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社会养老保险机制中的责任缺失

合集下载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启动后社会保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初探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启动后社会保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初探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启动后社会保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初探随着我国人口结构的老龄化趋势日益明显,养老保险制度逐渐成为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更好地适应人口老龄化的挑战,我国加快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步伐,旨在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

养老保险改革的启动也带来了一系列新的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后社会保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从制度、管理和法律法规等方面提出初步的解决对策。

一、问题分析1. 保险制度不够完善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之后,一些地区和行业的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着不够完善的问题。

一些地方的养老金水平偏低,难以满足退休人员的生活需要;另外一些地方的养老金制度设计不合理,导致退休人员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2. 管理体制不够科学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后,管理体制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些地区和单位的养老保险管理工作缺乏科学性和规范性,管理流程繁琐,效率低下;另外一些地区和单位的养老保险管理人员素质不高,缺乏相关知识和技能。

3. 法律法规不够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后,法律法规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些地方的养老保险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健全,缺乏约束力和可操作性,难以有效监督和管理养老保险工作;另外一些地方的养老保险相关法律法规与实际工作存在一定的脱节,不利于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解决对策初探针对保险制度不够完善的问题,应当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设计和改革,保障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

可以通过完善养老金调整机制、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等方式,提高养老保险的社会保障水平。

针对管理体制不够科学的问题,应当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工作的规范和优化,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可以通过建立科学的养老保险管理制度、推行信息化管理、加强人才培养等方式,提高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针对法律法规不够健全的问题,应当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强化对养老保险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浅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浅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浅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的重要方式。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加剧,养老保险工作变得越来越重要。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全国人民群众的福祉,但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我们不断完善和提高。

本文就浅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问题一:覆盖范围不够广目前我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范围还不够广,尤其是农村地区。

有数据显示,农村地区的养老保险覆盖率仍然较低,很多农村老年人依然面临养老保险缺失的问题。

这使得一些老年人在退休后无法享受到应有的养老保障,导致其生活陷入困境。

对策:政府应优化政策,加大对农村地区养老保险的扶持力度,鼓励农村居民参与养老保险。

可以通过提高政府补贴力度,降低参保门槛,完善保险待遇等方式,吸引更多的农村居民参与养老保险,扩大覆盖范围,为农村老年人提供更好的养老保障。

问题二:养老金待遇不足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也存在着养老金待遇不足的问题。

许多城乡居民在退休后所领取的养老金难以满足他们的实际生活需求,尤其是在物价上涨的情况下,养老金的购买力会进一步减弱,给老年人的生活带来诸多困难。

对策:政府应采取有效措施,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

可以通过加大财政投入,提高统筹层次,改进投资运营等手段,逐步提高养老金水平,确保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能够得到满足。

问题三:缴费制度不够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制度也存在不完善的问题。

一些城乡居民对于养老保险的缴费并没有足够的认识,导致一些人在退休后并没有建立充分的养老金保障。

一些社会保障部门也存在管理不善、缴费记录混乱等问题,影响了缴费制度的规范运行。

对策:应加强对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缴费制度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他们的意识和参与度,鼓励更多的城乡居民参与到养老保险的缴费中来。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养老保险缴费的管理,确保缴费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保障城乡居民的合法权益。

问题四:监管不到位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中,监管不到位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

