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病假工资规定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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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劳动法对于病假的相关规定

2020劳动法对于病假的相关规定

2020劳动法对于病假的相关规定病假,是指劳动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劳动者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假期。

病假期劳动者可照常拿工资,对于病假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

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3、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5、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短期病假的工资计算基数(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

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按以上原则计算的病假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现行标准635元)。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连续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1、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病假工资(又称疾病休假工资)是按照连续工龄分别确定的:(1)连续工龄不满两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60%;(2)连续工龄满两年不满四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70%;(3)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80%;(4)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90%;(5)连续工龄满八年及八年以上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100%。

天津病假工资规定

天津病假工资规定

天津病假工资规定随着人们对健康重视程度的提高,病假已成为现代人生活中不可避免的一部分。

然而,对于很多人来说,病假的工资问题也是令人困扰的事情,特别是在不同地区、不同单位之间,病假工资的计算和支付标准会有所不同。

那么,对于天津的工作者们来说,究竟病假工资的计算和支付标准是怎样的呢?一、病假工资的计算根据《天津市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病假工资是根据职工本人平均工资或月工资的80%来计算的(含税工资)。

针对不同的工龄和病假天数,计算方法如下:1. 工龄不满1年对于工龄不满1年的职工,病假工资的计算方式为:病假工资 = 本人平均工资× 80% × 病假天数2. 工龄1年以上,不满10年对于工龄在1年以上但不满10年的职工,病假工资的计算方式为:病假工资 = 本人平均工资× 80% × 病假天数 + 本人上一年度工资总额× 20% × 病假天数÷ 3653. 工龄满10年对于工龄满10年的职工,病假工资的计算方式为:病假工资 = 本人平均工资× 80% × 病假天数 + 本人上一年度工资总额× 30% × 病假天数÷ 365需要注意的是,本人平均工资是指过去12个月工资总额÷12计算得出的平均值,并且需要排除因全年度病假或非因工伤病假产生的工资收入。

二、病假工资的支付针对病假工资的支付,天津也有自己的规定,具体如下:1. 病假工资支付方式天津市规定,病假工资应当在发生病假的第一个月度工资支付日后,在一个计薪期内支付。

2. 病假工资支付的时间限制天津市规定,病假工资的支付时间不能超过1个月。

如果单位逾期未支付病假工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应当加付拖欠工资1%的违约金。

3. 病假工资支付标准对于病假工资支付标准,天津市规定如下:•享受病假工资待遇的职工,应当按照正常工资水平支付;•病假期间多获得一些加班费、津贴等收入的,享受病假工资待遇的职工仍然按照上述计算标准计算病假工资,但是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可以减免部分税费。

病假工资发放标准及规定

病假工资发放标准及规定

病假工资发放标准及规定病假工资是指员工因患病需要请假治疗而无法正常工作时,公司按照一定的标准向员工发放的补偿金。

病假工资的发放标准和规定,对于员工的权益保障和企业的管理运营都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就病假工资的发放标准及规定进行详细介绍,以便员工和企业了解相关政策,合理维护自身权益和履行企业管理责任。

首先,病假工资的发放标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员工在病假期间享有工资待遇,公司应当按照法定标准向员工支付病假工资。

一般来说,病假工资的发放标准为员工在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不低于其正常工作时间的80%。

此外,一些地方性的法规和政策也可能对病假工资的发放标准有具体的规定,公司在执行时需遵循当地的相关规定。

其次,病假工资的发放应当有明确的规定和程序。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病假工资发放制度,明确员工请假的程序和要求,规范病假工资的申请和审核流程,确保员工能够依法享受到应有的病假工资待遇。

同时,公司还应当建立健全的病假工资发放档案,妥善保存相关的请假和发放记录,以备日后查询和核对。

另外,病假工资的发放应当与员工的实际病情相符。

员工在申请病假工资时,需要提供相关的病假证明和医疗证明,公司应当对员工的病情进行核实和审核,确保病假工资的发放符合实际情况。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公司还可以对员工的病假情况进行定期复查,以确保病假工资的发放符合实际情况。

最后,病假工资的发放应当与员工的工龄和职务相适应。

根据员工的工龄和职务不同,病假工资的发放标准也会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工龄较长或职务较高的员工在病假期间享有的工资待遇会相对较高,公司在发放病假工资时需要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调整和安排。

