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收入准则讲解及应用案例分析[优质ppt]
企业会计准则新收入会计准则培训课件PPT

对于新收入准则应用可能涉及的应对
报告
系统
业务
人员
财务报告
• 识别差异及金额,特别是涉及判断及估计 • 新披露要求 • 新会计手册
流程系统
• 应对新要求,识别差距,调整流程和系统 • 修订关键内控
业务
• 评估对业务指标和管理报告的影响 • 重新审视重要合同安排,考虑进行必要调整 • 考虑对预算及其预测性信息的应用的影响
应收退货成本
其他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
应付退货款
其他流动负债/预计负债
列报与披露
收入确认会计 政策、相关有 重大影响的判 断及其变更
简化处理方法 的披露
定性 定量
与合同 相关信息
与合同成本有 关资产相关信
息
首次执行
首次执行采用累积影响法: 根据首次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 行新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 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择权、……
是
客户行使该选择权购买商品的价 格是否反映了该商品独立售价
否
是
该选择权向客户提供了一项重 大权利,应作为单项履约义务
否
不构成一项重大权利, 不作为单项履约义务
无需退回的初始费
该初始费是否与向客户转让已承诺的商品相关
是
该商品是否构成 单项履约义务
是
否
在转让该商品时, 按分摊至该商品 的交易价格确认
客户是否能够单独购买质量保证
否
是否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 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
单独服务
否
保证类质保
不作为单项履约义务, 按《或有事项》准则核算
是
服务类质保
作为单项履约义 务核算
新收入准则深度解读和案例分析以及税会差异分析

2×20年初,合同双方同意更改该办公楼屋顶的设计,合同价格和预计总成本因此 分别增加200万元和120万元。
分析:变更后的服务与变更前的服务不可明确区分,因此,该合同仍为单项履约义 务,即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变更后的交易价格=1 000+200=1 200,变 更后的履约进度=420÷(700+120)=51.2%,变更后新增收入=1200×51.2%- 600=14.4。
(3)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 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第(1)种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
商品与未转让商品之间不可明确区分的,应当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 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在合同变更日重新计算履约进度,并调整当 期收入和相应成本。
【例】2×19年1月15日,乙建筑公司与客户签订了一项总金额为1 000万元的固定造 价合同,在客户自有土地上建造一幢办公楼,预计合同总成本为700万元。假定该建造 服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并根据累计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成本的 比例确定履约进度。
提示:在企业向客户销售商品的同时,约定企业需要将商品运送至客户 指定的地点的情况下,企业需要根据相关商品的控制权转移时点判断该运输 活动是否构成单项履约义务。通常情况下,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发生的运 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而只是企业为了履行合同而从事的活动,相 关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后发生的运输活动:构 成单项履约义务,表明企业向客户提供了一项运输服务。
(二)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 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企业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的商品的承诺。
新会计准则讲座之收入准则(PPT 56页)

❖ a.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98万
应交税金——应交VAT(销项税额) 17万
贷:应收账款
115万(不考虑坏账问题)
❖ b.
借:应收账款 115万
贷:银行存款 115万
资产负债表只调分录a,不调b。保持与现金流量表的一 致性。
❖ c.
借:库存商品
60万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60万
销售时:不做收入处理,作为对委托方债务处理; 但要开VAT发票,确认纳税义务,并将该义务转给 委托方。 同时将所代销的商品冲销。
支付代销款,并确认代销手续费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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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
A企业委托B企业销售甲商品100件,协 议价为200元/件,该商品成本为120元/件, VAT率为17%。A企业按售价的10%支付手 续费。B企业销售代销商品,开具VAT专用 发票,发票上注明:售价20000元, VAT3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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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收入的概念和特点
❖ 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允许他人使用本企 业资产等经营活动中产生的,不是偶然得到 的,一般会重复发生。
❖ 表现为资产增加或负债减少或二者兼而有之。
❖ 使所有者权益增加。
❖ 只包括本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入,不包括为第 三方或客户代收的款项,如VAT、代收利息 等。
借:库存商品420
应交税金-应缴VAT(进项税额)93.5
待转库存商品差价
130
贷:银行存款
6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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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如果考虑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①应计提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新收入准则解读及案例对比分析(1)

