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纳税核定申请表(调整印花税核定申请)——(工商税务,申请书)
定期定额户核定和调整定额

1.定期定额户核定和调整定额【业务描述】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置账簿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和县以上税务机关(含县级,下同)批准可以实行定期定额征收。
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自行申报的经营行业、营业面积、雇佣人数和每月经营额、所得额以及其他申报项目的情况,参考典型调查结果,核定纳税人在一定经营时期的应纳税额。
纳税人对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纳税额有异议的,提供相关证据,经税务机关认定后,调整应纳税额。
【政策依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和县以上税务机关(含县级,下同)批准的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置账簿标准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定期定额户)的税收征收管理。
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置账簿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实行定期定额征收。
【受理部门】办税服务厅、税务所、管理科。
【办理时限】纳税人申请延期申报,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提供上述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符合要求的,主管税务机关即时受理,采取计算机核定式的可即时领取结果。
【报送资料】(一)《个体工商户定额信息采集表》(免填单);(二)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基本流程】二维码:2.居民企业所得税调整核定申请【业务描述】根据《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第9条规定,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围、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应纳税所得额或应纳税额增减变化达到20%的,应及时向税务机关申报调整已确定的应纳税额或应税所得率。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国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受理部门】办税服务厅、税务所、管理科【办理时限】限时办结【报送资料】(1)《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或《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征收式鉴定表》(免填单)。
(2)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式的纳税人应填写《税务行政可申请表》。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涉税管理事项及提交资料》的公告(2013)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涉税管理事项及提交资料》
的公告(2013)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公布日期】2013.03.27
•【字号】苏地税规[2013]1号
•【施行日期】2013.05.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税收征管
正文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涉税管理事项及提交资料》的公告
(苏地税规〔2013〕1号)
为进一步规范涉税管理事项的办理,现将《涉税管理事项及提交资料》予以公告,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关于涉税管理事项及提交资料的公告》(苏地税规[2011]7号)同时废止。
以后因政策或管理要求变化等原因导致涉税资料发生改变,将通过媒体等途径及时告知税务行政相对人。
附件:涉税管理事项及提交资料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附件:
涉税管理事项及提交资料。
2020年最新印花税纳税申报表带公式

本期减免税额
减免性质代码 减免税额
7
8
-
-
-
-
----
-
本期增值税小规 本期应补 模纳税人减征额 (退)税额
9 -
-
10=5-6-8-9 -
印花税纳税申报表
税款所属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纳税人名称
年月日
填表 年 日月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本期是否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政策 (减免性质代码:09049901)
是
减征比例(%)
50
应税凭证
计税金额或件数
核定征收
核定依据
核定比例
适用税率
本期应纳税额
——
0.5‰
-
营业帐簿 (其他帐簿)
——
5
-
权利、许可证照
——
5
-
合计
——
——
——
-
-
以下由纳税人填写:
纳税人声明 本纳税申报表是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填报的,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经办人姓名
经办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机构名称
代理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受理人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受理税务机关签章
本期已缴税额
1
2
3
4
5=1×4+2×3×4
6
购销合同
0.03%
-
加工承揽合同
0.5‰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0.5‰
-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0.3‰
-
财产租赁合同
1‰
办税指南-纳税人申请调整核定印花税

纳税人申请调整核定印花税一、事项名称纳税人申请调整核定印花税二、事项类别➢发起方式:纳税人➢办结方式:限时办结➢全省通办:是➢网上办理:否➢适用层级:县(市、区)级➢最多跑一次:是三、办理条件实行印花税核定征收的纳税人因经营情况发生变化,需要重新核定征收税目、计税依据、核定比例的,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调整印花税核定。
四、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帐簿的”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第四十七条“纳税人有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或者第三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法核定其应纳税额:(一)参照当地同类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税负水平核定;(二)按照营业收入或者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三)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者测算核定;(四)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采用前款所列一种方法不足以正确核定应纳税额时,可以同时采用两种以上的方法核定。
纳税人对税务机关采取本条规定的方法核定的应纳税额有异议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据,经税务机关认定后,调整应纳税额。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印花税管理规程(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7号)第三章“第三章税款征收第八条纳税人书立、领受或者使用《条例》列举的应纳税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时,即发生纳税义务,应当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对应的税目、税率,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以下简称“贴花”)。
第九条一份凭证应纳税额超过500元的,纳税人可以采取将税收缴款书、完税证明其中一联粘贴在凭证上或者由税务机关在凭证上加注完税标记代替贴花。
第十条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可由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用按期汇总申报缴纳印花税的方式。
新办企业纳税人涉税事项综合申请受理表

