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一)(免费下载)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完整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企业合法合规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部所有财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资金管理、成本核算、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财务报告编制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企业财务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二)真实性原则:企业财务活动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效益性原则:企业财务活动应注重资金使用效益,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四)安全性原则:企业财务活动应确保资金安全,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四条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由财务部负责,财务部负责人为财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财务部主要职责:(一)制定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
(二)编制企业财务预算,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
(三)负责企业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作。
(四)负责企业成本核算、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等工作。
(五)编制企业财务报告,组织实施财务审计。
(六)负责企业税务筹划,确保企业合法合规纳税。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六条企业财务预算应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综合考虑市场环境、内部资源等因素编制。
第七条财务预算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资金预算等。
第八条财务预算编制程序:(一)各部门根据年度经营计划,编制部门预算草案。
(二)财务部汇总各部门预算草案,编制企业财务预算草案。
(三)企业财务预算草案经企业领导审批后,形成正式预算。
(四)财务部组织实施预算,并监督执行。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九条企业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管理原则:企业资金统一由财务部管理。
(二)授权审批原则:资金使用应按规定程序审批。
(三)收支平衡原则:确保企业资金收支平衡。
第十条资金管理主要职责:(一)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资金收支。
(二)负责企业银行账户管理,确保账户安全。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全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确保企业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及其下属所有分支机构。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准则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四条企业财务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
第五条企业财务部负责全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
第六条各分支机构设立财务部门,负责本分支机构的财务管理。
第七条企业财务部对各分支机构财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三章财务核算第八条企业财务核算遵循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可比性的原则。
第九条企业财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按照财务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
第十条企业财务核算实行月结、季结、年结制度。
第十一条企业财务核算采用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第四章资产管理第十二条企业资产分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投资等。
第十三条企业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存货等。
第十四条企业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等。
第十五条企业无形资产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等。
第十六条企业长期投资包括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
第十七条企业资产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合理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二)维护资产安全,防止资产损失;(三)加强资产评估,确保资产价值真实。
第五章负债管理第十八条企业负债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第十九条企业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等。
第二十条企业长期负债包括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
第二十一条企业负债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合理控制负债规模,降低财务风险;(二)优化负债结构,提高负债质量;(三)按时偿还债务,维护企业信誉。
第六章收入与费用管理第二十二条企业收入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第二十三条企业费用分为生产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第二十四条企业收入与费用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确认收入,合理计量收入;(二)合理控制费用,提高经济效益;(三)加强收入与费用核算,确保收入与费用的一致性。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电子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企业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确保企业财务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财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会计核算、资金管理、成本控制、税务管理、预算管理等方面。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确保财务管理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财务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企业设立财务部,负责企业财务管理工作,财务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名,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企业财务管理制度;2. 负责企业财务报表的编制、审核和报送;3. 负责企业资金的管理和筹措;4. 负责企业成本核算和控制;5. 负责企业税务筹划和申报;6. 负责企业预算管理和执行;7. 负责企业财务分析和决策支持;8. 负责企业财务档案的管理。