总之,病假工资的发放标准及规定对于员工的权益保障和企业的管理运营都具有重要意义。

公司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的病假工资发放制度,确保病假工资的发放符合员工的实际病情和工作情况。

同时,员工也应当依法合规地申请病假工资,配合公司的相关要求,共同维护良好的劳动关系和企业稳定的运营环境。

天津市病假工资规定

天津市病假工资规定

第一条为维护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益、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第四条市、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执行工资支付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特点依法建立工资支付制度,并告知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劳动者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工资集体协商等形式,参与本单位工资分配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等内容;劳动者工作岗位变动时,应按岗位变更后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第七条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㈠工资决定办法;㈡工资支付项目;㈢工资支付标准;㈣工资支付形式;㈤工资支付周期和日期;㈥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㈦各类假期工资支付标准;㈧工资扣除事项;㈨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㈩其他工资支付内容。

第八条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等支付。

第九条用人单位实行工资支付登记制度。

用人单位应建立劳动者工资台帐,用于准确统计劳动者工资支付数据,其主要内容应包括:支付单位名称、支付时间、支付对象姓名、支付项目和金额、加班时间和加班工资金额、工时数、应发金额、扣除项目和金额、实发金额、领取人等书面记录,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用人单位应提供劳动者一份个人工资支付清单,劳动者有权向用人单位查询本人工资台帐。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将工资直接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以委托他人代领。

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管理办法

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管理办法

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公司和员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医疗期是指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第三条适用范围公司在册员工(不含已办理内部退休、退养人员)。

第二章医疗期的计算第四条医疗期限(一)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企业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二)患有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员工,在24个月尚不能痊愈的,经公司和公司所在地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三)经公司所在地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复工鉴定结论为继续治疗的,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第五条医疗期的周期累计办法(一)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医疗期累计计算表(二)员工在规定的累计周期内实际停止工作医疗时间累计达不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医疗期限,以后员工伤病需停止工作医疗时须在另一个周期内重新累计医疗期。

(三)员工连续或间断停止工作医疗时,医疗期的计算均应从实际停止工作医疗的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

(四)员工按规定享受的延长医疗期,不再实行周期累计,而在上一个医疗期满的基础上直接累加。

(五)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需半日休息半日工作的,两个半日作一日病休计算。

(六)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医疗期内。

(七)连续停止工作医疗时间以自然月为计算单位;间断停止工作医疗时间以30天/月为计算单位。

2020年劳动法对请假的相关规定

2020年劳动法对请假的相关规定

2020年劳动法对请假的相关规定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

第九条国务院人事部门、国务院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分别制定本条例的实施办法。

《劳动法》第51条规定,劳动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进一步明确,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

社会活动包括: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当选代表出席乡(镇)、区以上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出任人民法院证明人;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会委员因工会活动占用的生产或工作时间;其它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

另外,国有企业职工出境探亲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期返回原单位,本人应向所在单位申请事假。

职工病假工资规定病假工资怎么算病假工资的计算方法

职工病假工资规定病假工资怎么算病假工资的计算方法

职⼯病假⼯资规定病假⼯资怎么算病假⼯资的计算⽅法职⼯病假⼯资最新规定,病假⼯资的计算⽅法:(⼀)连续⼯龄不满2年的,按本⼈⼯资的60%计发;(⼆)连续⼯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资70%计发;(三)连续⼯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资的80%计发。

,店铺⼩编根据劳动法总结⼀下,希望对⼤家有帮助。

⼀、病假⼯资如何计算1.计算系数按照以下⽅式确定:(1)职⼯疾病或⾮因⼯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付疾病休假⼯资:①连续⼯龄不满2年的,按本⼈⼯资的60%计发;②连续⼯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资70%计发;③连续⼯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资的80%计发;④连续⼯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资的90%计发;⑤连续⼯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资的100%计发。

(2)职⼯疾病或⾮因⼯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的,由企业⽀付疾病救济费:①连续⼯龄不满1年的,按本⼈⼯资的40%计发;②连续⼯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资的50%计发;③连续⼯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资的60%计发。

病假⼯资的计算基数和计算系数确定后,便可计算出病假⼯资的数额。

病假⼯资=(计算基数/21.75)×计算系数×病假天数。

2、病假⼯资的计算,⾸先要确定两个变量,⼀是病假⼯资的计算基数,⼆是病假⼯资的计算系数。

3.病假⼯资的基数按照以下三个原则确定:(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资标准确定。

集体合同(⼯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单位与职⼯代表通过⼯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资集体协议。

