出现质量问题,承包商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风险承担1. 总价合同:在总价合同中,由于总价已经确定,工程或商品的供应风险主要由承包商承担。
如果出现成本超支或其他不可预见的情况,承包商需要承担相应的风险。
2. 单价合同:在单价合同中,由于总价是根据实际数量或工作量计算得出,工程或商品的供应风险主要由购买方承担。
如果实际数量或工作量超出预期,购买方需要承担额外的费用。
五、变更管理1. 总价合同:在总价合同中,如果需要对合同进行变更,双方需要重新协商确定新的总价。
变更后的总价将成为新的合同约定。
2. 单价合同:在单价合同中,如果需要对合同进行变更,双方需要重新协商确定新的单价。
变更后的单价将根据实际数量或工作量计算得出新的总价。
六、适用场景1. 总价合同:总价合同适用于工程建设、商品销售等需要确定明确总价的场景。
总价合同与单价合同的区别

总价合同与单价合同的区别一、定义和概念总价合同和单价合同是商业合同中常见的两种形式。
它们在合同定价和付款方式上存在一些区别。
二、总价合同总价合同是指当事人约定一个固定的总价作为合同的约定价格。
在总价合同中,合同的履行结果并不会影响合同价格的变动。
无论实际履行过程中的费用变动如何,合同的价格都保持不变。
在总价合同中,当事人需要明确约定合同的总价,并在合同中列明付款方式和时间节点。
普通来说,总价合同适合于一些固定工程或者产品的销售,如建造工程、机械设备等。
三、单价合同单价合同是指当事人约定单位产品或者服务的价格,通过乘以数量来确定合同的总价。
在单价合同中,合同的履行结果会影响合同价格的变动。
如果实际履行过程中的数量发生变化,合同总价也会相应调整。
在单价合同中,当事人需要明确约定单位产品或者服务的价格,并在合同中列明数量、计价单位和付款方式。
单价合同适合于一些需要根据实际需求调整数量的项目,如建造施工、物流服务等。
四、区别与适合场景1. 定价方式不同:总价合同按照固定总价进行定价,而单价合同按照单位产品或者服务的价格进行定价。
2. 价格调整方式不同:总价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不受费用变动的影响,价格保持不变;单价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根据实际数量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
3. 适合场景不同:总价合同适合于固定工程或者产品的销售,如建造工程、机械设备等;单价合同适合于需要根据实际需求调整数量的项目,如建造施工、物流服务等。
总结:总价合同和单价合同是商业合同中常见的两种形式。
总价合同按照固定总价进行定价,不受费用变动的影响;单价合同按照单位产品或者服务的价格进行定价,并根据实际数量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
在选择合同形式时,应根据具体项目的需求和特点进行合理选择。
总价合同与单价合同的区别

总价合同与单价合同的区别一、定义总价合同是指双方约定的合同总价为固定金额,不受工程量的变化影响。
单价合同是指双方约定的合同价格以单位工程量的单价乘以实际工程量来确定。
二、计价方式1. 总价合同:合同总价在合同签订时确定,不会随着工程量的变化而改变。
无论实际工程量是多少,支付的金额都是合同总价。
2. 单价合同:合同价格是根据单位工程量的单价乘以实际工程量来确定。
实际工程量的变化会直接影响到最终支付的金额。
三、适用范围1. 总价合同:适用于工程量相对稳定的项目,如房屋建筑、道路建设等。
当工程量不会有大幅度变化时,双方可以通过确定一个固定的总价来进行合同签订。
2. 单价合同:适用于工程量较大、变化较大的项目,如水利工程、大型基础设施建设等。
由于实际工程量的变化较大,采用单价合同可以更好地反映变化的工程量,确保支付的公平性。
四、风险分担1. 总价合同:承包商承担工程量超出合同约定范围的风险,但不承担工程量不足的风险。
即使实际工程量少于合同约定的工程量,承包商仍然可以按照合同总价获得全额支付。
2. 单价合同:承包商承担工程量超出合同约定范围的风险,同时也承担工程量不足的风险。
如果实际工程量超出合同约定的工程量,承包商可以获得额外支付;如果实际工程量少于合同约定的工程量,承包商的收入会相应减少。
五、变更管理1. 总价合同:由于总价合同的合同总价是固定的,所以对于工程量的变更需要进行变更管理。
