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的宏观经济管理体制分析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德国财政平衡机制经验借鉴及对我国的启示

德国财政平衡机制经验借鉴及对我国的启示一、德国政府间财政平衡机制概况(一)明确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以下简称基本法)明确界定了联邦、州、地方三级政府事权划分,虽有一定交叉,但基本事权范围明确,联邦主要负责国防和社会保障等关系国家全局或整体利益的事务。
在财政支出责任方面,《基本法》规定:自治事务由各级政府独自承担。
共担事务按照项目协议划分,属于联邦和州共同承担的事务,原则上各承担一半,联邦和州共担事务支出责任分配在共同承担协议书中写明。
通常情况下,联邦财政支出约占国家财政总支出的40%、各州约占40%,地方约占20%。
(二)明确政府间支出责任的基础上进行税收分割德国财政收入主要包括税收收入、国有企业投资收益、公共管理服务收入以及贷款收入。
为满足各级政府履职和落实财政支出责任所需资金,《基本法》对各级政府应征的税种和税率进行划定。
三级政府都有各自的专享税,税额大、税源稳定的税种则被划分为共享税,共享比例由《基本法》确定。
增值税作为调剂性共享税,联邦和州的分配比例随双方财力变化定期协商调整,每四年调整一次。
通过税收收入分配,联邦、州和地方获得税收约占税收总额的比重分别为40%、40%、20%。
表1 联邦、州、地方政府间税收收入划分(三)政府间双向财政平衡机制一是纵向财政平衡。
一方面,增值税作为调剂性税种,联邦与州的分享比例根据财力变化动态调整。
首先将增值税收入的5.63%预先分配给联邦政府专用于养老保险,然后将剩余增值税收入的2.2%划拨给地方政府,剩余的再由联邦与州按一定比例分享,联邦与州共享比例大约为55%和45%。
另一方面,州对所辖地方政府的转移支付有两种模式:一是一般均衡性拨款,主要用于地方政府的行政开支和特别困难地方的特殊拨款,约占州对地方财政转移支付总额的70%;二是专项拨款,主要用于学校、公路、医院、公共交通、环保等,约占州对地方转移支付的30%。
二是横向财政平衡。
德国市场经济体制对我国构建及谐社会启示精选

德国市场经济体制对我国构建及谐社会启示摘要:德国的社会市场经济体制在有效竞争秩序的维护、社会保障体制的建立与完善、政府干预兼顾公平与效率、宏观经济运行的调控等方面都为我国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各种问题提供了借鉴和参考。
我们应立足自身实际,积极吸取和借鉴优秀经验,深化改革,努力创新,积极完成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历史使命。
关键词:和谐社会;市场经济;竞争秩序;社会保障;政府干预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在新时期提出的新的执政理念。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是深入贯彻社会主义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
要完成这一伟大的历史任务,既要从我国自身实际出发,深化改革,革除不利于和谐社会发展的旧的制度和规则,促进社会各方面的和谐相处,同时也要积极吸取外国先进的管理模式和经验,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战后的德国在较短的时间内克服战争所带来的精神上、物质上的混乱和萧条,在缔造“经济奇迹”的同时,创造了一种独特的市场经济模式――社会市场经济,即在维护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基础上,发挥市场在经济运行中的主体作用,借助国家的调节来协调经济效率与社会公平之间的平衡,达到“个人自由、财富增长和社会安全”的目标,为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学习和借鉴的范例。
一、德国市场经济模式的基本理念德国社会市场经济模式,是在新自由主义理论的基础上,吸收了基督教民主经济思想和民主社会主义的经济主张形成和建立起来的。
在理论上主要源于以自由和秩序为核心的奥尔多自由主义。
它突出强调以下基本理念:(一)自由竞争的理念认为自由竞争是社会市场经济的支柱,市场是实现资源优化配置、达到高效率的重要手段。
(二)社会秩序的理念竞争是社会市场经济的核心和行为准则,但国家必须对经济活动进行适度的干预和调节,以保证竞争秩序,实现充分、完全的自由竞争。
(三)社会公正和社会安全的理念要尽量减小社会上的贫富悬殊,使绝大多数人都享受到经济发展和繁荣的成果,主张国家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雇主与雇员间形成“合作伙伴”关系,根据每个人对生产的贡献得到公平的分配,达到“全民福利”。
