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及局部调整方案电子成果标准
重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评估工作机制与方法初探

展, 检验 控 制性 详 细规 划在 实践过 程 中的合 理
性 与可行 性 , 合 理把 握 控制 性详 细规 划 实施 中
的刚性 与弹 性 , 有效推 动 控制 性详 细规 划的动
态实施, 维护法定规划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在主城区控规覆 盖区域实际进 行控 规局部调 整6 1 6 件, 其中2 0 0 5 年调整1 6 1 件, 2 0 0 6 年调
新课 题 。
【 文 章 编 号J
1 6 7 4 — 2 5 0 8( 2 0 1 3 ) 0 9 — 0 0 5 5 — 0 6
体系当中, 控制性详细规划 ( 以下简称控规)
处于 一 个相 当重 要 的地 位 , 是 落 实一 个地 区的 总体发 展 战 略要 求、 并直 接 指导 用地 开发 建 设 的重 要 规 划 层 次 , 对 调 控 城 市 空 间和 土 地 资 源, 对 城 市基 础 设 施 、 开 敞 空间 环 境 、 建 构 筑
为指导城 市建设强有力的刚性 政策依 据, 控 规在面对复杂多变的环境面前, 也经常出现不
适 应的情 况 。 近 年来 , 随着 社 会各 界对 控 规 的 重 视程 度 日益提 高 , 控规 的 修改 频 率也开始 不 断增加, 控 规 的修 改 正 在 成 为 一 种 常 态 化 的 现象。 以 重 庆 市主 城 区 为例 , 2 0 0 5 —2 0 0 7 年
件, 与规 划许可 制度 密切 相 关。 由于 城 市 的 发 展 具有 诸 多不 可 预 测 性 , 发展 的过程 也 并不 一定 按照 既 定途 径 执行。 作
具体 实践案例的总结, 试图建立一套控制性详
细规 划的 实 .  ̄- / f 估机 制 与办法 以重庆市 目 前已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规划管理公示办法的通知-渝规资规范〔2019〕36号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规划管理公示办法的通知正文:----------------------------------------------------------------------------------------------------------------------------------------------------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规划管理公示办法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规划自然资源局、两江新区规划自然资源局、万盛经开区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为了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经研究,制定《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规划管理公示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19年12月31日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规划管理公示办法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了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保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编制审批国土空间规划和办理规划许可过程中,需以公示方式征求社会公众或利害关系人意见的,适用本办法。
其中,涉及公示地点和公示前告知等具体操作办法,主城区以外的其他区县(自治县)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可参照本办法,结合实际,另行制定。
第三条(公示情形)编制和修改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主城区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应当以公示方式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修改国土空间规划及办理规划许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以公示方式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一)修改详细规划,涉及利害关系人的;(二)修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涉及利害关系人的;(三)办理规划许可,涉及利害关系人重大利益的。
第四条(利害关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利害关系人:(一)建设单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并对房屋进行了销售,申请对原规划许可内容进行变更的,已购买原规划许可涉及房屋的权利人为利害关系人;(二)依据依法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分期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建设项目,办理后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时,建设单位申请对设计方案总平面进行修改,已购买前期规划许可涉及房屋的权利人为利害关系人;(三)办理规划许可涉及原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图修改的,已购买房屋的权利人为利害关系人;(四)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认为修改国土空间规划和办理规划许可,直接涉及其利益的人为利害关系人。
重庆各区规划详细图精编版

Page 3
国际四供、应重链庆服市务城基乡地总体规划-市域城镇空间组织规划图
专业 专注 共创未来
Page 4
国际供五应、链重服庆务市基都地市区控规整合示意图
专业 专注 共创未来
Page 5
国际六供、应重链庆服市务都基市地区城镇空间结构示意图
专业 专注 共创未来
Page 6
国际七供、应重链庆服市务城基乡地总体规划-都市区道路网规划图
专业 专注 共创未来
Page 7
国八际、供重应庆链市服西务永基组地团九龙坡区E标准分区东部片区
