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规范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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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规范大全第一章建筑设计规范1.1 建筑设计原则建筑设计应遵循功能性、美观性、经济性、安全性和可持续性原则,确保建筑物满足使用要求并具有社会效益。

1.2 建筑功能布局建筑功能布局应根据使用需求合理布置各部分功能区域,确保流线顺畅、使用便捷,并考虑通风、采光和环境要求。

1.3 建筑外观设计建筑外观设计应注重与周围环境协调,同时体现主题和风格,采用合适的材料和色彩,提高建筑物的美观性和识别度。

1.4 建筑安全设计建筑安全设计应包括防火、防盗、防震等方面考虑,确保建筑物在紧急情况下人员可安全疏散,并具备防灾减灾能力。

1.5 建筑环境设计建筑环境设计应考虑室内外环境的舒适性,包括通风、采光、噪音和热环境等方面,为使用者提供良好的室内环境质量。

第二章建筑结构规范2.1 结构设计原则建筑结构设计应满足建筑物的承载力、稳定性和变形要求,同时考虑可施工性和经济性。

2.2 结构材料选择结构材料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跨度和荷载条件选择,包括混凝土、钢材、木材等,确保结构的安全性和耐久性。

2.3 结构荷载计算结构荷载计算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和相关规范,包括荷载的类型、大小和作用位置等,确保结构的承载能力。

2.4 结构构件设计结构构件的尺寸、形状和布置应满足力学和施工性要求,如梁、柱、墙、板等,确保结构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2.5 结构施工工艺结构施工工艺应符合规范要求,包括拆除、浇筑、加固等工艺,确保结构的施工质量和安全性。

第三章建筑给排水规范3.1 给水系统设计给水系统应满足建筑物的需水量、水压和水质要求,包括供水管道、水泵和水箱等,确保供水的安全和可靠。

3.2 排水系统设计排水系统应满足建筑物的排水量、排水速度和排放标准要求,包括污水管道、雨水管道和排水设备等,确保排水的畅通和卫生。

3.3 给排水材料选择给排水材料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具备耐腐蚀、耐高温和密封等特性,确保给排水系统的可靠性和耐久性。

3.4 给排水施工工艺给排水施工工艺应符合规范要求,包括管道铺设、接口连接和设备安装等工艺,确保给排水系统的施工质量和安全性。

建筑设计规范大全

建筑设计规范大全
小型水力发电站设计规范
GBJ71-84
64
氧气站设计规范
GB50030-91
TJ29-79
65
乙炔站设计规范
GB50031-91
TJ31-78
66
石油库设计规范
GBJ74-84
67
冷库设计规范
GBJ72-84
68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TJ36-79
69
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
GB50046-95
GBJ46-92
GB/T50100-2001
6
建筑楼梯模数协调标准
GBJl01-87
7
厂房建筑模数协调标准
GBJ6-86
TJ6-74
8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2001版)
GB50098-98
9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l6-87(2001版)
1O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5(2001版)
11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36
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66-91
37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JGJ57-2000
38
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
JGJ58-88
39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
JGJ67-89
40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JGJ49-88
41
疗养院建筑设计规范
JGJ40-87
42
旅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62-90
43
商店建筑设计规范
JGJ48-88
57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50180-93(2002版)
58
防洪标准
GB50201-94

《现行建筑设计规范大全》

《现行建筑设计规范大全》

《现行建筑设计规范大全》
1.基础设计原则
基础设计原则包括建筑布局、形式和比例、空间划分和通风等方面的
规定。

其中,建筑布局要考虑建筑的功能需求、人员流动和空间利用效率;形式和比例要遵循美学原则,使建筑具有艺术性和协调感;空间划分和通
风要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确保建筑物内部的环境舒适。

