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通信客户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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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业务办理合同协议书

中国移动业务办理合同协议书

中国移动业务办理合同协议书这是小编精心编写的合同文档,其中清晰明确的阐述了合同的各项重要内容与条款,请基于您自己的需求,在此基础上再修改以得到最终合同版本,谢谢!《中国移动业务办理合同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客户”):乙方(以下简称“中国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办理中国移动业务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业务范围1.1 甲方同意选择并订购乙方提供的中国移动通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语音通话、短信、上网等业务。

1.2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业务规定,选择合适的套餐,并按照约定的收费标准支付费用。

第二条 服务标准2.1 乙方应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尽最大努力确保服务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2.2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服务范围和标准,为甲方提供优质的客户服务和技术支持。

第三条 费用及支付3.1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收费标准,按时支付各项服务费用。

3.2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正规的发票等财务凭证。

第四条 合同期限4.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4.2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需要继续使用乙方服务,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签订新的服务合同。

第五条 违约责任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5.2 若乙方未按照约定提供服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收取的费用。

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对于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他7.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请基于您自己的需求,在此基础上再修改以得到最终合同版本,谢谢!。

移动通信客户服务协议

移动通信客户服务协议

移动通信客户服务协议Happy First, written on the morning of August 16, 2022中国移动通信客户服务协议本协议甲方系指客户;乙方系指中国移动通信集团xx有限公司授权的位于本协议签署地的下属市级分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双方达成以下协议:一、服务内容及服务承诺1.甲方愿意使用乙方提供的号码;并接受乙方提供的通信服务;乙方愿意在现有技术条件下网络覆盖范围内以及签订有漫游协议的通信运营商的网络覆盖范围内为甲方提供通信服务..2.甲方可以自主选择是否订购第三方服务商提供的由乙方代收服务费的增值电信业务以下简称“代收费业务”;具体业务内容及资费标准由第三方服务商负责告知甲方;乙方予以协助..3.乙方提供的通信服务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政府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标准;甲方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务..4.乙方将通过营业厅、门户网站、xxxx6热线等渠道公示服务项目、服务时限、服务范围及资费标准等内容..乙方向甲方明确提供服务项目和资费标准;甲乙双方通过业务受理单等方式具体签署服务协议..5. 乙方向甲方提供便捷的业务办理和客户投诉受理渠道;乙方客户投诉处理部门应在接到客户投诉之日起48小时内处理..二、入网登记1.甲方使用乙方客户号码并接受乙方提供的通信服务;需办理入网登记手续..甲方办理入网登记手续时;需向乙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甲方委托他人代办入网时需同时提供代理人真实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委托书..有效身份证件是指: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仅用于未成年客户、军人身份证件、武装警察身份证件、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公民护照..单位有效证件是指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并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单位授权书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代理人和经办人代办入网登记手续时要签名..2.甲方及其受托人拒绝出示有效证件;拒绝提供其证件上所记载的身份信息;冒用他人的证件;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失效的证件的;乙方不得为其办理入网手续..3.如甲方入网登记资料发生变更;应及时到乙方营业厅办理资料完善手续..4.甲方入网后自动获取客户初始服务密码的;应立即修改初始服务密码并妥善保管..服务密码是业务办理的凭证;凡使用服务密码定制、变更业务的行为均被视为甲方或甲方授权的行为;因甲方密码保管不善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避免损失扩大..茕桢广鳓鲱选块网羁泪镀齐钧..5.甲方因SIM卡丢失或损坏等原因需办理补卡手续或换卡手续时;甲方应凭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乙方营业网点办理;甲方委托他人代办需同时提供甲方及代理人真实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委托书..三、资费及费用交纳1.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通信服务应支付相关费用;乙方收取的相关费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甲乙双方的约定..2.