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规范化学校标准解读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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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化学校验收标准

规范化学校验收标准

山东省规范化学校建设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省级规范化学校的建设与管理,全面提高我省中小学办学水平,促进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估工作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

以评估促进学校改革与发展,突出过程性指导原则,提倡学校管理人员、教师、学生及家长全员参与。

第三条积极鼓励、大力支持各地创建省级规范化学校,充分发挥其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努力扩大优质基础教育资源。

省级规范化学校建设要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相协调。

第四条省级规范化学校的评估验收坚持“成熟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不搞地区照顾;坚持“硬件从实、软件从严”,克服重硬件、轻软件,以偏概全的倾向。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五条学校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模范执行教育法律和政策法规,有先进的办学理念。

校长和学校领导班子的整体素质适应素质教育的需要,师资队伍符合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结构合理,素质优良,能满足课程改革的需求。

第六条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重视学生个性特长以及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学校积极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认真落实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积极实践课程改革理念,因地制宜开发校本课程,创造性地实施课程方案。

第七条学校管理科学、现代,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

办学行为规范,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第八条学校办学条件不低于《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所规定的标准。

学校自评总分达到《山东省省级规范化学校评估标准与实施细则(试行)》(附后,以下简称《标准》)所规定的分数。

第九条取得市级规范化学校称号。

新建学校申报省级规范化学校建校时间必须满3年。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报省级规范化学校:1、举办“校中校”,设立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

山东级规范化学校标准与实施细则特殊教育试行

山东级规范化学校标准与实施细则特殊教育试行
15
一项达不到要求扣5分,扣完本项分数为止。
B3
教学
用房

设施
140分
C6、普通教室:每个教学班有符合教学要求的教室,按《特校标准》配齐课桌椅、讲台、黑板、多媒体以及适合学生特点的特殊设施;有相应的防伤害设施。使用面积不低于54㎡(培智学校不低于52㎡)。
10
教室数量满足不了要求扣5分;面积、设施不合格分别酌扣2-5分;扣完本项分数为止。
山东省省级规范化学校评估标准与实施细则(特殊教育试行)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评估要点
分值
评分办法
得分
自评
复评A1办学条件400

B1
学校
规划
30分
C1、校园规划和校舍建设应紧凑集中、布局合理、分区明确、使用方便、易于识别;必须利于安全疏散;盲校、培智学校校舍的功能分区、体部组合、水平及垂直联系空间应简洁明晰,流线通畅,严禁采用弧形平面组合。
10
数量达不到要求扣5分;面积、设施达不到要求酌扣2-5分。
C11、多功能活动室:可作文娱活动、雨天体育活动、观摩教学及全校性集会等使用的大型用房,也可兼作舞蹈、音乐室或盲生门球室;地面为木质地板,固定设备的埋件不应高出地面,门窗玻璃灯光均应设置护网或护罩,并应配置能进行相关活动的设施;9个班规模的使用面积不低于120㎡,18个班规模的不低于180㎡。
20
学校未独立设置扣10分;规模不符合要求酌扣3-5分;生均占地面积每少1㎡扣2分,生均绿地面积每少0.1㎡扣1分,扣完本项分数为止。
B2
校舍
建筑
40分
C3、生均建筑面积(不含教职工住房和校办产业用房):盲校:9个班不低于41.03㎡,18个班不低于33.70㎡;聋校:9个班不低于31.80㎡,18个班不低于25.70㎡;培智学校:9个班不低于30.79㎡,18个班不低于24.22㎡。

山东省省级规范化学校评估标准与实施细则(试行).

山东省省级规范化学校评估标准与实施细则(试行).