新办企业纳税人涉税事项综合申请受理表企业名称:(公章)
企业经办人签名:
联系电话:
税务机关受理人员签名:联系电话:
以下为税务机关填写: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纯所得税纳税人受理日期
年月日,预计自受理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办结,请纳税人持本受理表到()窗口领取审批资料。
(本表一式二份,一份为税务机关留存,一份为纳税人留存。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
1、如果选择大中型商贸企业,注册资本要不小于500万,员工人数不少于50人。
2、一般纳税人对年应税销售额的要求是:商业企业不少于80万元,工业企业不少于50万元。
防伪税控企业申请最高开票限额行政许可申请
印制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行政许可申请
发票供票资格申请
新办企业纳税人涉税申请报送资料清单
填表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7号——印花税管理规程(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7号——印花税管理规程(试行)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7号为进一步规范印花税管理,便利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印花税管理规程(试行)》,现予发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11月29日印花税管理规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印花税管理,便利纳税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施行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除证券交易外的印花税税源管理、税款征收、减免税和退税管理、风险管理等事项,其他管理事项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印花税管理应当坚持依法治税原则,按照法定权限与程序,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坚决维护税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切实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第四条税务机关应当根据《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优化纳税服务,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加强部门协作,提高印花税征管质效,实现信息管税。
第二章税源管理第五条纳税人应当如实提供、妥善保存印花税应纳税凭证(以下简称“应纳税凭证”)等有关纳税资料,统一设置、登记和保管《印花税应纳税凭证登记簿》(以下简称《登记簿》),及时、准确、完整记录应纳税凭证的书立、领受情况。
《登记簿》的内容包括:应纳税凭证种类、应纳税凭证编号、凭证书立各方(或领受人)名称、书立(领受)时间、应纳税凭证金额、件数等。
应纳税凭证保存期限按照《征管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税务机关可与银行、保险、工商、房地产管理等有关部门建立定期信息交换制度,利用相关信息加强印花税税源管理。
2020最新印花税申报表

税款所属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填表期:年月日金额单位:元至角分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信息
名称
□单位 □个人
登记注册类型
所属行业
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人
应税凭证
计税金额或件数
核定征收
适用税率
本期应纳税额
本期已缴税额
本期减免税额
本期应补(退)税额
核定依据
特定比例
减免性质代码
0.5‰
营业帐簿(其他帐簿)
——
5
权利、许可证照
——
5
合计
——
——
以下由纳税人填写:
纳税人声明
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填报的,是真是的可、可靠的、完整的。
纳税人盖章
代理人签章
代理人身份证号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受理人
受理日期
年月日
受理税务机关签章
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减免额
1
2
4
5
6=1×5+2×4×5
7
8
9
10=6-7-9
购销合同
0.3‰
加工承揽合同
0.5‰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0.5‰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0.3‰
财产租赁合同
1‰
货物运输合同
0.5‰
仓储保管合同
1‰
借款合同
0.05‰
财产保险合同
1‰
技术合同
0.3‰
产权转移书据
0.5‰
营业帐簿(记载资金的帐簿)
——
纳税人文书申请办理流程纳税人文书申请办理流程

纳税人文书申请办理一、纳税人办理停业申请流程。
(一)事务名称:纳税人办理停业申请(二)办事机构:海曙地税局征管科(三)申请人对象分类:面向公民及企事业单位服务(四)申报条件:由海曙地税局管辖的纳税人(五)办理流程:1、纳税人先向发票窗结报已使用发票,缴销未使用发票及收据。
发票窗工作人员在《停业(复业)申请审批表》上签署发票结报意见;2、纳税人向申报窗申报缴纳相关税款或零申报。
申报窗工作人员在《停业(复业)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清税意见及零申报意见;3、纳税人向文书受理窗正式提出停业申请。
(六)收费标准:不收费(七)需提交的资料: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发票领购证、未核销发票及收据、停业报告、停业(复业)申请审批表、公章(八)办理地点:海曙地税局征税服务厅二、纳税人办理注销登记流程。
(一)事务名称:纳税人办理注销申请(二)办事机构:海曙地税局征管科(三)申请人对象分类:面向公民及企事业单位服务(四)申报条件:由海曙地税局管辖的纳税人(五)办理流程:1、企业办理流程:1)、纳税人先向发票窗结报已使用发票,缴销未使用发票及收据。
发票窗工作人员在《闭歇清理报告单》上签署发票结报意见;2)、纳税人向申报窗申报缴纳相关税款,申报窗工作人员在《闭歇清理报告单》上签署申报清税意见;(申报所属当月税款)3)、纳税人向文书受理窗提交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发票领购本、注销报告;索要文书受理单;4)、纳税人向清税岗提交最近三年各类财务账册、《闭歇清理账簿资料明细表》(清税岗签收);5)纳税人根据清税岗提出的清税结论缴纳相关税款,税款入库后向文书受理岗领取注销通知书、社会保险登记注销通知书。
2、个体办理流程:1)、纳税人先向发票窗结报已使用发票,缴销未使用发票及收据。
发票窗工作人员在《闭歇清理报告单》上签署发票结报意见;2)、纳税人向申报窗申报缴纳相关税款,申报窗工作人员在《闭歇清理报告单》上签署申报清税意见;3)、纳税人向文书受理窗提交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发票领购本、注销报告;索要文书受理单、社会保险登记注销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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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
不健全()
健全()
不健全()
2.应税凭证提供情况
据实提供)
不据实提供()
据实提供()
不据实提供()
3.汇总缴纳印花税报送情况
据实报送()
不据实报送()
据实报送()
不据实报送()
核定征收的应税项目
核定征收期起
核定征收期止
征收品目
核定征收凭证类型
核定定额
核定比例
备注
纳税人意见:
经办人: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签章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主管税务机关意见:
经办人:____________(公章)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来源:/ws/detail14987.html
纳税人识别号:________________
纳税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金额单位:____________元(列至角分)
上年缴纳印花税情况
1.“三自”纳税购花金额:
2.汇总缴纳,缴款书记载纳税金额:
3.缴纳印花税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印花税情况鉴定
项目
纳税人自报情况
税务机关确认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