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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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管理办法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管理办法

永昌县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全县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能源利用效率,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县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设项目管理,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甘肃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公共机构是指全县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第三条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是指对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要求,造成既有建筑能耗高、设备效率低的建筑围护结构、用能设备以及系统等进行改造或更新,达到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目的;不包括对既有建筑的装修和改扩建。

第四条公共机构应当对既有建筑的围护结构、燃气灶具与采暖锅炉、采暖通风空调与冷热源、给水排水、电梯、配电与照明、监测与控制等设备和系统等方面,按照国家制定的建筑节能标准和规范,进行节能改造。

第五条县政府办负责指导全县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建立全县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运行监管体系,组织开展全县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能耗调查统计、评价分析等工作,制定全县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能耗定额标准与节能改造技术措施。

负责组织编制县直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规划、预算编制与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县直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的立项审批、设计方案评审、验收评估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县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负责制定本级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应严格遵循项目管理程序。

项目管理程序包括制定节能改造方案、委托专家论证、设计施工图文件、施工图审查、建设实施、竣工验收、效果评价等阶段。

第二章实施管理第八条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必须统筹兼顾节能改造效果和投资成本,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的措施。

第九条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办公环境节能改造,应优先采用自然采光、自然通风和低成本改造措施。

第十条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应在具备下列条件基础上进行:1.经抗震、结构、防火安全评估,建筑能够继续安全使用10年以上;2.节能改造静态投资回收期不超过5年;3.有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节能诊断报告;4.节能改造方案通过评审。

既有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技术规程

既有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技术规程

既有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技术规程
为了提高公共建筑的节能水平和环保意识,推动绿色低碳建筑的
发展,特制定以下技术规程:
一、节能措施
1.1 保温隔热
公共建筑应采用高性能保温材料,如聚苯板、挤塑板、岩棉等,
保证墙壁、屋顶及地面的保温隔热效果,并在施工中注意保温材料的
接缝处理和外墙保温材料的防水处理。

1.2 外窗隔热
外窗应采用多层中空玻璃,窗框与墙体之间需设置防水隔热层,
以减少室内能量流失。

1.3 系统节能
公共建筑应采用智能控制系统,对照明、空调、冷暖水系统等进
行合理配置和控制,达到节能降耗的目的。

二、绿色化改造措施
2.1 烟囱污染治理
路边停车场及地下车库等公共建筑的烟囱应进行治理,减轻空气
污染并提高室内空气质量。

2.2 绿色植物种植
在公共建筑周围及内部,应增加绿色植被覆盖面积,包括种植花
草及植树造林等,提高建筑的生态价值。

2.3 天然环保材料使用
在公共建筑装修、维护及改造过程中应优先选择符合环保要求的
材料,如甲醛等有害气体含量低的板材、涂料等,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以上是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技术规程的主要内容,建筑者在
建设过程中需遵守相关规定,用心打造健康、环保的公共建筑。

重庆市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管理办法

重庆市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1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示范项目节能诊断报告编写提纲一、建筑基本情况概述1、建筑基本信息,包括建筑类型、建筑面积、建筑层数、使用功能、建成年代、建筑竣工图等;2、建筑主要用能设备清单、改造前1~2年能耗数据、上一年度建筑主要用能设备系统运行记录等。

二、建筑主要用能设备系统概述1、建筑环境性能核查,包括建筑室外环境参数的核查,室内环境参数的测试,检验其参数设置的合理性;2、建筑围护结构性能核查,包括建筑墙体、窗户、幕墙、屋顶等的性能核查,检验其性能合理性;3、建筑用能设备性能核查,包括照明、电梯、空调、给排水、供配电等用能系统及设备的性能核查,检验用能系统及设备性能合理性;4、建筑用能设备运行管理核查,包括设备运行控制制度、设备维护制度、人员行为管理制度、系统运行管理体制分析等。

