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带班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带班制度施工现场是一个复杂的工作环境,安全生产对于施工工人的生命和身体健康至关重要。
为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采取带班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带班制度的内容和实施措施。
一、带班制度的目的带班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明确施工现场各个班组的责任和义务,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确保所有人员参与到安全生产中来,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保障施工工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带班制度的内容1.班组带班责任每个班组负责人都要担负起带班责任,包括安全生产的组织和协调工作,确保施工现场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防止违章作业的发生,保障人员的安全。
2.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班组负责人要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组织人员进行整改。
对于严重的安全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3.安全培训和教育班组负责人要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使施工工人掌握正确的安全操作方法和防护措施,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4.应急预案和演练班组负责人要编制施工现场的应急预案,并组织人员进行演练,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做出反应,保障施工工人的安全。
5.事故报告和处理班组负责人要对发生的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并按照公司制度和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同时还要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和防范措施,避免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三、带班制度的实施措施1.明确责任和权力带班制度要明确班组负责人的责任和权力,使其能够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工作,避免权责不清,责任推卸的情况发生。
2.培训和交流公司要定期组织班组负责人进行安全培训和交流,分享安全工作的经验和做法,提高各个班组负责人的安全管理水平。
3.激励和惩戒机制公司要建立激励和惩戒机制,对于安全工作出色的班组负责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安全事故责任明确的班组负责人进行处理和追责。
4.定期检查和督促公司要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和督促,确保带班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是指在工程施工现场,由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轮流带班,确保施工工作的顺利进行、安全可靠。
具体的带班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轮流带班: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根据工程进度和需要,轮流带班。
带班时间可以是一天、一周或者一个月等周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2. 工作分工:在班组内,由带班人负责协调各个工作任务的分配和工人的工作安排。
带班人需要与各个工种的工人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确保工作进展顺利。
3. 安全管理:带班人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管理,确保工人的安全。
包括落实安全措施、指导工人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备、组织安全培训等。
4. 质量管理:带班人要对施工工艺和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要求。
包括验收工程材料、验收施工工艺、抽查工艺质量等。
5. 进度管理:带班人要对施工进度进行管理,确保按照计划完成工程。
包括制定施工进度计划、跟进工程进展、解决施工中的问题等。
6. 成本管理:带班人要对施工成本进行控制,确保项目预算不超支。
包括控制使用材料的数量和质量、合理安排人力资源等。
7. 环境保护:带班人要重视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包括合理处理废弃物、节约能源、减少噪音和粉尘等。
通过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轮流带班制度,能够确保施工现场的管理有人负责,各项施工工作得到有效的协调和监管,提高施工的效率和质量,减少工程事故的发生。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一、总则目的:为确保施工现场安全、高效运行,明确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施工现场的带班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施工现场及参与施工的管理人员。
原则: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二、带班职责企业负责人职责:定期巡视施工现场,了解施工进度和安全状况。
监督项目负责人履行职责,确保施工安全。
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项目负责人职责: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管理工作。
制定施工计划,组织施工人员按计划施工。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三、带班时间企业负责人:每月至少一次到施工现场带班。
项目负责人:应常驻施工现场,每日带班。
四、带班内容安全检查: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施工进度:了解施工进度,确保按计划推进。
质量控制:监督施工质量,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人员管理:管理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确保人员到位。
问题处理:及时处理施工现场出现的问题。
五、带班流程计划制定:提前制定带班计划,明确带班时间、内容和目标。
现场巡视:按照计划进行现场巡视,记录发现的问题。
问题解决: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制定解决方案。
信息反馈:将带班情况和问题解决情况反馈给相关部门。
总结改进:定期总结带班经验,不断改进带班工作。
六、带班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带班时间、参与人员、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记录方式:采用书面或电子方式进行记录,确保记录的准确性。
记录保存:带班记录应妥善保存,以备查询。
七、监督检查监督机制:建立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带班的监督检查机制。
检查内容:包括带班计划的执行情况、带班记录的真实性等。
检查频次: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八、考核与奖惩考核标准:根据带班计划的执行情况、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等进行考核。
奖励措施:对带班工作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给予奖励。
惩罚措施:对未按规定履行带班职责的个人或团队给予惩罚。
