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同心桥水库工程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莲花湖水库整改工程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铜府办〔2017〕125号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莲花湖水库整改工程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莲花湖水库整改工程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铜府办〔2017〕125号各相关单位:经区政府同意,现将《莲花湖水库整改工程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8月18日莲花湖水库整改工程建设工作方案2017年3月15日至3月17日,国家审计署驻重庆特派办对重庆市铜梁区莲花湖水库工程建设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指出了项目建设中存在的相关问题。
2017年7月14日和8月10日,梅玉军副区长先后主持召开了两次莲花湖水库工程整改工作专题推进会。
为认真落实审计组反馈意见和市水利局、区政府提出的整改要求,切实做好问题整改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力争于2017年12月底前完成莲花湖水库整改工程建设任务。
二、工作内容(一)整改工程方案设计。
由项目法人积极与设计单位沟通联系,并于2017年8月20日前完成整改工程的方案设计,并报区水务局、区财政局审查。
(责任单位:土桥镇人民政府)(二)整改工程方案设计报批工作。
区水务局、区财政局收到整改工程的方案设计后,立即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出具评审意见,于2017年8月底前完成设计批复。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财政局)(三)项目招投标工作。
在开展整改工程方案设计的同时,项目法人落实预算编制单位,待方案设计批复后立即进行项目预算、审核及招投标工作。
(责任单位:土桥镇人民政府、区财政局)(四)整改工程建设工作。
在开展整改工程方案设计的同时,启动后续施工协调工作,待项目招标完成,立即进场施工,力争于2017年12月底前完成莲花湖水库整改工程建设任务。
重庆市铜梁县小北海水利工程

重庆市铜梁县小北海水利工程监理实施细则重庆江河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铜梁县小北海水利工程项目监理部二〇一一年七月编制:侯学义付和平陈勋郑强审核:张开发审批:刘云监理实施细则目录第一章工程监理工作细则 - - - - - - - - - - - - - - 1 第二章安全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 - - - - - - - - - - - - - - 14 第三章工程测量监理实施细则 - - - - - - - - - - 51 第四章工程建筑材料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 - - -- - - - - - 57 第五章工程质量检测试验监理实施细则- - - - - - - - - 65 第六章土石方明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 - - - - - - - - - - 71 第七章石方洞挖监理实施细则- - - - - - - - - - - - - - - 82 第八章土石方填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 - - - - - - - - - - 94 第九章水泥灌浆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 - - - - - - - - - - - 100 第十章砌体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 - - - - - - - - - - - - - 113 第十一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 - - - - - --118 第十二章工程验收监理实施细则 - - - - - - - - - - - 131 第十三章施工进度计划监理实施细则 - - - - - - - -137 第十四章合同计量与支付监理实施细则- - - - - - - - - - -143第十五章合同索赔监理实施细则- - - - - - - - - - - - - - 151 第十六章金属结构安装监理实施细则- - - - - - - - - - - 160第一章小北海水利工程监理工作细则一、目的为规范小北海水利工程监理工作,明确小北海水利工程监理工作职责和程序,提高小北海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制定本细则。