德国经济发展特点及其对我国启示

德国经济发展特点及其对我国启示作者:李玥马永洋来源:《科学与财富》2018年第22期摘要:德国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归功于其独特的社会市场经济体制、中小企业企业政策和稳定的房地产市场。
目前,我国经济的进入新常态,处于转型发展阶段,借鉴德国经济发展的成功经验,对于实现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德国经济;社会市场经济体制;中小企业一、德国经济特点(一)德国特有的社会市场经济模式德国特有的社会市场经济模式,既能克服自由市场经济市场失灵的弊端,也能避免计划经济失去市场活力的困境。
社会市场经济的主要特点有:第一,将私有制的自由竞争原则和社会公平相结合;第二,主张个人自由、创新行为要和社会发展相结合;第三,反对垄断;第四,保持货币稳定,进而保持物价稳定;第五,在对外贸易方面,主张贸易自由化,消除关税壁垒和贸易限制,实行货币自由兑换;第六,国家主要通过法律手段有效干预经济。
社会市场经济模式的优点是即保证了市场经济的活力,也通过政府的干预使经济在平稳的轨道上运行。
但经过多年的发展,社会市场经济模式也存在体制僵化,缺乏灵活创新的缺点。
(二)坚持“限大促小”的企业政策德国一直坚持“限大促小”的企业政策,中小企业已经成为德国的经济支柱和创新的主要力量。
德国企业政策的主要特点有:第一,政府制定一系列法律法规保护中小企业利益;第二,联邦政府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立法任务交给各州政府,确保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各州发展情况;第三,德国联邦政府出台了统一的《中小企业减负法》;第四,鼓励中小企业发展;第五,联邦对外贸易署专门设立信息处收集世界相关信息,并提供给各相关企业;第六,成立一批政策性银行或专项基金会为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服务。
德国的企业政策保证了市场经济模式提倡的秩序竞争,充分发挥了小企业在经济生活中的优势,但同时也存在中介机构臃肿、各级政府扶持中小企业过程中分工不明确等缺点。
(三)没有泡沫的房地产行业德国住房价格水平多年来一直保持稳定,没有房地产和金融泡沫吸收大量资金,为德国经济的实体发展创造了良好的金融环境。
浅析德国社会市场经济

浅析德国社会市场经济作者:李堃来源:《中国经贸》2010年第16期摘要:德国的社会市场经济的优越性,促进了二战后德国的复兴和腾飞。
现就德国社会市场经济体制的浅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可借鉴的经验。
关键词:德国;社会市场经济社会市场经济模式的含义在于:在政府政策的指导和管理下,在法律和法规约束和规范的制度下,充分发挥企业的作用,实行价值规律基础上的供求关系决定自由竞争和竞争关系,自由竞争和竞争关系决定经济的发展方向、规模和程度,同时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可以说,它兼备市场经济的自由竞争特点与宏观调控的优越性。
一、德国社会市场经济的特征1.市场是社会市场经济的基础。
德国认为自己实行的是宏观控制的社会市场经济,既反对经济上的自由放任,也反对把经济管死,而要将个人的自由创造和社会进步的原则结合起来。
德国社会市场经济是以市场为基础的,实际上是国家有所调节的市场经济,以此保证市场自由和社会公平之间的平衡。
2.建立有效的宏观经济管理。
德国社会市场经济中,国家不直接干预经济过程本身,但这不是说国家没有任何经济计划。
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都有一定的经济计划,但仅仅规定一些综合性指标,对企业并没有约束力,要通过财政、税收、信贷等手段予以调节。
3.具有特殊调控作用的德国联邦银行。
德意志联邦银行是德国的中央银行,其资本归联邦政府所有,只有联邦银行才有权发行货币。
联邦银行又是一个具有公共法人资格的联邦直接法人,独立于联邦政府。
4.完善周密的社会保障体系。
德国的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包括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工伤事故保险等,社会保险网络遍布全国。
这套体系的最大特点是强调自给原则,不以政府为主体,以充分发挥各方面力量。
5.完备的法律体系。
二战后,为了重建国家,德国议会制定了《基本法》,确定了国家制度的几项基本原则,即民主制、联邦制、福利制国家和法治国家的原则。
《基本法》把建立和发展社会市场经济作为国家经济发展的长期战略目标。
金融危机背景下德国金融监管体制对我国的启示

