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美丽县城创建导则
云南美丽农村建设实施方案

云南美丽农村建设实施方案为了推动云南美丽农村建设,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我们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1. 加大对农村道路、供水、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改善农村交通和生活条件。
2. 完善农村医疗卫生设施,提高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
二、发展乡村旅游1. 挖掘和保护农村的自然风光和人文资源,开发乡村旅游产品,吸引游客,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2. 建设乡村旅游基础设施,提升农村旅游环境和服务水平。
三、推进农村产业发展1. 支持农村产业转型升级,引导农民发展特色产业,增加农民收入。
2. 加强农村土地整治和水利建设,提高农田产出效益。
四、改善农村居住环境1. 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改善农村居民居住条件,提高居住环境品质。
2. 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提高农村环境卫生水平。
五、加强农村文化建设1. 开展农村文化活动,丰富农村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
2. 建设农村文化设施,提高农村文化服务水平。
六、加强农村社会治理1. 建立健全农村社会管理体系,加强农村社会组织建设,提高农村社会治理水平。
2. 加强农村社会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农村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七、加强政策支持1. 制定出台支持美丽农村建设的政策措施,为农村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和保障。
2. 加大对美丽农村建设的资金投入,确保实施方案的顺利落实。
在实施云南美丽农村建设的过程中,我们将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的参与,形成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全社会共同推动的良好局面。
我们相信,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云南的农村一定会变得更加美丽,农民的生活一定会变得更加幸福。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云南省美丽县城”“云南省特色小镇”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云南省美丽县城”“云南省特色小镇”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3.28•【字号】云政函〔2021〕25号•【施行日期】2021.03.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政其他规定正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云南省美丽县城”“云南省特色小镇”的通知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经严格评选,省人民政府决定命名弥勒市、澄江市、双江县、孟连县、永平县、双柏县、开远市、禄丰市、鹤庆县、嵩明县、宁洱县、永胜县、陆良县、绥江县、威信县、龙陵县为“云南省美丽县城”,决定命名安宁温泉小镇、腾冲银杏小镇、禄丰黑井古镇、剑川沙溪古镇、瑞丽畹町小镇、德钦梅里雪山小镇为“云南省特色小镇”,现予公布。
获命名的“美丽县城”、“特色小镇”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眼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把“美丽县城”、“特色小镇”建设作为民心工程、民生工程推进实施,不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不以建设“美丽县城”、“特色小镇”为名“铺摊子”、“摊大饼”,不通过政府违规举债建设“美丽县城”、“特色小镇”。
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推进“美丽县城”、“特色小镇”建设,紧密结合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下足“绣花”功夫,继续加大“美丽县城”、“特色小镇”建设力度,精心谋划、整合资金,确保创建力度不减、成效不减、氛围不减,推动“美丽县城”、“特色小镇”建设再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全省“美丽县城”、“特色小镇”建设工作,努力把云南建设成为中国最美丽省份。
云南省人民政府2021年3月28日。
云南省城市设计技术导则及审查要点-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城市设计技术导则及审查要点(暂行)(公示稿)组织编制:云南省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承办单位:云南省设计院集团华南理工大学香港大学建筑学院曲靖市规划局2017年03月前言为具体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和《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发〔2016〕18号)的要求,贯彻云南省城市工作暨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会议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设计技术导则》《城市设计管理办法》《城市设计技术管理基本规定》《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结合云南省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要求,云南省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编制了《云南省城市设计技术导则及审查要点》。