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巫山县中硐桥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巫山县中硐桥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水利局•【公布日期】2009.07.13•【字号】渝水许可[2009]79号•【施行日期】2009.07.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土保持正文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巫山县中硐桥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渝水许可〔2009〕79号)巫山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你公司报送的《重庆市巫山县中硐桥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
经审查,现批复如下:一、《重庆市巫山县中硐桥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目的明确,所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技术文件和技术资料基本正确,内容较全面,基本符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GB50433-2008)和有关标准的规定的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和可行性研究阶段的设计深度。
原则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二、水土流失预测时段、预测内容、预测方法及预测结果基本正确。
该项目工程扰动原地貌面积约100.20h㎡,损毁的水土保持设施面积46.30h㎡,其中:土坎梯地24.62h㎡,林草地21.68h㎡。
三、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明确。
其防治范围面积为126.88h㎡,其中:项目建设区100.20h㎡,直接影响区26.68h㎡。
四、水土流失防治原则和目标明确,水土保持分区合理。
根据工程实施方案,结合水土流失类型、强度特征,水保工程设计中水土流失防治区分为坝枢区、水库淹没区、渠系及供水工程管道区、永久公路区、施工用地区、料场区、弃渣场区、拆迁安置区、复建工程区等9个分区,其中:渠系及供水工程管道区分为4个二级区、永久公路区分为2个二级区、施工用地区分为3个二级区。
水土保持措施结合主体工程施工分别进行了措施配置,同时提出的实施进度安排合理可行。
五、基本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防治总体方案,水土流失分区防治措施设计紧密结合主体工程的水土流失形式和特点。
根据本工程水土流失的预测、防治责任范围以及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防治内容,确定不同的防治措施及布局,并形成本方案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以达到主体工程建设顺利进行、项目建成后安全运营、周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和带动地方经济持续发展的目的。
灌区建设管理工作总结(推荐5篇)

灌区建设管理工作总结(推荐5篇)第一篇:灌区建设管理工作总结一、灌区在河北省经济发展特别是粮食生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河北省水资源严重短缺,十年九旱,发展灌溉是发展农业的必然要求,作为基础设施的大中型灌区为农业灌溉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截止目前,全省灌区工程建设已经形成一定的规模,现有30万亩以上的大型灌区21处,设计灌溉面积1242万亩,有效灌溉面积1100万亩,现有职工6399人,干、支渠道总长13098km,干、支渠建筑物49618座。
大中型灌区是农业灌溉及城市工业、生活等供水的基础设施,灌区的建设与发展,提高了水的利用率,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提高了抗旱减灾能力。
据统计分析,灌区的灌溉面积约占全省耕地面积的1/10,而灌区内的粮食产量约占全省粮食总产的1/5,灌区已成为全省粮食的主产区。
灌区除了农业灌溉外,还为城镇和农村供水,有效地缓解了供水区域内的用水紧张状况。
当前大中型灌区面临的主要问题是一方面水资源严重短缺,建设节水型的现代化灌区势在必行。
另一方面存在着工程设施严重老化失修、水的有效利用率偏低、用水不科学、水管理手段落后等制约着灌区发展的问题。
河北省的灌区多数是五十、六十年代兴建的工程,初建时就存在工程标准低、施工质量差、半拉子工程多等先天不足问题。
加之灌区长期执行低标准水费政策,灌区收入很低,使灌区的正常运行管理非常困难,无力进行大规模的工程改造,多数灌区靠吃工程老本维持运行,工程得不到及时养护,又加速了工程老化,经过几十年的运用,都已进入了更新期。