乙方为甲方提供免费的话费清单和通话详单查询服务;并有义务对账单、详单进行解释..3.甲方应按照与乙方约定的时间、方式;向乙方交纳费用账单中记载的全部费用..逾期未交的;自付费日期期满后次日起;甲方应按照每日未交款项的3‰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4.自欠费停机之日起60日内;如甲方交清欠费和违约金的;乙方应在甲方交清欠费和违约金后的24小时内恢复暂停的服务以下简称“复机”..欠费停机满60日;甲方仍未交清欠费和违约金的;乙方有权终止提供通信服务以下简称“销号”;并可以通过信函、公告、委托第三方等方式追缴全部欠费和违约金..5.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及时交费;甲方未及时交费的;乙方有权暂停或限制甲方的通信服务;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1甲方在规定的交费期限内未交清费用的;2甲方银行账户被查封、冻结或余额不足等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结算时划扣不成功而欠费的;3甲方预付费使用完毕而欠费的;4甲方以“先使用;后付费”方式结算;通信费用超过可透支额度的;5甲方发送带有违法违规内容信息的..若甲方无过错;被乙方暂停或限制通信服务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6.甲方可以自行申请办理停机保号业务;停机保号期间收取停机保号费..7.乙方对计费原始数据保留期限为5个月系统产生用户话单当月起后5个月;不含当月..若甲方对乙方收取的费用有异议;应在异议费用发生后5个月内向乙方提出系统产生用户话单当月起后5个月;不含当月..乙方对甲方在异议话费发生后5个月内提出异议的话单;应保存至异议解决为止..8.甲方对乙方收取的费用提出异议的;乙方有责任在规定的投诉受理时间内进行调查、解释;经核实确属乙方责任多收费用的;在甲方确认后乙方应在30日内将已多收的部分双倍返还甲方..9.如果甲方订购第三方服务商的代收费业务;则视同甲方同意乙方代第三方服务商向甲方收取服务费..若甲方对收取的代收费业务服务费有异议;可与第三方服务商协商解决;乙方应予协助..xx.甲方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号码不被非法盗用;若发现通信费用异常增长;可及时拨打客服热线xxxx6或到乙方营业网点办理停机手续;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如乙方发现甲方费用异常增长;应尽可能迅速告知甲方;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和公安部门调查相关情况..四、协议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乙方承诺资费方案有效期为一年双方特殊约定的除外..乙方有权在有效期截止后修改资费方案..如需修改;乙方应在修改前两个月通知甲方;甲方可以选择修改后的资费方案或乙方提供的其他资费方案..如无需修改;则原资费方案顺延一年;顺延次数不限..xx.经协商一致;甲方可以将本协议项下的号码过户给第三人以下称受让人..甲方和受让人应持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乙方营业网点办理过户手续..1甲方需在办理过户前结清已出账的通信费用;受让人承担甲方在过户日前可能发生而未出账的费用..一旦出现上述费用;乙方将直接向受让人收取..2甲方过户日前的可用积分、促销电子券、手机支付等权益由甲方自行处理;过户后甲方的上述权益将由受让人承继使用..甲方过户日前的可用积分由甲方自行处理;过户后甲方的可兑换积分、总消费积分将由受让人承继使用..3甲方在签订本协议前可查询打印过户前的通话清单、账单;甲方同意过户后不再向乙方提出过户前的通话清单、账单查询打印的要求;受让人不得向乙方提出对过户前通话清单、账单的查询打印要求..4过户后受让方应及时设置或修改服务密码、门户网站密码、定制的各类业务的使用密码..因受让方未设置、修改密码或密码保管不善造成的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乙方应协助受让方避免损失的扩大..23.甲方可以持登记的有效身份证件到乙方营业网点要求终止提供服务以下简称销号..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应拒绝甲方销号;甲方应在销号前结清所有费用..34.甲方在未参与赠送、销售优惠等营销活动情况下;销号时;可以预约将余额一次性转入乙方另一有效号码的账户;或全部以现金方式退还;甲方在参与赠送、销售优惠等营销活动情况下;费用余额按营销活动协议约定进行处理..45.如遇政府主管部门统一调整资费标准的;本协议按政府主管部门调整后的资费标准在规定的时间起执行..5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部门的规定;收回号码;终止提供服务;由此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责任:1甲方包括代理人、过户业务的受让人提供的证件虚假;2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3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从事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4乙方收到国家有关部门通知要求停止向甲方提供通信服务..五、隐私和通信权益保护1.甲方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不受侵犯;乙方对甲方的客户资料和通信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如因乙方责任导致泄密的;乙方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要求乙方提供协助和配合;乙方给予协助和配合的;不构成违反保密义务..2.乙方收集、使用甲方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乙方可以通过业务受理系统登记、纸质返档等方式;以提供电信服务为目的;在业务活动中依法收集、使用甲方用户个人信息..3.甲方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不得发送违法信息或未经接收客户同意大量发送骚扰信息;不得有拨打骚扰电话等不当行为;否则;乙方可以暂停向甲方提供服务;直至终止服务..六、特别提示1.甲方入网时可自愿选择乙方提供的资费和服务..2.甲方应使用取得国家入网许可并具有进网许可标志的终端设备;该终端设备应具有支持甲方所选服务的相应功能..七、争议解决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八、其他1.甲方办理与乙方相关的各类业务所签署的业务受理单、表单、协议等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经加盖乙方公司的合同专用章;甲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双方以电子签名、电子印章形式签订的协议;与纸质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国移动通信客户入网服务协议详情