本审查要点的编制是解决当前云南省城市山水环境不显、空间“乱”、品质不高、特色不突出、城市建筑设计水平不高、历史文化破坏,保护不足等问题的迫切需求。
本审查要点力求在落实《城市设计技术导则》《城市设计管理办法》要求的基础上,明确全省城市设计编制与管理的重点,增强城市设计编制与审查管理的规范性,是指导各地城市设计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
本审查要点包括总则、编制重点、审查与管理及附则4部分内容。
本审查要点由云南省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编制,由云南省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导则编制单位及人员名单主编单位:云南省设计院集团参编单位:华南理工大学香港大学建筑学院曲靖市规划局主要起草人:苏涵王世福汤远洲蒋金燕王明吴文俊翟浩宇陈贝叶朱德宝曾蓉梁峰陈华施炫常志勇主要审查人员:陈云丰邓宏旭张扬刘鑫陆映梅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一条【编制目的】 (1)第二条【编制依据】 (1)第三条【适用范围】 (1)第四条【基本原则】 (1)第五条【编制类型】 (2)第六条【编制组织】 (3)第七条【成果要求】 (3)第二章编制重点 (4)第一节城镇体系规划阶段的城市设计 (4)第八条【设计要求】 (4)第二节总体规划阶段的城市设计 (4)第九条【一图】(城市设计总图) (4)第十条【五准则】 (5)第十一条【一指引】(城市设计“六度”空间指引) (7)第十二条【一行动计划】(近期行动计划) (8)第十三条【一创新】(规划创新) (9)第三节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的城市设计 (9)第十四条【一图】(城市设计总图) (9)第十五条【五准则】 (10)第十六条【一指引】(城市设计“六度”空间指引).. 12 第十七条【一行动计划】(近期行动计划) (13)第十八条【一创新】(规划创新) (14)第四节专项专类规划阶段的城市设计 (14)第十九条【设计对象】 (14)第二十条【设计要求】 (14)第二十一条【一图】(城市设计总图) (15)第二十二条【五准则】 (16)第二十三条【一指引】(城市设计“六度”空间指引)17 第二十四条【一行动计划】(近期行动计划) (18)第二十五条【一创新】(规划创新) (18)第五节建设项目规划报批阶段的城市设计 (18)第一条【一图】(城市设计总图) (18)第二条【五准则】 (18)第二十六条【一指引】(城市设计“六度”空间指引)20 第二十七条【一行动计划】(近期行动计划) (20)第二十八条【一创新】(规划创新) (20)第四章审查与管理 (21)第二十九条【成果审查】 (21)第三十条【规划管理】 (22)第三十一条【公民参与】 (23)第五章附则 (23)第三十二条【条文解释】 (23)第三十三条【实施时间】 (23)附件一:总体规划阶段城市设计主要图纸及深度要求 (24)附件二: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城市设计主要图纸及深度要求 25附件三:城市设计审查要点及评分指导表 (27)名词解释 (28)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目的】为有效提升城市品质和特色,提高城市设计成果质量,加强城市设计编制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保障城市设计的审查管理和实施,结合云南省实际,编制《云南省城市设计技术导则及审查要点》。
曲靖美丽县城实施方案

曲靖美丽县城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提升曲靖美丽县城的形象,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市民的生活品质,我们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一、城市环境整治。
1. 加强市容市貌管理,提升城市整体卫生水平。
加大对乱贴乱画、乱倒乱扔等行为的治理力度,确保城市环境整洁美观。
2. 加强对道路、桥梁、公共设施等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及时修复损坏,保障市民出行和生活的便利性。
二、绿化美化工程。
1. 加大绿化投入,增加绿化面积,提高绿化覆盖率,打造宜居宜业的绿色环境。
2. 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加强乡村绿化、美化工作,打造宜居宜业的乡村环境。
三、文化旅游推广。
1. 加强对历史文化遗迹的保护和利用,挖掘历史文化资源,丰富文化旅游产品供给。
2. 加强对传统民俗文化的传承和弘扬,举办各类文化活动,丰富市民的精神文化生活。
四、交通设施完善。
1. 完善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加大对主干道、次干道的改造和提升,缓解交通拥堵问题。
2. 加强公共交通建设,提升公交线路覆盖范围和运营质量,提高市民出行的便利性。
五、产业发展扶持。
1. 加大对传统产业的振兴力度,推动传统产业升级改造,提高产业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2. 加大对新兴产业的扶持力度,引导和支持新兴产业的发展,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
六、市民生活保障。
1. 加强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和完善,提高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水平。
2. 加强对低收入群体的帮扶和扶持,保障市民的基本生活需求。
七、城市管理智能化。
1. 推进城市管理智能化建设,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效率,提高城市治理的科学性和精细化。
