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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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校 2024招生简章

职校 2024招生简章

职校2024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这部分主要介绍学校的历史、地理位置、校园环境、教学设施、师资力量等基本情况,以便学生和家长更好地了解学校。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我校2024年计划招收以下专业学生(具体招生人数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报名人数进行调整):
1. 机电技术应用
2. 计算机应用技术
3. 旅游服务与管理
4. 电子商务
5. 幼儿教育
三、招生对象及条件
1. 招生对象:应届初中毕业生及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2. 报考条件:报考者须具备初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色盲、色弱等身体缺陷。

四、报名及考试
1. 报名时间: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

2. 报名方式:考生可通过学校官方网站或现场报名。

3. 考试安排: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考试,考试内容包括文化课和专业课。

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将在报名后通知考生。

五、录取及学费
1. 录取原则:根据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2. 学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六、奖学金及助学金
1. 学校设立奖学金制度,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

2.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或学校提供的勤工俭学岗位。

七、注意事项
1. 考生须确保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 考生须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考试和活动,逾期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3.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请考生和家长注意甄别,以免上当受骗。

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17-18-2学期体育选项课指南大学体育作为高等学校的一门通识课程,是高校体育工作的中心环节和主要形式。

通过体育教学和健身锻炼的全过程,使学生掌握一定的体育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技巧,养成经常锻炼身体的习惯和终身体育的意识和行为;熟练掌握2项及以上健身运动的基本方法和技能,培养良好的思想品质和顽强拼搏精神、创新精神和积极进取的人生价值观和生活态度,提高适应社会与自然环境能力和抵抗疾病的能力,达到提高身体素质、健康水平和运动健身能力、体育锻炼能力的体育素养为主要目标的公共必修课程。

课程把身体发展、思想品德教育、文化科学教育、生活技能教育、心智开发等寓于身体活动并有机结合;课程强调健康教育和终身体育理念,是实施素质教育和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人才的重要途径。

一、课程目录二、选课说明根据我校体育培养模式的具体情况,在第二学期和第三或四学期开设体育选项课。

现将2015级学生网上选课进行如下通告:1、课程性质:①大学体育选项课是大学体育的组成部分,是必修课,不是公共选修课,每位同学必须在第二学期和第三或第四学期选两门课。

②体育选项课每项40学时、2.5学分2、选课对象:16、17级学生3、选课方式: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校园网登陆教务管理系统选择课程项目。

4、选课规则:(1)课程目录中的所有课程分为三个模块:球类模块(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民传体育模块(长拳套路、舞龙、太极拳)、时尚体育模块(健美操、健身、跆拳道、瑜伽、排舞、体育舞蹈)(2)每位学生有两次选课的机会,一次是第二学期期初;另一次是第三或四学期期初。

可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选择其中两个模块中开设的体育课项目进行学习,要求两次选课不得重复模块(举例:张某第二学期时选择了球类模块中的羽毛球上课,那么第三或四学期第二次选项课时就不得再选择球类模块中其他项目,只能在民传体育模块或者时尚体育模块中选择一项课程进行学习)(2)所选体育项目学习一个学期,上课期间中途不得随意更换所选项目。

招生简章范本

招生简章范本

招生简章范本一、招生简介欢迎各位考生报考我校!我校是一所享有盛誉的高等教育机构,致力于培养优秀人材,提供优质教育资源。

本简章旨在为考生提供详细的招生信息,匡助您了解我校的招生政策、专业设置、学费以及入学要求等重要内容。

二、招生专业及学位我校提供多个专业和学位供考生选择,包括但不限于:1. 本科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国际经济与贸易、化学工程与工艺等。

2. 硕士研究生专业:工商管理、信息技术、人力资源管理等。

3. 博士研究生专业:材料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等。

三、招生计划与政策1. 招生计划:我校将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专业需求,制定招生计划,确保每一个专业的招生规模合理、适中。

2. 招生政策:我校坚持公平、公正的招生原则,择优录取优秀考生。

具体招生政策包括综合素质评价、专业能力测试、面试等环节。

四、入学要求1. 本科生入学要求:考生需具有高中或者同等学历,通过国家统一高考或者其他认可的考试,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分数线。

