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学给学生的记忆表格
国家宪法日法宣手抄表可涂色

全国宪法日12月4日,是中国的“宪法日”。
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宪法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不可或缺的,将宪法实施日定为“宪法日”,意义十分重大。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设立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
什么是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它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
国家内部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的变化对宪法的发展变化起着直接作用,同时国际关系也对宪法发展趋势有所影响。
宪法的作用1、保证国家权力有效运行机制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
宪法通过赋予立法、行政、司法等国家机关公共权力,使国家权力在宪法的轨道上有效运行,避免国家权力缺位、越位和错位。
2、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力。
在人民主权原则下,宪法是人民共同意志的集中体现。
3、调整国家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宪法在我心在拥挤的公车上,我们让一让座位;在红灯面前,我们停一停脚步;在道路两旁,我们弯腰捡起一片废纸;在家里,我们替父母分担一些烦恼。
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
宪法的基本价值是保障人权。
宪法的根本目的和价值在于保障公民权力。
其手段主要是设置与限定国家权力。
国家机关不得行使宪法所未明确授予的权力。
保障人权是宪法规定的出发点,这是因为:1、对于在人权或公民基本权利作出明确规定,这是各国宪法的一项基本和主要内容。
2、宪法关于国家机构及其他问题的规定,也是以如何更好的保障人权为指导思想的宪政就是以人权为基本内容和体现保障人权基本精神的宪法的贯彻落实施。
宪法法考口诀

宪法法考口诀以下是为您生成的十个适用于小学生的宪法法考口诀:1. 一要知道国根本,宪法地位最要紧。
二要明白权利多,公民保障它来说。
三要遵守法规定,行为规范要记清。
四要维护法权威,人人有责不掉队。
五要宣传法知识,身边伙伴都得知。
六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身有依据。
七要尊重法尊严,违法乱纪不能干。
八要心中有宪法,成长路上不偏差。
九要弘扬法精神,公平正义处处存。
十要践行法要求,和谐社会乐无忧。
比喻:宪法就像大树根,其他法律是枝桠,根稳才能枝繁华。
2. 一学宪法大框架,国家制度它规划。
二学公民基本权,平等自由乐无边。
三学国家机构全,分工合作保平安。
四学法治原则严,公正公开不藏奸。
五学宪法修正案,与时俱进新发展。
六学宪法监督制,确保实施不走偏。
七学宪法教育篇,从小抓起记心间。
八学宪法与生活,息息相关不能脱。
九学宪法护尊严,不受侵犯笑开颜。
十学宪法当模范,守法用法人人赞。
比喻:宪法如同明亮灯,照亮前行每一步。
3. 一懂宪法是基石,国家大厦它奠基。
二懂权利有哪些,自由平等像春花。
三懂义务不能忘,爱国守法责任扛。
四懂法治力量大,惩恶扬善人人夸。
五懂宪法要修订,适应时代不停步。
六懂宪法的监督,保障公正不含糊。
七懂宪法进校园,从小培养法观念。
八懂宪法在身边,处处规范行为端。
九懂宪法护成长,好比盾牌挡风浪。
十懂宪法意义深,国家昌盛福满门。
比喻:宪法好像指南针,指引方向不迷津。
4. 一明宪法之重要,好比大厦基石牢。
二明公民权不少,个个都要保护好。
三明国家机构妙,分工协作效率高。
四明法治原则条,公平正义阳光照。
五明宪法修改潮,适应发展赶时髦。
六明宪法监督道,落实到位错不了。
七明宪法教育早,娃娃抓起效果好。
八明宪法作用高,生活处处离不了。
九明宪法威力傲,违法乱纪无处逃。
十明宪法心中抱,美好未来能来到。
比喻:宪法好似定海神针,社会安稳有它撑。
5. 一知宪法是大纲,统领法律有方向。
二知公民权利广,积极行使心欢畅。
三知义务应担当,奉献社会有荣光。
宪法学给学生的记忆表格[文字可编辑]
![宪法学给学生的记忆表格[文字可编辑]](https://img.taocdn.com/s3/m/dcf2cd8083c4bb4cf6ecd10a.png)
政府
根据国务院的授权审批县、市、市辖区的部分行政区域界限的变更
民政部市国务院处理边界争议的主管部门
县级以上单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是处理本级人民政府边界争议的主管 部门
行政区域
国家机构体系
代表的辞职、罢免(参见《选举法》第47条、48 条)
直接选举
间接选举
辞职
罢免
辞职
罢免
县级向本级人大常 原选区选民(县级: 50向选举他的人大的 选举他的人大:主席团或者 1
历次宪法的修改简表
年代 指导思想
基本制度
国家经济政策
具体制度
1988
①土地使用权可依法转让 ①私营是补充,对
(出租)
其引导、监督、管
理
1993 1999
①处于初级阶 段、建设有中 国特色理论、 改革开放②多 党合作与政治 协商
①长期处于初 级阶段,邓小 平理论,沿着 建设有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的 道路
①“反革命” 修改为“危 害国家安全”
2004
①建设者②三 个代表,沿着 有中国特设社 会主义道路, 政治文明
①保护公民私有财产权和 ①国家鼓励、支持、 ①人权②特
继承权,其合法私有财产 引导非公有制经济, 区代表③
不受侵犯,国家依法征收、 并对其依法实行监 “戒严”改