案例 4 授予知识产权的账务处理
医药企业 B:公司 D 授予一项专利使用权给客户,使用期限为 5 年, 2017 年 11 月签订合同时收取款项 10 万元,2018 年 2 月完成专利授 权、可以使用时收取款项 30 万元。
新准则:收入 180 万元、成本 50 万元、毛利 130 万元、毛利率 65%、销售费用 0 万元
依据:第十九条“企业应付客户(或向客户购买本企业商品的第三 方)对价的,应当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 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
案例 2 药品销售退回的账务处理
主
要
电信、汽车、信息互联网、医疗、医药行业
影
响
的
工业、零售、资管、建筑业、媒体、其他新兴产业
行
业
1、新收入准则保持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 2014 年新发布的收入
准则趋同,部分内容为直译,熟悉的字眼,可要明白字意并精准应
用不容易。比如:第十七条“。。。企业应当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
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
新收入准则解读及案例对比分析
2017 年 7 月,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 (财会〔2017〕22 号),下文简单分享新准则解读,并以案例对比分 析新准则、现准则(以下称“旧准则”)账务处理差异。
一、新收入准则的简单介绍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 执
医药企业 B:2017 年 7 月销售药品收入 500 万元,另外发生销售退回 50 万 元,该退回的药品于 2017 年 5 月销售给客户。退回药品的成本为 10 万元, 正常销售的药品成本为 120 万元。
新收入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学习与应用(精编课件).ppt

05 五步法的具体应用
第一步: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 3、合同合并的处理
第七条 企业与同一客户(或该客户的关联方)同时订立或在相近时间内先后订立 的两份或多份合同,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应当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一)该两份或多份合同基于同一商业目的而订立并构成一揽子交易。 (二)该两份或多份合同中的一份合同的对价金额取决于其他合同的定价或履行情况。 (三)该两份或多份合同中所承诺的商品(或每份合同中所承诺的部分商品)构成本准 则第九条规定的单项履约义务。
企业向客户转让一系列实质相同且转让模式相同的、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也应 当作为单项履约义务。
转让模式相同,是指每一项可明确区分商品均满足本准则第十一条规定的、在某一 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的条件,且采用相同方法确定其履约进度。
精品课件
05 五步法的具体应用
第二步: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 2、履约义务的识别
2017年版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的学习与应用
主讲人:毕文涛
工作部门:审计二部
精品课件
01.准则修订的背景
目录 Contents
02.修订的主要内容 03.新准则执行时间 04.收入确认的五步法
05.五步法的具体应用
06.特定交易(或事项)的处理
07.合同成本
08.收入的列报和披露
精品课件09.新旧准则的衔接
三、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 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四、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 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新收入准则应用案例讲解

新收入准则应用案例讲解新收入准则是指2024年1月1日起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收入》(以下简称新准则),它取代了原有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收入》。
新收入准则对企业在确认收入时,强调了更多的重点和细节,以更准确的反映经济实质。
本文将通过一个案例来讲解新收入准则的应用。
案例背景:公司为一家电商平台,主要收入来自于在线销售产品和提供广告服务。
在新收入准则下,公司要根据规定进行合理的收入确认。
根据新准则,企业对合同中的每一项销售单元都需要确定收入。
销售单元是指具有独立商业风险和收益的商品或服务。
公司通常以礼品卡和商品两种方式销售,因此需要将销售单元拆分成礼品卡销售和商品销售两个部分。
礼品卡销售的准则:根据新准则,礼品卡销售不能确认为收入,而应当确认为应收收入。
因为在礼品卡销售时,公司仅收到货币或财务资产,而并未完成实质性交易。
实质性交易是指公司已向客户提供了合同中具体的商品或服务。
因此,公司在销售礼品卡时,应将收到的款项确认为未归集的礼品卡销售收入,在客户消费礼品卡时,才能将礼品卡销售确认为收入。
商品销售的准则:商品销售即指客户通过电商平台购买实物商品。
根据新准则,商品销售的收入可以在以下两种情况下确认:一是公司已将商品从仓库发出,交由承运人运送给客户;二是公司已将商品交给客户,并且客户已经接受商品。
在这两种情况下,公司均可以确认相应的销售收入。
而对于退货和售后服务,公司需要根据新准则进行相应的调整。
广告服务的准则:广告服务是指公司通过广告投放为客户提供展示产品或服务的机会。
根据新准则,广告服务的准则与商品销售类似,收入应当在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确认:一是公司已经向受众展示了广告;二是公司已经用广告服务获得了相应的报酬。
在此之后,公司可以确认相应的广告服务收入。
案例结论:在新收入准则下,该公司需要按照不同的销售单元对收入进行合理确认。
对于礼品卡销售,应当确认为应收收入;对于商品销售和广告服务,应当在实质性交易发生后确认为收入。
《新收入准则解析与行业应用示例

