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典型安全质量事故案例分析(大量案例)
建筑施工事故案例

建筑施工事故案例篇一: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案例分析第一章工程坍塌事故案例第一章工程坍塌事故案例案例一:湖南省凤凰县“08・13”大桥坍塌事故案例二:安徽省合肥市“05 • 30”沟槽坍塌事故案例三:青海省西宁市“04 • 27”边坡坍塌事故案例四:北京市海淀区“03 - 28”地铁坍塌事故案例五:湖南省永州市“09 • 21”楼房坍塌事故案例六:黑龙江省大庆市“08 - 06”围墙倒塌事故案例七:山东省文登市“06 • 06”景观桥坍塌事故案例八:北京市海淀区“02 • 21”临建房屋坍塌事故案例九:云南省景谷县“02 • 21”房屋倒塌事故案例十:重庆市南岸区“01 • 17”边坡坍塌事故案例十一:湖北省襄樊市“01・16”沟槽坍塌事故案例十二:黑龙江省哈尔滨市“01・04” 基坑坍塌事故案例十三:甘肃省定西市“07 • 04”化粪池坍塌事故案例一:湖南省凤凰县“08.13”大桥坍塌事故一、事故简介20XX年8月13日,湖南省凤凰县堤溪沱江大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坍塌事故,造成64人死亡、4人重伤、18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3974.7万元。
堤溪沱江大桥全长328.45m,桥面宽13m,桥墩高33m,设39 /6纵坡,桥型为4孔65m跨径等截面悬链线空腹式无铰拱桥,且为连拱石桥。
20XX年8月13日,堤溪沱江大桥施工现场7支施工队、15名施工人员正在进行1〜3号孔主拱圈支架拆除和桥面砌石、填平等作业。
施工过程中,随着拱上荷载的不断增加,1号孔拱圈受力较大的多个断面逐渐接近和达到极限强度,出现开裂、掉渣,接着掉下石块。
最先达到完全破坏状态的o号桥台侧2号腹拱下方的主拱断面裂缝不断张大下沉,下沉量最大的断面右侧拱段(1号墩侧)带着2号横墙向o 号台侧倾倒,通过2号腹拱挤压1号腹拱,因1号腹拱为三铰拱,承受挤压能力最低而迅速破坏下塌。
受连拱效应影响,整个大桥迅速向o号台方向坍塌,坍塌过程持续了大约30s。
根据事故调查和责任认定,对有关责任方作出以下处理:建设单位工程部长、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标段承包人等24名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施工单位董事长、建设单位负责人、监理单位总工程师等33名责任人受到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受到罚款、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工程监理证书等行政处罚;责成湖南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
建设工程事故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2018年,某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在其开发的某住宅小区项目中进行主体结构施工。
该项目由某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承建。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建筑公司施工人员操作失误,导致施工现场发生一起严重的建筑工程事故,造成一死三伤的严重后果。
二、案件经过1.事故发生2018年3月15日,建筑公司在进行某住宅楼主体结构施工时,由于施工人员未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操作,导致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严重事故。
事故发生后,建筑公司立即停止施工,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2.事故调查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迅速介入,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调查。
经调查,事故原因如下:(1)施工人员未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操作,违规施工;(2)建筑公司现场管理混乱,安全措施不到位;(3)开发商未对施工单位进行严格监管,存在监管不到位的情况。
3.事故处理事故发生后,开发商、建筑公司及相关部门积极应对,采取以下措施:(1)赔偿死者家属及受伤人员医疗费用、误工费等损失;(2)对事故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3)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三、案件审理1.案件受理事故发生后,死者家属及受伤人员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建筑公司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院受理此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2.案件审理过程(1)证据收集法院依法收集事故调查报告、现场勘查记录、证人证言、施工图纸等相关证据,为案件审理提供依据。
(2)庭审过程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就事故原因、责任认定、赔偿数额等问题进行辩论。
法院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对案件进行审理。
3.案件判决(1)责任认定法院认为,开发商、建筑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赔偿数额法院根据事故造成的损失、受伤人员情况等因素,判决开发商、建筑公司赔偿死者家属及受伤人员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XXX万元。