征用并补偿②国家依法征 督和管理
对行政 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仍以全体议员2/3 以上通过原案,长官在 30 日内仍拒绝签
长官 而行政长官仍拒绝签署;因立法会拒绝通过财政预算案或其署”
他重要法案而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继续拒绝通过原 (2)弹劾:经 1/3 的立
“紧急状态”
收、征用并补偿③建立健
④主席“国
宪 法 记忆口诀

宪法的基本理论宪法含义:古宪中西不同组,近资根本和人权,盛世危言郑观应,宪法一词首先用。
宪法与法律的关系:国家制保共经基,规定权义确保序。
特征、本质:宪法特征根本法,效高修严保人权,民主事实法律化,本质政力对比现。
宪法与宪政:宪政宪法是前提,民主政治是核心,宪政法治是基础,限权手段目人权。
宪政共有三特征,途径精神和表现。
宪法宪政关系连,一是前提一生命,商品经济两产物,静态动态内目同。
分类:宪法形式分成文,统一法典来区分,修改刚性钦协民。
西方宪法:英国最早实宪政,不成不彻妥柔性。
美独条例到联宪,第一宣言第一宪,序正七条无民权。
法宪欧洲属第一,一般君主共和趋,人权宣言宪法序,天赋人权不可欺。
宪法修正案:八八私营引监管,土地删租可以转。
九三初特改多党,联产县五确市场。
九九长沿法国家,邓发市场统农家,个私重保引监管,公有按劳害国家。
零四三表社保障,尊保人权歌五乡,非公鼓支引监管,依法继承保私产,军队紧急建设者,征地私财法律偿。
原则:基本原则民主权,法治制约与人权。
一般功能:确认巩固限规范,指引协调评价宣。
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作用:立法目标形式基,冲突机制完发据,执法思维原则基,司法来源原准意,守法培养与普及,带来实惠感受利。
渊源:法典法律和惯例,判例条约习国际。
结构:序言正文与附则,附效相同临时特。
宪法规范特征:宪性规范根本性,最高原则纲稳定。
宪法规范的分类:确认宣言和授权,调整政策组机关,禁止不得应当算,权利义务程序全。
宪法效力:宪法调整国民系,源序正当内合理,最高直接特点具,公民领土五项基。
国家的基本制度国体和政体:人大制度是政体,国体民专有特色,党的领导多党合,统一劳建两爱国。
经济制度:公有主体多制同,按劳分配多方并,国有水流矿城地,集体宅基留山地。
选举基本原则:选举普遍和平等,直接间接并秘密。
公民十八有政权,停精重刑羁押检,城乡一四少三减,镇多企大市区例,县乡两极是直选,盲残代写出代投,身限共决流委一,拘劳原区侨原居。
宪法学重点划记

宪法学重点划记宪政:用宪法这一根本大法的形式把已经取得的民主事实确认下来,用法治的精神发展和完善这种民主事实,以此保障公民权利政党制度:由一定阶级、阶层或集团中的中坚分子组成的、并为实现反映其政治经济利益的政治纲领政治主张而奋斗的政治组织权利制约原则:国家权力的各部分之间相互监督、彼此牵制以保障公民权利的原则权利所有制共同纲领:起临时宪法作用宪法渊源:宪法的效力来源,包括制宪主体、权限、程序和制宪方式等方面内涵要素宪法实施评价:国家有关机关和公民个人以宪法规范、立宪价值取向及社会发展需要等标准对宪法实施行为和实施结果所作的价值评判爱国主义统一战线:无产阶级及其政党在进行革命和建设的过程中,为了获得最广泛的同盟军以壮大自己力量,同其他革命阶级以及一切可以团结的人们所结成的政治联盟选举选区:以一定数量的人口为基础划分的区域,是选民选举产生人民代表的基本单位纲性宪法制宪机关基层群众自治机关违宪责任分权原则罢免权政党宪法解释违宪行为宪法观念国家结构形式公民的基本权利责任原则违宪责任的归结不成文宪法宪法判例制宪权主体专政国家机构宪法文化宪法正当性违宪惩罚宪法必要性宪法价值法治宪法结构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宪法制定权宪法概念权利法案国家形式平等权宪法性法律政体无记名投票宪法适用宪法典单一制确认性规范普通法院解释制程序性规范宪法权利行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宪法遵守行政法规申诉权审判权受教育的义务宪法的价值财产权宪法程序公民的基本义务中立性宪法宪法规范的效力宪法权力行为联邦制柔性宪法国家元首表达自由一国两制比例代表制:依一定的计票方法,宪法行为:公民和国家等主体依法行使宪法规范所赋予的权利和权力行为行政区划:统治阶级为便于管理,兼顾地理条件、历史传统、风俗习惯、经济联系、民族分布等因素把国家领土分成层次不同、大小不同的若干区域的制度生存权:生存权是指人们获得足够的食物、衣着、住房以维持有尊严的相当生活水准的权利宪法修改:宪法制定者或者是依照宪法的规定享有宪法修改权的国家机关或其他特定的主体对宪法规范中不符合宪法制定者利益的内容加以变更的宪法创制活动单行条例:在民族自治权范围内规定某一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检察权:检查机关对相对方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执行行政命令、决定的情况进行检查、了解、监督的权力。
宪法学必背

宪法学必背2011年司法考试宪法学必背子弹一、关于立法问题1.宪法修改:(1)提案主体:全国人大常或1/5以上代表。
(2)通过标准:全体代表2/3以上通过。
2.制定或修改基本法律:全人常有部分权力。
3.规范性文件的公布的主体:⑴宪法修正案:全国人大主席团;⑵法律、基本法律:国家主席;⑶行政法规:国务院总理。
⑷地方性法规:省级人大制定由主席团公布;省级人大常制定由常委会公布。
公告一般坚持谁制定谁公告;报备案坚持谁批准谁报备。
⑸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报批后由制定机关的常委会公告。
⑹规章:由制定机关的首长公告或者联合公告。
4.上下位阶发生冲突时,直接适用上位法,勿需报任何机关裁决。
同一位阶发生冲突时,家长裁决制,涉及到规章的国务院先行处理,用自已部门的规章需报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5.国家立法权绝对保留的事项:(完全法定,不看重大否,仅三项。
