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C产品认证知识培训教材
3C认证基础培训89983

20C80年 中国开始实施认证制度 代
标志有:CE、
ENEC、UL、CSA 等
CCIB、CCEE (这两标志在2019 年被ccc标志代替)
2020/5/17
7
第一章认证概述-产品认证意义
❖ 1 产品认证是贯彻有关安全法规和产品标准 的有效措施;
❖ 2 产品认证可规范工厂的生产活动,提高其 制造水平,保证产品质量;
❖ 3 实施产品认证,为顾客提供信心和保护消 费者利益;
❖ 4 产品认证可促进国际贸易,提高企业市场 竞争力,从而给企业带来更大的利益。
2020/5/17
8
第一章认证概述-产品认证模式
认证 型式 质量体系 模式 试验 检查/评价 市场抽
样检验
认证后监督
工厂抽 质量体系 样检验 监督检查
1●
2●
●
3●
2020/5/17
18
第三章 产品认证程序
❖ 1、认证申请 ❖ 申请人 (见第二章的术语) ❖ 申请方法 登录CQC网站 ❖ 申请资料 ❖ 申请书 ❖ 注册证明(申请人、制造商、生产厂) ❖ 交易合同副本(申请人为销售者、进口商时) ❖ 代理申办机构的有关资料(如有时)
❖ 确认检验---为验证产品是否持续符合标准要求进行 的抽样检验
❖ 定期确认检验---为验证供应商提供的关键元器件和 材料持续满足认证产品的使用要求,工厂应策划对 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定期确认检验。(检验的方法 有4种)
❖ 运行检查---在校准周期内,为判定测量设备的预期 功能是否适用于产品检验,以适宜的频次、适用特 定的方法对测量装置进行的检查
●
4●
●
●
5 ●●
●
●
●
6
CCC认证培训教材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1审查内容 工厂审查的内容为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检查。 4.2工厂审查的不合格判定及处臵原则 4.2.1 审查结论建议分为以下3种: ① 无不符合项或少量轻微不符合项且现场已改进并经审查组确认的工厂审查通过; ② 较多轻微不符合项,但还没有对产品一致性造成严重的影响时,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后并经审查组确认后,工厂审查才能通过。 ③ 有较多轻微不符合项构成系统不符合时,或个别严重不符合项,且直接危及产品的一致性时,审查不通过。 4.2.2 轻微不符合项和严重不符合项的界定 轻微不符合项:可能对产品的安全、电磁兼容质量产生轻微影响类的不符合项。 严重不符合项:产品或生产质量环节产生严重的安全、电磁兼容质量问题或某质量环节的问题,有可能造成对产品的安全电磁兼容质量产生隐患类的不符合项. 4.2.4 对于产品及产品过程控制的审查判定,如出现下述情况: ① 关键件与型式试验时不一致,且未获认证机构变更同意;或 ② 未按实施规则中例行检验、确认检验进行检验;或 ③ 抽样检测不合格. 原则上判为严重不符合项。 4.3 强制性产品认证工厂审查对象界定 4.3.1 定义 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工厂定义与国际通行的定义相同,是指:对认证产品进行最终装配和/或试验以及加施认证标志的场所。 4.3.2 强制性产品认证工厂的划定原则 1. 相同的产品大类 2. 相同的检测标准系列 3. 相同或相似的产品安全/电磁兼容关键生产工艺 4. 满足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工厂定义 5. 可考虑特殊情况 几种典型情况 . OEM厂情况:应按不同的申请人作为不同的工厂进行管理,体系要素不重复审查,但产品的生产过程控制及检验、产品的一致性审查不可免除。 . ODM厂情况:这种情况经认证机构文件审核确认,可以免除工厂审查。 目前类似手机类产品的组装生产方式:以CKD或SKD散件组装的形式生产,组装后进行部分检测,组装内容可能很简单但包括贴标签及认证标志,铭牌生产产地为该工厂, 则强制性产品认证工厂应为该组装厂,但应严格审查工厂对供方的控制要求。 在A地生产,B地更换插头并贴标志:在A地进行生产并进行检测,但为进入中国市场,满足中国要求,在方便的另一场地B(可能是车间、维修站、库房等)更换插头并 贴标志,则强制性产品认证工厂应为A厂,但应审核A厂对B厂的控制,必要时可安排特殊访问B厂。 Ⅲ类电器工厂:该工厂仅生产Ⅲ类电器产品,外购电源适配器,在Ⅲ类电器 厂检测、装箱、出厂,管理工厂定位为该厂。认证机构应严格审查该厂对电源适配器供方的控制,必要时,对未单独获得认证的电源适配器供方可安排特殊访问。 整机在A厂生产,在B厂仅装主板及软件,强制性产品认证工厂应针对A厂,A厂应对B厂的作业实施控制,生产场地和工厂审查对象应是A厂。 4.4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由认证机构负责组织对型式试验、工厂审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合格后由认证机对申请人颁布发认证证书。
CCC知识培训教程

Quality & Satisfy
10
深圳泽铭企业顾问
2)产品的一致性声明 3)安全件及EMC元器件清单 4)差异说明 5)关键元器件材料CCC或CQC认证证书 6)电气原理图及线路图 7)中文铭牌及警告标记 8)说明书
Quality & Satisfy
11
深圳泽铭企业顾问
2. 提交北京CQC资料 1)3C认证申请书 2)工厂检查调查表 3)组织架构图 4)质量手册目录 5)程序文件目录 6)生产流程图
深圳泽铭企业顾问