监管效 率的根本保证 。我国虽然初 步形成了 以《 商业银行 法》 、 《 券法》 《 险法》 证 、保 等为 代表 的金 融法律体 系 , 是与金融 混 但 业经 营配套 的系列法律法 规还没有 制定 , 要进一步细化相 关办 法 和实施细 则 , 立以条例实 施细 则为主 的制度体 系 , 不同 建 对 法律之 间的模糊 、 真空地带进行 严格 的把握 并做出相应 的措施 以规范 市场 , 保证 既有利于金融 创新 的发展 有对各类金融控股 公 司能够 实行有效 的监管 , 制金融风 险 的发生和 蔓延 , 立 控 建 个适合 金融混业经营发 展趋势 的法律环 境 , 防范各种潜在 的
与建 设, 积极推进粗孜型增长 向集约型增长方式的转变 。加 强 对新农村建设 、 文教 卫生 、 务业等薄弱环 节的引导力度 , 而 服 从 达 到控 带投资增长 、 I u 改善投资结构 、 提高投 资效 率的 目的 。
【 参考文献 】
【】 铿 : 国投 资 、 费 比例 与 经济 发 展 政 策 U. 量 经 济技 术 1贺 中 消 】 数
点, 如住房消 费 、 汽车消费 、 旅游消 费 、 信息消 费 、 网络消费 、 文 化教 育消费。引导企业调整投向 , 增加面 向中低收入群体 的商 品供给体系。 立健全个人信用带度 , 建 l 积极发展消费信贷 , J 改善
消费环境。通过立法和行政手段 , 严惩各种商业欺诈及侵犯消 费者利益的行为, 规范市场秩亭 , 加强对消费者权益 的保护 。 4 转变经济增 长方式 、 、 调整优化投资结构。 降低高能耗 、 高 物耗 、 高污染 、 产能过剩行业的投资 , 支持有利于提高产业技术 水下、 有利于 发展循环经 济 、 利于加 强薄弱环节 的行业投 资 有
德国社会市场经济对我国构建和谐社会启示论文

德国社会市场经济对我国构建和谐社会启示论文德国社会市场经济对我国构建和谐社会启示论文摘要:二战后,德国在战争废墟上重建家园,迅速成为世界首屈一指的经济大国。
究其成功之因,在于德国从国情出发,选择合适的发展道路。
我们应立足自身实际,吸取和借鉴德国社会市场经济的成功经验,深化改革,努力创新,完成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历史使命。
关键词:和谐社会;社会市场经济;社会保障;政府干预1 德国社会市场经济模式的基本理念德国现行的社会市场经济模式,是一种以私有制为主体,鼓励和发展市场经济,强调个人自由和市场竞争,同时主张宏观调控和政府干预,消除市场缺陷,实行广泛的社会保障制度,以保证整个经济和社会的公平、效率、发展、稳定的经济发展模式,通常也叫“德国模式”。
它作为一种由国家调节的市场经济,确立了明确的社会市场目标———“将市场经济中的自由原则与社会平等原则相结合”。
政府在市场中的功能介于自由市场经济模式与政府主导型市场经济模式之间,以私有制为主体,鼓励和发展个人自由和市场竞争,同时主张宏观调控和干预,实行广泛的社会保障制度,以保证整个经济和社会公平、效率、稳定、发展。
2 德国社会市场经济体制下对构建和谐社会的做法德国社会市场经济模式非常注重社会和谐,在追求高利润的同时,追求利益分配平衡和提高收入水平,力求实现效率与公平的有机结合。
(1)保护竞争,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首先,以立法促进竞争、反对垄断。
德国《基本法》、《反竞争限制法》等法律法规为市场经济规定了总体经济秩序;其次,运用经济杠杆,扶持中小企业,鼓励竞争。
虽然《反竞争限制法》改善了中小企业的外部条件,但政府还特别制定了旨在提高中小企业效率的措施,目的是使中小企业能与大型企业有效竞争。
(2)保持适度政府干预。
按照社会市场经济理论,国家应对经济生活作适当的调节和干预。
但社会市场经济所提倡的国家干预完全不同于中央统制经济的国家干预,它主要采取符合市场规律的手段进行全面有效的总体调节,尽量避免直接的行政措施。
德国经济运行模式对我经济的借鉴

摘要2006年德国的国内生产总值达到23027亿欧元,在发达国家中,德国经济紧随美国和日本之后,位居世界第三位。
社会市场经济模式因此被世人公认为是一种成功的市场经社会市场经济坚持自由竞争原则,政府干预兼顾公平与效率,维护有效的市场竞争秩序,实行独立的中央银行体制和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以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公正。
中国从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逐步走上了市场经济之路,深入的分析德国社会市场经济模式的基本观点和运行特征,对我国建立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关键字德国社会市场经济自由竞争社会保障中国借鉴正文理论来源关于社会市场经济模式的理论来源问题,社会市场经济的创始人米勒一阿尔马克对这个问题最具有权威性的发言权。
他明确提出,社会市场经济思想理论是多种经济理论的综合,其来源除了经济自由主义之外,还包括社会主义的经济思想和基督教社会教义中的经济思想。
