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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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细则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细则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细则一、前言应收账款管理是企业经营中的重要环节,有效的管理能够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为了规范企业的应收账款管理,特制定本细则。

二、应收账款的确认1.应收账款的确认应当按照财务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以应收账款确认时的实际发生价值为准。

2.确认应收账款时,应当记录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的名称、金额、欠款日期等。

3.企业应当制定信用审核制度,对新增客户进行审核,明确授信额度和信用期限。

三、应收账款的核销1.应收账款核销应当符合财务会计准则的规定,必须经过财务部门审批后才能进行。

2.应收账款核销必须经过债务人确认,以及相关部门确认和审批,确保核销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3.针对坏账的核销,应当制定专门的管理办法,并在财务报表中明确披露。

四、应收账款的催收1.企业应当制定催收计划,明确催收的时间和方式,并严格按照计划执行。

2.催收时应当保持文明礼貌,不得进行恶意催收和威胁债务人的行为。

3.企业应当与债务人充分沟通,了解债务人的实际情况,采取灵活的催收方式。

五、应收账款的监督和验收1.财务部门应当对应收账款进行监督和验收,确保应收账款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2.验收时应当核对相关证明文件,并记录核对结果。

3.对于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六、应收账款的风险保障1.企业应当加强对客户信用的评估和控制,及时止损和改善风险。

2.如客户已经出现拖欠或欠款较多,应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如减少授信额度、采取货到付款等方式。

3.对于逾期超过半年的应收账款,应当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并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

七、附则本管理制度的修改、废止必须经过公司高层领导的批准,并在公司内部及时宣传,以保证全体员工的知晓和遵守。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细则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细则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细则一、概述应收账款是企业经营活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现金流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和有效管理应收账款,提高企业的资金利用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特制定本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细则。

二、应收账款的确定及确认1. 应收账款的确定(1)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在商品和劳务销售、借款和其他应收款项等经济活动中产生的、有权要求对方支付的货币资产。

(2)应收账款应当满足以下条件:具有经济利益流出的可能性;账款金额可以可靠计量。

2. 应收账款的确认(1)应收账款应当按照实际交易发生的金额确认。

(2)应收账款确认原则上应当遵循权责发生制,即在商品或劳务已经交付但尚未收到款项时确认应收账款。

三、应收账款的管理流程1. 销售前的管理控制(1)确保销售合同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2)对客户资信状况进行评估,建立客户信用额度,以及动态更新客户信用信息。

2. 销售过程的管理控制(1)制定明确的销售政策和流程,确保销售人员遵守规定进行销售活动。

(2)加强对销售合同的审核,防止合同纠纷和风险发生。

3. 销售后的管理控制(1)建立健全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明确各项管理责任和流程。

(2)及时核对销售发票和收款,确保应收账款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定期进行应收账款的跟踪和催款工作,及时解决应收账款的逾期问题。

四、应收账款的风险控制1. 信用风险控制(1)建立客户信用评估体系,对新客户进行审核,定期评估老客户的信用状况。

(2)设定合理的信用额度,根据客户的信用状况和过往交易情况确定可接受的信用额度。

2. 流动性风险控制(1)建立健全的应收账款催收制度,定期进行应收账款跟踪和催收工作。

(2)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及时解决应收账款逾期问题,减少不良账款的发生。

3. 法律风险控制(1)建立合法合规的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索赔等相关流程。

(2)与法务部门密切合作,及时处理应收账款相关的法律纠纷和债权保全工作。

应收帐款管理制度(4篇)

应收帐款管理制度(4篇)

应收帐款管理制度为企业经营发展的需要,为适应企业信用消费的政策,为管理好信用消费单位的应收账款,特制定本制度,望集团各部门遵守之。

第一章签单消费单位协议的签定和管理第一条。

以下单位和个人允许在我公司签单消费。

1、单位和个人通过与我公司签订签单消费协议才能取得我公司签单消费权。

已签订签单消费协议的单位和个人称为协议单位,由公司营销部门负责开发和管理,账款由营销部门负责收回。

2、本公司抵款的单位经公司财务部同意才能取得我公司签单消费权。

账款由财务部门负责收回。

3、其他单位和个人经公司董事长和财务总监同意才能取得我公司签单消费权。

账款由营销部门负责收回。

4、其他单位和个人经公司经理级以上人员担保可以才能取得我公司签单消费权,但签单额不得超过担保人月工资额。

账款由担保人负责在一个月内收回,一个月未收回,从担保人最近发放工资中扣除。

第二条;协议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有持续生产经营的能力,信誉良好,资本金达到____万元以上的企业。