第五条企业各部门应积极配合财务部的工作,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章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第六条企业会计核算遵循会计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第七条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包括以下内容:1. 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建立健全会计核算体系;2. 加强内部控制,防范财务风险;3. 严格执行成本核算制度,控制成本费用;4. 加强税务管理,确保企业依法纳税;5. 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制度,合理编制和执行预算;6. 定期进行财务分析,为管理层提供决策支持。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八条企业资金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合理筹措资金,确保企业生产经营资金需求;2. 优化资金结构,降低资金成本;3. 加强资金使用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率;4. 防范资金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第九条企业资金管理包括以下内容:1. 资金筹措:根据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合理确定资金筹措方式和规模;2. 资金支付:严格按照合同、审批程序进行资金支付,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3. 资金结算:加强银行账户管理,确保资金结算安全、及时;4. 资金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超详细)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超详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财务管理行为,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合法性原则:企业财务活动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
(二)真实性原则:企业财务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伪造、变造、隐瞒或者故意遗漏。
(三)及时性原则:企业财务信息应及时、准确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经济性原则:企业财务管理应注重成本效益,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五)安全性原则:企业财务管理应加强风险控制,确保企业财务安全。
第四条企业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第五条企业应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第二章资金管理第六条企业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审批程序和监督机制。
第七条企业应合理安排资金使用,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第八条企业应加强对银行账户的管理,定期核对银行账户余额,确保账实相符。
第九条企业应加强对现金的管理,严格控制现金收支,确保现金安全。
第十条企业应加强对支票的管理,严格控制支票签发和兑现,防止支票被盗用、冒用。
第十一条企业应加强对信用卡的管理,合理使用信用卡,确保信用卡安全。
第十二条企业应加强对投资的管理,确保投资项目的合规性、安全性和收益性。
第十三条企业应加强对融资的管理,合理使用融资手段,确保融资成本和风险可控。
第十四条企业应加强对债务的管理,确保债务规模和结构合理,防范债务风险。
第十五条企业应加强对税务的管理,依法纳税,合理利用税收政策,降低税收成本。
第三章资产管理第十六条企业应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资产使用、处置和报废程序。
第十七条企业应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
第十八条企业应加强对无形资产的管理,确保无形资产的价值和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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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制度,执行公司统一的财务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的执行情况。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通过财务监督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积极主动与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沟通,及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有效规范财务工作,及时提供财务报表和有关资料。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会计、出纳组成。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财务工作岗位职责第五条财务经理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组织领导财务部门的工作,分配和监督其他人员的工作任务,制定考核奖惩指标;(五)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财务核算体系,生产管理控制流程,成本归集分配制度;(六)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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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以下简称公司) ,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这个系统修改按照普通企业金融制度和金融体系由财政部发行的工业企业,国家和公司的实际操作.第二条公司的财务会计活动应当符合《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具体味计制度按照股分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执行.第三条本制度合用于公司总部及非独立会计二级单位的财务管理,也是控股参预子公司财务管理的参考依据.各子公司为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
具体的财务管理制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照本制度制定。
各子公司应严格遵守本制度所制定的子公司管理办法。
第二章资金管理第四条公司资金管理的原则是:合理使用,减少占压,降低风险,加速周转,提高效益.第五条公司的财务实行预算管理。
预算管理就是对有关财务计划的制订、审批、实施、检查和分析进行全面的管理,从而使财务管理工作有序、稳定地进行。
第六条为保证库存的现金安全合理,公司各部应按规定限额提取备用金。
支取现金先填写借款单,并注明用途、金额、期限等,按规定批准方可支取。
预支现金普通不超过2000 元,超过支票结算起点的付款应通过转帐支票结算。
任何人不得从营业收入中坐支现金。
库存现金必须日清月结,不许白条抵现。
第七条支票的领取及管理1、支票领取:(1)凡领取支票,先填制支票申领单,写明用途、金额、使用人等项,经由有权审批人批准方可领取。
(2)签发支票的金额超过10000 元,在填写申领单时,须提交符合审批程序的用款报告及附件(合同、采购单、计划书等)。
(3)领取人应办理登记手续,于使用后三日内报帐.(4)未及时报帐者财务人员及时催促,并有权不予签发新支票。
(5)持票人应对支票妥善保管,如丢失将由个人承担经济责任.2、支票管理:(1)所签发支票应填写日期、金额(限额)、用途,不许签发空白支票。
(2)准确掌握帐户余额,不许发生空头、透支。
(3)出纳人员应每日编制库存现金与银行存款变动表。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全书第一章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公司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确保公司资金的
安全、有效和合理使用,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财务通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其下属分支机构、子公司和关联企业的财务活动,
包括但不限于资金管理、成本核算、费用控制、资产评估、财务报告、税务筹划等方面。
第三条本公司财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财务政策,确保公司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二)真实性原则: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完整性原则:全面反映公司财务活动,确保财务信息的完整性。
(四)及时性原则:及时编制、报送财务报表,确保财务信息及时传递。