①重点说来,德国社会市场经济模式形成的理论基础主要有三方面来源:一是新自由主义的理论和经济政策主张,即奥尔多自由主义;二是社会主义的理论和政策观点;三是基督教教义基本理论观点(一)生产资料私有制(二)自由竞争理念(三)政府的有限干预(四)社会保障理念德国经济特点德国开始推行社会市场经济时确立了三项目标:一是建立自由的市场经济并防止产生专政和垄断,实现尽可能广泛的经济发展;二是建立能够正常运转的货币秩序,确保价格稳定;三是采取措施实现社会安全与公平,推动社会进步。
建立在此基础上的德国市场经济模式有以下几个特点:(一)保护竞争.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1)通过立法,促进竞争,反对垄断。
德国《基本法》对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特别是经济权利作了详尽的规定,主要包括:自由竞争的权利、自由发展个性的权利、自由消费的权利等。
另外,政府还颁布了《反对不正当法》和《促进经济稳定与增长法》等,这些法律和法规为市场经济体制规定了总体经济秩序。
(2)建立联邦卡特尔局,作为执法机构。
德国经济稳定与增长促进法(“宏观调控法”)

德国经济稳定与增长促进法(“宏观调控法”)说明:德国《经济稳定与增长促进法》(Gesetz zur Foerderung der Stabilitaet und des Wachstums der Wirttschaft, 简称StabilitaetsG或StWG)是世界上第一部较为系统化的“宏观调控法”,它首次确定了宏观调控的“四大魔方”,即“价格水平的稳定、高就业状态、对外经济平衡和稳定而合理的经济增长”,对于宏观调控的制度化和程序化具有重要的参考作用。
随着社会经济形势的变化,该法所确立的“四大魔方”中又增加了一大魔方,即生态环境的维持。
该法于1967年6月8日通过,1994年最近一次修订。
另:已故的著名德国法学家谢怀轼先生曾经翻译该法,但是遗憾的是笔者并没有找到,因此重新译出,读者可以进行对照。
第1条【经济政策的要求】联邦与州在采取经济与财政措施时须考虑到整体经济平衡的要求。
这些措施应同时有助于在市场经济秩序下价格水平的稳定、高就业状态、对外经济平衡和稳定而合理的经济增长。
第2条【年度经济报告】(1)联邦政府于每年一月向联邦议会与联邦参议会提交年度经济报告。
年度经济报告包含:1.依据1963年8月14日颁布的关于设立整体经济发展专家评估委员会的法律第6条1款3句设立的专家评估委员会对年度评估报告的意见;2.联邦政府对本年度的经济与财政政策的目标(年度预算)的说明;年度预算属于国民经济总计算,必要时也可使用替代计算;3.本年度计划的经济与财政政策的说明。
(2)为防止本法第1条规定的目标受到威胁,仅当在联邦政府同时向联邦议会和联邦参议会充分说明理由的情况下,才能采取本法第6条2、3款,第15条,第19条以及个人所得税法第51条3款以及企业所得税法第19c条规定的措施。
第3条【一致行动的动向数据】(1)为实现本法第1条规定的目标,当本法第1条的目标受到威胁时,联邦政府应向区域组织、行业工会和企业协会提供同时采取一致行动(协同行动)的动向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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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的宏观经济管理体制分析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2011年11月09日14:30 来源:《新财经·上半月》2011年第6期作者: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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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扬
摘要:通过分析德国的社会市场经济模式,其完善的社会保障体制、对企业的放开管理政策和先进的创新技术等,使她能较好地兼顾效率与公平,为国民经济的长期持续发展提供比较坚固的社会基础,为进一步深化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及政府管理调控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宏观经济管理,德国社会市场经济,借鉴
德国是欧洲经济发展的领头军,世界经济强国之一。
能取得今天的强国地位与其在财政、金融、经济政策等宏观经济管理领域的有效调控,以及所选择的适合本国国情的社会市场经济制度是分不开的。
德国的社会市场经济模式是“市场经济+国家干预+社会保障”,是以国家干预为补充和以社会保障为特征来发展的市场经济,目的是实现社会公平。
一、德国市场经济模式及宏观管理特色
(一)德国市场经济模式的特征
首先,德国宏观调控的重点放在保证市场自由与有效性上,该模式实质上是一种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宏观调控的市场经济。