)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人身自由的限制与剥夺;诉讼和仲裁制度。
6.法律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和人大常委会。
7.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主体:(1)省级人大及其人大常委会、省会所在市及较大市人大及其人大常委会。
省一级人大及人大常有地方立法权,此时无需报批,但需两个地方备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另外两级人大及人大常无地方立法权需要报省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备案机关相同。
8.一般而言,领导关系:改变或撤销---针对适当性。
监督关系:撤销——针对合法性(有一个例外: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9.授权立法不要报批但可以撤销。
二、国家机构职权(一)人大1.全国人大⑴修改宪法、监督宪法实施⑵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
⑶选举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和委员,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⑷根据国家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根据总理提名决定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和秘书长);根据中央军委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和委员的人选,同时享有对这些人员的罢免权。
公务员考试宪法学知识结构图

宪法学知识结构图人民民主专政国体:国家性质,我国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人民民主专政特点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形式是政治协商会议基础全民所有制: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巩固发展集体所有制:国家鼓励、指导、帮助基本经济制度市场经济重要组成个体私营: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三资企业:利益受法律保护分配制度: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国家基本制度基本文化制度文化制度与精神文明的关系精神文明主要内容:教育科学文化建设、思想道德建设逻辑起点: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前提:民主选举代表核心: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建立全部国家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关键: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基本原则:选举权普遍性、选举权平等性、直接与间接并用,秘密投票确定主持机构:人大常委会、选举委员会划分选区与选民登记选举制度选举程序提出代表候选人投票对代表的罢免与补选物质和法律保障:经费由国家开支政治权利自由:选举被选举、政治自由、监督、获得赔偿基本权利人身自由: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住宅、通信公民基本权利义务经济文化权利:财产、劳动、休息、生活保障、物质帮助、受教育、文化特定主体权利:妇女、婚姻母亲、儿童老人、华侨、归侨、侨眷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遵守宪法法律、保守秘密、爱护公共财产、基本义务遵守劳动纪律、公共秩序社会公德,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利益,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参加民兵组织、依法纳税特点:权利自由广泛性,权利义务平等性,权利义务现实性,权利义务一致性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法制原则、责任制原则、联合群众、为人民服务原则,精简与效率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性质、地位、组成、任期、职权、工作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性质、地位、产生、任期、职权、补缺国家机构国务院:性质、地位、组成、任期、职权中央军委:性质、地位、组成、任期、责任人民法院与检察院地方国家机构自治机关: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民族区域制度自治权: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根据民族实际情况执行法律政策、财政、经济建设、公安部队、语言文字、科教卫生文体事业一国两制是指导方针中央与特区的关系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特别行政区中央行使权力:外交、防务、任命行政长官、紧急状态、解释修改特别法政治体制:行政长官、政府、立法会、司法机关特区的法律:基本法、保留的、立法机关制定的、全国性法律宪法实施特点:广泛性与综合性、最高性与原则性、直接与间接实施原则:最高权威原则、民主原则、合法性原则、稳定性原则、发展性原则实施条件外部:政治、思想、经济方面内部:本身是否科学、本身是否规定了完善的机制宪法实施与保障解释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解释原则:依法、符合制宪目的、以宪法的根本精神、根本原则为指导、适应社会发展、字面、整体修改方式:全面、部分、无形程序:提案、审定、起草、决议、公布政法:执政党带头实施保障法律:宪法是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效力、修改的特别程序组织依靠群众。