(五)安全性原则:加强资金安全管理,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六)效益性原则: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经济效益最大化。
第四条本公司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的各项规定,并对公司财
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如有未尽
事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各岗位人员应当积极配合财务管理部门的工作,共同维护公
司财务秩序。
第七条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制度,保
守公司商业秘密,维护公司利益。
第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企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财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资金管理、成本核算、资产管理、预算管理、财务报告等。
第三条企业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法规先行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2. 规范管理原则: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流程,提高财务管理水平;3. 效益优先原则:以经济效益为核心,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4. 透明公开原则:财务活动公开透明,接受监督,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二章资金管理第四条企业资金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企业设立财务部门,负责企业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和监督。
第六条企业资金筹集应遵循以下规定:1. 严格按照国家政策法规,选择合适的融资渠道和融资方式;2. 融资项目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 签订融资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七条企业资金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1. 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预算、超范围使用资金;2. 重大资金支出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 资金使用情况需定期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报告。
第八条企业资金管理应建立健全以下制度:1. 库存现金管理制度;2. 银行存款管理制度;3. 资金支付审批制度;4. 资金回收制度。
第三章成本核算与控制第九条企业成本核算应遵循以下规定:1. 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地核算成本;2. 成本核算应包括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和期间费用;3. 成本核算结果应及时向管理层报告。
第十条企业成本控制应遵循以下规定:1. 制定合理的成本预算,严格控制成本支出;2. 加强成本分析,找出成本节约潜力;3. 对成本异常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第四章资产管理第十一条企业资产管理应遵循以下规定:1.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资产安全;2. 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规范资产购置、使用、处置等环节;3. 加强资产盘点,确保资产账实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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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为加强财务管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健全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完善企业财务制度体系,规范企业财会工作,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等,制定本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对生产和经营过程进行控制、监督、核算、分析和评价工作,管好用好资金,保证资金和财产的安全,有效利用企业的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对生产和经营过程进行控制、监督、核算、分析和评价工作,管好用好资金,保证资金和财产的安全,有效利用企业的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财务管理上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二、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企业设立财务部。
财务部设经理、会计和出纳岗位。
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财务人员应当保守企业的商业秘密和财务信息。
除法律规定和企业主管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企业的财务信息。
财务部经理的主要职责是:1、主持财务工作,完成各项会计业务工作;2、制订财务计划,搞好会计核算,及时、准确、完整地核算经营成果、定期提供数据、资料和财务分析报告;3、负责编制会计报告,主持清查财产;4、执行财经法令、制度、决定,坚持原则,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5、制订企业财务预、决算方案,提供本年度财务及分析报告,同时提供次年的财务预算报告;6、组织监督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定期向企业主管提交财务预算执行情况报告;7、组织制定企业的年度、季度财务计划;8、组织进行必要的财务预测和风险分析,组织资金筹措;9、进行成本费用预算、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企业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10、加强企业的资金运用管理,并组织制定相应的管理细则;11、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组织监督企业的财务运行状况,组织定期、不定期的审计、检查工作;12、完成董事会、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13、监督检查资金、费用开支及财产管理,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及账表、单据,杜绝贪污、浪费及不合理开支。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2、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效果,及时向财务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企业参谋;3、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4、完成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出纳员的主要职责是:1、贯彻现金管理制度,把好现金收支关,根据稽核人员签章的凭证复核,办理款项收付。
库存现金保持在规定的限额内,超过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
不得以白条抵冲现金,更不得挪用现金;2、及时办理银行结算业务,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准出借银行账户;3、建立健全现金、银行各种账目,根据已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并结出余额。
现金账余额要每日与库存现金核对,做到日清月结;4、妥善保管各类空白支票、空白收据。
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要设立专门的登记簿登记,认真办理领用注销手续;5、配合会计作好各种账务处理、编制未达账调节表;6、完成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财务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
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