一、CCC认证基础知识 1. 3C认证是什么 CCC认证: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 2.3C认证的管理监督机构 由国家质检总局等单位组成的国家认证认可 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国家认监委) 3.认证机构 3C的认证机构目前由国家认监委指定的包括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中国电磁兼容认证中心等 9家认证机构。 4.3C认证的对象
Quality & Satisfy
5
深圳泽铭企业顾问
10.获证及获证后监督审查(至少每年1次) 三、3C认证中体系知识
1.文件体系结构 一级文件:质量手册 二级文件:程序文件 三级文件:作业指导书,标准书等 四级文件:表单、记录
Quality & Satisfy
6
深圳泽铭企业顾问
2.3C认证重点检查的12份文件: 1) 体系文件控制程序
Quality & Satisfy
14
深圳泽铭企业顾问
2)与安全和电磁兼容有关的关键元器件 的定期确认检验的记录(报告); 3)初始工厂审查中开出的“不符合项报 告 ”及整改的相关证据; 4)认证标志的购买、印刷/模压和保管 使用的记录; 5)检测仪器设备的定期校准记录; 6)获证后企业内部质量审核的各项记 录。
CCC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教材PPT课件

▪ 第三十八条 国家根据需要,对涉及安全、卫生等重要的进出口商品 及其生产企业实施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制度和出口质量许可制度,实施 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的进口商品,必须取得国家商检局的进口安全 质量许可,方可进口。
可编辑
4
二、产品认证的现状
▪ 产品认证目前已基本形成具有系统的理论和技术支持的活 动,具有了基本的理论指导和实施模式, ISO 将认证定 义为“由第三方确认产品、过程和服务符合特定要求,并 给以书面保证的程序”,而且对“产品”的含义进行了最 充分的拓展。
▪ 针对 ISO 所定义的产品,在 ISO / IEC 出版物 { 认证的 原则与实践 } 中,将现行的产品认证制度归纳为以下八种 模式:
可编辑
11
三、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法规依据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理》有关条款 ▪ 第一条 产品质量认证 ( 以下简称认证 ) 是依据产品标准和相应技术
要求,经认证机构确认并通过颁发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来证明某一产 品符合相应标准和相应技术要求的活动。 ▪ 第三条 企业对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产品,可以向国务院标准 化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或者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部门设 立的行业认证委员会申请认证。国家法律飞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标准 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规章规定不经认 证不得销售、进口和使用的产品,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 定办理。 ▪ 第四条 认证分为安全认证和合格认证。实行安全认证的产品,必须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 以下简称《标准化法》 ) 中有关 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实行合格认证的产品,必须符合《标准化法》规 定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有关条款 ▪ 第三十八条 国家根据需要,对涉及安全、卫生等重要的进出口商品 及其生产企业实施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制度和出口质量许可制度,实施 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的进口商品,必须取得国家商检局的进口安全 质量许可,方可进口。
CCC产品认证培训教材

四、CCC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的理解要点
三、规章
制定质量保证能力要的主要依据还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布的各种规 范性文件。主要包括《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强制性产品认证 标志管理办法》、《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强制性产品认 证实施规则》以及《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有关安排的有关规定》 等。目前,《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共47份,是认证机构实施认 证、认证申请人申请认证和地方执法机构对认证产品进行监督检查基 本依据文件。
求》 GB4343.1-2003《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动、电热器具、电动工具以及类似电器