2. 加强城市安全防范工作,提升城市的安全保障水平,确保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综上所述,通过实施以上方案,我们将进一步提升曲靖美丽县城的形象,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市民的生活品质,打造宜居宜业的美丽县城。
希望各级部门和全体市民能够共同努力,积极配合,共同营造美好的城市环境。
绿色美丽云南建设方案

绿色美丽云南建设方案1. 引言云南作为中国的西南边疆省份,具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独特的生态环境,拥有着得天独厚的发展潜力。
为了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保护环境,改善人民生活水平,绿色美丽云南建设方案应运而生。
本文将重点介绍绿色美丽云南建设的背景和目标,并提出一系列措施和行动计划。
2. 背景云南省是中国重要的生态屏障和生物多样性热点区域,拥有丰富的森林、水资源和矿产资源。
然而,过去的经济发展模式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破坏,生态系统受到了严重威胁,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云南省政府提出了绿色美丽云南建设的理念。
该理念旨在通过绿色发展,建设生态友好型社会,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
3. 目标绿色美丽云南建设的目标是建设一个富有活力、生态友好、宜居宜业的云南。
具体目标包括:•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生态系统的健康和功能完善;•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展;•加强环境治理,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升人民生活品质。
4. 措施和行动计划为了实现绿色美丽云南建设的目标,以下是一些重要的措施和行动计划:4.1 保护生态环境•严格限制开发区域,加强生态保护区建设;•推进生态补偿机制,保护森林、湿地和水资源;•加强对环境污染的监管和治理。
4.2 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鼓励节约资源和高效利用的产业发展;•推广清洁能源和节能技术;•提倡循环经济模式,实现资源的减量化、再生利用和循环利用。
4.3 加强环境治理•制定和执行严格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强环境监测和评估;•推进工业污染治理和治理;4.4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可持续发展和就业机会;•实施扶贫政策,减少贫困人口数量。
5. 预期效果通过绿色美丽云南建设方案的实施,预期将会产生以下效果:•生态环境得到保护和恢复,生态系统功能得到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能源消耗减少,排放减少;•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大气、水质污染减少;•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社会公平正义得到进一步促进。
宣威美丽县城实施方案

宣威美丽县城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提升宣威县城的美丽程度,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市民生活质量,我们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一、城市景观提升。
1.1 加强绿化。
在城市主干道、公园、广场等重点区域增加绿化植被,种植花草树木,打造绿意盎然的城市风景。
同时,加强对绿化的管理和维护,确保绿化效果持久。
1.2 美化道路。
对城市主要道路进行美化改造,增加景观照明设施、艺术雕塑等,打造宜人的行人步道和骑行通道,提升城市道路的整体美观度。
1.3 城市立面改造。
对城市建筑立面进行改造和装饰,统一风格,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美丽县城。
二、环境卫生整治。
2.1 垃圾分类处理。
推动全民参与垃圾分类,设立垃圾分类投放点,加强对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提升市民的环保意识。
2.2 城市清洁行动。
加大城市环卫工作力度,增加环卫设施投放数量,加强对城市垃圾、污水、污泥等的清理处理,确保城市环境整洁。
2.3 河道治理。
加强对城市河道的管理和治理,清理河道垃圾,修复河道生态环境,打造清澈、美丽的城市河流。
三、交通设施改善。
3.1 公共交通优化。
优化公交线路布局,增加公交站点,提升公共交通服务水平,鼓励市民选择公共交通出行,减少私家车使用。
3.2 步行骑行推广。
建设便捷的步行和骑行通道,推广绿色出行方式,减少机动车污染,改善城市空气质量。
3.3 停车管理完善。
加强对城市停车设施的规划和管理,合理设置停车位,优化停车收费方式,缓解城市停车难题。
四、文化设施建设。
4.1 公共文化场所建设。
加大对公共文化场所的建设力度,增加图书馆、博物馆、文化广场等设施,丰富市民的文化生活。
4.2 艺术品展示。
在城市各个角落设置艺术品展示点,展示当地特色文化艺术作品,丰富城市文化内涵,提升城市品位。
4.3 文化活动丰富。
举办各类文化艺术活动,如音乐会、戏剧表演、书画展等,吸引市民参与,活跃城市文化氛围。
五、社区设施提升。
5.1 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加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包括社区卫生站、便民服务站、文体活动场所等,提升社区居民的生活便利度。
美丽县创建实施方案

美丽县创建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
美丽县地处中国西南地区,自然风光优美,人文资源丰富,是一个潜力巨大的旅游目的地。