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中政府责任问题研究

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中政府责任问题研究

为, 其症结所在就是政府责任缺失、 责任不到位。 在此基础上 , 文章进一步提 出政府作 为社会保障制度
的主体 ,在 改革 中理应承 担 农村 社 会 养老保 险 的建 构 责任 。
关键词 :农村:F 2 . 33 9 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7 — 9 820 ) … l3 0 6 3 0 6 (06{ 0 ( — 3 ) 6 )
福利得到保 证和提升 。如果宪法精神和 国家管制侵
犯 了个人的 自然权利 ,那还不如退到没有社会的 自
规 范 ,财 政中的建设资金将逐步减少 ,这样 ,在现 行 税收规 模下 ,就 可以节省 出相 当一部分资金 ,在 建 设社会 丰义 “ 农村 ”的大 背景下 ,节省下来的 新 资 金相当一部分 可以投 入到 为中国做 出重大贡献的
农民身上 ,为他们建立和完善 养老保 险制 度。
然状态。此思想 ,指 出了国家存在的合法性 ,即保 证和提升 国民的社会福利水平。 中圈政府也不 例外 ,
必须尽可能提升 国民的福利水平 。 2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绩优品性 质 绩优品就是消费者对消费品的效用评价 低于该
不仪 自己缴纳 管理费 ,还 白行承担增 值风险 它还
有什 么 吸 引 力 ?
调查表 明 ,尽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 以 “ 个人
缴费为主 , 集体补助为辅 和国家扶持相结合” 但 实 ,
际情况却是 , 大部分地 区农民参加养老保险 , 乏 “ 缺 集体补助 ,胃 政府并没有资金投入 ” 实行完伞 的 J ,“ 个人积 累制”( 社科院 ,2 0 ) 0 0 ,这表 明农村社 会养 老保险 I 困境 , 政府 责仟 剑位 ,作 用不充分 l k 有必然联系 。
此书认为 ,人之所以要结 成社会 ,接受国家的

试论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政府缺失和对策

试论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政府缺失和对策
宏观资讯
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和矛盾。探究我国失地农民的现状, 分析政府在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中的责任和义务的 缺失, 并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障制度, 才能解决这一社会问题。
〔 要」 着 业 和 市 的 程 快 农 土 不 被 用我国 生 大 的 地 民 并 发 摘 随 工 化 城 化 进 加 ,用 地 断 征 , 产 了 蚤 失 农 , 引
3 、失地农民失去社会保 障
农民在失去土地以后,政府通常是以 “ 货币化安置”的方式, 发放一笔补偿费,让实地农民自 谋生路。而对于其居住安顿、重新 就业、生活观念和习性的转变等间题并没有充分考虑。使得农民失 去土地之后就变成了 “ 种田无地、上班无岗、社保无份”的三无农 民。政府在征地之后缺乏对失地农民进行再就业培训指导,以更好
和社会各界 的只能解决其 中少数人 的问题 。
4、失地农民心态上发生巨大变化,影响社会稳定
由于失地农民的生活境况的巨大改变,他们的心态也发生了变 化。一方面,农民失地后, 彻底割断了与土地的联系, 这就意味着 土地的保障功能彻底丧失, 他们虽然有不少人通过各种途径实现了 再就业, 但很多人认为没有种地保险, 对前景感到仿徨、 焦虑; 另 一方面,失地农民认为补偿标准偏低,对征地安置、土地增值收益 分配方式以及政府圈地行为不满。对政府信任度降低, 这必然会影
得不到 有效的 保障, 其潜在的 会隐 是显而 社 患 易见的。 此, 因 构建
和完善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就显得尤为必要和紧迫。 一、失地农民的现状
1、 农民的生存权受到挑战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 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 耕地被征收前3 年平均产值的6--10 倍;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 的安置补助费为耕地被征收前 3 年平均产值的 巧倍。另外, 对土地 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的总和还作出了上限规定,即二者的位的情况下以强制性手段征收农民的土 地,必然引发一系列的社会矛盾。征地补偿不仅没有富裕农民,而 且使农民失地失业,社会差距越来越大。在这一过程中。政府存在 责任和义务的缺失, 容易滋生腐败。 4、在建立失地农民养老保障体制的实践进程缓慢 在建立失地农民杨老保障体制的实践中,除了东部经济发达地 区 (如浙江、山东) 进行了初步试点探索之外,在全国大部分地区, 都没有真正建立起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到目 前为止,我国一直 实行的是城乡有别的社会保障制度,城市社会保障有声有色,而农 民的社会保障尤其是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间题大多还停留在理论探 索阶段,实践还很少。在目前的试点中,养老保险保障基金一般都 是三方担负,即政府、村集体和农民共同出资筹集。但现阶段地方 政府资金到位率低且无法保证一定到位,政府时常开空头支票, 其 结果是形成巨额的直接显性侦务,为农村养老保险保障基金的建立 埋下了巨大障碍和隐患, 也阻碍了农村养老保障体制的建立。 三、充分发挥政府在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中的作用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要构建社会 主义新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使农民老有所养。政府在构建失地农 民养老保险制度中有着重要的作用。