三、建筑能耗统计与能源审计1、建筑物能源管理现状,主要包括:建筑物能源管理机构及能源管理现状,进行简单评价;2、建筑能耗分析,主要包括:建筑全年逐月的常规能耗总量和耗水量,通过分拆计算得到的建筑分项能耗指标以及耗水量指标,简单分析建筑的能耗水平;3、对建筑进行节能潜力分析,通过对建筑进行更深入的调研和测试,提出加强建筑节能和能源管理的建议;4、对照《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对建筑进行等级评价,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室内热环境、室内空气品质、能源管理的组织、能源系统的计量和能源管理的实施。

四、建筑用能系统调查测算与分析1、建筑室外环境参数核查,室内参数测试,检验其参数设置是否满足重庆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50-052中的规定;2、建筑围护结构性能调查测算,包括建筑墙体、窗户、幕墙、屋顶及遮阳设施相关性能,了解建筑围护结构目前状态及其可改造程度,分析各检测参数性能是否满足重庆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50-052中的规定,并分析围护结构的节能现状及节能潜力;3、照明系统性能调查核查和测算,包括室内照度值、功率密度值、照明灯具节电率、公共区照明控制等,分析建筑室内照明环境满意程度,分析各测算参数是否满足重庆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50-052中的规定并分析照明系统的节能潜力;4、空调系统性能调查测算,包括建筑物室内的平均温度、湿度、冷热源机组、热泵机组实际性能系数、锅炉运行效率、水系统回水温度一致性、输配系统动力特性、管网水力平衡度、水泵效率、冷却塔性能、管网补水率、管网保温隔热性能等,分析各参数是否满足重庆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50-052中的规定并分析采暖通风空调系统的节能环节和节能潜力;5、供配电系统性能测试,对建筑供配电系统设备进行测试,分析建筑供配电系统不平衡率(包括三项电压的平衡度、功率因数、各次谐波电压和电流及谐波电压和电流总畸变率、电压偏差),分析系统不平衡率是否满足《电能质量三相电压不平衡》GBT15543中的规定并分析其节能潜力。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方案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方案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方案在当前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的大背景下,节能减排成为了全球关注的焦点之一。

在建筑领域,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成为了一个重要的课题。

本文将针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方案进行探讨,提出几种可行的方法和措施。

一、建筑外墙和屋顶及窗户的改造既有建筑的热量损失主要发生在外墙、屋顶及窗户等部位。

因此,对这些部位进行改造是节能的关键。

1. 外墙改造:采用外墙外保温的方式可以有效降低热量传递,防止室内外温差过大导致能量损耗。

常用的外墙保温材料有聚苯板、岩棉板等,可以有效提高墙体的保温性能。

2. 屋顶改造:对于屋顶,可以采用建筑绿化、屋顶太阳能光伏发电板等方式来提高建筑的节能性能。

绿化屋顶可以降低建筑物表面温度,减少空调负荷,而太阳能光伏板则可以利用太阳能发电,为建筑提供清洁能源。

3. 窗户改造:窗户是建筑中最容易导致热量损失的部位之一。

更换节能型窗户,使用双层或多层玻璃、中空玻璃等材料可以有效隔热,并利用窗户间隙注入氩气等绝热材料,进一步增强隔热效果。

此外,窗户可以加装遮阳装置,通过调节阳光的照射来降低室内温度,减少空调负荷。

二、建筑采用高效节能设备除了建筑本身的外观改造之外,还可以对建筑内部的设备进行升级,采用更加节能高效的设备。

1. 灯具替换:将传统白炽灯、荧光灯等高能耗灯具替换为LED灯具,LED灯具具有节能、寿命长等特点,可以有效减少能源消耗。

2. 采用智能控制系统:通过采用智能控制系统可以实现对建筑内部照明、空调等设备的智能化控制,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自动调节,避免能源浪费。

3. 空调系统改进:对于既有建筑的空调系统,可以采用变频空调、地源热泵等技术来提高空调效能,减少能源消耗。

三、能源回收和利用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过程中,能源回收和利用也是一个重要环节。