天问教育:法律硕士(宪法学)背诵版

欲索取更多考研资料,请上北京天问教育网站官网!宪法学1. 宪法的序言部分:倒数第三段“平等,团结,互助的民族关系。
”“要反对大民族主义,特别是大汉族主义.”总纲第3条民主集中制原则必记死.2. 第7条“国家是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而对于集体经济则是“鼓励,指导,帮助”,对非公有制经济则是“鼓励,支持,引导”3. 第10条记住.4. 第19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的教育有4项,即“中等,高等,职业和学前教育”5. 第24条“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共产主义和国际主义的教育”6. 第26条“保护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而没有生产环境等其他臆造的环境。
7. 第30条记死,必记。
民族自治地方不包括民族乡.8. 第36条第三款“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次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记死.9. 第38条”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10. 第40条:说的是检查公民的通信,只有在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并由公安机关或检查机关进行.其他任何机关不能以任何理由对公民的通信进行检查.所以,人民法院没有检查通信的权利.民事案件也不能要求检查通信.11. 第条,对任何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但是申诉,控告或者检举只能针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12. 第43条,只有劳动者才有休息的权利,换一个说法就是,非劳动者没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13. 第49条婚姻家庭妇女儿童受国家的保护”此处不包括社会.而四十五条”公民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获取帮助的权利”包括国家和社会.,退休人员的生活也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双重保障.14. 58条,行使国家立法权的包括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15. 59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代表的选举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主持.”16. 60条全国人大的任期,要记清楚”二个月”17. 第61条,临时召开全国人大的条件:“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五分之一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的条款进行解释,而该条款的解释员 2/3 多数和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同意后,交由特
又影响到案件的判决,在对该案件别行政区出席全国人大的代表团向全国人大提出。
作出不可上诉的终局判决前,应由
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请全国人大
常委会对有关条款作出解释。
基层政权与群众自治组织
各级官员的任免
司法机关组成、任期、任免
①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加强经济立法、完 善宏观调控
①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 有制共同发展与按劳分配 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 存,发展市场经济②依法 治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①“国营”改“国 ①县三改五 有” ②联产责任制 是集体经济
①非公有制是重要 组成部分,引导、 监督和管理②农村 集体经济是双层经 营体制
特别行政区政府不能控制的危及国家统一或安全的动乱而决
定特别行政区进入紧急状态时,中央政府可发布命令将有关
全国性法律在特别行政区实施
司 法 权特别行政区法院对特特别行政区法院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无管辖权。特别行
和 终 审别行政区所有的案件政区法院在审理案件中遇有涉及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的事
权 均有审判权
“紧急状态”
收、征用并补偿③建立健
④主席“国
全社保制度
事活动”⑤
乡三改五⑥
国歌
经济制度