我国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建议

我国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建议

我国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建议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可以追溯到上世纪80年代初,时至今日,养老保险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最为重要的一环。

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和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养老保险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然而,我国养老保险制度依然存在不少问题,亟待完善。

首先,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基金面临不平衡的风险。

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险基金主要来自于企业和个人的缴费,并没有政府的补贴。

然而,由于我国的劳动力市场巨大,缺乏监管,导致一些企业恶意拖欠养老保险费,甚至出现养老保险基金违规投资、挪用等问题,进一步加剧了基金的不平衡风险。

其次,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面不够广泛。

据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底,我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率为78%,而农民工养老保险参保率仅为17%。

这意味着仍有大量人口无法享受养老保险的保障,容易陷入养老保险缺失的困境。

此外,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待遇水平相对较低。

目前,我国的养老金水平难以满足居民的日常生活需求,尤其是在城市化进程加快的同时,养老金远远滞后于居民的生活水平,导致老年人普遍生活贫困化。

针对这些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建议:首先,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

应建立更加严格的监管机制,加大对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督力度,严格规范养老保险基金的使用范围,提高基金使用效率,防止基金的挪用和违规投资。

其次,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

应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提高其参保率,采取多种方式鼓励农民工参保,如建立农村养老保险机构、设立农民工养老保险专项补贴等措施。

第三,提高养老金待遇水平。

应逐步提高养老金水平,使得老年人的养老金能够满足其日常生活的基本需求。

可以通过多种方式逐步提高养老金水平,如调整养老金发放标准、提高缴费比例等。

最后,促进养老保险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的协调发展。

应加强养老保险与医疗、失业、住房等社会保障制度的衔接,提高社会保障的整体性和协调性,实现社会保障的全面覆盖和一体化管理。

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现存问题与完善方案

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现存问题与完善方案

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现存问题与完善方案摘要:我国是农业大国,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小康社会全面建成的重大任务。

目前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农民思想认识局限性、制度本身缺陷、政府责任缺失等问题。

建议从加强参保意识宣传、制度设计、政府责任定位、建立多层次的农村社会养老体系等方面完善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关键词:农村;养老保险;问题;完善中图分类号:f840.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 (2013)07-0-01我国是农业大国,2012年全国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的64.71%,全国60岁及以上人口19390万人,占总人口的14.3%。

而且长期以来,我国实行城乡二元经济结构。

我国人口老龄化严重,经济还不发达,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不完善,老龄化使得农村老龄人口的养老问题更加尖锐。

2012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917元,而城镇居民人均纯收入为26959元,绝对差距额达到19042元,农村老年人口成为庞大的养老保障上的弱势群体。

可见,在经济尚不发达,人口老龄化严重,且老龄人口贫困,社会养老保障城乡差距大的大背景下,如何建立“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让广大农民,特别是农村老年人口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对社会文明稳定,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都有着重大的战略意义。

一、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发展历程1992年1月,民政部颁布《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2002年,十六大决定在东部一些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并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2009年9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我国开始着手建立针对农民的,以“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为主要特点的新型社会养老保障制度。

2009年新型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开始在全国10% 的县(市、区、旗)试点推广实施。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2基本养老缴 费的费率过高, 地区间没有统一。
1.3最低缴费年 限对于基本养老 保险制度持续发
展难适应。
.
9
2.城镇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的对策建议
2.1实际覆盖面和制度覆盖面的差距进一步缩小。
2.2合理定位基本养老和老有所养。
2.3逐步提升“统筹层次”。
.
10
四、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
4.1城乡养老保险制度不成熟 4.2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4.3养老保险改革试点经验借鉴
.
11
四、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
4.1城乡养老保险制度不成熟 4.2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4.3养老保险改革试点经验借鉴
.
12
4.1城乡养老保险制度不成熟
第一,”碎片化"特征明显; 第二,失地农民的养老保检制度缺失; 第三,强制性和自愿性并存; 第四,农民工养老保险问题尚未得到完全解决;
无论是哪一种养老保险进行转移,都一直坚持转换方便、利于向上、趋向一致的原则。具 体来讲就是:已经参保“旧农保”的人员,在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业调动的情况下,被转换为“城保”或 “新农保”,这时候既可选择保留“旧农保”关系,也能够自由转移。而在转移之前已经 领取了养老金,则应按照“新旧农保”制度规定的待遇差距,得到补贴;至于“新农保” 选择往“城保”迁移的,则个人账户也会随之迁移,在缴费基数上要按照"城保"缴费年 限进行折算处理,根据征地安置的种类进行养老保险关系的转换是"新农保"向"地保"
第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覆盖面仍然较为狭窄,城乡养老保险待遇差距大;
第六,我国城乡养老保栓管理体制不顺畅。
.
13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问题分析与对策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问题分析与对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问题分析与对策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加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成为了我们必须面对的重要问题。