1. 废热回收:对于建筑中产生的废热,可以通过热交换器等装置进行回收利用。

将废热用于供暖、热水等方面,减少了额外的能源消耗。

2. 太阳能利用:利用太阳能进行热水供应、发电等方面的利用,是一种可持续的能源利用方式。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施方案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施方案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施方案
随着能源的紧缺和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成为一项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为了提高既有建筑的节能效果,我提出了以下实施方案:
1. 加强建筑保温:对现有建筑的墙体、屋顶和地板进行保温处理,采用高效保温材料,提高建筑的保温性能,减少能量的损失。

2. 更换节能装备:将老旧的供暖设备、空调设备和照明设备更换为节能型设备,采用智能化控制系统,实现精确的温度和照明控制,减少能源的浪费。

3. 安装太阳能光伏系统:利用太阳能光伏系统发电,满足建筑内部的电力需求,同时将多余的电能上网并销售,实现能源的高效利用。

4. 使用可再生能源:建筑内部的能源供应尽量选择可再生能源,如风力发电、地热能利用等,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降低能源成本。

5. 强化节水措施:通过安装节水设备和改善管道系统等方式,减少建筑的用水量,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

6. 鼓励绿色出行:提供骑行、步行和公共交通等绿色出行方式的便利条件,减少私家车的使用,降低碳排放和空气污染。

7. 建立能源管理系统:通过建立建筑的能源管理系统,监测和控制建筑的能源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能源浪费问题,实现能源的有效管理。

8.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开展节能宣传活动,提高居民和建筑业主的节能意识,鼓励他们采取节能措施,共同建设节能环保的社区。

通过实施以上方案,可以有效提高既有建筑的节能效果,降低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节约能源资源,并提高居住舒适度和生活质量。

同时,这些措施也可以为建筑业带来经济效益,提升建筑的价值和竞争力。

因此,积极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是一项重要的任务。

北京市出台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管理办法

北京市出台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管理办法

《北京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管理办法》18⽇发布。

办法规定,城镇住宅节能改造项⽬(城区四合院和平房除外)申请补助资⾦后的不⾜部分,原则上由业主和原产权单位各负担50%,原产权单位可使⽤房屋维修专项资⾦的售房单位上缴部分,个⼈可提取住房公积⾦。

“办法”由市建委、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市政管委、市农委、市规划委、北京住房公积⾦管理中⼼联合发布。

“办法”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内容、投资标准及资⾦来源等进⾏了详细的规定,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资⾦原则上由产权单位负担,五类改造项⽬可向相关政府部门申报资⾦:城镇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可申请中央财政拨付的既有建筑改造奖励资⾦;列⼊市或区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的节能改造,可向市或区县发展改⾰委申报资⾦;集中供热系统节能技术改造,可申请北京市供热系统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城区四合院和平房的节能改造,按相关规定申报解危排险专项资⾦;农民⾃建既有住宅的节能改造,可按照《关于2008年北京市开展既有农民住宅节能保温改造⽰范项⽬实施办法的补充规定》申报奖励资⾦。

此外,⼤型公建及普通公共建筑采⽤合同能源管理⽅式融资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项⽬,可申请中央财政的贴息资⾦。

本市建筑节能⼯作于上世纪80年代启动,截⽌到2007年底,全市的节能居住建筑达到全部居住建筑的73%,节能建筑达到全部建筑的49%。

根据《北京市“⼗⼀五”时期建筑节能发展规划》,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在“⼗⼀五”期间要完成4000多万平⽅⽶,包括城镇住宅200万平⽅⽶、⽼城区平房与四合院25万平⽅⽶、农民住宅75万平⽅⽶、普通公共建筑1830万平⽅⽶、⼤型公共建筑2000万平⽅⽶,以及覆盖16600万平⽅⽶建筑的锅炉房与供热管改造。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方案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方案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方案随着全球能源危机的日益严峻,节能成为了现代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目标。

在建筑领域,传统的既有建筑物不仅存在能源浪费的问题,还对环境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

因此,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方案成为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碳排放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针对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方案进行论述、探讨。