然而,由于历史原因和发展不平衡,美丽县的旅游业发展相对滞后,需要制定一项全面的创建实施方案,以推动县域经济的发展。
二、总体目标。
本实施方案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全面提升美丽县的旅游资源和服务水平,使其成为国内知名的旅游胜地,带动当地经济发展,提高居民生活水平。
三、具体措施。
1. 旅游资源开发。
美丽县地处山区,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如山水、森林、溶洞等。
应加大对这些资源的开发力度,提升景区的品质和知名度。
同时,结合当地的历史文化,开发具有特色的文化旅游产品,吸引更多游客前来。
2. 基础设施建设。
加大对旅游基础设施的投入,包括道路、停车场、卫生间、休息区等的建设和改善,提升游客的出行体验。
同时,加强对景区的环境保护和绿化工作,打造宜居宜游的环境。
3. 旅游服务水平提升。
加强对景区内餐饮、住宿、购物等服务设施的管理和培训,提升服务水平和品质。
建立健全旅游投诉处理机制,确保游客的合法权益。
4. 宣传推广。
加大对美丽县旅游的宣传力度,利用互联网、新媒体等渠道,提升景区知名度和美誉度。
同时,积极参与旅游展会和交流活动,拓展市场,吸引更多游客。
5. 产业融合发展。
将旅游业与当地的农业、手工业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农村旅游和特色农产品的销售,增加当地居民的收入,实现全域旅游发展。
四、保障措施。
1. 加大政府投入,制定专项资金支持旅游业发展。
2.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旅游市场的监管。
3. 建立健全旅游业发展的长效机制,确保实施方案的顺利推进。
五、预期效果。
通过本实施方案的全面推进,预计美丽县的旅游业将实现快速发展,景区的接待量和旅游收入将大幅增长,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
六、结语。
美丽县创建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将为当地旅游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提升县域经济的发展水平,也将为游客提供更好的旅游体验,展现美丽县独特的魅力。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设中国最美丽省份实施方案的通知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设中国最美丽省份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9.12.12•【字号】云建名〔2019〕224号•【施行日期】2019.12.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设中国最美丽省份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建名〔2019〕224号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把云南建设成为中国最美丽省份的决策部署,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努力将云南建设成为中国最美丽省份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确定的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任务分工,研究编制了《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中国最美丽省份的实施方案》,经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职能职责抓好落实。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12月12日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中国最美丽省份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把云南建设成为中国最美丽省份的决策部署,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努力将云南建设成为中国最美丽省份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9〕23号)确定的任务分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建设中国最美丽省份是省委、省政府立足省情实际和发展未来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更是云南回应习总书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的生动实践,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紧紧围绕“城市美”和“乡村美”建设目标,以实施“城乡风貌提升”和“城乡人居环境提升”为抓手,切实把实现中国最美丽省份建设目标与促进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有机结合起来,以实际行动助力云南建设“中国最美丽省份”,争做最美丽省份建设尖兵。
二、主要任务(一)塑造城乡特色风貌。
在保护好自然山水格局和城市肌理的前提下,进一步聚焦“美丽城乡?品质城乡?文化城乡”建设目标,2020年出台《云南省城乡特色风貌提升工作指导意见》,以城市设计为引领,以城乡特色风貌提升促进城乡“一城一品、一村一景”高质量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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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云南省“美丽县城”建设导则(征求意见稿)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美丽县城”建设的指导意见》(云政发〔2019〕8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以及国家、省相关行业规定及建设标准,为细化指导好我省“美丽县城”建设工作,现制定《云南省“美丽县城”建设导则》(以下简称本导则)。