表一 标准规格认证标志的尺寸
单位:mm
规格 尺 寸
1号
2号
3号
4号
5号
A
8
15
30
45
60
A1
7.5
14
28
42
56
B
6.3
11.8
23.5
35.3
47
B1
5.8
10.8
21.5
32.3
13
五.CCC标志的规范使用
图三 认证标志图案比例图
五.CCC标志的规范使用
(2)非标准规格认证标志的规格与表一的规定可以不同,但必须与标 准规格认证标志的尺寸成线性比例。
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自2002年5月1日起实施 ,2003年5月1日 起强制执行。所有《目录》内产品须获得强制性产品的认证标志 方可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性活动中使用。
一.CCC认证制度简介
3、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
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现已公布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认 证产品目录,包括电线电缆、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 低压电器、小功率电动机、电动工具、电焊机、家用类似用途设 备、音视频设备、信息技术设备、照明电器、机动车辆及安全附 件、机动车辆轮胎、安全玻璃、农机产品、乳胶制品、电信终端 设备、医疗器械产品、消防产品、安全技术防范产品、无线局域 网、装饰装修产品、玩具等22大类159种产品。
CCC认证培训资料

CCC认证培训资料什么是3C认证?3C认证即“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英文名称为“China CompulsoryCertification\,英文缩写简称为“CCC\,也可简称为“3C\标志。
国家认监委解答“3C”四大焦点1、中国为什么建立新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长期以来,我国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存在着政出多门、重复评审、重复收费以及认证行为与执法行为不分的问题。
尤其突出的是国产品和进口品存在着对内、对外两套认证管理体系。
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国内产品和部分进口商品实施安全认证并强制监督管理,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进口商品实施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制度。
这两个制度将一部分进口产品共同列入了强制认证的范畴,因而导致了由两个主管部门对同一种进口产品实施两次认证、贴两个标志、执行两种标准与程序。
随着我国加入WTO,根据世界协议和国际通行规则,要求我国将两种认证制度统一起来,对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实施“四个统一”,即统一目录、统一标准、技术法规、合格评定程序,统一认证标志,统一收费标准,解决政出多门、认证行为与执法行为不分离的问题。
2、新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与原有制度是如何过渡的?新制度自2002年5月1日起实施,2021年5月1日起强制执行。
届时,老制度废止。
自2021年5月1日起,所有《目录》内产品须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并加施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方可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性活动中使用。
自2021年5月1日起,经销商、进口商不得再购进、进口和销售未获得新证书及未加施新标志的《目录》内产品。
2021年4月30日前已经购进、进口但尚未售出的已获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证书及CCIB标志或安全认证合格证书及长城标志的《目录》内的产品,应在所在地质检部门备案,方可在质检部门监管下继续销售。
自2021年5月1日起,获得新证书及新标志的产品如果继续使用印有老标志的外包装,须加施新标志,方可出厂、进口、销售。
原须获老证书及老标志的《目录》的产品,2002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须持CCEE、CCIB、CCC三种证书的一种;新申请认证的产品,可按CCIB、CCEE的认证规则认证,也可按新规则。
3C产品认证知识培训教材

监督检查的内容
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使用情况、认证产品的一致 性、自上次检查后的变更情况、上次工厂检查发 现的不符合项整改情况等.
监督检查时,工厂应积极配合检查组的工作,尽 量在监督检查期间安排生产获证产品,并提供获 证产品以便进行目证试验及满足抽样的要求.
名词和术语
9.纠正 为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所采取的措施. 纠正的对象是已发现的不合格品、不符合项,
目的是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 返工、降级可作为纠正的示例.