一、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的应用既有建筑的外墙保温是提高建筑节能性能的重要环节。

通过在建筑外墙表面添加保温材料,可以有效阻断热量的传输,减少室内外温差带来的能量损失。

传统的既有建筑外墙材料一般保温性能较差,因此可以考虑选择优质保温材料进行改造。

例如,聚苯板、岩棉板等,它们具有优异的隔热性能,能够大幅度减少室内冷热空气的热量交换,提高建筑的节能性能。

二、高效节能照明系统的应用照明系统是建筑中能耗较高的部分之一。

为了实现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应考虑采用高效节能的照明系统。

例如LED灯具,与传统灯具相比,LED灯具具有能效高、寿命长、耗能低等优势。

通过替换既有建筑中的传统灯具,改用LED灯具,不仅能够大幅度减少能源消耗,还能降低维护成本。

此外,合理的照明设计,结合感应开关、光控系统等智能设备,能够实现室内光照自动调节,进一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三、智能化建筑管理系统的应用智能化建筑管理系统的应用是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重要环节之一。

传统的既有建筑管理系统存在着管理不便、能耗控制不精确等问题,而智能化建筑管理系统通过引入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能够实现对建筑内部设备、能源的精确管理。

例如,通过智能化的温度、湿度传感器,可以自动调节室内温度,保持舒适的室内环境,避免能量的浪费。

同时,智能化建筑管理系统还能够实现能源的动态监测和统计,帮助业主全面了解能源的使用情况,提供数据支持,从而进一步优化能源管理。

四、再生能源利用系统的应用再生能源是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重要手段之一。

通过利用太阳能、风能等再生能源,可以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技术的办法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技术的办法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技术的办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技术的办法范文摘要:关键词:近几年来,新建、扩建的寓居建筑与公用工程才开端有建筑节能措施,原来既有建筑没有墙体保温、没有屋面保温、开窗面积大、采用普通玻璃窗等,没有思索建筑节能技术措施的应用,其保温隔热性能差,设备系统效率低,存在能耗大、热温馨性差的显著缺乏,这曾经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可持续开展的请求[1]。

我国既有建筑的总保有量激进估量至少有400亿m2,大量的既有建筑在采暖时节和空调期间不时糜费能源的同时,向大气中排放着二氧化碳等污染物,加剧了温室效应,人类的生活环境进一步恶化。

在我国日益面临资源能源慌张的形势下,既有建筑的节能改培养意味着对资源能源的大量节约和环境污染的减少,这是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国度开展总体战略在建筑范畴的详细表现[2]。

对既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既能减少能源资源的糜费,又能进步寓居环境与改造建筑立面效果,到达美化城市的目的,是我国当前紧迫的、必需尽快处理的严重问题,因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技术战略研讨,具有较强的理论意义和理论价值。

但是,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特性在于建筑物曾经存在并正在被运用,许多改造措施均遭到不同要素的限制,在节能改造中要充沛思索既有建筑的运用功用、改造的经济效益以及对运用者的正常干扰影响等。

基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特性和难点,较经济可行的节能改造部位主要为屋面、门窗、墙体、外墙遮阳等部位,其相应的节能改造措施如下:1.屋面节能改造措施屋面直接与外界接触,呈程度状态,受太阳辐射时间长、面积大,是影响屋面节能的主要要素。

太阳光映照到屋顶表面面时,局部被反射掉,局部被屋顶外表吸收,当屋面吸收系数越大,对室内的温度影响越大,所以对屋面的改造措施是增加保温层(包括平改坡),外表采用淡色反射隔热涂层,屋面节能改造措施详细论述如下:(1)既有建筑物不论是平屋面还是坡屋面,大局部均未设置保温层,在不改动屋面款式的前提下,可直接增加保温层措施,这样改造施工便当,本钱也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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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昌县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全县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能源利用效率,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县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设项目管理,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甘肃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公共机构是指全县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第三条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是指对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要求,造成既有建筑能耗高、设备效率低的建筑围护结构、用能设备以及系统等进行改造或更新,达到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目的;不包括对既有建筑的装修和改扩建。