制 ①所有制: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 度 ②分配制度: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公 ①绝对国有:矿藏、水流、城市土地 有 ②绝对集体:宅基地、自留山、自留地
③既可国有又可集体: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农村或城郊 土地④对于水库、水塘,由集体经济负责修建和使用,但仍归国家所 有 ⑤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与发展 ⑥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鼓励、支持和帮助集体经 济的发展
非 ①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 ②主要包括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 有 ③国家保护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权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
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④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法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和 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 征收或征用并给予补偿
员 长,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作部门的正职首长(乡级没有)
审计长
任期 5 年,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连5 年 续任职不得超过 2 届
国家主席
民族自治地方
民族自治地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
方
民族自治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大和政府
关
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民
政府
根据国务院的授权审批县、市、市辖区的部分行政区域界限的变更
民政部市国务院处理边界争议的主管部门
县级以上单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是处理本级人民政府边界争议的主管 部门
行政区域
国家机构体系
代表的辞职、罢免(参见《选举法》第47条、48 条)
直接选举
间接选举
辞职
罢免
辞职
罢免
县 级 向 本 级人 大 常原选区选民(县级:50向选举他的人大的选举他的人大:主席团或者 1
法院
检察院
组 最高法院、地方各级法院(基层最高检察院、地方各级检察院(省级检察院、省级检察
成 法院、中级法院、高级法院)、院分院、地级检察院、县级检察院)、专门检察院。
专门法院。
专门检察院包括军事检察院、铁路运输检察院。
专门法院包括军事法院、海事法省级检察院和县级检察院,根据工作需要,提请本级人
院、铁路运输法院、森林法院。大常委会批准,可以在工矿区、农垦区、林区等区域设
置检察院,作为派出机构。
任 各级法院院长任期 5 年。最高法各级检察院检察长任期 5 年。最高检察院检察长连续任
期 院院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 2 届。职不得超过 2 届。
任 法院院长由本级人大选举和罢检察院检察长由本级人大选举和罢免,由上一级检察院
免 免,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检察长报请该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副检察长、检察委员
港澳特别行政区政治体制比较
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
特别行政区
中央
立法权 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制(1)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发回权(但发回不具有溯及力);(2)
定 属 于 特 别 行 政 区 自 全国人大常委会增减《基本法》附件三的全国性法律;(3)
治范围的法律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宣布战争状态或因特别行政区内发生
制 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院长提会委员和检察员由检察长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任免。
度 请本级人大常委会任免。
在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和在直辖市内设立的检察
在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和院分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由
在 直 辖 市 内 设 立的 中 级 法 院院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根据本级检察院检察长
长,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的提请任免。
常委会根据主任会议的提名决
定任免,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