《新收入准则解析与行业应用示例新收入准则(IRFS15)是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关于收入计量和报告的准则,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旨在提供统一的、公平和准确的收入计量和报告规则,以更好地反映企业的商业活动。
新收入准则的核心是根据合同确定收入计量的方法,合同是指企业与客户之间存在法律效力的协议,包括明确规定了权益、条件和支付方式的文件。
在确定收入计量时,需要将整个合同划分为各个独立的履约义务,并按照相对单价法、增量成本法、可变单价法等方法进行计量。
下面以房地产行业为例,解析新收入准则的应用。
在房地产行业,开发商通常与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
根据新收入准则,开发商在签订购房合同后需要根据合同条款和交易条件来确定收入计量的方法。
首先,开发商需要判断购房合同是否符合合同的定义,即是否是与客户之间存在法律效力的协议。
只有合同符合法律效力,才能按照新收入准则进行收入计量。
其次,开发商需要将购房合同划分为不同的履约义务,例如购房款、定金、尾款等。
每个履约义务都需要根据收款条件和交易条款来确定相应的收入计量方法。
例如,假设购房合同约定购房者需要在签订合同时支付定金,合同约定支付定金后购房开发商有义务向购房者提供购房物业的使用权。
根据新收入准则,开发商在收到定金后应当确认与定金金额相当的收入,并将其记入负债,直到交付购房物业后确认相应的收入。
另外一个例子是,在购房合同约定交付时间之前,购房者有权根据合同条款取消购房合同。
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不能确认相应的收入,而应当根据合同和法律规定退还购房者已支付的款项。
此外,新收入准则还要求开发商在每个报告期内对收入计量进行实质指标测试,以确保相关的收入金额得到准确计量。
如果发现收入计量存在错误,开发商应当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披露。
总结而言,新收入准则对房地产行业的应用十分重要。
开发商需要仔细分析既有合同和交易条款,合理划分履约义务,并根据合同和交易条款确定相应的收入计量方法。
同时,开发商还需要进行实质指标测试,确保收入计量的准确性和公允性。
新会计准则—收入概述(PPT 30张)