中国移动通信客户入网服务协议详情

中国移动通信客户入网服务协议一、服务内容及服务承诺1.客户愿意使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XX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的号码,并接受公司提供的电信服务,公司愿意在现有技术条件下网络覆盖范围内以及签订有漫游协议的电信运营商的网络覆盖范围内为客户提供电信服务,具体服务内容由客户与公司通过签署业务受理单或其他方式另行约定。

2.客户可以自主选择是否订购第三方服务商提供的由公司代收服务费的增值电信业务(以下简称“代收费业务”)。

3.公司提供的电信服务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政府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标准;客户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公司提供的服务。

4.公司将通过营业厅、门户网站、10086热线等渠道公示服务项目、服务时限、服务范围及资费标准等内容。

5. 公司向客户提供便捷的业务办理和客户投诉受理渠道,公司应在接到客户投诉之日起48小时内回复。

二、入网登记1.客户使用公司客户号码并接受公司提供的电信服务,需办理入网登记手续。

客户办理入网登记手续时,需向公司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客户委托他人代办入网时需同时提供代理人真实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委托书。

有效身份证件是指: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仅用于未成年客户)、军人身份证件、武装警察身份证件,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

单位有效证件是指单位注册登记证照原件或盖单位公章的注册证照复印件,并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单位授权书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2.如客户入网登记资料发生变更,应及时到公司营业厅办理资料完善手续。

因客户或其代理人提供的资料不详、不实或变更后未及时办理资料完善手续等原因所造成的后果由客户自行承担。

3.客户入网后自动获取客户初始服务密码的,应立即修改初始服务密码并妥善保管。

因密码保管不善造成的后果由客户自行承担,但公司有义务协助客户或公安机关调查相关情况。

为方便办理业务,公司可根据客户申请以短信等方式提供随机密码,该密码可作为办理业务的临时凭证。

中国移动客户服务协议

中国移动客户服务协议

中国移动客户服务协议本文为中国移动与客户之间的服务协议。

该协议旨在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客户在使用中国移动提供的移动通信服务时享受到优质的服务和保障。

第一条服务内容及标准1.1 中国移动将为客户提供移动通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语音通信、短信、数据通信等。

1.2 中国移动承诺提供稳定可靠的网络服务,并不断提升通信质量,以确保客户的通信需求得到满足。

1.3 中国移动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障客户的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严禁将客户个人信息泄露给未经客户授权的第三方。

第二条客户权利和义务2.1 客户有权选择中国移动提供的不同套餐和服务,以满足个人通信需求。

2.2 客户有权获得清晰明了的账单和消费信息,以及查询自己的通信记录。

2.3 客户有义务保持个人账户信息的准确性,并定期支付费用。

如有账户异常或欺诈行为,中国移动有权暂停或终止客户的服务。

2.4 客户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协议约定以及中国移动的管理规定,不得利用移动通信网络从事违法、不良行为,如造谣传谣、传播淫秽信息等。

第三条服务终止和违约责任3.1 客户有权在合同期满后选择终止服务,需提前向中国移动提出书面通知。

3.2 如客户违反协议约定,中国移动有权暂停或终止客户的服务,并保留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3.3 客户因未履行约定的支付义务导致服务被中止的,需支付相应违约金或赔偿。