2、政府部门和政府事业单位。

3、商贸企业和建筑企业慎重签订协议。

4、个人慎重签订协议。

第三条。

签单消费协议注意事项。

1、协议单位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经过最近年度年审)、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签单消费协议内容必须注明。

协议号、协议单位名称(全称)、协议期限、结款方式、付款期限(最长一个月)、签单人笔迹、协议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协议单位代表签字、我公司营销部门负责人签名、我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优惠政策。

3、协议单位享有我公司优惠政策的最低标准以各分店的消费优惠政策而定。

第四条:签订签单消费协议流程。

1、公司营销人员负责协议单位的签订,营销人员与协议单位洽谈一致后,由营销部门负责人审核并代表公司签名。

2、营销部门负责人签名后,交至财务部门审核、盖章,协议原件由财务往来帐会计保存,营销部门留存复印件。

3、财务部往来账会计收到合格的协议后,第一时间将协议核心内容制成协议单位通知单并签字后发放到各收银台和网络管理人员。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细则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细则

应收账款管理(Accounts Receivable Management)是指在赊销业务中,从授信方(销售商)将货物或服务提供给受信方(购买商),债权成立开始,到款项实际收回或作为坏账处理结束,授信企业采用系统的方法和科学的手段,对应收账款回收全过程所进行的管理。

以下是本站为大家带来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细则,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细则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应收账款管理中各部门职责第三章客户信用政策制定第四章应收账款管理和催收第五章问题账款管理第六章坏账处理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确保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益,保证公司现金流,减少问题账款、坏账损失,增加有效销售,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9号——销售业务》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释义本办法所指“应收账款”指公司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等原因,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

第三条应收账款的确认在收入实现时,确认应收账款。

第四条应收账款的计价应收账款原则上按照实际发生额计价入账。

应收账款计价时要受到公司所给予客户的信用政策的影响,公司营销中心应在合同签定时及时将对客户采用的信用政策告之公司财务部,以便于财务部准确计算应收账款。

第二章应收账款管理中各部门职责第五条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工作中,不同性质的部门承担不同的职责。

第六条公司财务部(一)负责应收账款的核算和监控;(二)负责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的定期分析与通报;(三)负责坏账处理的财务操作;(四)负责制作、发布账务报表,与客户对账,为催收提供账务数据确认等支持工作;(五)监控、协调和支持催收工作;(六)负责问题账款案件的诉讼工作。

第七条营销中心(一)负责组织制定公司信用政策,确定客户等级,制定不同等级客户的信用限额标准;(二)负责公司合同款项回收、应收账款催收;(三)对照合同,根据财务部所传递的信息对逾期未付款、未按期返还“往来账款确认单”的客户冻结其订单或停止对其发货;(四)协助公司问题账款诉讼案资料的收集、问题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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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细则一、前言应收账款是企业从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中所形成的尚未收回的款项,是企业经营活动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为了规范企业的应收账款管理,提高应收账款的回款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制定本《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细则》。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范围内所有与应收账款管理相关的工作和人员。

三、应收账款的确认1. 销售或服务完成后产生的应收账款,应及时确认并登记入账;2. 应当按照销售合同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核实应收账款的金额和到期日,并在登记时进行记录。

四、应收账款的管理1. 应收账款的分类:按照客户类型、币种、期限等进行分类,并及时建立相应的账款档案;2. 应收账款的核实:每月对账款进行核对和分析,确保账款的准确性和及时性;3. 应收账款的催收:对超期应收账款,根据企业内部的催收流程,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催收,并妥善记录相关沟通和处理情况;4. 应收账款的结算:及时与客户进行结算,确保应收账款的回款。