一、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范围原则上为各县城2018年建成区。
二、建设期限2019年全面启动全省“美丽县城”建设工作,建设时限为2019—2021年。
三、遵循原则——坚持以人为本。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望,将“美丽县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惠民实事,通过“美丽县城”建设,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以问题为导向。
在建设内容上,要围绕“干净、宜居、特色”,以解决当前影响县城不美的突出问题为重点,着力补齐这些方面的短板。
各地县(市、区)要对照本导则,以问题为导向,查缺补漏补齐“美丽县城”建设短板,科学合理确定建设内容。
——聚焦有限目标。
建设周期为3年,时间较短,建设的内容不应包罗万象,要在有限的时间内,将人力、财力集中到亟需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上去。
——必须做到“五个避免”。
严禁脱离实际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避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高度重视县城的历史文化保护,避免大拆大建;严禁打着建设“美丽县城”的旗号,盲目圈地和扩大县城开发边界,避免“铺摊子”“摊大饼”;各地要深度挖掘当地特色,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特色化、差异化建设路径,避免“千县一面”;各县区要创新思路,多渠道筹措“美丽县城”建设资金,避免违规举债。
四、“干净”建设要求建设内容包括城市公厕、污水处理、环境卫生、农贸市场、小区改造、拆违拆临、空间环境、污染治理8个方面的内容,具体要求如下:(一)城市公厕1.选址要求公共厕所宜设置在人流密集的道路沿线、街区、汽车站、火车站、景区景点等公共建筑和公共活动场所附近。
县城内每平方公里建设不少于5座公厕,其中繁华地段500—800米内不少于1座。
2.建设等级县城商业区、重要公共设施、重要交通客运设施,公共绿地及其他环境要求高的区域的公厕建设标准为一类;县城主、次干路及行人交通量较大的道路沿线建设标准为二类;其他街道建设标准为三类。
彻底在县城内消灭旱厕。
3.厕位数量公共厕所的男女厕位数量要满足《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 14-2016》要求,在人流集中的区域,女厕位与男厕位(含小便站位)的比例不应小于2:1。
4.外观要求公共厕所外观和色彩设计应与周边环境协调,建筑材料应满足相关强度、节能要求。
5.保洁要求安排专职人员负责公共厕所保洁,公厕的便器要做到及时洗刷,不得有污物、污迹,洗手台面、地面不能有积水、污迹,墙体干净,厕所要空气流通、无异味。
6.排污要求公共厕所的粪便污水应排入城市污水管道;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善的地区,其公共厕所应配建粪便污水前端处理设施。
7.标识系统公共厕所要全天免费开放,公厕服务范围内应设置明显的引导牌,样式与设置方式应符合当地风貌要求。
8.旅游厕所县城内的旅游景区景点厕所数量要满足游客需求,并按照《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建设一定数量的智慧厕所和A级及以上厕所。
(二)污水处理1.雨污分流对县城内合流制排水系统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合流制管网占排水总管网的比例控制在30%以内。
2.污水处理厂建设新建或改扩建污水处理厂,对县城收集的污水实现100%处理。
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要符合《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 50318-2000》要求。
3.污水处理标准污水、污泥处理要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泥质GB 24188-2009》要求,达到排放标准。
4.管网建设和改造要加强城市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实现污水收集率达到100%。
实施老旧污水管网改造,对存在管网堵塞、管道破损、支管接入不规范的污水管网实施改造。
(三)环境卫生1.垃圾收集及处理(1)垃圾收集。
县城生活垃圾要进行分类收集,在小区、街道、农贸市场、车站等公共区域设置足够数量的垃圾收集点(垃圾桶、垃圾箱、垃圾房、垃圾站等),实现生活垃圾100%收集,垃圾收集点的服务半径不超过70米;生活垃圾收集点位置应固定,既要方便居民使用、不影响城市卫生和景观环境又要便于分类投放和分类清运;市场、交通客运枢纽及其他产生生活垃圾量较大的设施附近应单独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点。
医疗垃圾等固体危险废弃物必须单独收集、单运输、单独处理。
(2)垃圾处理。
按照《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 27-2012》要求,建设足够数量的生活垃圾处理配套设施(垃圾转运站、卫生填埋场、焚烧处理设施、堆肥处理设施等),实现生活垃圾的日产日清和100%无害化处理。
2.县城保洁按照《环境卫生技术规范GB 51260-2017》,加强县城保洁工作,实现县城道路清洁变扫为吸、变扫为洗,机械化清扫保洁率达到70%以上。
配备足够数量的保洁人员,加强保洁人员的管理,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一般街道的保洁时间不少于8小时。
3.施工现场管理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146-2013》,建筑工地、拆迁工地、道路施工现场100%围挡,工地物料堆放100%覆盖,施工现场路面100%硬化,驶出工地车辆100%冲洗。
(1)施工现场围挡。