2.结构设计规范
结构设计规范要求建筑的结构符合安全和抗震要求。

包括使用合适的
结构材料、设计合理的结构形式和梁柱布置、计算和验证结构的承载能力,以及施工和监测的要求等。

3.建筑系统设计规范
建筑系统设计规范包括给水、排水、电力、通风、空调和消防系统等。

这些规范要求设计合理的管道布局、材料选择、设备安装和操作要求,以
及系统的维护保养和节能要求等。

4.照明设计规范
照明设计规范要求建筑内外的照明符合照明质量和能效要求。

包括照
明设计原则、照明计算和照明设备的选择和布局要求,以及光度学和色彩
学等知识的应用。

5.建筑材料和装饰设计规范
建筑材料和装饰设计规范要求建筑材料的选择和使用符合环保和安全
要求。

包括对材料强度、耐久性、防水性和保温隔热性等性能的规定,以
及室内装饰材料的选择和使用要求。

6.环境保护和节能设计规范
环境保护和节能设计规范要求建筑设计和施工过程中考虑环保和节能要求。

包括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太阳能利用、水资源保护和废弃物处理等方面的规定。

7.施工规范
施工规范要求建筑施工过程中遵循安全、质量和进度要求。

包括工地安全管理、施工工艺和质量控制等方面的规定。

建筑设计要求规范大全

建筑设计要求规范大全
JG/T92-9 3
25
冷轧带助钢筋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GJ95-2003
JGJ95-95
26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07-2002
GBJ7-89
27
高层建筑箱型与筏型基础技术规范
JGJ6-99
JGJ6-80
28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JGJ94-94
29
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
JGJ72-90
30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GB50096-1999
GBJ96-86
30
住宅建筑技术经济评价标准
JGJ47-88
31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JGJ39-87
32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
GBJ99-86
33
文化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41-87
34
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38-99
JGJ38-87
35
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25-2000
GB/T50100-2001
6
建筑楼梯模数协调标准
GBJl01-87
7
厂房建筑模数协调标准
GBJ6-86
TJ6-74
8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2001版)
GB50098-98
9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l6-87(2001版)
1O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5(2001版)
11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57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50180-93(2002版)
58
防洪标准
GB50201-94
59

《建筑设计规范大全》

《建筑设计规范大全》
JGJ26-86
17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Jll8-88
18
建筑隔声评价标准
GBJl21-88
19
建筑隔声测量规范
GBJ75-84
2O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J87-85
21
混响室法吸声系数测量规范
GBJl22-88
22
驻法管法吸声系数与声阻抗率测量规范
GBJ88-85
23
厅堂混响时间测量规范
57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50180-93(2002版)
58
防洪标准
GB50201-94
59
建筑地面设计规范
GB50037-96
TJ37-19
60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GB50073-2001
GBJ73-84
61
民用爆破器材工厂设计安全规范
GBJ89-85
62
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
GBJ49-83
63
GBJl41-90
53
给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
GB50069-2002
GBJ69-84
54
给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
GB50332-2002
55
预应力筋用锚具,类具和连接器应用技术规程
JGJ85-2002
JGJ85-92
56
钢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7-2003
TJl7-74 GBJl7-88
57
44
饮食建筑设计规范
JGJ64-89
45
汽车客运站建筑设计规范
JGJ60-99
JGJ60-89
46
城市公共交通站、场、厂设计规范

建筑设计标准规范大全

建筑设计标准规范大全

建筑设计标准规范大全一、建筑设计基本规范1.1 建筑设计原则建筑设计应遵循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环保的原则,充分考虑地形、地貌、气候、文化等因素,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1.2 建筑设计范围本大全涵盖民用建筑、工业建筑、公共建筑、园林景观等多个领域,包括建筑设计、结构设计、设备设计、电气设计等方面。

1.3 建筑设计依据建筑设计应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地方规范以及项目具体情况,确保设计合理、合规。

二、建筑结构设计规范2.1 结构设计原则结构设计应确保建筑物的安全性、耐久性和可靠性,同时考虑经济性和施工可行性。

2.2 结构设计内容包括建筑物的基础、主体结构、屋面、地下室、幕墙等部分的设计,涉及材料选择、构件尺寸、连接方式等。

2.3 结构设计规范遵循《建筑结构荷载规范》、《建筑抗震设计规范》、《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等国家标准。

三、建筑设备设计规范3.1 设备设计原则设备设计应满足建筑物使用功能需求,保证系统安全、高效、节能、环保。

3.2 设备设计内容包括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智能化等系统设计,涉及设备选型、管道布局、电气线路等。

3.3 设备设计规范依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暖通空调设计规范》、《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等标准。

四、建筑电气设计规范4.1 电气设计原则电气设计应确保建筑物供电安全、可靠、经济,满足各类用电设备需求。

4.2 电气设计内容包括高低压配电、照明、防雷接地、弱电系统等设计,涉及电气设备选型、线路敷设、保护措施等。

4.3 电气设计规范遵循《低压配电设计规范》、《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等国家标准。

