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秋季《人身权与侵权责任法》期末考核
法学《侵权责任法》期末考试试卷二

法学《侵权责任法》期末考试试卷二命题组组长签字:( B )组第1 页(本试卷共12页)《侵权责任法》期末考试试卷二一、单选1、从某种意义上说,所有权就是通过各项权能的分离和恢复实现自身的价值,这就是民法上所说的所有权的( )。
A 、追及性 B 、优先性C 、独占性D 、弹力性2、某居民小区有侧新建了一个昼夜不停工作的印刷厂,机器噪音很大,小区居民纷纷提出抗议,这是他们在行使( )。
A 、所有权B 、地上权C 、相邻权D 、地役权3、下列权利中,属于自物权范围的是( )。
A 、地役权B 、地上权C 、质权D 、所有权4、如果对他物权进行分类,可将他物权区分为( )。
A 、有权与准物权B 、主物权与从物权C 、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D 、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5、甲在西服店加工西装一套,取活时,因所带钱不够支付加工费,服装店没有让其取回西装,服装店的权利属于( )。
A 、留置权B 、抵押权D 、典权6、甲居住于某城市,因业务需要,以其座落在市中心的一处公寓(价值210万元)作抵押,分别从乙银行和丙银行各贷款100万元。
甲与乙银行于6月5日签订了抵押合同,6月10日办理了抵押登记;与丙银行于6月8日签订了抵押合同,同日办理了抵押登记。
后因甲无力还款,乙银行、丙银行行使抵押权,对其公寓依法拍卖,只得价款150万元,乙银行、丙银行对拍卖款应如何分配( )。
A 、乙75万、丙75万B 、乙100万、丙50万C 、丙100万、乙50万D 、丙80命题组组长签字:( B )组第2 页(本试卷共12页)万、乙70万7、下列权利中,属于出典人的权利是( )。
A 、占有典物的权利B 、转典的权利C 、设定担保的权利D 、回赎典物的权利8、下列哪项权利的设立须依法律规定而不能由当事人约定A 、留置权B 、质权C 、抵押权D 、典权 9、抵押权担保的债权经分割或转让,那么( )。
A 、抵押权均受到影响B 、抵押权因分割不受影响但会因转让而受影响C 、抵押权可以不受影响D 、抵押权因分割而受影响但因转让而不受影响10、在他人的土地上建筑、植树的权利是( )。
最新东师春季《人身权与侵权责任法》期末考核答案

期末作业考核《人身权与侵权责任法》答案一、判断题1. 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刑事责任。
(对)2. 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方式,仅指赔偿受害人的直接财产损失。
(对)3.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错)4.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不同于紧急避险措施不当。
(错)5. 安全保障义务人对第三人致害的行为承担补充的侵权责任,是由于对于损害的发生具有过失。
(对)二、简答题1、简述侵权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
答:免责事由是指减轻或免除行为人责任的理由。
侵权民事责任中的免责事由包括以下几种:(1)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一般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受害人的过错,是指受害人对于侵权行为的发生或者说侵权损害后果的扩大存在过错。
(3)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财产、人身和其他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人实施的不超过必要限度的行为。
(4)紧急避险。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财产、人身或者其他合法权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而不得已采取的致他人较小损害的行为。
(5)受害人的同意,是指受害人在侵权行为或者损害后果发生之前自愿作出的,自己承担某种损害后果的明确的意思表示。
除以上五种之外,有学者认为依法执行职务、自助等亦是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
2、简述我国《侵权责任法》中规定的侵权责任方式。
答:《侵权责任法》第15条规定,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3、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一般规则,可分为哪三个层次。
答:第一,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侵权责任法期末考试复习资料