当前,该制度存在一些问题,如缺乏透明度、激励机制不足等,需要我们采取有效的对策来解决。

首先,让我们来分析一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第一,制度缺乏透明度。

许多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政策不够公开,导致员工对自身权益了解不足,无法进行有效监督。

第二,激励机制不足。

目前,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尚未实现个体缴费与养老金收益的完全匹配,这不仅影响了员工的参保积极性,也制约了整个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对策。

首先,完善政策法规。

政府应出台更加明确、具体的养老保险政策法规,确保机关事业单位的员工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加强对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确保政策落地。

其次,加强监管执法。

政府应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监管,确保制度的公平性和透明性。

此外,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最后,提高社会参与度。

通过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对养老保险制度的认识和参与度,形成全社会的共同监督和关注。

通过以上对策的实施,我们可以有效解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确保制度的公平性、透明性和可持续性。

这不仅有利于保障员工的权益,还有助于社会的稳定和和谐发展。

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办法标题: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办法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加剧,我国养老保险制度面临着诸多挑战。

为应对这些挑战,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开始了历史性的改革。

本文将详细介绍这一改革的具体内容和影响。

一、改革的必要性和目的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在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展开的。

原有的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着一些问题,如不公平、不可持续等,已经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

浅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浅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摘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保障老年人生活质量、促进社会稳定发展的重要制度。

在工作实践中存在一些问题,包括缺乏统一的政策规划和统筹机制、缺乏有效的监管和对接机制、缺乏全民参与意识和积极性、养老金支付能力不足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应加强政府的规划和统筹机制、建立健全的监管和对接机制、提高全民参与意识和积极性。

只有通过这些对策的实施,才能更好地保障城乡居民的养老权益,促进全社会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问题, 对策, 政策规划, 统筹机制, 监管机制,参与意识, 养老金支付能力, 政府, 规划, 全民参与, 结构化对接机制,监管机制, 政策, 提高意识, 政府规划, 统筹, 全民参与意识, 养老保险制度1. 引言1.1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重要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重要性在于它是保障城乡居民晚年生活质量的重要制度。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变得尤为迫切。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旨在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的养老金保障,让他们在老年生活中不至于陷入贫困。

保障居民养老权益,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都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重要意义所在。

通过建立健全的养老保险制度,可以有效缓解养老金支付压力,提高居民的生活品质,提升全社会的幸福指数。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重要性不可忽视,需要引起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加强政策倾斜,完善制度建设,促进养老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

1.2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的重要社会保障制度,然而在实际运行中却存在诸多问题。

缺乏统一的政策规划和统筹机制是一个突出的问题。

由于不同地区的制度设计和执行方式不一致,导致了城乡之间的保险待遇不平等,使得一些农村居民无法享受到应有的养老保障。

缺乏有效的监管和对接机制也是制度运行中的难题。

一些地方存在着监管不力、执法不严的情况,使得养老保险基金被挪用或滥用的情况时有发生。

论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缺失与对策

本科毕业论文中文题目:论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缺失与对策英文题目:The Discussion on the Lack of Social Pension InsuranceSystem and Countermeasures专业:班级:学号:姓名:指导教师:二零一零年六月论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缺失与对策The Discussion on the Lack of Social Pension Insurance System andCountermeasures学院专业班级姓名学号导师姓名职称2010年6月内容提要社会养老保险是关系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本文对我国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历程及现行状况进行了梳理,发现我国企业养老保险主要存在养老保险基金收缴困难及收不抵支的等问题,归根究底,养老保险制度的缺失是其中的主要原因。