九、培训与教育安全培训:定期对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安全培训。
单位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范本(六篇)

单位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范本为切实搞好嫩丹高公路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努力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根据《建筑施工企业责任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以及有关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是指工程施工合同段的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
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是指项目负责人在施工现场,____协调和指导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活动,第一时间负责____现场____应急处置。
施工期间,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施工现场轮流带班生产。
项目经理是施工合同段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生产制度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项目部领导轮流安全值班职责(一)轮流带班领导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二)及时发现和____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三)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到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工令,____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带。
二、现场带班工作内容1、现场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状况,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
2、排查隐患并要求相关人员立即落实整改,现场无法整改的隐患问题,必须下达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按期复查验收;发现较大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并报生产技术部门研究处理。
3、严格落实制止“三违”相关规定,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问题,立即纠错并按规定给予处罚,严禁违章指挥。
4、解决生产中的突发问题,现场无法解决处理的,立即报生产技术部。
严禁超能力____生产。
5、严查“跑冒滴漏”现象,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6、现场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要立即____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公司主要领导、生产技术部报告。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5篇)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落实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企业负责人(总公司、分公司)带班形式为带班安全检查,项目负责人带班形式为带班安全生产和带班安全检查。
第四条总公司带班负责人包括总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等企业领导,负责人应当持有“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每月带班检查时间不得少于____个工作日。
第五条分公司带班负责人包括分公司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主任总工程师。
每月带班检查时间不少于____个工作日。
分公司总经理为落实本级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
第六条本制度所指的项目负责人是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不得随意变更。
第七条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每月带班生产时间分别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____%。
负责指挥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并与施工人员共同上下班。
第二章职责第八条公司带班领导职责:1、法定代表人为落实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2、企业负责人应按照《企业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检查计划表》的安排,带队深入公司所属各施工现场,重点检查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状况,以及项目负责人的带班生产情况,检查记录应分别在公司工程部和施工现场存档备查。
2、检查分公司、项目部领导带班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3、协调解决基层单位安全生产疑难问题。
第九条工程部职责:1、做好集团领导带班检查计划,并督促实施。
2、检查各级带班制度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3、对带班情况实施考核。
第十条分公司带班领导职责:1、认真做好带班检查工作,深入、全面排查施工现场及本级管理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认真执行集团公司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进行检查、考核。
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施工现场带班制度是为了规范施工现场的管理,在施工过程中能够保证安全、高效、有序的进行。
带班制度是指在施工现场设立专门的带班岗位,由专人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以确保施工工作按照计划进行。
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具体内容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岗位职责:
带班人员要负责现场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包括施工设备的检查、维修和保养,施工材料的调配和消耗控制,施工人员的安排和管理,施工进度和质量的监督等。
2.工作计划:
带班人员要根据施工计划制定每天的工作计划和任务分配,并确保施工工作按照计划进行。
同时,要及时调整工作计划,做好应急处理。
3.安全管理:
带班人员要负责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组织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监督施工人员的安全操作,及时排查和处理安全隐患。
4.质量管理:
带班人员要加强对施工质量的监督,及时发现并处理质量问题,确保施工质量符合标准和要求。
同时,要组织施工材料的抽检和验收,确保施工质量的可控性和可靠性。
5.协调配合:
带班人员要与其他部门和单位进行良好的沟通和协调,包括与设计部门、采购部门、监理单位等的沟通协调,以及与周边居民的沟通和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和纠纷。
6.记录和报告:
带班人员要做好相关记录和报告工作,包括记录施工进度、质量和安全情况,编写施工日志和周报等。
同时,要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实施可以提升施工现场的管理水平,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保证工期的完成。