五、建筑景观设计规范5.1 景观设计原则景观设计应注重生态、环保、美观、实用,提升建筑物与周边环境的和谐度。

5.2 景观设计内容包括室外景观、绿化、水体、道路、照明等设计,涉及景观布局、植物配置、设施选型等。

5.3 景观设计规范依据《城市园林景观设计规范》、《城市道路照明设计规范》等标准。

建筑设计规范大全

建筑设计规范大全

建筑设计规范大全建筑设计规范是指在建筑设计过程中,基于安全、功能、美观等因素而制定的一系列规范性要求。

建筑设计规范的作用是确保建筑物的质量和使用效果,为设计师和建筑施工人员提供明确的指导。

以下是建筑设计规范的一部分内容。

1. 建筑结构设计规范- 按照国家规定的抗震设计标准进行结构设计,并考虑地质条件和工程用途。

- 按照规定的荷载标准进行结构荷载计算,包括自重、活载、风荷载、雪荷载等。

- 设计结构的稳定性,包括抗倾覆、抗滑移、抗震等。

- 给予柱、梁、板等结构构件合理的尺寸和强度,并确保材料的可靠性。

2. 建筑采光与通风设计规范- 根据建筑物的功能和使用要求,确定各房间的采光面积和通风量。

- 通过合理的朝向和窗户布局来保证室内光线的充足性。

- 设置合适的通风设施,如通风窗、排风扇等,确保室内空气的流通。

3. 建筑防水设计规范- 选择合适的防水材料和防水层厚度,并按照规范进行施工。

- 对于地下室、卫生间等易渗水部位,采用防水措施,如地下防水层、防水涂料等。

- 对于屋面、阳台等露天平台,采用合适的排水设计,确保无积水。

4. 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按照国家电气安装规范,确定安装位置和数量的电源插座和开关。

- 选择合适的电缆、导线和电气设备,并保证其安全可靠。

- 考虑消防安全,合理设置灭火器、疏散指示灯等设施。

5. 建筑消防设计规范- 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和高度确定消防设施的种类和布置。

- 合理设置防火分区,并采取合适的防火防烟措施。

- 配备适当数量和类型的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设备。

在实际项目中,还有许多其他的建筑设计规范需要遵循,比如绿色环保设计规范、无障碍设计规范等。

这些规范不仅有助于保证建筑物的安全和功能,还能提高建筑物的整体质量和使用效果。

因此,作为建筑设计师,了解和掌握建筑设计规范是非常重要的。

建筑设计规范大全

建筑设计规范大全

建筑设计规范大全1 总则1.0.1为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的住房条件,提高城市住宅功能质量,使住宅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等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市新建、扩建的住宅设计。

1.0。

3住宅按层数划分如下:一、低层住宅为一层至三层;ﻫ二、多层住宅为四层至六层;三、中高层住宅为七层至九层;ﻫ四、高层住宅为十层及以上。

ﻫ1。

0。

4住宅设计必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守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节约用地、节约能源、节约用材、节约用水等用关规定.1.0.5住宅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及居住区规划的要求,使建筑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创造方便、舒适、优美的生活空间.1.0.6住宅设计应推行标准化、多样化,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促进住宅产业现代化.1.0.7住宅设计应在满足近期使用要求的同时,兼顾今后改造的可能。

1.0。

8住宅设计应以人为核心,除满足一般居住使用要求外,根据需要应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的特殊使用要求。

1.0。

9住宅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 住宅residential buildingsﻫ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

2.0。

2 套型dwelling size ﻫ按不同使用面积、居住空间组2.0。

3居住空间habitable space 成的成套住宅类型。

ﻫ系指卧室、起居室(厅)的使用空间。

ﻫ2。

0。

4卧室bed roomﻫ供居住者睡眠、休息的空间。

2。

0.5起居室(厅)living room供居住者会客、娱乐、团聚等活动的空间。

2.0。

6厨房kitchen供居住者进行炊事活动的空间。

2。

0。

7卫生间bathroomﻫ供居住者进行便溺、洗浴、盥洗等活动的空间。

2。

0。

8使用面积usable areaﻫ房间实际能使用的面积,不2。

0。

9标准层typical 包括墙、柱等结构构造和保温层的面积。

ﻫfloorﻫ平面布置相同的住宅楼层。

ﻫ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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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规范大全1 总则1.0.1为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的住房条件,提高城市住宅功能质量,使住宅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等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市新建、扩建的住宅设计。

1.0.3住宅按层数划分如下:一、低层住宅为一层至三层;二、多层住宅为四层至六层;三、中高层住宅为七层至九层;四、高层住宅为十层及以上。

1.0.4住宅设计必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守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节约用地、节约能源、节约用材、节约用水等用关规定。

1.0.5住宅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及居住区规划的要求,使建筑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创造方便、舒适、优美的生活空间。