2. 研究生入学要求:硕士研究生需要具备本科学历,博士研究生需要具备硕士学历。

考生需通过我校组织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并达到相应的录取标准。

五、申请流程1. 填写报名表:考生需按照我校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填写报名表,并准确填写个人信息。

2. 缴纳报名费:考生需按照我校规定的金额和方式缴纳报名费,并保留缴费凭证。

3. 提交申请材料:考生需按照我校要求准备并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证书、成绩单等。

4. 参加面试或者考试:我校将根据招生专业的不同,组织面试或者考试环节,以评估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5. 录取通知:我校将根据考生的综合表现,确定录取名单,并通过邮件或者电话等方式通知考生。

六、学费及奖学金1. 学费标准:学费根据不同专业和学位的要求而定,具体标准将在录取通知中发布。

2. 奖学金:我校设立了多种奖学金项目,包括国家奖学金、校内奖学金等,以资助优秀学生的学习和发展。

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档案分类方案

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档案分类方案

档案分类方案
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004年3月
编制说明
为了进一步健全、规范学院档案管理业务建设,实现档案工作的标准化,参照国家档案局《高等院校档案实体分类法》,结合学院档案工作的实际情况,对常教发(1996)35号《常州市学校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修订稿)重新进行了修订,特制定《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分类方案》。

学院档案分类中的类目标识符号均采用阿拉伯数字,一级类目采用1到9的标识符号。

分别为:1党群工作类;1行政管理类;3教育教学类;4产品类;5科学技术研究类;6基本建设类;7设备仪器类;8会计档案类;9人事档案类。

各类档案根据不同内容,在分成若干二级或三级类目,并以此为依据,编写档案案卷号。

案卷排列和编号应遵循保持案卷之间的有机联系,便于库房管理和查找利用的原则。

1-3大类形成的案卷,分别各一个流水号,每个流水号按永、长、短排列。

4-7大类,以每个课题、每个工程、每种型号形成的案卷为一个流水号:会计档案分别按凭证、账簿、报表的年度流水号排列。

人事档案的排列和编号按照组通字(1991)13号《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和组通字(1996)14号《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执行。

特殊载体档案有,照片,录音带,录像带,计算机软盘,实物等非纸质载体形成的档案,不单独设置类目,用“T”表示。

档案编号表式:
1 · 1 —— 1
案卷顺序号
二级类目代号
一级类目代号
标签写法:
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

招生简章2023艺术类专业

招生简章2023艺术类专业

招生简章2023艺术类专业
招生简章 - 2023艺术类专业
尊敬的考生:
欢迎您报考我校2023年艺术类专业!我校拥有优秀的艺术教育传统和丰富的艺术资源,致力于培养高素质的艺术人才。

下面是有关本次招生的一些重要信息:
一、报考条件
1. 具备中国国籍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高中毕业生或持有高中同等学力证书;
3. 对所报考专业有兴趣,并通过相关艺术素质测试。

二、招生专业
我校招收的艺术类专业包括但不限于:音乐、舞蹈、戏剧、绘画、雕塑、摄影等。

详细专业列表请参见我校招生网站。

三、招生方式
我校采用统一的招生考试进行选拔,主要包括专业素质测试和面试环节。

考试内容会根据所报考专业的要求进行设计,请考生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和作品。

四、报名流程
1. 登录我校招生网站,下载并填写报名表;
2. 将报名表以及所需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等)邮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或亲自前往办理报名手续;
3. 缴纳报名费用并领取准考证。

五、注意事项
1. 所有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2. 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3. 考试成绩以及录取结果将在规定时间内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招生网站。

如需更多招生信息,请登录我校招生网站查询。

祝愿各位考生取
得优异的成绩,期待您的加入!
特此通知。

XXX学校招生办公室
2022年10月。

机电系学生会章程范文模板

机电系学生会章程范文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电系学生会的组织建设,明确学生会的工作职责,规范学生会的工作程序,提高学生会的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学生联合会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我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机电系学生会是在系党总支的领导下,系团总支指导下,全体学生自愿参加的学生组织,是联系学生与系领导、教师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机电系学生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机电系学生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下设办公室、宣传部、文体部、外联部、生活部、学习部、社团部等职能部门。