侵权责任法期末复习资料第一章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有侵害行为有损害事实侵害行为与损害事实存在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一、有侵害行为此处的侵害行为,是指只要客观上侵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就行,此与既往民法理论上所强调的“行为的违法性”要件截然不同。
所谓行为的违法性,是指对法律禁止性或命令性规定的违反。
但第2条未要求侵害行为具有违法性。
二、有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没有损害后果,不会构成侵权责任,侵权责任不同于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构成并不以损失的存在为要件。
(1)民事权益,首先在“民事”二字。
(2)此处的权益,包括民事权利与利益(3)此处的损害事实,包括财产权益损失1,也包括非财产损害如人身权益损害(4)此处的民事权利唯独不包括债权1就财产损失而言,包括财产的积极损失与消极损失;。
前者,指现有财产的减少,如人身伤害中受害人所支出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都属于积极损失;后者,指应该增加的财产没有增加。
如因误工减少收入,或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收入减少或丧失。
三、侵害行为与损害事实间的因果关系只要损害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利益受损的结果也就是存在因果关系,同时损害本身又具有可补救性和确定性,即可追究责任。
否则,不构成侵权责任。
四、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民法将过错区分为故意、重大过失与一般过失,区分标准是过错程度的大小。
故意,是指明知损害发生危险的存在而希望或者放任其发生。
过失,是指对损害的发生具有主观上的疏忽或者过于自信。
衡量行为人的行为的预见标准一般分为普通预见水平和专业预见水平。
前者是指一般人通常对事务应具备的预见能力,后者是不同专业的人对其专业范围内的事务通常具有的中等预见水平。
一般认为,一个专业人士违反了普通预见水平的,即构成重大过失。
由此,重大过失与一般过失的区别,一般场合下看行为人的身份,如果专业人员未尽到普通人的注意义务,则认为构成重大过失。
案例(1)甲搬家公司指派员工郭某为徐某搬家,郭某担心人手不够,请同乡蒙某帮忙。
《人身权与侵权责任法》理解理解练习知识题一

《人身权与侵权责任法》练习题一简答题1、简述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2、简述共同加害行为与共同危险行为关系3、简述推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的情形4、简述安全保障义务的含义及责任承担5、简述侵权责任赔偿的方式6.简述我国侵权责任法归责原则体系7. 简述侵权责任法保护的权利范围8、简述隐私权的基本含义及权利内容9.简要分析《侵权责任法》第49条规定:“在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简述动物侵权中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的免责事由11、简述共同侵权行为的概念和特征12、简述侵权责任法中几种归责原则的含义及其适用13、简述医疗产品责任的构成要件及与其他产品责任的关系14、简述侵害肖像权的构成要件15、简述侵权责任加害行为的分类及特征案例分析1、案情介绍:某日,王某携带一台高级摄像机乘坐长途公共汽车,为了安全,在车上把摄像机置于腿上抱着,行驶当中一个小男孩突然横穿马路,驾驶员丙紧急刹车,结果导致行李架上的物品不少都掉落下来,其中乘客乙的皮包正好砸在甲的摄像机上,将价值一万多元的相机砸坏了,试根据所学知识回答下列问题:1、对本题当中驾驶员的行为应当如何理解?2、你认为王某的损失由谁承担?为什么?3、如果小孩已经无法找到,那么王某的损失由谁承担?试用侵权责任法的基本原则简要说明为什么?2、案情介绍:李某家搭建牛舍,按照村里的习俗,村民们都自发地来到李家帮工,吃过饭后因缺少材料,李某便委托帮工人张某帮忙到镇里购买材料,酒后的张某在驾驶小型农用车从镇里返回的途中,因操作不当撞伤行人郭某,造成郭某小腿骨折,花去医疗费若干,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郭某将李某、张某告上人民法院,要求李某、张某赔偿其医疗费等费用。
结合所学知识回答下列问题:1、郭某的损失应当由谁承担?为什么?2、简述帮工人致害的归责原则及构成要件。
法学《侵权责任法》期末考试试卷二