专业 专注 共创未来
Page 8
国九际、供重应庆链市服西务永基组地团九龙坡区A标准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专业 专注 共创未来
Page 9
国十际、供重应庆链市服九务龙基坡地区金凤镇龙潭湖南侧控制性详细规划
专业 专注 共创未来
Page 23
国际十供四应、链沙服坪务坝基组地团B标准分区土地利用控制性详细规划
专业 专注 共创未来
Page 24
国际十供四应、链沙服坪务坝基组地团C标准分区土地利用控制性详细规划
专业 专注 共创未来
Page 25
国际十供四应、链沙服坪务坝基组地团J标准分区土地利用控制性详细规划
专业 专注 共创未来
Page 17
十国二际、供重应庆链市服西务永基组地团U标准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专业 专注 共创未来
Page 18
十国二际、供重应庆链市服西务永基组地团R标准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专业 专注 共创未来
Page 19
国际十供三应、链重服庆务市基主地城区西彭组团B标准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专业 专注 共创未来
Page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10
重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技术管理规定

渝规发…2005‟132号重庆市规划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规划局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技术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各处室、分局、信息中心、规划院:《重庆市规划局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技术管理规定(暂行)》已于2005年3月3日经第六十六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附件:《重庆市规划局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技术管理规定(暂行)》二OO五年十一月十五日主题词:城乡规划控规技术管理规定通知重庆市规划局办公室2005年11月15日印发(共印50份)重庆市规划局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技术管理规定(暂行)(2005.10.2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严格执行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规范控规调整的技术管理,依据《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重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技术管理规定。
第二条凡在我市行政辖区范围内调整经批准的控规,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控规调整范围面积占原控规面积50%以上,或调整范围总面积在1平方千米以上的,应视为该控规重新编制,不作为局部调整处理。
第二章调整原则第四条控规调整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近期建设规划提出的规划原则,并应当与其他相关规划相协调。
第五条控规调整不能损害城市公共利益,要兼顾周边其他业主的利益。
第六条控规调整要与周边地区的公共服务设施或市政基础设施的服务能力相匹配。
第七条控规调整原则上不得占用公共服务设施、市政设施用地和公共绿地,调整前后的人均配套设施水平特别是中小学和公共绿地的配套水平应符合等质等量的原则。
涉及对现状公共服务设施、市政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地异地置换的,控规调整方案中须附加“新设施或绿地建成启用后,原设施用地或绿地方可另行安排”的时序条件。
第八条涉及主管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的书面意见应作为控规调整的必要条件。
调整论证时须进行交通影响评价或环境影响评价等其他辅助论证的,其论证结果及主管部门意见应作为控规调整的必要条件。
(完整版)《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word版》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03.01目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 (1)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建设用地 (3)第三章建筑间距 (9)第四章建筑退让 (14)第五章空间形态 (18)第六章公共空间 (23)第七章市政及管线 (27)第八章特别规定 (44)第九章附则 (48)附录1名词解释 (50)附录2计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59)附录3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 (63)附表1 主城区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规划指标控制表 (66)附表2 其他区县(自治县)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规划指标控制表 (67)附表3 建设用地适宜建设的建筑类型表 (68)附表4 规划用地混合性兼容规定表 (69)附表4-1 规划居住用地兼容性规定表 (69)附表4-2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兼容性规定表 (70)附表4-3 规划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兼容性规定表 (71)附表5 建筑控制高度指标表 (72)附图1 建筑顶部退台收分间距示意图 (73)附图2 不规则平面间距示意图 (74)附图3 隧道及洞口建筑控制线示意图 (75)附图4 与城市道路衔接的车行道示意图 (76)附图5 城市道路公共管道布置示意图(双侧布置) (77)附图6 城市道路公共管道布置示意图(单侧布置) (78)附图7 限制机动车开口路段示意图 (79)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18 号《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已经2017 年12 月13 日市人民政府第191 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 年3 月1 日起施行。