五、应收账款风险控制1. 客户信用评估:在与客户签订合作协议前,进行客户信用评估,确保合作对象的信用状况良好;2. 应收账款的保险:对重要客户或高风险客户的应收账款,可以考虑购买应收账款保险,降低坏账风险;3. 严格控制信用额度:根据客户的信用评估结果和历史回款情况,设定合理的信用额度,避免过大的信用风险。

六、应收账款管理的责任与考核1. 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应设立应收账款管理的责任部门,并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2. 对应收账款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考核,根据回款率、坏账率等指标进行评估,并及时进行改进和奖惩。

七、附则1.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的解释和修改权归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所有;2. 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操作细则。

八、总结良好的应收账款管理对于企业的发展和稳定运营至关重要。

本《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细则》的出台,旨在规范和优化我公司的应收账款管理流程,提高资金回收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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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细则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细则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应收账款管理中各部门职责第三章客户信用政策制定第四章应收账款管理和催收第五章问题账款管理第六章坏账处理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保障公司利益,保证现金流,减少问题账款和坏账损失,增加有效销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释义本规定中的"应收账款"是指公司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等原因,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

第三条应收账款确认应在收入实现时确认应收账款。

第四条应收账款计价应按实际发生额计价入账。

同时,应受到公司所给予客户的信用政策的影响。

营销中心应在合同签定时及时告知财务部对客户采用的信用政策,以便财务部准确计算应收账款。

第二章应收账款管理中各部门职责第五条不同性质的部门承担不同的应收账款管理职责。

第六条公司财务部一)核算和监控应收账款;二)定期分析和通报应收账款和坏账准备金;三)负责坏账处理的财务操作;四)制作、发布账务报表,与客户对账,为催收提供账务数据确认等支持工作;五)监控、协调和支持催收工作;六)负责问题账款案件的诉讼工作。

第七条营销中心一)组织制定公司信用政策,确定客户等级,制定不同等级客户的信用限额标准;二)负责公司合同款项回收、应收账款催收;三)根据财务部所传递的信息对逾期未付款、未按期返还"往来账款确认单"的客户冻结其订单或停止对其发货;四)协助公司问题账款诉讼案资料的收集和问题的解决。

第八条业务员一)即时向营销中心反馈客户的重大经营信息,更新对客户的信用政策;二)负责所辖客户的合同款项回收、应收账款催收工作;三)对于逾期天的应收账款及时将信息反馈至公司财务部、营销中心;四)协助所辖客户问题账款诉讼案件的处理工作。

第三章客户信用政策制定营销中心负责制定公司信用政策,确定客户等级,制定不同等级客户的信用限额标准。

第二十六条规定了因销售产品而产生的应收账款,若代理业务自开立之日起逾30天未收回,或工程业务自开立之日起逾期45天也没有按公司规定办理销货退回,则被视为"问题账款"。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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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应收账款管理行为,加强资金管理,保障财务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应收账款管理工作,包括应收账款的确认、计提坏账准备、追收拖欠账款等相关工作。

第三条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工作应遵循合法合规、规范高效的原则,保障公司的经济利益。

第四条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工作由财务部门统一负责,并设立专职负责人进行具体操作。

第五条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工作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更新和完善,确保其及时有效性。

第六条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工作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预防和化解风险。

第七条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工作应加强与市场部门的沟通合作,及时掌握客户的资信状况。

第八条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工作应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对相关人员的绩效进行考核。

第二章应收账款的确认第九条公司应实行单票单据制度,确保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十条公司应收账款的确认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公司应收账款的确认应与交易相一致,确保发生了交易并有确认的应收账款。

第十二条公司应收账款的确认应审慎、谨慎,并在交易发生后及时确认。

第十三条公司应收账款的确认应定期进行财务核对,确保账款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四条公司应收账款的确认应及时录入系统,确保及时获得相关信息。

第十五条公司应收账款的确认工作由相关部门人员进行,应有相关授权和资格。

第十六条公司应收账款的确认工作应建立备案制度,确保相关单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七条公司应收账款的确认应审批人员应履行审批程序,确保审批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第三章坏账准备的计提第十八条公司应根据应收账款的实际情况,合理计提坏账准备。