第四条争议解决4.1 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2 争议解决期间,协议的其他条款将继续履行,不影响双方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协议修订和生效5.1 协议的修订需经双方书面同意并签署补充协议。

5.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中国移动官方网站公布。

5.3 客户在签署本协议后即视为已知晓并同意接受本协议中的所有条款和规定。

结束语本协议旨在保护客户的权益,确保客户在使用中国移动的移动通信服务时享受到优质的服务和保障。

中国移动通信客户服务协议

中国移动通信客户服务协议

中国移动通信客户服务协议
本协议是由中国移动通信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移动”)和用户(以
下简称“客户”)签署的,旨在规范双方在通信服务方面的权益和义务。

一、服务内容
1.1中国移动将为客户提供通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语音通话、短信、彩信、上网等。

二、使用权益
三、使用限制
3.1客户在使用通信服务过程中应遵守中国移动的相关规定,不得利
用通信服务从事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发送垃圾短信、手机诈骗等。

3.2客户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破坏中国移动通信网络的正常运行。

四、费用及支付方式
4.1客户需按照中国移动规定的资费标准支付通信费用。

4.2客户可选择合适的支付方式进行费用支付,包括但不限于现金、
银行转账等。

五、服务终止及解除
5.1客户可以随时申请终止通信服务,但需提前通知中国移动,并支
付相应的费用。

5.2在下列情况下,中国移动有权终止或暂停向客户提供通信服务:
5.2.1客户违反了本协议中的约定。

5.2.2客户未按时支付通信费用。

5.2.3客户利用通信服务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六、争议解决
6.1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6.2如协商不成,双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条款
7.1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两年。

双方可以协商续签或解除。

7.2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一旦签署,即为双方的合法约束文件,双方应遵守并履行协议中的相关条款。

中国移动客户优惠服务协议

中国移动客户优惠服务协议

中国移动客户优惠服务协议一、背景和目的中国移动作为中国最大的电信运营商之一,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客户的需求,推出了客户优惠服务协议。

该协议旨在为客户提供更全面、更便利的服务,提高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

二、合约条款1.客户优惠服务的范围:该服务适用于在社会渠道购买自带机的客户,包括但不限于合约机、非合约机等。

客户优惠包括话费优惠、流量优惠、服务保障等。

2.话费优惠:客户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不同的话费套餐,享受相应的优惠。

中国移动将提供不同等级的套餐,以满足客户对通话和短信的需求。

5.合约期限:客户在购买自带机时,需签订合约。

合约期限可以根据客户的选择而定,一般为12个月或24个月。

在合约期限内,客户需按时支付相关费用,并遵守协议条款。

6.服务费用:客户在使用中国移动的通信服务时,需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服务费用根据客户选择的套餐和使用情况而定。

客户可以选择每月自动扣费或者到营业厅缴费。

7.协议解除:客户在合约期限内,有权提前解除协议,但需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协议期满后,客户可以选择继续使用服务或者更换其他运营商。

三、协议有效性和变更1.本协议自客户购买自带机时生效,有效期与合约期限相同。

2.中国移动有权根据市场需求和政策法规的变化,对协议条款进行修改和调整。

修改后的协议将在中国移动官方网站公布,并在公告后的一定期限内通知客户。

客户在收到通知后,如不同意修改后的协议,可以提前解除协议。

四、协议的附带条款1.本协议适用于中国移动所有客户优惠服务,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2.在协议生效期间,若客户违反协议条款,中国移动有权终止相关优惠服务,并根据情况追究相关责任。

3.所有协议的争议解释均以中国法律为准。

五、协议的补充和解释六、协议的生效和签署本协议经客户和中国移动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客户可以通过中国移动官方渠道或者中国移动授权的代理商购买自带机,并签署协议。

七、协议的终止和解除1.协议期满后,双方可以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合作。

中国移动客户优惠服务协议(社会渠道自带机合约)

中国移动客户优惠服务协议(社会渠道自带机合约)