由于工程老化失修和配套设施不全,致使渠道输水能力降低,渗漏损失大,灌溉保证率底,据统计河北省大中型灌区的渠系水利用系数平均为0.5左右,实施大型灌区的节水改造具有长期的战略意义。
二、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灌区节水续建配套项目顺利实施“九五”以来,国家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大型灌区的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建设,河北省的石津、冶河、等12处大型灌区进行了程度不同的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有效地促进了大型灌区建设与发展。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铜梁区涪江等17条河流河道管理范围的通知-铜府〔2019〕179号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铜梁区涪江等17条河流河道管理范围的通知正文:----------------------------------------------------------------------------------------------------------------------------------------------------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铜梁区涪江等17条河流河道管理范围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区已完成涪江等17条河流的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工作,现向社会进行公布。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2019年12月24日重庆市铜梁区河道管理范围公布表序号河流编号河流名称流域面积(km2)区(县、自治县)境内区县人民政府是否批准是否市级河长河流是否区县级河长河流境内河段长度(km)划界成果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标准划界水库名称划界河段起止地点划界河段长度(km)划界岸线长度(km)设置界桩(界牌)(处)设置公示牌(告示牌)(处)划界工作起止时间合计/////327.457694.471161163//////1FCF00000000R涪江3588123上起高楼镇晒金石,下止安居镇杨寿村流入合川区23.20732.4543102017-2018年10年一遇洪水标准/已批准是是2FCFE0000000R琼江431137上起维新镇新滩村庙亚口,下止安居镇龙泉村黑龙咀37.37881.5977102017-2018年10年一遇洪水标准/已批准是是3FCFF0000000R小安溪167188.3上起永嘉镇竹海村,下止旧县街道永清村张家渡口87.6176.94349382014年;2017-2018年10年一遇洪水标准;堤防顶外延5米/已批准是是4FC41P62F023N淮远河52734.4上起土桥镇河口村河口,下止二坪镇严家村合滩寺34.15999.77132262013年;2016-2018年20年一遇洪水标准;50年一遇洪水标准/已批准否是5FCDGH000000R平滩河25819上起小林镇鱼龙村,下止平滩镇团保村与潼南区交界19.12753.1990162014-2015年2017-2018年10年一遇洪水标准;堤防顶外延5米/已批准否是6FCDGHA00000R侣俸河98.3619.4上起红旗水库,下止双河口出境至潼南12.85324.194272015年;2017-2018年10年一遇洪水标准;堤防顶外延5米/已批准否是7FCDHEB00000L巴川河57.7511.3上起小北海水库,下止与淮远河交汇处双河口;上起南城街道河东村大垭口水库,下止南城街道河东村双河口13.48128.276882013-2014年2017-2018年20年一遇洪水标准;50年一遇洪水标准/已批准否是8FCD8A000000R白羊河94.5127.3上起东城街道新兴洞沟岩,下止安居镇杨寿村汇入涪江与合川交界27.27757.12102152015年;2017-2018年10年一遇洪水标准;堤防顶外延5米/已批准否是9/滑滩子河86.244.93上起维新镇云华村锅底凼水库,下止伏龙寺流入潼南区3.063.03612017-2018年10年一遇洪水标准/已批准否否/大沟湾河4.065.67上起大沟湾水库,下止响水岩水库转角塘3.607.201622017-2018年5年一遇洪水标准;堤防顶外延5米/已批准否否11/会龙河30.2818.28上起永嘉镇复兴村砖房子,下止永嘉镇高龙村龙门滩16.5629.586062017-2018年5年一遇洪水标准;堤防顶外延5米/已批准是12/板桥河104.150.41上起永嘉镇高龙村龙门滩,下止永嘉镇高龙村龙门滩0.420.35212017-2018年5年一遇洪水标准;堤防顶外延5米/已批准否否13/穆家河62.4316.93上起拴牛水库,下止安溪镇老大桥16.9134.686662017-2018年5年一遇洪水标准;堤防顶外延5米已批准否是14/壁北河2701.5上起虎峰镇西泉村13社罗家湾,下止青龙湖水库库尾0.921.82412017-2018年5年一遇洪水标准;堤防顶外延5米/已批准否否15/茨芭河64.65.5上起土桥镇立灯村,下止土桥镇双水井5.6515.391432017-2018年10年一遇洪水标准/已批准否否16/建梁桥河58.96.56上起野鸡湾水库,下止旧县街道丁家村6.52113.632252017-2018年10年一遇洪水标准/已批准否否17FCDHD000000L久远河99.718.86上起拦河堰水库,下止久远河汇入小安溪河口18.73345.276882017-2018年10年一遇洪水标准/已批准否是——结束——。