第十九条公司应对应收账款进行分类管理,分别计提坏账准备。

第二十条公司应对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进行定期评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坏账准备计提登记簿,记录坏账准备的计提情况。

第二十二条公司应建立坏账准备管理制度,明确计提、使用、调整和冲销的程序。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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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细则一、总则为了加强企业对应收账款的管理,保证资金的安全和正常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细则。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应收账款管理。

二、应收账款的定义及范围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包括应由购买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负担的税金、代购买方垫付的各种运杂费等。

三、应收账款管理的目标1、确保应收账款的及时回收,减少坏账损失。

2、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企业财务状况。

3、维护良好的客户关系,促进企业业务的持续发展。

四、应收账款管理的职责分工1、销售部门负责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明确付款方式和期限。

跟踪客户订单的执行情况,及时与客户沟通,解决销售过程中的问题。

定期对客户进行信用评估,提出调整客户信用额度的建议。

2、财务部门负责应收账款的核算和记录,定期与销售部门核对账目。

监控应收账款的回收情况,分析应收账款的账龄和风险。

制定和执行应收账款的催收政策,协助销售部门进行账款催收。

3、法务部门参与销售合同的审核,确保合同条款符合法律法规和企业利益。

对逾期未收回的应收账款,提供法律支持和解决方案。

五、客户信用管理1、客户信用调查在与新客户建立业务关系前,销售部门应收集客户的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财务状况、行业声誉等,对客户进行信用调查。

对于现有客户,应定期进行信用评估,根据客户的付款记录、经营状况等因素调整信用等级。

2、信用额度设定根据客户的信用调查和评估结果,为客户设定合理的信用额度。

信用额度的调整应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由销售部门提出申请,财务部门审核,总经理批准。

3、信用期限设定结合行业惯例和企业资金状况,为客户设定合理的信用期限。

对于超过信用期限未付款的客户,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催收。

六、应收账款的核算1、财务部门应按照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对应收账款进行准确核算。

2、应收账款应按照客户进行明细核算,及时记录每笔应收账款的发生、增减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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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细则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应收账款管理中各部门职责第三章客户信用政策制定第四章应收账款管理和催收第五章问题账款管理第六章坏账处理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确保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益,保证公司现金流,减少问题账款、坏账损失,增加有效销售,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9号销售业务》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释义本办法所指"应收账款"指公司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等原因,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

第三条应收账款的确认在收入实现时,确认应收账款。

第四条应收账款的计价应收账款原则上按照实际发生额计价入账。

应收账款计价时要受到公司所给予客户的信用政策的影响,公司营销中心应在合同签定时及时将对客户采用的信用政策告之公司财务部,以便于财务部准确计算应收账款。

第二章应收账款管理中各部门职责第五条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工作中,不同性质的部门承担不同的职责。

第六条公司财务部(一)负责应收账款的核算和监控;(二)负责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的定期分析与通报;(三)负责坏账处理的财务操作;(四)负责制作、发布账务报表,与客户对账,为催收提供账务数据确认等支持工作;(五)监控、协调和支持催收工作;(六)负责问题账款案件的诉讼工作。

第七条营销中心(一)负责组织制定公司信用政策,确定客户等级,制定不同等级客户的信用限额标准;(二)负责公司合同款项回收、应收账款催收;(三)对照合同,根据财务部所传递的信息对逾期未付款、未按期返还"往来账款确认单"的客户冻结其订单或停止对其发货;(四)协助公司问题账款诉讼案资料的收集、问题的解决。

第八条业务员(一)负责即时向营销中心反馈客户的重大经营信息,更新对客户的信用政策;(二)负责所辖客户的合同款项回收、应收账款催收工作;(三)对于逾期天的应收账款及时将信息反馈至公司财务部、营销中心;(四)协助所辖客户问题账款诉讼案件的处理工作。

第三章客户信用政策制定第九条公司营销中心负责进行客户信用调查,并随时侦察客户信用的变化(可利用机会通过A客户调查B客户的信用情况),建立和维护公司市场信息库;根据调查结果组织客户信用等级和信用额度的制定和评审工作,制定公司信用政策。