变更管理包括变更合同总价、变更工程量等,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变更合同。
2. 单价合同:由于单价合同的合同价格是根据实际工程量确定的,所以对于工程量的变更可以直接影响到最终支付的金额。
无需签订变更合同,只需根据实际工程量进行计算即可。
六、结算方式1. 总价合同:合同总价在工程竣工时支付,无论实际工程量是多少。
结算方式相对简单,但对于工程量变化较大的项目可能存在一定的不公平性。
2. 单价合同:根据实际工程量乘以单位工程量的单价进行结算,结算金额会根据实际工程量的变化而变化。
总价合同与单价合同的区别

总价合同与单价合同的区别一、定义总价合同:总价合同是指合同双方约定的工程、商品或服务的总价款项,不区分具体的工程量、数量或时间。
单价合同:单价合同是指合同双方约定的工程、商品或服务的单价以及具体的工程量、数量或时间。
二、内容要素1. 总价合同的要素:- 合同标的:明确约定的工程、商品或服务的名称、规格、质量要求等。
- 总价款:双方约定的工程、商品或服务的总价款项。
- 付款方式: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时间节点。
- 履约期限:约定的工程、商品或服务的履约期限。
- 违约责任:约定的违约责任和赔偿方式。
- 其他条款:如保修期限、验收标准等。
2. 单价合同的要素:- 合同标的:明确约定的工程、商品或服务的名称、规格、质量要求等。
- 单价:约定的工程、商品或服务的单价。
- 工程量、数量或时间:具体约定的工程量、数量或时间。
- 单价款:根据单价和工程量、数量或时间计算得出的款项。
- 付款方式: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时间节点。
- 履约期限:约定的工程、商品或服务的履约期限。
- 违约责任:约定的违约责任和赔偿方式。
- 其他条款:如保修期限、验收标准等。
三、区别与应用场景1. 区别:- 总价合同关注的是整体的工程、商品或服务的总价款项,不涉及具体的工程量、数量或时间,适用于工程量难以确定或变动较大的情况。
- 单价合同则明确约定了工程、商品或服务的单价以及具体的工程量、数量或时间,适用于工程量、数量或时间相对稳定的情况。
2. 应用场景:- 总价合同适用于以下情况:- 工程量难以确定或变动较大的建筑工程项目。
- 商品或服务的数量不确定或易受市场波动影响的情况。
- 对于一些服务性行业,如咨询服务、培训服务等,无法精确确定工作量的情况。
- 单价合同适用于以下情况:- 工程量、数量或时间相对稳定的建筑工程项目。
- 商品或服务的数量相对确定且不易受市场波动影响的情况。
- 对于一些标准化的商品或服务,如电子产品、物流服务等,可以根据单价和数量进行精确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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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价合同与单价合同的
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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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价承包就是将一个单位工程按照定额以及各种费用一次性包死,中间不在增加费用的承包方式。
单价承包就是按照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或其他单位进行承包,即按照工程单价承包的一种承包方式。
当然,建筑面积或其他单位的计算办法应该事先说明或按照国家规范规定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或其他建筑法规进行。
相应合同就是总价合同、单价合同。
以承包工程计价方式划分,建设工程合同可以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价酬金合同三种形式。
一、总价合同。
是指在合同中确定一个完成项目的总价,承包单位依此完成合同的全部工作。
这种类型合同有利于建设单位确定最低报价的承包商,并有利于支付进度款及结算。