逃费问题和资金缺口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不仅只有企业方面的原因,职工方面的原因,政府在制度设计和管理方面同样也有责任。

本文主要在博弈论的框架下分析了养老社会保险费征集过程中企业逃费现象,并从制度建设的角度提出相关应对措施。

关键词:企业社会养老保险逃费博弈论AbstractSocial endowment insurance is related to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social stability of a social security system. This article on Chinese social pension insurance system and the current status of the development process carried out and found my old-age insurance business primarily in old-age insurance fund contribution difficulties and received less income than other issues, the final analysis, the lack of old-age insurance system is the main reason. The problem with the reasons are various,not just for business and staff reasons, the government in the system design and management the same share of responsibility. In this paper mainly in the framework analyses game theory the social insurance premiums a pension in enterprises, and fled from the system for construction of the relevant measures to cope with.Key words:Corporate social pension insurance Social security fee evasion Game theory目录一、绪论 (1)(一)研究的背景 (1)(二)研究的意义 (1)(三)研究的思路和方法 (2)二、文献回顾 (3)(一)国外关于社会养老保险的相关文献 (3)(二)我国关于社会养老保险的相关文献 (5)三、我国社会养老保险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6)(一)养老保险基金收缴困难 (6)(二)养老保险基金收不抵支 (9)(三)我国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存在的缺陷 (10)四、企业养老困境的博弈分析 (11)(一)缴费企业与政府(征收机关)的博弈 (12)(二)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博弈 (12)五、走出社会养老保险收缴困境的策略 (14)(一)完善社会保障立法工作,建立相应的养老保险金征缴监察体制 (14)(二)以税收优惠政策推动补充养老保险的发展 (15)(三)加大对不缴费企业的惩罚力度 (15)(四)建立完善的利益激励和约束机制 (16)(五)建设诚信文明的社会文化环境 (16)(六)改革工资制度 (17)(七)通过其他的方式筹集养老保险金并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及投资 (17)六、结论 (17)参考文献 (19)后记 (20)论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缺失与对策一、绪论(一)研究的背景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已有50多年的历史,自1951年,中国政府就颁布实施了劳动保险条例,规定企业职工退休后按本人退休前工资的一定比例享受养老待遇。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政府在社会养老保险机制中的责任缺失摘要:本文从全新的视角出发来研究中国政府在构建养老保险责任机制中的行为:首先阐述了导致中国养老保险责任机制改革产生缺陷的原因;然后进一步结合现实从三个方面深入地分析了政府的责任缺失;最后从多方位对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做了简要的评价。

关键词:养老保险;责任机制;责任缺失Abstract:This paper studies China’s governmental behaviors in constructing responsible mechanism of endowment insurance from an brand-new angle, firstly, elaborates the reasons for causing the shortings of China’s responsible mechanism of endowment insurance reform, then, further analyzes governmental responsible defect from three aspects based on reality, and, lastly, makes brief ments on China’s endowment insurance system reform from multiple aspects.Key words:endowment insurance; responsible mechanism; responsibility defect一.中国养老保险责任机制改革产生缺陷原因社会政策的不当取向导致中国养老保险责任机制的改革产生了缺陷,而以下两个因素又加剧了缺陷。

(一)对制度的路径依赖缺乏正确的分析和判断对计划经济下单位办福利的批评并不能表明它本身的完全错误,因为这是当时体制下的必然选择,而对这一道路选择的全盘否定对设计和构建新型制度产生了消极影响,结果导致政策选择的极端化。

在国内关于社会保障的文献中,福利国家的福利病被简单地认为是养懒汉、妨碍效率、弊病丛生,而对于福利国家在平衡资本与劳工利益矛盾中积累的历史经验缺乏深入的分析和同情的理解,自然不能正确地面对自身的问题。

应当说,这种有选择的借鉴实际上是改革“美国化”的反映。

(二)制度转轨仍然是在沿袭计划经济体制下自上而下、以长官意愿推动的模式,缺乏民众参与在现实中,政策的计划与结果之间存在很多策划者事前不能预知的变量而产生政策实施的非预期效果,因此在政策实施时应内置检查机制,可以时刻纠正偏差,保证政策实施处在一个正确的轨道之上。