即凡是市场经济能自行调节的,都应让市场去解决,国家只在市场失灵的地方进行干预。
其次,德国的社会市场经济模式强调在经济发展中兼顾个人利益与社会公平,在实施过程中,一方面强调和重视个人利益,另一方面又认为“私有因素存在弊端”,通过制定政治措施使社会公平。
再者,德国的企业制度独具特色,企业作为独立的法人,有着充分的生产和经营决策的自主权,政府基本上不具体干预企业。
企业管理方面,建立“共同决策”制度,工会代表参加大企业的董事会,本企业职工持有企业股份。
(二)德国政府的宏观经济管理职能
政府管理经济职能主要体现在:制定宏观经济政策;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对企业具体经济行为放开,并以国有参股为辅等。
德国有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
在德国,每人均设有一个健康账户,职工该缴纳的社会保障费由雇主从工资中扣除。
由于这些资金的根本来源是与就业有关,就业者越多,缴费也就越多,因此要实现就业促进社会保障政策。
但德国的社会保障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很大部分,频发巨额财政赤字,对企业和个人也造成消极影响。
德国有完善健全的法制管理机构,政府依法对企业进行管理,国家不直接通过行政命令配置资源,也不能通过法律活动过多地干预个人和企业的经济活动。
二、德国的技术创新机制
德国被誉为“欧洲经济发展的火车头”,拥有大众、西门子、博世等世界最著名的品牌。
德国政府在各方面营造有利于技术创新的宏观环境。
以下是德国政府促进技术创新的宏观政策体系具体内容。
(一)改善公共资助的研究成果的专利申请与运用;建立专业化专利基础设施;促进中小企业申请专利;加强专利教育和研究,以及法规和制度建设。
(二)充分利用各国的研究成果;促进在欧洲层次上创建工业产权体系;通过产品和技术的本土化促进技术创新。
(三)加强研发资助竞争、导向和评估;增加人员流动性;加强技术评估和预测。
(四)培育创新意识、创新文化和创业精神。
三、德国的宏观经济管理对我国的启示
德国政府实施的宏观经济管理模式给我们很多启示,我国应结合本国实际国情选择借鉴,并且加以创新,这对我们正在进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以及发展方式的转变尤为重要。
(一)政府的宏观调控
德国的经济模式主张一切社会经济活动都以市场为中心,政府起的作用是保护市场竞争秩序,在必要时才对经济进行干预。
因此我国要逐渐转变政府职能,运用规划、政策等经济手段对市场进行间接调控。
(二)社会保障体系
当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推进,医疗保险已提前实现城乡基本面覆盖。
我国政府应借鉴德国经验,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并依据各地经济实力,充分发挥企业和个人参与保险的积极性。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吸取德国经验教训,使得我国社会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并不断探索新的社会保障模式。
(三)企业发展的开放性
在市场经济中,我国应参考德国的企业自主化模式,给企业更大的空间。
政府应对企业进行间接调控,实现好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能真正成为市场主体。
(四)技术创新
德国是世界技术创新的领跑者,我国应加强和德国企业的合作,共同研发高科技项目产业,尤其是在环保产业、低碳技术方面。
尽快建立并形成适合我国的技术创新体系,要形成整个社会、经济、教育和科技及金融等部门协调联动的技术创新网络系统。
政府要建立专项的技术创新投入基金,加大对各机构的创新投入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对技术创新给以优惠和支持;培育一批懂技术、会管理的技术创新决策者。
参考文献:
[1] 杨彦华.德国市场经济模式的启示.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0.26(6).
[2] 北京市计委赴德国宏观经济管理培训考察团.赴德国考察的启示与建议.首都经济杂志.2003.
[3] 马丽华.浅析德国社会市场经济模式及启示.长白学刊.2008(1).
[4] 陈悦.德国技术创新的实践及对我国的借鉴.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1999.20(3).
[5] 北京市计委赴德国宏观经济管理培训考察团.德国的基本社会保障体系.首都经济杂志.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