同时,也能够增强施工人员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提高施工效率和工作质量。
施工现场值班带班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值班带班管理制度1. 前言本制度是为了规范施工现场值班带班管理工作,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同时保障相关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2. 值班带班制度2.1 值班制度1.值班时间:24小时制,每个工地都有具体的值班时间表,由项目经理(主管)负责安排和发布。
2.每个值班时间段内需有至少两名值班人员,其中至少一名为管理人员,价值人员需至少掌握基本急救常识并携带必要的急救工具。
3.值班人员需按时到岗,履行好值班职责,交接班务必认真详细,特别是安全风险等重要事项和设备状况。
2.2 带班制度1.每个工地都有相应的施工带班制度,由项目经理(主管)负责安排和发布。
2.带班人员需配合值班人员履行好值班职责,协调好施工进度、安排好人员、设备等,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并保障好相关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3. 值班带班工作职责3.1 值班人员职责1.按照工地的值班时间表准时到岗,按照岗位职责履行好岗位职责,做好各项使用记录。
2.监控工地各个重点设备、管线及现场安全情况,及时发现并及时处理各种安全隐患,以确保工地的安全稳定运行。
3.接待和指导各类老板和承包商工作人员,认真处理他们所提出的问题和意见。
4.监控和调度工地内各个现场施工人员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和沟通相关工作人员之间的合作和配合关系。
3.2 带班人员职责1.掌握工地全局,协调并指导各类施工人员按照施工计划和项目计划有序地进行工作,做好各个施工单元开工交接安排,并监督工程的进展不断。
2.监控各类施工设备的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并与配备人员沟通各种问题并协助解决,确保设备正常健康运行。
3.对工地内各种异常情况逐一排查和处理,及时解决各类问题,确保工地内各种异常状况得以正常解决。
4.对工地的各种数据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及时汇总工地情况并向上级进行汇报,使上级及时掌握工地的实际情况以及发展趋势。
4. 附则本制度实行自XXXXXXXX年X月X日起。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责任,促进安全生产,预防安全事故,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11〕111号)等有关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的“项目负责人”是指各项目部项目经理、安全总监、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
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是指项目负责人在施工现场组织协调和指导项目的安全生产活动,第一时间负责组织现场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第三条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生产制度负全面领导责任。
第四条项目负责人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当月施工时间的80%。
因其他事务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向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离开期间应委托项目相关负责人负责其外出时的日常工作,并提前通知本项目安全环保健康部。
第五条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方式主要有:(一)现场巡视检查:对当日施工作业区进行巡视检查,了解掌握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重点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事故多发易发的施工环节或部位。
(二)蹲点带班生产:巡视检查后,项目负责人根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选择当日事故多发易发的施工环节或部位,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亦或本工区重点工程等作业区蹲点带班生产。
第六条本制度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包括:(一)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文号:建办质〔2018〕31号)中附件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附件2《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中的分部分项工程;(二)《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以下工程:1.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性的土方、石方开挖;2.滑坡和高边坡处理;3.桩基础、挡墙基础、深水基础及围堰工程;4.桥梁工程中的梁、拱、柱等构件施工等;5.隧道工程中的不良地质隧道、高瓦斯隧道、水底海底隧道等;6.水上工程中的打桩船作业、施工船作业、外海孤岛作业、边通航边施工作业等;7.水下工程中的水下焊接、混凝土浇注、爆破工程等;8.爆破工程;9.大型临时工程中的大型支架、模板、便桥的架设与拆除;桥梁;10.码头的加固与拆除;11.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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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落实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企业负责人带班形式为带班检查,项目负责人带班形式为带班生产(正常上班)。
第三条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实行三级带班制,即集团公司、分公司、项目部三级。
第四条集团公司带班负责人包括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等企业领导,负责人应当持有“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每月带班检查时间不得少于6个工作日。
法定代表人为落实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第五条分公司带班负责人包括分公司总经理,主管安全、生产、质量副总经理,分公司总工程师。
每人每月带班检查时间不少于6个工作日。
分公司总经理为落实本级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
第六条原则上由分公司直接对项目带班检查管理。
当无分公司层级时,由集团公司直接对项目进行管理。
第七条本制度所指的项目负责人是指与公司签订项目承包合同的实际承包人,项目经理是指根据招投标文件所确定的专业管理人员,项目执行经理是指受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经理委托协同管理的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执行经理不得随意变更。
第八条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执行经理,必须在施工现场进行带班。
项目负责人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40%,项目经理、项目执行经理每月带班生产时间分别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
负责指挥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并与施工人员共同上下班。
项目负责人是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带班生产制度负责。
第二章职责