而在中国,制度转轨中的内在检查机制是普遍缺失的,这大大增加了转轨成本,最终降低了民众对政策的认可程度。

这两个根本缺陷反映在政府行为上,既有责任缺失,也有职能越位,它和政府的经济政策与社会政策之间有密切关系。

而无论是责任缺失抑或是职能越位,无一不是政府有意识、有目的、经过选择的行动,因此需要有区别的分析和对待。

二.政府的责任缺失分析如前所述,政府在养老保险中的责任被分为制度设计责任、供款责任、监管责任和给付责任,因此分析政府的责任缺失就按照这个分类进行。

(一)制度设计责任缺失。

在制度设计上,政府的责任缺失首先反映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未能建立,换言之,政府仍在回避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责任。

形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复杂的。

在客观方面,中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五十多年来的发展一直是在“城乡分治、一国两策”的体制下进行的,同时还面临着人口众多、经济发展水平低下和地区发展不均衡的国情,这使得制度建设缺乏对所有成员实行全面保障的客观条件与能力。

政府前后政策的随意性、临时性和非连续性反映出在这一问题上缺乏明确的建设理念和目标定位,而究其实,在于没有把养老保险制度作为一项独立的制度来看待,没有把它作为社会政策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来看待,而总是将其作为实现其它政治、经济目标的附属物。

计划经济时期作为政治运动的副产品,作为农民政治动员的配套工具,体制转轨时期又片面强调为经济体制改革服务。

在这种情况下,制度的建立自然是不可能的了。

在主观方面,政府解释责任缺失的理由主要有两条:一是财力不够;二是农民有土地保障。

关于第一条,财力不够的含义是不明确的,这要结合政府在农村养老保险中承担责任的比重来考虑。

如果继续沿袭现收现付的DB计划,个人不承担供款责任,那么政府的财力显然是不够的;如果采取政府与个人、社会责任相结合的机制,那么政府的财力的不足程度就会减轻。

强调政府责任的跟进并不意味着政府包揽,这只是一种理想型而已,而在这里政府的理由显然是以这种理想型为基础的,因此是站不住脚的。

关于第二条,土地保障的功能在现时期已经大大弱化,仅靠土地很难实现农民的养老保险需求。

首先,农业经营的绝对收益越来越低,在价格和成本的双重夹击下,农业经营甚至处于绝对亏本状态下。

其次,根据现行土地政策,农民对所承包的土地没有所有权,不能凭借出售土地的收入为自己提供保障,因此土地对农民的保障主要体现于就业保障,一旦农民因年老或其它原因丧失劳动能力,这种保障功能将随之消失。

再次,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大批失地农民出现,土地的保障功能就更无从谈起了。

其次,政府的责任缺失反映在退休保障制度改革严重滞后,形成了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职工的双重标准(1993年以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替代率约为90%,约为60%),加强了社会排斥(social exclusion),不利于社会融合(social integration)。

这一问题的改革具有敏感性,因此迟迟未被提上议事日程。

公务员是否应当在养老保险中承担供款责任,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公务员作为国家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理应无偿享受政府提供的养老金,这似乎是不言而喻的。

但是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财力有限,政府有责任通过制度安排使有限的资源合理配置。

在退休保障制度中引入个人责任,应当是构建新型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必然要求。

(二)监管责任缺失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的规定,“基金结余额除预留相当于2个月的支付费用外,应全部购买国家债券和存入专户,严格禁止投入其他金融和经营性事业。

”这种基金管理方式是从基金的安全性出发的,没有考虑到基金的保值、增值问题。

然而正是在这种看似保守的基金监管策略下,却发生了社保基金屡屡遭挪用甚至诈骗的案件。

统计显示:在1986年至1997年间,由于缺乏监管,全国有上百亿元社会保险基金被违规动用。

截至20XX年底,全国各地共追回社保基金170多亿元,目前尚有20多亿元未能追回。

这些问题的发生突出反映了政府在监管责任上的不力,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基金管理机构分散,管理层次过多,使得资金不集中,无法发挥规模效应;基金投资渠道单一,难以保值增值;法制不健全;基金管理不公开,不透明,难以实现有效的监督。