10.纠正措施 为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或其它不期望情况的原
因所采取的措施. 与纠正不同,纠正措施的对象是导致已发现不
合格或其它不期望情况的原因,纠正措施的目的 是防止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
12
名词和术语
7.确认检验 为验证产品是否持续符合标准要求进行的抽样检
验. 为了证明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标准要求,确认检验通
常应按标准规定的条件进行,样品应随机抽取. 工厂具备检测条件的可自行进行确认检验,不具备 检测条件的项目可以委托外部机构进行确认检验.
13
名词和术语
8.目证试验 为评价产品的一致性,按检查员依据标准选定
19
产品认证程序
*认证模式: *型式试验+符合性声明+获证后监督.
20
工厂检查
检查范围 包括申请认证的产品范围和生产认证产品的场所 范围; 检查准则 主要的工厂检查准则有: (1)有关产品认证的法律法规; (2)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及其附件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
求/一致性控制要求. (3)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确定的认证标准; (4)型式试验报告或经确认的产品描述; (5)认证机构根据实施规则要求制定的相关规定及与
CCC培训教材

中国强制认证(CCC)教育
四.产品认证制度的现状
Ⅲ.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将标准按属性 分为推荐标准和强制标准。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 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 准是强制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如GB 49432001;推荐标准GB/T19001?2000 ,国家鼓励企业自愿 采用。 Ⅳ.由国家通过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和相关的实施 规则,凡列入目录的产品,未获得指定认证机构的认 证证书、未按规定加施认证标志,不得出厂销售、进 8 口和在经营性活动中使用。
12
中国强制认证(CCC)教育
五.产品认证标志
中国强制认证(CCC)教育
二.产品认证简史
1.认证的起源
产品认证活动发源于商品经济初期。当一个工匠谋求 订户相信他的产品符合某种或几种标准时就出现了原 始的认证活动。早期,这些活动相互之间没有联系,也 不规范。因而买主对产品符合标准的信心相当有限。 到19世纪中叶,一些工业化国家为保护人身安全,开始 制定法律或技术法规,规定电器、锅炉等工业产品必须 符合行业或政府规定的要求,并按程序批准,才能进入 市场,从而出现了实际上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
中国强制认证(CCC)教育
五.产品认证标志
2.认证标志种类1
10
中国强制认证(CCC)教育
五.产品认证标志
2.认证标志种类2
11
60mm
中国强制认证(CCC)教育
五.产品认证标志
3.认证标志的式样 认证标志分标准式样和特殊式样,特殊式样使用在特 殊产品上。 4.认证标志的规格 认证标志分为标准规格认证标志和非标准规格认证 标志。标准规格认证标志分为五种,非标准规格认证 的标志的规格与下表的规定不同,但必须与标准规格 认证标志的尺寸成线性比例。 标准规格认证标志的尺寸 单位:mm 规格、尺寸 长边外径 1号 8 2号 15 3号 30 4号 45 5号 60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名词和术语
11.预防措施 为消除潜在不合格或其它不期望情况的原因所
采取的措施. 与纠正措施不同,预防措施的对象是可能导致
发生不合格或其它潜在不期望情况的原因.预防 措施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发生,目前尚未发生的不 合格. 12.返工:为使不合格产品符合要求而对其所采取 的措施.
1、政府可将产品认证作为贯彻标准和有关安全
法规的有效措施,对产品质量进行有效的管理. 2、通过产品认证,规范制造商的生产活动,稳定
制造商的制造水平,从而大大减少了由于产品 质量问题而造成消费者或社会相关方的人身 伤害及财产损失,从源头上保证了顾客和社会 的利益.
2
3、由于认证的产品需加贴认证标志,明示顾客: 产品已由第三方认证机构按特定的程序进行 了合格评定,可以放心购买.
11
名词和术语
5.型式试验 为评价申请认证产品的符合性,依据认证实施规
则规定,对具有代表性的样品,按照标准的全部要 求进行的检验. 6.例行检验
为剔除生产过程中偶然性因素造成的不合格品, 通常在生产的最终阶段,对产品进行的100%检验. 例行检验适用于:
(1)检验是非破坏性的; (2)检验费用低; (3)检验项目与产品的关键特性、重要特性有关;
CCC强制性认证介绍
2007年6月1日起,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 录内的在中国市场销售的玩具产品(包括试用和 免费赠送的玩具),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和未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不得出厂、销 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1
产品认证简介
★产品认证在贸易中给政府、企业和顾客带来许 多明显的和潜在的利益.