代理市长唐良智2018 年1 月23 日― 1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及依据)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城市、镇规划区内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以下统称详细规划)、专业规划、专项规划的编制,以及本市城市、镇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
重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

----------------------------------------------------------------------------------------------重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试行)重庆市规划局2002年3月引言控制性详细规划是详细规划编制阶段中的第一层次,对贯彻落实城市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调控城市空间和土地资源,对城市基础设施、开敞空间环境、建构筑物的有序开发建设,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重庆市自1983年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以来,逐步开展了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
1991年,国家颁布施行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一直是指导我市控规编制的基本标准,但是,随着重庆直辖市成立,宏观社会经济形势的变化和城市建设的迅速发展,原控制编制内容和质量已不能适应城市开发建设的新要求。
为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WTO规则,充分结合重庆的自然地理特色,反映重庆社会经济发展对土地批租的需求,体现在投资主体多元化背景下,保证资源共享、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满足投资主体的合理利益追求,真正实现城市土地开发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我们在调查研究和结合重庆市控规编制经验的基础上,广泛吸收国内外先进经验,编写了《重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规定》,以期对我市控制性详规编制的规范化发挥指导性作用。
本规定主要有以下特色:1、规划控制要点全面、系统、明确,以条文和图则形式,实现规划意图的法制化。
通过重点控制城市基础设施、土地使用性质、土地开发强度和城市景观,落实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并体现城市设计构想,以保护资源与环境、防止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和破坏资源、环境、自然及文化遗产,体现城市在地理景观、地域文化和历史传统方面的个性。
2、规划技术内容体机了在城市经济、产业、社会结构调整背景下,对城市用地结构与布局调整的土地经济效益的分析研究,为在建立土地贮备制度条件下,有计划招标、成片出让、综合开发土地,为城市财政获取地土经济价值,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和技术依据。
重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及局部调整方案电子成果标准

1.3.6 规划图在规范“ CAD层名”所列出的图层中涉及文字 对象的必须是“ text ”类型,对于多行文字( Mtext ) 的必须炸开。
1.3.7 除土地利用规划图地块和配套设施的填充外, 规划图 中出现的其余对象, 必须保证在炸开后是点、线、 文 字三种 CAD图元类型。
2.2.1 土地利用规划图规范 ......................................................7
2.2.2 道路交通规划图规范 ....................................................11
2.2.3 管网规划图规范 ............................................................12 2.3 分图图则表达 ......................................................................13
项目名称 : 《重庆市主城区南坪组团 F 标准分区 控制性详细规划》
光盘内容:图纸、分图图则文本、说明书、
1:500
矢量地形图
编制单位 : 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编制时间: 2002.10 批文编号:渝府 (2003)81 号 [ 编制单位不填写 ] 项目负责人:陈治刚 项目成员:李勇强、高琳、陈治刚、颜毅 联系电话 :( 023) 67838658
1.2 为进一步规范电子成果的表达,提高编制质量,同时满足 规划成果数据建库要求,特对《重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 制技术规定》中“附录 F 电子文档数据标准”作进一步细 化和补充。