四、案件启示1.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建筑企业应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安全。
建筑工程典型安全质量事故案例分析大量案例[可修改版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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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因一:砌筑墙体超长未设构造柱(该处单皮墙体长约11米,高约 2.5米)。
• 原因二:违反操作规程,局部先回填。
• 两点教训:
• 1、砌筑墙体不能过长过高,根据抗震规 范,墙体长度超5米、高 度超4米即应设抗震柱和抗震梁。
• 2、砖胎模应在基础部分部完成后方可回填。
南宁市“8.9”物体打击事故(2014年)
原因一:违反操作规程(未对前仓测压即进入作业)
原因二:未严格进行监测(地面已出现裂缝,未重视)
其他:瞒报事故(违反《生产安 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 九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 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 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 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 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 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 四点教训:
• 1、梁、板、柱不宜同时浇筑混凝土。 • 2、外架不能做支撑系统,拉结应规范牢固。 • 3、支撑系统木立杆尾径应不小于8CM。 • 4、错误的操作不一定酿成事故,但事故一定是错误的操作造成的(必
须时刻谨记!)。
天等“6.18”坍塌事故(2012年)
崇左市天等县某新建厂房发生整体坍塌,3名工人当场死亡。
原因一:锅炉房17米高大模板支撑失稳,单层支撑。
原因二:项目未报建报监、监理未进场,监管缺失。
原因三:高大模板支撑方案套用底层支撑方案,企业未审批、未经专家 论证。
• 三点教训:
• 1、高大模板必须按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专家论证。 • 2、模板支架不能单层支撑。 • 3、完善监管手续是为了提升安全保障力。
南宁市某市政项目,施工吊车将管道从沟槽底垂直吊起,逆时针移动到 地面距沟槽边2米、离地1米高的位置时,管道右侧的钢插销突然脱出, 砸至第4节管道,造成躲在第4节管道的2人当场死亡。
工程施工出现事故案例(3篇)

第1篇一、事故概述2022年6月,我国某市某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发生了一起严重的施工事故。
事故发生在该工程的一栋高层住宅的地下室施工阶段。
当天,施工现场正在进行地下室混凝土浇筑作业,突然,地下室的支撑体系发生坍塌,导致多名工人被困。
二、事故原因分析1. 直接原因(1)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地下室支撑体系存在的安全隐患。
(2)地下室支撑体系设计不合理,未充分考虑施工过程中的荷载变化。
(3)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未能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存在违规操作现象。
2. 间接原因(1)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意识淡薄,未将安全生产放在首位。
(2)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未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导致工人安全意识不强。
(3)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的监理职责履行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施工单位违规操作。
三、事故教训1. 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3.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
4. 监理单位应切实履行监理职责,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施工单位的违规操作。
5. 各级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监管,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四、防范措施1. 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2. 严格执行设计方案,确保工程质量。
3. 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4. 加强施工现场的监理工作,确保施工安全。
5. 完善安全生产法规,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通过这起施工事故,我们应深刻反思,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2篇一、事故概述2023年3月15日,某市某高层住宅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外墙脱落事故,导致一栋正在建设中的住宅楼外墙部分脱落,造成现场2名工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50万元。