的项目进行的检验. 目证试验是检查产品一致性的方法之一.通常
在工厂检查时,由检查员抽取样品,确定适用的检 测项目,检查员见证工厂检验员的检测.当工厂不 具备检测条件时,如果有必要,可以将样品送到指 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结论作为评价产品 一致性的输入信息之一.
目证试验有时候称为“指定试验”.
14
有关条款; 4.<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有关条款; 5.<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重要文件,是 认证机构实施认证,认证申请人申请认证和执法 机构对认证产品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主要 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适用的产品范围; 2.适用的产品对应的国家标准和技术规则; 3.认证模式以及对应的产品种类和标准; 4.申请单元划分规则或者规定; 5.抽样和送样要求;
获证产品使用认证标志的方式可以根据产品特点按 以下规定选取:标准规格认证标志,必须加施在获得认 证产品外体规定的位置上;印刷、模压认证标志的,该 认证标志应当被印刷、模压在铭牌或产品外体的明显 位置上;在获证产品的本体上不能加施认证标志的,其 认证标志必须加施在产品的最小包装上及随附文件中; 获得认证的特殊产品不能按以上各款规定加施认证标 志的,必须在产品本体上印刷或者模压”中国强制认证” 标志的特殊式样.获得认证的产品可以在产品外包装上 加施认证标志.在境外生产、并获得认证的产品必须在 进口前加施认证标志;在境内生产、并获得认证的产品 必须在出厂前加施认证标志.
名词和术语
9.纠正 为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所采取的措施. 纠正的对象是已发现的不合格品、不符合项,
目的是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 返工、降级可作为纠正的示例.
10.纠正措施 为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或其它不期望情况的原
因所采取的措施. 与纠正不同,纠正措施的对象是导致已发现不
合格或其它不期望情况的原因,纠正措施的目的 是防止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
9
名词和术语
1.OEM(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厂: 按委托人提供的设计、生产过程控制及检验要 求生产认证产品的工厂.
OEM厂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设计、生产过程控制及 检验要求,在OEM厂的体系下生产认证产品. 2.ODM(Original Design Mamufacturer)厂:利用
同一质量体系、设计、生产过程控制及检验要 求为委托人生产认证产品的工厂.
10
名词和术语
3.可追溯性:追溯所考虑对象的历史、应用情况 或所处场所的能力对产品而言,可追溯性可涉及:
(1)原材料和零部件的来源; (2)加工过程的历史; (3)产品交付后的分布和场所; 4.产品一致性
批量生产的认证产品与型式试验合格样品的符 合程度,产品一致性的要求由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规定.
认证 依据 认证标准是统一的
认证 自愿性、强制性(特 性质 殊行业、特定产品)
认证标志应加贴在获证 产品上 不同种类产品使用不同 的认证标准
强制性、自愿性
4
3C认证制度坚持了“四个统一”原则
统一目录; 统一标准; 统一标志; 统一收费标准;
5
产品认证的依据
产品认证的依据主要有三项: 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规则,合同. 其中法律法规包括以下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有关条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有关条款; 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
12
名词和术语
7.确认检验 为验证产品是否持续符合标准要求进行的抽样检
验. 为了证明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标准要求,确认检验通
常应按标准规定的条件进行,样品应随机抽取. 工厂具备检测条件的可自行进行确认检验,不具备 检测条件的项目可以委托外部机构进行确认检验.
13
名词和术语
8.目证试验 为评价产品的一致性,按检查员依据标准选定
4、产品认证作为国际贸易中普遍被接受和使用 的证明手段,有利于制造商的产品在顾客心中 建立信誉.
3
产品认证与体系认证对照
体系认证
产品认证
认证 证明企业建立了符 证明产品的某个或某些 目的 合要求的管理体系 特性符合规定的要求
认证 对象 企业的管理体系
特定规格型号的产品
认证 认证标志不能加贴 标志 在产品上
7
实施规则
6.关键元器件的确认要求(根据需要); 7.检测标准和检测规则等相关要求; 8.<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 9.<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 10.工厂审查的特定要求(根据需要); 11.跟踪检查的特定要求; 12.适用的产品加施认证标志的具体要求; 13.其它规定;
8
认证标志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