山东省省级规范化学校评估标准与实施细则(试行)一、普通高级中学
说明:评估指标分为二级:A1-A4为一级指标,B1-B18为二级指标。

C1-C61为每项指标中有若干评估要点。

根据每项指标的重要程度及实施难度,赋予一定的权重和分值,A1-A3总分1000分, A4为附加项,分值为30分,附加项计入总分。

A1、A2、A3各项实际得分不低于满分值的95%,且A1-A4总分达到960分及以上,即认定为达到省级规范化学校标准。

二、义务教育段学校
说明:评估指标分为二级:A1-A4为一级指标,B1-B18为二级指标。

C1-C59为每项指标中有若干评估要点。

根据每项指标的重
要程度及实施难度,赋予一定的权重和分值,A1-A3总分1000分, A4为附加项,分值为30分,附加项计入总分。

A1、A2、A3各项实际得分不低于满分值的95%,且A1-A4总分达到960分及以上,即认定为达到省级规范化学校标准。

三、特殊教育学校。

《教育标准》山东省省级规范化学校评估标准与实施细则(试行)(义务教育段学校)

《教育标准》山东省省级规范化学校评估标准与实施细则(试行)(义务教育段学校)
40
每学科仪器器材配备不足 酌扣4-6分,易耗器材补充 /、及日^扣5分。
C11、艺术、体育、卫生及心理咨询室 所需器材,根据课程标准和学校规模配 备,达到《标准》要求。
20
每类器材达不到要求酌扣
3-5分。
C12、实验室及其他专用教室以及公共 教学用房需要的专用固定设施、设备达
到《标准》要求,水、电、通风设施完 善。
80
每什-类校舍面积不达标 扣5分;无体育活动室、探 究实验室分别扣10、5分, 体育活动室面积不达标扣2-6分;其他教学用房每少 一口扣3分,办公生活用房 扣2分,室内固定设施不符 合要求扣5-10分。
C7、学校取暖、饮水设施齐全;寄宿生 宿舍(含浴室)、食堂设计合理,寄宿 生均使用面积分别不低于31.5 itf;
山东省省级规范化学校评估标准与实施细则(试行)
、义务教育段学校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评估要点
分 值
评分办法
得分
自 评
复 评
A1办 学 条 件400分
A1办 学 条 件400分
B1
学校 规划
70分
C1、校园选址、伸局符H《标准》要求, 各功能区划科学、合理、分明。
10
校园选址、布局不合理酌扣
2-5分。
C2、学校规模适宜,完全小学规模为12-36班,班额不超过45人,低年级 学生就近入学,独立设置的初级中学规 模为18-30班,班额不超过50人,九 年一贯制学校的规模为18-36班;班额 小学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
B2
校舍
120分
C4>校舍生均使用囿枳(不含住宿生宿 舍、食堂及教工宿舍使用面积)不低于 《标准》规定。
10
生均使用囿枳每少0.1 itf

山东省规范化学校评估标准

山东省规范化学校评估标准

山东省规范化学校评估标准一、引言山东省规范化学校评估标准是为了推动山东省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学校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确保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而制定的评估标准。

本标准旨在对山东省各级各类学校进行评估,促进学校的规范化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二、评估目的1. 评估学校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2. 促进学校规范化建设,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

3. 为家长、学生和社会提供参考,选择合适的学校。

三、评估内容1. 学校办学理念和目标评估学校的办学理念和目标是否明确,是否与国家和地方的教育政策相一致,是否能够满足学生的成长需求。

2. 学校管理体制和组织架构评估学校的管理体制是否健全,组织架构是否合理,是否能够保障学校的正常运行和管理。

3. 师资队伍建设评估学校的教师队伍是否专业化,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是否达到要求,是否具备继续学习和提高的意愿。

4. 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是否达到国家和地方的要求,教学内容是否科学合理,教学方法是否多样化,学生的学习成果是否能够体现教学的效果。

5. 学生综合素质培养评估学校是否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是否开展丰富多样的课外活动,是否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

6. 学校硬件设施和教育资源评估学校的硬件设施是否完备,教育资源是否充足,是否能够满足学生的学习和发展需求。

四、评估标准根据评估内容,制定相应的评估标准,对学校进行定量和定性的评估,将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五、评估程序1. 评估前准备学校申请评估,填写相关申请表格,提交评估材料。