第五条机电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及各部部长由系党总支、团总支批准,在全体学生中公开竞选产生。

第六条机电系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职责如下:(一)办公室:负责学生会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安排和实施;负责学生会会议的组织和记录;负责学生会文件的起草、印发和归档;负责学生会财务的收支管理。

(二)宣传部:负责学生会活动的宣传策划和实施;负责学生会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的管理和维护;负责学生会宣传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三)文体部:负责组织、策划和实施各类文体活动;负责系内文艺、体育比赛的组织和协调;负责系内文体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四)外联部:负责联系校内外企业、社会团体,为学生提供实践机会;负责为学生提供就业、创业信息;负责组织学生会与校内外组织的交流活动。

(五)生活部:负责关注学生生活,了解学生需求,反映学生意见;负责组织生活委员会议,协调解决学生生活问题;负责组织学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六)学习部:负责组织学术讲座、学术竞赛等活动,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术水平;负责组织学生开展学习互助活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七)社团部:负责指导、管理系内各类学生社团;负责组织学生社团开展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七条机电系学生会定期召开全体会议,研究学生会工作,部署工作任务。

2024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2024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2024综合评价招生简章一、总则1.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2. 本简章适用于我校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3. 我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遵循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要求,选拔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优秀学生。

二、招生计划与专业1. 我校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的为准。

2. 我校招生专业涵盖了工、理、文、经、管、法、教育、艺术等8个学科门类,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三、招生对象与报名条件1. 招生对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具有参加高考资格的考生。

2. 报名条件:符合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报名条件。

四、招生方式与选拔程序1. 招生方式:我校采用综合评价招生方式,包括统一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选拔优秀学生。

2. 选拔程序:我校按照以下程序进行选拔:(1)考生报名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取得高考成绩。

(2)考生报名参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取得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3)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素质评价,包括学科竞赛、科技创新、社会实践、文体特长等方面的表现。

(4)我校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进行综合评价,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

(5)预录取名单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批准后,公布正式录取名单。

五、录取原则与政策1. 录取原则:我校按照考生的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当考生综合评价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成绩高的考生;当高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的考生;当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高的考生。

职校 2024招生简章

职校 2024招生简章

职校2024招生简章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2024年职校招生简章一、招生简介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职业教育作为培养技术人才的重要途径,受到越来越多家长和学生的重视。

为了更好地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人才,我校将于2024年开展招生工作,为广大学生提供优质的职业教育服务。

二、招生计划我校将招收2024年的新生1500名,招生专业涵盖机械制造、电子信息、建筑工程、医药卫生、管理服务等多个领域。

学校将根据不同专业的需求量和就业前景制定招生计划,力求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培养环境和就业机会。

三、招生对象我校面向全国范围内的中学毕业生招生,报名条件为具有高中学历或同等学力,身体健康,品学兼优。

特别鼓励有志于从事技术工作的学生报考,对于残疾学生我们将提供特殊的招生政策。

四、招生程序1. 网上报名:学生可通过学校官方网站或招生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必要材料。

2. 考试安排:学校将组织入学考试,主要考察学生的语数外基础知识和专业素质。

3. 录取公示:学校将根据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确定录取名单,并在网站上进行公示。

4. 缴费入学:被录取学生根据学校规定时间及时缴纳学费,完成入学手续。

五、学校优势1. 师资力量:学校拥有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他们将为学生提供专业的指导和培养。

2. 实践教学:学校注重实践教学,开设校内实训基地,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

3. 就业保障:学校与众多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和实习机会。

4. 课程设置:学校根据市场需求和学生兴趣开设丰富多彩的课程,为每位学生量身定制培养计划。

2024年职校招生简章至此介绍完毕,希望广大学子能够把握机会,报名参加我校的招生考试,为自己的未来打下坚实的基础。

祝所有学生早日实现自己的梦想,成为社会的栋梁之才!第二篇示例:2024年职业学校招生简章为了更好地推动职业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我国劳动力素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我校特制定了2024年职业学校招生简章,旨在为广大学生提供更为全面的招生信息,帮助学生更好地了解学校、专业和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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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章程序言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的前身常州市机械职业学校创建于年,年因文革停办,年复办。