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关于拟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的公告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关于拟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铜梁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9.18•【字号】铜府〔2020〕104号•【施行日期】2020.09.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关于拟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铜梁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将铜梁区蒲吕至旧县快速通道新建工程项目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土地征收范围及现状拟征收蒲吕街道龙桥村五组、旧县街道石砚村四组等4个村25个组集体土地40.8470公顷,其中,农用地37.4409公顷、建设用地2.6152公顷、未利用地0.7909公顷。
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详见土地分类面积表(附件1)。
二、土地征收目的土地征收后,拟用于铜梁区蒲吕至旧县快速通道新建工程项目建设。
三、征地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征地补偿标准、人员安置方式及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按照《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3号)、《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5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府发〔2008〕45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2007年12月31日以前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和重庆市2008年1月1日以后新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8〕26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府发〔2013〕58号)、《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的通知》(铜府发〔2008〕12号)、《关于进一步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铜府发〔2013〕7号)和《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征地住房货币化安置的通知》(铜府发〔2017〕4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补偿安置方案详见附件2。
过半数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铜梁区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重庆市铜梁区同心桥水库工程

重庆市铜梁区同心桥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专家评审意见同心桥水库位于铜梁区福果镇石门村,属涪江一级支流小安溪支流久远河中游,工程开发任务为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调蓄水库,以及农业灌溉、大庙场镇和物流园区供水等综合利用。
2019年8月5日,重庆市发展改革委以《关于铜梁区同心桥水库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渝发改农〔2019〕954号)批复了可行性研究报告。
2019年8月20日,重庆市水利局在重庆创世纪宾馆组织召开了《重庆市铜梁区同心桥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以下简称《初设报告》)专家评审会。