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闭管理,并应采用硬质围挡,围挡应牢固、稳定、整洁。
县城主要路段的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应低于2.5米,一般路段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
距离交通路口20米范围内占据道路施工设置的围挡,其0.8米以上部分应采用通透性围挡,并应采取交通疏导和警示措施。
(2)施工现场道路硬化。
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应进行硬化处理,裸露的场地和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3)施工现场清洁。
施工现场土方作业应采取防止场尘措施,主要道路应定期清扫、洒水。
土方和建筑垃圾的运输必须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
(4)降噪降尘。
拆除建物或构筑物时,应采用隔离、洒水等降噪降尘措施,并应及时清理废弃物。
(5)车辆清洗。
施工车辆清洗施工现场出口处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并应对驶出车辆进行清洗。
4.标识系统(1)门牌。
规范沿街商铺、居民住宅小区、楼宇等门牌字体、颜色、大小和统一的安装位置。
(2)路牌。
路牌指示要简洁、清晰、准确,字体、颜色要统一规范。
(3)广告牌。
拆除私搭乱建的广告牌,统一规范广告牌的设置位置、风格、颜色。
(4)景区景点指示牌。
旅游景区景点指示牌标识系统应整洁规范、醒目,符合当地的风貌特色,并区别于其他标识系统。
(四)农贸市场1.数量布局按照商务部印发的《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建设若干规模不等,能够满足县城居民就近日常生活需求的标准化农贸市场。
以农贸市场外墙为界,在直线距离1公里以内,无有毒有害等污染源,无生产或贮存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的场所。
2.老旧农贸市场改造重点围绕老旧农贸市场脏乱差、采光不好、摊位和柜台设置粗陋、过道狭窄、地面不平整、通风不畅等突出问题,对县城老旧农贸市场进行改造。
将街道上的摊贩引导进标准化农贸市场进行交易。
改造后农贸市场的主要出入口尽可能避开主街区、主干道,避免造成人员、交通堵塞。
3.市场管理按照《农贸市场技术管理规范GB/T 21720-2008》,加强市场管理,加大执法力度,清除县城内“以路为市”现象,为消费者提供一个整洁美观、诚信经营、放心购买、服务优良的市场环境。
(五)小区改造1.老旧小区改造(1)安全设施。
根据实际,在小区主要出入口设置大门和门卫值班室,安装车辆道闸管理系统,在小区内增设监控探头,有条件的小区实现无死角监控;维修和安装楼宇单元防盗门。
(2)环境整治。
取消楼体垃圾道,在小区内配建垃圾收集点,设置分类垃圾收集箱。
清理小区内和楼道内的私搭乱建,对违法违规建筑进行全面清理。
清理小区内的各种小广告和宣传。
见缝插针增绿补绿,有条件的小区鼓励开展小景小品建设,改善人居环境。
(3)房屋维修养护。
对老旧小区破损、陈旧、风化严重的房屋外墙进行防渗、粉刷处理;对有漏水的屋面重新铺设防水层;加固楼道内公共楼梯踏步和扶手,确保楼梯踏步及扶手安全稳固,补齐楼道照明设施;有条件的推进老旧小区电梯改造。
(4)道路和停车。
对老旧小区的内部路面实施硬化、修复或重建。
更换小区内破损的井框盖。
清理占用道路、绿地停车,合理设置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最大限度满足居民停车需求。
(5)便民设施。
小区主要部位和公共活动区域完善无障碍设施,方便残疾人、老年人等人群使用。
有条件的小区增补健身器材,拓展居民活动空间。
(6)物业管理。
整治改造完成后,落实物业管理措施,巩固整治成果,防止先改后乱。
全面推行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四位一体”社区管理模式。
2.棚户区改造在县内积极宣传棚户区的改造政策,引导居民参与棚户区改造,使棚户区改造体现公众意愿,符合群众利益。
将连片规模较大、群众要求迫切、基本具备开工条件、基本具备就地安置条件的棚户区项目列入近期实施计划。
3.城中村改造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以村庄为单位,采取整村推进、集中安置、分期实施的方式进行改造。
4.老街区改造老街区改造中,要实施温和渐进的“微改造”,充分挖掘老街区潜在的资源和优势,保护和修缮文物古迹,合理对待既有建筑,对历史建筑活化利用,延续历史文脉,保存城市记忆。
5.老厂区改造结合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对需要改变用途的旧厂区,以及土地利用效率低、不符合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要求的老厂房,采取集中拆除、腾笼盘活、关停收回等方式进行整治,可引进高端服务业和新型商业企业,或改建为公园绿地。
(六)拆违拆临1.开展调查摸底对县城内违法违规建筑、逾期临时建筑和违法违规户外广告牌进行摸底调查,摸清整治底数,建立信息库。
2.加大宣传力度制定清单式宣传方案,把宣传贯穿到整个拆违拆临工作的全过程,为拆违拆临工作的开展营造好舆论氛围。
3.做好群众工作做好相关当事单位和个人的思想疏导工作,使他们自觉认识到违法违规建筑的危害性,缓解抵触情绪和减少工作障碍。
4.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各级党政机关、办事处、居委会及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公开承诺,带头拆除自建的违法违规建筑,接受群众监督。
5.拆管并重对经过整治的地方,要强化后续的管理措施,落实责任,实行长效管理,做到无“反弹”不“回潮”,坚决杜绝各类违法违规建筑的死灰复燃。
(七)空间环境1.管线入地做好城区一级干道空中电力线、通讯线、广播电视线等入地工作。
对县城主要街道、标志性建筑外立面上的各种管线进行规整或迁移。
因客观原因无法实施地埋的,确需架空设置的,应进行规整,以达到安全、整洁、美观的目的,并且符合县城风貌控制要求,相关项目主管部门要集中管理,确保线路整洁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