(3)⽤⼈单位与劳动者⽆任何约定的,假期⼯资的计算基数统⼀按劳动者本⼈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资的70%确定。

此外,按以上三个原则计算的假期⼯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资标准。

事业单位病假规定2020

事业单位病假规定2020

事业单位病假规定2020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劳动者权益意识的增强,事业单位病假规定和管理也越来越受重视。

病假制度是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维护其劳动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

本文将重点探讨2020年的事业单位病假规定,以期为事业单位员工和雇主提供相关的参考。

首先,根据中国劳动法和相关政策,事业单位病假规定是基于劳动者身体健康和工作需要之间的平衡考虑。

根据劳动法规定,事业单位员工享有病假权,即在发生疾病或非工伤事故时,可以请假治疗并获得相应的工资待遇。

然而,该规定也对病假的使用进行了一定的限制。

例如,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应当在医疗机构证明确诊和治疗的情况下才能享受病假待遇,并要求劳动者尽快通知用人单位。

此外,劳动法还规定了劳动者在病假期间享受工资待遇的范围和限制。

其次,随着社会的进步,事业单位也制定了相应的病假管理制度,以进一步明确员工的病假权益和履行用人单位的管理责任。

这些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病假的申请和审批流程:事业单位通常要求员工提供医疗证明和假期计划书等相关材料,以证明其需要请假治疗并确保顺利审批。

审批流程通常包括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门和公司领导的审批环节。

2. 病假的计算和支付:根据劳动法规定,事业单位一般会按照劳动者工资的一定比例支付病假期间的工资。

具体比例通常由国家、地区或企事业单位自行制定,但一般不低于正常工资的80%。

此外,事业单位还会规定病假期间是否享受其他津贴或福利待遇。

3. 病假滥用和处罚机制:为确保病假制度的公平和有效实施,事业单位通常会设立相应的滥用病假的惩罚机制。

对于滥用病假的员工,事业单位可以采取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和纪律处分等措施。

最后,2020年疫情的爆发对事业单位病假规定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和调整。

在疫情期间,许多事业单位不得不暂停或调整其病假管理制度,以因应疫情防控需要和保护员工健康。

例如,一些事业单位可能要求员工提供额外的健康证明或疫情排查报告,以确保员工的健康状况和防止疫情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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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病假工资规定2020
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天津病假工资规定2019”,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根据《上海市劳动局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生活的通知》的规定,病假工资基数应为职工正常情况下实得工资的
70%计算。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劳动部门认为,应根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九条规定确定病假工资基数。

因此,一旦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工资标准(劳动报酬)的,则病假工资基数(包括其他假期工资基数)应为该约定的工资标准;在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情形下,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工资标准,病假工资基数为约定的工资标准;在用人单位与员工无任何约定的情形下,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按该员工劳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我们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月工资标准为背景,举例说明如下:
员工A在贵司工作不满两年,劳动合同中约定正常工资为2019元每月。

该员工2019年10月1日至15日请病假,2019年10月16日至31日正常出勤。

该员工2019年10月份工资计算方式如下:
员工的病假工资日工资支付标准应为:2019÷21.75×60%=55.17元;病假日工资扣除数额应为
2019÷21.75×(1-60%)=36.78元;病假天数应为:10月6日至10日,10月13日至15日,共计8天;应支付的病假工资合计为:55.17×8=441.36元;应扣除的病假工资合计为:36.78×8=294.24元。

A员工的正常出勤天数应为:10月16日至10月17日,10月20日至24日,10月27日至31日,共计12日,10月1日至3日为法定节假日,应正常支付工资,故,A员工10月份正常出勤日工资应为:2019÷21.75×(12+3)=1379.31元。

因此,采取给予病假工资计算方法的情形下,A10月份工资应为:441.36(病假
工资)+1379.31(正常出勤工资)=1820.6元。

采取扣除病假工资计算方法的情形下,A10月份工资应为:2019-294.24=1705.76元。

采取给予和扣除方法时,在每月实际出勤天数高于或低于21.75时均会有数额上的差异。

需提醒用人单位的是,用人单位应明确计算员工病假工资是采取给予还是扣除的方法,明确后应不再改变计算方法。

注: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不能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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