这种合同适用于工程量不太大且能精确计算,工期较短的项目。
建设单位必须具备详细的设计图纸,一般要求详尽到施工图,使承包人能够计算出工程量。
总价合同又可分为两种:
(1)固定总价合同。
在图纸及工程要求不变的情况下,总价不变。
而当施工中图纸或工程质量或工期有变动,则总价也应相应变动。
这种合同中承包人承担了绝大部分风险,因此标价较高,因此对建设方也并不完全有利。
(2)可调总价合同。
合同条款中约定,如果在执行合同中由于通货膨胀引起工程成本增加到一定限度时,合同总价根据事先约定的调价工式作相应调整。
二、单价合同。
是指投标人就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分部分项工程确定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的合同。
这种类型的合同风险得到较合理分摊。
对于发包人来说,单价合同可以缩减发包人在招标阶段的工作量及准备时间,并可鼓励承包人通过提高工效等手段从成本节约中提高利润。
发包人的风险在于工程结束前总价是未知的,尤其是无法在招标阶段较准确工作量的项目。
在遇到善于运用不平衡报价的承包商时,风险会加大。
而对发包人来说,出现工程量列表以外的漏项,可就此再报价,减小了风险。
单价合同分为以下几种方式:
(1)估计工程量单价合同。
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就分部分项工程的工作量作出估计,投标单位在工程量表中填入项目单价,并可依此算出总价作为投标报价。
中标后,在月进度款支付中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该单价确定数额,结算中据竣工图结算总价格。
这种类型的合同一般约定,当工程量增减到一定幅度(如+-15%)时,单价作相应的调整。
最好在合同中约定单价的调整方式。
(2)纯单价合同。
建设单位不能提供施工图或给出准确的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工作项目一览表,报出相应项目的单价,施工时按实际工作量结算。
(3)单价与包干混合式合同。
以单价合同为基础,仅对某种不易计算工程量的分项工程采用包干办法。
其余均要求报出单价,并按实际工作量结算。
三、成本加酬金合同。
是由业主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项目的实际成本,并按照事先约定的某一种方式支付酬金的合同类型。
这类合同的缺点是业主对工程总造价不易控制,承包人也往往不注意降低项目成本。
除因迫于形势须立即开展工作的项目或风险很大的项目外,一般不适用这种承包方式。
谈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
谈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
以一次包死的总价委托,且价格不因环境的变化和工程量增减而变化的工程承发包合同,我们称这为固定总价合同。
在这类合同中承包商承担了全部的工作量和价格风险。
除了设计有重大变更,一般不允许调整合同价格。
在现代工程中,特别在合资项目中,业主喜欢采用这种合同形式,因为工程中双方结算方式较为简单,比较省事。
合同的执行中,承包商的索赔机会较少。
但这种合同承包商承担了全部风险,报价中不可预见风险费用较高。
因此,承包商报价的确定必须考虑施工期间物价变化以及工程量变化带来的影响。
首先,签订固定总价合同必须考虑:工程范围必须清楚明确,报价的工程量应准确而不是估计数字,对此承包商必须认真复核;工
程设计较细,图纸完整、详细、清楚;工程量小、工期短,估计在工程过程中环境因素(特别是物价)变化小,工程条件稳定并合理;工程结构、技术简单,风险小,报价估算方便;工程投标期相对宽裕,承包商可以作详细的现场调查、复核工作量、分析招标文件、拟定计划;合同条件完备,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十分清楚。
其次,签订固定总价合同必须根据不同的情况考虑它的几种计价形式:招标文件中有工作量表。
业主为了方便承包商投标,给出工程量表,但业主对工程量表中的数量不承担责任,承包商也必须复核。
承包商报出每一个分项工程的固定总价,它们之和即为整个工程的价格;招标文件中没有给出工程量清单,承包商制定。