第十条信用限额是指公司可赊销某客户的最高限额,即指客户的未到期商业承兑票据及应收账款和按合同应回款未回款的金额总和的最高极限。

任何客户的未到期票款,不得超过信用限额,否则应由业务员、营销总监、应收账款会计人员负责。

第十一条在公司营销中心组织下对现有客户建立"客户信用卡"。

每半年营销中心依照过去半年内的销售业绩及信用的判断,会同财务部确定客户信用等级,拟定其信用限额(若有设立抵押的客户,以其抵押标的担保值为信用限额),经公司总经理或常务副总审批后,递至应收账款财务部会计人员备案。

第十二条常务副总、总经理可视客户的临时变化,在授权范围内调整对各客户的信用限额。

第十三条为适应市场,并配合客户的营业消长,实际运作中业务员可临时提出申请调整客户信用限额,经营销总监确认、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或常务副总审批后,可对该客户调整信用限额。

第十四条对于新客户,在合同评审时由营销中心、财务部综合考虑客户基本情况、合同成本及风险情况,确定该客户信用等级,拟订其信用限额。

第十五条未经营销总监审批,而出现的由于没有核定信用限额或超过信用限额的销售而导致的呆账,其无信用限额的交易金额,由业务员承担责任。

第四章应收账款管理和催收第十六条财务部应认真登记客户往来账,按照应收单位、部门或个人分别核算,及时核对、协助催收应收款项。

每月向营销中心发布"应收账款统计月报"。

第十七条所有应收款项均按账龄基准记存。

公司负责应收款项的财务人员必须经常核查所有应收账项(至少每月一次)。

每月编制账龄账目分析,交财务总监审核。

定期向营销中心发布上个月的应收账龄分析表。

第十八条公司负责应收款项的财务人员应经常与客户保持联系,每年向客户发送、回收"往来账款确认单",并向营销中心通报回收情况统计。

第十九条公司对应收款项的管理应遵循"谁经办,谁负责,及时清理"的原则。

财务部定期提供应收账款回款情况指标,用于对业务部门的考核。

第二十条营销中心负责对所负责款项的及时催收,保证合同款项按时到帐。

第二十一条逾期前的催收跟单员每月月末统计下月付款客户名单及合同情况,发送至营销总监及各业务员处,由业务员对所负责的客户提前天进行付款书面提示,提示其制订付款计划并按时付款。

到付款日业务员要确认客户是否按时付款,如不能按时付款要督促其天内给出付款计划。

第二十二条某一合同逾期后的催收(一)逾期10天1.各业务员负责催收,并及时向营销总监汇报客户逾期原因、客户还款计划等;2.营销总监视情况组织有关人员协助业务员催收款项;3.对于逾期或未逾期的应收账款,如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该笔账款视为"问题账款",财务部应立即介入催收,必要时提起诉讼或进行报案。

(1)客户信用情况严重恶化;(2)客户恶意变更营业场所;(3)客户法定代表人携款潜逃;(4)客户采用诈欺手段(假电汇等)骗取货物,而后未能将货款汇出形成逾期账款的;(5)客户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我公司产生坏账的其他情况。

(二)逾期30天各业务员将客户逾期情况通知营销总监及常务副总,由营销中心、常务副总协助催收。

(三)逾期45天以上该账款视为"问题账款"(具体见第五章),在与客户协商解决不成后,可提出法律诉讼。

第二十三条对于某一客户累计逾期一定金额的催收1.某一客户累计逾期万元以下的,由业务员直接催收;2.某一客户累计逾期在万元以下万元以下,营销总监作为催收工作的总负责人。

负责指挥、协调催收工作,调动有关资源,促进催收工作的进行。

必要时,总负责人应直接与客户商谈、催收。

3.某一客户累计逾期超过万元,应建立催收临时小组。

总经理或常务副总作为总负责人,营销总监、业务员、法律顾问等有关人员作为小组成员,协助总负责人的工作。

总负责人负责指挥、协调催收工作,调动有关资源,促进催收工作的进行。

必要时,总负责人应直接与客户商谈、催收。

第二十四条对因质量、公司进度或其他纠纷导致客户付款逾期的,生产部门心须出具申请报告,确定明确的处理办法和处理期限,由常务副总或总经理审批后,发送至营销中心继续执行合同或对该客户发货。