参加会议的有铜梁区水利局,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西部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统称项目法人),黄河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设计单位)等单位的领导、代表以及特邀专家(专家组名单附后)。
相关单位人员和专家于2019年8月19日踏勘了工程现场,会上认真听取了项目法人和设计单位的汇报,进行了充分讨论,质量评定结论为基本合格,并提出了修改补充意见。
会后,设计单位进行了修改和补充。
2019年9月30日,重庆市水利局组织召开了《初设报告》专家复核会,专家组再次提出了修改补充意见。
经设计单位修改完善后,项目法人于2019年10月12日提交了修改后的《初设报告(报批稿)》。
经专家组再次复核后,认为修改完善后的《初设报告》基本达到初步设计编制深度,并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如下:一、水文(一)基本资料基本同意选定设计参证站,与可研阶段一致,并将资料系列由可研阶段的2015年延长至2017年。
(二)径流基本同意复核后仍采用可研阶段径流成果。
水库坝址多年平均径流深390.3mm,多年平均流量0.453m3/s,多年平均径流量1428.6万m3。
(三)洪水1.坝址设计洪水基本同意复核后的设计洪水成果,与可研阶段一致。
水库坝址处5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468 m3/s,洪水总量790万m3;1000年一遇校核洪峰流量750m3/s,洪水总量1320万m3。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铜梁区同心桥水库工程初步设计变更报告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铜梁区同心桥水库工程初步设计变更报告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水利局•【公布日期】2023.08.14•【字号】渝水许可〔2023〕66号•【施行日期】2023.08.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许可正文重庆市水利局关于铜梁区同心桥水库工程初步设计变更报告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渝水许可〔2023〕66号铜梁区水利局:你局《关于审批铜梁区同心桥水利工程重大设计变更报告的请示》(铜水文〔2023〕64号)和相关材料(项目代码:2017—500151—76—01—025336)收悉。
结合我局组织专家对该工程初步设计变更的评审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经研究,现准予行政许可如下。
一、工程实施情况2019年10月25日,重庆市水利局以“渝水许可〔2019〕75号”批复了同心桥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
截至2023年3月31日,水库枢纽工程除导流涵管未封堵外,其他项目均已施工完毕且通过了完工验收和阶段验收。
二、设计变更理由及变更内容(一)设计变更理由。
基本同意设计变更理由。
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同心桥水库提水泵站的取水流量和供水范围能满足本工程初设批复的高升桥泵站向大庙及物流园区供水需要,为避免重复建设,取消本工程供水工程。
2020年12月,重庆市水利局现场核查时,对大坝砼标号由C20变更为C15、埋石率由20%变更为25%的核查意见为“鉴于设计单位复核成果满足要求,原则同意此变更,但埋石率高,施工中应严格控制浇筑质量”,并发出重大设计变更现场核查表。
(二)设计变更内容。
基本同意设计变更内容。
主要变更内容如下:一是取消高升桥泵站向大庙物流园提供原水的管线工程。
二是大坝坝体混凝土强度等级由C20变更为C15,埋石率由20%变更为25%。
三是取消高升桥提水泵站2台供水水泵,保留4台灌溉水泵,相应调整泵房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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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同心桥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专家评审意见同心桥水库位于铜梁区福果镇石门村,属涪江一级支流小安溪支流久远河中游,工程开发任务为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调蓄水库,以及农业灌溉、大庙场镇和物流园区供水等综合利用。
2019年8月5日,重庆市发展改革委以《关于铜梁区同心桥水库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渝发改农〔2019〕954号)批复了可行性研究报告。