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6年修正)-渝府令第193号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6年修正)正文:----------------------------------------------------------------------------------------------------------------------------------------------------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2年6月11日渝府令[2002]第132号文发布根据2006年2月27日渝府令第193号文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及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从事与城市规划有关的建设和管理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编制详细规划(含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下同)应符合本规定,并按相关程序经有权机关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二章建设用地第四条本市建设用地,按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的基本原则,参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分类如下:(一)居住用地(R);(二)公共设施用地(C);(三)工业用地(M);(四)仓储用地(W);(五)对外交通用地(T);(六)道路广场用地(S);(七)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八)绿地(G);(九)特殊用地(D)。
第五条各类建设用地的性质按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其相容性应符合本规定表一《各类用地建设内容适建表》的规定。
第三章地块控制第六条除公益性设施和城市基础设施外,建筑用地在旧城改造区未达到1000平方米,新建区未达到2000平方米的,不得单独建设。
第七条建设用地面积小于2万平方米的建设项目,其建筑容积率和建筑密度按本规定表二《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控制指标表》(以下简称《表二》)进行控制。
第八条建设用地面积大于或等于2万平方米的,或建设用地位置特别重要的建设项目,必须先编制详细规划或城市设计,其建筑容积率和建筑密度,由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确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重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及局部调整方案电子成果标准(试行)重庆市规划局详规处重庆市规划信息服务中心二〇〇五年十月目录:1总则 (2)2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电子成果标准 (4)2.1光盘内容及文件命名 (4)2.1.1成果光盘盒格式: (4)2.1.2光盘成果内容及命名: (4)2.2规划图规范 (7)2.2.1土地利用规划图规范 (7)2.2.2道路交通规划图规范 (11)2.2.3管网规划图规范 (12)2.3分图图则表达 (13)3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局部调整方案 (15)3.1成果光盘盒格式 (15)3.2光盘内容及规划图规范 (15)4附表 (20)1总则1.1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以下简称“控规编制”)及控规局部调整方案电子成果(以下简称“电子成果”)数据是规划档案的组成部分,同时也是规划空间数据库的数据来源,必须保证其准确性和规范性。
1.2为进一步规范电子成果的表达,提高编制质量,同时满足规划成果数据建库要求,特对《重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中“附录F电子文档数据标准”作进一步细化和补充。
1.3电子成果中所有图纸和文档在表达上必须遵循如下规定1.3.1规划成果矢量图统一采用AutoCADR14/2002/2004/2005软件绘制。
1.3.2文件和文件图层命名以中文为主,用全称。
1.3.3 DWG文件涉及宽度、半径和方向的标注,如道路路幅宽度、转弯半径、坡度方向、管网走向等其标注样式中“箭头”选项用“实心闭合”即“Clsed filled”样式。
1.3.4 DWG文件涉及填充的对象必须要具备闭合的填充边线,在绘制闭合多义线(pline)时,不应出现节点叠压(一节点连续多次绘制)的情况,如土地利用规划中的地块边线、地块中配套设施的填充边线等。
1.3.5 规划图纸中出现的各类保护线、保护范围必须用引线加文字说明方式表示。
1.3.6 规划图在规范“CAD层名”所列出的图层中涉及文字对象的必须是“text”类型,对于多行文字(Mtext)的必须炸开。
1.3.7 除土地利用规划图地块和配套设施的填充外,规划图中出现的其余对象,必须保证在炸开后是点、线、文字三种CAD图元类型。
2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电子成果标准2.1光盘内容及文件命名2.1.1成果光盘盒格式:编制单位必须在光盘盒上标识控规项目的完整名称,如《重庆市主城区南坪组团E标准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光盘内容、编制单位、编制时间、项目负责人、项目成员和联系电话等,在光盘盘片上标识控规项目的完整名称和编制时间,格式如下:2.1.2光盘成果内容及命名:电子成果应包含一下几个部分:2.1.2.1地形图○1、成果中必须包含控规覆盖范围内,按标准分幅图幅号命名的1:500 (DWG文件)矢量地形图。
○2、矢量地形图(DWG文件)可转光栅地形图(PCX文件),严格按地形图分幅图号命名。
2.1.2.2各类分析图和规划图○1、命名方式:区域位置图:***区域位置图. DWG用地现状图:***用地现状图. DWG地形分析图:***地形分析图. DWG坡度分析图:***坡度分析图. DWG坡向分析图:***坡向分析图. DWG建筑分析图:***建筑分析图. DWG地质灾害分析图:***地质灾害分析图. DWG土地适应性评价图:***土地适应性评价图. DWG土地利用规划图:***土地利用规划图. DWG道路交通规划图:***道路交通规划图. DWG给排水规划图:***给排水规划图. DWG电力、电信、燃气规划图:***电力、电信、燃气规划图. DWG 城市设计导引图:***城市设计导引. DWG注:***—项目全称。
例如:重庆市大杨石组团N标准分区用地现状图. DWG 重庆市大杨石组团N标准分区土地利用规划图. DWG重庆市大杨石组团N标准分区给排水规划图. DWG○2、其中土地利用规划图、道路交通规划图、给排水规划图、电力、电信、燃气规划图必须是DWG矢量格式,其余分析图可采用JPG等图片格式。
2.1.2.3分图图则一张分图图则保存为一个文件,文件名为***分图图则-*.DWG。
注:***—项目全称;-*—街坊编号。
街坊编号用小写字母表示。
例如:重庆市大杨石组团N标准分区分图图则-N1.DWG 重庆市大杨石组团N标准分区分图图则N2(1-5).DWG 2.1.2.4文本文件:○1、文本文件采用Word文件格式,《文本》文件名取为***文本.DOC,《规划说明书》取名为***说明书.DOC。
注:***—项目全称。