第五章问题账款管理第二十五条本办法所称的"问题账款",是指本公司业务员于销售产品(业务运作)过程中所发生被骗、收回票据无法如期兑现或部分货款未能如期收回超过45天等情况的案件。

第二十六条因销售产品(业务运作)而发生的应收账款,代理业务自发票开立之日起逾30天未收回,工程业务自发票开立之日起逾期45天也没有按公司规定办理销货退回,视同"问题账款"。

但情况特殊,经公司总经理特批者,不在此限。

第二十七条各业务员负责收回全部货款。

发生"问题账款"时,应收账款回收部门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发生"问题账款"时,营销中心和业务员进行相应的考核;2.考核结果直接影响业务员的绩效工资和销售提成。

第二十八条"问题账款"发生后,业务员应于7日内,据实填写"问题账款报告",并附有关证据、资料等,由营销总监查证并签署意见后,递交至财务部或其他相关部门协助处理。

第二十九条由业务员组织填写"问题账款报告"。

基本资料栏,由财务部会计人员填写;经过情况、处理意见及附件明细等栏,由业务员填写。

第三十条财务部或其他相关部门应于收到"问题账款报告"后2个工作日内,与业务员及营销总监协商,了解情况后拟订处理办法,经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批示后,协助业务员处理。

第三十一条业务员填写"问题账款报告"时,应注意:(一)务必亲自据实填写,不得遗漏;(二)发生原因栏应简要注明发生原因;(三)经过情况栏应从与客户接洽时,依时间的先后,逐一写明至填报日期止的所有经过情况。

本栏空白若不够填写,可另加白纸填写;(四)处理意见栏供经办人自己表明赔偿意见,如有需部门协助者,需在本栏内填明。

第三十二条未按以上规定填写"问题账款报告"者,财务部或其他相关部门应退回业务员,请其于收到原报告的3天内重新填写提出。

第三十三条"问题账款"处理期间,业务员及营销总监应与相关部门充分合作。

对于财务部或其他有关部门提出的配合查证等要求,该营销中心有关人员不得拒绝或借故推拖。

第三十四条财务部或其他相关部门协助该部门处理的"问题账款",自该"问题账款"发生之日起30天内,尚未能处理完毕(指出现阶段性结果),应报告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

第三十五条财务部或其他相关部门对"问题账款"的受理,以"问题账款报告"的收受为依据,如情况紧急时,应由业务员先以口头提请财务部或其他相关部门处理,但业务员应于次日补具报告。

第三十六条业务员未据实填写报告书,以致妨碍"问题账款"的处理,财务部或其他相关部门可视情节轻重报请公司惩处。

第六章坏账处理第三十七条坏账是指公司无法收回或收回可能性极小的应收账款。

第三十八条坏账的确认(一)债务单位破产或撤消,依法定程序清偿后,无法收回的应收款;(二)债务人死亡,无遗产或遗产不足清偿,无法收回的应收款;(三)债务人逾期三年未履行偿债义务,现仍不能收回的应收款。

第三十九条下列各种情况不能全额提取坏账准备:(一)当年发生的应收款项,以及未到期的应收款项;(二)计划对应收款项进行债务重组,或以其他方式进行重组的;(三)与关联方发生的应收款项;(四)其他已逾期,但无确凿证据证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第四十条公司按照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

第四十一条财务部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计提的坏账准备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冲减公司当年利润,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为:第四十二条对于特殊的坏账项目,公司财务部经财务总监批准后可按较高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

第四十三条财务部应于期末时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应当单独核算,在资产负债表中应收款项按照减去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后的净额反映。

第四十四条公司财务部经理应每季检查应收款项。

坏帐的核销在董事会授权金额范围内由公司总经理批准核销,超过董事会授权金额的核销需要报董事会批准。

第七章附则第四十五条本办法经呈总经理办公会通过颁布实施,修改时由财务部提出,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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