建筑工程典型安全质量事故案例分析(大量案例)

• 原因二:土方堆放不标准,离基坑边缺乏2米。
• 原因三:事发地位于公路边,车辆通过产生震动。
• 其他:夜间施工照明缺乏、救援不标准、违规用钩机吊管。
• 五点教训: • 1、土方开挖应合理放坡,切记垂直下挖。 • 2、土方堆放应离基坑边2米以外。 • 3、土方开挖周边不应有附加震动源。 • 4、夜间施工应有充足的照明措施。 • 5、制止用钩机起吊重物。
玉林市玉东新区某工程在进展污水管道检查井清理 作业时,发生中毒窒息事故,导致3人死亡。
原因一:井孔长期封闭,氧气已严重缺乏,违反下孔操作规程、未送风 及做活体试验。
原因二:工程工期拖延术交底。
• 四点教训:
• 1、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应进展送风和动物 活体试验。
• 原因一:底板上下钢筋同时铺设,临时支撑缺乏。
• 原因二:板顶临时堆载过多。
• 三点教训: • 1、上下穿插作业时应确保支撑系统结实并
提供足够的支撑能力。 • 2、作业面上不应堆放过多的物品。 • 3、必须在确保平安的前提下才能赶工。
临桂县“7.1〞高处坠落事故〔2021 年〕
桂林市临桂县某工程,外墙线条装饰工人从5 楼25层坠落到地面死亡。
• 3、支撑系统木立杆尾径应不小 于8CM。
天等“6.18〞坍塌事故〔2021年〕
崇左市天等县某新建厂房发生整体坍塌,3名 工人当场死亡。
原因一:锅炉房17米高大模板支撑失稳,单层支撑。
原因二:工程未报建报监、监理未进场,监管缺失。
原因三:高大模板支撑方案套用底层支撑方案,企业未审批、未经专家 论证。
• 四点教训: • 1、进入有限空间特别是地下有限空间作业
前应进展送风和动物活体试验。有条件的 最好配备气体检测仪器。 • 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应掌握救援的根本 知识和配备相应的救援设备。 • 3、必须按照设计的步骤施工。 • 4、完善监管手续是为了提升平安保障力。
施工中常见的事故案例与案例分析

施工中常见的事故案例与案例分析在建设领域中,施工事故时有发生,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威胁。
为了避免事故的发生,提高施工安全意识和能力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以案例的形式,探讨施工中常见的事故案例,并进行深入的案例分析。
一、塔吊倾倒案例描述:在某高层建筑工地上,一台塔吊在施工过程中突然倾倒,造成多人受伤甚至死亡的严重后果。
案例分析:塔吊倾倒的主要原因是施工人员对于塔吊的稳定性考虑不足,导致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塔吊超负荷工作和基础不牢固等问题。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塔吊操作人员的培训,严格按照施工标准操作,确保塔吊的安全使用。
二、高处坠落案例描述:在一座大型桥梁施工现场,一名工人在高空作业时失去平衡,不幸坠落身亡。
案例分析:高处坠落是施工过程中常见的事故类型,其主要原因是工人安全意识不强,未正确使用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设施。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工人的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严格要求戴安全帽、使用安全带等防护措施。
三、电气触电案例描述:在一次电力设施改造施工中,一名工人触电身亡。
案例分析:电气触电事故的发生往往是由于施工人员对于电气设备的绝缘性能和使用规范不了解,操作过程中存在疏忽大意。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工人的安全培训,确保其掌握正确的电气设备使用方法和操作流程,并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
四、起重吊装事故案例描述:在一起重物吊装作业中,起重机臂折断,导致吊装物品坠落,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案例分析:起重吊装事故的发生往往是由于起重机械的质量问题或操作人员的技术不过关所致。
施工单位应购买符合标准的起重机械,并对操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考核,确保其能够熟练操作起重机械,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五、施工现场火灾案例描述:在一座建筑工地,由于明火未关好或因施工材料自燃引起火灾,造成工地大面积烧毁和人员伤亡。
案例分析:施工现场火灾的原因主要是由于施工材料的储存和使用不当,或者没有进行有效的防火措施。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查和消防设备检修,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通道畅通有效。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案例分析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案例分析近年来,建筑工程质量事故频发,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威胁。
这些事故的发生不仅给建筑行业带来了负面影响,也引发了人们对建筑质量和安全的关注。
本文将通过分析一些典型的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案例,探讨其原因和教训,以期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确保建筑安全。