命题组组长签字: ( B ) 组 第1 页(本试卷共12页 ) 《侵权责任法》期末考试试卷二一、单选1、从某种意义上说,所有权就是通过各项权能的分离和恢复实现自身的价值,这就是民法上所说的所有权的( )。
A 、追及性 B 、优先性C 、独占性D 、弹力性2、某居民小区有侧新建了一个昼夜不停工作的印刷厂,机器噪音很大,小区居民纷纷提出抗议,这是他们在行使( )。
A 、所有权B 、地上权C 、相邻权D 、地役权3、下列权利中,属于自物权范围的是( )。
A 、地役权B 、地上权C 、质权D 、所有权4、如果对他物权进行分类,可将他物权区分为( )。
A 、有权与准物权B 、主物权与从物权C 、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D 、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5、甲在西服店加工西装一套,取活时,因所带钱不够支付加工费,服装店没有让其取回西装,服装店的权利属于( )。
A 、留置权B 、抵押权C 、质权D 、典权6、甲居住于某城市,因业务需要,以其座落在市中心的一处公寓 (价值210万元)作抵押,分别从乙银行和丙银行各贷款100万元。
甲与乙银行于6月5日签订了抵押合同,6月10日办理了抵押登记;与丙银行于6月8日签订了抵押合同,同日办理了抵押登记。
后因甲无力还款,乙银行、丙银行行使抵押权,对其公寓依法拍卖,只得价款150万元,乙银行、丙银行对拍卖款应如何分配( )。
A 、乙75万、丙75万B 、乙100万、丙50万C 、丙100万、乙50万D 、丙80命题组组长签字: ( B ) 组 第2 页(本试卷共12页 ) 万、乙70万7、下列权利中,属于出典人的权利是( )。
A 、占有典物的权利B 、转典的权利C 、设定担保的权利D 、回赎典物的权利8、下列哪项权利的设立须依法律规定而不能由当事人约定A 、留置权B 、质权C 、抵押权D 、典权 9、抵押权担保的债权经分割或转让,那么( )。
A 、抵押权均受到影响B 、抵押权因分割不受影响但会因转让而受影响C 、抵押权可以不受影响D 、抵押权因分割而受影响但因转让而不受影响10、在他人的土地上建筑、植树的权利是( )。
侵权责任法期末考试复习资料.docx

侵权责任法期末复习资料第一章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r有侵害行为有损害事实侵害行为与损害事实存在因杲关系I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一、有侵害行为此处的侵害行为,是指只要客观上侵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就行,此与既往民法理论上所强调的“行为的违法性”要件截然不同。
所谓行为的违法性,是指对法律禁止性或命令性规定的违反。
但第2条未要求侵害行为具有违法性。
二、有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没有损害灰杲,不会构成侵权责任,侵权责任不同于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构成并不以损失的存在为要件。
(1)民事权益,首先在“民事”二字。
(2)此处的权益,包括民事权利与利益(3)此处的损害事实,包括财产权益损失也包括非财产损害如人身权益损害(4)此处的民事权利唯独不包括债权《侵权责任法》第2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就财产损失而言,包括财产的积极损失与消极损火;。
前者,指现有财产的减少,如人身伤害中受害人所支出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都属于积极损失;后者,指应该增加的财产没有增加。
如因误工减少收入,或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收入减少或丧失。
三、侵害行为与损害事实间的因果关系只要损害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利益受损的结果也就是存在因果关系,同时损害木身乂具有可补救性利确定性,即可追究责任。
否则,不构成侵权责任。
四、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民法将过错区分为故意、重大过失与一般过失,区分标准是过错程度的人小。
故意,是指明知损害发牛危险的存在而希望或者放任其发牛。
过失,是指对损害的发牛具有主观上的疏忽或者过于口信。
衡量行为人的行为的预见标准一般分为普通预见水平和专业预见水平。
前者是指一般人通常对事务应具备的预见能力,后者是不同专业的人对其专业范围内的事务通常具有的中等预见水平。
一般认为,一个专业人士违反了普通预见水平的,即构成重大过失。
由此,重大过失与一般过失的区别,一般场合下看行为人的身份,如果专业人员未尽到普通人的注意义务,则认为构成重人过失。
侵权责任法期末试卷汇总

侵权责任法复习题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
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下列各项权利中,不应由侵权责任法调整的是(D )A.健康权B.监护权C.用益物权D.选举权2.下列法律关系中,由侵权责任法调整的是(B)A.劳动法律关系B.婚姻法律关系C.经济管理关系D.税收关系3.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这说明侵权责任的(A)A.独立性B.无形性C.专有性D.法律确认性4.侵权责任法规定的责任构成原则不包括(A )A.过错责任原则B.无过错责任原则C.推定过错原则D.过失责任原则页脚内容15.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合并使用的是(B)A.停止侵害、排出妨害B.恢复原状、赔偿损失C.消除危险、恢复原状D.停止侵害、返还财产6.侵权责任法第七章将医疗行为引发的民事责任定名为(A)A.医疗损害责任 B.医疗事故责任C.医疗差错责任D.医疗错误责任7.根据侵权责任法第54条之规定,医疗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是(B )A.过错责任原则B.过错推定责任原则C.无过错责任原则D.公平责任原则8.根据侵权责任法,什么时候必须要取得患方的书面同意才能够实施医疗行为?(C )A..任何诊断活动B.任何治疗活动C.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时D.仅在实施手术时9.法律规定应当向患者告知真实病情,但在保护性医疗情况下不宜向患者说明时,应当(B )A.只能向患者的配偶说明B.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C.向患者的单位领导说明D.向患者所在街道办事处说明10.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时,经谁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C)页脚内容2A.经治医生批准B.所在临床科室的主任批准C. 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D.医疗机构职工代表大会批准11.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不应当赔偿的是(D )A.医疗费B.误工费C.护理费D.被抚养人的生活费12.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侵权责任法期末考试汇总