2019年8月20日,重庆市水利局在重庆创世纪宾馆组织召开了《重庆市铜梁区同心桥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以下简称《初设报告》)专家评审会。
参加会议的有铜梁区水利局,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西部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统称项目法人),黄河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设计单位)等单位的领导、代表以及特邀专家(专家组名单附后)。
相关单位人员和专家于2019年8月19日踏勘了工程现场,会上认真听取了项目法人和设计单位的汇报,进行了充分讨论,质量评定结论为基本合格,并提出了修改补充意见。
会后,设计单位进行了修改和补充。
2019年9月30日,重庆市水利局组织召开了《初设报告》专家复核会,专家组再次提出了修改补充意见。
经设计单位修改完善后,项目法人于2019年10月12日提交了修改后的《初设报告(报批稿)》。
经专家组再次复核后,认为修改完善后的《初设报告》基本达到初步设计编制深度,并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如下:一、水文(一)基本资料基本同意选定设计参证站,与可研阶段一致,并将资料系列由可研阶段的2015年延长至2017年。
(二)径流基本同意复核后仍采用可研阶段径流成果。
水库坝址多年平均径流深390.3mm,多年平均流量0.453m3/s,多年平均径流量1428.6万m3。
(三)洪水1.坝址设计洪水基本同意复核后的设计洪水成果,与可研阶段一致。
水库坝址处5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468 m3/s,洪水总量790万m3;1000年一遇校核洪峰流量750m3/s,洪水总量1320万m3。
2.支沟设计洪水基本同意支沟设计洪水的计算方法及计算成果。
3.分期设计洪水基本同意工程分期洪水计算方法和计算成果。
(四)泥沙基本同意泥沙计算方法和成果。
(五)水位流量关系基本同意采用水力学公式推算的坝址水位流量关系曲线。
(六)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及站网规划基本同意水文站网规划成果。
二、工程地质(一)区域构造稳定性同意区域构造稳定性与地震评价。
本区属弱震地质环境,场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值为0.05g,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35s,地震基本烈度为Ⅵ度。
区域构造稳定性分级为稳定性好。
(二)水库区工程地质基本同意水库区工程地质评价结论。
1.水库渗漏水库区地质构造简单,构造裂隙不发育,无断层通过,库盆岩性以砂、泥质岩为主,透水性较弱,具有良好的隔水作用;两岸地表分水岭较高,地下水分水岭高程高于水库正常蓄水位;水库两岸距低邻谷较远且受隔水性较好的砂泥岩地层阻隔,同时水库右岸至小安溪邻谷之间有蒲吕场向斜核部阻隔,基本不存在低邻谷渗漏问题;库首岩层走向与河谷一致,库水可能沿层间裂隙向下游渗漏。
库区封闭条件总体良好,除库首需沿主坝轴线至副坝轴线一带进行坝基坝肩防渗处理外,基本不存在库区渗漏问题。
2.库岸稳定水库左岸是顺向坡,岩层倾角在泥岩区大部分地段约大于库岸岸坡坡度,在砂岩区局部小于库岸岸坡坡度,总体上属基本稳定岸坡;右岸为逆向坡,砂、泥岩互层,局部地段泥岩风化后上伏砂岩会形成悬岩,但体量较小;水库蓄水后,不会发生库岸整体失稳情况。
总体上库岸属基本稳定岸坡,水库蓄水后库岸再造范围很小,不会影响水库正常运行。
3.水库浸没库区内耕地因种植作物主要为水稻,浸没影响较小,仅正常蓄水位附近有15处民房存在浸没问题,但均已纳入搬迁范围,未搬迁的民房基础,不受浸没影响。
因此,水库浸没影响较小。
4.固体径流及水库淤积库区存在少量水土流失现象,但水土流失作用不会造成水库大面积淤积,不会影响水库正常运行及使用寿命。
水库区汇水范围内地势较平缓,河流两侧冲沟植被较好,对岸坡保护较好,未形成较大范围的固体物质堆积,固体径流来源有限,固体径流及水库淤积来源主要为库岸斜坡无植被保护的残坡积土,受雨水冲刷后,汇入水库内,总量较少。
5.水库诱发地震库盆岩体透水性弱,库内无断层切割;库水附加于库盆岩体上的荷载较小。
水库蓄水后,发生水库诱发地震的可能性极小。
(三)坝址区工程地质1.坝址区基本工程地质条件基本同意坝址工程地质条件评价结论。
坝址区属构造侵蚀—剥蚀浅切丘陵地貌,两岸呈不对称的“U”型河谷,河床宽约21m;左岸山体宽厚,坡面完整顺直,为顺向坡;右岸为逆向坡,右岸山体后接三个低矮馒头型山丘,丘间分布三个低矮垭口,需修建三座副坝。
河床为厚2~6.2m的砂卵砾石含粘土,两岸基岩出露较好。
基岩为侏罗系中统上沙溪庙组(J2s)泥岩、砂质泥岩与灰白色长石岩屑砂岩互层。
坝址区未见断层,发育3组陡倾角裂隙,未见软弱夹层及层间破碎带。
岩层倾向右岸,倾角22~31°。
坝址区地表水、地下水对混凝土无腐蚀性、对钢结构具弱腐蚀性;地表水对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无腐蚀性,地下水具弱腐蚀性。
2.坝线及坝型比选上、下坝轴线方案属于同一地质单元,二者地形、地质条件相近,主要工程地质问题相同,两方案均有建坝条件,经多方面地质条件综合比较,基本同意地质上推荐上坝线。