第四条公共机构应当对既有建筑的围护结构、燃气灶具与采暖锅炉、采暖通风空调与冷热源、给水排水、电梯、配电与照明、监测与控制等设备和系统等方面,按照国家制定的建筑节能标准和规范,进行节能改造。

第五条县政府办负责指导全县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建立全县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运行监管体系,组织开展全县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能耗调查统计、评价分析等工作,制定全县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能耗定额标准与节能改造技术措施。

负责组织编制县直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规划、预算编制与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县直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的立项审批、设计方案评审、验收评估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县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负责制定本级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应严格遵循项目管理程序。

项目管理程序包括制定节能改造方案、委托专家论证、设计施工图文件、施工图审查、建设实施、竣工验收、效果评价等阶段。

第二章实施管理第八条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必须统筹兼顾节能改造效果和投资成本,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的措施。

第九条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办公环境节能改造,应优先采用自然采光、自然通风和低成本改造措施。

第十条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应在具备下列条件基础上进行:1.经抗震、结构、防火安全评估,建筑能够继续安全使用10年以上;2.节能改造静态投资回收期不超过5年;3.有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节能诊断报告;4.节能改造方案通过评审。

第十一条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应维持原建筑使用功能。

节能改造的既有建筑应当实现能耗监测和计量,并应根据功能分区或用能单位不同安装能源消费分户、分类、分项计量装置,实现用能单位“一户一表”和智能监测与控制。

第十二条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前,应委托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节能诊断,对拟改造建筑的能耗状况以及节能潜力做出评价并出具报告,按照建筑节能标准制定合理的节能改造方案,方案中必须明确节能改造的目的、范围、要求、节能量化指标和投资回收周期。

第十三条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投资费用不应包含涉及结构安全加固或改造,建筑内部防火等与节能改造无关的投资,但应包括由于节能改造造成破坏的装修恢复费用。

第十四条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批复的投资计划组织实施,使用单位不得随意提高、增加或更改设计标准。

第十五条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注册执业人员,应当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施工、监理。

第十六条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应严格按照节能改造设计方案施工,实施中应当采用具有《甘肃省建筑节能技术(产品)认定证书》的节能环保材料、节能设备和节能产品;应当应用一种以上新能源或可再生能源,用于采暖、制冷、照明和热水供应等。

第十七条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管理,应按项目特点合理编制改造项目施工进度计划,严格按计划控制工期。

第十八条县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甘肃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及相关政策规定,组织本级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以及项目工程招标和设备设施政府集中采购。

第十九条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应严格按照管理程序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县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自觉接受审计、财政、监察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相关工作人员如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等行为的,应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第二十一条县直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资金应统一申请、统一调配、统一使用和统一管理。

第二十二条县直公共机构既有建筑使用单位应向所在系统主管行政机关申报,由各系统主管行政机关审核汇总后报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并提交节能改造方案、项目建议书等书面报告。

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节能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制定下一年度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和资金预算并上报财政局。

第二十三条各系统主管行政机关应于每年4月30日前将本系统公共机构节能改造建设项目报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经审核批准后,列入下一年度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设项目计划。

第二十四条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按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对县直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资金进行管理使用,按项目分别立账,不得串用,按合同、工程进度合理支付,据实列支待摊投资。

第二十五条县直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完成后,由申报单位提出验收申请,经各系统主管行政机关审查后报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会同县财政局、系统主管行政机关对项目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验收,形成验收合格报告并分别备案。

验收不合格的,按照验收意见进行整改后,重新组织验收。

第二十六条县直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按规定程序组织具备资质的监测机构对能源利用效率进行测评和标识,接受社会监督,并报县财政局进行投资决算评审。

第三章附则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方案制定与评审2.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诊断附件一: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方案制定与评审一、节能改造方案制定(一)制定节能改造方案前应进行节能诊断。