例如:重庆市大杨石组团N标准分区文本.DOC重庆市大杨石组团N标准分区说明书.DOC○2、文本文件中的电子文件必须包含Excel的.CSV格式地块指标一览表,表中相应指标必须和分图图则保持一致。
表格式参见“附表1: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指标一览表”。
注:此表以电子文件附件的方式出现在电子成果中,纸质文本中地块指标一览表仍照《重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中“表3.2.3-2”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执行。
2.2规划图规范以下为主要图纸的分层、图型颜色、图元类型等要求的规范。
除基本图层外可另行添加其他图层。
其余规划图规范按总则相关要求执行。
2.2.1土地利用规划图规范2.2.2道路交通规划图规范2.2.3管网规划图规范管网规划分为给排水规划图和电力、通信、燃气规划图两张图纸分别表达。
2.2.3.1电力、通信、燃气规划图规范2.2.3.2给排水规划图规范2.3分图图则表达2.3.1分图命名参照“2.1.2.3分图图则”执行。
2.3.2 分图的选取用标准图框框取规划区的某一街坊范围,选取该分图要详细表达的地块,除保留周边道路外,将无关部分剪切,以保持图面整洁。
2.3.3文件内容定位***分图图则-*.DWG 用于记载分图图纸编制内容和深度规定应该表达的各项内容,各部分内容在图中定位如下图:2.3.4其他相关要求2.3.4.1坐标采用重庆市独立坐标系(单位为“米”),小数点后取两位,整数位不得省略。
2.3.4.2备注栏可以记载地块周边道路断面形式或城市设计要求等内容。
2.3.4.3 地块边线必须加粗、闭合,标注出地块转角点坐标。
2.3.4.4 对于有平行边的地块,如平行于道路的绿地、公共设施用地等,应标出其宽度。
2.3.4.5 涉及的绿化禁建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街区、大型市政通道的地下及地上空间的控制、对环境有特殊影响设施的卫生安全防护、主要自然限制要素、城市景观等保护控制线的距离和范围等要求必须用文字标注方式加以明确。
2.3.4.6 道路中心线、路缘石线、道路红线、建筑红线、铁路、轨道等交通设施用文字标注方式加以明确。
2.3.4.7 道路禁止开口路段、地块周边道路名称应作明确标识。
3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局部调整方案3.1成果光盘盒格式3.1.1 编制单位必须在光盘盒上贴上项目的完整名称、光盘内容、编制单位名称、编制时间等内容,格式如下。
3.1.2、光盘盘片上必须贴上项目的名称和编制时间,格式如下。
3.2光盘内容及规划图规范3.2.1控规局部调整方案的各类规划图需增加“B-调整范围线”图层,以表示出调整范围线。
(调整范围线为该局部调整涉及的所有地块的范围,用闭合的多义线表示。
调整涉及地块若与道路相邻,该范围线以道路中心线开始计算,若不与道路相邻,则该范围线以地块边线开始计算。
)3.2.2调整范围线规范3.2.3成果中必须包含1:500地形图,扫描图地形图严格按测绘单位提供的矢量地形图名称命名。
图片的命名以图片反映的主题内容按中文命名,如地名、人名等。
3.2.4 被调整控规范围原规划图命名方式采用“控规名称+调整方案涉及的主要地块编号+等地块原规划方案”格式。
如:“《重庆市主城区南坪组团G标准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G24-2等地块调整方案原规划方案。
”图纸图层内必须包含“B-调整范围线”图层。
3.2.5 调整后土地利用规划图3.2.5.1命名方式采用“控规名称+调整涉及的主要地块编号+等地块调整方案”格式。
如:“《重庆市主城区南坪组团G标准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G24-2等地块调整方案。
”3.2.5.2除参照“2.2.1控规土地利用规划规范”相关规定执行外,图纸图层内必须包含“B-调整范围线”图层。
3.2.5.3地块编号命名应记录地块的版本编号。
地块版本编号的确立:如地块F2-3/01经一次调整后为F2-3/02,经两次调整后为F2-3/03。
依次类推来确定地块新的版本和命名方式;对没有采用标准分区编码命名的控规进行调整时,地块编号采用标准分区编码命名)3.2.6调整后道路交通规划图3.2.6.1命名方式为:控规名称+调整涉及的主要地块编号+等地块局部调整方案道路交通规划图。
如:《重庆市主城区南坪组团G标准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G24-2等地块局部调整方案道路交通规划图。
3.2.6.2 图形分层及图元类型参照“2.2.2道路交通规划图规范”执行。
图纸图层内必须包含“B-调整范围线”图层。
3.2.7调整后给排水规划图3.2.7.1命名方式为:控规名称+调整涉及的主要地块编号+等地块局部调整方案给排水规划图。
如:《重庆市主城区南坪组团G标准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G24-2等地块局部调整方案给排水规划图。
3.2.7.2图形分层及图元类型参照“2.2.3.2给排水规划图规范”执行。
图纸图层内必须包含“B-调整范围线”图层。
3.2.8调整后电力、通信、燃气规划图3.2.8.1命名方式为:控规名称+调整涉及的主要地块编号+等地块局部调整方案电力、通信、燃气规划图。
如:《重庆市主城区南坪组团G标准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G24-2等地块局部调整方案电力、通信、燃气规划图。
3.2.8.2图形分层及图元类型参照“2.2.3.1电力、通信、燃气规划图规范”执行。
图纸图层内必须包含“B-调整范围线”图层。
3.2.9调整后分图图则命名方式为:控规名称+调整涉及的主要地块编号+等地块局部调整方案分图图则+地块编号。
如《重庆市主城区南坪组团G标准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G24-2等地块局部调整方案分图图则G24-1/02,G24-2/02。
3.2.10文本文件3.2.10.1控规局部调整方案涉及的文说明书采用Word文件格式,文件名取为***说明书.DOC注:***—项目全称。
例如:《北碚组团A标准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8等地块局部调整方案说明书.doc。
3.2.10.2电子文件文本中必须包含各地块调整前和调整后Excel的.CSV格式指标表,表中相应指标必须和分图图则保持一致。
(调整前表格式见“附表2”,调整后表格式见“附表3”)。
注:此表以电子文件附件的方式出现在电子成果中,纸质文本中地块指标一览表仍照《重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中“表3.2.3-2”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