侵权责任法期末考试汇总————————————————————————————————作者:————————————————————————————————日期:侵权责任法复习题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
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下列各项权利中,不应由侵权责任法调整的是(D )A.健康权 B.监护权C.用益物权 D.选举权2.下列法律关系中,由侵权责任法调整的是( B)A.劳动法律关系 B.婚姻法律关系C.经济管理关系 D.税收关系3.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这说明侵权责任的(A)A.独立性 B.无形性C.专有性 D.法律确认性4.侵权责任法规定的责任构成原则不包括(A )A.过错责任原则 B.无过错责任原则C.推定过错原则 D.过失责任原则5.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合并使用的是(B)A.停止侵害、排出妨害 B.恢复原状、赔偿损失C.消除危险、恢复原状 D.停止侵害、返还财产6.侵权责任法第七章将医疗行为引发的民事责任定名为( A)A.医疗损害责任 B.医疗事故责任C.医疗差错责任D.医疗错误责任7.根据侵权责任法第54条之规定,医疗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是(B )A.过错责任原则B.过错推定责任原则C.无过错责任原则D.公平责任原则8.根据侵权责任法,什么时候必须要取得患方的书面同意才能够实施医疗行为?( C )A..任何诊断活动B.任何治疗活动C.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时D.仅在实施手术时9.法律规定应当向患者告知真实病情,但在保护性医疗情况下不宜向患者说明时,应当(B )A.只能向患者的配偶说明B.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C.向患者的单位领导说明D.向患者所在街道办事处说明10.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时,经谁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C)A.经治医生批准B.所在临床科室的主任批准C. 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D.医疗机构职工代表大会批准11.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不应当赔偿的是(D )A.医疗费 B.误工费C.护理费 D.被抚养人的生活费12.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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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作业考核
《人身权与侵权责任法》
满分100分
一、判断题(每题2分,共10分)
1.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和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错)
2.共同侵权要承担连带责任并且这种连带责任没有追偿性。
(对)
3.产品责任的免责条件与其他侵权责任的免责条件不同,具有特殊性。
(错)
4.特殊侵权行为与一般侵权行为只是归责原则不同,两者的责任构成要件则是相同的。
(对)
5.正当理由与外来原因都可以作为侵权行为的抗辩事由。
(对)
二、简答题(每题6分,共30分)
1、简述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答: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指承担一般侵权责任的各种作为必要条件的因素。
一般侵权责任是指:自己加害行为(狭义侵权行为)造成损失的责任;自己加害行为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情况下的责任;主要指赔偿损失和恢复原状的责任方式。
加害行为的违法性(侵害行为)、损害、加害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行为人的过错。
2、简述共同加害行为与共同危险行为关系。
答:共同侵权行为是指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又分为共同加害行为与共同危险行为。
共同加害行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基于共同故意或共同过失,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致使他人人身或财产受损的行为。
共同危险行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共同实施可能导致他人权利受损的危险行为,造成了损害后果,但不能确定实际侵害人的情形。
共同危险行为虽与共同加害行为在行为特征上有所区别,但在行为性质上均是共同侵权行为,行为人对损害后果应承担连带责任。
共同危险人能够证明损害后果不是其行为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承担确立共同危险行为,可以更充分地保护受害人,不会因实际加害人的无法确定而使受害人的权利无法得到救济,同时也能更有效地遏制侵权行为。
共同危险行为在主体方面具有复合性;行为具有共同危险性;主观上具有共同的过错。
3、简述推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的情形。
答:侵权责任法第58条规定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
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例资料;(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例资料。
4、简述安全保障义务的含义及责任承担。
答:含义:安全保障义务是指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
他组织应尽的在合理范围内的使他人免受人身、财产损害的义务。
责任承担:(一)直接赔偿责任。
经营者或者组织者、管理者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导致他人遭受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不作为的违法行为是导致受害人遭受损害唯一原因的时候,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经营者或者组织者、管理者对受害人承担直接赔偿责任,赔偿受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
(二)补充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