第九条集团带班领导职责:
1、企业负责人应按照《企业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排班表》的安排,带队深入公司所属各施工现场,重点检查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状况,以及项目负责人的带班生产情况,检查记录应分别在公司质安部和施工现场存档备查。
2、检查分公司、项目部领导带班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3、协调解决基层单位安全生产疑难问题。
第十条安全生产部职责:
1、做好集团领导带班检查计划,并督促实施。
2、检查各级带班制度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3、对带班情况实施考核。
第十一条分公司带班领导职责:
1、认真做好带班检查工作,深入、全面排查施工现场及本级管理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认真执行集团公司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进行检查、考核。
2、检查项目部领导带班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具体协调、解决基层单位安全生产疑难问题。
第十二条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执行经理带班职责:
1、将安全生产作为首要责任,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
2、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制止违章违规行为。
严禁违章指挥。
3、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工令,组织人员及时有序撤至安全地带。
4、项目负责人需对项目经理、项目执行经理的带班情况监督落实。
5、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制规定的其它职责。
第三章工作流程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部负责制定集团公司带班计划并归档备案。
带班计划应包括检查时间,带班领导姓名、检查单位、检查内容、检查人员等内容。
集团公司层面按集团公司带班负责人包括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的顺序轮流带班,如有特殊情况,由后者按序补上。
第十四条集团公司带班领导按计划实施带队检查,主要对其区域所辖分公司、项目部进行检查。
在检查中需全面了解每一级领导的带班情况,听取带班情况汇报并检查带班记录。
第十五条分公司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制定本级带班检查月度计划,并于每月25日前,将次月带班检查计划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备案。
项目经理部负责制定项目负责人带班计划,并于每月25日前,将次月带班检查计划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备案。
第十六条当工程项目进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由项目负责人上报公司质安部,企业负责人应到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检查。
外埠项目如不能到场,可书面委托工程所在地的分公司负责
人进行带班检查。
第十七条工程项目出现险情或重大隐患时,带班领导应至施工现场带班检查,督促工程项目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险情和隐患。
第十八条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执行经理带班生产时,要全面掌握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控制,及时消除隐患。
要认真做好带班生产记录并签字存档备查。
第十九条项目经理、项目执行经理因其他事务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书面委托持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代行其承担管理工作,被委托人应相对固定,书面委托应报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备案并现场留存备查。
第二十条带班要求:
1、各级带班领导要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职责》要求,认真检查安全工作,做好带班记录,一式两份分别存至带班领导及接受检查单位处。
项目部的带班记录应在施工日志中予以签字证明,并填写项目部带班记录汇总表。
2、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将带班当日的安全工作遗留问题向下位带班领导交待清楚。
3、带班领导须在带班期间佩戴安全带班标志。
第二十一条若带班当日发生事故,则带班领导必须对伤员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协助进行事故调查、查找原因,并提出有效的安全整改措施。
第四章考核奖惩
第二十二条安全生产部于每季度初对上季度各级带班情况进行考核,并结合考核情况进行奖惩。
分公司的安全生产部门每季度末对所属各
级带班情况考核,并参照本规定进行奖惩。
第二十三条奖励细则:
1、对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及办法,并使本单位长期保持安全生产或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成绩显著的有关领导,结合年度考核对其进行奖励。
2、对带班过程中能及时发现或报告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发生者,由本级单位一次性奖励1000元。
3、对防止事故扩大、抢险有功者,由本级单位一次性奖励1000元。
第二十四条处罚细则:
1、带班领导不按要求组织检查、履行职责,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者,应承担安全责任,并接受上级部门的追查和处罚。
2、企业带班领导(分公司)带班时间不符合规定的,每少一天处罚所在单位500元;每月带班时间少于应带班天数50%的,处罚所在单位2000元;年度累计3个月未按要求落实带班的,处罚5000元以上,并取消以上单位、个人评奖资格。
3、项目负责人带班未满本月工作时间40%的,给予5000元以上处罚。
4、未经公司批准,项目经理或项目执行经理带班时间未满本月工作时间的80%,扣罚其当月收入的30%。
5、项目经理或项目执行经理因其他事务离开施工现场,但未向项目建设单位或公司请假擅自离开者,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
6、因带班责任问题引发相关方投诉、上级警告、处罚及不良行为公示的,责任单位除承担损失外,将被处以10000元以上罚款。
同时,对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7、伪造带班记录者,每发现一起,对责任单位处以每人每天1000元以上罚款。
8、不及时上报带班情况及集团公司要求上报的其他相关信息的,视情况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
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无带班检查的给予2000元以上处罚。
9、带班领导不佩戴安全带班标志,带班记录简单不认真的,每发现一次罚100元。
10、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执行经理未执行施工现场带班制度,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依法从重追究项目负责人的责任。
11、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经公司指正不改的,加倍处罚并继续整改。
视情节严重予以相关行政处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正式实施。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附件:一、集团领导带班检查记录;
二、分公司领导带班检查记录;
三、项目部带班记录汇总表;
四、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排班表;
五、施工现场带班检查(生产)记录;
六、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