从坝址地形地质条件、坝基处理、天然建筑材料比较,本阶段比较的三种不同重力坝坝型条件相同。
设计从非地质因素方面进行细化比较,基本同意采用埋石混凝土重力坝。
副坝坝基岩体主要以泥岩为主夹少量砂岩,强度较低,刚性坝和柔性坝均可在此布置。
从坝基的开挖深度和筑坝材料的选择综合比较,基本同意地质推荐采用土工膜防渗土石坝。
(四)枢纽主要建筑物工程地质条件基本同意枢纽主要建筑物工程地质条件评价及建议。
1.大坝主坝左岸坝基和河床坝基左侧以弱风化中上部砂岩作为持力层,河床坝基右侧以弱风化中上部泥岩作为持力层,主坝右岸坝基以弱风化中上部泥岩(夹砂岩)作为持力层。
三座副坝清除覆盖层,以基岩作为坝基持力层。
坝基主要存在沿层面裂隙和构造裂隙浅层以及沿建基面的抗滑稳定问题,建议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主坝左岸为顺向坡,基坑开挖时应采取支护措施;右岸以泥岩为主,其抗风化能力弱,基坑开挖后,要及时进行护坡处理。
坝基及坝肩应采取帷幕灌浆防渗,防渗帷幕两端应向山体延伸至水库正常蓄水位与相对不透水层(q≤5Lu)或地下水位相交处,防渗帷幕需深入相对不透水层5m。
左岸向内侧山体延伸约44m,右岸需从第三副坝开挖后的右坝肩端点向山体延伸约34m。
2.消力池建议以强风化中部砂、泥岩作为消力池边墙及底板地基持力层。
3. 管理房管理房建(构)筑物基础可采用砂岩作为地基持力层,边坡开挖时应分级分段开挖成台阶状,每6~10m坡高分级,从上至下开挖,若开挖坡度大于岩层倾角,造成切脚时,应进行护坡处理,坡顶应设置截水沟进行引排。
4.上坝公路及临时公路上坝公路及临时公路沿线覆盖层较薄,局部基岩出露,无严重不良地质现象,地质条件较简单。
建议挖除覆盖层,以基岩作为路基,开挖形成的边坡应及时支护处理。
(五)输水线路工程地质基本同意输水线路及主要建筑物工程地质条件评价及建议。
输水线路工程主要包括高升桥提水泵站、灌溉工程和供水工程。
高升桥提水泵站泵房基础地基开挖至弱风化基岩,泵房后侧至交通桥出口丘顶平台一线边坡开挖按地质建议坡比值放坡,并对坡面进行喷护处理。
建议将交通桥和人行桥的桥墩基础嵌入强风化中下部或弱风化基岩内。
灌溉和供水线路沿线地形地质条件简单,无不良地质现象发育,场区现状稳定。
输水管道为埋管敷设。
建议覆盖层厚度较薄时,管槽及镇墩置于基岩上;覆盖层厚度较大时,管槽及镇墩基底可采用土层夯实或铺设垫层后作为管槽基础持力层。
(六)移民集中安置点工程地质基本同意移民集中安置点工程地质条件评价。
移民安置点两处,分别为菩萨坡安置点和大坡安置点。
各安置点地表覆盖有第四系残坡积堆积层,下伏基岩主要为砂岩和泥岩等。
场地及附近无滑坡等不良地质现象,场地整体稳定,满足移民安置场地稳定性要求,适宜兴建房屋。
(七)岩(土)体物理力学参数基本同意工程区岩(土)体物理力学参数建议值。
(八)弃渣场工程地质基本同意1#、2#弃渣场工程地质条件评价。
1#渣场位于库内大坝上游约700m右岸,2#渣场位于库内大坝上游约300m右岸,两个弃渣场地形地质条件较好,容量满足要求。
(九)天然建筑材料基本同意天然建筑材料评价。
1.块石料、碎石料及砼骨料块石料、碎石料(含混凝土骨料)均可从铜梁区蒲吕街道石料场购买,其质量和储量均能满足设计要求,有公路与其相通,交通运输方便,距坝址运距30~33km,距泵站和输水管线区30~53km。
2.坝枢区开挖利用料坝枢开挖料可直接用于围堰和副坝坝体填筑,在中转场周转后回采利用。
开挖料质量和储量均能满足设计要求,周转运输距离小于1km。
3.粘土料围堰的防渗土料可在治水桥东侧粘土料场开采,土料质量基本满足围堰防渗土料的设计要求。
但由于天然含水量较大,建议在使用前将该土料进行翻晒,运距小于1km。
三、工程任务和规模(一)工程任务同意工程开发任务为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调蓄水库,以及农业灌溉、大庙场镇和物流园区供水等综合利用,与可研批复一致。
(二)工程规模1.设计水平年和设计保证率同意设计水平年和设计保证率。
本阶段设计基准年由可研阶段2015年调整为2017年,设计水平年仍为2025年。
灌区城乡生活供水保证率95%,灌溉保证率75%。
2.灌溉规模及需水量基本同意复核后的灌溉规模及需水量。
结合铜梁区近年来实施的“撤并村”工作,控灌范围涉及村落由可研阶段的福果、虎峰两镇18个行政村调整为11个行政村,规划灌面25825亩,其中:新增灌面19825亩,改善灌面6000亩。
灌区多年平均灌溉净需水量513.2万m3,扣除小型水利设施供水后净缺水471.3万m3,多年平均灌溉毛缺水为581.9万m3。
与可研阶段一致。
3.供水规模及需水量基本同意复核后的供水规模及需水量。
复核后供水范围仍为大庙场镇和物流园区。
采用“不同类别用地用水量指标法”计算大庙场镇和物流园区规划年总净需水量744万m3,扣除深沟、大元和太平水库净供水241.6万m3后,大庙场镇和物流园区总净缺水量502.4万m3,毛缺水量为518.0万m3。
与可研阶段一致。
4.生态用水规模同意复核后生态流量仍为0.0453m3/s,年生态水量142.8万m3,与取水许可专题批复一致。
5.可供水量基本同意可供水量设计成果。
水库工程多年平均供水量为1062.6万m3,其中:灌溉549.9万m3,大庙场镇和物流园区供水512.7万m3,灌溉保证率78.6%,城乡供水保证率97.6%。
灌溉与供水保证率满足规范要求,可供水量与可研阶段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