中国移动客户优惠服务协议(社会渠道自带机合约)甲方(申请人):;乙方(社会渠道):乙方经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的授权,本着为甲方提供“优质、优先、优惠”服务的宗旨,以甲方自愿选择为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签约自带机入网补充协议:一、甲方自愿参加乙方本次营销活动,具体如下:1、本次协议的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合计个月)2、甲方参与方案:1)甲方若参与了本次活动的承诺最低消费优惠,同时参与过其它承诺消费性质活动,最低消费采取就高原则。

2)最低消费金额包括基本月租、套餐费、数据业务、梦网业务、语音、短信等所有出账费用,但集团代付、个人代付、我司赠送的数据业务费用不计入,预付费客户参加我爱我家、非常假期等赠送费用的消费不计入。

合约期间客户不得停机、销户或转品牌。

3)赠送账户话费使用规则:仅可支付部分自有业务,如用于抵扣基本套餐费和话音通信费,具体包括话音套餐费、自有数据业务套餐费、新业务月租费、语音通信费等;不可支付合作类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彩铃、短信、彩信、 IVR 语音、梦网信息费等,具体以10086服务热线或广东移动网站解释为准。

4)本优惠办理后不能回退。

4、甲方参与条件1)甲方须承诺月最低消费,即合约期内即使客户当月消费达不到承诺的消费值,也将按照承诺消费值每月进行扣减。

2)甲方须承诺合约期内使用相应月套餐,合约期内不能取消,不能换为低档套餐。

3)甲方须于次月起六个月内,手机仅限在办理方案的号码上使用,并每月累计国内通话(不含10086等特服号,全球通号码不含主叫短号)时长≥10分钟且次数≥6次或当月国内使用流量(不区分2/3/4G)≥100MB,且通信行为(产生语音通话或数据流量)每月至少2天或以上。

若有不符合上述机卡合一规则的,则于不符合月份的次月底前对办理方案号码扣取相当于月返还话费额度的协议补收费。

在购机次7个月起取消后续话费返还。

4)甲方须承诺从办理本优惠当月起(含当月)6个月内,不能重复办理江门移动预存赠送额度200元(含积分)或以上优惠活动、任何购机合约优惠以及我司指定的其他优惠活动。

服务协议(移动公司)

服务协议(移动公司)

服务协议尊敬的用户,欢迎您访问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移动”)的客户端软件。

本协议是您(或称"用户")与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移动”)之间就使用“安徽移动”软件服务所订立的契约。

在注册或通过移动手机号码登录本客户端前,请您仔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特别是协议中以加粗字体显示的内容,您应重点阅读。

如您对协议有任何疑问,可向中国移动咨询。

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或其中任何条款约定,请您立即停止注册或登录;您点击"同意"按钮后,本协议即构成对双方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一、定义1、本客户端:在本协议中除非专门指明或声明,均指由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所有并负责运营的“安徽移动”客户端。

2、所有权以及相关的权利:在本服务协议中,除非专门指明或声明,均意味着:第一,所有权;第二,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第三,除上述权利之外的对物、信息及其载体和表现形式的使用、利用、传播、复制、发行、编辑、修改、处分等权利。

3、用户:在本服务协议中,除非专门指明或声明,是指接受本服务协议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4、个人信息:在本服务协议中,除非专门指明或声明,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用户身份或者反映用户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

5、网络服务:指本客户端基于互联网方式向用户提供的业务宣传、业务查询、业务办理、交费充值、商品交易等服务。

二、网络服务内容1、本客户端向用户提供的网络服务包括:(1)用户注册、登录、安全退出、找回密码、修改密码、基本资料修改、历史订单查询等服务;(2)业务办理、缴费服务(仅向移动用户提供);(3)商品交易服务;(4)发布的文字、软件、声音、图片、录像、图表、广告中的全部内容;(5)客户端消息通知服务;(6)本客户端为用户提供的其他服务。

2、本客户端有权根据情况变化调整网络服务的具体内容,本客户端提供的自助业务办理功能和商品信息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变动,对此中国移动不作特别通知,也不对网络服务的提供或不提供作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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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通信客户服务协议
本协议甲方系指客户,乙方系指中国移动通信集团xx有限公司授权的位于本协议签署地的下属市级分公司。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及服务承诺
1.甲方愿意使用乙方提供的号码,并接受乙方提供的通信服务,乙方愿意在现有技术条件下网络覆盖范围内以及签订有漫游协议的通信运营商的网络覆盖范围内为甲方提供通信服务。