工程量表仅仅作为付款文件,而不属于合同规定的工程资料,不作为承包商完成工程或设计的全部内容;合同价款总额由每一个分项工程的包干价款(固定总价)构成。
承包商必须自己根据工程信息计算工程量。
如果承包商分项工程量有漏项或计算不正确,则被认为包括在整个合同总价中。
第三,由于国际通用的工程量计算规则适用于业主提供全部设计文件的单价合同(我国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也有这个问题),采用这种合同类型时要注意应对工程量计算规则作出详细说明、修改或用专门的计量方法。
(1)承包商的工程责任范围扩大,通用规则的划分难以包容。
例如由承包商承担大量的设计,在投标时承包商无法计算工程量,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应考虑到这些的情况。
(2)通常合同采用阶段付款。
如果工程分项在工程量表中已经被定义,只有在该工程分项完成后承包商才能得到相应付款,则工程量表的划分应与工程的施工阶段相对应,必须与施工进度一致,否则会带来付款的困难。
同时工程量划分应注意承包商的现金流量,如设立搭设临时工程、材料采购、设计等分项,这样可以及早付款。
第四,固定总价合同和单价合同有时在形式上很相似。
固定总价合同是总价优先,承包商报总价,双方商讨并确定合同总价,最终按总价结算。
通常只有设计变更,或符合合同规定的调价条件(例如法律变化),才允许调整合同价格。
固定总价合同在招标投标中就与单价合同的处理有区别。
对于固定总价合同,承包商要承担两个方面的风险:
一是价格风险。
包括:报价计算错误;漏报项目。
二是工作量风险:包括:工作量计算的错误。
对固定总价合同,业主有时也给工作量清单,有时仅给图纸、规范让承包商算标。
承包商必须对工作量作认真复核和计算。
如果工作量有错误,由承包商负责;由于工程范围不确定或预算时工程项目未列全造成的损失。
对固定总价合同,如果业主用初步设计文件招标,让承包商计算工作量报价,或尽管施工图设计已经完成,但做标期太短,承包
无法详细核算,通常只有按经验或统计资料估算工作量。
这时承包商处于两难的境地:工作量算高了,报价没有竞争力,不易中标;算低了,自己要承担风险和亏损。
在实际工程中,这是一个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带来的普遍性的问题,在这方面承包商损失常常很大。
案例:某建筑工程采用邀请招标方式。
业主在招标文件中要求:项目在21个月内完成;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无调价条款。
承包商投标报价364000美元,工期24个月。
在投标书中承包商使用保留条款,要求取消固定价格条款,采用浮动价格。
但业主在未同承包商谈判的情况下发出中标函,同时指出:经审核发现投标书中有计算错误,共多算了77300美元。
业主要求在合同总价中减去这个差额,将报价改为356270(即364000-77300)美元;同意24个月工期;坚持采用固定价格。
承包商答复为:如业主坚持固定价格条款,则承包商在原报价的基础上再增加75000美元,既然为固定总价合同,则总价优先,计算错误77300美元不应从总价中减去,则合同总价应为439000(即364000+75000)美元。
在工程中由于工程变更,使合同工程量又增加了70863美元。
工程最终在24个月内完成。
最终结算,业主坚持按照改正后的总价356270美元并加上的工程量增加的部分结算,即最终合同总价为427133美元。
而承包商坚持总结算价款为509863(即364000+75000+70863)美元。
最终经中间人调解,业主接受承包商的要求。
对本案的几点分析:
(1)承包商保留条款,业主可以在招标文件,或合同条件中规定不接受任何保留条款,则承包商保留说明无效。
否则业主应在定标前与承包商就投标书中的保留条款进行具体商谈,作出确认或否认,不然会引起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争执。
(2)对单位合同,业主是可以对报价单中数字计算的错误进行修正的,而且在招标文件中应规定业主的修正权,并要求承包商认可修正后的价格。
但对固定总价合同,一般不能修正,因为总价优先,业主是确认总价。
(3)当双方对合同的范围和条款的理解明显存在不一致时,业主应在中标函发出前进行澄清,而不能留在中标后商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