2. 评估组成员组织评估组成员由教育行政部门、教育专家和学校代表组成,确保评估的客观性和专业性。

3. 评估实施评估组根据评估标准,对学校进行实地考察和访谈,采集相关数据和信息。

4. 评估报告评估组根据评估结果,编写评估报告,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5. 反馈和改进评估报告提交给学校,学校对评估结果进行反馈,并根据评估报告提出的改进意见和建议,制定改进计划。

山东省省级规范化学校评估标准

山东省省级规范化学校评估标准

《山东省省级规范化学校评估标准》解读(一)——赵剑楠《山东省省级规范化学校评估标准》制定过程与特点一、新标准制定的背景及指导原则(一)、新标准制定的背景:●自1992年我省开展规范化学校建设工作以来,各地创建了一大批省、市、县级规范化学校,促进了全省中小学办学水平的提高和基础教育的发展。

规范化学校的创建已成为促进学校办学条件改善、教育水平提高和学校发展的重要措施。

●近十几年来,我省教育事业发生了极大变化,素质教育的实施不断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展开,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教育现代化水平稳步提高,原有标准虽几经修改,但仍不能完全适应教育发展的需要。

我省第一部《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的颁布,使学校标准化建设有了明确的依据。

随着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我省学校的发展已经逐步由外部建设转入内涵发展,对学校的管理、素质教育实施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原标准注重硬件,在这方面相对薄弱,可操作性差。

因此,为适应教育形势的发展,新标准的制定势在必行。

(二)新标准制定的指导原则坚持软硬件并重,既要促进学校办学条件改善,更要促进学校内涵发展。

硬件不拔高。

以省定基本办学条件标准为标准,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为目的。

不提倡建豪华或超豪华学校。

学校管理要以人为本,体现现代学校管理思想,推动管理现代化。

素质教育的实施要突出规范办学行为,突出新课程理念,着眼于学生综合素质发展。

坚持过程与结果并重,既注重管理及教育教学的过程,又注中学校整体教育水平和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

在规范办学的同时,积极鼓励学校的特色发展。

二、新《省级规范化学校评估标准》特点指标体系系统化。

原标准指标松散,不够系统,新标准分为4项A级指标:A1办学条件;A2学校管理;A3素质教育实施;A4办学特色。

高中18项B级指标,61项C级指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8项B级指标,59项C级指标;特殊教育学校18项B级指标,63项C级指标。

达标标准适当调整。

参照原标准做了适当调整:A1-A3(总分1000分),A4为附加项,分值为30分,附加项计入总分。

《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课件

《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课件

《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鲁教基发〔2015〕6号)文件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促进我省中小学教学活动的有效开展,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4〕55号),特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学校的一切工作必须服从和服务于教学。

学校各部门要树立教学中心思想,努力保障和服务教学活动,积极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

第三条中小学教学应面向全体学生,尊重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尊重学生主体地位,尊重学生个体差异,遵循学科教学规律,科学有效地实施教学活动。

第四条本规范包括课程管理、教学管理、教学实施、课外指导、教学评价、教学研究、组织保障等,是中小学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是评估学校办学水平、考核教师教学水平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课程管理第五条学校要根据办学理念、育人目标、办学特色和学校实际,科学规划学校课程,制定并落实学校课程方案,包括课程目标、课程内容与结构、课程实施、课程评价、课程管理等。

第六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开好课程,不得以任何名义增加或缩减规定的课程、课时。

第七条学校要重视艺术、体育、综合实践活动、传统文化等课程,加强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书法教育等。