2.甲方可以自主选择是否订购第三方服务商提供的由乙方代收服务费的增值电信业务(以下简称“代收费业务”),具体业务内容及资费标准由第三方服务商负责告知甲方,乙方予以协助。

3.乙方提供的通信服务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政府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标准;甲方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务。

4.乙方将通过营业厅、门户网站、xxxx6热线等渠道公示服务项目、服务时限、服务范围及资费标准等内容。

乙方向甲方明确提供服务项目和资费标准,甲乙双方通过业务受理单等方式具体签署服务协议。

5. 乙方向甲方提供便捷的业务办理和客户投诉受理渠道,乙方客户投诉处理部门应在接到客户投诉之日起48小时内处理。

二、入网登记
1.甲方使用乙方客户号码并接受乙方提供的通信服务,需办理入网登记手续。

甲方办理入网登记手续时,需向乙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甲方委托他人代办入网时需同时提供代理人真实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委托书。

有效身份证件是指: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仅用于未成年客户)、军人身份证件、武装警察身份证件、港
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公民护照。

单位有效证件是指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并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单位授权书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代理人和经办人代办入网登记手续时要签名。

2.甲方及其受托人拒绝出示有效证件,拒绝提供其证件上所记载的身份信息,冒用他人的证件,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失效的证件的,乙方不得为其办理入网手续。

3.如甲方入网登记资料发生变更,应及时到乙方营业厅办理资料完善手续。

4.甲方入网后自动获取客户初始服务密码的,应立即修改初始服务密码并妥善保管。

服务密码是业务办理的凭证,凡使用服务密码定制、变更业务的行为均被视为甲方或甲方授权的行为,因甲方密码保管不善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避免损失扩大。

茕桢广鳓鯡选块网羈泪镀齐鈞。

5.甲方因SIM卡丢失或损坏等原因需办理补卡手续或换卡手续时,甲方应凭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乙方营业网点办理,甲方委托他人代办需同时提供甲方及代理人真实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委托书。

三、资费及费用交纳
1.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通信服务应支付相关费用,乙方收取的相关费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甲乙双方的约定。

2.乙方为甲方提供免费的话费清单和通话详单查询服务,并有义务对账单、详单进行解释。

3.甲方应按照与乙方约定的时间、方式,向乙方交纳费用账单中记载的全部费用。

逾期未交的,自付费日期期满后次日起,甲方应按照每日未交款项的3‰(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自欠费停机之日起60日内,如甲方交清欠费和违约金的,乙方应在甲方交清欠费和违约金后的24小时内恢复暂停的服务(以下简称“复机”)。

欠费停机满60日,甲方仍未交清欠费和违约金的,乙方有权终止提供通信服务(以下简称“销号”),并可以通过信函、公告、委托第三方等方式追缴全部欠费和违约金。

5.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及时交费,甲方未及时交费的,乙方有权暂停或限制甲方的通信服务,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1)甲方在规定的交费期限内未交清费用的;
(2)甲方银行账户被查封、冻结或余额不足等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结算时划扣不成功而欠费的;
(3)甲方预付费使用完毕而欠费的;
(4)甲方以“先使用,后付费”方式结算,通信费用超过可透支额度的;
(5)甲方发送带有违法违规内容信息的。

若甲方无过错,被乙方暂停或限制通信服务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甲方可以自行申请办理停机保号业务,停机保号期间收取停机保号费。

7.乙方对计费原始数据保留期限为5个月(系统产生用户话单当月起后5个月,不含当月)。

若甲方对乙方收取的费用有异议,应在异议费用发生后5个月内向乙方提出(系统产生用户话单当月起后5个月,不含当月)。

乙方对甲方在异议话费发生后5个月内提出异议的话单,应保存至异议解决为止。

8.甲方对乙方收取的费用提出异议的,乙方有责任在规定的投诉受理时间内进行调查、解释,经核实确属乙方责任多收费用的,在甲方确认后乙方应在30日内将已多收的部分双倍返还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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