学院曾四迁校址六易校名,先后有常州市机械职业学校、常州市机械中级技术学校、常州市红大机械学校、常州市机械学校、常州机械技术学校、常州机械学校等校名。

年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常州机械学校独立升格为普通高等学校,定名为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秉持“知行并进”的校训,以建设高水平、有特色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为发展目标,以“以人为本、崇尚技术、开放共享、追求卓越”为办学理念,以“就业导向,使每个学生成才;持续改进,让一切客户满意”为办学质量方针,以服务区域装备制造产业发展为特色,致力于培养面向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学院依法办学和自主管理,根据国家宪法、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中文名称为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英文名称为,法定住所为常州市武进区鸣新中路号。

第三条学院是江苏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实施专科层次高等教育的公益性事业单位,行政主管部门是江苏省教育厅。

学院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自主办学和管理,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

第四条学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依托行业,立足地方,以装备制造技术教育为特色,实施大专层次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不断拓展继续教育,积极开展中外合作办学。

第五条学院实行中国共产党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以下简称学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坚持自主办学、依法治校、科学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开放合作。

第二章教育形式和职责第六条学院同时开展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教育形式。

其中全日制学历教育是学院的主要教育形式。

第七条学院根据教育规律和社会发展需要,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为基本职能,自主调整办学行为,创新教育思想、理论和实践,以实现发展目标。

第八条学院坚持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目标,突出实践能力培养,实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学生具备健全人格、扎实基础、精湛技术、创新思维和社会责任感,实现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相结合。

第九条学院根据地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需要和办学实际,依法自主设置和调整专业。

学院以服务区域装备制造产业发展需要为重点,以装备制造产业类专业为核心,以制造业服务类专业为支撑,加强专业建设,保持合理的专业结构。

第十条学院建立健全监督体系和机制,对自主办学行为实施监督。

有关事项按规定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学院根据国家政策、社会需求、办学条件和教育主管部门核定的办学规模,制定招生方案,依法招生,维护招生的公平公正,保持适度的办学规模。

学院根据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处分,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第十二条学院根据社会人才需求,自主制定和实施人才培养方案及教案计划、培养环节,自主选编教材、组织实施教案活动,建立教案质量保障体系,保证教案质量,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案活动的非法干涉。

第十三条学院将专业与产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案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利用校内外实训基地,通过“引企入校”、“订单培养”、“工学交替”等方式,实施学生员工身份合一、学做合一、课堂车间合一,专业设置、课程开发、教案实施、教案评价等各环节工学结合的“三合一、全过程”人才培养模式。

第十四条学院大力开展应用技术研究,积极筹划和拓展各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项目,与政、行、企、校等多方共建协同创新平台,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为装备制造行业和区域经济技术进步、转型升级提供服务。

第十五条学院依法自主开展同境内外教育、研究、商业、政府等机构和组织的交流合作,设立合作办学项目和办学机构,提升办学质量和学院声誉。

第十六条学院引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推行双证融通,积极组织和参加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

第十七条学院依托人才、思想、知识、技术、设施设备等方面的优势,开放教育教案资源,为地方企业和行业提供技术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学历教育,为社区居民终身学习提供服务。

第十八条学院坚持人才强校战略,按相关规定选聘和管理教职工、评聘职务职级、选任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制定薪酬体系,依法自主确定院内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第十九条学院严格规范财务制度,依法自主管理和使用举办者提供的财产、政府财政性资助、受捐赠财产以及合法拥有的其他资产,自主处置学院所有的科技成果及其他无形资产。

第二十条学院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对学院及内设机构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对各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第二十一条学院将立德树人作为人才培养的根本任务,加强德育工作,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鼓励师生学习、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积极引入现代企业、行业优秀文化,融入地方文化优秀元素,构建学院文化特色。