各级主管必须切实保障财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
财务人员因故调职,必须与企业指定的接替人员进行账务移交,且要一切手续完备,账务清楚后,方可调职。
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须编制移交清册,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三、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1、企业必须按照规定正确使用会计凭证,合理设置会计账簿,全面、系统、连续地记录企业的各项经济业务活动,及时真实地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
2、企业必须使用财政局统一监制的会计凭证、会计账本、会计报表,保持统一和规范。
3、财务人员填制凭证、登记账簿,必须严肃认真、正确及时,做到内容完整、数字正确、摘要简明、字迹整洁,不得潦草、模糊;发现差错应及时查明,并按规定进行更正,不得任意涂改,更换销毁凭证账册。
4、填制会计凭证和登记账簿,必须用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不得使用铅笔或圆珠笔,划线、改错、冲账时可用红墨水笔。
5、记账凭证和账簿上的会计科目和子细目,以及往来账户的名称,必须用全称,不得随意简化或用代号。
6、制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合法的原始凭证作为依据,各种原始凭证必须内容真实、手续完备、数字准确。
对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
7、各种空白支票、发票、收据,都应指定专人保管,并设立登记簿,登记领用日期、数量及起讫号码,并由领用人核实签收,防止丢失。
8、企业必须设置总账、日记账和明细分类账等,并根据业务和管理的需要,设置各种辅助或备查簿。
9、启用会计账簿要在会计账簿上写明公司名称和账簿所属年度,账簿内的“账簿启用表”要填写齐全。
10、登账必须根据经过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进行登记,每一笔账都要记明记账凭证的日期、凭证号码和经济事项的摘要。
登记账簿应按凭证日期和编号的顺序记账,不能前后颠倒,不得跳行、隔行。
11、各种账簿在记账完毕后,必须结出余额,按月进行核对,保证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账实相符。
12、记账凭证及账簿,都必须定期按日期及编号顺序装订成册,加上封面,记账凭证上注明年度、月份、起讫、号数、分册号数及财务主管人员,逐册编号,交由专人登记会计档案目录簿。
13、会计凭证、账簿和报表,是企业的重要档案,必须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做到完整无缺、便于调阅,无关人员未经财务经理及企业总经理及企业总经理同意,不准任意查阅会计档案。
未经财务部经理批准,不准擅自复印或外借。
四、资金筹集与资金管理1、资金筹集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任务,是财务管理的起点。
企业根据发展的需要,应对资金的需求进行预测,编制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同时,对资金成本进行分析,并根据可能选择最佳的筹集方式。
2、企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规定,及时筹集资本金。
资本金可以一次或分次筹集。
投资者未按照投资合同、协议、章程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的,企业或其他投资者可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3、企业在筹资过程中,吸收投资者的无形资产(不包括土地使用权)的出资不得超过企业注册资金的20%。
因特殊原因,需要超过20%的,须经工商管理部门审查批准,但是最多不超过企业注册资金的30%。
企业不接收投资者已设立有担保物权及租赁资产的出资入股。
4、企业筹集的资产金必须由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出并出具验资报告,由企业据以发给投资者的出资证明书。
5、企业的资本金在生产经营期间内,投资者除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
投资者按照出资比例或者章程、合同的规定,分享企业利润和承担亏损。
6、流动负债是指在一年内偿还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债券、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工资、应交税金、其他应付款、预提费用、应付福利费用等。
长期负债包括长期借款、长期应收款以及一年以上的企业债券。
7、企业的各种负债应按期偿还本金和利息,若因暂时困难需延期还款的,应向债权人提出延期还款计划,经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以维护企业信誉。
如发生因债权人特殊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债务,计入营业外收入。
8、应付福利费,按有关规定的比例从工资总额中提取并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的流动负债。
9、银行账户必须按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账户只供企业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
严禁出借账户供外单位或他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账套现等。
10、银行账户与账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同时,银行账户印鉴实行分管并用制。
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经理或主管会计保管,私章由出纳保管,不准由一人保管使用,保管外出时可委托他人代管。
11、严禁任何空白支票未用先盖章。
使用时必须填最高限额、日期、用途、领用人签名等。
12、银行收支款项,应按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不准多笔汇总记账,也不准以收顶支后记账。
企业应按月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未达账项,应编制调节表逐笔调节平衡。
13、办理信汇、电汇、票汇、转账支付等付出的款项,一律凭领用支票审批单办理,领用支票审批单应随付款凭证一并入账。
14、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现金使用范围,控制现金的支出结算,一般不直接支付现金。
一切现金收支,必须有合法的凭证作依据。
15、现金日记账必须设立固定账本,严禁有账外账,严禁私设小金库。
16、企业财务主管每月终必须会同出纳员盘点库存现金,保证账实相符。
17、严禁将企业公款存入私人账户或以私人名义用企业公款购买股票、债券,以及以私人名义用企业公款进行其他经营活动,违者以挪用或侵占公司资产罪论处。
18、严格控制员工临时借款。
员工临时借款,主要用于出差、购买公用物品、业务招待费。
私人借款一律禁止。
19、企业应建立资金运用及回笼情况的跟踪制度,要及时清理债权债务。
到期的债权,要督促有关人员及时催收,发现问题,应及时研究处理,并上报企业财务部备案。
20、企业必须加强对发票的管理,要有专人负责对发票的保管、登记、领用清理、核对工作。
已开出的发票,要及时交付给对方;严禁为其他单位和个人代开与企业业务无关的发票,否则对当事者处以发票面额30%以上的罚款,情节严重者要追究法律责任。
五、流动资金的核算1、经管债权(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账目的财务人员应经常清理各账户款项,定期与有关单位核对余额,经常向部门主管汇报债权清理情况,督促经办人员及时结清和收回债权。
2、企业应按当年未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等应收款项的余额计提一定比例的坏账准备金,纳入管理费用。
3、企业应根据国家统一规定确认坏账损失,即:因债务人破产或者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者遗产和担保人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回的部分。
其次,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三年仍然不能收回的账款。
4、严格坏账损失的控制及审批程序。
企业若发生坏账损失时,应先书面报告企业财务部初审、财务部经理复审,经企业总经理批准同意后方可冲账。
如因个人责任造成坏账的责任者要视情节分别给予经济、行政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5、存货的计价方法按规定执行。
六、投资1、投资包括长期投资与短期投资。
企业根据投资期限的长短,结合投资的目的,确定短期与长期投资,并分别管理。
2、企业可采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
任何投资项目必须由企业同意立项、审核和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