1.0.6住宅设计应推行标准化、多样化,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促进住宅产业现代化。

1.0.7住宅设计应在满足近期使用要求的同时,兼顾今后改造的可能。

1.0.8住宅设计应以人为核心,除满足一般居住使用要求外,根据需要应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的特殊使用要求。

1.0.9住宅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 住宅residential buildings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

2.0.2 套型dwelling size按不同使用面积、居住空间组成的成套住宅类型。

2.0.3 居住空间habitable space系指卧室、起居室(厅)的使用空间。

2.0.4 卧室bed room供居住者睡眠、休息的空间。

2.0.5起居室(厅)living room供居住者会客、娱乐、团聚等活动的空间。

2.0.6厨房kitchen供居住者进行炊事活动的空间。

2.0.7卫生间bathroom供居住者进行便溺、洗浴、盥洗等活动的空间。

2.0.8使用面积usable area房间实际能使用的面积,不包括墙、柱等结构构造和保温层的面积。

2.0.9标准层typical floor平面布置相同的住宅楼层。

2.0.10层高storey height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11室内净高interior net storey height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12阳台balcony供居住者进行室外活动、晾晒衣物等的空间。

2.0.13平台terrace供居住者进行室外活动的上人屋面或由住宅底层地面伸出室外的部分。

2.0.14过道passage住宅套内使用的水平交通空间。

2.0.15壁柜cabinet住宅套内与墙壁结合而成的落地贮藏空间。

2.0.16吊柜wall-hung cupboard住宅套内上部的贮藏空间。

2.0.17跃层住宅duplex apartment套内空间跨跃两楼层及以上的住宅。

2.0.18自然层数natural storeys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数。

2.0.19中间层middle-floor底层和最高住户入口层之间的楼层。

2.0.20单元式高层住宅tall building of apartment由多个住宅单元组合而成,每单元均设有楼梯、电梯的高层住宅。

2.0.21塔式高层住宅apartment of tower building以共用楼梯、电梯为核心布置多套住房的高层住宅。

2.0.22通廊式高层住宅gallery tall building of apartment以共用楼梯、电梯通过内、外廊进入各套住房的高层住宅。

2.0.23走廊gallery住宅套外使用权的水平交通空间。

2.0.24地下室basement房间地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

2.0.25半地下室semi-basement房间地面低于室外地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者。

3 套内空间3.1 套型3.1.1住宅应按套型设计,每套应设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空间。

3.1.2普通住宅套型分为一至四类,其居住空间个数和使用面积不宜小于表3.1.2的规定。

表3.1.2 套型分类注:表内使用面积均未包括阳台面积。

3.2 卧室、起居室(厅)3.2.1卧室之间不应穿越,卧室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其使用面积不宜小于下列规定:1 双人卧室为10m²;2 单人卧室为6m²;3 兼起居的卧室为12m²。

3.2.2起居室(厅)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2m²。

3.2.3起居室(厅)内的门洞布置应综合考虑使用功能要求,减少直接开向起居室(厅)的门的数量。

起居室(厅)内布置家具的墙面直线长度应大于3m。

3.2.4无直接采光的餐厅、过厅等,其使用面积不宜大于10m²。

3.3 厨房3.3.1厨房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下列规定:一、一类和二类住宅为4m²;二、三类和四类住宅为5m²;3.3.2厨房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并宜布置在套内近入口处。

3.3.3厨房应设置洗涤池、案台、炉灶及排油烟机等设施或预留位置,按炊事操作流程排列,操作面净长不应小于2.10m²。

3.3.4单排布置设备的厨房净宽不应小于1.50m;双排布置设备的厨房其两排设配的净距不应小于0.90m。

3.4 卫生间3.4.1每套住宅应设卫生间,第四类住宅宜设二个或二个以上卫生间。

每套住宅至少应配置三件卫生洁具,不同洁具组合的卫生间使用面积不应小于下列规定:1、设便器、洗浴器(浴缸或喷淋)、洗面器三件卫生洁具的为3m²;2、设便器、洗浴器二件卫生洁具的为2.50m²;3、设便器、洗面器二件卫生洁具的为2m²;4、单设便器的为1.10m²。