第二十二条学院依法编制和实施规划,严格保护校园文物和环境,建设和谐校园,保障校园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条件。

第三章教职工和学生第二十三条学院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维护和保障师生员工依法享有的各项基本权利、本院各项规章规定的权利以及与本院合同(协议)约定的权利。

学院师生员工应依法、依规、依约履行相应义务,维护本院声誉和利益。

学院建立师生员工权益的保障机制、申诉机构及程序。

第二十四条学院教职工包括教师、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等。

教师是学院办学的主体。

教师由具备优良师德和较好知识结构,善于教书育人,能够进行学术创新,获得高校教师资格的人担任。

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知识技能。

第二十五条学院对教职工实行全员聘用制度,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新聘教职工,依法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

学院设立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按照按岗申报、按岗评聘的原则在授权范围内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第二十六条学院对教职工实行岗位管理制度、资格认证和职务聘任制度。

按照科学合理、精简高效的原则设置岗位,明确岗位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学院制定人事管理制度,依法依规对教职工进行聘用、考核、培训、晋升、奖惩、办理退休等。

第二十七条学院坚持办学以教师为本,尊重教师的创造性劳动,为教师开展教案和科学研究活动、进行学术创新、职业发展、个人成长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

第二十八条学院规范教师的行为,引导教师秉持学院“敬业、爱生、言传、身教”的教风,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

第二十九条学院按照国家和江苏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全面落实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在内的各项政策。

工作人员享受国家和江苏省规定的福利待遇。

根据发展水平和实际条件,努力改善教职工工作和生活条件。

第三十条学院制定教师考核制度,每年对教职工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工作业绩等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聘任、解聘、晋升和奖惩的依据。

第三十一条学院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培养双师型教师和领军人才,提高兼职教师素质。

第三十二条学院教职工依法享有下列权利:(一)按规定使用学校的公共资源;(二)公平获得自身发展所需的相应工作机会和条件;(三)在品德、能力和业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四)公平获得劳动报酬、各级各类奖励及各种荣誉称号;(五)知悉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及关涉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六)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七)就职务评聘、福利待遇、评优评奖、处分等事项表达异议和提出申诉;(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聘任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三条学院教职工应当依法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二)珍惜爱护学校声誉,维护学校利益,自觉为学校事业发展建言献策;(三)勤奋工作,恪尽职守,完成规定的教案、科研、管理和服务岗位要求的工作任务;(四)尊重和爱护学生,保护学生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五)爱护学校教育教案设施,合理使用学校资源;(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聘任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四条学院依法建立以工会为主体的教职工权利救助机构及相应的权利保护机构,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学院设立教职工申诉委员,受理教职工对学院处理决定的异议。

教职工申诉委员会由学院人事部门代表、教职工代表、工会代表、法律专家等组成,受理案件后,应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依法公平公正地调解和处理,并予以答复。

第三十五条学生是指被学院依法录取、取得入学资格,具有学院学籍的受教育者。

第三十六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学校教育教案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案资源;(二)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娱体育等活动;(三)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四)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七条学生在校期间应当依法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二)遵守学校管理制度;(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学业;(四)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五)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八条学院引导学生秉持“谦虚、好学、严谨、创新”的学风,尊敬师长,和睦同学,进德修学,自强不息,努力成为社会的栋梁。

第三十九条学院健全学生成长成才的服务支持系统,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充分保障学生行使合法权利,促进学生履行自身义务。

第四十条学院为修完教育教案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毕业证书,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和指导。

第四十一条学院对成绩突出和为国家、学院争得荣誉的学生个人和集体予以表彰奖励;对违纪者给予相应的处理或者处分。

第四十二条学院支持学生在院内组织、参加学生社团,发展自己的兴趣、爱好和特长,支持学生团体自主活动和管理。

学生社团依照学院有关规章开展活动。

第四十三条学院建立学生救助机制,为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特殊困难的学生提供心理健康教育、勤工助学、社会实践、就业指导等服务,采取多种措施保证学生健康成长。

学院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困难补助等形式的资助项目,保障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影响学业。

第四十四条学院成立由主管院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

学生对学院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决定有异议,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提起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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