一、某高层住宅楼倒塌事故某城市的一座高层住宅楼在建设过程中发生倒塌事故,造成多人死亡和伤亡。
经过调查,发现该楼的设计方案存在严重缺陷,结构设计不合理,使用了低强度的建筑材料。
同时,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存在违规操作,工人技术不过关,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这一事故的教训是,建筑工程设计和施工过程中都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不能为了节省成本而降低质量。
同时,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建筑工程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二、某地铁隧道施工事故某城市地铁隧道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一起事故,导致多名工人被困。
经过调查,发现该事故的原因是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未严格按照施工计划进行,违反了相关安全规定。
同时,施工方未提供足够的安全设备和培训工人的安全意识。
这一事故的教训是,施工方要严格按照施工计划进行,确保施工过程安全可控。
同时,施工方要提供足够的安全设备和培训工人的安全意识,加强对工人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三、某工业厂房火灾事故某工业厂房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了火灾事故,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经过调查,发现该事故的原因是厂房内的消防设施不完善,未能及时发现和扑灭火灾。
同时,厂方未进行足够的防火宣传和培训,员工对火灾的应急处理能力较差。
这一事故的教训是,厂方要加强对消防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同时,厂方要进行足够的防火宣传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四、某桥梁坍塌事故某城市的一座桥梁在使用过程中突然坍塌,造成交通瘫痪和人员伤亡。
经过调查,发现该桥梁的设计和施工存在严重问题,设计方案不合理,施工方操作不规范,使用了低质量的建筑材料。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案例及原因分析(6例)

1、人货电梯坠落12人当场死亡事故案例分析事故简介:2008年10月30日上午,在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的房地产项目“阳光城”施工工地,发生一起人货电梯坠落事故,造成12人当场死亡。
事故发生经过:宁德市霞浦某工地3#楼25层楼面混凝土10月29日浇注完毕,10月30日早上非操作人员擅自开机,共12名工人乘坐施工升降机东侧吊笼上行,当吊笼上行至第44、45节标准节时,由于第42、43节标准节间西侧2个连接螺栓的螺母均已脱落,致使上部4节标准节侧翻,向东倒在该楼外钢管脚手架上;因吊笼重力和冲击力的作用,致使吊笼滚轮和安全钩滑脱标准节,对重钢丝绳脱离顶部滑轮,吊笼坠落。
经现场勘验,该施工升降机由山东省某工程机械公司制造,型号为SCD200/200,2007年3月出厂。
现场已安装46节标准节,高度69.37米(每节高1.508米);自下而上在第7、14、18、22、26、30、34、37、41节标准节底框装有附着架,上部自由端高度为9米,标准节中心距建筑物外边缘3.02米;施工升降机卸料平台钢管架搭设至建筑物24层,卸料平台脚手板铺设至21层。
事故现场施工升降机第42节标准节顶部(离地面高度63.3米)以上4节标准节向东倾翻在该楼外钢管脚手架上,标准节结构未见破坏;第42、43节标准节间西侧2个连接螺栓留在第43节标准节上,螺母已脱落,螺纹未见损伤,其中一个螺栓的螺纹有明显积尘(见图1);东侧2个连接螺栓未脱开,呈弯曲状(见图2);在倾翻的第44、45节标准节上,有吊笼脱落时留下的明显刮痕。
东侧吊笼坠落在附楼2层、距施工升降机中心约6米的平台上,吊笼变形严重(见图3);东侧吊笼对重落在基座上,且导轮未脱离对重导轨,其连接钢丝绳脱离顶部滑轮随吊笼落在地面;西侧吊笼停在楼层8层,对重悬挂在第30节标准节处,对重钢丝绳未脱离顶部滑轮。
现场勘验中还发现:在第40、41节标准节及倾倒的第44、45节标准节连接处各有一个螺栓无紧固螺母;第26、28、30、32、37节标准节处共有7个连接螺栓的螺母松动;顶部滑轮架底座4个连接螺栓缺2个(对角各缺1个),顶部滑轮轴的紧固螺母松动;地面西侧防护围栏门机械联锁装置缺失,东侧防护围栏门电气联锁装置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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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地质勘探在挖孔桩成桩后进行,实际应在成孔前完成(为省钻探 距离)。
其他:项目人工挖孔桩已成孔,但未办理施工许可。
• 四点教训:
• 1、进入有限空间特别是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前应进行送风和动物活体 试验。有条件的最好配备气体检测仪器。
柳东新区“9.6”中毒窒息较大事故(2014年)
柳州市柳东新区某房开项目,地质勘探人员在做人工挖孔桩地质钻探时,1名工 人下孔捡掉落孔内的钻头时发生窒息,其余3名工人盲目下井施救,最终导致4人 窒息死亡。
原因一:违反有限空间操作规程、未送风及做活体试验。
原因二:救援不当、现场未配备救援设施。
原因三:未按设计进行施工。
须时刻谨记!)。
天等“6.18”坍塌事故(2012年)
崇左市天等县某新建厂房发生整体坍塌,3名工人当场死亡。
原因一:锅炉房17米高大模板支撑失稳,单层支撑。
原因二:项目未报建报监、监理未进场,监管缺失。
原因三:高大模板支撑方案套用底层支撑方案,企业未审批、未经专家 论证。
• 三点教训:
• 1、高大模板必须按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专家论证。 • 2、模板支架不能单层支撑。 • 3、完善监管手续是为了提升安全保障力。
• 原因一:屋面构架梁、板、柱同时浇筑。
• 原因二:挑篷用外架支顶、无水平拉结。
• 其他:外架拉结不规范、木立杆尾径不足8CM。
• 该项目被自治区、市、县三级下发过停工整改,但依然不落实,其他 单体建筑屋面构架已完工。
• 四点教训:
• 1、梁、板、柱不宜同时浇筑混凝土。 • 2、外架不能做支撑系统,拉结应规范牢固。 • 3、支撑系统木立杆尾径应不小于8CM。 • 4、错误的操作不一定酿成事故,但事故一定是错误的操作造成的(必
原因一:违反操作规程(未对前仓测压即进入作业)
原因二:未严格进行监测(地面已出现裂缝,未重视)
其他:瞒报事故(违反《生产安 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 九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 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 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 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 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 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最新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临桂“5.13”模板坍塌较大事故(2014年)
桂林市临桂县某公共租赁房项目,在浇筑北侧楼梯间顶棚混凝土时发生模板 坍塌,导致5人死亡、2人重伤。
• 原因一:顶棚木支撑叠层搭设。
• 原因二:外飘屋檐用外架支顶,无水平拉结。
• 原因三:梁、板、柱同时浇筑。
• 现场勘验:抛出物约10米,立杆未断裂,测算水平推力约1.5吨。
• 四点教训:
• 1、模板支架不能叠层搭设。 • 2、梁、板、柱不能同时浇筑混凝土。 • 3、外架不能做支撑系统。 • 4、合理配备作业人员数量(该操作面仅30平米左右,最高峰时上了
9个人)。
大化“9.19”模板支架坍塌事故(2014年)
河池市大化县某中学实验综合楼项目,在屋面构架混凝土浇筑即将完工进行 压光工作时,模板支撑失稳突然坍塌,导致2人当场死亡(另2人在坠落中被 脚手架挂住而幸免)。
工人未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
• 四点教训:
• 1、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应进行送风和动物活体试验。 • 2、进入有限地下空间作业前应掌握救援的基本知识和配备相应的救
援设备。 • 3、项目因外因停工后复工应先做安全检查。 • 4、工人进场应先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
• 原因一:砌筑墙体超长未设构造柱(该处单皮墙体长约11米,高约 2.5米)。
• 原因二:违反操作规程,局部先回填。
• 两点教训:
• 1、砌筑墙体不能过长过高,根据抗震规 范,墙体长度超5米、高 度超4米即应设抗震柱和抗震梁。
• 2、砖胎模应在基础部分部完成后方可回填。
南宁市“8.9”物体打击事故(2014年)
• 三点教训:
• 1、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应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不得违反操作规范。 • 2、认真观测,发现事故隐患(征兆要高度重视)。 • 3、不得瞒报事故,瞒报属于违法行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本事故
中,项目经理、劳务公司负责人等4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南宁市“3.26”脚手架坍塌较大事故(2015年)
南宁市江南区某厂房项目,在拆除外架作业时发生坍塌事故,架体上17人坠落 至地面,最终导致3人死亡,3人重伤,7人轻伤。
原因一:外架拉结不规范(斜拉、扣件松动,且很多已拆除)。
原因二:拆卸方 案不正确,导致 外架局部集中堆 载。
• 其他情况:该项目曾获得自治区2014年下半年标准化示范项目。
原外架基础牢固、连墙件规范设置。
• 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应掌握救援的基本知识和配备相应的救援设 备。
• 3、必须按照设计的步骤施工。 • 4、完善监管手续是为了提升安全保障力。
玉东新区“8.12”中毒窒息较大事故(2015年)
玉林市玉东新区某项目在进行污水管道检查井清理作业时,发生中毒窒息事故, 导致3人死亡。
原因一:井孔长期封闭,氧气已严重不足,违反下孔操作规程、未送风 及做活体试验。
南宁市“10.7”土方坍塌较大事故(2014年)
南宁市轨道交通1号线某项目,在进行盾构机开仓换刀作业时,土仓内发生土方 坍塌,造成2名工人被埋在土仓内,1人被被泥石流及瞬间关闭的人闸门冲出。事 故共造成3人死亡。 该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未及时报告,存在瞒报事故的严重违法行为。 该事故经近3个月救援后,才最终发现被埋的2名工人的尸体。 该事故至少导致南宁市轨道交通1号线通车延迟3个月以上。
南宁市某市政项目,施工吊车将管道从沟槽底垂直吊起,逆时针移动到 地面距沟槽边2米、离地1米高的位置时,管道右侧的钢插销突然脱出, 砸至第4节管道,造成躲在第4节管道的2人当场死亡。
• 三点教训:
• 1、项目施工安全生产为动态过程,一时规范不等于长久安全(必须 时刻警醒)。
• 2、外架的连墙件等重要安全措施不能随意拆除。 • 3、外架切记不得随意堆载。
宾阳县“5.5”坍塌事故(2015年)
南宁市宾阳县某工程,在施工现场基坑消防水池部位,发生砖胎模坍塌,将 3名抹灰操作工人压倒,造成2人死亡,1人轻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