第八条学校要加强实验课教学,按照课程标准和教材要求开齐开足开好实验课,指导、鼓励学生课外实验活动,提高学生动手实践能力、自主设计实验能力。

第九条尊重教师专业自主权,支持教师对国家、地方、学校课程进行整合,支持教师开发校本课程,鼓励教师承担学校特色课程教学和学生社团指导等工作。

第十条尊重学生课程选择权,义务教育学校设立自主选课学习日,高中学校扩大选修学分在学生毕业学分中的比重,促进学生个性发展。

第二章教学管理第十一条充分发挥教学管理部门、年级组(部)、教研组(备课组)等管理职能,确保各项教学工作有序进行。

山东省省级规范化学校评估标准与实施细则

山东省省级规范化学校评估标准与实施细则

无独立校园扣 15 分;未按要求硬化扣 5 分;生均占地面积每少 1 ㎡扣 5 分,生 均绿地面积每少 0.1 ㎡扣 1 分,扣完本 项分数为止。 生均使用面积每少 0.1 ㎡扣 2 分,扣完 本项分数为止。 设计与质量不符合要求或维修不及时不 得分。 每有一类校舍面积不达标扣 5 分;无体 育活动室、探究实验室分别扣 10、5 分, 体育活动室面积不达标扣 2-6 分;其他 教学用房每少一口扣 3 分,办公生活用 房扣 2 分,室内固定设施不符合要求扣 5-10 分。 C7、学校取暖、饮水设施齐全;寄宿生宿舍(含浴室)、食 20 宿舍、 食堂生均使用面积每少 0.1 ㎡扣 2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评估要点 规律,尊重个体差异,关注学生全面发展,引导学生学会学 习;教师能够胜任各年级的教育教学工作,具备开展网络环 境下的专业发展及教育教学活动能力, 有一定的教学研究能 力和研究成果;学校具有一定数量的省、市级以上的骨干教 师、学科带头人。 C28、学校注重教师队伍可持续发展,重视骨干教师和青年 教师培养, 有切实可行的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培训计划与经 费保障措施, 确保一定数量的教师参加各类校外继续教育和 学术研讨活动,一定数量的教师能赴市外、省外考察学习; 教师有自我发展的目标和计划; 基本形成优秀的教师群体和 学习型的学校。 C29、学校具有班主任队伍建设规划、班主任工作评价机制 和奖惩制度; 经常组织班主任学习培训和开展班主任工作经 验交流,提高班主任的素质和工作能力,有一定数量的班主 任获得各级表彰奖励。 C30、坚决纠正各种错误的办学行为和教育行为,抵制妨碍 学生健康成长的各种不良影响,保护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C31、不举办“校中校”,不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C32、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和国家收费政策,无乱收费现 象;认真执行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C33、学校选用教材和教辅资料符合省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 定; 无违规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推销的教学用书和音像制品 现象。 C34、严格执行《管理基本规范》中关于学生作息时间、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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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赛、考级等活动或在各级各类考试中有营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重 大影响的。 8、违反规定公布学生考试成绩、按考试成绩给学生和教师排名次,单 纯以考试成绩或升学率高低评价和奖惩教师的。 9、校舍存在D级危房,不能及时消除的。 10、近3年有重大违法事件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11、评估中弄虚作假的。 12、其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
全面提升迎检能力
2014年9月
1
山东省规范化学校简介
一、新标准制定的背景及指导原则
(一)新标准制定的背景 1、自1992年我省开展规范化学校建设工作以来,各地创建了一大批省、
市、县级规范化学校,促进了全省中小学办学水平的提高和基础教育 的发展。规范化学校的创建已成为促进学校办学条件改善、教育水平 提高和学校发展的重要措施。 2、近二十多年来,我省教育事业发生了极大变化,素质教育的实施不断 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展开,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教育现代化 水平稳步提高,原有标准虽几经修改,但仍不能完全适应教育发展的 需要。 3、我省第一部《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的颁布,使学 校标准化建设有了明确的依据。 4、随着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我省学校的发展已经逐步由外部建设转入 内涵发展,对学校的管理、素质教育实施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 原标准注重硬件,在这方面相对薄弱,可操作性差。 因此,为适应教育形势的发展,新标准的制定势在必行。