3.4.2无前室的卫生间的门不应直接开向起居室(厅)或厨房。

3.4.3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和厨房的上层。

可布置在本套内的卧室、起居室(厅)和厨房的上层;并均应有防水、隔声和便于检修的措施。

3.4.4套内应设置洗衣机的位置。

3.5 技术经济指标计算3.5.1住宅设计应计算下列技术经济指标:——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m²);——套内使用面积(m²/套);——住宅标准层总使用面积(m²);——住宅标准层总建筑面积(m²);——住宅标准层使用面积系数(%);——套型建筑面积(m²/套);——套型阳台面积(m²/套)。

3.5.2住宅设计技术经济指标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各功能空间面积等于各功能使用空间墙体内表面所围合的水平投影面积之和;2、套内使用面积等于套内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之和;3、住宅标准层总使用面积等于本层各套型内使用面积之和;4、住宅标准层建筑面积,按外墙结构外表面及柱外沿或相邻界墙轴线所围合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当外墙设外保温层时,按保温层外表面计算;5、标准层使用面积系数等于标准层使用面积除以标准层建筑面积;6、套型建筑面积等于套内使用面积除以标准层的使用面积系数;7、套型阳台面积等于套内各阳台结构底板投影净面积之和。

3.5.3套内使用面积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套内使用面积包括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卫生间、餐厅、过道、前室、贮藏室、壁柜等的使用面积的总和;2、跃层住宅中的套内楼梯按自然层数的使用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3、烟囱、通风道、管井等均不计入使用面积;4、室内使用面积按结构墙体表面尺寸计算,有复合保温层,按复合保温层表面尺寸计算;5、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顶板下表面与楼面的净高低于1.20m的空间不计算使用面积;净高在1.20m~2.10m的空间按1/2计算使用面积;净高超过2.10m的空间全部计入使用面积;6、坡层顶内的使用面积单独计算,不得列入标准层使用面积和标准层建筑面积中,需计算建筑总面积时,利用标准层使用面积系数反求。

3.5.4阳台面积应按结构底板投影面积单独计算,不计入每套使用面积或建筑面积内。

3.6 层高和室内净高3.6.1普通住宅层高宜为2.80m。

3.6.2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0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0m,且其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3。

3.6.3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起居室(厅)时,其1/2面积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10m。

3.6.4厨房、卫生间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20m。

3.6.5厨房、卫生间内排水横管下表面与楼面、地面净距不应低于1.90m,且不得影响门、窗扇开启。

3.7 阳台3.7.1每套住宅应设阳台或平台。

3.7.2阳台栏杆设计应防儿童攀登,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3.7.3低层、多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m;中高层、高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0m。

封闭阳台栏杆也应满足阳台栏杆净高要求。

中高层、高层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的阳台宜采用实体栏板。

3.7.4阳台应设置晾、晒衣物的设施;顶层阳台应设雨罩。

各套住宅之间毗连的阳台应设分户隔板。

3.7.5阳台、雨罩均应做有组织排水;雨罩应做防水,阳台宜做防水。

3.8 过道、贮藏空间和套内楼梯3.8.1套内入口过道净宽不宜小于1.20m;通往卧室、起居室(厅)的过道净宽不应小于1m;通往厨房、卫生间、贮藏室的过道净宽不应小于0.90m,过道在拐弯处的尺寸应便于搬运家俱。

3.8.2套内吊柜净高不应小于0.40m;壁柜净深不宜小于0.50m;设于底层或靠外墙、靠卫生间的壁柜内部应采取防潮措施;壁柜内应平整、光洁。

3.8.3套内楼梯的梯段净宽,当一边临空时,不应小于0.75m;当两侧有墙时,不应小于0.90m。

3.8.4套内楼梯的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2m,高度不应大于0.20m,扇形踏步转角距扶手边0.25m处,宽度不应小于0.22m。

3.9 门窗3.9.1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高度低于0.90m时,应有防护设施,窗外有阳台或平台时可不受此限制。

窗台的净高度或防护栏杆的高度均应从可踏面起算,保证净高0.90m。

3.9.2底层外窗和阳台门、下沿低于2m且紧邻走廊或公用上人屋面的窗和门,应采取防卫措施。

3.9.3面临走廊或凹口的窗,应避免视线干扰。

向走廊开启的窗扇不应妨碍交通。

3.9.4住宅户门应采用安全防卫门。

向外开启的户门不应妨碍交通。

3.9.5各部位门洞的最小尺寸应符合表3.9.5的规定。

表3.9.5 门洞最小尺注:1 表中门洞高度不包括门上亮子高度。

2 洞口两侧地面有高低差时,以高地面为起算高度。

4 共用部分4.1 楼梯和电梯4.1.1楼梯间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的有关规定。

4.1.2楼梯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10m。

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一边设有栏杆的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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