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根据
高级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
委会辞职,乡级向本人以上;乡级:30 人以常委会辞职
/10 以上代表
级人大辞职
上),向县级人大常委
选举他的人大的常委会:主
会书面提出罢免要求
任会议或者 1/5 以上常委会
委员
全国人大工作程序
提案
地方人大工作程序
直接选举流程图
间接选举流程图
国务院和地方政府组成人员和任期
国务院
地方各级政府
组 成 人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正副职首长、秘书长(县级、乡级没有)、政府工
他重要法案而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继续拒绝通过原(2)弹劾:经 1/3 的立
案。
法会全体议员提起
(2)弹劾:经 1/4 的立法会全体议员提起,指控行政长官
有严重违法或渎职行为而不辞职,立法会可委托终审法院首
席法官负责组成独立的调查委员会,如该调查委员会认为有
足够证据构成上述指控,立法会以全体议员 2/3 以上通过, 可提出弹劾案,报请中央政府决定。
国家结构形式
省级
省、自治区、直辖市(派出机关是公署)
地级
地级市、设区的市、自治州(派出机关是街道办事处)
县级
县级市、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区公所)
乡级
乡、镇、民族乡
主体
权限
全国人大 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设置
国务院 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区域划分
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与区域划分
省级人民 决定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行 政 长(1)发回:行政长官如认为立法会通过的法案不符合特别同香港 官 对 立行政区的整体利益,可在 3 个月内发回,立法会如原案,行政长官必须在 1 个月内签署 公布。
(2)解散:行政长官如拒绝签署或立法会拒绝通过政府提 出的财政预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经协商仍不能取得一致意
见,可解散立法会。
基本法的解释和修改
基本法的解释
基本法的修改
权力 全国人大常委会、特别行政区法院全国人大
程序 特别行政区法院在审理案件时需修改提案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和特别行
要对《基本法》关于中央政府管理政区。特别行政区的修改议案,须经特别行政区的
的事务或中央和特别行政区关系全国人大代表 2/3 多数、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全体议
实问题,应取得行政长官就该等问题发出的证明文件,行政
长官在发出证明文件前,须取得中央政府的证明书
行 政 管特别行政区政府自行(1)中央政府负责管理与特别行政区有关的防务;(2)中央
理权 处理特别行政区的行政府任命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行政机关的主要官员。在香
政事务
港,主要官员包括各司司长、副司长,各局局长,廉政专员,
历次宪法的修改简表
年代 指导思想
基本制度
国家经济政策
具体制度
1988
①土地使用权可依法转让 ①私营是补充,对
(出租)
其引导、监督、管
理
1993 1999
①处于初级阶 段、建设有中 国特色理论、 改革开放②多 党合作与政治 协商
①长期处于初 级阶段,邓小 平理论,沿着 建设有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的 道路
审计署署长,警务处处长,入境事务处处长,海关关长;在
澳门,主要官员包括各司司长、廉政专员、审计长、警察部
门要负责人、海关主要负责人。
处 理 对中央授权特别行政区中央政府负责管理与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外交
外 事 务依照《基本法》自行处
的权力 理有关的对外事务
立法会与行政长官之间的相互制衡
香港
澳门
立 法 会(1)辞职:行政长官因两次拒绝签署立法会通过的法案而(1)辞职:增加了“行政 对 行 政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仍以全体议员 2/3 以上通过原案,长官在 30 日内仍拒绝签 长官 而行政长官仍拒绝签署;因立法会拒绝通过财政预算案或其署”
①“反革命” 修改为“危 害国家安全”
2004
①建设者②三 个代表,沿着 有中国特设社 会主义道路, 政治文明
①保护公民私有财产权和 ①国家鼓励、支持、 ①人权②特
继承权,其合法私有财产 引导非公有制经济, 区代表③
不受侵犯,国家依法征收、 并对其依法实行监 “戒严”改
征用并补偿②国家依法征 督和管理
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常委会中应当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
主任
民族自治权 (1)变通权。对于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如有不适合民族
自治地方实际情况的,自治机关可以报经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变通执行或者
停止执行(该上级国家机关应当在收到报告之日起 60 日内给予答复);(2)治
安权。自治机关经国务院批准,可以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