3.申报标准:一级指标中,A1-A4项均合格,可初步认定 为达到省级规范化学校评估标准,可以按照程序进行申报 。评校整改情况应在限期内报送省教育厅基础教育 处,经复查认定达到上述标准的方可通过评估验收。
5
操作步骤: 1.根据评级评估标准,确定所有三级指标等
8
二、A1办学条件标准解读及评估要点
9
三、A2学校管理标准解读及评估要点 (一)学校管理标准的主要内容与指导原则 1、主要内容: A2学校管理 包括: B6 办学理念与发展规划 B7 管理机制 B8 班子建设 B9 队伍建设 B10 办学行为 B11 校园文化建设 B12 安全与常规管理。 共7项B级指标,26项C级指标。
3
(三)新《省级规范化学校评估标准》特点
等级内容:
每项评估要点的评估结论分为A、B、C、D四个等级。A 等对应为达标,B等对应为基本达标,C等对应为须限期整改 项目(存在不足,必须整改,且有条件在短期内整改到位), D等对应为不达标。
等级指标:
相较于评分制标准,等级制标准对原标准中不符合实际需 求、内容充分的部分指标进行了合并、调整、删减。调整后, 普通高级中学等级评估标准中共设评估要点61个,其中A1指 标18个(含分项目),A2指标25个,A3指标17个,A4指标1 个。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等级评估标准中共设评估要点60个,其 中A1指标18个(含分项目),A2指标25个,A3指标16个, A4指标1个。特殊教育学校等级评估标准中共设评估要点61 个,其中A1指标27个,A2指标18个,A3指标15个,A4指标 1个
10
2、标准制定的指导原则: 引导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模范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具有明确的办学方向和先进的 办学理念; 引导学校加强领导班子和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 引导学校建立现代学校管理制度,实现科学、高效管理; 引导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安全管理,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3.一票否决指标:
级。 2.根据三级指标中的各类等级数量,确定一
级指标等级。 3.根据一级指标等级情况,确定是否符合省
级规划化学校申报标准,符合标准的按照申 报程序逐级上报。
6
对省级规范化学校实行动态管理。已验
收的规学校,每五年复评一次,复评不合格 的学校,给予黄牌警告,并下达整改通知, 整改期1年,整改期满仍达不到标准的,取 消其省级规范化学校称号。
2
(二)2013年新标准制定的指导原则 1、坚持软硬件并重,既要促进学校办学条件改善,
更要促进学校内涵发展。 2、硬件不拔高。以省定基本办学条件标准为标准,
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为目的。不提倡建豪华或超豪 华学校。 3、学校管理要以人为本,体现现代学校管理思想, 推动管理现代化。 4、素质教育的实施要突出规范办学行为,突出新课 程理念,着眼于学生综合素质发展。 坚持过程与 结果并重,既注重管理及教育教学的过程,又注中 学校整体教育水平和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 5、在规范办学的同时,积极鼓励学校的特色发展。
原规定了12条一票否决项:主要包括: 违反《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的 违规办学行为的、存在危房的、有重大违法 事件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评估中弄虚作 假的等方面内容。
现在一票否决项目增加。几乎每项C级指
标中均有一票否决内容。
7
1、举办“校中校”,设立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公办普通高中举办复 读班,招收往届学生插班复读的。
4
合格标准:
1.三级指标合格标准:各项评估要点认定为A等或B等的, 合格;认定为C等的,限期整改;认定为D等的,不合格。
2.一级指标合格标准:A1-A3项,所有三级指标认定等级 中,A等所占比例不低于70%,C等数量在3项及以下且没 有D等,则该项指标合格;A4项,三级指标认定为A等或B 等,则该项指标合格。
• 1、举办“校中校”,设立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公办普通高中举办复 读班,招收往届学生插班复读的。
• 2、不按照国家规定的课程方案开设课程,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的。 • 3、不按规定要求安排作息时间,擅自加班加点,利用双休日、法定
2、不按照国家规定的课程方案开设课程,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的。 3、不按规定要求安排作息时间,擅自加班加点,利用双休日、法定节
日、假期组织学生到校上课或集体补课的。 4、不按颁布的省定教学用书目录征订教材的;接受单位和个人推销的
省定教学用书目录以外的教辅资料和音像制品的。 5、违反国家、省招生规定,违规招生的。 6、不执行国家收费政策和收费标准,有乱收费现象的。 7、擅自参加未经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各种统考、联考或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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