(二)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方案应明确节能改造的目的、范围、要求、节能潜力和投资回收期,列出:1.节能改造前既有建筑全年运行能耗、建筑设备、系统的特性和运行状况、存在的问题,并应计算空调采暖系统全年能耗及空调采暖系统能效水平;2.分项的节能改造措施、解决的问题和节能潜力、节能量指标、改造成本、投资回收期,包括对空调采暖系统的节能措施和建议;3.节能改造后既有建筑能耗水平,综合节能量指标。

二、节能改造方案评审(一)应对改造方案提出的节能技术措施可行性、节能量数据指标科学性、改造成本合理性等内容进行评审。

(二)节能改造方案应包括围护结构、采暖系统、供热计量、空调系统等改造内容。

(三)节能改造方案不具备下列内容,不能通过评审:1.改造前既有建筑能耗及设备系统诊断,节能潜力分析;2.分项节能量指标;3.综合节能量指标;4.投资效益分析,静态投资回收期。

附件二: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诊断一、一般要求(一)找出既有建筑用能存在的问题,发现节能潜力,制定合理的节能改造方案,须在节能改造前对既有建筑能源利用效率、消耗水平进行诊断。

(二)节能诊断方式包括调查和现场测试。

(三)节能诊断应在具备下列有关技术文件的基础上进行:1.既有建筑的基本信息;2.竣工图纸;3.前三年(以自然年为单位)1-12月的能耗记录。

包括电、燃气、水、燃油、燃煤、热网蒸汽(热水),以及既有建筑使用的其它能源;4.上一年度空调采暖系统运行记录;5.主要用能设备清单。

二、既有建筑能耗调查应满足的要求(一)统计分析既有建筑物前三年度的能耗数据,包括电、气、水、热、油等。

(二)已实现分项计量的既有建筑,须统计分析用电量分项计量数据。

(三)采暖和空调系统能耗水平和用能效率分析。

三、室内热环境测试诊断应选择检测面积不小于总建筑面积1%的包括不同楼层、朝向的代表性房间在空调制冷季或采暖季测试室内平均温度和湿度。

四、围护结构热工性能节能诊断应满足的要求(一)通过查阅图纸资料,调查围护结构设计热工性能参数。

(二)当设计资料不全时,对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参数进行测试:1.建筑围护结构主体部位的传热系数;2.建筑围护结构热工缺陷;3.建筑围护结构热桥部位内表面温度;4.建筑围护结构气密性能检验。

五、采暖通风空调及生活热水供应系统节能诊断应满足的要求(一)通过查阅图纸资料、现场巡查等方式,调查采暖通风空调及生活热水供应系统设备型号,运行维修保养记录、系统原理图。

(二)测试系统性能:1.冷源及水系统性能检验;2.风系统性能检验;3.锅炉运行效率;4.冷却塔性能;5.管网水力平衡度;6.水泵耗电输热比;7.管网补水率;8.管网保温隔热性能。

六、配电系统节能诊断应满足的要求(一)建筑配电系统图,用电分项计量系统图。

(二)配电系统节能诊断包括:1.线路电压损失检测;2.低压配电系统(0.38KV)三相电压不平衡度检验;3.低压配电系统(0.38JV)谐波电压及电流检测;4.建筑物低压配电系统(0.38KV/0.22KV)补偿后功率因数检测;5.用电分项计量系统性能检验。

七、照明系统节能诊断应满足的要求(一)镇流器类型,照明光源、灯具型号、数量,照明灯具控制方式调查。

(二)建筑自然光利用情况调查。

(三)照明系统节能诊断包括:1.照明节电率检验;2.照度值检验;3.功率密度值检验;4.公共区照明控制检验。

八、监测与控制系统节能诊断的内容(一)采暖通风空调监测与控制系统性能检验;(二)低压配电的监测与控制系统性能检验。

九、综合诊断应结合既有建筑能耗、图纸资料调查,设备系统现场测试,分析建筑物及其用能设备系统存在的问题,综合评估建筑物节能潜力。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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