(三)供款责任缺失夏涛:政府在社会养老保险机制中的责任缺失分析政府供款责任的缺失反映在转制成本的消化方式上。

在构建新型养老保险制度中,政府回避了偿付旧制度债务的责任,而是建立了一个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部分积累的养老保险模式,希望以社会统筹部分的缴费偿付旧有制度的债务,即用新制度所缴保险费支持制度变迁的成本。

这样,就既能实现改革的目标,又能消化旧体制的遗留责任。

然而这样一种思路存在明显悖论。

在确定了转轨目标的前提下,企图通过统筹缴费部分解决退休职工养老问题,意味着要同时承担离退休职工养老和为在职职工积累养老金的双重任务。

而在开始为在职职工提供个人账户积累的情况下,社会统筹缴费部分根本不足以支付离退休职工的养老金,于是普遍采取了社会统筹基金向个人帐户基金透支的“混账”管理办法,造成了个人账户的空账运行。

空账运行使得统账结合制度退化为一种计发办法,部分积累制名存实亡,而在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混账”管理的情况下,基金总量的结余又掩盖了个人账户空账的严重性。

问题的出现源于政府没有明确承诺自己是转制成本的承担者,也没有明确的偿债计划并公之于众。

为了填补个人帐户的资金,各界提出了多种方案,其中以变现国有资产为主流意见,其理由是:旧养老保险制度是建立在国家具有充分理性和完全信息、个人是非理性和短视的这一假设前提之上的,因此在理论和机制的构建上,排斥个人承担风险,将风险全部转移给国家,形成国有制下的就业——福利——保障三位一体的制度格局,从而产生了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隐性契约:职工承诺把必要劳动费用的一部分出让给国家,由国家集中使用和管理这笔风险资金(包括职工的养老保险金);国家承诺向职工提供就业——福利——保障三位一体的服务。

在这一隐性契约的安排中,职工养老金外部化为国家所有和占有,风险也外部化为国家承担。

按照权利与义务、风险与收益对等的原则,国家作为风险主体,理所当然地占有和使用这笔风险资金;职工作为非风险主体,则获得稳定的养老保险待遇和形成合理的收入预期。

而国家取得这笔资金后,将其投资于国家重点投资支持的行业和部门,形成了国有资产。

单位不为在职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这部分资产或资金实际上了已扣除,以税收、利润形式上缴国家财政,然后再由国家财政返还一部分(以营业外支出列支)作为养老金发放给已经退休的职工。

但是随着养老保险制度背景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换,养老保险从现收现付制向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转轨,政府率先单方面废除了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隐性契约,打破了传统体制下职工投入——收益模式。

因此在空账背景下,变现国有资产充实养老金基金就顺理成章了。

基于这种思路,20XX年6月12日,国务院发布《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办法》规定国有股减持主要采取国有股存量发行的方式,凡国家拥有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境外上市的公司)向公共投资者首次发行和增发股票时,均应按融资额的10%出售国有股。

国有股存量出售的收入,全部上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减持国有股原则上采取市场定价方式。

然而到了20XX年6月23日,国务院宣布,除海外发行上市外,对国内上市公司停止执行《办法》中关于利用证券市场减持国有股的规定,并不再出台具体实施办法。

一时间炒得沸沸扬扬的国有股减持就此尘埃落定,可谓“兴也勃焉,亡也忽焉”。

根据新华社的报道,停止国有股减持出于两点考虑:一是“在相当长的时间内,难以制定出系统的、市场广泛接受的国有股减持的实施方案”;二是“近期社会保障资金基本平衡,每年需补充的现金量不大,没有必要通过证券市场减持套现来筹集资金”。

然而这两条理由都是站不住脚的。

其一,国务院在出台《办法》前,向全社会征集了七大类4100余种国有股减持的意见、建议和方案,包括了配售、股权调整、开辟第二市场、预设未来流通权、权证、基金和其它方案(包括存量发售、股债转化及分批划拨等),很难说是不系统的和不能为市场广泛接受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