销售商品收入(4/10)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是指收入的金额能够合理地估计。 如果收入的金额不能够合理地估计,则无法确认收入。 有时,由于销 售商品过程中某些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也有可能存在商品销售价格发 生变动的情况,如附有销售退回条件的商品销售。如果企业不能合理 估计退货的可能性,就不能够合理地估计收入的金额,不应在发出商 品时确认收入,而应当在售出商品退货期满、销售商品收入金额能够 可靠计量时确认收入
6.申请入会费和会员费只允许取得会籍,所有其他服务或商品都要另行收费的,在 款项收回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确认收入;申请入会费和会员费能使会员在会员期 内得到各种服务或商品,或者以低于非会员的价格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在整个 受益期内分期确认收入 7.属于提供设备和其他有形资产的特许权费,通常在交付资产或转移资产所有权时 确认收入;属于提供初始及后续服务的特许权费,在提供服务时确认收入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2/3)
确认条件(同时满足)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3/3)
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确认相 关的收入和费用,同时确认金融资产或无形 资产 收费金额固定,或者合同授予方补偿差价, 将“工程结算”从贷方转出,同时确认为金 融资产(应收账款) 收费金额不固定,则确认为无形资产 不确认建造服务收入,应当按照建造过程中支 付的工程价款等分别确认金融资产或无形资产 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确认与后续 经营有关的收入和费用
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根据收入和费用配比原则,与同一项销售有关的收入和成本 应在同一会计期间予以确认;成本不能可靠计量,相关的收入也 不能确认,如已收到价款,收到的价款应确认为一项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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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入准则的修订背景及实施安排
• 修订背景
•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于2014年5月发布了《国际财务报 告准则第15号——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 (IFRS15),自2018年1月1日起生效。
• 为切实解决我国现行准则实施中存在的具体问题,进一 步规范收入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披露,并保持我国企 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借鉴IFRS15, 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修订形成了新收入准则。
• 新收入准则规定了合同需要满足的条件:一是合同双方对 签订的合同进行了批准审核,而且承诺了履行各自应尽的 义务;二是合同双方明确了转让的商品或者劳务的权利以 及义务;三是明确合同中的收支条款;四是双方签订的合 同必须具有商业实质;五是企业给客户转让商品取得的对 价可能收回,在双方签订合同且满足以上条件之后,收入 确认才开始进行。
• 新的收入准则将以往两个收入确认模型进行了合并,不再对 业务的类型进行区分,而是将履约义务作为确认标准,避免 了两项标准同时运用而引发的问题。
二、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变化
• (二)收入确认时点的变化
• 旧收入准则收入确认点为销售商品或者提供劳务的 主要风险以及报酬的转移,但由于很多时候销售商 品和提供劳务之间没有明显的界限(如空调销售与 安装),这就造成收入时间点的确认比较困难。
• 新收入准则的收入确认点是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 控制权转移,这就是通过经济利益的转移作为收入 的确认点,与旧收入准则相比,受到人为因素的影 响较小,企业业务实质的结算结果更加客观。
二、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变化
• (三)合同处理的变化
• 旧收入准则中在处理多种交易安排合同的时候,仅仅对奖 励积分的会计处理做出了相关规定。
一、收入准则的修订背景及实施安排
• 实施安排
•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要求自2021年1 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为这些企业预留近三年的 准备时间。
• 4.对于条件具备、有意愿和有能力提前执行新收入 准则的企业,允许其提前执行本准则。
• 执行本准则的企业,不再执行2006年2月15日印发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和《企业会计准 则第15号——建造合同》,以及2006年10月30日印 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 南》。
三、新收入准则下收入确认的“五步法”
• 新收入收入确认的第一步,在双方签订的合同 中规定了企业的履约义务,并通过履约义务确定交易 的价格,并根据每个商品的价格比例把交易价格分摊 至合同中的履约义务,最终履行履约义务并确定收入, 这也就是新收入准则中的“五步法”模型。“五步法” 模型为收入确认提供了科学详尽的指导。
• 此外,在新收入准则中,要根据企业的角色,即企业是责任人 还是代理人,来确定企业的收入是总额还是净额,使得收入确 定更加规范,保证了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
二、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变化
• (五)收入信息披露要求对比
• 旧收入准则对于信息披露没有做出过高的要求,这使得很多企 业在对收入信息进行披露时大同小异,不能体现出本企业自身 的特点。
• 此外新收入准则还引入“履约义务”这一概念 ,并且对 如何识别单个的履约义务,以及如何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合 同中各项履约义务当中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二、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变化
• (四)特定交易处理的变化
• 在旧收入准则中没有涉及到关于特定交易的规定,只是在准则 中对于部分的特定交易做出了解释。
• 新收入准则中对可变对价合同、附有质保条款的销售、总额法 与净额法的区分以及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等特定的交易中 对于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三、新收入准则下收入确认的“五步法”
三、新收入准则下收入确认的“五步法”
• 例:某一大型实验设备销售公司,其主要业务是进行实验设备 销售,与此同时该公司还提供安装服务以及技术支持服务。
• 在2018年4月20日该公司与客户签订了实验仪器的销售合同, 合同中总价为400万元(不含税),在销售合同中做出了以下 几项规定:第一,该公司向客户销售大型实验设备一台;第二, 该公司为客户提供实验设备的安装服务;第三,该公司为客户 提供18个月的售后技术服务。此客户在2018年4月27日向该公 司支付合同款100万元,实际上支付了80万元。该公司在2018 年4月30日向客户交付实验仪器,并对实验设备进行安装。
• 此公司也向其他客户单独销售以上商品或服务,其中该公司单 独卖出一台实验仪器的价格为392万,单独安装一台实验仪器 的费用为5万元,单独提供一台实验仪器的技术支持服务,即 18个月的售后技术支持服务为12万元(这三种售价均不含税)。
一、收入准则的修订背景及实施安排
• 实施安排
• 1.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 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 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这一要求与IFRS15的 生效日期保持一致,以避免该类上市公司境内外报表出 现差异。
• 2.其他在境内上市的企业,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新收入准则,为这些企业预留两年的准备时间,以总结 借鉴境外上市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经验,确保所有上 市公司高质量地执行新准则。
二、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变化
• (一)收入确认模型的变化
• 旧收入准则有两个收入确认模型:第一种收入确认模型是在 《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中,以风险或报酬转移 为基础确认,主要用于商品或者服务的收入;另一种收入确 认模型是在《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中,以完 工百分比为确认,主要用于提供劳务的收入以及建造合同的 收入。但有时候两者之间的界限不够明显,致使财务人员在 实物处理过程中判断困难。
• 新收入准则要求企业在做收入信息披露时要做到以下三点:第 一,要求企业根据合同对合同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合同负债的 账面价值等信息进行披露;第二,在披露企业收入确认会计政 策的同时还要对会计估计以及相关的变更进行披露;第三,要 求企业披露的收入信息要同企业的合同信息相关,即企业必须 披露与自身经营密切相关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